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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作风建设存在问题

村级作风建设存在问题

村级作风建设存在问题范文第1篇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基层领导干部也廉洁从政,辛勤工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1、加强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努力加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能把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了干部的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

2、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坚持把制度建设落实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改革措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努力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从健全处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入手,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制》、《村党支部工作十条规范》、等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制度和《村书记工作职责》、《村主任工作职责》等村干部的工作职责,设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强化了对农村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

3、强化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各地、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点能够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一是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积极推行了“村财乡管”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款开支不合理行为。三是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公益事业建设、土地流转,种粮直接补贴的落实情况等等,都及时向群众公开。四是加强了对村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等制度,确保了权力规范运行。

4、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把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花大力气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且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依纪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继续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入治理公益事业建设、土地流转,种粮直接补贴和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了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减轻了农村的负担。

二、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面对新情况,乡村两级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种种不适应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我市部分农村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甚至是主要领导,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认为我市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腐败的土壤不像发达地区那样肥沃,因此在主观上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紧可松,可有可无。表现为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一些乡镇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且教育形式单一,有的村党支部很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平时也不安排党员学习。

2、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基层党组织有的没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齐心协力带领群众谋发展,创家业。基层党员干部有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得过且过,把自己混同与普通老百姓,做群众的尾巴;有的宗族观念严重,封建主义思想蔓延;有的法制观念淡,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有的甚至为个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各项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干部考核等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比如:在制度建设上,有些乡镇和基层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制度尚不够全面、系统,有的没有针对性、操作性。

因此存在着少数村级财务处置、工程发包、土地转让款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出现漏洞。在制度落实上,有些村领导民主意识淡薄,无视制度的存在,村里大事小事都是村支书说了算,从不与党员和村民代表商量,党员和村民代表在村里作用不大。有些制度在执行中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有些制度在执行中大打折扣形同虚设。如有的变通报销不合理费用、有的把不想让群众知道的收支不公布、有的变换开支内容进行公布。在责任追究上,纪检、审计、公安、检察等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工作有时被动应付,或多或少存在畏难思想,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愿指出,导致党内监督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在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责任追究工作中,不少地方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对发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处理过轻,导致反面典型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

4、乡镇纪检队伍力量不足。一些乡镇片面认为纪检工作不重要,认为发展经济才是硬的、有用的,导致纪检干部兼职较多,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部分乡镇纪检工作“疲软”,乡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不高,办案经验不足和专业知识不扎实,还存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等现象。

如果我们不及时纠正以上问题,任其发展,将直接损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

一、当前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基层领导干部也廉洁从政,辛勤工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1、加强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努力加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能把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了干部的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

2、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坚持把制度建设落实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改革措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努力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从健全处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入手,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制》、《村党支部工作十条规范》、等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制度和《村书记工作职责》、《村主任工作职责》等村干部的工作职责,设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强化了对农村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

3、强化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各地、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点能够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一是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积极推行了“村财乡管”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款开支不合理行为。三是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公益事业建设、土地流转,种粮直接补贴的落实情况等等,都及时向群众公开。四是加强了对村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等制度,确保了权力规范运行。

4、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把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花大力气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且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依纪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继续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入治理公益事业建设、土地流转,种粮直接补贴和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了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减轻了农村的负担。

二、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面对新情况,乡村两级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种种不适应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我市部分农村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甚至是主要领导,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认为我市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腐败的土壤不像发达地区那样肥沃,因此在主观上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紧可松,可有可无。表现为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一些乡镇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且教育形式单一,有的村党支部很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平时也不安排党员学习。

2、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基层党组织有的没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齐心协力带领群众谋发展,创家业。基层党员干部有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得过且过,把自己混同与普通老百姓,做群众的尾巴;有的宗族观念严重,封建主义思想蔓延;有的法制观念淡,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有的甚至为个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各项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干部考核等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比如:在制度建设上,有些乡镇和基层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制度尚不够全面、系统,有的没有针对性、操作性。

因此存在着少数村级财务处置、工程发包、土地转让款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出现漏洞。在制度落实上,有些村领导民主意识淡薄,无视制度的存在,村里大事小事都是村支书说了算,从不与党员和村民代表商量,党员和村民代表在村里作用不大。有些制度在执行中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有些制度在执行中大打折扣形同虚设。如有的变通报销不合理费用、有的把不想让群众知道的收支不公布、有的变换开支内容进行公布。在责任追究上,纪检、审计、公安、检察等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工作有时被动应付,或多或少存在畏难思想,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愿指出,导致党内监督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在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责任追究工作中,不少地方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对发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处理过轻,导致反面典型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

4、乡镇纪检队伍力量不足。一些乡镇片面认为纪检工作不重要,认为发展经济才是硬的、有用的,导致纪检干部兼职较多,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部分乡镇纪检工作“疲软”,乡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不高,办案经验不足和专业知识不扎实,还存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等现象。

如果我们不及时纠正以上问题,任其发展,将直接损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

六是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廉政责任谈话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监督谈话制度。按照责任制的工作要求,每年分期分批对基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普遍的谈心活动,有重点地落实好廉政责任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和监督谈话,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七是建议驻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成员兼任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其职责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宣传有关党的廉政政策,了解村级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向乡镇纪检部门反映。

3、强化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总书记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继续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我们一要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利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委会形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利用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形式,对照检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党内监督意识。二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继续实行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在提高农村基层工作的透明度上下功夫。要认真对待群众公开提出的疑问和质询,及时对群众做出解释。及时处理群众的各类件、举报信,坚决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三要加大乡镇纪检监察的监督力度。各乡镇纪检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加大监督力度,将关口前移,加大事前、事中的监督。督促乡、村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制度,督促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4、严明纪律,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各乡镇要制订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督促乡镇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领导干部对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充分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等纪律、组织处理手段,切实解决违纪行为和执纪不严的问题,以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平时要注意各种苗头性、倾向性动向,及时解决问题。如发生因不负责任或失职而引发的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据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严格处置。

5、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落脚点在于一个好的组织、好的班子、好的队伍。因此,在加强农村基层队伍建设上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抓好党支部建设。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建设新农村、实现“五新”目标的组织者、实施者。我们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乡村党支部建设成为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的坚强战斗保垒;在发展新党员上,要以发展和培养为重点,按照《》的要求,把好入口关,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路人,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抓好乡村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各乡镇村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继续把“三民”活动的要求延伸拓展到村一级,与农村党支部书记、党员“双富十带头”活动结合起来;力求乡镇班子达到为政理念正确、职能有效转变、作风明显好转、执政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村级班子普遍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基本要求。

同时针对我市基层党员干部中或多或少存在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独断专行、软弱涣散等问题,针对个别党员干部、贪图享乐等现象。注重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乡村领导干部做到“三带头”:带头加强学习,进一步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领导艺术,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和维护农村稳定的本领;带头严于律已,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本地的发展放在心上,学会做群众工作,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为标准;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真抓实干,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我市基层干部保持优良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更好地带领我市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村级作风建设存在问题范文第2篇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弘扬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区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

椒江作为经济较发达区,农村集体经济规模较大,07年全区275个行政村集体资产总额达244912万元,当年村级收入28049万元,村级支出11172万元。近年来,椒江区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在抓好农村惩防体系建设的同时,加大了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我区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普遍增强,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落实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农村基层延伸。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各镇街都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负责组织协调,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人员。二是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这三个关键环节。明确镇街、村“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分工负责制,把责任制落实到具体人员、具体岗位,并列入年度考核,与干部的任用和奖惩挂钩。三是街道党工委与各村党(总)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实行责任制报告制度。村每年要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全面报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班子及主要领导廉洁从政情况。

(二)强化教育,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一是丰富教育载体,改进教育方式。坚持集中教育、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培训、上廉政党课、召开座谈会、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到监狱和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同时,依托党员电教室这一农村教育宣传重要阵地,全区275个行政村基本建立了党员电教室,突出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的教育。二是将村干部勤政廉政教育与村干部上岗培训工作相结合。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后,区、镇(街)两级党组织共举办了10期共1500余人次参加的新上任村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以集中教育的形式,分4天对新上任的村“两委”干部进行了任前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党性原则、政策法规、民主法制等教育,着力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处理复杂问题和发展经济的能力。同时,加强了对新上任村干部家属的廉政教育,举办了村干部家属廉内助培训班,700余名新上任村主要干部的家属接受了廉政教育。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建设。我区在去年下陈街道当角村和白云街道春潮村党风廉政进农村工作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推广,通过设置廉政警示牌,开辟专题宣传栏,设立廉政教育室、图书角,制作清风墙,开设廉政讲堂,举办廉政书画比赛,开展科普图片展和助政保廉巾帼互动活动,送廉政电影、书籍到村,以及结合送医、送药到村,开展廉政知识宣传,把廉政文化通过各种形式渗透到活动中去,扩大廉政文化的宣传覆盖面,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氛围。

(三)建章立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建立并完善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监督委员会等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机制以及决策责任追究机制;深化政务村务公开,全部行政村的村务公开达到公布专栏橱窗化、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的“四化”标准;积极创新村级财务监管方式,在下陈村、星辉村、前所村成功试点村级财务阳光理财室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范围推广。年初以来,全区村级财务阳光理财室共审计村集体资产总额2.27亿元,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48.34万元,并已全部纠正或追回,审计挽回直接损失46.9万元,节省村级财务支出100多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重点建立健全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

生活会制度、处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六项制度。三是实行任前谈话制度。明确要求,经选举产生的村干部在任职前,街道要安排一次廉政谈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党工委书记或纪工委书记主谈,村两委会成员由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集体谈话。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我区已对1300多名新上任村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四是落实村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村干部每年必须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作出述职述廉报告,接受党员和群众的民主评议和监督。 (四)严格纪律,严肃查办农村干部违规违纪案件。我区各级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今年以来,立案查处了党员干部贪污村民救济款、、妨碍公务等农村违法违纪案件51件51人,立案查处贿选案件2件2人。并充分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实行一案一通报,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批的效果;通过深入剖析案件,分析原因,堵塞制度漏洞,健全监督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二、我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区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少数村干部作风上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村干部因思想不够解放,创新意识不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群众多样化的利益诉求缺乏应对的思路和办法;有的村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懒散,习惯于行政命令;有的村干部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事,对涉及基建工程、土地征用等重大事项,不民主决策,不公开招标,凭关系、凭感情,以权谋利。有的村干部艰苦奋斗的意识淡化,存在享乐主义和盲目攀比现象。

(二)少数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存在“走过场”现象。这些村虽然都按照要求制定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但在具体操作中不按规定执行,规章制度的制订仅仅是为了充门面,应付上级检查。如在村务公开和民主决策方面,有的村向村民代表报告工作简单,对重要事项藏头盖尾;有的村干部不愿接受村民质询,“点题公开”进展不平衡;有的村务公开内容不真实,损害了村民知情权;有的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不能正确履行监督职责。

(三)少数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村仍然有坐支现象,镇街道会计委托中心运转服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村在集体资产管理上,存在议定程序不规范、租金偏低等问题。从受理的反映农村干部的群众来信来访看,大多数是反映村级资产和财务管理问题的,主要是财务管理混乱、缺乏透明度,少数村干部、挥霍浪费、损公肥私、侵占挪用集体资金。

三、推进我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建议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以总书记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为指针,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主线,认真解决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农村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基础。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区委是关键,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是主角。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管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区委、区政府要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中,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同步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做到个个头上有任务,人人肩上有担子。区纪委、监察局要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区委、区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延伸到各基层站所和村小组,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

(二)固本强基,创新村级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要坚持把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严把“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直接选举”三个关口,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着力提高村班子成员在拒腐防变、执行政策、化解矛盾、应对突发事件等各项工作中的素质和能力。要加强农村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健全村级纪检组织,在村班子中设纪检委员,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要建立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积极研究规范村干部报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合理地确定村干部报酬的构成,进一步改革村干部待遇付酬办法。同时制定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待遇挂钩,完善村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工作,4推行村干部述职评廉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健全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机制以及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实行村干部任前谈话、离任审计。

(三)立足教育,着力构建适合农村的反腐倡廉宣教机制。农村基层干部长期工作在基层,其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村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必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当前,我们要重点抓好对村“两委”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强化他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民主管理、依法办事意识,提高他们运用方针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在宣教内容上,要加强群众观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树立以民为本意识,为民办实事;要加强政策法纪观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严格依纪依法办事, 不;要加强务实观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求真务实,勤政为民;要加强勤俭观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在宣教形式上,要充分利用村干部培训、廉政谈话、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党风廉政进农村活动、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要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对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

干部的宣传力度;要通报剖析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和问题,以案说纪、以案明纪,增强宣教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四)强化监督,着力构建民主、公正、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把农村基层干部行使的权力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健全和完善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和落实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为“第一执行人”、村民代表为“第一监督人”、村民群众为“第一评价人”的追究机制,努力在提高农村基层工作的透明度上下功夫。深化镇街道政务公开,紧紧围绕深化农村改革,着重公开国家有关“三农”的政策措施。通过公开,把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原原本本地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使农民群众从政策中真正得到实惠。深化村务公开,重点抓好村级阳光理财。实行村事村民知,凡村里的每笔收支、村干部误工补贴等涉及经济领域的事项,都要张榜公布在村阳光财务公开栏上。并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将财务公开分为按月按季公布、半年公布、年终公布和随时公布四类;实行村策村民定,凡是涉及村级大额财务开支等经济活动,均实行一事一议,通过村两委会、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三会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实行村事村民管,村民对村干部行使财务管理和决策等权利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式监督,促进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实行村事村民评,组织村民对村级财务阳光运行情况开展民主评议,评议后的最终结果,将直接与村干部的误工报酬直接挂购,同时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深化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对基层站所办事公开的基本要求、内容、形式等作出规范,明确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对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又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重点问题,要如实地、经常性地予以公开,切实改变少数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办事效率低下、与民争利的问题,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村级作风建设存在问题范文第3篇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农村基层干部在作风、思想观念、素质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当前,各级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态势。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基层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不能够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少数农村党员干部在作风、思想观念、素质能力方面有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甚至诱发上访和不稳定事件,进而影响到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固。主要表现在:

1、干部作风不正。有的乡镇干部、村干部热衷于搞勾兑、拉关系,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矛盾纠纷和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及时,在干群之间引发矛盾,成为群众上访的热点,影响了基层社会的稳定。

2、思想观念狭隘。少数班子成员偏重个人名利,缺乏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思想,干一天算一天的思想相当严重,根本不想尽力做好工作;部分人当村干部的动机不纯,甚至有部分人是靠家族势力、靠贿选拉票当上村官的。

3、自身素质不高。部分基层干部自身素质(包括政治、文化、道德、党性等)较低,平时学习敷衍了事,缺乏政治敏锐性,缺乏对上级方针、政策的深刻理解,。

4、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一些农村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工作独断专行,工作态度蛮横粗暴,或者是办事不坚持原则,凭关系、凭感情,不按章办事、推诿扯皮等现象时有发生。

5、法纪观念淡薄、财务混乱。个别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事,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一些村支书和村主任管钱管物一把抓,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个别村组换一批干部建一本账,甚至几年不做帐,白纸发票成堆,账目不清、钱账不清,造成了一笔笔糊涂账,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6、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突出。一些基层干部讲排场、比阔气,频繁出入饭店、宾馆和休闲中心,利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违规配备小轿车,肆意挥霍公款,贪图享受。

7、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乡、村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硬指标上。因此一些乡镇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应有位置,只部署不检查,只发文不落实,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还有一些乡镇干部面对新农村建设新的形势和任务,就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主动思考的不够,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联系还不够密切,尤其是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后,认为只要村级财务“双代管”落实到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就算做到位了。

(二)农村基层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表现

当前,因有些农村基层干部行政不作为或不正当作为,以及有些行业和乡镇站所工作人员服务不善,直接损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时有发生。据统计,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医疗医风不正、征用土地侵害农民利益、教育乱收费、农民不合理负担等等。分别表现在:1、医疗医风不正最突出的问题是:群众看病难、用药难,看不起病,医院小病大治:用不起药,药品价格虚高:医生开药方拿回扣、作手术收受红包。2、征用土地侵害农民利益最突出的问题是:不按合同足额兑现征用土地补偿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3、教育乱收费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民子女上学贵,违规收取补课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乱收择校费依然存在。4、农民不合理负担最突出的问题是:土地征用费不到位;用水用电收费过高;计划生育乱收费:报刊征订乱摊派。上述两类问题紧密相联,为政不公、为政不廉必然直接或间接地损害群众利益。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从干部自身因素来看,一是平时不注重自身素质提高,放松党性锤炼,从而导致是非面前丧失原则立场,利益面前迷失方向:二是人生观发生扭曲,当干部动机不纯,认为当“官”就是为个人及亲友谋取利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三是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够牢固,特权观念作祟,认为现在经济发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当村干部吃吃喝喝、享受享受不是什么大问题:四是民主意识淡薄,廉洁从政意识不强。从客观方面分析,一是思想教育薄弱,反腐倡廉教育不能够深入开展。二是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一些管理制度仅仅停留在文件上,真正下工夫执行落实得却不多。三是监督制约无力。一些干部工作专制搞家长制,决策不民主、不透明,干部权力行使没有很好地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四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乏力。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培养和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改革和创新基层村级组织形式、监督体制和制度。我们认为,目前基层村组党风廉政建设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应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制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党支部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村委会则是村民自治的重要领导力量,因此,在村干部选人用人时,要建立完善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一是把好选举关。针对选举中出现的贿选、逼选等破坏选举,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选的问题,一定要把好选举关,保证选民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二是通过立法形式,在法律上对村官的任期作出一定的限制,以避免长时间任职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三是在政策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改变目前农村干部年龄渐趋老龄化、学历偏低、地域化及其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四是规范村官报酬。应根据各地农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经群众讨论,村党支部、村委会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并与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挂钩。

2、强化对村“一把手”的监督。一方面要着力抓好对村“两委”“一把手”的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标等方面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强化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尽量提倡党支部书记通过民主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

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一肩挑”。鼓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交叉任职,以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同时,建立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制度,实行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切实保证村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加强村党支部对村委会的监督。

3、积极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村委会村务公开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是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要对农村财务进行定期审计,乡镇审计部门、村委会要定期派员对村委会、村民小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村民公布,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查处。五是要进一步健全村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村主要领导干部要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推行村干部述廉评廉制度。

4、规范基层村组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应制定出台针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村级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切实增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约束力,使其能够按照廉洁从政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如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侵占集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不准借婚丧喜事敛财,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礼品等,维护党的各项纪律,确保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5、切实加强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在积极改进乡级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下,应在行政村设立纪检小组,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解决问题和矛盾,并及时向乡镇一级反馈党风廉政的信息。同时由群众选举产生,聘请党性强、信誉好、有公信力的人担任廉政监督员,在纪检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村级组织及其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督促基层干部切实履行起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及时掌握情况。对群众的各类件,要及时处理,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应明确基层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村委会是基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对本乡镇、本村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要完善乡、村两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责、权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化,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强化基层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从而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成效明显的工作局面。

(三)突出重点,惩防并举,着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这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是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内容。应要针对农村的特点,重实际,重效果,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开展教育。首先要下大力气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一方面开展正面勤廉典型教育,注重培育树立身边的模范典型,弘扬正气,有效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录像片,实地参观服刑人员生活、学习和改造情况,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接受教训得到警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其次要结合党的先进性建设,大力加强基层农村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通过树典型、扬正气、找差距、查问题、抓整改,切实解决基层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再次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校阵地作用,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举办乡镇、村干部培训班,把宗旨观念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注重加强农村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学习,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按党的方针政策办事、运用方针政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要创新健全制度,构建防止腐败的制度体系。这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保证。首先要从基层干部在工作作风、思想观念以及廉洁从政如职务消费、婚丧嫁娶等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制定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其次要继续深化拓展村级财务核算中心的作用,落实“村账乡管”、“组帐村管”制度,健全乡、村、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直站所财务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干部职务消费制度,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大吃大喝挥霍公款和行为。同时,要适当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待遇,增强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要加强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这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要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及时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对在公开中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质询,要认真对待,向群众做出明确的解释。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中的主体作用,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强化中央对“三农”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以公开促监督、求公正,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4、要加大查处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首先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农村教育、报刊订阅、用水用电、修建道路、计划生育、农民务工经商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加强对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其次是坚决制止在乡镇、村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工业项目招商等过程中的“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其三是要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重点查处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资金和村级补助资金及查处各种巧立名目、变换花样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其四是注重利用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

5、要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工作落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制订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办法,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

力。对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既要敢于运用纪律处分手段,还必须善于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手段,切实解决存在的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干部,真正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得到贯彻和落实。

村级作风建设存在问题范文第4篇

农村基层组织是我国最低一层的群众自治组织,是最为广泛的一级组织,工作有其许多特殊性,而基层干部是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的实际工作者,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肩负着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引导农民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的重任,工作很具体也很辛苦。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新时期基层工作对基层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基层干部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干部的形象、领导的方式、方法的好坏,都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如何提高基层干部自身素质,提高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基层干部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现实课题。在此,笔者就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问题、原因与对策,谈些粗浅的认识。

一、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级党委始终高度重视乡村干部作风建设,广大基层干部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深入基层、立足实际,锐意改革、致力发展,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极大地加快了农村发展的步伐,主流是好的。但我们少数基层干部在作风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精神状态不佳。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组织运转出现了不少困难,无钱办事的现象比较普遍,相当一部分村集体经济实力薄弱,村干部工资低,由此导致部分村干部精神状态不佳,村干部只在应付工作,对群众急需解决的热难点问题显得束手无策。对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信心不足,在发展上不是主动去寻求对策,而是眼睛向上,等上级给优惠政策,靠上级出思路,向上要钱、要物、要政策,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出现了人心涣散的局面。少数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维持工作现状的思想浓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总认为基层干部工作累,没想头,没奔头,没搞头,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无所用心,得过且过,工作态度消极。

二是思想观念不新。一些领导干部不爱学习、不爱钻研,市场意识淡薄,接受新事物较慢,思想观念保守,工作循规蹈矩,缺乏开拓创新的勇气和魄力;有的安于现状,盲目乐观,满足于“步子不大天天走,成绩不大年年有”,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和入世对农业的冲击,没有危机感和紧迫感;一些领导干部没有看到市场经济体制在日趋完善,思想深处还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对新形势下农民增收和产业结构调整缺乏深入思考,跟不上党的号召和国家的宏观政策要求,不能以市场为导向引导群众致富。

三是服务意识不浓。一些领导干部宗旨观念淡薄,为群众服务的自觉性不强,对“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识不到位,抱怨乡村干部的工作太杂,责任过多,压力过大。个别干部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漠然视之,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使一些简单问题复杂化,最终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过激行为。一些乡干部和村干部一碰到开展活动就讲报酬,对于又苦又累的工作不主动承担,而是极力回避。

四是工作作风不实。主要表现在个别干部、形式主义比较严重。工作作风飘浮,方法简单,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整天泡在“文山会海”之中,沉下身子抓落实不够;有些基层干部对复杂问题和热点问题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不愿意耐心做工作;一部分干部不愿意深入到困难的地方和矛盾多、问题大的地方,不能真正下去解决问题;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不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总结推广群众创造出的好做法、好经验;有的干部没有把身上的担子当责任、当义务,对群众缺乏深厚的感情,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手长袖短”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干部工作掂轻怕重,推诿扯皮,吃不了苦,受不了累,艰苦奋斗精神缺乏,奉献意识较差;有的干部光说不干,或说多干少,重言轻行,在数字上做文章,在汇报上下功夫,欺上瞒下,不抓落实。

五是纪律观念不强。一些干部在处理村务上优亲厚友,甚至假公济私。如在发放宅基地、承包村集体土地、上报农村低保户、上报应享受救济粮农户等方面,标准不一样,条件不一致,不能一碗水端平。部分村干部将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的事业或经营上,把管理村务当作兼职,不能坚持正规化办公,一些干部懒、散、拖,等、靠、要的思想严重。由于村干部家在农村,自己也是农民,长期大量的农村工作需要花费不少时间,每年领取一定的补助与付出的不相适应,使得少数村干部有吃亏的思想,不愿干和不想干,不严格要求,缺乏工作热情和责任心。遇到问题绕道走,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首先考虑的是自身利益;在小团体利益与大局利益发生冲突时,竭力维护小团体利益,没有正确的是非观念。个别地方发生了不稳定的问题时,农村干部不是勇敢地站出来,以积极的态度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有的临阵退缩;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态度暧昧;更有甚者是唯恐事情闹得不大。

二、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

乡村领导干部队伍在作风方面存在的上述问题,虽然出现在少数干部身上,但严重影响了整个基层干部队伍的形象,影响了农村的各项工作。分析起来,具体有以下一些原因:

一是对党的方针政策不能深刻理解和贯彻执行。少数干部平时不注重学习,尤其是不注重理论学习

,缺乏对一些重大问题的政治鉴别力,对党和国家的一些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够深,执行不够严。对新问题、新情况认识不清,思想观念模糊,不能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跟不上国家宏观政策的步伐,从而慢慢放松了对自己的党性要求。一些干部将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看作自己谋求利益的资本,干工作、办事情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讲关系,不讲奉献讲报酬。甚至有一些基层干部认为现在无法解决实际困难,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

二是忽视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理想信念发生动摇。由于平时加强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不够,没有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和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出现偏差,受西方资产阶级的思想信仰及封建残余思想观念的影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等价交换等思想意识在一些干部的头脑中产生,面对农村工作辛苦、待遇低的实际,特别是税费改革后给乡村带来的财政困难的情况,感到前途渺茫,思想不平衡,干工作论报酬、做事情讲“实惠”的想法在头脑中占了上风,少数领导干部不愿意在农村扎根创业,而是想着过渡几年回城。

三是对基层干部的培养锻炼不够,干部组织和带动群众的能力不高。就乡干部来讲,全乡机关干部整体素质不是很高。给干部的学习和锻炼没有创造好的条件和机会,使不少干部理论上没有提高,业务上没有发展,政治上没有进步,相当一部分乡村干部的市场经济意识和实用技术知识不如农村中的科技能人和私营业主,处理农村复杂问题和解决矛盾的能力,不如农村德高望重的群众和老干部、老党员,对引导群众致富没有感召力。从村级干部来看,由于农村干部岗位缺乏应有的吸引力,素质稍高的农村青年通过参军、外出打工等渠道离开了农村,致使选拔村干部面很窄,特别是农村青年党员少,一些村党组织存在着后继乏人的现象,在这样一个状况下,致使村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农村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距较远,成为影响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瓶颈。

四是基层干部队伍没有充分彰显出活力。一些村领导干部存在“一年干、两年看、三年等着换”的思想,工作上急功近利,为了出政绩,不惜虚报浮夸。有的乡干部在同一岗位时间偏长,退下来于心不忍,走出去勇气不足,提拔机会相对偏少,造成精神状态不佳,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对村级干部的管理长期以来重使用,轻管理,村干部在作风上出现了不少问题。特别是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不完善,加之监督检查不够到位,对村干部约束不力,致使村级工作运行不顺畅,村级重大事务和财务开支决策有的不够民主、透明度不高、随意性大,群众有意见。

三、改进基层干部作风的几点对策

改进基层干部队伍作风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解决农村各种矛盾的有效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针对基层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应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一是在干部教育培训上下功夫。多年的实践证明,要经常性地开展基层干部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不断增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和提高精神境界。在此基础上建立基层干部理论学习新机制,健全基层干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培训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进干部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建立干部培训调研制度,完善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及时掌握各类干部的知识需求,加强对干部理论学习的检查督促和考核,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效果,使理论学习成为广大基层干部的自觉行动,并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党的各项建设、各项工作中去。要采取在乡党校集中培训、党员电化教育、组织干部外出参观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培训形式和扩大干部培训覆盖面。在培训内容上,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引导基层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和群众观,同时大力开展农村政策、先进实用技术、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教育,帮助广大干部掌握更多的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是在强化基层领导班子上下功夫。一是科学配备领导班子。要运用系统论的观点,充分考虑到班子成员的年龄、专业、智力、经验、性格等诸要素的差异,注重年龄互补、智能互补、气质互补,实现班子成员的优化组合和合理配备。二是充分发挥好一把手的作用。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好坏,关键在于班子一把手民主作风的好坏。一把手作为班子中的“班长”,要坚持“群言堂”,不搞“一言堂”,使一班人真正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三是真正体现优胜劣汰原则。对那些社会公认、群众拥护、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的基层干部要大胆提拔,委以重任,对那些只做“太平官”,不做创业者,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的基层干部该降免职的要坚决予以降免职,从根本上扭转基层干部的漂浮作风。

三是在关心和基层干部上下功夫。第一要正确对待基层干部的苦与难。这是理解的基础,在当今主客观情况都比较复杂的情况下,作为一个基层干部,工作任务是十分繁重的,压力、阻力和困难是很大的,生活也是十分清苦的。对于他们这种在农村工作的艰难程度和辛苦程度,各级领导一定要了解,要知道,要同情。对他们在历经千辛万苦以后所做出的工作成绩一定要倍加关注,倍加赞赏,倍加鼓励。对他们在工作中的某些不足,既要严格要求,但同时也要能有足够的支持和帮助。第二要正确对待基层干部的功与过。广大的基层干部在艰苦的农村“第一线”工作,贡献不小,但同时限于错综复杂的工作环境、工作对象和社会条件,具体工作中的失误在所难免,作为上面的干部如何正确地评价基层干部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如何更多地谅解他们,就很值得重视,值得研究。

四是在对基层倾斜政策上下功夫。一要加大对基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基层干部的经济待遇到位。二要进一步放权于基层,要真正归还乡镇一级政权实体应具有的权力,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管理系统,使乡镇拥有对本辖区的人事管理权、财政支配权、规划决策权、计划协调权、指挥监督权,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灵活运转的管理体制,三要明确地建立一种城乡干部交流的制度。对县直机关中没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年轻人,每年应安排一批到乡镇去工作;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干部,每年应择其政绩突出者,或个人、家庭确有某些实际困难者,调一些到县城的单位;而且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要重视乡镇工作的经历,提拔县直机关干部必须有到乡镇任实职2—3年的经历或有3—5年乡镇工作的基本工龄。

五是在健全规章制度上下功夫。要改进基层干部的考核和日常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基层干部能力和业绩的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制度和定期考核、日常考核制度,增加考核过程的透明度,使干部目标责任管理机制更趋完善。按照“五个好”乡党委和“五个好”村党组织的目标要求,严格考核基层班子,进一步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解决乡村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在制度建设中应继续推行领导包抓联系点等制度,严格实施云南省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促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转变。

村级作风建设存在问题范文第5篇

一、乡镇村级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群众来访举报和镇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来看,农民群众意见较大、反映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在两委换届选举中产生有能力不出力、无能力势力大的人员当选;二是存在挪用公款的问题;三是村务不公开,村干部私自决定出卖或租赁集体资产,暗箱操作、擅自变更合同、重点项目建设中各项赔偿纠纷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四是低保户、危房改造等评定中办事不公,吃拿卡要问题。分析以上信访案件,发现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具体如下:  

(一)认识欠缺,主观意识占上锋。部分农村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片面认为农村基层经济不发达,再加上实行了村财镇管、会计集中核算后,腐败的土壤不像发达地区那样肥沃,因此在主观上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紧可松,可有可无,表现为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导致部分村级监委会主任不参与或不主动监督村两委工作。村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有部分的村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软工作软任务软指标,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应有位置,只部署不检查,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重现象、轻实效,把主要精力放在了项目建设等硬指标上。  

(二)宣教放松,廉政教育欠深入。平时由于各项基层工作纷繁复杂,许多廉政教育开展不够,导致农村党员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多,“大宣教”的氛围和格局在农村中尚未完全形成。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难度大,乡镇对村级干部存在重用轻教、重用轻管的现象。一些村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形式单一,抓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不够,使党风廉政教育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三)文化不高,干部素质差距大。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不高,工作能力差,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不懂法,缺乏工作魄力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谋略;个别村干部不作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优亲厚友的现象还有;有的宗族观念严重,封建主义思想蔓延,为个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法制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没有廉洁从政意识和自律意识,导致吃喝玩乐挪用公款侵吞集体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制度欠缺,执行监管力度弱。各村不同程度地存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干部考核等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在制度建设上,有些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制度尚不够全面、系统,有的没有针对性、操作性。因此存在着少数村级财务处置、土地转让款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出现群众上访。在制度落实上,有些村干部民主意识淡薄,无视制度的存在,村里大事小事都是村干部说了算,不与党员和村民代表商量,党员和村民代表在村里作用不大。有些制度在执行中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有些制度在执行中大打折扣形同虚设。在责任追究上,镇村纪检、检察等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没有很好发挥,或多或少存在畏难思想,对责任范围内村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愿指出,导致党内监督制度执行不够有力。  

(五)公开不够,群众监管多落空。个别村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公开程度不高。把不想让群众知道的收支不公布或变换开支内容进行公布。很多群众反映的问题都是因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处理问题没有坚持民主决策、阳光操作,如承包、发包山林、拍卖等重大集体问题不经集体研究,没有公开招投标,村干部自己决定,村民对村财务和重大事项决策及处理过程不清楚,随着群众民主意识增强,导致上访现象增多。

二、加强乡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设立农村监委会主任。明确农村监委会主任职责:协助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抓好党务、村务公开;对村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资金管理、计划生育指标、土地使用、扶贫、救灾、救助以及医疗卫生、中小学教育、基础建设、各种补贴等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协助有关方面对农村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问题的调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培养选择文化水平高、思想道德好、热心为民、敢说真话、立场坚定、信誉度高的人专职于此。  

(二)狠抓农村监委会队伍建设。村级监委会要发挥好作用,履行好职责,必须要有过硬的素质。首先是思想道德品质好,带头遵纪守法,对组织负责,热心为民办事;其次要善于学习,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说教能力,身体素质良好。同时,还要有正义感、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利用镇远程教育、集中会议培训、案例讲解、教育等方式提高以上这些素质,明确镇纪委每季组织一次农村监委会培训,镇纪委安排干部联系培养农村监委会主任,每月进行交流对话,了解干部成长动态。  

(三)营造村级监委监管大环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级监委的群众知晓率。各村党支部充分利用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加强对村级监委职能的宣传,让党员群众了解村级监委,扩大村级监委在党员群众中的影响,提高其在党员群众中的知晓率。由村级监委会主任接受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双重领导,要村级监委能够发挥作用,首先要做到镇纪委和村党支部的重视。要重视村级监委反映的问题,对纪检工作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尤其是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必要时亲自入村协助村级监委解决问题和困难等。这样,才能协助村级监委有效地解决问题和困难,扫清工作障碍,保证村级监委会主任工作顺利开展。  

(四)划定权力范围。赋予村级监委相应的权力。村级监委不可能过多地参与村级事务,如果过多参与,就会变成“管事员”;相反,如果参与的太少,又会失去该有的作用。可赋予村监委知情权、参与议事权、民主监督权、建议权等相关权力,授予监委监督村务、财务监管、民主管理、收集意见和协助调查违纪党员等权力。各村还结合实际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让村级监委手中真正有权。同时监委要切实履行职能,必须摆脱村级组织的制约。可以让村监委的业务工作由镇纪委直接领导。  

(五)强化管理。镇纪委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增强村级监委的活力。镇纪委落实专人负责村级监委工作,做好业务上的指导,充分发挥村级监委的作用,切实维护村级财务支出、管理,并且要求村级监委及时与镇纪检部门沟通,做到早治疗、早防范。建立村级监委向镇级纪律定期报告,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内部管理机制。同时为了解决干部之间长期在一起工作,出现讲交情的现象,可以采用各村级监委互相交流的方式,不断增强监委的业务水平和办事的公正度。通过交流,不仅加强了对村两委的监督,而且增强了村级监委的监督水平,切实发挥了村级监委的监督作用。镇纪委对村监委施行垂直管理的制度,村监委选任要报镇纪委审批,镇纪委对村监委有任免权,工作不称职的,可直接予以免职;村监委直接对乡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年乡镇纪委对村监委履职情况实行考核考评制度,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由乡镇纪委按程序提请村党支部大会罢免或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