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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前景

地摊经济前景

地摊经济前景范文第1篇

大家好!我是李华。很荣幸参加此次“我看地摊经营“座谈会。我发言的题目是:地摊经济,开温不能“发烧"。

地摊经济一放开,不少地方出现了“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景象。据媒体报道,近期成都等地放开马路经济,给流动摊贩“松绑”。截至5月28日,成都市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2230个,允许临时越门经营点位17147个,允许流动商贩经营点20130个,增加就业人数10万人以上,复苏了城市烟火气,也让经济逐渐恢复。相信大家也有体会,近期我们采购东西越来越方便了。

这一举措给掉贩们带来了更多的尊严和获得感,正如一名摊贩感慨:“我没什么其他技能,又租不起门面,就摆摊卖水果。之前一直*打游击",收入不稳定,压力很大,现在心里路实多了。”

地摊经济之所以能成为近段时间以来的热门话题,一方面是因为它能在一定程度上拉动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另一方面是因为它所带来的烟火气能唤起国人对城市生活的最初记忆。其实,地摊与城市并非水火不容。有关部门如果能少一些管理“洁癖”,别一见地摊就蹙眉、拒斥,很多老百姓是欢迎和支持的。

但是,热话题也需要冷思考。面对遍布大街小巷的地摊,也有人担心:会不会阻碍交通?商品质量如何得到保证?食品和环境卫生问题如何解决?这些担心绝非多余。各位同学,我们老师在班会上就经常提醒大家不要吃路边摊的“三无”食品,这也是担心我们吃到不合格的食品。

的确,过去一些城市的监管者过于苛刻,对摊贩缺乏起码的包容。面现在,一些地方又过于宽松,缺乏基本的治理。从一些媒体披露的场景看,有些地摊存在脏乱差等问题,满目狼藉,确实令人不敢恭维。热度不减的地摊经济,会不会被紧急叫停?如何跳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这是大家都很关心的话题。

“该管起来就能够迅速地管起来,该放开又能够有序地放开,收放自如,进退裕如,这是一种能力。“这句话对地摊经济一样适用,应奉行这一治理思路。放开不是放手,也不是放松而是讲究“有序”。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一些地方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划定固定摊位,有的地方提出摆摊应有时段限制,还有的地方要求经营食品加工的必须办理能.....这些要求都不过分,属于依法监管,合理监管,也是对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负责。事实上,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并不矛盾,只有在柔性执法中审慎包容,在审慎包容中柔性执法,探索治理效能最大化,才能实现多方共赢。

地摊经济前景范文第2篇

一、发展地摊经济的做法、措施

(一)要提前介入,做好管理监督。以往大家在谈及“地摊经济”时,大多数人首先想到是它的一些负面问题,比如占道经营影响群众正常出行,垃圾随意堆放污染环境,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等。发展“地摊经济”,要总结推广过去加强城市治理中的有效做法,根据城市交通、小区分布、群众消费需求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划定经营范围和区域,制定合理的、人性化的管理标准。对商品质量要实施跟踪监控,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负面问题为发展 “地摊经济”蒙上阴霾,维护得来不易的城市治理成果。

(二)要积极引导,做好政策宣传。摊贩是“地摊经济”的基本细胞。复苏“地摊经济”,要发挥各镇街、社区联系居民、群众最密切的优势,通过“网格化”积极宣传放开摆地摊的政策规定,让更多的城市低收入人员、农村待业人员、贫困户等群体参与到复苏“地摊经济”中。同时做好相关管理要求的宣传,引导摊贩遵守市场经济规则和城市管理规定,提供安全、质量有保证的商品,切实担负起卫生打扫和秩序维护的责任义务。

(三)要主动服务,做好帮助扶持。“地摊经济”根本上还是市场经济。发展“地摊经济”,需要地摊市场的有序经营,也需要群众的造访消费。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设定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要运用市场化手段规范“地摊经济”。政府要帮助宣传造势,加大对“地摊经济”的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促进群众消费,既做到“扶上马”,也做到“送一程”。

(四)要长远考虑,做好统筹规划。发展“地摊经济”,虽带有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阶段性色彩,但长远对城市“微经济”的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善民生和促进就业、社会稳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对政府部门来说,要充分把握这个时机,深入到摊主和群众中问需问计问策,完善城市治理中相关政策措施,补齐以往城市治理中的不足和短板,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同时探索建立城市“微经济”与城市治理相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形成切实可行、动态完善的“地摊经济”管理政策措施。

地摊经济前景范文第3篇

摘要:城管与街头摊贩之间冲突不断的根本原因是政府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与流动摊贩生存保障权利之间的矛盾。但二者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在法治视野下,只要设计一种科学的制度使秩序与自由达到最佳平衡状态,城管和摊贩的冲突终将终结。

关键词:城管;摊贩;自由;秩序

从我国摊贩经济的历史看,在遥远的古代,摊贩提供的服务就已经是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正是这种现象的生动写照,其中最具代表意义的就是给人以繁华自由贸易景象的《清明上河图》。从摊贩经济存在的现实意义看,摊贩经济不仅能保障摊贩的基本生存权和经济自由,又能满足低层和普通市民阶层的生活需要,方便人们的生活,还能营造一种特殊的城市街头文化,让市民感受地方的特殊风味和热闹景象。我国很多古镇旅游景点其实就是一种街头文化遗产,像重庆瓷器口古镇,云南丽江古镇和束河古镇等,从街头到结尾,别有一番风味。摊贩经济在国外亦繁荣,在韩国,小摊经营各种小吃摊、花店、寿司店、服装店、日用品店,种类琳琅满目, 难以计数,小摊成为了韩国街头的一道靓丽风景;在泰国曼谷,从最繁华的商业街,到偏僻的居民区,从马路边的人行道,到过街天桥处,都有流动小贩。可以说,摊贩经济已经成为了人们熟悉的习惯性经济,构成了古今中外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在我国今天城市化进程中,摊贩经济却有着充斥着辛酸、血腥和暴力。

一、 城市中城管与摊贩的冲突

2010年10月20日11时许,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行政执法队员在清理辖区郑大第一附属医院西门违法占道经营过程中,与摊贩发生冲突,引起百余名群众围观聚集,导致道路阻塞。在此过程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3辆执法车受损。[1]

2011年7月26日上午10时,贵州省安顺市闹市区南华路上,两名城管执法队员在清理占道过程中,与一名摊贩发生冲突,双方抓扯后,摊贩倒地不起当场身亡。事发后,现场不断聚集围观群众,并一直持续到当天晚上。至26日晚10时,现场仍有数百名全副武装的军警在维持秩序。[2]

近年来,城管与摊贩之间进行的“猫鼠”游戏和发生的暴力冲突已成为中国城市的一大荒诞现象。随意看看报纸、浏览网页,都会看到很多有关城管与摊贩的冲突事件。城管与摊贩的冲突经常化暴力化,二者势不两立,矛盾日益升级,不时发生一幕幕鲜血淋漓的惨案,甚至引发。不管是天门事件,还是安顺城管打死摊贩引发的,越来越多的现象表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和摊贩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尖锐。如果处理不好城管的暴力执法和摊贩的暴力抗法,将激化执法者与底层民众的矛盾,造成政府与民众的对立,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在认真研究解决城管和摊贩问题的良方,但这些关于治理摊贩的研究大多建立在城管和流动摊贩之间是一个矛盾体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城管和摊贩之间的冲突并非是不可协调,二者在城市中可以而且能够共生共存,一同为城市服务。

二、城市化进程中自由与秩序的冲突

众所周知,从事流动经营的摊贩一般都是农民和下岗工人等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经济来源有限,生活比较艰难。小摊贩们大都在马路边、过街天桥、菜市周围或繁华的商业街等人口密集地摆摊设点,其行为体现着自由权与生存权。而文明城市的创建要求街面要整洁、路面要干净靓丽、商业要规划、街道要宽敞、交通要有序。小摊贩被认为是嘈杂、无序和不文明的代表,有损城市形象,当然要被政府当局制止、取缔。政府取缔小摊贩的背后存在着深刻的城市治理理念――维持城市光鲜的环境和交通的畅通,即所谓的城市秩序。小摊贩谋求生存、追求经济自由的行为自然而然就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维持市容市貌、保持交通畅通的城市秩序背道而驰,于是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就开始追逐、惩治小摊贩,一场场荒谬的“猫鼠游戏”由此上演。追逐、取消街头摊贩让城管夺取了摊贩追求幸福之路――摆摊,对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既没有知识和技能去找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没有资金去做一份小生意,不得已在街上摆个小摊的摊贩来说,无疑是夺取了最后的救命稻草。因此,当摊贩的生存需求和市容市貌、交通畅通等城市秩序问题产生冲突时,他们必然会反抗,甚至不惜暴力抗法。正如美国人詹姆斯 C 斯科特在“生存伦理”中提出“生存文化”概念:生存的底线不能侵犯,否则弱者也会奋起反抗。

城管的执法行为是为了维持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等社会秩序;而摊贩为了生存在大街上摆摊却严重的破坏了这一秩序。这似乎就导致了城管和摊贩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以法律维护社会秩序,还是以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向来是立法者在法律价值选择上的两难问题。不言而喻,维护秩序和保障自由是法律的两种不同职能,秩序是法律最基本的价值,自由是法的价值的灵魂,是人在社会生活中追求的终极目标,秩序强调的是有序状态的建立与维持,而自由强调的是社会主体个性的发挥。有时,自由难免冲击既有的秩序,而秩序为了维持既有的平衡,在一定程度上会压制自由,二者冲突在所难免,当秩序与自由遭遇时,法律该如何选择?是城市秩序更重要,还是弱势群体的生存权、经济自由更重要?两者的冲突解决得好,就可以以最小的法律成本获得最佳的法的效益,反之亦然。

三、法治视野下自由与秩序的价值平衡

现代法治社会所尊崇和保护的基本价值是秩序、平等、自由和正义。秩序只是法律的原初价值,正义才是法律的终极价值。[3]秩序必须接受法的正义价值的规制,只有保障人权的法律才符合正义要求而为“善法”。法律和制度的存在也要以保障人权为出发点和归宿,而不是其他目的[4]。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侵犯摊贩的财产权、人身权和生存权,那么城管所执的法就不符合正义要求而为“恶法”。秩序并不是法律追求的唯一价值,而法律本身的价值就在于通过其制度的精巧设计来平衡价值冲突,而不是为追求某一价值去牺牲其他价值,牺牲其他价值去追求绝对秩序势必会导致接下来的失序,以剥夺自由为代价的秩序在现实社会中是毫无意义的。

自由和秩序并不是必须要放在天平的两端,自由多,秩序就乱,秩序好,自由就少,其实,摧毁自由与秩序的是暴力和无知。自由是人类一直以来所追求的最高价值,秩序则是维护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手段,自由的追求离不开秩序的限制和保护,而秩序的实现又为追求的自由提供了一个和平的环境,这两者相辅相成。过分追求城市的秩序而无视摊贩的生存自由,已经建立的城市秩序最终将会被摧毁,因此,笔者认为,在处理城管与摊贩问题上,应该平衡秩序与自由二重价值,这就需要一种合理的制度设计去实现这种立法目的。

(一)从政府的角度

1、实行摊贩低门槛登记制度。摊贩摆摊是一种宪法性权利,是不需要政府批准的权利。在韩国, 小摊只要申请加入“小摊业主协会”, 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出摊”了。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公民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这些条文是适用街头摊贩的,摊贩经营的几乎都是人们日常生活需要的小杂货、小工艺品、路边小吃和水果等小商品,买卖双方几乎没有什么纠纷。这说明公民能够自主决定,市场能够有效调节,完全适用低门槛登记制。登记制既赋予了摊贩合法的从业资格,保障了其经营自由,又为政府对摊贩的监督提供了依据。

2、规划摊贩的摆摊区域和时间。政府可以基于管理城市秩序的考虑对摊贩摆摊的区域、时间、占地空间、市容卫生等提出限制并公布于众。比如在交通主干道、火车站、汽车站、广场人行道等区域禁止摆摊;在妨碍交通、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地区允许摆摊, 但对摊位的规模、摆摊的时间和经营范围做出限制;在车辆通行很少的河溪两侧道路、部分人行天桥和菜市场周边角落等不限制摆摊。当然何时何地可以摆摊需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政府不宜专断,以保障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区域和时间划分清楚不仅有利于执法部门区别对待, 也有利于摆摊设点者的自觉遵守。

3、提高城管文明执法的水平。一方面,要严格城管队伍招人的条件和程序,防止将一些文明素养不高的人招入城管队伍。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城管的教育和督导,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自律意识。特别是要教育巡查人员忠实履行法规,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应多采取教育、疏导的方法, 切忌强制、打击,对那些严重影响市容且不听劝告的人,在给予处罚的同时,要采取录像、拍照等方法,将实际情况留案备查,防止个别群众因不明真相引发。最后,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不当执法的,必须依法依纪做出处理。

4、增强城管执法的公开程度。首先,应在车站、码头、广场等人员流动性大的场合将城市管理条例进行公示,明确摊贩摆摊的规定要求,明确违法处理的方式及权限。其次,每一次处罚后,应将处罚对象、处罚原因、处罚数额、处罚依据以及执法者姓名全部予以公示,这样既能体现城管行政处罚公开,使受罚人知晓自己受罚的原因,同时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最后,应告知被处罚者陈诉和申诉的权利及途径,以确保摊贩能够充分行使救济权。

(二)从摊贩的角度

1、服从安排。摊贩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摆摊之前,应认真学习和充分熟悉该城市对摆摊的规定和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条例,在政府部门安排的场所和时间范围内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应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听众城管安排,共同营造文明都市。

2、加强自律。政府相关部门宣传、引导, 牵头在摊贩群体中建立一个自治组织, 由他们自己管自己, 配合政府的工作,充分发挥自治机制的作用。通过自治,摊贩能更加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同时还能互相监督,从而从根本上杜绝随地摆摊的行为。在条件成熟时还可以成立小摊贩行业协会,类似企业的商会,不仅使摊贩自身权益得到维护, 还会使政府的管理成本降低,在双方发生争议时, 政府可以直接与小摊贩行业协会谈判协商,从而减少摊贩与政府管理人员之间的冲突事件, 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1.西华大学人文学院;四川;成都;610039 2. 空军指挥学院;北京;100097)

参考文献

[1] 郑州城管追打殴伤摊贩夫妇 围观市民掀翻执法车.[EB/OL].(2010-10-21)[2011-09-02]..

地摊经济前景范文第4篇

很多人都有这种带着美好和惆怅的记忆。蝉声阵阵的仲夏,明亮的阳光和翠绿的树荫中,一年一度的大学校园摆地摊活动又开场了。因为,又有一批学子将离开校园啦,他们有很多的东西,包括书本杂志、影碟CD、小书架小台灯,甚至包括电脑、玩具娃娃、植物等等,带不走,扔不下,愿意以低廉的价格出售,让学弟学妹们延续对它们的使用。从前,我们兴致勃勃地逛学长学姐们的地摊,寻找对自己有用的物品,后来,摆地摊的成了我们,美好的大学时光,就这样开始和结束。

细心想来,对地摊的感情其实在我们的人生中潜伏多年。除了在大学时代那令人印象最为深刻的地摊生活,童年的时候有了一点零用钱,我们不是喜欢在地摊中串来串去,找好吃的好玩的?每次外出旅行,不是很喜欢到乡下的市集中找新鲜古老稀奇古怪的玩意?

亦舒的《我的前半生》中,子君到温哥华看女儿,不出两天就觉得沉闷无比,“天天都逛这些地方,历史博物馆、广阔的公园、洁净的街道、大百货公司……”深有同感,尤其是对她所说的“大百货公司”。只有初到城里的乡下人,才会对如今所谓的这些国际化大都市里的SHOPINGMAIL、大百货公司、超市生出无限景仰、赞叹、欢喜之情。时间一久,恐怕也是,天河城?中华广场?北京路?唉,好腻。去逛家乐福?百佳?好又多?万佳?神经病。类同的店铺,类同的商品,类同的装修风格,甚至类同的电梯类同的冷气……好没意思啊。

怀念地摊。有吃的,喝的,穿的,用的,玩的,生机勃勃的人气,常常意想不到的小东西,流通的空气,朴素直接的沟通,多样性、多元化营造了可以长久持续的趣味和热情。地摊原本是传统世俗生活的一部分。在20世纪以前,有的地方还很少控制集市、市场、小贩和店铺,在各个城市,都可见到类似“清明上河图”里的朗朗乾坤下人世经济繁荣景象,庙会、天桥、货郎等生活景观也比比皆是,古龙小说里经常出现的“卖花郎、煎饼娘”等各行业小民云集的街头小景也是社会实态。如今?拜国际大都市的口号所赐,拜一刀切的城市管治所赐,这种充满人情味和活力的地摊景观成了杯弓蛇影的“走鬼”档。

又见地摊

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渴望地摊在生活中的复兴。除了包罗万象的一般性的地摊内容,跳蚤市场和创意市集大受欢迎。把自己已经用不上,但扔之又可惜的物品设地摊摆卖,跳蚤市场从一开始就体现着浓厚的环保意识和珍惜精神;已经拥有一定时光痕迹的物件在不同的人手里传递,又带着历史、情感流传的人文意义。每年夏天大学校园的地摊摆卖就体现出典型的跳蚤市场特色。在国外,有很多住宅区,节假日的时候人们都会自发拿一些旧物品出来摆卖,既是对物品的再利用,也可以创造出富有人情味的社区文化。英国伦敦的PORTOBELLO MARKET跳蚤市场,出售物品包括古玩、珠宝、古老的英式香烟盒、二手衣服等,既是城市里的集市,又是游客颇感兴趣的观光点。

地摊经济前景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协商民主,民生政治,温岭模式,蕉岭模式,百色,金融危机

 

一、民生问题既是社会问题,也是政治问题

民生问题,也即老百姓关于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生计问题。它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个经济

问题。然而,它又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它同时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毕竟,民生问题与社会和谐有序、国家经济发展以及国家政权稳定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国外一些经验研究证明,由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期间惊人的全球性经济成长是产生第三波民主的动力。[1](P375)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000美元至3000美元这一条过渡带的国家中,这种“财富与民主之间的相关意味着民主的过渡必定发生在那些中等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1](P70) 而根据中国传统的民本观的思想,“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得民心者得天下”。在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时候,从这个角度看,民生问题也就不仅仅是吃饭问题,它事关老百姓的民心背向,“涉及人们的权益分配,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反映政府的功能定位,维系着政权的合法性”。[2](P1)因而民生问题与政治问题的勾连形成了一种“民生政治”。[①]“民生政治,是指一种贯彻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原则,以社会建设为行动基础,以建立和谐社会为行动目标,以着力提高事关广大普通民众幸福安康的日常生活质量为主要行动过程的一种政治理念、政治运行模式。”[3](P106—110)近些年来,全球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金融风暴,并波及我国。国家提出了保民生促发展的方针,并公布了拉动内需的十项具体措施,其中的一项就是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本文所考察的样本,即广西百色市金三角农贸市场改造在这种特定的时空下发生。而笔者所要用的研究方法即参与式研究方法。

二、金三角农贸市场改造的时空环境

广西百色市则地处我国西部滇黔桂三省区交界处,属于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山区以及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者正在迅猛发展中的地区。根据近5年百色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比例来看,均超过了10%。如2009年百色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680元,增长11.5%;2008年为13169元,增长15.5%;2007年为12197元,增长23.4%;2006年为9887元,增长22.4%;2005年为8077元,增长16.2 %;而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100元,增长10%;2008年为2820元毕业论文的格式,增长14.5%;2007年为2465元,增长16.8%;2006年为2110元,增长18.3%;2005年为1783元,增长10.2 %。[②]这些数据从横向比较,在全国属于偏低;若从自身纵向比较,则成绩斐然,历年的增速均排在全区前列。那么,经济高速增长的情形下,它又给我们的政治生活带来些什么变化呢?

本文所要考察的金三角农贸市场改造是在“特殊维稳之年”的诸多重要事件叠加的背景下发生的。这几个全国性的事件分别是2008年所爆发而持续至今的金融危机,“五四”运动90周年,2009年10月份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6·4”事件20周年、取缔法轮功10周年以及百色区域性的事件,即2009年12月的纪念百色起义80周年庆典以及2009年持续至今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活动。这些全国性以及区域性的事件分别突出了:

第一,金融风暴下的各级政府对民生问题大张旗鼓的重视与金三角农贸市场中设点摆摊的绝大多数为外来务工人员的菜贩子之间的比较。尤其是在资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获利冲动与国家政策目标背离的情形之下,这些小人物角色的民生又是如何的呢?

第二,金融风暴下,在“维稳”与菜贩子民生诉求的博弈之间,又真的像一些理论所说的那样,会衍生出一些民主权利吗?这种民生政治又呈现出那些不同的特征?

三、金三角农贸市场租金谈判的博弈

金三角农贸市场地处百色市右江区东合村八组(见图1),由于近些年百色城镇化程度进一步提速,人口越来越多,它已成为周围居民买菜的主要地点。然而,该菜市场并非政府规划的菜市场。换言之,它是自发形成的。此菜市场周围被百色市一中、信用社以及玉宇楼盘所包围。最初为开发玉宇楼盘小区时堆放建筑材料所用,但是土地使用权仍属东合村八组。

玉宇楼盘开发完毕就形成了金三角菜市场,但是,因不属于政府规划范围,因此,这个菜市场属于典型的脏乱差。但是,由于价格低廉,所以人们更倾向于到此买菜,但是,周围的居民却是意见纷纷。在笔者目睹那些在该菜市场接受百色市电视台创卫采访小组采访的市民中,均有改造此菜市场的意思,且在笔者与电视台的记者沟通也证实了更多人希望百色市更加干净卫生的态度。因此,金三角农贸市场的改造就此展开。东合村八组的组干在未经与组民协商的情况下即与承包商签约20年,每年租金24万,由承包商进行对金三角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改造的内容包括了地面、通风、照明、停车位置以及重新打造摆放果蔬的台面。改造前后,金三角农贸市场给人的感觉明显不一。改造后,每个摊位整齐美观,规格统一。如肉类摊位的长宽度为125×90cm,蔬菜摊的长宽度为150×90cm和180×90cm两种论文格式模板。然而,环境改观的同时,摊贩们的租金却直线上扬。而果蔬肉类等价格却无法上涨。在笔者的访谈中,摊贩们均表示无法涨价,否则客户就有可能到别的菜市场买菜。因此,一场围绕着租金的博弈就此展开。[③]最终,金三角农贸市场的摊位价格分别涨了5到10倍不等,与摊贩们心中只涨一两倍租金相去甚远。(具体见表1)

表1:金三角农贸市场摊位租金一览表[④]

 

摊位种类

数量

原来价格(元/月)

承包商原定价格(元/月)

最终定价

牛肉摊

1

150

1500-1200

1200

猪肉摊

10

200

1600-1200

1500

鸡肉摊

5

200

1500-1200

1200

鱼摊

4

150

1600(4个鱼缸)

1600

杂货、干货摊

3

200

1500-1200

1200

蔬菜摊

37

50

450

450

豆腐摊

4

100

550

550

熟食摊

9

250

1500-1200

1200-800

冷饮摊

2

100

600

500

早点、小吃摊

9

100

650

600

水果摊

14

100

600-720

500

家禽摊

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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