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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资产管理

集体经济资产管理

集体经济资产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新农村

一、当下农村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症结

农村财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和农民们极度关心的问题,财务关系着老百姓的生存与发展,良性的财务问题可以促进新农村的建设,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反之则会阻碍。经济的发展与财务管理水平是相辅相成、相互联系的。

为了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将农村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我国先后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各地机关部门也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拟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但是在实行的过程中因忽视制度的严格性和严肃性,出现了工作不严谨的情况。

我国现阶段农村的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财务产权不明,集体资产使用不规范,缺乏监督与管理,资产去向不明,资产管理系统不完善,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低等等。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基层管理人员素质偏低,对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高,同时其自身素质不够高,缺乏对资产进行有效管理的能力;甚至有出于自身利益谎报、挪用集体财务的现象;

2.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使不法者利用制度缺陷“钻空子”;

3.民主监督力度不够,集体财务缺乏有力的保护措施;

4.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缺乏对财会人员的考核办法,使他们对待工作不够严肃认真。

二、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管理的方法

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小则影响农民的日常生活,大则引起社会混乱。因此,解决该问题成为了政府改善农民生活状态的一项重要任务。

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最根本的就是要从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出发,积极采取强力有效的措施,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保证农村集体资产的有效性,为农村发展打下良好的经济基础。

1.提高农村管理层素质。农村管理层对农村资产的认识不够全面,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必要性缺乏重视程度,是导致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同时,在管理层面存在的挪用公款及资产浪费等等问题也不容小觊。若农村管理层缺乏责任心,觉悟低,私心重,那么建设一个良好的农村资产财务管理系统便成为天方夜谭。所以,在选择管理层的时候就要严把质量关,在以后执政的过程中也要不断加强管理人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业务水平。只有管理层的素质提高了,解决农村财务问题才不是一个空乏的梦。

2.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农村财务预决算机制,规范集体资产使用明细。对全村资产进行所有权界定和登记工作,明晰产权,建立健全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在制度的限制下使财务工作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同时,各级地方政府需每年拟定该年的各项活动建设经费收入和支出,并经民众代表和管理层共同商议决定后批准实施。各项支出以节约为本,将费用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每一笔收入与支出要有详细的记录,以电子稿和报表的形式一式两份存案。

3.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财务小组,实行民主公开制。由财务组人员负责财务的管理与监督,财务小组人员有检查、审核集体资产的权利。同时,要向村民们公开财务收支明细,包括财务预算,集体资产使用额度,资产来源与去向等等,让全体村民参与到财务监督与管理中来,使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透明化。

4.提高财会人员综合素质,建立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会小组。要严格会计人员选拔机制,任人唯贤,选拔具有高素质和高业务能力的人员激活会计队伍,不随意调配会计人员,确保工作的稳定性。会计人员要严肃对待工作,杜绝任何形式的乱报乱支现象。同时,对会计队伍进行一定的考核制度,定时检查其业务水平,并进行一定的奖惩,以达到会计队伍的良性循环。

5.建立严格的惩罚制度。金钱往往能吸引人犯罪,所以在治理经济犯罪的问题上,农村干部也不可忽视。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要以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为己任,时刻将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工作放在心上,为人民排忧解难。如若有干部抵不住金钱的诱惑,最终走向犯罪,那么对于这些人,绝对不能心慈手软,一定要按照法律程序严肃处理。同时,要针对此问题查漏补缺,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孙长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问题的探讨[J].集团经济研究.2007.(7).

[2]苗宏: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思路和对策[J].中国集团经济.2007(3).

集体经济资产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农民收入;思考

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开始暴露出其基础比较薄弱的特点,尤其是农业税减免政策的执行对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依托现代化的经营方式盘活农村集体经济,提高集体经济的效率,从而融入到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去,已经成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背景

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是在建国初期农村合作化的基础上不断发展演变而来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路径的探索一直在不断的演变。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一些地区曾经将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种形式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向,然而这种集体经济组织形式还具有很深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不利于农村集体经济融入市场化的进程。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最主要途径是兴办集体经济所有制形式的乡镇企业,使农村集体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随着乡镇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乡镇企业的所有制形式逐渐由集体所有制转为民营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的实力迅速下降。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及新的经济形式的引入,农村集体经济开始有了新的发展方向。一些地区开始从传统的 “农村集体经济即村办企业”思维中跳出来,开始探索新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开辟多元化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格局。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迅速发展,一些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找到了迅速发展壮大的途径。利用农村集体资金、农村拥有的土地等来开辟财源,发展集体经济已经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另外,一些依托租赁经营,运用村集体资产来参股经营等新型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也在不断的开拓当中。

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比较薄弱,各地区的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尤其在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服务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农村集体经济面临制度缺陷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农村集体经济在长期的发展中开始暴露出制度缺陷。首先,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体制比较落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管理形式一直沿用的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模式,并且具有很深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集体经济的管理具有浓厚的行政计划色彩。其次,我国的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存在归属不清的现状。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不清晰、集体土地所有权虚置,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缺乏有效的所有权支撑,一些农村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村与村之间、农户之间的土地产权权属不清,界限不明,经常发生一些纠纷和矛盾。另外,我国农村的民主管理一直难以得到落实,村民选举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往往流于形式,这些都使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难以得到重大的突破。

2.农村集体经济的收入比较微薄

根据国务院农村发展调研小组对于全国几千个农村的调查显示,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的收入比较微薄,农村集体经济的力量比较薄弱。其中,集体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庄占到将近一半,低于10万元的村庄占到0%,集体收入高于100万的村庄只占16%。根据调查反映的数据显示,东、中、西部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差距非常明显,落后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的收入非常有限,农村经济的发展缺少资金保障。另外,调查还表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来源比较单一,集体经济收入主要依赖于农村土地资源的出租或者开发收益,尤其依赖于土地出租收益,使农村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

3.农村集体经济直接经营收入逐渐下降

相关的数据情况表明,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中只有少量的村庄有直接的生产经营性收益和股份分红收益。根据3000多个村庄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村集体经济的来源构成中,农村农业承包收入只占总收入的39.5%;厂房、土地等财产租赁收入占总收入的15.4%;财政专项拨款占总收入的16%;农村村办企业的经营收入只占总收入的17%;农村农林牧渔等收入占总收入的4%;剩下的都是农村土地补偿费、自筹资金等。根据调查的情况显示,农村集体经济的直接经营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即使在农村经济比较发达、集体经济收入比较高的浙江、广东、苏南等地,农村集体经济的收入来源也主要依靠土地出租、转让等收入,农村集体经济直接经营收入只占非常低的比重。

4.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

随着农村集体资产总量的扩大及形式的多样化,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也越来越困难,很多地方的农村集体资产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资产流失情况。一些集体资产在管理的过程中由于不规范,发生严重的损毁、贬值现象;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对于集体资产的贪污、挪用、占用、浪费等情况时有发生;还有很多资产被低价转让、变卖、承包。这些都是目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尤其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一些村庄注册成立了有限公司等企业实体,村企业成为了独立的法人,导致农业监管部门无法对于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缺失,给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很多阻碍。

三、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对策建议

1.加强农村管理人才建设,提高集体经济管理的水平

农村管理人才的缺乏是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一定要加强农村管理人才建设,提高集体经济管理的水平。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大批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经济意识、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出色的农村干部,带领农村人民进行集体经济的管理和发展。根据相关的调查表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得比较好的村,无一例外的都是由具有开拓精神和经济头脑的村干部带领,而集体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村,村级干部的思想都比较保守,不具备开拓精神和经济意识。因此,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首先要从农村干部建设做起,提高农村干部的思想组织建设,培养具有开拓精神和灵活头脑的青年人才,建立健全激励和监督机制,从而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开拓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渠道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农村要不断开拓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渠道,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各种资源,尤其是土地和劳动力资源,从而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农村要积极利用现有的土地等资源,不断增加土地资源的出租和转让收益,并且要提高农村土地的使用效率,对于比较贫瘠的土地要进行改良,实现土地的增值,从而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其次,要充分依托租赁经营,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效率,从而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产,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最后,有企业进驻的农村,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资源,围绕企业的上下游充分开发项目,如开发劳动服务、饮食、出租服务等项目,从而收取租金、管理费用等,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农民收入。农村还要利用现有的集体资源,制定具有吸引力的政策,从而吸引更多的外来企业和投资,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3.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高集体经济收入

农村集体资产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重要保证,因此农村一定要大力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高集体经济收入。首先,农村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其次,农村要对于集体资产的产权进行明晰,要对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权利进行明确的规定,任何人或者单位不得侵犯。对于存在争议的资产权属,应该根据相关的规定,对历史依据等进行全面的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在各方都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对产权进行明确的归属界定,从而保证资产权属的清晰。最后,农村要建立集体资产的台账制度,组织资产清查小组,对集体资产进行彻底的摸底、登记、审查及记录。资产的占有者及使用者,要定期的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报表的报送,做到账实相符,对资产的变动及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防止资产的流失。例如,四川某农村就建立了先进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该村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权交由村民选举出来的组织进行管理,在进行集体资产转让等重大决策时,要交由村民全体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村民的监督和建议。这种制度使得该村的集体资产流失、被占用等情况得以避免,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效率大大提高。

4.拓展投资渠道,运用集体资产进行参股经营

农村要充分利用集体资产的优势,积极拓展投资渠道,利用现存的集体资产进行参股经营,从而激活农村经济的活力,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首先,对原有的效率不高的农村企业要通过改制、破产、重组等方法,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农村集体的收益;其次,要利用农村现有的资源优势,如交通优势、土地资源优势,向经济效益比较高的企业进行投资入股,从而形成股份形式的集体资产,充分享受分红收益及企业发展带来的好处。例如,江苏省某农村将农村的土地资源作为投资,参股某农产品加工企业,从而形成了股份形式的农村集体资产,大大提高了农村集体经济的收入。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对提高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活力、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农村要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断开拓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途径,从而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参考文献:

[1] 陈建荣,陈文忠.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之路[J].江苏农村经济,2013(05).

[2]孙晓敏,钟记福,何飞云.增城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改革的调查与思考[J].探求,2013(03).

集体经济资产管理范文第3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区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这项工作开展还很不平衡,还存在集体资产被贪占、挪用、挥霍浪费、随意平调或无偿占用,财务管理不民主、不公开,集体资产、资源被低价承包、变卖、折股等问题,有的引发农民上访,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对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措施,扎实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原则农村集体“三资”属于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

一是必须坚持民主的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二是必须坚持公开的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或公开竞价。

三是必须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遵循“三资”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节本增效,确保“三资”的安全和保值。

四是必须有利于促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等综合配套改革,让农民群众随着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实惠,实现利益共享。

三、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本组织“三资”状况,按照其不同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遵章办事,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一)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要建立健全现金收支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纳入账内管理,各项支出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切实执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盘点,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入账,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推广完善村财区管,健全固定资产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账实相符。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责任。

(二)建立健全资产、资源清查登记备案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组织对资产、资源情况进行集中清查,摸清底数,将核实后的各项资产、资源按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材料物资账和集体资源登记簿,对资产、资源的名称、数量、使用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记录。农经站应当依法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登记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备案,对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督。

(三)建立健全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标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租赁经营,村(居)内道路、水利、房屋等基础工程建设,应当采用公开协商或者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村(居)集体招投标项目及招投标方式的确定,要充分尊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履行民主程序,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要依法用好“一事一议”制度。在招投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要加强招投标档案管理,经济合同、招投标方案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开发区农经站备案。农村集体资产对外承包、租赁、出让,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必须经过农经站和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进行资产评估,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价格,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体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确认。村(居)集体招投标项目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进行,严禁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操纵招投标程序,侵害绝大多数村(居)民的利益。

(四)建立健全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年度收益分配方案,集体“三资”经营方式的确定和变更,购置和处分重要固定资产,重大投资项目和举债,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其他集体“三资”管理等涉及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全体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将“三资”运营情况,全面详细地向成员公布,听取成员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村(居)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对集体“三资”经营及管理事项进行监督,对其使用、维护和收益分配不当的提出整改意见。

四、积极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改革创新,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活力和为农户服务能力。

(一)积极搭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按照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建立“三农服务中心”的工作部署,我区要依托农经站(农经统计科)努力打造融村级会计委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的服务平台,努力创新“一站(农经站)、一办(减负办)、一庭(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庭)、三中心(村级会计委托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的基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新机制。要依托“三农服务中心”力争年内全部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

(二)全面推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制度。我区要在坚持民主自愿和集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规范服务工作流程。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代管村(居)集体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确保村(居)集体对资金的使用权、支配权。严禁村(居)集体资金与财政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混存,严禁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对村(居)集体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切实发挥会计的服务和监督职能。

(三)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集体所有各类资源性、经营性资产实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集体经济组织的现状,选择具备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原则,通过法定程序确定改革方案、章程,科学设置股权,依法界定股东资格,确保改革稳妥推进。加强股份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确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探索创新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方式。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利用“三资”,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承包大户、技术能人、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等进行联合和合作,实现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五)努力实现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模式,实施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联网工程,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互联网络、电视媒体、触摸屏点播和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等资源,搭建“三资”公开信息平台,推进“三资”公开内容具体化、形式规范化、监督常态化,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手段。农经站要按照《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审计监督。

(一)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审计。我区要把“三资”管理与经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重点内容,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三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对集体资产和资源经营与处置、基础工程设施建设等进行专项审计。

(二)建立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审计查出侵占、挪用、私分及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和资产等问题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审计工作制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实行审计人员持证上岗,提高审计队伍素质、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要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投入,落实审计工作经费,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集体经济资产管理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农政策”,更好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秩序,建立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营运机制,切实加强全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保障全体社员合法权益,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精神,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所属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国家法律、法规对农村集体资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村级集体资产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各种形式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以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认定属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包括村级集体的各种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以及土地等资源。

第三条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归原所属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征用、拆迁集体资产,其补偿款一律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平调、肢解。

第四条涉及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按民主决策程序作出决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处置、财务会计、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资产报告、内部审计、收益分配等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二章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组织机构及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通过产权改革,建立社区股份合作社,由社区股份合作社替代原集体经济组织,行使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

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按章程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实行独立核算、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六条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依法维护村级集体资产合法权益,确保村级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2.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

3.聘任所属公司、企业的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根据需要委派投资参股企业的有关管理人员;

4.制定村级集体资产营运收益的分配初步方案;

5.完善村级集体资产的内部监管制度;

6.研究涉及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运营的其他重大事项方案。

第七条街道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是街道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辖区内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协助、指导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加强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街道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是街道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机构,对本街道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协助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做好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开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统计、年鉴和审计工作;

2.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资产评估、产权交易和土地使用权流转等程序;

4.审核批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核销不实资产和债务;

5.负责牵头考核和评价村级集体资产的经营状况和成果;

6.参与调处产权纠纷;

7.调查核实侵占、平调、流失村级集体资产等事件;

8.对处置村级集体资产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核;

9.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明细台账,强化动态监管核销不实资产。

第八条区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是区政府村级集体资产的管理机构,对全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农办)。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导本区域内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经营等资产管理工作;

2.研究和制定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3.协调处理村级集体产权纠纷和资产管理中重大问题;

4.对处置村级集体资产和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备案管理;

5.建立全区村级集体资产监管明细库,对村级集体资产的运作实施动态监督。

第九条下列事项必须经区、街道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报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2.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

3.村级集体资产经营方式的重大改革;

4.重大的投资活动;

5.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6.重大资产处置、不实资产或债务的核销、资产重组、产权转让等;

7.其他需要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村级集体资产的投资和资产处置

第十条村级集体资产的投资是指用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设立全资子企业、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对外投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禁止社区股份合作社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直接为参股、合作、合资企业以及任何外部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或质押。严格控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证券、期货、委托理财等金融投资,规范金融投资的操作和审批程序,建立金融投资台账,加强动态监督。

第十一条村级集体资产的投资关系到村级经济的发展和全体社员利益,必须建立投资管理制度,健全投资内控机制。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的项目建设、资产租赁、物资购置等工作必须公开透明运行,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具体规定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农办)、区监察局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村级集体资产的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发展规划和业务经营范围,并明确投资项目决策者和实施者应承担的责任。所有投资都要由董事会讨论通过,防止盲目决策和个人专断。投资项目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重大项目要组织专家论证。董事会会议应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1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须报街道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3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报区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处置集体资产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并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转让产权应进入产权交易所等专门机构按规范的程序进行。评估价值超过净资产10%或100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项目必须逐级上报至区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备案,递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章村级集体资产的财务和收益管理

第十四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加强集体资产财务核算。社区股份合作社,在上级有关部门未制定专门的会计核算制度前,暂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社区股份合作社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资金营运状况,必须定期向社员张榜公布。

第十五条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逐步推行“村账街道”,由街道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服务中心提供财务与会计的服务。

第十六条每年年初,由董事会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和相关财务资料,由区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名录库,随机确定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后,由所在街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长进行任期审计。

第十七条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董事长离任,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八条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董事会根据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本社区股份合作社实际情况提出红利分配初步方案。股份合作社红利分配方案应报所属街道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九条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执行情况纳入街道对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现职干部年度的三个文明考核范围。现职村干部分配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年终三个文明考核批复为准,并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街道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责令限期纠正、追回损失或依法追究责任:

1.不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者在评估中使用不正当手段压低资产评估价值的;

2.违反规定将集体资产低价出售、折股或者无偿处置、量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3.违反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投资、赊账经营的;

4.未经批准擅自实行产权激励制度,或者违反规定发放薪酬,侵蚀社员权益的;

5.违反规定隐瞒、截留、转移集体资产收益的;

6.对投资项目和资产处置项目进行肢解的。

第二十一条对贪污、挪用、平调、私分、无偿占用及挥霍浪费村级集体资产等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或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被侵占的村级集体资产必须如数归还;不能归还的,应作价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集体经济资产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财务管理 股份合作 对策

村级财务历来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关心的焦点之一。村级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利益,村级班子的团结,干群关系的融洽和农村工作的开展。

一、现状:村级财务紊乱

近几年来,南京市始终重视并不断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推行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村级财务方面问题还比较多,农民群众还不尽满意,反映村级干部财务问题的举报和上访还时有发生。目前南京市村级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混淆权属关系,集体资产流失。目前村级集体资产是农民“都所有、都没有”,权属关系比较模糊,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关系不直接,产权主体缺位比较普遍。由于产权不明,一些地方有意或无意地混淆集体资产权属关系,随意向集体和农民伸手,村集体创收镇上要提成镇里建设村集体要埋单。最为突出的是在土地征用撤村撤组过程中,集体资产不能合理处置,不少地方将村级集体资产直接无偿划拨到街道。下关区小市街道五塘村集体企业开发房地产积累集体资产上亿元,2002年5月被下关区政府一纸文件将该集体企业定为区属企业。

随之上亿元集体资产也被定为下关区国有资产,结果引发该村20多名村干部进京上访。建邺区向阳村因奥体中心建设征地撤村,为分3000万元集体资产,两三百人,四五百人连续多次到区、市集体上访。白下区苜蓿园街道、秦淮区红花街道九龙村等地在征地撤村时,直接将大量集体资产划拨到街道,引发多次上访。

财务管理混乱。肆意挥霍公款。不少地方的村级集体经济带有一定的“干部经济”色彩。少数村干部说了算的管理方式,容易造成投资决策失误、集体资产流失,也难以满足农民群众实行民主管理的愿望和要求。一些村存在收支失衡,支大干收,非生产性开支过大的现象。有的村一年集体收入很少,甚至连正常的开支都难以维持,但村干部在花钱时,大手大脚。从不考虑这项支出是否必要,有钱就花,没钱再想办法,甚至不惜举债维持高额开支。有的村集体经济条件虽然好些,但村干部只顾自己享受,用公款购置小汽车,给自己配备手机。有的用公款吃喝玩乐,年招待费达几万元。有的以外出学习考察为由,到处游山玩水,村民意见很大。

账目模糊不清,制度执行不严。一是财务科目设置不规范,基本是流水账,不能正确反映财务收支的情况,查账相当不便。不是专业人员根本没法查出问题,不便于群众监督。二是有的村几本账,有的村一届班子一任会计,各自保管账本。三是以支代收,一些村地处近郊,“地租经济”发达,创收渠道丰富,而且租金等创收收入基本都由村干部具体操作,难免造成一部分村干部将所收的集体收入自行开支,年终用发票和工资抵扣。四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村级财务制度明文规定,账款要分管,但是有的村干部包揽了会计、出纳之职,直接经手现金的收支,买了东西开了票,回去告诉会计入账了事,包办代管,一人说了算,会计成了“记账员”,出纳成了“票据保管员,会计、出纳形同虚设,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五是白条支出,不少村都或多或少存在白条支出现象。六是物资管理手续不全,有的村部分财产早已卖掉或报废,或被人长期占用,但账面没作任何处理,形成有账无物,账实严重不符。

二、根源:管理机制落伍

村级财务问题的存在,成因较多。有重视不足的原因,有监督不畅的原因。有工作不力的原因,有队伍素质的问题,但究其根本原因,则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的机制问题。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经过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后,一直沿续着集体所有制的发展模式,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推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在农村生根发芽,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在此基础上,一系列的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管理和集体财务管理办法逐步形成,以村干部为核心的代表农民集体的决策群体逐步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和财务管理的主体。这种集体经济的运作模式和农村财务管理的体制,多年来为促进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现行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弊端逐步暴露:

一是产权不清。集体资产理论上属于全体村民,但是每个村民拥有什么资产、拥有多少资产却不清楚,“人人有份,人人无份”,产权主体缺位,村干部成了集体资产实际意义上的主体,集体经济演变成“干部经济”。这种状况,不仅造成集体资产流失,还使得集体经济增长乏力。二是分配随意。村集体经济由村干部说了算,对农民分配存在明显的随意性,想多就多,想少就少,想不分就不分,农民的利益缺乏制度性保障。三是管理封闭。财务管理虽然经历了村务公开、村民理财小组、会计电算化等改进措施,但由于其从根本上不能具体化界定产权归属,从而也导致农村财务不能全面接纳民主管理,村集体收入的支出也就不能经过全体村民讨论,并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财务管理完全处于村干部的封闭管理。

三、出路:村级经济股份化

要彻底改变农村财务管理暴露出的种种问题,就要从根本上对现行农村集体经济制度进行改革。借鉴上海、广东、浙江以及苏南等地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改善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成功做法,应加快推行南京市村级经济股份制量化改革。实行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就是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通过清产核资,把集体资产的股权量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使每个成员都享有集体经济明晰的权益,让全体社员或股东享有决策权、管理监督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从而创新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各地的实践表明,这项改革对于增强集体经济实力、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维护农民利益,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推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有利于提高集体经济经营的民主成份。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使村民变股民,农民不仅自觉参与对董事会的监督,而且积极参与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有助于改变少数人盲目决策的现象,克服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随意性,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从而推进农村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