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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部业务管理制度

外贸部业务管理制度

外贸部业务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一)我国服务业需要有一个大的发展

服务业是我国相对落后和需要重点发展的领域,我国要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未来GDP的增长、就业的扩大和税收的增加,相当程度上要靠服务业,服务业需要有一个大的发展。在发达国家,服务业已成为增长最快的部门,成为新的增长点。而在我国,服务业产业发展的滞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瓶颈”制约。服务业发展的滞后,制约了资本积累速度和资本利用效率的提高,制约了人力资本的增长,制约了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也制约了市场的有效开拓。

(二)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是商务工作的重要内容

商务服务业(CommercialServiceIndustry),又称“商业服务业”,是与WTO关于服务贸易12大类分类中的商业相对应的一类服务产业。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在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会议后,在对以商品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贸易部门开放的要求,提出了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WTO成立后,继承了这一分类标准。商务服务作为其中的一个大类,主要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具体细类分为: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不动产服务、设备租赁服务、展览管理等其他服务。目前商务部所主管的服务业主要是与商务直接相关的服务,这些服务业可以统称为“商务服务业”。

实际上,从产业的角度来看,无论对外贸易行业还是国内贸易行业也,都属于服务业或第三产业范畴。虽然由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国内外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但WTO对服务贸易的分类已经越来越成为各国公认的一种分类办法,国内由国家统计局最新修订的行业分类标准,对第三产业的分类虽然仍有计划经济色彩,但也比较接近WTO的服务分类标准。鉴于上述服务业特别是一些新兴的服务业需要大力发展,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性,从体制上看很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政府主管,需要政府从行业发展的角度实施管理,因此,商务部应该是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行业主管部门。

(三)会展业等商务服务业既是商务促进的重要载体,更应被看作是重要的服务产业

长期以来,由于会展业、信息服务业、研究与咨询业等商务服务产业本身的功能与商务促进的宗旨有很强的同一性,一直被作为重要的商务促进载体。这些商务服务业不仅自身在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创造产值与效益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而且由于它直接为商业活动中的各种交易活动提供服务,直接促进商品流通与服务交换,并且有着很大的“乘数效应”,客观上对促进商务发展发挥着特殊作用,因而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和普遍介入。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这些服务业首先应当被当服务产业来看待。实际上,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这类商务服务业在被作为载体开展商务促进时引入市场机制,既有利于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商务促进的效率和水平……

(四)商务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有赖于相关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完善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买方市场,能否有效开拓市场也是经济快速增长能否得以实现的关键。无论是开拓国内市场,还是开拓国际市场,都需要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信息传输的效率。而我国物流产业落后,信息系统不发达,严重制约了市场的开拓。

当前,服务业的竞争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方面。由于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80年代以来,全球服务贸易的增长已经快于实物贸易的增长。1997年的世界贸易组织的报告显示,1980~1995年,服务贸易年均增长8.4%,而同期实物贸易年均仅增长5.2%.种种迹象表明,全球竞争正在从产品领域向服务领域转移。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将逐步开放服务贸易。服务贸易的开放将对国内服务产业提出严峻的挑战,大力发展服务业,也是迎接这种挑战的需要。

二、改革基本思路

(一)改革理顺商贸、商务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体制

“十一五”期间加快商务服务业发展,关键是要按照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方向,从管理体制、法律环境、人才战略、市场机制等方面加快改革进程,为商务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1、推进产业化——把发展商务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是国家要把信息咨询、管理咨询、研究与开发、翻译服务、展览管理服务、会议服务、广告服务、市场及公众观点调查、公共关系服务等发展潜力大的新兴服务作为独立的产业来对待,进一步明确商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

二是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不同服务产业的不同情况出台相关产业政策,包括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加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向企业及时提供相关行业与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适当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探索政府资金引导、市场配置资源的商务服务业投资机制;制定商务服务业在用电、用水、土地使用、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等等。

三是要支持建立商务服务业行业同业商协会组织,制定相关商务服务业行业服务指标体系、规范和标准。

2、推进市场化—完善市场机制,增加竞争主体,鼓励公平竞争

一是要加快立法进程,重点完善展览业、物流业、旅馆业等商务服务业发展所需要的法律体系,一方面规范政府行为,另一方面规范市场行为,形成有序、有效的竞争环境,解决市场无序、恶性竞争等问题,建立有利于商务服务业特别是发展的公平经营环境。

二是加快培育研究顾问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翻译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研究与开发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等新兴服务服务行业的市场主体,特别是要大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商务服务业各行业的发展。

三是要把发展商务服务业与政府职能转变及事业单位改制结合起来,实行政企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培育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竞争需要的微观主体。营利性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非营利性机构也要面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政府商务促进体系中面向促进对象提供的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贸易展览、专业培训、技术辅导等许多服务项目,可由政府直接推荐有良好经营资质的研究机构、市场调查事务、会议展览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商务服务机构进行商业化服务(如服务市场较成熟,政府也可不必做任何推荐,由企业直接面市场即可),服务项目完成后再由政府对相关企业予以认定资助。

四是要加快形成统一的适用于内外资及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政策。

3、推进国际化—开展国际合作,提高国际竞争力,努力扩大服务出口

加大商务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应与国际化配合起来,相互促进、互动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开放促进服务业体制改革,促进传统服务产业的改组改造,提高技术含量,形成新的科学的营销方式和业态;二是要大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引进先进管理和优秀人才,带动服务业水平提高,增强国际竞争力;

二是要废除或调整那些与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不相适应、不利于商务服务业走向国际的规定和做法,制定鼓励服务出口发展的相关政策,规范服务业出口的法律、法规。考虑对服务业出口实行出口退税政策。

三是要鼓励我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支持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并购等方式扩大服务业对外投资;

四是要加强人才培训。通过举办学习班、辅导班、研究班等加强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改革理顺服务贸易的管理促进体制

“十一五”期间,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调整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而加快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有效的措施,因此,要抓紧理顺服务贸易管理与促进体制。

1、明确服务贸易主管部门

美国、日本、德国等世界贸易大国对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宏观管理都是明确由同一个政府部门负责,如美国商务部、日本经济产业省、德国经济部等。而我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已经高达800亿美元,但是服务贸易的主管部门实际上一直未完全明确(本届政府商务部的“三定方案”仍没有明确这方面的内容)。当前的体制是,商务部主要负责服务贸易的国际多边谈判、对外事务协调、服务业利用外资政策等事务,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的管理,其余服务贸易事务分属几十个相关部门。相应地,服务贸易战略发展规划、服务贸易立法、服务贸易业态划分标准、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等涉及服务贸易发展的重大事项,一直未能得到研究落实。因此,尽快明确商务部作为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与发展的归口部门已是当务之急。目前商务部外资司、WTO司和合作司虽然各有一个服务贸易处,但都分管具体事务,尚不足以形成对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宏观管理。服务贸易管理部门明确后,建议商务部组建服务贸易管理司,加强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

2、建立部级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机制

商务部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主要是负责发展战略、出台进出口促进和管理政策、协调各产业在进出口环节的利益关系,参与谈判。由于服务贸易涉及的部门较多,因此,商务部的宏观管理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建议成立由国务院主管副总理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国务院服务贸易协调小组”,统筹全国的服务贸易进出口相关政策。协调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以便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

3、建立国家服务贸易出口促进战略

发展出口导向产业,谋求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产业扩大出口、进而实现服务贸易的进出口平衡发展,是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方向。服务贸易的主体是企业,要推动企业在全球化的市场范围内、以全球化的发展战略为指导、进行全球范围的资源组合和配置。因此,部级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建立后,首先应围绕这个方向,抓紧研究制定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在合理科学的战略指导下推动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促进服务业出口,不仅仅是贸易问题,更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方向。因此,为实现重点行业的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我国政府在产业发展、区域发展、企业竞争力提高、国外市场开放等方面应制定相关政策,发挥促进作用。

4、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法律和制度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逐步加快。“十一五”期间服务贸易开放的深度和广大还将进一步加大。按《服务贸易总协定》实施最惠国待遇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制定一部统一的《服务业外商投资法》,保障外国投资者的利益,并据此对国内服务业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害威胁时,及时采取相关的救济手段,如服务进口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的例外等,非常必要。

外贸部业务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然而,目前我国的贸易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阻碍了我国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有效的策略,希望能为贸易企业提供参考。

 

一、贸易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

 

目前,我国贸易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企业内部没有形成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特点的财务管理机制,组织结构不健全,企业的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不能有效的统一,使得企业的财务工作永远都滞后于企业的业务活动。

 

大多数情况下,企业的产品都已经完成了销售,企业的财务人员等到收款的时候才知道企业的产品已经销售出去了。这就造成了造成了贸易企业的财务数据不准确,影响了企业的管理者的决策以及外部人士对企业的准确评估。这一系列的事项都是由于目前我国的贸易企业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造成的,任何一个团体内部如果没有完善的机制约束,都很难正常的运转,因此,外贸企业必须要对这一问题引起高度的重视。

 

2.缺乏监管体系

 

外贸企业的管理层对于财务管理缺乏必要的重视,他们认为企业的经济效益的高低是由企业的业务量决定的,因此管理者对于企业的销售部门非常的重视,只是把财务部门看成一个必要的行政部门,帮助企业算算账而已,更加不会设置专门的监管体系来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因此,我国大部分的外贸企业的财务部门只有一个会计和一个出纳,完成企业日常的核算与纳税工作。

 

企业不设置监管体系来监督管理财务人员的行为,有的外贸企业甚至都不配备监管的人员。这使得外贸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非常的懈怠,企业中经常出现财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损害企业经济利益的行为。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外贸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不是非常的健全。首先,外贸企业的财务人员的职责不清晰,一旦出现财务问题,财务部门的人员相互推卸责任,管理者不能第一时间了解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错误导致了财务问题的出现,不能责任到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其次,财务部门的职位设置没有做到职责分离。外贸企业为了有效的降低人工成本,管理资金的人员也参与记账,这就给很多的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外贸企业经常出现利用工作之便损害企业利益的事件。

 

再次,外贸企业缺乏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企业的工作人员不管业绩如何享受的薪资待遇都是一样的,这就极大的打消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由此可见,外贸企业在管理制度上的欠缺极大的影响了企业的发展速度,因此必须要尽快完善。

 

4.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

 

外贸企业对于财务工作不是非常重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信息技术在全社会都得到了非常普遍的应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使用财务软件来完成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然而,外贸企业对于这种信息系统的应用并不普遍,企业的管理者认为,外贸企业的业务量相对较少,不需要依靠财务软件来完成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及时有的企业引进了财务软件,对于软件的功能性认识不足,很多的财务管理功能不能被灵活的应用到企业的财务工作中来。

 

外贸企业的信息化水平低直接导致了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低,外贸企业需要进行大量的往来账项的处理以及外币折算的计算工作,财务工作人员在计算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错误在所难免,然而,外贸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一旦出现一点小的差错就会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最终结果,影响企业管理者对企业下一步业务活动的判断。财务部门为了减少工作失误,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进行复核,这无形中也会增加企业的人工成本,不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提高。

 

二、贸易企业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的路径

 

1.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外贸企业针对企业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的现状,应该积极的而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断创新,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首先,企业应该由总部制定明确的总体计划,根据总体计划制定财务计划目标。其次,财务管理人员要根据企业的总体目标制定具体的执行计划,保证财务工作的效率。再次,要建立健全的而管理机制,保证企业的财务工作能够与企业的业务活动保持一致性,业务活动发生时财务部门就能通过某种必要的渠道获得正规的凭证,并进行准确记账。

 

2.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

 

完善的监督体系能够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有效完成。首先,我国政府部门应该建立一支高效的监管部门,保证外贸企业能够照章纳税,监督外贸企业的经济活动,提高我国外贸企业经营活动的稳定性。其次,外贸企业自身应该拥有一支专业的监管团队,帮助企业的管理者监督企业财务人员的行为,防止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企业的经济利益。

 

再次,企业应该鼓励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到监督管理工作中来,不断扩企业对财务管理的监管范围,全面有效的监督财务管理人员的行为,提高财务人员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3.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外贸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完善的财务制度作为保障。制度是企业实行决策、达到目标的最根本、最稳定、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我国的外贸企业想要提升自身财务管理水平,必须要立身于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一方面,外贸企业应该不断的完善内部管理方式,建立全面的财务体系,财务人员的职责设置应该职务分离;

 

另一方面,企业应该加强对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的管理,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规范企业财务人员的行为,保证企业的财务人员能够高效完成企业的财务任务。外贸企业应该根据深入的分析自身财务管理制度中的缺陷,针对具体问题具体的分析,查缺补漏,完善企业制度中的不足,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全面,防止企业由于财务制度的漏洞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

 

4.强化企业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高

 

在当今这个信息化的时代,外贸企业想要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就必须要紧跟时代的发展潮流,把信息技术真正的应用到企业的财务管理中来。首先,外贸企业应该学习先进的信息化财务管理理论,深入的认识信息化在财务管理中发挥的重大作用。

 

其次,外贸企业应该加大对企业财务部门的信息化硬件投入,购买最新的财务管理软件,保证外贸企业的财务信息系统与国际接轨,方便企业与其他国家企业之间的贸易核算。

 

再次,外贸企业应该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保证企业在应用了信息化的管理设备后,财务人员能够熟练的应用,对财务软件的功能性模块能够深入的了解,熟练的应用,保证财务管理软件能够发挥其最大的效用,使得企业的信息化水平能够不断提高,不断提升外贸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保证外贸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获得长远稳定的发展。

 

三、结语

 

贸易企业想要真正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必须要全方位的改变目前财务管理的现状,充分的重视财务管理在企业日常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制定相关的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有效的控制风险,建立高效的监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保证外贸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有效提高,增强外贸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使得我国的外贸企业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获得长足的发展。

外贸部业务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外贸电子商务风险是指由于外贸电子商务活动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而导致外贸电子商务主体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外贸电子商务是一种风险型商业活动,其风险既有来自外贸企业内部的,也有来自电子商务交易对象间的和外贸电子商务交易平台--Internet的。管理和降低其风险的第一步就是要意识到这些风险的存在;然后,在全面识别外贸企业电子商务风险的基础上,研究降低和规避风险的方法,构建风险防范体系。

二、我国外贸电子商务主要风险

1、网络技术风险

安全是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时最担心的问题,也是影响外贸企业有效开展电子商务的重要因素之一。多年来,我国网民对安全的担忧一直居高不下。据2006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第1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目前,有70.1%的网民用于上网的电脑在最近半年内受过病毒或黑客的攻击,61.5%的网民不进行网上交易的原因是交易安全得不到保障。外贸电子商务活动中存在的网络与计算机技术问题,即技术风险,正是造成外贸电子商务安全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主要包括:网络产品风险、网络基础风险、数据存取风险与加密技术风险。

2、信用风险

从电子商务登陆中国以来,诚信一直都是影响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瓶颈之一,信任的缺失已成为当今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障碍,我国网民对厂商信用的担忧近几年来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如图一)。信用风险亦是外贸企业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主要风险之一。由于国内外客户与外贸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计算机网络和相关信息平台进行交流,双方减少或失去了面对面直接沟通的机会,这种虚拟性特征,使电子商务比之传统贸易存在更加严重的信用风险。其主要包括:由电子商务贸易伙伴引起的信用风险、由外贸电子商务企业引起的信用风险、由电子商务的技术特性引起的信用风险等。

3、法律、法规与制度风险

外贸电子商务法律和制度方面的风险主要起因于相关电子商务立法的滞后和全球环境下各国法律和制度的差异。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我国外贸电子商务的发展,在法律不健全的条件下,企业只能做到尽量不违背现行法律,但企业会担心今后遇到法律冲突[4]。而外贸企业即使能够完全做到符合本国法律和制度,也难免会与他国法律发生冲突,各国电子商务法律和制度的差异使外贸企业不可避免地陷于风险之中。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当前最主要的政策环境障碍是对电子合约的保护不足,电子商务立法不成熟,相关法律不健全,电子合同执行与监督难,在行政许可法框架下政府对电子商务推进的职能和作为模糊不到位。另外,国际电子商务标准、税收和法律的复杂性方面,不同国家的语言、文化、习惯做法不同,技术差异,概念不统一,本来就有不同的标准、税收和法律,而新的电子贸易方式又给现行制度和规则带来了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

4、企业电子商务管理风险

外贸企业电子商务管理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流程再造风险。电子商务是一种基于网络的新型商务模式,企业必须重新设计和建立企业内部及组织间的商务流程。然而企业内部流程与外部合作流程的改进并非一蹴而就,对于外贸企业来说,整个贸易过程不但涉及企业内部各部门、各贸易伙伴、银行、运输系统,还涉及海关、保险、商检、税务等几十个部门,在这繁琐而复杂的系统中,不但外贸企业内部电子商务流程再造至关重要,而且各贸易伙伴及相关部门的业务流程再造也直接影响外贸企业电子商务的成功实施。其次,交易流程管理风险。在电子商务过程中,贸易双方通过网络洽谈、传输电子文件、签订电子合同,由于这些环节中的电子商务管理对我国绝大多数外贸企业来说直到现在都是一个新课题,因此使外贸电子商务流程存在大量的新而复杂的管理风险。最后,人员管理风险。人员管理是企业电子商务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近年来,我国计算机犯罪呈现内部犯罪的趋势,其主要原因是员工职业道德修养不高、安全教育和管理松懈、制度不健全。

5、信息风险

外贸电子商务中的信息风险主要来自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信息不对称。参与电子商务的企业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将相关信息当作商业机密加以封闭,不愿与其他交易各方共享,面对国际互连网,由于网络信息海量,搜索不利,部分国家进行信息封锁,使电子商务各方难以获得全面的信息。其次,信息被盗用、滥用。因特网是一个开放的空间,当用户进入网络时,由于技术上的不完善,容易造成信息安全问题。

6、网上支付风险

网上支付是外贸电子商务的重要环节,它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金融风险”,例如网上银行的存款有被盗取的可能,就是一种最主要的金融风险形式。外贸电子支付,不但涉及国内跨行网上支付,更存在跨国网上支付问题,这种特殊性,使外贸电子支付比其它行业更为复杂和困难。由于电子支付、网上银行都是网络时代的新生事物,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如何监管这类业务缺乏经验,尤其对其所涉及的技术问题缺乏了解,无法制定规则。例如遍布全球的中国外贸企业如何在网上申请外汇、进行外汇核销,多笔外贸业务如何通过网络简化手续等等,都缺乏统一的制度和管理。加之外贸企业电子商务90%以上都是B2B型大额支付,使其网上支付和汇兑风险更为突出,成为制约外贸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

三、外贸电子商务风险规避

1、加快技术研发与应用,应对网络威胁

第一,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努力提高商品代码标准化程度,尤其要做好EDI的标准化工作。目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在推出系列EDI国际标准。一方面,我国要积极参与EDI标准的研讨和制定,另一方面应积极参照国际标准,在此基础上发展和推行我国自己的国家标准。

第二,推广电子商务安全技术,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防范系统。首先,设立防火墙、加强访问控制。防火墙是将专用网络和公共网络隔离开来的网络节点,由硬件和软件组成,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建立网络通信的过滤机制,控制和鉴别出入站点的各种访问,进而有效地提高交易的安全性。同时防火墙技术的使用可以防范电子商务企业的网络遭到病毒的攻击,使计算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从而保证网上交易的正常进行。其次,采用数据加密技术,保证网络中数据传输的安全。网上交易涉及外贸企业的市场、生产、财务、供应等多方面的机密,必须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企业可合理划分信息的安全级别,确定安全防范重点,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保密工作的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对密钥的管理。大量的交易必然使用大量的密钥,密钥管理贯穿于密钥的产生、传递和销毁的全过程。密钥需定期更换,否则可能使“黑客”通过积累密文增加破译机会。

第三,强化外贸企业信息化安全管理。外贸企业应加强从员工、部门、企业到Internet平台以及国际出口的多级信息安全控制,强化企业信息中心的地位和作用,如图二所示。

2、加快相关法律与政策环境建设,构建良好的外贸电子商务制度环境

我国外贸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环境建设,应参考国际《电子商务示范法》框架。我国应根据国情,制定一部用以全面规范我国电子商务活动的示范法律,以解决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法律法规问题。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应包括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电子支付及金融管理、税收与保险、网络管理与信息安全保护、电子证据与电子签名的法律认定、政府的强制性措施及审查机制、市场准入规则、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司法的国际管辖和国际协助等等。同时应制订相应的法律,用法律的手段严惩那些违反商业道德、恶意获取他人机密信息等犯罪行为。

针对目前各国对电子商务认识不一致,而相关法律、法规又不完善的现实,外贸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一个法律风险防范的控制系统,以回避风险。如及时搜集国内和贸易伙伴所在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或通过相关的咨询部门及法律部门以获取相关专业信息,为企业正常运作寻找法律依据,避免因法律不清而使企业陷入不必要的纠纷或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3、建立约束性电子商务信用机制

信用问题是事关电子商务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厂家、商家、网站、银行、消费者等多方面利益,必须建立一个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我国外贸行业应在社会各界的指导和监督下,搭建一个共谋诚信、共同发展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服务,加强电子商务的可信度、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一,设立强制性信用认证机构,并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贸易各方在网上交易时,可利用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鉴别对方是否可信,通过该认证机构颁发数字证书来确认各方的身份,保证网上交易的安全性、高效性和专业性。但目前我国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众多,未形成统一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缺乏权威性,难以得到国外客户的信任。因此,建议国家设定一个唯一的、权威的、专门的、强制性的“外贸行业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使数字证书持有者在国际电子虚拟市场中真正可信。

第二,制定电子商务信用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基于数字平台的“部级电子商务诚信平台”和“城市电子商务诚信平台”,作为政府部门职能的延伸,在全球范围内披露外贸企业诚信问题。目前,由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已起到一定的诚信披露与约束作用,但其基本上属于民间性质,缺乏强制性和约束性,因此我们建议应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电子商务诚信平台,以提升管理级别。同时,还应注重培养公民的诚信意识,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使全社会建立起一种自己守信同时也相信别人守信的健康心态。

4、慎选第三方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分解电子商务风险

目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已得到较好的发展,外贸企业应重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慎重选择信用良好、稳定可靠的平台以分解电子商务风险。

在国内,外贸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考虑选择“中国国际贸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作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外贸业务。2006年4月16日,中国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正式启动该平台。同日,由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华美泛亚科技联手推出的大型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执行平台“贸自通”正式亮相。该平台不但信用级别较高,而且有利于简化外贸业务操作流程、提高中外贸易伙伴的沟通效率、降低外贸企业的运营成本,实现外贸企业内部无纸化操作和对外电子数据的高效交换。这种基于互联网 模式的数字平台,还可对国际贸易流程进行快速分析,为外贸企业提供规范的国际贸易操作流程,并将逐步实现与国内政务平台、其他商务平台、政府监管系统、服务企业系统的对接,对我国外贸电子商务发展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

5、倡导构建完善与协同的电子商务平台,提高外贸企业信息化水平

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应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为一体,实现企业内部、外部信息高效、安全交换。如图三所示,在企业内部,通过数据库服务器作为数据中心,为电子商务提供信息支撑;通过WWW服务器,建立外贸企业电子商务门户,为网上客户提供信息服务;通过安全服务器,实现相关认证与信息加密、解密;通过Internet与银行等外部系统进行沟通。从协同角度看,一个完善的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应集成CRM、ERP、商务平台等系统,使全球的供应商、采购商、客户、其它合作伙伴以及员工、管理者、决策者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都能够以各种方式,通过接口访问相关数据,实现高速互联、高效决策、管理与营销,为企业提供一个涵盖生产、技术、财务、人力、库存、销售、客户、服务等各种资源的整合的综合性现代化管理系统,如图四所示。

6、强化外贸企业电子商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安全电子商务

第一,建立CSO制度,提高安全管理级别。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安全管理,应从企业制度上体现。外贸企业的安全风险比其它行业更大,CSO(首席安全官,Chief Security Officer)应是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职位,他不仅要处理信息技术,而且要承担全部的安全职责,需要与执行团队进行有效的合作,来共同实现企业的商业目标。CSO不但需要具备熟练的交流、谈判以及领导技能,还应掌握信息技术和安全硬件等方面的技术知识。

第二,强化企业相关人员培训,培养风险防范意识;实施工作责任制度,对违反网上交易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及时的处理;还要加强合作伙伴的管理。企业在网上对消费者有种种承诺,如:十天内交货等,为实现承诺,企业的供应链必须完善。不但要加强同供应商的及时联系,以保持货源的充足;同时,还应借助信息系统对货运公司加强管理,以便使顾客购买的商品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切实送到顾客的手中,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借以维持顾客的忠诚度。

外贸部业务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一)实行以非现场监测为主导的外汇管理

目前日常服务贸易业务完全交由银行按规定办理,外汇局主要实施非现场监测。基层外汇局对非现场监测核查的相关工作内容、方法、流程、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关内控制度。

(二)服务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功能日益完备

该系统数据主要来源于国际收支申报和外汇账户等系统,增设了大量预警监测指标、趋势变化图表和灵敏分析等功能,涵盖了货物贸易、资本和金融项目涉外收支数据,实现了非现场监测数据全口径采集和分析,可通过单笔大额、高频累计、异常波动、交易种类异常凸现等预警指标进行数据筛查,对筛查出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核查,预警监测能力和信息共享程度大幅度提高。

(三)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相结合查处违规问题

目前基层外汇局非现场检查基本能够做到实时监测,对当期超过预警值的全部跨境收支业务进行非现场核查,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提交相关业务材料,外汇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格审查,并与外汇指定银行进行逐一核对,以及时发现及查处违规问题。

二、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贸易系统非现场监测指标有待完善

一是服务贸易监测指标阈值设置欠灵活。目前服务贸易监测指标阈值由省分局统一设置,而各地涉外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涉外收支规模存在较大差异,统一的筛选标准未能充分体现地区差异;另外由于不同服务贸易行业的企业外汇收支存在较大差异,譬如无形资产与艺术品拍卖个体金额差距较大,如果大额交易预警指标阈值设置过大,则筛选出的结果往往集中在少数大企业;如果阈值设置过小,则筛选出的结果过多,失去了预警的意义,同时给业务监管带来了困难。二是缺乏分拆交易预警指标。目前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原则上可不审单,部分企业通过分拆将大额资金混入服务贸易渠道,对此缺乏相关的监测预警指标。三是缺乏纵向和横向比对指标。服务贸易种类多、定价灵活,现行的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系统主要有监测预警指标、趋势预警指标和主题分析指标,缺乏如服务贸易与外汇账户收支、货物贸易和资本项目收付汇等动态比对预警指标,服务贸易本外币比较、与海关和商务部门服务贸易的比较等横向指标和分拆校验、关联交易核对等纵向指标。

(二)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预警能力偏弱

一是违规定价转移难以监测,主要包括无形资产和劳务定价转移等。由于无形资产既无可比对象,又无市场标准价做参考,且收费标准高低不同,境内外关联企业易通过抬高或降低管理费、专利和商标使用费等方式调整跨境资金流出入;对于劳务定价,境内外关联公司可通过提供背离市场价格的劳务进行跨境资金转移。二是部分交易合规性难以判定。如违约赔偿金流出入,现行货物贸易政策只涉及货物贸易赔偿中的退汇部分,而对于货款未转移或超出转移货款部分发生的违约赔偿存在管理空白,企业可利用服务贸易项下违约赔偿证明材料缺乏统一要求、发生真实原因难以认定等特点实现变通解决。三是借艺术品拍卖转移资金行为难以监测。艺术品出入境尽管涉及货物流,符合货物贸易特性,但部分拍卖品的体积和数量较小,达不到报关标准,加之艺术品价格真实性难以判定,难以从非现场监测分析中发现违规问题。

(三)非现场监测岗位设置和工作流程有待规范

一是缺乏职责清晰、程序规范、控制有效的非现场监管工作制度。按业务种类设置岗位的模式,如服务贸易管理岗、货物贸易管理岗和资本项目管理岗等岗位,不利于对同一交易主体的非现场综合监管,加之监管重点主要依照个人经验确定,监管效果依赖监管人员素质和责任意识,且非现场监管缺乏有效的控制和评价机制,不利于非现场监测工作效率的提高。二是缺乏非现场延伸监管流程。服务贸易项下利润汇出等项目与直接投资项下数据可交叉印证,以此判断服务贸易交易的真实性。但目前未实现与其他外汇业务系统数据的关联,对预警信息和可疑交易延伸检查往往较少,对企业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核查深度不够。三是外汇业务系统综合利用程度较低。目前外汇业务系统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监测系统等不同系统,由于每个工作人员授权不同,往往不能同时使用上述系统,且人员转型不足,无法实现数据综合利用,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四)部门间信息共享程度有待提升

一是缺乏服务贸易本外币联合监管有效机制。目前外汇局与人民银行尚未实现数据共享,实际工作中针对某些重点企业的服务贸易非现场核查需查询征信、反洗钱等人民银行部门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但由于相关信息在部门之间未共享,导致查询流程烦琐,无法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外汇局与海关、税务、商务等部门业务系统信息共享有限。如服务贸易改革后,税务机关当场无须对纳税事项进行审核,只需在《备案表》上盖章,而《备案表》中并不体现有关纳税事项的内容,这样虽然保证了企业的对外付汇效率,但客观上造成相关部门间信息和政策沟通弱化,为不法分子骗汇、逃税等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五)异地主体本地外汇交易监管难度较大

随着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及金融机构的业务拓展,不少企业因业务需要在异地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故存在异地主体服务贸易收支交易本地化和本地企业服务贸易收支交易异地化的情况。尤其是异地主体在本地金融机构发生服务贸易异常或违规交易后,由于异地主体流动性较强,服务贸易违规调查取证等核查环节都存在较大难度,对违规主体无法有效监管。

三、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体系构建

(一)总体思路

按照“五个转变”的工作思路,将现有的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系统定位为综合监管系统。按照主体监管和均衡监管理念对系统进行优化和完善,通过增加监测指标、制定企业交易异常类标准、改进监测分析方法、提高全口径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工作流程、加快人员转型等途径提升非现场监管效能,构建贸易便利化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监测分析体系。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多层次监测指标体系

遵循科学性、可比性和实用性原则,依托现有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系统,将非现场监测指标扩充为“总量类”、“样本类”和“个体类”3大类7小类指标(见表1)。

(三)建立全面系统的统计分析方法

一是完善服务贸易真实性审核和审价体系。充分利用各部门统计数据,建立不同模式的服务贸易样本审价指标,进行时间序列与交叉比对审价预警提示,对借服务贸易进行定价转移、阴阳合同和虚高报价等行为进行早期预警,同时对超过一定金额或企业信息等级较差的服务贸易收入,要求企业提供其他材料进行引证。二是建立外汇局定期统计分析报表制度。定期从总体上分析服务贸易各项目外汇收支的变动情况,同时对行业中影响较大的企业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不定期了解其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以及生产经营情况,从点和面上对服务贸易收支进行监测。三是建立整体趋势和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制度,根据外汇收支形势和监管目标,对外汇业务和资金流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研判,加强趋势性预测,开展延伸监测,并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和差异化管理的分类监管模式。四是建立科学的核查方法。主要包括:(1)对比分析核查法。主要是外汇局各系统数据相互核对,外汇业务与企业财务数据相互核对。(2)趋势分析核查法。主要根据行业与个体一定时间段内跨境收支走势发现异常情况。(3)关联信息核查法。主要是利用海关、商务、税务等部门监管信息佐证服务贸易真实性和异常情况。

(四)建立规范有效的监测工作流程

一是建立职责清晰、程序规范、控制有效的监管工作制度,明确服务贸易外汇监测管理的工作职责、日常监测管理内容及目标、工作方法、程序及考核管理等,使基层外汇局服务贸易非现场监测核查工作有据可依。二是建立重点企业定期走访制度。通过定期走访对外汇收支状况有重要影响且内部管理较为完善的大型企业和各行业龙头企业,及时掌握其生产经营变动情况,预测分析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总体运行形势,为非现场监管建立起一个连续的、有规律的监测数据库。三是建立集体审议制度,对指标设置、样本组建立、非现场和现场核查名单确定及形成现场核查结论等重点工作进行集体审议。

(五)优化岗位设置,加快人员转型

一是依据主体监管理念核定岗位人员职数,每个岗位人员可对全部外汇业务进行非现场监管。二是明确监管人员工作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建立分级授权的内控制度,明晰各级监管责任,实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大对外汇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非现场监测核查方法的研究交流,尽快培养一批专家型、研究型外汇人才。

(六)加快信息共享,形成监测合力

一是通过账户信息采集一体化满足本币管理与外币管理相结合的监管要求。通过构建本外币一体化非现场监测平台,将现有外汇和人民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整合,从分散于结算、征信、反洗钱等各部门的系统中提取人民币明细交易,并以交易主体为索引,与外汇结汇数据进行关联,增强本外币一体化监测分析能力。二是与关联政府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大与商务、海关、税务等其他服务贸易监管部门的协调力度,建立企业分类管理信息交换机制,通过数据交换与监管合作发挥协同效应。

外贸部业务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特点

服务贸易的交易工作不像商品交易那样可以明确管理,商品交易可以利用海关的检测设备对商品情况进行检测,而服务贸易的交易却并不能够依靠检测设备进行,需要我国税务部门和商务部门进行协同管理,必须规定在进行境内服务贸易交易相关手续办理时,要及时提交合同和相关发票,并办理上级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在对工程款和中介费进行办理手续时,要将上级商务机关的批准手续提交审议。

二、服务贸易的发展对外汇管理的最新需求

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明显提高,服务业发展迅猛,目前,我国需要切实改变对服务贸易交易的监督管理方式,以适应服务业日益变化的需求。监管机构不能仅仅对单一的交易行为进行管理,那样会使得管理工作缺乏针对性,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也会因此降低,并且会提高管理成本,最终影响我国服务业的整体发展。因此,科学的分析我国监管资源,并对贸易服务的监管方式进行改良,让真实的审查工作变得方便快捷是当前非常重要的工作任务。

三、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政策比较分散,没有彻底统一目前,我国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体系,一些管理还比较碎片化,我国与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有关的法规有五十多个,很多是对以往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没有说明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对以往法律法规错误的部分进行了改成,并不是一个从零基础开始建立和完善的法规系统,因此,内部因素较为混乱,并不能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很多银行系统和境内机关在办理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时,不能以很低的成本学习到国家最新政策与法规。我国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相关的法规很多,如果不能系统的加以学习,将无法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妥善执行。

(二)没有均衡管理,存在宽进严出现象目前,我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工作基本上是重视流出不重视流入的状态,如果不算捐赠,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几乎没有详细的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只有按照客户的讲述,并根据客户提交的合同和发票就在银行机构进行业务办理,这种随意性非常强的办理方式,很不科学。另外,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结汇方面的规范也并不详实,仅仅将结汇工作的类别进行的规定,对结汇工作中较为重要的审计材料缺乏详细的规定,很多银行对此存有怨言。银行机构往往在结汇工作中,不清楚究竟应该审查什么材料,有些银行机构重视对合同和发票的审查,有的银行注重对批件的审查,大多数银行没有同意的标准,一个银行因为审查严格而丢掉了客户,使行业内部出现不公平竞争的问题,对社会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

(三)政策的设计缺少科学性,难以适应新时期要求随着我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事业的发展,我国服务贸易产生了很多新型交易方式,但是我国关于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法规却没有根据新形势的变化而尽快完善,一些政策的设计目光短浅,难以保证我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不会出现问题。在国家海运售付汇方面,我国目前现行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仅仅将货物主人和运输企业的工作流程进行的规划,并没有对企业支付海运运费的具体细节进行明确的规定,使得很多企业的海运工作缺乏完善法律法规的保障。在境外承包项目的外汇境内转账业务方面,政策仅仅对整体包揽工程的具体程序进行的规定,对很多新兴的规则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将其纳入规划之中。在虚拟商品的跨国交易中,一些企业利用新时期电子商务的手段进行交易,但是相关政策法规也没有对这一范围进行明确的规划设计。

(四)难以审查真实贸易所涉及的外汇非常复杂,包括很多项目和各类领域,尤其是由外国企业提交的报表,内容相当复杂,交易工作由此增添了很多困难,难以审查真实性。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工作和货物贸易管理工作有本质的不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工作仅仅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判断真实性,而资料的制定和提交环节又缺乏完善的制度满意保证资料数据的准确程度。目前,我国很多升级合同和审计发票工作仅仅存在一个形式,并没有起到实际作用。服务贸易并不同于实体商贸,实体商贸可以调查社会各各个团体的意见,而服务贸易却并不具备了解公众意见的机会,因此,服务贸易交易领域容易出现真实性难以审查的问题。

四、改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方案

(一)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思路的转变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改变首先要从思路的改变开始,要观察当前服务贸易发展的形势,将审查真实性的依据进行细化,另外,要加快审批工作的改革,将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不科学的审批机制进行大幅度调整,以适应新时期服务贸易交易工作的需要。另外,要将服务贸易和其他贸易进行整合,组建相关专业机构,并科学的将各类监管组织进行联系,与国家税务管理机构和商务部门取得密切沟通,并建立信息交流机制,争取税务管理部门和商务部门的支持,依靠税务部门的支持与商务部门的合作,加强对真实性的审查,使监管机制能够与服务贸易的交易环节完美结合。

(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管理原则的转变要加快对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相关法规的改革,要将各类不同的法规进行整合,使其成为一个系统的法规体系,要将全部法规在统一的框架内,采取统一的标准进行再次规划,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将各式法规进行统一,使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工作有法可循,要将严谨作为调整法规的原则,保证法规切实保障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正常进行。要进行均衡的管理方式,将改变宽进严出现象作为工作的重点、重视资金流出环节的工种。虽然我国拥有着比较充沛的外汇储备,但也承受着资金流入方面的较大压力,要在工作中切实按照政策的要求将资金流入的管理方式进行改良,加强对资金流入的管控力度,使服务贸易交易在更稳定的条件下进行。要对外汇的监管机制进行改良,要将监管工作的重点由对每一项具体数据的监管转移到对资料整体的审查,保证监管工作的科学高效,完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的管理原则。

五、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