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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监管论文

自我监管论文

自我监管论文范文第1篇

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概述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要解决的是由谁来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按照何种方式进行监管以及由谁来对监管效果负责和如何负责的问题。由于历史发展、政治经济体制、法律与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各国在金融监管体制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二、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

金融监管是指一国金融监管当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对金融业的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目前,世界各国及地区的金融监管体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为适应金融业的发展,我国政府一直在摸索符合国情的金融监管模式。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即所谓的“一行三会”)为主的金融业分立监管体制,并建立了银、证、保三方的“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国务院是金融监管的主体,它和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实际上是一种委托关系,金融监管部门在国务院的授权下发挥监管的职能,发挥着核心作用。2003年10月,经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保留了中国人民银行为履行其央行职责所必要的金融监管权力。至此,形成了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目前,我国实行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并依据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和银行业监管法的规定实施具体的金融监管。从体制上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属于“一元多头”,即金融监管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设立的金融主管机关和相关机关分别履行金融监管职能,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监管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及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审计机关、税务机关等分别履行部分国家职能。在这种分业监管体制中,中国人民银行处于核心地位,是全国金融业的最高主管机关,它不仅负责银行业和信托业的监管,还要从宏观上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予以指导,以保证整个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银监会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对全国保险业和保险市场的统一监管。同时,我国法律还规定有有金融业的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管作为辅助监管。自律监管包括金融机构自我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社会监管主要是指中介机构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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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无论是经济学领域还是法学领域,提及和研究最多的莫过于“金融监管”这个词语,当然这也是有其独特背景的。从正面来讲,《“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中小企业发展和壮大中对资金的需求等等;从反面来讲,一系列与融资有关的案件的爆发,中小企业担保链断裂等等都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把金融监管问题提上研究的日程,这已经是实务界和理论界都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欲从我国当前金融监管现状及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分析和借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措施,提出一些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中国金融监管现状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制度还是“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的诞生是金融市场分业经营制度决定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金融国际化、金融创新和混业经营等给金融分业监管发起的巨大挑战。

(一)金融监管缺少协调机制

2003年,我国建立了“监管联席会议机制”,这是在当前分业监管下,三会之间进行沟通和协调的渠道。虽然,这种协调方法在目前的分业监管模式下对于监管信息交流,重大监管事项磋商等方面起到了一些作用,但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分工监管与混业经营之间的矛盾,即使人民银行具备一定的统一监管职能,但是,人民银行是不履行具体的行业监管职责的,因此,它也不能掌握全部的金融监管信息。

三、现在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的协调性不够

监管协调性差是分业监管体制的固有弊端,加之我国特有的行政体制和行政文化,导致三家监管部门之间以及监管机构和中央银行等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协调难度大,效果差。这些部门均为独立的正部级单位,自成系统,各司其职,条块分割,易形成部门利益,造成监管真空和磨擦,给跨业违规以可乘之机。此外,当发现问题时,由谁牵头,由谁做出最终决定等,都有一定难度。随着金融创新和综合经营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将更为突出,并严重影响监管效率的提高。

(二)监管目标不够明确

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目标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是不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宏观目标,借助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保持币值稳定。而金融监管的目标较为具体,突出强调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86)、《金融机构管理规定》(1994)和《商业银行法》(1995)的内容看,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金融监管既要保障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又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

(三)没有形成统一规范、连续和系统性的监管

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是行政监管,并且在具体的运作中大多数是一次性的、分散的和孤立的,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全方位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和防范金融监管体系,缺乏早期预警和早期控制,往往是忙于事后救火。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结合效率不高。信息的不对称,没有建立集中统一的监管信息库和信息网络,缺乏金融监管体系数据的收集、整理、加工、分析系统,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审计等社会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市场约束力薄弱,金融监管信息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四)金融业开放缺乏整体战略,单纯的分业监管无法对外资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自我监管论文范文第2篇

论文以南沙自贸区的航运业为研究范围,以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为研究目的,对激发市场的活力,实现行业的有序发展,稳定社会经济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论文以市场自由主义理论、政府干预理论、循环累积因果理论等理论为基础,运用文献、实证等方法,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维原则进行研究与论证,首先列出航运业政府监管的现状,其次提出南沙自贸区航运业政府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原因,最后总结完善南沙自贸区航运业政府监管的相关对策,论文的特色之处是强调充分发挥问题导向的作用,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突显对症下药的实效性,不足之处是对运用互联网协助政府监管没有展开研究,对高效便捷的互联网监管方式缺乏探讨。通过对南沙自贸区航运业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和分析,发现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适当配合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是政府监管有效的保证,并将其运用在政府监管领域,以得到切实解决监管问题的效果。

ABSTRACT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trending of glob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ll the countries face to the new opportunity and the threat of the development, in the processing of obey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catch the chance and take the challenge, the government should play the leading role, according to the fact and set up proper solution, make theregulation work, so that it can improve the comprehensive strength of all industry, and join the competition of the world, pull the economic go ahead, against the economicimpact of globalization, the freedom of global economy is increasing the trading between every country, the competition of shipping industry which is closely with the trade is more and more sharp, so, the market operation in order and the industry development in health which are become the focus and difficulty of shipping industry,its important to the government to ensure fair competition and keep the economic developing, its also show the effect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The range of the paper is in the shipping industry of NanSha free trade zone, the purpose is how to play the government function better in the market economy, it has an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stimulate the market activities and to achieve the orderly development and to keep the social economy steadily. The paper is mainly based on thetheory of market liberalism, government intervention and circulation accumulation, in research processing, via the literature and fact, the paper is obey the logical step of raise question, analyze question and solve problem, at first display the condition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of shipping industry of NanSha free trade zone, then summarizethe main problems of shipping industry of this area and analyze them, at last present the solution to optimize the government regulation of the area. The feature of paper isemphasized to play the role of problem-oriented in fully, and give out the solution that aimed at the target, the actual effect that coming from appropriate remedy is stand out,the shortage of paper is without any research that is use the internet to assist the government regulation, its lacking in discuss the efficient and convenient method.Through summarizing and analyzing the problem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 of shipping industry of NanSha free trade zone, and found that its an effective guarantee to the government regulation that play the decisive effect of market in fully and match with suitable macro-control means of government and stick to the principle of problem-oriented at the same time, apply the way in the field of government regulation,and hope to get more effect.

Keyword : NanSha Free Trade Zone, Shipping Industry, Government Supervising。

绪 论

(一)研究的背景。

2013 年下半年,在访问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主席提出共同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简称为一带一路)①。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旨在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市场的自由竞争,加强沿线各国的融合发展,开展更大范围的经济合作,共同打造开放自由、互惠共赢的合作模式,所以倡议引来世界性的关注。2015 年 4 月下旬,在广州南沙区举行了涵盖广东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挂牌仪式,而南沙自贸区在功能划分上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端制造等产业,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②。由于受 2008 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发达国家的后续经济不断衰退,全球的制造业、航运业一蹶不振,我国的这两大产业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在制造方面,为了走出困境振兴本国经济,发达国家近几年实施了一系列降低本国制造成本的减税政策,吸引本国在外投资制造业的企业回流。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人力、土地等要素的红利已逐渐消减,综合成本有所上升,在经济效益的驱动下,部分制造业特别是国外在华投资的制造业,为获得更大的利益,把企业迁往生产成本更低的发展中国家。在航运业方面,制造业的萧条引起货运量严重不足,各航运公司为了抢市场,甚至出现0 运费的揽货现象,引致恶性竞争,导致部分航运公司接连倒闭,市场秩序混乱不堪。在贸易增长缓慢、运力过剩、竞争者林立的环境下,怎样才能获得生存?

以整合重组、共享资源的方式来增强整体竞争优势既是航运企业的必然选择,也是市场的选择。因此全球航运公司为了应对低靡的市场状况,开始了组团过冬的联盟策略。2016 年 4 月中远集运、达飞轮船、长荣海运和东方海外组成了海洋联盟(OCEAN Alliance);2016 年 5 月 13 日,The Alliance 联盟成立,该联盟由以下几家班轮公司组成,分别是赫伯罗特、阳明海运、川崎汽船、日本邮船、商船三井;2017 年 4 月,马士基航运、地中海航运以及现代商船共同组成2M 联盟,现代商船以舱位合作的形式加入。三大联盟的组成方式均以寻找市场上实力对等的竞争对手,并达成合作协议后整合而成,竞争优势主要在全球东西航运主干线上,因此该主干线的航运市场也形成了三大联盟对抗的竞争格局。这种强强联手的合作模式,使市场进行了有效的优胜劣汰,应该会给中小型企业的生存、发展造成重重阻碍,甚至带来毁灭性的鲸吞,但调整后的市场发展方向更加明确,竞争更加合理有序,也更有利于航运业的健康发展。

虽然金融危机对我国也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但也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由于我国的人口红利、土地资料、国家招商引资政策的相互配合,我国在经济危机后的几年内,跃居制造业大国。根据 2010 年制造业产出数据显示,我国制造业占世界的比重为 19.8%,超过美国所占比例并成为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①。国际航运业面临着复杂多变的政治环境,航运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南沙自贸区面向世界发展的形势下,南沙自贸区的航运企业怎样才能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立足于市场、与国外企业抗衡,并在国际航运市场内占一席之地,这是企业的燃眉之事。如何引导企业追随自贸区发展的政策步伐,抓紧全球制造业第一大国的有利形势,抢占国际贸易总量的运输市场,成为地方政府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任务,也是把南沙自贸区打造成为世界航运中心的必经之路,更是地方政府监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履监管职能,让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对航运业实施适度管理,从而创建南沙自贸区特色航运业,促进区域经济稳步向前,这是地方政府必须解决的难题。

(二)研究的综述。

1.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关于政府市场监管的发展相对来说比较多样与久远,大部分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积累与对外贸易的发展促使外国政府不断革新管理观念,顺应社会的发展要求,不断进行改革、完善监管法规等方面的尝试。

被誉为经济学之父的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 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们是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促进了他们全不放在心上的目的。他们不把这目的放在心上,不必是社会之害。他们各自追求各自的利益,往往更能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他们如真想促进社会的利益,还往往不能那样有效。①。他主张由看不见的手,来引导经济发展,反对政府干预经济。这一理论指导了西方资本主义发展长达一百多年,直到 20 世纪初,经济危机的出现才结束了西方国家所崇尚的自由经济主义,让西方学者们重新探讨经济发展理论。英国的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只有扩大政府机能才能调整消费倾向和投资活力并实现两间者的相互适应,从而避免现存经济发生全部毁灭的恶果②,他认为在资源配置条件下,看不见的手(市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而市场自身是不可能克服这一弊端的,政府干预才能让这一问题得到解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的影响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而经济滞胀的影响在 70 年代不断扩大,社会矛盾日渐激化,使人们对政府干预的管理模式产生了怀疑,让自由市场经济模式重新受到重视。美国的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一书中提出,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通过市场力量进行变革的原则③。他们认为政府的主要任务是以制定市场运行规则和促进市场变革为主,主要职责是发现能达到目标的最佳途径或方法,强调了政府需要变革和提高运作有效性的理念。美国的盖伊?彼得斯在《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一书中总结出当代西方政府行政的四种治理模式,包括:市场式政府、参与式政府、弹性化政府、解制型政府④。这四种模式均强调政府改革要与实际情况相互协调。美国的经济学家杰弗里?萨克斯在政府监管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中指出所有运行良好的经济体都是由政府、市场和非政府组织协同发挥作用,健康的经济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强化监管领域、实现政府与市场的平衡⑤。这一理论明确指出了除政府、市场外的第三方组织在市场经济中能起到监管作用,随着经济的跨国发展范围扩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简称 OECD)在 1995 年提出了政府管理的八项特征。

其内容是权力转移、提高灵活性;确保绩效、控制和责任制;发展竞争和选择;提供回应性服务;改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信息管理;提高管制质量;加强中央指导而非干预的职能①。这些管理特点要求政府将权力下放给私人组织,主张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经验与手段,提高管理效益,以服务社会、公众为导向,提升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使管理更具柔性和灵活性。这种新理念为各国政府构建具有本国特色的监管模式提供了必要的参考与指导,如美国政府的自律型监管体系随着其市场经济深入发展而不断调整和完善,监管局面主要呈现大市场、小政府的特点。新加坡的政府主导型经济运行模式中,政府在市场监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治理上采用开放的市场战略,坚持政府与市场相结合,政府积极为市场服务,到位而不越位。德国采用政府主导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其特点是在经济政策和市场的调整上,政府力度比以往加大,而行业组织则对行业市场的管理更为关注,监管制度能够灵活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并体现经营主体对公平和道德的重视。国外政府经过长期的探索、试验、再调整等过程,在特定的经济发展时期总结出一系列的具有本国特色的政府监管理论,并为其他国家在监管理论的探索、研究中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2.国内研究综述。

我国的政府市场监管研究起步比较晚,从 20 世纪 50 年代起实行计划经济,在当时的一段时期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弊端在后期日显突出,缺乏活力,与经济发展需求完全不适应。1979 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经济发展不断加速。然而,与市场经济并存的管理问题也同时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国外在政府监管的过程中积累并总结了一些有益的经验与理论,但由于国情的不同,相关的经验、理论只能作为参考不能照搬套用。从我国开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我国学者关于政府市场监管的研究也在不断探索中。

顾煜在关于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文中指出市场监管的目的是保证市场具有良好的秩序,而市场主体是破坏秩序的主要因素,所以必须制定有效的经济政策加强监管,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①。马英娟在中国政府监管机构构建中的缺失与前瞻性思考兼议政府监管领域大部门体制的改革方向的文中指出设置监管机构需要坚持立法先行的原则,通过法律的形式以保障并增强监管执法的权威性;在构建及监管的过程中,确立依法独立监管的理念、秉持公正监管的立场,才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提高国内外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②。刘熙瑞在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的文中指出服务型政府是以服务公民的理念为指导,担负着为社会服务的责任型政府,强调服务本位、市场本位。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将我国各级政府建设成为服务型政府,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格局,是顺应国际贸易准则的要求,也是经济活动有序开展的保障③。刘现伟在加强政府监管、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文中指出要整合政府监管资源,建立公平的市场规则,为市场参与主体制造公平竞争环境,从而提高经济运营质量和效益④。李永才在对改革和完善我国市场监管体系的思考的文中指出市场监管需要引入协同治理理念,运用该理念去制定市场监管的战略目标、组织架构、监管机制与社会参与机制,以适应市场治理需要⑤。宋华琳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市场监管体系的改革与创新

的文中指出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未来政府规制以信息服务为主,通过建立共享的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协同监管,并综合运用命令控制型监管工具和激励性监管工具,从而提升市场监管质量⑥。谢燮在新时期航运市场监管思路的文中指出需要建立多元化的市场监管体系对航运市场进行监管,对未来航运市场的监管要以通过创新模式,提高监管实效的监管方式替代以增加机构和人员进行高压无缝的监管方式⑦。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国家经济以粗放型、劳动密集型的方式开展,经过几十年的建设,经济有了质的飞跃,成为制造业强国,航运大国。这些研究理论为经济的进步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并为以后理论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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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题的意义

(四)研究的方法

(五)创新与不足

一、核心概念与基本理论

(一)核心概念

(二)基本理论

二、南沙自贸区的历史发展和航运业政府监管的现状

(一)南沙自贸区的历史发展概况

(二)航运业政府监管的现状

(三)与周边港口城市的比较

三、南沙自贸区航运业政府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主体职责不清晰

(二)监管法规不完善

(三)监管模式单一力量薄弱

(四)监管成效不明显阻碍集聚效应

(五)沟通不畅影响信息对称

(六)管理观念陈旧与需求脱节

四、南沙自贸区航运业政府监管主要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监管主体缺位越位

(二)监管执行标准缺乏可操作性

(三)监管体制缺乏扁平化

(四)监管评价缺乏公平客观

(五)监管方式不适应发展需要

(六)监管素质的教育缺乏

五、国内外航运业政府监管的经验借鉴

(一)国外航运业政府监管的经验

(二)国内航运业地方政府监管的经验

(三)国内外航运业政府监管的经验启示

六、完善南沙自贸区航运业政府监管的相关对策

(一)监管要重引导少干预

(二)细化法规构建法治标准

(三)创建齐抓共管格局

(四)监管责任和考核制度化

(五)实现监管资源共享

(六)加强监管人员的素质教育 结 论

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全球经济衰退的困境和范围是巨大的、影响是深远的,而南沙区是幸运的,由广州的边陲小镇变身为自贸试验区、对外开放门户枢纽,而发展航运物流是南沙自贸区的重点定位之一,南沙港凭借自身的优势与实力,不仅是国际航运的重要走廊,也是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齿轮,同时成为打造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但航运基建设施的不完善、产业的规模化不足、人才集聚效应欠缺等问题均成为航运业优化发展的绊脚石,如何在强企林立的国际环境下,强优势、补短板,增强本土航运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提升南沙港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地方政府的监管在航运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提升地方政府的监管效能,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市场配置、宏观调控。市场经济就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充分发挥主导性作用,让市场遵循优胜劣汰原则自主选择,南沙自贸区政府只需要做好守夜人的角色,保证营商环境的公平有序,同时通过经济、法律等手段,以指引、政策等方式从宏观上调控经济发展方向。

第二,配套建设、完善法规。南沙自贸区政府应尽快加大和加快航运基础设施的建设,为行业、人才的集聚提供必要的基础,另外在发展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治理的王道,不断对标国际规则完善航运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市场守法,依法监管,营造法治市场提供保障。

第三,强化素质、提升服务。南沙自贸区政府要根据社会、市场的需要,通过长期、系统的培训教育,强化执法人员为民服务的理念,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增强执法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将服务市场的观念引入监管过程,让执法人员始终秉承高效便民的原则,提高监管服务水平,让监管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提升监管效果,提高社会对地方政府的认可度,增强地方政府的公信力与权威。

第四,理顺关系、协同共治。要实现共治格局,南沙自贸区政府必须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企业、行业组织之间的关系,扩大业内主体对航运市场的监管渠道,完善企业的自我监管和对违法企业的举报投诉程序,同时加快培育行业组织,提升其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行业组织对部分监管职能的承接,在地方政府主导监管的前提下,引导其他主体参与互动协同治理,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格局。

自我监管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监管套利 银行资本 金融风险

1.引言

1.1 研究背景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于中国14家上市银行2007年至2011年季度财务数据的计量和统计分析,探求中国主要银行是否有监管资本套利行为。虽然从数据上来讲,我国大部分银行都达到甚至远远超过监管指标,但是银行是否真正拥有抵抗风险的能力或者还只是表面上为达到监管要求而人为的达标,这就是本文的现实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于银行监管资本套利做了方面的研究。Shireves 和Dahl(1992)对于美国1983-1987年1800家银行进行分析,证明监管资本对于提高资本充足率是有效的。Blum(1999)通过在动态环境中引入期间效应因素,证明资本不充足的商业银行为了达到监管资本要求存在当期增加高风险资本投资的激励。Jones(2000)指出,追求利润的动力促使银行通过金融创新而减少资本持有,将风险移至表外,即监管套利,风险没有降低的情况下,资本充足率提高了。Barth、Caprio和Levine(2001)研究结果表明:政府对于银行的准入限制和银行业务发展限制和银行发展存在负相关关系;官方监管控制的权利和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对银行发展没有显著影响;而市场约束显著促进了银行发展。Philip和Obasi(2009)利用面板数据检验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发现中央银行监管结构能促进银行稳健经营,降低银行风险,而监管部门的业务水平、监管实践也会银行监管效率。

国内学者近年来关于银行监管和资本套利的研究也有所增加。张玉喜(2008)总结了监管套利的动机,并对于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监管资本套利的动机分析。宋永明(2009)分析了国内外公认的集中监管套利方法。并分析了金融危机原因。沈庆洁(2010)通过数理模型讨论了银行监管和资本套利的动因和经济影响。许友传(2011)通过我国57家银行2000-2008年数据分析,发现资本充足监管压力对于银行资本调整策略产生一定影响。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本文通过中国14家主要上市银行的2007年-2011年的季度数据,使用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模型,运用Eviews6.0的统计计量分析,实证检验上市银行是否有监管套利行为。目前国内对于监管资本套利理论研究较多,由于我国数据较为不充分,实证检验较少,尤其是对于面板数据的固定效应模型使用较少,而本文尝试使用此方法进行研究。

2.研究理论

银行监管理论发展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

2.1 金融自由阶段(1930年以前)

1930 年以前 , 中央银行的监管职能仅仅在理论上得到确立。19世纪占主流经济学地位的是古典主义的自由经济理论,强调用“看不见的手”任由市场经济发展,反对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

2.2 严格监管阶段(1930年-1970年)

1929-1933年,西方国家爆发了一次大危机,理论界开始认识到传统经济理论中“看不见的手”的无所不能的调节不过是一个神话,立足于市场不完全理论,主张政府干预,弥补市场缺陷。这一阶段理论主要为公共利益理论,具体为:信息不对称理论、金融脆弱性理论、金融市场失灵理论等。结论是银行监管很有必要。

2.3 金融效率阶段(1970-1980年)

理论上,困扰发达国家长达10年之久的“滞胀”宣告了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的破产,以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和货币主义、供给学派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理论和思想开始复兴。银行监管理论再次发生重大转折,放松监管的呼声日渐高涨,金融自由化理论逐渐发展起来并在学术理论界和实际金融部门不断扩大其影响。这一时期主要产生了私人利益理论发展:具体为监管俘获论、监管供求理论、管制寻租理论等银行监管理论。

2.4安全效率并重(1990-至今)

1990年代以来,金融竞争也日益激烈,金融风险越来越大,银行业倒闭兼并浪潮迭起,墨西哥、巴西和亚洲金融危机相继爆发,迫使人们又重新开始关注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及其系统性风险,金融危机浪潮推动银行监管理论逐步转向如何协调安全稳定与效率的方面。这一时期的主要银行监管理论为金融约束论、激励相容监管论、监管套利理论。

2.5监管套利理论

监管套利理论为本文的研究理论基础。也是最新发展的理论前沿。

银行存在着通过金融创新绕过监管资本以减少资本持有的内在动力。具体而言, 以资产证券化为核心的金融创新, 使银行能够更容易地人为“ 粉饰” 其资本金实力, 即在几乎不降低实际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本充足率, 或者说在增加实际风险的同时却没有相应减少资本充足率, 这就是 监管资本套利。监管资本套利的核心在于开发监管资本的缺陷和漏洞, 通过人为降低风险加权资产“ 虚抬” 银行资本充足率, 使部分风险游离于监管资本之外, 以此为银行提供较低资本成本情况下追求较高风险的套利机会。

监管资本套利的基本模式有如下三种:

自我监管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 监督过失 监督管理 监督职责

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风险。有人说,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这话尽管有些夸张,但还是看到了问题所在。现代社会的许多领域都赋予人们一定的注意义务,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灾难。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除了有直接行为人的过失以外,往往还有监督者和管理者的过失。在这里,我们把监督者和管理者的过失统称为监督过失。

在某种监督责任事故(不是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下,从主观方面看,可能有四种情况:监督者的故意与被监督者的故意;监督者的故意与被监督者的过失;监督者的过失与被监督者的故意;监督者的过失与被监督者的过失。第一种情况应追究监督人和被监督人的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二者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第二种情况下的监督者可能是利用了被监督者作为工具,因而属于间接正犯,被监督者单独构成过失犯罪。因此,应分别追究二者的故意和过失的刑事责任。第三种情况的监督者只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对被监督者的故意不承担责任。而被监督者应负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第四种情况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过失发生了竞合,共同造成了事故。二者都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这种情况正是本文所说的监督过失。本文所探讨的即是该种情况。

一、监督过失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要研究监督过失理论,不能不回顾一下过失理论的发展情况。总体上看,过失理论的发展经历了旧过失论、新过失论和新新过失论的几个阶段。旧过失论即是传统的过失论。它采取结果预见义务说。认为过失就是因为不注意而没有预见结果的发生。新过失论采取结果避免义务说。它指责旧过失论的处罚面过于宽泛,几乎是结果责任。例如,汽车驾驶员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几乎总是能够预见其可能性的,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追究正常驾驶的驾驶员的刑事责任。只要采取了避免结果发生的措施,即使发生了事故,也不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新过失论是为了保护科技的进步和人类的发展和福祉,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过失犯罪的处罚范围。新新过失论又称危惧感说或不安感说。此说认为,作为认定注意义务前提的预见可能性,不一定需要具体的预见,对危险的发生只要有模糊的不安感、危惧感就够了。那么,监督过失论属于何种过失理论呢?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监督过失论本质上是新新过失论的一种;另一种观点认为,监督过失归责的法理是新过失论。本文赞同第二种观点。监督过失通常是指在安全生产领域发生事故时,处于监督者地位的行为人没有履行监督职责时而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过失。

监督过失理论最早产生于日本。二十世纪中后期以后,日本经济快速发展,但各种事故也呈高发态势。为了控制事故的泛滥,在刑法中便产生了监督过失理论,不仅要追究直接行为人的过失责任,而且要追究处于监督者地位的行为人的间接的过失责任。这是两种过失的竞合,因而存在刑事责任的分担问题。只有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合理地分配刑事责任,才能实现处罚的公正。所以,监督过失理论是一种非常有用的、符合客观事实的理论。该理论产生之后,便迅速发展起来。现在,我国对监督过失的研究也已具备相当规模了。

二、监督过失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一)监督过失的概念

虽然,监督过失理论已有多年的发展,但如何给监督过失下个准确的定义,并不是很容易的事。首先,如何界定监督过失和管理过失。中外许多刑法学者将监督过失分为广义的监督过失和狭义的监督过失,并认为广义的监督过失包括狭义的监督过失和管理过失。有的学者指出:广义上处于监督地位的人的过失都可以称为监督过失。但是,在学说当中,通常将其区分为监督过失和管理过失两种。所谓监督过失,是指处于让直接行为人不要犯过失的监督地位的人,违反该注意义务的过失。所谓管理过失,是指管理者对人、财、物等管理不善而构成的过失。本人认为,监督与管理在一定意义上是相通的,管理就是监督,监督也意味着管理,无论是管理过失还是监督过失,在发生严重事故的情况下,二者对于结果的发生都具有原因力,所以,都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没有必要区分监督过失和管理过失,尽管二者有区别。应该以监督过失统称之。

其次,如何处理监督过失与领导责任的关系。领导关系包含管理监督关系,领导的含义之一就是监督,而监督不一定属于领导。在追究严重事故的刑事责任时,有时要牵涉到分管一定工作的领导,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了处罚的公正性,在追究领导责任时,要注意查清某领导是否有实质的监督管理义务,不能无限制地涉及每一个领导,也不能追究到各个层次。因为,在一定层次的主管领导尽了管理监督义务时,就不应被追究过失责任。我国《刑法》第135条规定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该罪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就是管理监督人员,这说明我国刑法中有监督过失的规定,只不过没有使用监督过失的概念而已。

再次,如何处理监督过失与信赖原则的关系。所谓信赖原则,是指在合理信赖被害人或者第三者将采取适当行为时,如果由于被害人或第三者采取不适当的行为而造成了侵害结果,行为人也对此不承担刑事责任。信赖原则限制了过失犯的成立范围,而监督过失又扩大了过失犯的处罚范围。二者表面上看似乎是矛盾关系。其实不然。二者事实上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无论是信赖原则,还是监督过失理论,对于处理过失犯罪都是必要的。关键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客观公正地处理。有的学者指出:概括言之,监督人的信赖合理,不负过失责任;否则,应负监督过失责任。这种分析是科学的,笔者赞同。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可以给监督过失下个定义:监督过失是指处于监督管理地位的行为人不履行或错误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被监督人由于过失而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

(二)监督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

按照我国的刑法理论,犯罪构成包括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四大要件。监督过失犯罪也不例外。监督过失犯罪的客体没有特殊之处,无探讨之必要。因此,本文只研究其他三大要件。

1.监督过失犯罪的客观方面。(1)实行行为。无行为则无犯罪,故意犯和过失犯概莫能外。过失犯罪也存在实行行为,只是没有故意犯罪的明显。它是以注意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监督过失犯罪的实行行为应是监督者因未履行监督职责或错误履行监督职责而产生的客观行为。这种实行行为多数情况下是不作为,少数情况下是作为。监督过失犯罪实行行为的起点是监督者不履行注意义务的时点,终点是危害结果发生之时。这个过程可能很长,也可能很短。(2)危害结果。监督过失犯罪危害结果的发生需要监督者的过失和被监督者的过失的共同作用。监督过失犯罪大多发生于生产、作业领域,一般是 各种严重事故。这些事故往往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所以,必须严加防范。(3)因果关系。监督过失行为与严重后果的发生之间是间接因果关系。危害结果不是由监督者的过失直接导致,而是通过被监督者(直接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而发生。所以,监督过失的原因力是间接性的。如果没有被监督者的过失行为,监督过失行为本身不能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2.监督过失犯罪的主体。无主体也无犯罪,任何犯罪都有主体。监督过失犯罪的主体是监督者。这里的监督者是广义的,包括管理者和狭义的监督者。在整个管理体制中,往往分为若干层次。每一层次的管理监督者都有一定的职责,可能每个层次都有过失,也可能只有某些层次的管理监督者才有过失。在追究事故的责任时,应当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客观判断哪一个监督者有过失。在我国,单位的领导实行分管制普遍存在。除正职掌管全面工作外,副职一般都分管一定的部门。所以,监督者只能限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没有管理监督过失的领导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只要该领导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尽心尽力,恪尽职守,无过错,那么,就当然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因为用人不当而导致事故发生,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3.监督过失犯罪的主观方面。监督者的监督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监督者的注意义务包括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但主要是结果避免义务。其注意义务的内容是预防或制止被监督者的过失行为。监督者应该注意、能够注意,而没有注意,致使被监督者产生了直接的过失行为,最终导致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

三、预防监督过失犯罪的对策

各种恶性事故频繁发生,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损失。究其原因,有相当一部分事故是监督过失造成的。因此,很有必要探讨一下监督过失犯罪的对策问题。笔者认为,预防监督过失犯罪,需要综合治理,这也是一项系统工程。

首要的一点是预防与严惩相结合。一方面,强化预防,各种防范措施必须到位,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贯彻落实,切实执行,各项生产、作业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不能有半点马虎。另一方面,对监督过失行为严惩不贷。对处于监督地位的领导者、管理者、监督者的过失行为要严厉惩处,不能姑息迁就,放纵不管。要使监督过失的行为人受到实际追究。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也要追究其他责任。

具体而言,笔者认为治理监督过失犯罪的对策可有以下数种: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努力使处于监督地位的行为人清醒地认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从而,自觉地、积极地同过失行为作斗争,最大程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目前,虽然已经有了一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但还不完备,需要进一步完善。

3.实行管理监督者定期巡查危险源制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控制减少事故的发生。

4.在管理监督者故意实施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时,应严格追究其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如以放火罪、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定罪处理。

5.对因用人不善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这也属于监督过失。这种过失距事故的发生在原因力上较远,不易被查处,需要仔细操作。

6.在刑法中增设“监督过失罪”。该罪的主体应限制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过失而导致严重事故发生的,可直接以罪追究刑事责任。

自我监管论文范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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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银行监管体制是指为了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跨国银行的活动依法进行必要的监督与管制的组织机构及权限划分。跨国银行监管体制是市场经济管制的制度安排,是金融监管体制的核心,是银行监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基本可以将跨国银行的监管体制划分为两个基本类型,即一元监管体制与多元监管体制。一元监管体制是指由国家的一个法定机构专享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权,并制定和实施相关的监管政策,统一进行监管活动,其中,英国是推选一元监管体制最为典型的国家。英国《银行法》将银行监管权高度集中在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手中. 多元制是指两个以上的机构享有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权,共同执行监管政策。

就我国的跨国银行监管体制而言,属于一元监管体制。2003年,我国成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对银行业进行监管。如前所述,从整体上看,一元监管体制需要较好的运行环境,即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市场体系比较完善统一;(2)经济发展比较平衡;(3)居民人口不太多;(4)监管人员素质比较高。与上述条件相比,我国是个人口大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体系不完善,不适合实行单一监管体制。然而,我国却采用了单一监管体制。看起来,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实践与理论并不完全吻合。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必须从几个方面理解:首先,我国是个单一制国家,在跨国银行监管上,只能实行一级监管体制,而不可能实行两级监管。这是我国国家结构的基本要求。其次,我国是个大国,市场体制尚不健全,统一监管是银行业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因此,一元监管体制有利于维护银行业的秩序,而且所产生的体制成本相对较低。第三,虽然我国实行一元监管体制,但中央监管机构下设了众多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根据其授权委托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监管,满足了人口大国对银行监管的需求。从总体上讲,我国的跨国银行监管体制基本上适合

第三,应当加强银行业的自律管理。虽然自律管理不是监管体制正式的制度安排,但自律组织是监管的传导机构和监管运行的协助机构,自律管理不但可以减轻中央银行和银监会的监管压力,弥补监管的不足,而且可以对银行业稳定发挥中央银行和银监会监管无法实现的作用。某种程度上讲,自律性约束是 金融 风险监管成败的关键。目前我国银行自律作用还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两个银行法对此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自律制度不仅缺乏正式的制度安排,而且急需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