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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模式的内涵

电子商务模式的内涵

电子商务模式的内涵范文第1篇

33亿元估值和不按套路的借壳,让号称网红孵化器的如涵控股进入大众视线,它被称为新三板的一个标杆。

今年4月22日,杭州如涵控股募集约1.7亿元;7个月后,再次公开募资共4.3亿元。在公告披露的认购人一栏中,阿里巴巴将以约3亿元入股,预计持有总股本的9.58%,一跃成为如涵第四大股东。

不同于淘宝、京东,如涵控股在前端并没有面向消费者的统一界面,而是以各大网红的微博和淘宝店为入口。它一边寻找和培养新晋网红,把他们推向市场;一边签约网红店铺,为其打造个人品牌和网店经营,堪称网红圈的“华谊”。同时,负责每个店铺商品和供应链的管理,类似于自营电商的韩都衣舍。

33亿元和1个壳

先说说33亿元估值。8月5日,如涵新的定增方案,拟以不低于90元/股,不超过100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万股。照此计算,若此方案成功,如涵控股的估值将达到29.7亿~33亿元。7月12日如涵参与壳公司的定增时,每股价格只有7.66元,发行数量2 300万股,估值仅1.8亿元,不到一个月时间,估值翻了至少16.5倍。

再说借壳的事。如涵借壳克里爱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并没有走常规套路――通过克里爱收购如涵借壳。而是走了两步,首先取得控制权,接着设立子、孙公司,注销原公司。今年2月开始,如涵的高层先后通过股权质押、股权转让等方式获得克里爱股权。由此,董事会、监事会大“换血”,原来的董事集体辞职,以如涵CEO冯敏为首组成新一任董事会。

得到克里爱的控制权之后,董事会设立了多家与如涵本身业务重合的子、孙公司。创始人冯敏表示,会改变如涵电商的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之后再注销公司。从今年5月起,如涵就已停止开展电商业务,后续通过克里爱设立的公司来延续电商业务,完成借壳。

如此一来,如涵就回避了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繁琐程序,可以通过更短的路径实现挂牌。

上市融资看似迫在眉睫,其原因要从电商公司寻找流量细分入口说起。

网红电商兴起

以张大奕为代表的网红其实是网店流量的细分入口,网红电商的兴起则与现在线上的流量成本变得很贵密切相关。

至于流量到底有多贵,我们看几个数字应该就有比较客观的认识了。2015年,阿里巴巴和京东在广告和促销上的花费分别约为57亿元和55亿元,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此外,最近几个季度阿里巴巴和京东获取一个新用户的成本几乎都要接近或者超过100元。有知名度的公司尚需要投入这么多钱去做市场投放,那么对于中小电商或者普通商家来说,有多少钱才够烧呢?

但在这个多元化的时代,中小电商和普通商家不甘于被大平台扼住流量喉咙,开始寻找细分市场,企图绕开现有电商平台或者其他渠道,改变高价购买推荐位来获取商业成功的机会。网红电商由此兴起。

网红作为流量入口之一,让商家们得以打破权威媒体的内容分发权。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提供的关注功能,用内容真正地吸引并拥有自己的用户,实现对用户的人以群分,从而更好地物以类聚,让商品精准地触达目标用户。这就是网红电商的商业逻辑,其核心是人,本质上是社群电商。在移动互联网的推动下,群体的构建不仅变得极为容易,而且成本趋近于零,这将对未来的商业格局产生重要的影响。

对于用户来说,内容同样具有很大的价值。互联网上充斥着鱼龙混杂的商品信息,消费者的筛选成本越来越高。除此之外,伴随着中产阶级的崛起和消费的升级,消费已经不再只是满足基本需求那么简单,用户越来越愿意为认同感、个性化和美好来埋单,这增加了网红产出内容的价值。

总之,网红电商的兴起在于同时满足了商家和用户的核心需求,也成就了如涵控股今日的成绩。

为什么是如涵?

网红层出不穷,他们加入网红学院,学习商业知识、接受专业训练,企图将自己的颜值和高人气变现。这只是如涵控股的前端业务,它的本质是一家电商公司,与网红结合是历史所然。

如涵控股的前身是淘品牌莉贝琳,有独立的供应链,几个人进行作坊式运作,慢慢支撑起店铺的运营。之后,他们又找到了拥有工厂背景的合作人,从一家小型工厂一路发展到几家中型规模的工厂。在不依靠流量采买的情况下,莉贝琳做到了淘宝集市的前十位。

电商成本越来越高,若加上广告和市场投放费用,几近薄利。为了节省费用,莉贝琳没有参加淘宝聚划算、团购类的导流活动,由此导致公司增速放缓。在巨大的流量冲击面前,它不得不面临抉择:是依靠社交媒体打造新的流量源,还是选择参加淘宝的活动,以此导流。最终冯敏选择了两条路都走。恰逢社交媒体发展得如火如荼,创始人冯敏利用粉丝变现再次让公司增速。2014年7月,莉贝琳与平面模特张大奕合作开了第一家淘宝店,从流量电商转做内容电商。

如涵控股的商业模式并不复杂,它由两个部分组成:一边负责网红的打造与运营,类似于明星经纪公司华谊;另一边则负责品类和电商供应链的管理,类似于自营电商的韩都衣舍。网红的打造与运营是为了在社交媒体上获取精准的流量,为后端管理的商品品类提供变现的机会,供应链则是为了提升用户良好的购物体验(如图)。

相较淘宝、京东等传统的电商平台,网红电商是电商商业模式的一次升级。

淘宝、京东是货架式的电商,将线下货架陈列的商品搬到网上,完成商品展示,然后再通过流量运营和各种促销活动,将消费者吸引过来达成交易。商家和用户之间基本上没有沟通和交流,整个交易环节冷冰冰的。

网红电商则改变了用户的购物路径,用户购买商品不再通过搜索或者促销活动从货架上去寻找所需,而是基于偶像推荐。他们看重的也不全是商品的性价比,而是对其背后所体现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认可。在这一过程中,网红个体成为了新的交易入口。他们将自己个性化的特点,注入经营的品牌中,让品牌具有典型的人格特征,很快拉近了与目标用户群体之间的距离。

打造网红不是省钱的生意

尽管网红电商是电子商务在不断进化道路上的一种新形态,有其独特性和先进性。但这并不是一门轻松的生意,网红打造与维护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业务,而且成本不菲。

根据如涵控股半年报的披露,在网红的培育中,公司的市场团队首先会根据网红社交媒体粉丝数据快速定位潜在目标,再签约网红。对已签约的网红进行粉丝维护、内容策划、形象公关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气,并根据红人形象与定位,为其设计从电商、广告代言到游戏、综艺、影视等泛娱乐领域的整体营销方案,帮助其进行社交资产的商业变现。但这需要巨大投入。

如涵控股2016年上半年的销售费用为2 006万元,占营业收入中的比重达到25.87%。而韩都衣舍2015年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32%,其中推广费用和营销费用同比增长了58.56%,可见电商虽省掉了流量购买的费用,但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去铺陈市场,甚至打造和维护网红。

况且网红的打造与运营所涉及的事项非常繁杂,成本很高,其失败的概率也很高。如涵控股的财报中透露,杭州大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销售收入3931万元,这占到了如涵控股整体营收的50.7%,张大奕成了如涵的“顶梁柱”。而如涵控股上半年有50位网红,也就是说另外49个人带来的销售额不及张大奕一人。可见网红电商的“二八原则”十分明显,从另一个层面也说明网红孵化有很大的偶然性,如涵是比较幸运地找到了张大奕。

从前端来看,网红孵化的成本很高,而且偶然性极大。在其年报中,如涵控股也提到:签约网红的质量、网红是否与公司经营模式相适应,以及网红的稳定性,已成为公司持续健康经营的风险因素之一。从后端来看,网红孵化器还要承担品类的运营和供应链管理服务,这同样也是一件耗资巨大而且专业度很高的事情。

网红电商确实是一门生意,有不错的前景,但这并不是一门轻松的生意。真正的生意从来都比故事要更辛苦,也更残酷。

如涵控股走向何方?

如涵控股2016年上半年的销售额为7 756万元。根据借壳上市过程中签署的协议,从2016年5月开始,如涵的电商业务全部通过壳公司开展,因此这一数字应该只包含了5月和6月共两个月的销售收入。按照电商的规律,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是销售旺季,其销售收入大致可以占到全年的70%,对于服装品类来说就尤其如此。在这样的假设下,预计如涵电商业务2016年的销售额应该在7.7亿元左右,明年可以达到10亿元。

同时,33亿元的估值可见投资机构对如涵控股的未来有着很高的期许。这种期许并不是今年7.7亿元,以及明年10亿元的交易额,而是其背后的一套网红孵化和网红电商供应链管理的机制,这是如涵控股最有价值,也最能体现其核心竞争力的地方。

但以如涵控股为代表的模式存在一个很大的隐忧:网红的价值虽大,其所能覆盖的人群范围和所能产生的效益都存在天花板,不足以实现在很长时间里的规模化增长。并且网红孵化的工作繁杂,专业性强,成本也不菲。因此,一套稳定成熟的网红孵化机制就显得非常必要。不仅意味着它可以摆脱对单个人的依赖,突破网红的数量限制,不断实现规模化增长,更重要的是稳定成熟意味着成本和风险都是可控的,带来的收益也比较稳定。不过目前作为一家网红电商的孵化器,除了做好网红的孵化以及运营外,如涵控股还必须强化其在供应链管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以迪士尼为例,迪士尼几十年来通过一套稳定成熟的孵化机制打造了诸如米老鼠、暴雪公主等数百个明星形象,为其带来了可观的收益。如果如涵控股能够摸索出一套稳定成熟的网红孵化机制,那么不仅是电商,在游戏、影视、广告等诸多领域都可以有用武之地,商业模式的想象空间很大。投资机构愿意给出如此高的估值,很大程度上也是看好它在这方面的潜力。

在供应链上,如涵控股借鉴了ZARA的模式,采用“多款少量、快速翻单”模式,提高库存周转率和供应链的响应速度。而韩都衣舍利用“多款少量,以销定产’的大规模C2B定制式互联网服务,和与之相配套的强大的柔性供应链系统,成功实现95%以上的当季售罄率。

差距还在于存货周转天数,ZARA大概在30~40天,而如涵控股目前为103天。这是后者需要不断提升的方面。

电子商务模式的内涵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本文提炼归纳了学术界关于电子商务的内涵解析,并在此基础之上综合定义了电子商务的概念内涵,进而对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进行了对比分析,以期更好地利用各自的优点实现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

电子商务的广泛快速发展极大程度地改变了传统的商务模式,也使得我们个人的消费方式有所改变,它节约了商家的商业成本,也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什么是电子商务,它对传统商务有着怎样的改进与发展,它与传统商务能否协同促进,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一、电子商务的内涵

(一)世界电子商务会议关于电子商务的概念

电子商务是指实现整个贸易活动的电子化。

从涵盖范围方面可以定义为: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

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获得数据(如共享数据库、电子公告牌)以及自动捕获数据(如条形码)等。

(二)oecd关于电子商务概念的理解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0ecd)的研究报告《电子商务的定义与统计》指出:狭义的电子商务定义主要包括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的商品交易;广义的电子商务将定义的范围扩大到服务领域。WWw.lw881.com

作为一个通用的定义,“电子商务”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交易活动或形式,二是能够使交易活动进行的通讯设施。交易活动或形式所涵盖的范围可以是广义的,也可以是狭义的:前者包括大部分不同层次的商务活动,如工程设计、商务、交通、市场、广告、信息服务、结算、政府采购、保健、教育等;后者仅仅包括通过电子化实现的零售或配送等。

(三)自我看法

1.定义:利用当代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开展的各类商务活动。

2.如果将“电子信息技术”看作为一个子集,

“商务”看作为另一子集,电子商务所覆盖的范围应当是这两个子集所形成的交集。

3.广义:广义的电子商务(eleetroniebusiness,eb)是指各行各业(包括政府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等)各种业务的电子化、网络化,可称为电子业务,包括狭义的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军务、电子医务、电子教务、电子公务等。

4.狭义:狭义的电子商务(eleetroniecommeme,ec)是指人们利用电子化手段进行的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各种商务活动,如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也可称为电子交易,包括网络营销、网络广告、网上商贸洽谈、电子购物、电子支付、电子结算等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电子商务活动。在高校的课程教学中通常是从狭义上进行讲解,电子只是手段,商务才是根本内容和目的。

二、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对比

(一)传统商务的局限性

传统的商务活动往往采取面对面直接交易或纸面单证往来传书的方式来进行。在传统的商务运作活动中,无论是柜台售货、开架自选,还是召开订货会进行商贸谈判,或借助纸面单证往来传书的方式询价与报价等,都是以直接或间接的物理接触来完成业务交易。人们在商场查看一件商品决定是否购买,试穿一件衣服,付现金购买;按照样品订购货物,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交货、付款结算;填写一张保险单,购买国库券等等。无论是面对面直接交易,还是通过信函等纸面方式交易,都是一种物理接触方式,这是传统商务的运作特点。

由于传统商务活动大部分依靠面对面及书面单证往来传递为主,使传统商务具有信息不完善、耗费时间长、花费高、库存占用大、生产周期长、客户服务不及时等局限性。

(二)电子商务的优点

电子商务有着传统商务不可比拟的优点。快速扩大市场,受众对象范围广,有利快速树立企业品牌形象;依托网络进行,交易虚拟化;节省人力、物力、财力,交易成本低;操作软件的应用使得过程标准化,程式化;商业报文标准化,自动化,交易效率高。

(三)二者实例对比

以厂商的广告宣传为例,传统广告需要广告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分发等过程,这样从决定宣传到广告完成需要人力、财力、物力的耗费,而且周期长,甚至宣传广告单被丢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资源浪费很严重。而现在的各种各样的网络广告即点即看,不需要组织专人去分发,节省时间、人力,由于受众群体是自由选择观看的,这样就又不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更不存在资源浪费的问题。

再以厂家的仓库管理为例,传统模式同样也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比如统计盘货这一环节,需要专人查看,仔细统计,而且还容易出错。而依托现代电子商务平台应运而生的第三方物流管理软件等能够很轻松通过操作电脑获取货物的进出仓信息、查看盘存,既省时省力,数据还准确无误。

三、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的关系

1.电子商务是在传统商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电子商务不可能完全替代传统商务活动。例如,比如物流环节实体的配送、运输等仍需人员具体操作执行才能完成。很多电子商务网站都提供了传统的“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尤其是在宣传和推广网站时,电子商务也离不开传统的广告和促销模式。

2.电子商务具有巨大的融合性。电子商务把过去似乎不相干的很多概念、技术和工作融合到一起,也把传统商务模式和电子商务模式融合在一起。电子商务使一些传统的工作方式和岗位消失或改变,并不断创造新的工作方式和工作内容、新的沟通方式和新的创业模式。

参考文献:

[1]菅得荣,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2]李琪,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电子商务模式的内涵范文第3篇

今天,人们用“互联网+”来描述这一时代。在笔者看来,“互联网+”即是互联网化,它是互联网技术向商业领域应用与传统行业网络的应用两股力量的相互作用结果,是整个商业组织和运行方式的变化,是商业模式和环境的网络化。

笔者认为,在“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应更名为网络商务。网络商务要比电子商务具有更丰富的内涵:网络商务可以更加准确地表述我们商业的生存基础。电子商务强调的是商务手段电子化(在我国也称为信息化),而网络商务更宜表达电子商务所不能反映出来的内涵,它可全面描述现代商务生存和运营状态,具有电子商务不能涵盖的内容和意义,可以视为电子商务高级形式。

与电子商务相对应的电子商务法核心,是解决电子形式的商务记录具有书面形式效力、电子数据如何作为有效证据问题;与网络商务对应的网络商务法,可以实现对各种新形态的网络经营行为的规制、对网络交易行为的规范。

联合国定义电子商务示范法

电子商务的定义是由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简称贸法会)在制定《电子商务示范法》过程中创立的,被世界各国沿用。贸法会认为,凡是使用数据电文的(data message)即为电子商务。数据电文是指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

贸法会旨在解决计算机通信带来的法律不确定性,但用了涵盖各种电子通信手段的电子商务概念。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要“借力”,既然传统电子通信手段的法律效力已经得到解决,那么计算机通信手段法律效力亦应当援用相同的方式解决。只是联合国并没有采用扩张书面合同解决的方法,而是采用独立类型立法方式来解决其效力的。在这方面,贸法会在技术中立原则指引下,发明了“功能等同法”,认为只要电子数据满足传统书面的功能时,即可在法律上受同等待遇,具备相同法律效力。基于此,贸法会早在1996年就推出了《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以解决国际贸易中电子通信手段应用的法律不确定性问题。贸法会的“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法”一经创立,迅速为各主要国家接受。虽然主要国家的立法模式不同,但其立法宗旨、内容则大同小异,均移植联合国示范法,解决电子通信技术应用的法律效力问题,或者电子记录等同于书面形式问题。因此,也有学者将电子商务法称为形式立法。

网络商务亟待法律规范

随着2004年电子签名法的实施,由联合国贸法会开创的电子商务立法任务在我国已经初步实现。“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立法模式,基本上解决了我国电子通信手段应用于商务领域所引发的法律不确定性。

虽然电子商务应用中,电子形式如何等同于书面形式,如何认定电子数据的证明力等电子化引发的法律问题,在实践中还没有完全解决,但它是法律实施层面的问题,而不是需要再立新法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电子商务已经不需要立法了。但是,电子商务的高级形态──网络商务却面临巨大的法律不确定性。

举例说明。首先,网络商务的准入问题。在营业自由是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国家,利用网络从事商务本身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如果商务活动不落入增值电信服务,根本不需要政府许可(获得ICP许可证);如果按照现行法需要政府许可的营业,已经获得许可证的主体当然地可以利用网络从事经营活动,不需要再另行审批或许可。但在我国,许多政府部门将传统准入式的事前监管延伸到网络环境,似乎利用网络从事商务需要准入。因此,需要法律明确网络营业自由原则,以鼓励人们利用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

其次,网络交易法律关系界定问题。互联网的应用,打破了地域和行业界线,创造产业融合、整合,产生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如何界定网络环境下不同商业模式的法律关系,就需要立法明确或者确立判断规则,以指引人们从事交易行为,对行为后果事先预期。

再次,网络经营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从法理上说,网络上所有经营行为必须遵守现行法,凡是现行法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在网络环境下亦属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网络环境下有许多新类型的有违公平竞争的行为,就需要法律给予特别明确,有些侵害消费者的行为,甚至欺诈交易就需要规范和打击。

还有,在网络商务中,存在着大量的非正式规范,比如用户协议、政策和规则等,目前没有法律对网站或网络交易平台上的网络用户协议、网络交易规则、网站政策等法律效力明确规范,其贯彻执行面临法律不确定性。需要法律明确这些协议、政策或规则在法院的可执行力。我国是一个高度依赖制定法的国家,网络商务发展和运营中存在法律上的不确定性,成为亟待需要解决的问题。问题的解决,正是本次电子商务法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法律不仅要解决现实面临的问题,而且还有重要的引领产业或经济发展的功能。尤其是,“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产业转型的基本战略,迫切需要一部网络商法勾勒未来的商业秩序,引领我国经济转型和商业升级发展。虽然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商业中的应用才刚刚开始,但是,未来的商业生存模式和环境已经初步展现。如何在网络商务初露端倪的时期,创制一些引导性规则,促进我国网络商务大发展,也应当成为本次立法的重要目的。

网络商法是商法的特别法

如果电子商务法旨在解决商务电子化问题,解决商业手段形式问题,那么网络商法即解决商务的网络化问题,解决商业本身法律规则的问题。也就是说,网络商法旨调整网络环境下经营行为和交易关系,确立网络环境下商事行为的基本规则和商事交易的基本秩序。简言之,网络商法即网络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

电子商务模式的内涵范文第4篇

B2C电子商务平台是B2C电子商务顺利开展的基础,也是B2C电子商务企业竞争优势的集中体现。B2C电子商务平台的概念及内涵直接决定了电子商务平台开放策略涉及的广度和深度。目前关于电子商务平台概念及内涵的讨论大多是关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6],例如:娄策群等从计算机实现的角度认为,所谓电子商务平台是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组成的能进行电子商务活动的系统及其操作环境,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是由除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建设的、为买方和卖方开展电子商务服务的平台[7];黄敏学等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认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指的是以网络为基础,在电子商务市场发挥第三方作用的新型中介组织[6];谢康等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认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是指在电子信息网络上建立的起着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桥梁作用的组织[6]。结合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概念,对B2C在线零售商而言,所谓B2C电子商务平台是B2C模式中,为了保证交易的完成,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由前端产品信息、交易结算与支付以及后台物流配送和售后支持所组成的集成解决方案。B2C电子商务平台概念具有如下的内涵:(1)B2C电子商务平台的功能内涵。B2C电子商务平台应具备前端产品信息、交易结算与支付、后台物流配送和售后支持等功能。这是B2C电子商务成功的重要要素,分别代表B2C电子商务交易前、交易中及交易后的功能需求。B2C电子商务平台需要提供上述功能的有效解决方案。(2)B2C电子商务平台的服务对象。B2C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对象是B2C模式下商品的销售者和需求者,还可能是后台增值服务的使用者。在封闭的电子商务平台中,销售者只能是B2C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商;在开放的电子商务平台中,销售者还可以是B2C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以外的第三方。

B2C在线零售商价值链分析

开放电子商务平台是B2C在线零售商对自身价值链的重新思考和定位。B2C在线零售商的价值链在开放电子商务平台前后的变化如图1所示,图1中(a)和(b)分别表示B2C在线零售商在封闭和开放电子商务平台时价值链中的基本活动。电子商务平台的开放使得B2C在线零售商的价值链往上游延伸,把离线的制造商或者实体渠道商纳入到自身的价值链中。具体来说,在开放电子商务平台前后,B2C在线零售商的价值链发生了如下的变化:(1)在封闭的电子商务平台上,B2C在线零售商价值链优化的主要目标是利用信息技术降低交易成本及运作成本来最大化顾客价值,其主要的盈利模式是平台销售商品的进销差价。因此,在开放电子商务平台前,B2C在线零售商的竞争优势源自有效的产品信息、便捷的网上交易及支付和高效的物流运输配送所支撑的低价销售策略。(2)B2C在线零售商通过开放电子商务平台,将整个价值链往上游延伸。开放前,价值链的起点是商品的采购和内部后勤环节;开放后,价值链的起点是产品种类决策及供应商选择。(3)在开放的电子商务平台上,B2C在线零售商价值链优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产品种类的扩张等方式提高平台的网络渗透率,即被调查的对象中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者的比例,同时也通过网络渗透性的提高吸引更多的供应商进入电子商务平台。在此情况下,对交易额扣点获取收益(即网上商业地产商)是其盈利模式的重要构成部分之一。因此,在开放电子商务平台后,B2C在线零售商的竞争优势源自两方面:一方面通过延长价值链扩大了电子商务平台涉及的市场范围和产品种类,增加了顾客的黏性和平台的渗透性;另一方面也能通过与制造商或实体渠道商的协调及合用价值链,实现前台网上产品信息、网上交易与订单支付以及后台物流运输配送和服务的成本规模效应。综上所述,B2C在线零售商的价值链在开放电子商务平台前后的区别如表1所示。

B2C电子商务平台开放框架

提高电子商务平台的渗透率是B2C在线零售商在开放电子商务平台时关注的重点,也是其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来源之一,因此,B2C在线零售商需要充分利用现有B2C电子商务平台的功能,创新和优化电子商务平台的开放策略,提高平台有效用户的数量和粘性。结合价值链分析,B2C在线零售商平台开放策略的框架如图2所示,其框架可以从两个层次进行描述:层次一是B2C在线零售商将电子商务平台的基本功能对外开放;层次二是B2C在线零售商对电子商务平台的基本功能进行整合,形成完整的平台开放解决方案。

1B2C在线零售商电子商务平台的功能开放

对电子商务平台基本功能的开放是第一个层次的平台开放策略。围绕B2C在线零售商的价值链,B2C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对外开放的基本功能主要有五项。

(1)产品在线推广功能开放

产品在线推广功能开放源自“网上产品信息”环节,是指B2C在线零售商在产品信息平台上利用网上广告、组合折扣、植入营销等方式提品在线推广服务。凭借电子商务平台大量的独立IP访问量和客户消费数据,B2C在线零售商能够比较准确地掌握在线购物者的网上消费行为。基于该功能开放,制造商或者传统渠道商可以利用B2C电子商务平台的渗透性以及消费群体访问行为的差异性实现精准的广告投放。

(2)网上交易功能开放

网上交易功能开放源自“网上交易”环节,是指B2C在线零售商利用构建的网上交易平台提供在线交易服务。在线交易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极大地提高了交易者的自由度,同时凭借B2C在线零售商的商业信用,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在线交易也更安全、可靠。基于该功能开放,制造商或者传统渠道商可以有效克服实体分销的弱势,快速实现远距离和大范围的市场覆盖。

(3)支付功能开放

支付功能开放源自“网上支付”环节,是指B2C在线零售商利用与银行建立的交易结算系统对外提供交易结算服务。基于该功能开放,制造商或者传统渠道商可以实现远距离的资金支付,促进商流的顺利完成。此外,其他类型的支付需求,例如还贷、日常生活缴费、虚拟物品购买等,都可以依赖电子商务平成,从而间接提升B2C电子商务平台对网上消费者的渗透性和粘性。同时,基于长期、连续、真实的买卖支付记录,B2C在线零售商还可以提供相应的信用评价和征信服务。

(4)物流服务功能开放

物流服务功能开放源自“内部后勤”和“外部后勤”环节,是指B2C在线零售商将自身构建的物流系统对外开放,在满足自身运作需求的同时作为第三方或者第四方物流服务提供商对外提供物流服务。B2C在线零售商的物流系统既可以是自有资金建立的,也可以是作为第四方物流整合的外部物流资源。基于该功能开放,B2C在线零售商可以利用规模效应,分担物流运作成本。

(5)后台服务开放

后台服务开放源自“服务”环节,是指B2C在线零售商利用自身累计的有效资源对外提供针对。开放的后台服务包括以下两方面:基于历史交易数据的消费者行为和市场推广策略咨询服务;基于自身强大IT资源在闲时的对外计算服务。综上所述,B2C在线零售商在开放电子商务平台时,围绕价值链可以提供各类基本功能服务。具体而言,某项功能的开放程度及开放对象的选择,取决于B2C在线零售商对于其核心竞争力的认识。如果对应的价值链环节是B2C在线零售商核心竞争力的来源,那么该功能开放的程度应该偏小,开放的对象也应该排除自身直接的和潜在的竞争对手。

2B2C在线零售商电子商务平台的解决方案开放

基于相关功能提供完整的电子商务平台开放解决方案,是第二个层次的平台开放策略,也是B2C在线零售商延伸价值链、深入寻找利润点的重要手段。根据制造商或者实体渠道对电子商务平台使用的不同需求,B2C在线零售商在开放电子商务平台时提供的解决方案可以概括为如下4类。

(1)在线渠道解决方案

在线渠道解决方案是涵盖了产品在线推广、网上交易、支付及物流运输服务等基础功能的完整解决方案。以互联网为支撑的在线渠道开放应该具备传统分销渠道的基本功能,如订货功能、结算功能和配送功能等,能够为制造商或者实体渠道商搭建完善的在线分销渠道。基于此方案,制造商或者实体渠道商仅需要提品及报价,利用B2C在线零售商的电子商务平台,即可实现从制造商或者实体渠道商到消费者的无缝连接。例如,2007年,亚马逊公司就提出了名为“FulfillmentbyAmazon”的平台开放策略,即亚马逊公司将自身平台开放给第三方卖家,将其库存纳入到亚马逊的全球物流网络,为其提供在线交易及支付、拣货、包装以及终端配送的服务,亚马逊则收取服务费用。通过该方案,亚马逊提升了在线用户的体验,直接提高了平台的客户黏性。

(2)在线交易解决方案

在线交易解决方案是涵盖了产品在线推广、网上交易、支付等基础功能的开放式解决方案。在线交易解决方案侧重于为平台的第三方使用者提供前台的交易及支付服务,后台的物流运输及配送等相关运作服务由第三方使用者独立完成。该解决方案适合自身具有独立和完善分销物流体系,或者售后服务要求较高、但是自身缺乏独立在线渠道运营能力的制造商或者实体分销商,例如,京东商城就允许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者自行负责物流运输服务。

(3)在线中介解决方案

在线中介解决方案是涵盖了产品推广、网上交易两项基础功能的开放式解决方案。在线中介解决方案侧重于为平台的第三方使用者提供网上交易的中介服务,即为在线交易双方提供信息桥梁作用,资金支付及后台的物流服务由交易双方自行解决。该方案比较适合于虚拟物品的的交易,例如机票、充值卡、酒店服务等,如“去哪儿”电子商务网站侧重于在消费者和销售商之间提供机票、酒店等的折扣信息,对于销售过程中的支付及出票等环节则由销售者自行完成。

(4)在线结算解决方案

在线结算解决方案是涵盖了网上交易、网络支付及后台物流服务等基础功能的开放式解决方案。在线结算解决方案侧重为交易双方提供结算服务,即交易双方在线下达成交易意向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和支付。利用该功能,离线交易双方可以基于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远程、实时、安全的在线结算与支付,同时B2C在线零售商也可以吸引更多的服务交易用户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例如与社会性网络服务网站(SocialNetworkingServices,SNS)、基于位置的服务网站(LocationBasedService,LBS)合作创新商业模式,进一步提升自身电子商务平台的渗透率。该方案比较适合于自身拥有电子商务交易前台而缺乏交易结算和物流服务能力的离线制造商与实体渠道商,能够有效规避独立开展交易结算和物流服务的安全风险及运作风险。

综上所述,B2C在线零售商在开放电子商务平台时可以根据不同的平台使用需求,有机地整合电子商务平台的基本功能,提供不同的解决方案。在以上四种不同的解决方案中,在线渠道开放具备了传统分销渠道的所有基础功能,如订货功能、结算功能和配送功能等,也就涵盖了B2C在线渠道开放的其他功能。根据“微笑曲线”曲线理论,位于价值链最前端的在线渠道开放方案带来的附加值最高。

电子商务模式的内涵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专业建设;专业特色;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体系;应用型人才培养

电子商务是经济学、信息技术、管理科学等学科共同演化、渗透、融合而成的一门综合叉学科,具有跨学科高度综合的特性。作为一门成长中的新兴学科,电子商务不断吸纳现代技术成果和全新的商务理念与实践内容,发展十分迅速。

电子商务从信息技术和商务实践中发展而来,许多课程都包含大量的实践内容。实践性是电子商务学科的核心,决定着综合性和发展性。同时,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存在众多渠道,通过大学生学科竞赛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也是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得到相应的巩固和应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沟通能力,鼓励学生创新、勇于实践,提高实践能力。因此,在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探索、创新教学方法,通过实践教学加强与相关学科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与融合。

一、课程体系、课程内涵与电子商务专业特色建设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电子商务专业的特色定位是传承多年成功的办学经验,在互联网经济时代,面向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利用网络开展商务活动、从事电子商务系统设计和开发、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电子商务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掌握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管理学及经济学的基本知识,了解电子商务专业的发展动态;掌握电子商务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技术,具有从事电子商务系统设计开发的基本能力以及从事企业电子商务物流运作管理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可胜任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初步具备运用英语进行学习和交流的能力。

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我们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本着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精心构筑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体系,实现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对接,从而达到提高学生适应相关产业发展与竞争意识和能力的目的。按电子商务课程体系结构实施教学所培养的人才是符合服务于企业供应链、行业供应链以及区域经济的全流程电子商务模式”所需要的人才。同时,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教学过程中教师对课程体系以及实验课程体系的理解和贯彻实施,依赖于教师对教学内容的组织以及学生的学习活动,特别是实践活动。

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与专业课程体系及合理的课程内涵息息相关。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电子商务本科专业知识体系》,注重对学校特色专业发展起到引领作用的行业发展方向,密切结合社会所需的电子商务以及管理方面企业认证或资质认证培训内容,电子商务专业不断深入实施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以及实践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更新以及课程体系的建设上,坚持理论与实践、基础与专业、课内与课外融为一体的原则,注重基础类课程与专业教学有机衔接、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有机融合,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体现行业需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与就业竞争力。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使学生在打好专业基础的同时积极发展个性,以适应就业、创业及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在明确教学体系建设对实现专业特色和专业培养目标支撑的基础上,深抓电子商务专业课程体系及课程内涵建设,提高学生信息技术素质,在信息技术环境中升华对电子商务的理解,促进培养学生具有电子商务系统设计与开发所需的知识结构以及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素质。通过深入明确课程内涵,围绕电子商务的专业培养目标与特色,围绕核心课程,采取课程负责人、课程主讲教师以及全体专业教师交流沟通方式,深抓课程体系拓扑和课程内涵建设,实现教学内容衔接一致。以此夯实教学基础,突出教学亮点,促进专业目标和专业特色的实现。

二、围绕专业特色建设目标,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电子商务专业将“实践课程体系对课程体系的支撑、对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视为专业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任务,在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方面进行了多种方式的探索。

针对电子商务专业特点,在教学过程中重点探索提高创新创业能力的实践教学体系。一方面,不断提高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鼓励引导学生创新创业,拓宽就业途径。在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切实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应用创新能力方面,主要从几个方面实施构建电子商务实践体系。明确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目标,在实践教学体系建设过程中寻求校企共建途径,促进学生实践更加接近实际,更加注重专业流程,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通过引入企业随访、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等多种手段开展立体式实践教学,使学生深入了解电子商务业务流程,积累电子商务应用经验,发现新的经营模式和商业机会。

1.突出发挥实践教学专项平台在实践教学体系中的作用

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实验平台的支撑。首先,电子商务专业充分利用本专业实践教学专项平台,开展各种课程内的模拟、验证型实验,开发各类设计型和综合型实验,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展各种电子商务应用实践活动的能力。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信息系统与信息安全实验教学中心”体系架构下设4个专业实验室和1个联合实验室,其中电子商务实验室是4个专业实验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电子商务基础实验、电子商务开发与应用、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验教学3个实验平台。其中,电子商务基础实验平台侧重学生知识结构的培养,主要开展一些认知型、验证型及少量设计型实验,目的为夯实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提供服务;电子商务开发与应用平台侧重培养学生“强能力、高素质”,在完成共性知识学习的基础上,着重开展设计型、综合型实验;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验教学平台是将模拟、实物、自动控制与自动识别、先进计算机技术和现代物流管理方法相结合的、以供应链中企业运作为基础的实验教学平台,通过平台实验教学及在其基础上的二次开发,旨在培养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商务流程设计能力、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践能力。

2.调整、优化实践课程

实践教学得以提高离不开课程体系的科学构建、教学内容的合理设置。电子商务专业尝试着相关课程及课程设计的内容均从各种商务活动、商务模式及商务流程中抽取实际案例,真正实现问题来源于商务活动,再通过所学信息技术、手段解决商务模式、商务活动中的实际问题,从而为本专业最高层次的实践活动即专业综合实习进行实际电子商务系统项目设计、开发、管理等工作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

3.重视个性化人才培养

积极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的学术创新精神。在电子商务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视个性化人才培养,鼓励优秀学生参与学术创新活动。在大学三、四年级中选拔能力强的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工作,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科研实践,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向毕业设计工作延伸。

4.以学科竞赛为抓手充分发挥学生的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信息管理学院电子商务系自2009年起已连续3年成功地承办了学校三届电子商务类学科竞赛,三年来电子商务专业二、三、四年级学生参赛覆盖面占80%~90%。每届竞赛的成功举办都吸引了全校师生的热切关注,激发了学生对电子商务的兴趣,为学生发挥自己的创新、应用潜能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使得学生利用已学课程和知识,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团队合作创新,初步体会了工程性研发项目从构思、设计到实现的全过程。在每届大赛涌出的优秀作品中,能够看出许多大赛作品具有很大的潜力,部分作品质量甚至超过了毕业设计的水平。

电子商务专业拟进一步以学科竞赛为抓手,借助阿里巴巴、淘宝、腾讯、各网络银行等电子商务平台使学生接触企业真实问题,了解各种商业模式和典型应用,提高学生对专业课程学习的兴趣。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全国院、校级各类大学生竞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加强学生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开发学生的思维拓展能力,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同时通过良好的竞赛环境,为已经学习了相关理论知识的学生提供具有交流和竞争意义的实践平台。

5.实现学科竞赛优秀作品的孵化工作

学生通过学科竞赛平台展现出优秀的创新思想,产生了优秀的作品。在获奖学生感言中,可以看到各类电子商务竞赛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重点目标之一是为优秀学生的创意和实践创造实现条件、提供孵化和支持平台,帮助学生完成创新的实现。通过学科竞赛平台使学生进一步融入电子商务的真实环境,熟悉企业的网络商务应用模式,为学生创造更多参与实际项目的机会。进一步使学生应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发现问题,正确提出问题,大胆提出假设,周密地设计方案,完成与商业实践有关的实践活动,发现新的经营模式和商业机会。

6.开展创新创业能力训练

电子商务专业努力开展与其他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合作,加强实习与实训基地建设,尽力将企业实际应用的软件引入电子商务专业实践环节,为学生接触企业、接触行业提供机会,实现学校和企业的零过渡。通过建立实验教学网络信息平台、创建校园“电子商务创新实践基地平台网站建设”等多种形式促进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依托校园网建立实验教学网络信息平台,将实验课程的各项安排展现于网络平台,方便学生对实验项目的选择、预习,方便教师准备实验教学。同时促进师生间的交流,为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创造有利条件。利用现有资源作为电子商务专业“创新教育”模式,依托校园网站平台,鼓励、指导学生自主设计和开发电子商务实用网站。建立一个“传帮带”有效机制,同时建立起届届相传、整个网站由学生规划、分析、设计、实施和运行维护的良性循环实践链。

7.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大学生协会职能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在电子商务专业的积极倡导和推动下于2011年12月成立了电子商务大学生协会。电子商务大学生协会以及活动由学生进行策划和组织。通过电子商务大学生协会活动,提倡和鼓励学生主动学习、自主学习、经验学习、综合学习和依托真实实践环境的团队学习,从而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和社会适应能力。

8.以实践教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对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需要专业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电子商务专业鼓励专业教师参加各种课程培训、实践培训,专业教师不断加强与企业合作交流,以此充实实践内容,做到实践环境与时俱进,加强与学生交流沟通,及时指导解决学生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同时,电子商务专业聘请企业家、电子商务行业优秀人士为兼职教师,为学生创业实践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