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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总包单位,分包方,技术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5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建筑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常常包括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两个层次。承包合同是业主与建筑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之间订立的合同,分包合同是承包合同中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订立的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应当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向业主承担全部的责任,即总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征得业主的同意,将承包合同范围内的部分专业性较强或工作类似性较强的子项目分包给他人,总承包单位也要就分包的工程向业主负责。分包单位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与总承包单位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二、质量管理措施

(1)加强与分包商的沟通联系,对分包商进行全面的交底。交底的内容包括:项目现场概况及当地人文地理环境情况、技术标准、规范、质量、进度、安全及环境保护目标以及其它需要交底的事项。

(2)严格监视工程进度和工程结算额,建立预警机制。

(3)进场验证:分包商进场后,需对分包商进行现场验证,验证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管理人员名单,核对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和上岗证书及是否跟分包合同一致;分包队伍花名册和相关上岗证书;特殊工种花名册和相关上岗证书。

(4)对分包商进行教育和培训:负责对分包商进行技术交底和质量、安全等的教育和培训。企业应对分包商质量安全教育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

(5)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动态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偏,防止出现失控现象,杜绝出现“以包代管”的情况。

(6)监管分包商的人员及持证上岗情况:对分包商的所有现场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分包商人员的的更替和流动严格控制;落实分包商人员持证上岗和劳动保护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及时加强与分包商的信息交换,建立分包管理例会制度,协调各方关系。

(8)对分包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隐秘工程,实行施工全过程旁站监督制度,并做好质量记录。

(9)对分包合同的履约情况做好控制及检测工作,防止分包商违约。

(10)建立健全分包工程验收制度,收集工程施工过程记录和竣工档案相关资料。

(11)对分包工程的材料、设备加强管理。

(12)建立质量标准。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照 ISO9001 标准的全部要素组织施工,公司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质量监督检查组织机构,横向包括各职能机构,纵向包括项目部直至施工班组,形成质量管理网络,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总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中间控制,项目质检员基层检查的管理系统,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员控制。

(13)建立健全技术复核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在认真组织进行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关键部位和影响工程全局的技术工作的复核。工程施工过程,除按质量标准规定的复查、检查内容进行严格的复查、检查外,在重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关键的检查项目进行严格的复核,如建筑物轴线坐标和高程;基础的土质、位置、标高、尺寸,梁、板、柱混凝土模板的尺寸、位置、标高,以及预埋件(管)和预留孔的位置;混凝土的配合比和钢材、水泥的试验成果资料:特殊项目大样图的形状、尺寸,以及其它需要复核的项目。杜绝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14)坚持 “三检”制度。即每道工序完后,首先由作业班组提出自检,再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质检员、技术员进行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在做好“三检制”的基础上,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证认可。

三、技术管理措施

(1)分包合同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等有关技术文件发放给分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召开的施工图纸会审,或者要求分包单位组织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提前进行详细审查并列出问题清单,由总包单位一起在图纸会审会议上提出,并请有关方面做出答复。

(2)总包单位还必须要求分包单位提前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并对其进行审批。审批时应充分考虑分包工程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施工图纸和图纸会审等技术文件要求,是否能满足分包合同要求和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整体设计要求,尤其是工程质量方面的要求。分包工程施工方案获得审批后才能够付诸实施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工作,除进行书面交底外,还应组织各班组召开技术交底会,对施工难点和重点进行讲解。

(4)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分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和档案,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审查、核对,确保技术资料完整、齐全、真实后并入工程整体技术资料。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付最终分包工程产品时,应附有关工程保修书,其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分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尤其要明确分包单位的保修责任和承诺。

(5)提升高技术竟争力。在总承包技术管理中,针对工程具有设计标准高和大量应用新材料、新工艺等技术特点, 应立足于公司长远发展, 从提升高技术竟争力出发, 组织科学管理和攻关, 把外包合作队伍的优秀技术管理经验拿来为我所用, 提高公司的分包能力和工程建设品牌。

(6)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分包。坚持以合同管理为龙头, 对促进项目的全面管理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分包商要与总包方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观念, 切实履行合同, 承担各自义务, 同时建立同期记录, 完善书面凭证, 规避分包方逃避自身义务。总包方督促分包商采取措施加大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人专项管理, 以总包方的技术能力支持分包方。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杜绝不合格的分包队伍进场。必须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对已进入工地的分包单位,若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的,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可清退或限期整改。

A、专业分包合同可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编写,劳务分包合同可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编写。

B、分包合同中需对施工地点、工程内容、分包价格、工期、资源投入、材料供应、计量支付、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争议纠纷解决方式、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进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等关键内容进行明确。

四、结语

分包工程质量管理要从体系、施工、竣工等全过程及新理念的综合管理方面介入,提前采取措施。要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相对应的组织措施、 激励措施和技术措施,树立精品意识,加大控制力度,真正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质量水平必将迈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 李忠善.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浅析[J]. 山西建筑,2011,37( 2)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范文第2篇

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办法》第三章对总承包和分项承包的要求,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项目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总承包与分项承包的要求

《办法》第十八条对总承包和分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分别作出了规定。由于总承包单位对承揽工程实行分项发包时,其身份即转换为发包单位,为防止总承包单位逃避对分包单位所应承担的责任,本条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分项承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同时还规定,总承包和分项承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条特别强调总承包单位将外包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其外包工程的主体部分应当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并禁止承包单位转包其承揽的外包工程,禁止分项承包单位将其承揽的工程再次分包。

承包单位的证照和资质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承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并在其资质范围内承包工程。本条规定“依法取证”,是指承包单位应当根据《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范围进行取得许可证,其规定范围以外的承包单位则无须取证。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是证明其施工能力的依据,为了提高准入门槛,本规定要求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必须与其承揽工程规模相匹配,除了矿山建设和闭坑工程应当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资质要求外,还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的生产、作业工程的资质等级作出具体规定。

考虑到石油天然气专业分工种类繁多,除了按照现行的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施工资质外,对国家尚无施工资质规定的情况,本条规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确定。

承包单位对项目部的管理责任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单位对所属项目部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项目部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解决目前普遍存在承包单位对项目部疏于管理、事故频发等问题,本条对项目部管理作出量化规定,强化承包单位对项目部管理的责任。

本条还特别强调,禁止承包单位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针对目前外包工程存在大量挂靠现象,一些施工队通过交付管理费后,以项目部身份挂靠有资质的承包单位,并利用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承揽外包工程,造成不符合条件的施工队进入外包施工领域,这种现象必须坚决制止。

承包单位及项目部的要求

《办法》第二十一条对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当根据承揽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依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方面提出要求。这是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当具备的安全管理基本条件要素,也是承包单位和项目部承揽工程的安全准入门槛。

同时本条还特别规定,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应当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项目部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比例应不低于50%。项目部负责人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这是根据当前项目部普遍存在缺少工程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问题,为了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对项目部提出的基本要求。

承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责任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地下矿山工程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按照规定执行带班下井制度。施工方案是外包工程设计的细化和施工作业指导,是外包工程施工有计划、有程序,并符合标准规范的基本条件;现场管理是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为此,本条针对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负的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责任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承包单位信息报告制度

《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在登记注册地以外的省(区、市)从事施工作业的,应当向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外包工程概况、本单位资质等级、有关人员和设备设施等。为了便于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管,本条明确由承包单位负责将有关外包工程方面的信息,告知作业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在以往的工作中,有些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将告知性备案当作审查性备案,这样做是不妥的。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本条规定以书面报告的方式体现。

政府的监督管理责任

《办法》第四章主要从事故处理、监督检查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进行了规定。

加强对事故多发承包单位监管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包单位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3起以上一般事故的,事故发生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向承包单位许可颁证机关通报;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要请承包单位许可颁证机关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为使承包单位的许可颁证机关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加强对异地施工的承包单位监管,本条对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上述要求,目的是施工地和颁证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共同加强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监管。

安全监管部门重点检查事项

《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重点检查的事项,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发包和承包单位持证情况;分包单位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等情况;承包单位施工资质及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技术力量配备等情况。规定要求,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发包和承包单位双方的监督检查,并应重点检查违法发包、转包、分项发包等行为。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加强 分包单位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4(a)-0185-02

近年来,随着国家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业已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在这期间,建筑企业的经营模式也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多样化看,工程分包就是其中之一,所谓分包是指在中标承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将其承建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在法律和其他相关方的允许下委托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建的行为。目前,国内外大多数建筑企业多是采取这种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虽然能够降低建设成本,但是在建筑生产安全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隐患。特别是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一直是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作为建筑企业的管理体制,专业、劳务工作大部分都采用外包的方式,对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就显得更加重要,如何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的规避安全风险,是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单位必须面临的问题。

1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巨增。据报道,建筑业从业人数从1952年的100万人,到2012年达到了4000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达3200万人,占行业职工总数的80%,而经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农村从业人员不足100万人,占总从业人数的2.5%左右。多数来自农村的从业人员因为自身文化程度较低,对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对于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方法掌握不到位,再加上有些建筑单位对农村从业人员疏于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这不仅耽误了工程的建设,更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所以,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管理是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

2 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建筑行业的分包模式非常盛行,引起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现阶段建筑市场不规范,加之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利润逐渐降低,投标模式以低价中标为主,利润空间狭窄,总包单位如果按投标要求配置人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利润会非常低,甚至亏本,还不如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划算,这就给了分包单位机会,而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2.1 分包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重视不足

在施工管理中,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不足,认为安全工作是总包单位的事,安全工作是表面工夫,只要和安全监督部门搞好关系就可以了,从而忽视了安全管理的本质,这就注定在安全投入上的严重不足,其中包括人力投入的不足和财力投入的不足。在现阶段,绝大多数的分包单位是不管安全工作的,往往由一两个总包单位的人员来管理,甚至出现身兼数职的情况。所以,这就造成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一种误解,特别是当进度与安全相矛盾时,进度容易超越安全,这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安全管理方式无形中增加了分包工程作业过程的不安全性。

2.2 分包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技术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差

分包施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很多单位在招收劳务用工时,只强调身体素质,能吃苦耐劳,而对文化素质要求较低,加之用工单位没有对这些人员进行正规安全培训,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经常发生习惯性违章作业。

2.3 分包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投入甚少

安全管理是一门系统的工程,需要专门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来进行管理,而分包单位往往连单独的安全管理机构都没有设置,即使有也要么是人员配置不足,要么是身兼数职,根本不可能科学而实际的制定符合自己单位的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列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加之对施工现场缺乏了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失控。甚至都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在安全技术交底上都是由安全员进行,而不是技术员或施工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都是由一人包办代替现象;再是一些分包单位不肯花钱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一些老化、损坏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不合格的电气工器具仍在继续使用,甚至缺乏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电气工器具。

2.4 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不具备上岗的资质和素质

分包单位为了节约开支不按规定设置专职安监人员。有的虽然设了专职安全员,但形同虚设,只顾忙其它事情,事故隐患无人发现,习惯性违章无人制止;另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安全监督经验,没有上岗证,不具备上岗资格,也没有上岗的工作能力。

2.5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善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充分的履行,认为安全只是安全员的事;是分包单位的事,与总包单位无关。所以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和岗位责任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处于盲从和无序状态;再是分包单位对作业场地的客观因素和作业面的多面性认识不足,造成一些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

3 对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措施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而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措施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3.1 对分包单位要纳入公司统一的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组建的项目部要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到项目部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使分包单位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并由总包方质安部门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2)分包单位要将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层层落实,并在和总包单位沟通后制定适合本项目施工的相关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各项安全制度,明确各层安全管理考核目标,严格要求员工不能只凭主观感觉估计是否有危险,一切行为必须照章办事,养成尊章守纪的良好的劳动习惯。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计总包管理模式;设计总体管理模式

1 引言

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中,设计作为前期工作中的一个复杂的子系统,是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对项目的成功取着关键的作用。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计工作有其独特的特点。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1][2]:(1)工作界面复杂。涉及已建和在建项目之间、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之间、各系统设计之间、各工点设计之间、系统与工点之间的技术问题和接口处理;(2)协调困难。设计单位在设计工作中不仅需要与规划、市政、供电、消防、交通、通讯等部门进行协调,还需与业主、设计监理或设计咨询单位及各设计单位之间进行协调;(3)专业系统多而复杂、接口问题多。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是涉及多个专业的系统工程,各专业既独立又存在许多接口关系,均需在设计过程中加以协调和解决;(4)设计服务期长,不确定因素多,期间因设计边界条件改变、施工现场条件变化、不可抗力、设计缺陷等各种主客观因素需进行设计变更和现场服务。 设计工作的以上特点显示了设计管理工作的难度和重要性。本文主要对目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两种主要设计管理模式进行分析对比,并探讨其在实际项目中的运用。

2 两种主要的设计项目管理模式

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中,目前主要的两种设计项目管理模式是:设计总承包管理模式和设计总体管理模式。

2.1 设计总承包管理模式

在这种管理模式中,业主将项目设计全权委托给设计总承包单位,由设计总承包单位直接进行设计分包的发包。该设计总承包单位对项目设计向业主负全部责任。这种模式通过一个有经验的设计总承包单位,直接把参与项目设计的各分包单位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自上而下的、严密的纵向合同管理体系。其管理模式见图1[3]。

设计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在于设计总承包单位以总包方的身份全面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工作,并直接承担主要设计任务。总承包单位对参与设计的各分包单位的设计质量、设计进度、投资控制等项目目标实施全方位管理和调控,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设计工作的成果达到优质、高效、经济、合理的目标。

2.2 设计总体管理模式

在这种管理模式中,业主将设计总体工作和总体管理工作委托给一设计单位(通常被称为设计总体单位),由业主(通过设计监理)和设计总体单位对参与设计的各单项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实施管理与协调。这是一种双轨制的纵向管理体制,单项设计单位和业主存在合同关系。其管理模式见图2[3]。

设计总体管理模式的特点在于,业主直接对参与项目设计的各单项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和设计合同进行全面调控,同时,业主授权设计总体单位对各单项设计单位实施技术上的管理和总包管理,其中总包管理主要涉及合同管理、计划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设计总体单位根据业主授权对单项设计单位进行管理,并承担责任。这样有利于业主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对项目设计实行灵活的控制。

3 两种设计管理模式的对比分析

设计总包管理模式和设计总体管理模式最大的区别在于,业主与分包单位(或单项设计单位)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对业主来说,前者合同体系简洁明畅,通过分层分级的管理便于实施调控,后者,因为业主与各单项设计单位均存在合同关系,业主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这些单位进行管理和协调,虽然,业主通过授权于设计总体单位的方式,委托设计总体单位具体实施管理,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难免存在多头指挥、界面不清的问题。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总包;分包;施工管理

0 引言

随着我国投资建设规模的扩大,发展和产生了大量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工程分包也成为了工程建设中普遍的模式。无论是为了施工中项目的达标还是企业的长远发展,分包的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1 分包概念

什么是工程分包,工程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严禁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2 分包单位的选择

对分包单位的选择是分包管理的首要程序,是确立分包单位的关键环节。分包单位的选择需从多角度考察。

分包单位的企业性质、资质必须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分包单位的作业人员、装备、资金、财务状况满足施工需求。

以往与总包单位有过良好合作的分包单位优先考虑,对未有合作记录的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企业规模、内部管理模式、管理水平;抽查近三年业绩中的工程实体质量和履约情况。

通过考察、评审、投标的流程来确定分包单位。

3 分包常出现的问题

3.1 分包单位方面

1)挂靠行为

挂靠就是指个人、施工企业或其他单位以其他施工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违法行为。此类现象的施工单位往往是没有足够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同时此类分包方不具备建设工程分包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由此总包单位将面临以下几种风险:行政处罚、工伤责任、相关民事责任。

2)技术能力低

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素质参差不齐;技术人员比例低,平均技术含量低。

3)资金不足

分包单位尤其是劳务分包单位容易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而影响工程进展。

4)忽略项目的整体性

分包单位多只顾自身施工管理,忽略项目整体系统性。由于过于追求进度,在质量方面容易忽略技术规程、规范、设计文件要求,也易出现对施工材料的质量把关不严。在安全方面,通常是自我意识较强,安全工作流于表面。

3.2 总包单位方面

对分包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工程分包的管理中,一些管理人员对合同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没有认识到重要性造成合同的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现场施工管理流于表面,检查、监督不到位。

4 管理措施

4.1 首先杜绝违法分包

总承包单位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杜绝违法分包。对分包单位审查时严格审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真实性、有效性、是否与承接的任务等级要求相符。分包人提供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对方单位红印章留存。此外,分包人不能是个人,否则总承包人要承担个人雇佣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和工伤事故等责任。

4.2 签订分包合同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范本,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合同内容合法、全面、严谨。

合同中约定:分包承包范围,工期,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双方权利和责任,设备、材料的供应,质量、安全;违约及合同争议、解除与终止;

同时签署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承包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协议书》;《治安消防协议书》;《职业健康协议》;《分包单位招用务工人员承诺书》;《施工现场管理协议》。

4.3 分包单位的现场管理

通过合同和《施工现场管理协议》强化分包单位主动配合总包项目部的行为,弱化分包单位内敛行为,促使分包单位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同时总包项目部做到将分包单位施工中的人、机、料、法、环都纳入项目部整体管理,对分包单位的合同、安全、质量、技术、进度的管理纳入总包项目部整体管理体系。总包项目部的管理人员既要杜绝有以包代管的意识又要杜绝管理流程、管理制度和要求打折扣的现象,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条文规定。并根据项目实施和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对分包商综合评价,并公司存档。

1)人员管理

对分包单位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分包员工的管理档案。劳务分包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

通过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人员管理,掌握施工现场分包单位人员的人员数量、工种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保证能够满足工程的需求;同时规避非法用工,为现场的安全管理、治安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于劳务分包的合同,总包单位支付劳务单位的分包款时,总包单位还应监督劳务单位将工资直接发放给作业人员,以规避劳资纠纷的出现。

2)技术管理

总包必须对分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或由总包编制施工方案。总包监督落实技术交底。并根据分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对分包进行必要的图纸、施工规范等交底。施工过程中检查交底内容的执行情况,及时给与指导或纠正。

3)质量管理

严格落实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前控制集中在开工准备、人员组成、技术方案的交底的控制。事中控制是对工程是工序、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动态管理、跟踪检查与控制,实现过程可控。

4)进度管理

总包项目部按照总体进度计划合理地拟定分包(下转第129页)(上接第126页)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每周检查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调整,制定激励、奖惩措施。对严重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时,应立即解除合同,上报公司,追究其责任。

相应的总包单位也要履行自己的责任,如期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时拨付工程款。召开调度会,协调有关单位的关系。

5)安全管理

分包方多注重进度,忽视安全,尤其是不愿意在防护设施方面投入人力、物力。总包项目部必须坚持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组织安全检查,落实奖惩制度。

6)工程款支付

依据分包合同进行,不得预支或超付,付款申请多部门确认。

7)为规避分包单位资金不足影响工程的现象出现,总包单位先期考察时做到严谨,施工中按时支付分包款,同时也可以采用履约保函等担保形式。

5 结束语

分包工程是总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都直接影响着总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一旦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势必就会影响总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给工程的建设带来影响甚至是损失。可以说,分包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次,分包工程的管理是提高工程进度和生产效率的要求。社会的发展需要生产率的提高,只有生产率的提高才能取得更多的利润。提高分包工程的管理,有助于提高工程的总体进度和质量的提高,专业的项目管理,最终会使项目实现利润最大化。总之,施工企业对于工程分包的管理越发显得重要。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Z].

[2]施工技术[Z].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