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核心业务;劳务外包;合同文本

近年来,新增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公司)吉林电力职工数量一直严格执行“退二进一”原则(即退休2名职工进1名高校毕业生),农电用工只减不增,公司用工每年净减少600余人,导致部分单位缺员严重,同时公司线路长度、设备容量、营业户数逐年增长,对职工人数的需求进一步增加。通过大量使用劳务外包用工,将全民职工从配电网故障抢修、抄表催费、窗口服务、95598服务、车辆驾驶服务等技术难度低、社会通用性好的业务中脱离出来,从事技术难度高的电网核心业务,大大改善了各单位严重缺员现状。劳务外包虽然减少了企业用工成本、降低了企业用工风险,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管理问题,即如何规范劳务外包管理。下面对国家电网公司在近两年审计巡视中针对劳务外包管理提出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

1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核心业务外包问题

在国网公司印发的2015版业务外包管理办法中,供电企业业务根据业务性质分为核心业务、常规业务和其他业务。核心业务是指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直接关联的业务;常规业务是指与企业核心业务有关联但社会化程度较高的业务,或者在企业价值链中处于低端位置、一般具备劳动力密集型特征的业务;其他业务是指与企业核心业务无(弱)关联、社会化程度较高、人员流动频繁的业务,以及与企业核心业务有关联、但专业化程度非常高或升级换代频繁、维持该业务需投入大量成本的业务。国网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要求核心业务不得外包,常规业务可根据各单位人力资源实际情况适度开展外包,其他业务宜推进外包。在巡视中之所以发现部分单位核心业务有外包问题,基本上都是由于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工作内容”或“服务内容”的描述过于简单造成的,实际上该核心业务并没有外包现象。例如:某县供电公司供电服务外包合同中,工作内容为“负责营业厅窗口的业务受理、咨询服务”,实际上该公司现场的业扩报装、合同管理等核心业务均为全民职工管理,外包人员仅负责窗口收费及咨询服务这两项非核心业务。

1.2“假外包、真派遣”问题

劳务外包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工方式。一是对用工的管理权限不同,劳务外包用工由外包公司直接管理,发包方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劳务派遣用工则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二是承担的用工风险不同,劳务外包中,承包方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方无关,发包方与承包方自行承担各自的用工风险,两者的用工风险完全隔离;用工单位是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担用工风险,比如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均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是承担的劳动风险不同,劳务外包中的发包方关注的是承包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而不是如何去完成的,承包方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时才能获得相应的外包费用,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劳动风险与发包方无关;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被派遣劳动者有可能“成事”,也可能“败事”,成败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因此,近几年来,供电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已经全部转为劳务外包方式,但一直以来,由于没有国网公司层面的劳务外包标准合同文本,部分单位在原劳务派遣合同基础上仅进行简单修改后便使用,使合同中包含了外包用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发放或缴纳等相关内容,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

1.3劳务外包合同中无安全协议、保密协议等问题

安全是劳务外包管理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时应附安全协议,无安全协议实施劳务外包将会导致安全责任不清,易给用工单位带来安全风险;而供电企业拥有的客户信息、员工信息、财务信息、设备信息等均属于商业秘密,若没有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就可能会给供电企业带来不可预测的损失,因此,外包合同中必须附带安全协议和保密协议。由于部分单位使用的外包合同文本较为简单,未包含安全协议与保密协议,这就会为企业经营带来较大风险。

1.4外包费用结算无依据问题

部分发包单位之所以在外包工作完成后,没有进行工作验收和业务评价就进行费用结算,主要原因是在合同中没有规定外包费用结算的具体要求。综上所述,劳务外包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劳务外包合同不规范,而在国网公司下发的254项标准合同文本中,基本没有劳务外包相关的合同文本,大部分单位的劳务外包合同是在劳务派遣合同文本基础上加以修改使用,直接导致在国网公司组织的历次审计、巡视检查工作中,被发现劳务外包方面出现了“核心业务外包”、“假外包、真派遣”、无安全协议、无保密协议等问题,因此使用统一规范的劳务外包标准合同文本势在必行。

2解决措施

供电公司常用的劳务外包项目主要有配电网抢修指挥运行值班、输电线路常规业务维护检修、配电网故障抢修劳务服务、变电站安保、营业窗口服务、95598营销话务受理业务服务、营销抄表催费劳务外包服务、车辆驾驶服务8个项目。本文将围绕这8个常用劳务外包项目,结合供电企业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供电企业劳务外包标准合同文本。

2.1规避“核心业务外包”问题

规避“核心业务外包”首先要在标准合同文本中不能有与国网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中的核心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其次是在外包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合同规定实施,严禁超合同范围外实施劳务外包。供电企业劳务外包标准合同文本中,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服务内容、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并与国网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进行核对,确保不出现与核心业务相同的内容。例如:营业窗口服务合同中,服务内容为“负责在甲方营业厅内从事除大客户以外业务受理、收费、业务咨询、投诉受理等工作”,核心业务中的大客户相关业务受理不在服务范围内;营销抄表催费服务合同中,工作内容明确为“负责合同约定范围内的0.4kV及以下用电客户电费催缴工作、用电客户计量电能表的补抄、复抄、巡视”,强调服务范围为低压用电客户,核心业务中的高压客户不在服务范围内。

2.2规避“假外包、真派遣”问题

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的主要原因是合同中有外包用工工资标准和发放,以及直接管理外包用工相关内容。为规避此类问题,在标准合同文本中应明确约定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服务费为全部费用;外包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加班费、培训费等全部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承担及支付,承包单位负责派管理人员对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考勤、培训等各项管理工作;发包公司负责对承包单位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不参与外包用工的直接管理。承包单位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对外包用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负责外包用工每月考核、记录等各项管理工作。

2.3加入安全协议或安全条款

标准合同文本中应增加安全条款或附带安全协议,以明确外包实施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建立建全各项劳动安全制度以及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发包方对承包方执行规章制度及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有权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凡不遵守安全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人员,发包方有权进行纠正并对承包方做出相应处罚。在外包项目日常管理中,要求各供电企业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中必须附安全协议,或签署专项安全协议,严禁无合同、无安全协议实施业务外包。涉及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等不间断业务的,应确保合同期限覆盖外包全过程。开工前,要对承包单位做好全面的安全和技术交底,严格审查实施方案、工艺标准、危险点预控措施;各专业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应对外包作业现场开展过程安全监督。

2.4加入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

标准合同文本中应增加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发包方的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信息、员工信息、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以及承包方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从保密信息中获得的任何记录、总结、报告、分析或其他材料均应被视为保密信息,承包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对于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5加入外包考核评价条款

标准合同文本中加入评价与考核条款,在年度外包工作结束后,由发包单位按照“一个外包业务一份业务评价”的方式,对承包单位安全、质量、进度、现场、资料、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费用结算挂钩,并纳入承包单位的资信评价,没有评价结果禁止结算外包业务费用。其中,发生人身安全责任事件直接得零分。评价结果在85分至94分之间的,扣除3%外包费用;评价结果在76分至84分之间的,扣除5%的外包费用,低于76分的为不合格,纳入承包商黑名单,3年内不得承包公司系统同类业务。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范文第2篇

劳务公司工作计划一

根据公司各单位岗位人员定编核定情况,并按照煤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条件及时进行人员招聘或根据各工作地点环境变更进行人员调配。及时下达人员调令,力争使人力资源达到最佳合理配置。

一、劳动用工及培训管理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及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第一季度重点做好960名老工人安全教育复训、换证和劳动合同到期续订备案工作,并积极组织参加县、市举办的特殊工种、班组长及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培训,利用班前、班后会和安全例会时间进行“一通三防”等专项培训。第二季度重点搞好新招人员培训、岗前培训、合同签订、用工备案及矿井验收所需资料,后半年,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质量标准化培训和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采取解除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二、社会保险管理

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教育职工自觉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各项保险待遇。按照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单位人数、工资总额、缴费基数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工作,使职工能够享受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从社会上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

三、人才储备工作

一个高速发展的现代化企业,必须有高科技含量的技术人才,根据公司目前现有技术人才状况,采取多种招聘形式进行招才纳贤。20xx年计划参加煤炭行业技术院校举行的大型人才交流洽谈会和网络进行招聘,招聘有管理经验或工作经验的技术人才若干名。直接从煤炭行业技术院校招聘采矿专业5人,机电专业5人,通风与安全专业5人。广纳贤才,为企业高速发展奠定基础。

四、技术职称与技能评定工作

随着对人力资源的进一步重视,技术职称与技能评定等项工作已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与重视。

1、2014年度,对于符合申报初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进行统计造册,并收集相关资料,按照申报规定,呈报相关单位,进入技术职称评审程序。

2、做好职工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登记工作,并分类进行妥善保管,以学历提升和变招工为招生为契机,提高职工职业技能等级,2014年度,中、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达到山西省煤炭厅所规定的职业技能准入标准

劳务公司工作计划二

一、劳务实名制管理目的、意义

(一)目的

劳务实名制管理是劳务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对劳务分包人数清、情况明、人员对号、调配有序,从而促进劳务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意义

1、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督促劳务企业、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逐步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规避用工风险、减少劳动纠纷、促进企业稳定。

2、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掌握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工作经历,有利于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逐人做好出勤、完成任务的记录,按时支付工资,张榜公示工资支付情况,使项目可以有效监督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

4、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了解劳务企业用工人数、工资总额,便于项目有效监督劳务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小组 组长:张大伟

副组长:程群 鄢行智 韩磊 裴华

组员:闫斌 彭凯 罗文帮 杨清明 朱草元 谭梓妮 游龙华

三、各项管理职责的明确

1、项目经理部职责

分包队伍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分包合同履约的全过程,覆盖项目管理的每个环节,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机构设臵,本着职能不重叠、不漏项的原则,将下述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项目经理部各管理部门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管理、搞好衔接,实施全面管理。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施工中进度计划表、设计变更提出劳动力使用计划。

(2)组织施工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收集、保管各种备案的材料。

(3)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三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等。

(4)建立工人出勤统计台账,及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进场情况。

(5)监督指导劳务作业班组班前活动。

(6)按照节点工期,对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考核。

(7)负责审核、监督检查施工分包单位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

(8)成立“劳务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由工区经理任组长,负责本项目劳务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和处理劳务纠纷问题。

(9)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行施工分包的预结算工作。

(10)定期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在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2)负责监督管理劳务队伍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

(13)定期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负责分包队伍的限额领料管理工作。

(15)负责对分包队伍自行采购的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进行验收。

(16)负责门卫管理,做好人员、车辆、材料出入场管理工作。

(17)负责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及考核评比工作。

(18)协助做好劳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 2、项目经理职责

本项目指定项目经理(张大伟)实施对施工现场分包队伍进行全面管理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配备兼职劳务管理员(李建宁),负责对分包队伍履约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定期对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并负责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出勤统计、工资支付、劳动纪律、劳务纠纷处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3、劳务管理员职责

(1)建立健全各级综合治理责任制。定期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严格把好三级教育关。

(2)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对新进场的务工人员严格进行登记造册,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务工人员家属及探亲访友人员必须到保卫部门登记,未经允许不得留宿。

(3)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防火制度,签订各级防火责任制,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演练,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

(4)搞好现场的值班巡逻,特别是下班后的材料物品管理,做到24小时不断人。加强治安管理,制定奖惩制度,对于职工的打架、偷盗、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5)劳务资料每周末每月末分别做一次检查和统计,并有记录在案。

(6)资料根据工种和内容的不同,分类存放。

(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根据劳务管理的内容可落实相关责任到门卫管理员和生活区管理员。

(8)出现大的劳务纠纷情况时,协同项目经理领导共同解决。

5、各项管理办法的实施及基本流程

各施工分包队伍管理必须以总包项目经理部为中心,项目经理为劳务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指定劳务管理负责分包队伍履约情况检查记录,定期对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并负责劳务人员持证上岗、出勤统计、工资支付、无纪律、劳务纠纷处理等日常管理工作。项目部生产经理协管分包队伍的其它管理工作。项目安全部主要以进场工人的花名册登记、三级教育及涉及安全方面的其它管理工作。项目其他人员必须在各项管理制度下履行自己职责,做到每个项目管理人员日常见到违规、违章就制止,实行安全化管理模式。 组织机构

工程技术部财务资金部5.1 刘秋天 王小兵 物资设备部 综合办公室张爽 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总工:陈云辉 王周泉 胡攀 劳务分包人员进场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部根据劳动力需用计划,分阶段组织劳动力入场。劳动力入场须按分包队伍进场管理流程办理进场手续,

(1)、进场验证

分包企业提供劳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健康证明、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如发现进场人员与花名册及证件不符时,须要求其立即退场。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施工分包;管理

近年来,施工企业一方面通过工程分包解决了企业自身施工资源的间歇性的缺乏,较好地履行了工程承包合同。但我们应该清晰看到在工程分包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企业受到了经济处罚,有的企业被降低了资质等级等等,严重影响了企业声誉和经济效益。同时由于工程分包所出现的质量问题,也给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损害。为规范河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杜绝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依法规范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初步探讨河南省公路工程分包管理体系。

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或EPC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等级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施工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非主体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或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商。专业分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劳务分包商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不得再次分包。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并与施工承包商通过合同构成承发包关系。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对施工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等分包管理要求。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允许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或劳务分包资质等级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施工承包商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的选定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需由施工承包商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由施工项目部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并备案。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义务,做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施工承包商对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总责,并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对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施工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应全面贯彻落实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审批施工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工程范围。审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对工程项目分包进行上报建设单位并备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考核评价。

监理单位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过程监督和管理。负责建立分包安全监理制度。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报送工程项目分包情况并备案。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实施分包安全监理。审查分包商资质、业绩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并进行入场验证。动态核查进场分包队伍的人员配备、施工机具配备、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通知施工承包单位。

施工承包商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分包安全处于受控状态。负责建立健全覆盖分包商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教育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等分包管理制度。施工承包单位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分包管理制度须报省施工承包单位备案。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及分包安全协议。明确分包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对分包商及其人员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定期组织、督促分包商开展各类安全、质量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负责对所有在册的分包商开展资信评价,实行优胜劣汰,建立核心分包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机制。

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主体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分包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的发、承包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签字人必须是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施工范围不得超越分包商的资质范围,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劳务分包范围不能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主要施工机械供应等非劳务作业内容。分包商必须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后方可进场施工。严禁无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进行施工。签订后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应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施工承包商应履行自身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合同确定的目标进行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及时预测和分析合同执行的风险和偏差,提前采取预控措施,消除分包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建立健全公路建设分包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对公路工程分包全过程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省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对检查督查等管理活动中发现的分包安全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有关情况及时在项目内进行通报。对无资质或资质不合格队伍采用资质借用、挂靠等手段取得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应坚决取缔。施工承包商负责建立包括分包商在内的完善的现场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应急处臵方案。施工承包商接到分包商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启动应急处置方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上报上级应急管理机构。

禁止违法分包公路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一是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二是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三是分包人以他人名义承揽分包工程的;四是承包人将合同文件中明确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进行分包的;五是承包人未与分包人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要求的;六是分包合同未报发包人备案的;七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施工承包商应尽可能与核心分包队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明确核心分包商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施工承包商应在工程承揽、承包价格、工程结算、付款比例、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核心分包商享有一定的优先权利。

参 考 文 献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范文第4篇

劳务分包管理是公路建设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而劳务分包管理和施工企业成本的管理具有紧密的联系。首先对劳务分包的管理中还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然后从管理模式不合理、用工不规范等方面进行分析。最后以劳务分包的规范化管理为前提,对劳务分包引进、合同签订、分包体系和成本控制等提出有效管理措施,为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关键词:

劳务分包;成本管理;分包引进

0引言

劳务分包主要用于解决社会劳动力的资源问题。近年来,我国公路建设中因为劳务分包管理而产生的问题不在少数,其中包括违法分包和拖欠民工工资等情况,为行业的正常秩序造成了巨大影响。所以我国相继出台了有关于劳务分包的相关政策,以有效控制并解决这些不良现象。

1劳务分包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1.1没有正确意识劳务分包管理的理念

没有有效落实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其很大原因是国内没有正确认识到分包管理工作的思想,所有实施的管理都是通过治人的方式来拟定的。同时,在整个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施工单位没有重视到分包管理的重要性,仅在成本管理和施工进度上花费精力,导致该环节出现很多问题。

1.2管理职能形式化

管理职能主要分为六个方面:目标、计划、实行、检馈、控制、调整。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很多劳务分包管理只是形式化的存在,没有实际发挥出真正作用,特别是在技术服务和后期保障服务上的欠缺。

1.3劳务分包管理模式不严谨

目前,我国很多施工企业采取的劳务分包管理,主要通过管理人员来进行操作,对于劳务分包队伍全员的管理有所忽视。同时,管理不够严谨,缺乏精细化的管理细则,而且缺乏实际执行力,这些都是普遍的问题。

1.4缺乏规范的劳务用工体系

现阶段,订立分包合同是施工企业最为重视的环节,但却没有有效监控合同的具体实现情况。同时,很多施工人员在进场工作之前并没有签订相应的劳务合同,施工人员缺乏管理,十分随意。这些导致了后期屡次出现拖欠工人工资、随意用工和安全事故纠纷等相关问题。

2劳务分包模式下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措施

2.1入场进行严格把关

引进劳务分包队伍是很重要的环节,而基于公路建设的特殊性,其必须在招标过程中严格审查竞标的队伍。同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其中包括:盗用他人资质的;采取挂靠的;经营范围不合格的;没有正常进行营业执照年检的;资质出现造假和涂改的。总之劳务合作队伍必须选择有技术能力、口碑较好且合法的单位。

2.2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目前,企业利润低微是管理者需要面临的问题,所以在实际劳务分包过程中,他们采取“拦标价”的方式来提高自身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劳务分包方利益受到限制,要实现中标只有采取低价竞标的方式,但为了追求利润却在合作过程中采取不良手段,这将直接影响到总承包企业的信誉,更有可能承担更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在劳务分包过程中,双方必须建立在平等合作、互利双赢的关系上。在对劳务分包合同进行定制时,一定要明确权责利,合同界面需要通过实际公路工程来确定并详细建立台账,通过动态跟踪的方式来管理分包范围。基于公路工程可能会在实际建设中出现的变更项目,劳务分包范围需要在双方协商下及时进行调整。

2.3劳务分包管理体系的建立

劳务分包管理体系的健全是保障工程顺利完成的基础,确保管理科学化和规范为。同时,项目管理人员的执行力和个人素质都要不断提高,不能在劳务分包管理中采用被动的心理去管理,而是要主动去加强执行力度,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2.4加强分包劳务人员的管理

2.4.1每个劳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在确认使用劳务人员之后,需要在登记资料中详细记录人员的个人信息,第一是姓名;第二是身份证号;第三是劳动合同标号;第四是岗位技能证书号等,要对每个劳务人员的实际情况有清晰的掌握,利于施工时的调配工作。同时,施工企业必须遵循合法用工的原则,切实做到维护劳务人员的个人权益并可以通过褒奖制度来提高劳务人员的工作热情。

2.4.2劳务人员的工资结算

在劳务分包管理过程中,结算劳务人员工资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为了有效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分包单位不能对劳务人员的工资进行挪用,可以通过总包单位的形式来进行。当劳务人员正式进入施工场地时,劳务分包单位可以向总包单位劳资部门提供该劳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劳务人员工种;工资标准;银行账号等,利于总包单位结算和发放工资。同时,劳务人员的工资需要结合个人的考勤来进行,再通过分包和总包单位确认后发放工资,为了规避合同风险,可以采取影像等相关资料的留取来避免。

2.5提高劳务分包管理的安全性

在整个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安全是管理者必须重视的内容。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以对劳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比如辨识危险源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等,管理人员需要积极监督并提醒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并定期进行排查和整改,避免出现不稳定因素。施工中的安全需要从每个细节考虑并以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进行考虑,强化劳务分包管理安全制度,通过施工企业成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理念等有效提高劳务分包安全管理。

2.6政府部门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管

劳务公司本身属于合法企业,其是总分包关系中的重要一方,而事故和聚众滋事等不良情况也屡次发生在劳务分包单位。但在通过政府部门进行处理时,劳务分包单位所需承担的责任远远轻于总承包单位,这样导致劳务分包单位并不惧怕产生违规行为,因为最终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是总承包方。所以,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分包劳务单位的管理,通过实际情况来进行惩罚,有利于提高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能起到提高劳务人员个人素质的作用。

2.7劳务分包模式对施工企业成本产生的影响

施工企业获取自身利益是最重要的目的,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有效控制自身成本。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在公路施工工程中,劳务成本仅占16%左右,而工程成本中最大的比例是材料成本,其占据了48%~54%左右,而机械成本占整个施工成本的20%左右。施工企业要有效控制自身成本,可以从劳务管理中进行,其可以采取几种方式:提高劳务工的技术水平和个人素养;进入工程的材料由总包方进行定额发料;科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规划合理的保养机械设备等,其都能为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提供作用。施工企业要节约自身投入成本,很大部分都需要通过劳务作业来实现,比如节约机械和材料成本。所以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会因为劳务分包管理产生直接作用,成本的控制需要建立在劳务分包模式的有效管理基础上。

3结语

综上所诉,本文主要分析了劳务分包模式下存在的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策略。施工企业成本的管理会因为劳务分包而产生直接影响,明确劳务分包管理细则是很有必要的。同时,施工企业需要在引进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分包合同、管理劳务人员等各个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定期培训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张爱芳.“营改增”模式下对施工企业工程分包管理的探索[J].现代经济信息,2016(4).

[2]汤深忠.企业劳务分包管理模式的优势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3X).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建筑装饰;劳务分包;农民工;

中图分类号:TQ174.6+4 文献标识码:A

引言:为进一步规范装饰领域的劳动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施工企业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方政府都陆续出台了许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市场环境及部分市场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诚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甚至出于转嫁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背离法律法规的现象,加上“包工头”仍是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中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劳务纠纷频发,甚至出现许多,给社会安定及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目前装饰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一个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开工前期,装饰施工企业,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项目部管理链条加大,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现在承包人也很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的发生。

1.2 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隐框幕墙施工中,幕墙安装工一般是负责测量放线、埋件安装、铝型材加工制作、龙骨安装、避雷系统安装、防火层安装、玻璃安装、注胶收口、清洗幕墙,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完成一个分项工程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隐框幕墙是怎么计量和计价,幕墙工程中的龙骨制作安装计价,玻璃安装是怎么计价,打胶收口时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搬运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涂料工、抹灰工、油漆工、泥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如安全帽、安全带是由发包人统一提供还是由承包人自行配备不明确,还有就是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由发包人安装还是由承包人自己设置不明确。对工序质量的检查标准和规定不完善,平时在拨付进度款时没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就付了进度款,有些工程直到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问题,这时承包人合同款已经拿得差不多了,工人也都撤场了,再让承包人来返工处理就会引起很多麻烦。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仅写明承包人进场必须遵守现场及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里有很多处罚条款,这些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并不清楚,进场施工时往往会受到许多处罚,结算时被扣除这部分罚金就会很不高兴,甚至引起纠纷。

1.4 工人工资支付和完工结算的控制不合理、不明确,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完工时尾款迟迟不付,导致工人不能按时领到工资而恐慌或闹事。发包人对承包人确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保障缺少规定,对进度款的计量约定不明确;有的发包人在完工应该进行结算时,以没有和建设单位结算、或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没有核算好工程量等各种理由拖延支付,而劳务承包方因为没有应急资金支付给工人就会导致工人集体性事件的发生。有的发包人在发放工程款时直接发到了“包工头”的手中,而“包工头”并没有足额的发放到工人手中,甚至有的“包工头”卷款私逃,最后工人不得不向发包人讨要工资,而发包人为了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安定,则必须再支付给这批工人应得的工资。

上述几方面的问题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均比较常见,归根结底还是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不规范,承发包双方的法律意识不强,劳务管理工作不够细致和重视,在施工过程中往往造成参建各方的经济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形象。

2、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措施

2.1发包人切实做好合同签订工作中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工作,杜绝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合同的形象。在选择承包人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且合作过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发包,有些合作多年的“包工头”不具备劳务资质,可以要求他们包括他们的每一个工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审查劳务企业派遣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工人是否都有合同,是否劳务企业都为这些工人缴纳了劳动保险及参加了社会保险。在招标或合同谈判时,要求劳务企业要为工人缴纳意外保险,并要求劳务企业具有安全管理人员和支付工人工资的保证金。同时,国家、各地方政府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现场的每个工人是否都与劳务公司签有用工合同,检查承包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对发包人及承包人给予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

2.2.细化劳务单价分析表在合同中的体现,对于每个分项工程,技术人员与商务人员进行沟通,把分项工程中涉及到的工序都理顺,明确每完成一项工序价格列明。在实际操作中如遇到工序调整及变更可以很明确的计算出工价,对进度款的支付也有依据可查。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2.3,劳务进度管理方面,项目部不仅仅只是只明确完成的工期,要为班组创造出实这一目标的前提条件,首先,材料员应提前将材料用量核算清楚,并及时将材料组织到施工现场。其次,技术员做好技术交底,解决施工技术存在哪些注意要点,哪些是主控项目,避免返工影响工期。再次,质量员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做好记录并及时纠正。

质量方面:项目部要做好样板引路的管理规定,解决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引入竞争机制和奖罚制度。对超出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情况,绝不姑息。

安全方面:安全是效益,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仅是经济效益受到损失,更重要的是企业形象的降低,往往还会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所以项目部要加以重视。公司,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要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并配合劳务管理人员造册登记,记录好工资等级。安全人员要定期组织工人参加安全培训工作。以案例教育增强现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

2.4. 工人工资支付管理方面: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劳务款的支付条件和标准,要求劳务公司按照合同金额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部劳资人员要按照人工考勤做好记录,按照约定每月支付人工工资,要求承包商劳务负责人到场发放到工人手中,并留下影像资料。 避免群体恶性事件的发生。

总结:

一个工程项目能否顺利校验完成,达到预定的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务队伍的素质。提高劳务人员的素质不仅仅是劳务分包单位的任务,装饰承包单位也要做好统筹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做好质量、安全、工期控制。把耗费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以实现企业的最大利益。

参考文献:

1,《项目管理手册》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