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分包工程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1 建筑施工企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业发展迅速,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方式也越发多样化,工程分包就是其中之一,所谓分包是指中标承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将其承建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在法律和其他相关方的允许下委托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建的行为。随着企业经营总量的日益做大,工程管理规模不断扩大,涉足市场行业领域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社会资源的使用已成为施工企业放大管理能力的强大资源支撑。但是,在这种分包管理模式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受欢迎的同时,建筑施工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据统计,仅2009年一季度,某大型国企就发生如下分包死亡事故:1月14日集团某建设公司分包商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1月15日天津某公司承包商发生吊车翻车伤人事故,死亡1人;2月22日中原某分公司分包商发生高处坠落事故,2人死亡;2月24日南京某公司劳务工发生落水死亡事故,死亡1人;3月13日茂名某公司承包商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每起伤亡事故从事故发生的现场到抢救伤员的医院,再到死亡家属的善后处理,无不让经历者心有余悸。联系我公司及同行业兄弟单位这几年不断发生的分包安全事故,我们不能不承认:部分施工企业目前的分包安全管理工作仍滞后于企业发展的需要。社会资源的逐步增加,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管理跨度和管理难度必将越来越大。如何缓解分包工程严峻的安全压力,切实将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纳入施工企业HSE整体管理体系,成为企业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面对的问题。

2 现阶段分包工程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析

分包队伍的使用虽然弥补了施工企业施工高峰期劳动力不足的现状,但由于分包队伍自身和我们管理上的原因,风险防范与控制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安全管理上的一个瓶颈,分析、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我们从全面、全方位的角度去考虑。

2.1 分包单位安全意识淡薄

现阶段建筑市场不规范,加之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利润逐渐降低,投标模式以低价中标为主,利润空间狭窄。总包单位如果按投标要求配置人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利润很低甚至亏本,分包出去可能更为合适,这就给了分包单位机会,也埋下了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其一,多数分包队伍由于建制、人员的流动性和挂靠性质,对安全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安全工作职责在总包单位,忽视自身安全管理,在人力、财力上的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一部分分包单位没有专职安全管理力量,往往由一两个总包单位的人员来管理,甚至出现身兼数职的情况。其二,缺乏安全管理体制,由于施工企业目前组织的分包多为辅质的专业分包,分包队伍在项目中更多地是作为一个专业班组形式存在的,虽然他们有单位、有领导、有项目负责人,但由于所承担的工作量、工作性质等原因,现场负责人很少长驻施工现场,由技术人员充当班组长的角色,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很难进行有效地开展和控制。就目前分包单位这种没有单独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的状况,根本不可能科学而实际的制定符合自己单位的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列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加之对施工现场缺乏了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失控。

2.2 施工企业缺乏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的人力资源和资金控制

目前施工企业派去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往往以监督者的身份出现在施工过程中,而不是以参与者的身份出现,造成了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上的被动。安全是需要投入的,安全投入达到一定的积累后才可能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而物的不安全状态正是建筑施工事故中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大量物的不安全状态,不是这些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被发现,而是分包商不进行投入,工程项目部出于资金和其他原因无能为力,转而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上来控制安全事故,从而失去了控制安全事故的最好办法。

2.3 施工企业分包入网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漏洞大

分包入网,可以较好地解决工程合同无序签订及工程结算混乱的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施工企业分包队伍审核入网在执行力度上还有很大欠缺,工程项目由于各种原因使用没有办理入网手续的分包商现象不是个别存在,合同未签但队伍已经入场施工的现象仍然存在。

2.4 在分包工程安全控制方面的问题依然难以解决

分包商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资质、特殊工种(焊工)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真正现场施工人员非入网时的有资质人员、施工机具设备陈旧简陋、管理失控。

3改善现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足的对策

目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多以分包为主,工程项目只有严格执行国家及企业有关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合格分包商的选择,加强业主和企业HSE管理制度的培训工作,确保分包商掌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同时要严格过程控制,真正将分包队伍、人员、机具、设备、施工过程等视同与自有队伍要求一致,纳入到企业管理体系中来,扭转“以包代管”现象,才能真正提高企业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

3.1 提高分包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在分包施工中,要想真正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必须从根本上改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和落实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在分包单位进场之初,项目部就应与分包单位明确各自安全职责:要求其制定适合本项目施工的相关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各项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考核目标,严格要求员工一切行为必须照章办事,养成尊章守纪的良好的劳动习惯。其次,凡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及各类安全活动要求分包队伍全员参加,增强其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特别是是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第三,对于不具备安全管理能力的分包队伍,也可以由企业或项目部组织,适当收取培训费用,对其进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以期达到提高分包队伍安全管理水平,缓解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压力的效果。

3.2 在分包管理上强化企业的职能和权力

企业要从分包队伍的选择上和经济上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控制力度,分包队伍必须是经过企业审核的合格分包商,这是防范分包队伍风险的最基本保障,在分包单位的选择上,各企业都有一套完善的管理模式,即收集和建立各种分包单位的档案,其中包括该企业的资质、安全许可证、专业化程度、人员配置、机械设备配置、企业业绩和过去几年的安全生产状况等,对安全不达标、不遵守合同等有劣迹的分包单位要首先排除在外,而不是单单看分包单位的报价和某领导的个人喜好和推荐。在经济上加强控制是指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从总造价中提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安全备用金,一旦分包单位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时,企业可以直接动用这笔资金进行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而不需要得到分包单位的同意,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情况将多余的备用金返还给分包单位。项目部和企业总部相互协调配合,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以弥补项目部对分包队伍物的不安全状态束手无策的状况,最大程度地避免分包队伍现场安全投入不足所带来的各项安全隐患乃至事故。

3.3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应从制度上加以保证和完善

现在工程项目部的工程分包主要是非核心的一些辅助专业上的分包,例如脚手架搭设、防腐、保温、土建配合、电仪接地照明等。分包队伍在项目中更多地是以一个专业施工班组形式存在,由于所承担的工作量、工作性质等原因,分包商负责人很少会经常呆在施工现场,现场负责人只是充当班组长的角色,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很难进行全面有效地控制。另外,分包队伍的一线施工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为了承接业务或赶进度,人员往往东拼西凑,很多分包单位的负责人甚至自己都不熟悉下面作业工人的名单,把这些人放在我们的施工现场,对整个项目管理而言,存在着很大的隐患。对作业人员不熟悉,管理就无从谈起。对工程项目分包队伍检查时,现场人员名单必须是公司合格分承包商报审过的作业人员,工种、年龄、身份证号、特殊工种号都一一对应。考虑到分包队伍的规模和特殊性,允许分包单位有人员变动,但必须及时报企业备案,以便进行有效的调整和控制。项目部更应进一步加强对分包队伍现场人员的管理,必须做到在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和三级安全教育,从事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以杜绝漏洞。只有切实把分包队伍的人员全部纳入项目部来进行统一管理,分包队伍的施工安全才能得到有力的保障。

3.4 加强对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的业务能力考核和全过程监督

分包队伍施工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为了节约成本,所聘用的大多是农民工,没有经过系统培训的新手,技术不熟练,安全意识淡薄,加上分包队伍安全投入少,措施不到位,存在着安全上的投机心理。这就要求工程项目部必须做好以下几点:第一,注意特殊工种操作证和安全上岗证的有效性、真实性。入场登记时对证件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或者考证日期与实际年龄不符时,必须对其原件进行查证。第二,根据承担工程量的大小来配备一定比例的劳动力,特别是特殊工种的人员数量项目部要重点考虑,只有配备足够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才能避免分包队伍以少干多,以次充好。第三,对持证上岗的工种在进入现场后应对其实际操作水平作一定的了解和观察,特别对一些具有危险性的特殊作业,要派相关专业人员作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第四,项目部要摆正安全监督的态度。个别分包队伍可能或多或少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其中有业主单位关系的,也有业务单位上级领导关系的,有单位领导关系的,也有私人交情关系的,可能涉及企业各个管理层面。有些不好管,有些管不了,有些碍于面子不好意思管。但不管是谁,一旦成为项目部的分包队伍,就要切切实实把他们管好,明确安全责任不能只停留在口头,“我跟他们讲过的”之类的话于事无补,按规矩办事才是真理。

3.5 对分包队伍的管理要深入具体,加强沟通

“工程分包要签订分包合同和分包安全协议,在队伍进场后进行安全教育和台帐登记,以后除了协调进度、控制质量外就是分包队伍自己的事情了”,这是许多人的想法。但目前项目的分包大多是辅专业分包,分包队伍无论是在项目管理、安全监督、自我约束、设备管理和临时用电等都是薄弱环节,或者根本就没有专业人员。作为项目部,在沟通基础上深入到分包队伍施工作业中去,既是过程的安全监督,又可以对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有效地控制,例如项目部的安全例会要求分包队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参加。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要不定期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发现漏写、交底内容无针对性或被交底人签字不齐的要立即整改。除此之外,项目部根据工程具体作业内容,对分包队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例如搭拆脚手架、受限空间作业,让分包班组感受到自己也是项目部的一部分。分包队伍与项目部不是“我们的”与“他们的”关系,项目要尊重他们、善待他们,通过有效地沟通,一些苗头和安全隐患在交流中就可发现,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分包队伍的管理也不单单是项目部班子成员的事情,还要把这种理念灌输到项目部每名成员身上,要在项目部形成团队的氛围。

3.6 加强对分包队伍作业工人劳保用品的投入和监督

分包队伍负责人从成本上考虑较多,缺少对作业工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投入,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戴的帽子各种各样;穿的衣服参差不齐;穿的鞋子更是五花八门。他们需要安全,更想做到安全。建议对没有统一劳保着装的分包队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时候企业尽量考虑分包方适当的利润或者单独划出一块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投入到分包队伍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上去,从合同上加以约束,既能使项目部人员统一着装,提高企业的整体形象,也对分包队伍工人有了一个最基本的条件保障,让他们真正感觉到自己是企业的一分子。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1. 本管理制度是要求装修总包单位对参与项目精装修工程各专业分包单位制定的关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协调配合等方面的管理方法。

2. 本管理制度制定的目的是加强总包与各分包单位间的配合,树立相互监督、相互帮助、紧密结合的工作作风,确保整个工程能精确流畅、优质高效的完成。

3. 本管理制度中涉及的主要专业分包单位包括:水(强)电单位、消防单位、幕墙单位、空调单位、弱电单位、电梯安装单位、橱柜制作安装单位、家俱制作安装单位、卫生间环氧树脂地坪施工单位等。

二.施工准备:

1.各分包单位开工前需向总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资料。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方提供施工方法和工艺说明,明确施工所需前提条件、施工过程中注意事项以及施工耗时情况等,以使总包方能根据各分包单位施工内容制定工程的总体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2.总包方根据各分包单位提供的资料,结合自身的施工内容,编制好工程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总进度计划,明确各分包单位的分项工程内容、质量控制目标和管理措施、施工周期及各专业单位的进场时间和竣工时间。各分包单位需严格按此进行施工作业。

3.各分包单位开工前需向总包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三.质量控制:

1.各分包单位需对工人进行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确保让工人明确施工工艺、作业手法以及要达到的质量标准。

2.各分包在施工质量上需向总包方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总包方将对各分包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内容各分包需配合总包方进行整改、返工。

3.各分包单位现场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不符合作业规范和工艺要求或影响总包方及其他分包单位施工的作业方式,总包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经分包方重新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重新作业。

4.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前道工序完成后需由总包方进行质量检查,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 各分包单位在己方方施工结束并通过验收后,必须对施工成品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经总包方检查合格并书面提供相应成品保护方法和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场。

6. 总包方施工工艺、作业手法若对分包正常作业有较大影响或其他不合理处,各分包单位需向总包方提出,经由双方沟通、协商提出解决方案,以达到解决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安全文明控制:

1.各分包单位需对工人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若分包单位没有安全技术术资料,可以使用总包方安全技术资料),交底内容应包括安全工作重要性宣讲、安全意识培养、现场重大危险源种类和位置、临边洞口位置、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各施工机具的使用规范、现场临时用电使用规范、现场用火规范、高空作业规范、职业病基本知识和防护措施等。

2.各分包单位需配备齐全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护目镜、手套、口罩、安全带等,并确保工人的正确使用和自觉使用。

3.各分包单位现场临时用电需符合总包方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否则总包方有权不允使用。

4.各分包单位施工机具需经总包方检验合格或向总包方提供监理、土建总包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方可进场使用。

5.各分包单位现场用火需经由土建总包安全部门开示动火证并向总包方提供动火证复印件后方可用火。

6.各分包单位若需进行高空作业需有分包安全人员现场监督否则总包方有权不允施工。

7.各分包单位现场施工安全需接受总包方管理人员监督,对违反总包方安全管理措施或总包方认为存在危险的作业内容,总包方管理人员有权终止作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对于屡犯不改或情节严重者总包方将根据相应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8.各分包单位必须遵守总包方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总包方将在开工前向各分包单位提供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各分包单位需根据此规定对工人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的交底。

9.各分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需接受总包方管理人员监督,对违反总包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人员,我发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犯不改或情节严重者总包方将根据相应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五.进度控制:

1.各分包单位需根据总包方施工总进度计划明确己方施工周期、进场时间和竣工时间,以此制定己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材料机具计划等并报总包方参考。

2.各分包单位进场前需向总包方书面说明己方施工作业前提条件,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便总包方切实做好分包进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分包单位如有设计变更,需及时告知总包方,双方根据设计变更内容,共同研究最佳的施工方法,将设计变更对进度的影响降至最低。

4.各分包单位需每向总包方提供施工周报,对己方上周施工完成情况、本周施工计划和下周施工计划进行详细说明。对施工周报中不符合总包方要求的内容,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原则上以总包方施工总进度计划为准。

六.协调配合:

1.由于各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整个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上出现问题造成总包方损失的,总包方将向甲方、监理阐明事实并出示相应证明并寻求相应赔偿。

2.各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各工序验收需先由分包方、总包方自检合格后,由双方联合组织监理、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方需进行全面、有效的成品保护并向总包方提供相应的成品保护方法和注意事项后才可与总包方进行交接签收。

3.各分包单位必须每周参加总包方的过工程施工协调会,查对施工质量进度情况,交流施工安全文明的管理,协调确定下周施工计划。

4.除甲方、监理外,分包单位进度款的发放需有总包方对其施工质量、进度方面均合格达标的签字确认。

5.工程竣工时,各分包单位需向总包方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以保证总包方工程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

七.小样板间:

1. 总包方将在首先施工的楼层设置小样板间,目的是在小样板间的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选材、施工工艺、工序安排、管理方式中存在的问题,并在这一过程中加强与各分包单位的磨合,增加配合默契度。避免在大规模施工中出现大面积返工造成工程质量、进度、成本上的损失。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绿色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公司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分包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

项目部及各所属分包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

项目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安全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条

项目名业务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安全员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巡查、归档责任。

第十一条

各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及风险管控负监督检查责任;分管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分管范围内高级风险的管理责任人;项目、分包单位总工程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风险负责组织评审分级,确定治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落实到各责任人;安全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及其治理负监督管理责任;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有监督、归档、分析和上报的责任;分包单位负责人,对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分包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

分包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的管理职责。项目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

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三条

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十四条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人。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或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分包单位解决不了,须由项目部解决的安全隐患。

D级:班组、项目部安全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部门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施工安全隐患分类:管理、临边、洞口、机电、脚手架、消防、作业平台,其它安全隐患分类由各分包单位确定。

第二节

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六条

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分包单位、班组、职能科室、项目部。

事故隐患排查流程图

班组排查

职能科室

项目职能部门排查

项目部排查

项目部技术评审定级

项目经理确认

ABC级事故隐患上报公司

公司安全、行保部排查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图

事故隐患档案

一般事故隐患中的A级

一般事故隐患中的B级

一般事故隐患中的C、D级

重大事故隐患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

治理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与措施

进行整改落实

项目部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

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与不合格

隐患整改复查

销档

第十七条

各分包单位应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从人、机、环、管四方编制隐患排查表,避免隐患排查治事理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第十八条

项目部每月排查二次安全隐患;项目部各业务口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检查治理情况;分包单位每日排查不少于二次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查。

第十九条

对严重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现象和重复发生的隐患作为安全隐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任有义务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

分包单位对每周、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原则,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登记,上报项目部安全部门。

第二十二条

班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整改消除,并做好记录。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安全部门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生产。

第二十三条

一般安全隐患中的C级和D级由本单位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及时建档编号,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本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项,安全员对C、D级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各专业部室要经常了解各分包单位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安全隐患项目部按相关要求实行挂牌跟踪管理,由专人监督落实。A级隐患上报公司,按公司要求整改;B级隐患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落实,明确整改负责人,各分包单位根据主管部室处理意见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报相关部室,由相关部室组织审批确定后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的要求进行整改,由项目部首先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公司相关部室组织验收。对隐患进行闭环、销项,安全部对B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验收情况组织检查;C级隐患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由项目部明确各职能部门整改负责人;D级隐患由各分包单位负责整改落实。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并根据安全隐患治理要求,由各分包负责人负责有关隐患治理措施及落实工作。

第二十六条

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实行挂牌督办,项目部负责具体牵头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相关专业部室组织验收、销项。公司安全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察、复查。

第二十八条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项目部与各分包单位应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送报公司相关部门及安全部。

第二十九条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室报告。

第三十条

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施工生产、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

信息报告

第三十一条

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各相关业务口及分包单位应当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报告。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条

各分包单位及项目部各业务口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当日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各分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总;各分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A、B级隐患及排查出的A、B级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于当日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长。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日上报,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条

每周、每月、每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第二日前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总分析并分别于第二日统计分析送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隐患检查评审组,每月负责对各分包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和A级、B级隐患进行最终评审定级。对列入A级安全隐患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项目部提交隐患整改书面通知书。

风险预控管理

各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全面辨识本单位施工生产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各分包单位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所有施工活动及区域;

3、风险评估采用LEC评价法,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值),

确定D值即危险程度,D值大于160为高级风险,责任人为分生管施工生产领导,

D值在70~160之间为中级风险,责任人为职能部门负责人,D值小于70为低级风险,责任人分包单位负责人。

4、每季项目部、分包单位根据下季度生产计划安排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预控措施,项目部编制风险预控手册,分包单位编制风险预控明细清单,各岗位工种编制风险预控卡,职能业务口管控风险预控手册,各岗位工种持风险预控卡上岗。

5、每月职能科室对分管分部、分项工程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分包单位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更新风险预控明细清单。

6、各生产班组每班召开班前讲话(教育)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风险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对大的风险及时汇报。

7、凡是有新设计、新工艺、新环境、新设备、新设施时,必须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8、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班组长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预控手册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确实需要的情况下)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台帐。

三、风险预警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项目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微信、QQ群),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执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中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风险控制程序,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动、反映、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施工生产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季、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季、月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季、月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编制《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5)在高级风险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施工管控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建立信息沟通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微信、QQ群),单位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和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安全风险负责人;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班前教育记录并签到)。

六、财政保障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根据存在的风险制定安技措施投入计划,保障管控风险的投入、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并应做到: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并对降低风险的投入进行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对单位年度安技措施费用投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对未按计划完成的投入进行分析,记录齐全。

七、评审

项目部各分包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风险预控管理进行评审,以确保风险预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工程师对各分包单位辨识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印发风险预控手册;

2、每月各分管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本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明细清单;

3、每月各职能口,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分包单位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明细清单;

4、班组每天早班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审。

北京城建七

项目部

2018年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1.1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与业主和监理方行为集识别

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除施工单位之外,业主和监理单位也是直接与现场施工发生直接联系的项目利益相关者,其中施工方是工程施工的直接实施者,业主是工程项目的组织方,监理方则受业主委托对施工过程和施工结果进行监督和管理。在分析国内外有关施工安全与业主方关系的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建筑业实际情况,并根据业界专家的访谈结果,业主和监理方对施工安全的影响行为集可总结归纳。

1.2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关系模型构建

如前文所述,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为资质要求、安全措施及现场管理三个方面,为探讨这三类职责与业主行为及监理行为之间的影响关系以及影响程度。在此基础上设计相关调研问卷,包括三份量表:①施工安全影响因素的控制情况调查,其包括18个施工安全纠正因素;②业主行为对安全生产的影响调查,其包括16种对施工生产安全产生影响的业主行为;③监理单位行为对安全生产的影响调查,其包括17种对施工生产安全造成影响的监理单位行为。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支持下,共发放问卷212份,回收有效问卷139份,问卷地域分布涉及22个省市和自治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业主填报的有效问卷比例分别为61.0%、27.1%、11.9%。经因子分析法检验,各因素在相应类别因子上的荷载都较大,而在其他类别因子上的荷载较小,说明量表结构效度较好。经克朗巴哈α系数信度检验,各因子的α值均大于0.8,说明本研究的数据有高信度,可以用于后续的统计分析。

2模型计算结果

2.1模型的计算初步结果

通过对数据的初步处理,确信数据有较高的信度及效度之后,理论模型参数估计的初步运行结果如表3所示,从运行结果中可以看出,在显著性水平为0.05的情况下,监理行为对资质要求及安全措施的荷载系数的p值都大于0.05,这表明在95%的置信度下接受两条路径系数都是0的原假设,所以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将其删除或作其他修正。依据模型参数估计显著的程度,可以接受假设H11,H12,H13,H21,拒绝其他原假设。根据此检验结果,业主行为对确保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资质要求、安全措施审核和现场监督管理等三个方面都显著正向相关,而监理单位仅与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正面性,而与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和安全措施审核不具有显著相关关系。在对模型进行参数估计后,还需要对模型的适配度作检验,如果模型适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结果解释,如果模型不适配,要判断模型是否需要修正,但修正的过程应以理论及实践为基础,不能仅依据数据的统计指标。根据模型修正指标的参数估计发现,许多误差项之间存在共变关系,即将这些关系释放,则可有效降低卡方值,使得模型更好的适配,本文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22对误差项的共变关系,对模型的再计算结果表明修正后的模型与实际观察数据的适配有了较大的提升,更好地满足了统计要求的分析标准。

2.2模型的修正与计算结果

为更清楚的描述业主行为和监理单位行为对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影响机理,可以借助统计学中的结构方程模型方法,以揭示潜变量与观测变量相互之间及各潜变量之间的结构关系,并通过荷载系数和路径系数来体现这些结构关系。在完成模型假设修订和增加误差项之间的共变关系后。出业主行为对资质要求、安全措施、现场管理,监理行为对现场管理的路径系数均为负值,这是由于问卷中业主行为及监理行为的问题采用否定句式而造成的,因此在后续的讨论中,这4条路径系数都将取绝对值后进行探讨。

2.3模型计算结果的解释

(1)施工单位的安全相关资质要求受业主行为的影响较强,二者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但受监理行为影响的效果则不显著。在工程实践中,由于对包括安全在内的各类资质要求多集中于招标环节,该环节受到业主方的主导,而监理单位较少参与;同时,施工单位资质的弄虚作假常发生于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的“串标”情形,即使后期监理单位发现了此类问题,也难以对此进行处理。通过测量模型可以看出,业主行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纠正效果最好,即业主对资质要求中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响最大,接着按照影响程度依次是对项目负责人执业资质影响、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资质、专职安全员资质的影响。

(2)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和管理计划水平与业主行为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但受监理行为影响的效果则不显著。安全措施通常作为标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制质量的高低与业主的要求和重视程度紧密相关。安全措施费的使用到位与否以及总分包之间的安全职责划分,同样受到业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对安全目标水平要求的影响。监理单位行为在这方面的作用和影响与其在资质要求因子中的作用类似,二者之间无显著的影响关系。通过测量模型可以看出,业主行为对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的纠正效果最好,即业主对安全措施中的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影响最大,然后按照影响程度依次是对总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费用、以及安全措施方案和专项方案等的影响。

(3)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受到业主方和监理单位的正面影响,且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业主越重视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就越好。业主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影响包括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种途径,且直接影响所占比重更大,充分表明业主在工程建设项目中起到毋庸置疑的龙头地位,而监理单位作为业主雇佣和法律强制的监督角色,其在安全管理中的话语权相当有限。通过测量模型可以看出,业主方对施工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及纠正违章作业的纠正效果最好,即业主的直接和间接行为对现场管理中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及纠正违章作业的影响最大,其次按照影响程度依次是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质、安全防护用品和施工机械使用及管理、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方案管理、起重设备管理、应急预案的要求的影响。

3进一步的讨论

3.1业主、施工和监理三方的角色复杂性

业主的概念在工程建设中常常与甲方、建设单位等交互混用。原建设部有文件指出,建设单位是“项目投资主体、开发主体或者代建单位等在工程建设期间履行业主职责的企业或单位”。在理论上,业主是基于产权界定的角度,系指拥有物业产权的人或单位;甲方则是基于合同权利义务的角度,系指合同中支付报酬的一方;建设单位则是从项目法人的角度,是代表项目投资方完成项目建设管理的一方。因此,业主和甲方是“提供资金,采购相应的标的物,并对其享有所有权”,是经济活动中的买方或者消费者,建设单位则是“整个工程项目的组织者和核心”,具有工程建设的“全面管理权”,是经济活动中的生产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项目生产组织链条中的下游供应商。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均以建设单位而非业主或甲方作为法律关系主体,无疑是准确的。但在法律关系内容上,对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更多的体现了其业主身份的消费者和买方角色,并未发挥建设单位作为生产者和组织者在安全管理活动中的积极影响能力。

监理单位的角色争议由来已久。从监理制度设立之初就有“独立第三方”和“业主方的咨询工程师”的讨论,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后,又出现了监理单位“代为受过”的争议。从工程实践的调研来看,监理单位发现了施工企业安全方面的问题后,只有通过口头、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暂停令、专题会议、报告建设单位(业主)或政府主管部门等柔性、间接手段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或反映问题,但这些建议和报告在得不到建设单位(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时,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只能成为程序化和纸面化的避责手段,前文的模型也支持了这一现实情形,即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效果上远低于现行法规和预期,相反业主(建设单位)对施工安全的影响能力巨大。

施工单位的角色复杂性来自于工程建设项目单件性和离散性的特点,不同于制造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筑行业的施工单位以承包方式组织项目施工,在承包方式上存在多家施工单位平行承包和多级总分包的复杂形式,更有违法层层分包和非法转包的情形。现行法律法规中,仅仅笼统的以“施工单位”为法律关系主体,列出了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未考虑实际存在的复杂承包关系带来的各施工单位安全职责交叉混乱问题,而监理单位由于是施工现场的常驻单位之一,成为了遏制和减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的连带责任主体,显然,这一混乱的根源并非是监理单位的监督不力,而在于不同承发包方式下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的组织混乱。

3.2提升建筑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建议

基于以上对业主、监理和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行为影响机理模型和角色复杂性的分析,本文认为,从根源上提升建筑业安全管理水平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层面:

一是提升对业主安全责任的要求,发挥其生产者和项目组织者对安全生产的影响,防止其盲目压缩工期、盲目压低造价和违章指挥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欧盟在1992年公布的《建筑业作业场所指南》(CEC,1992)首度明列业主安全责任,英国2007年颁布修订后的《ConstructionDesignandManagementregulations》(CDM2007),使业主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上的角色和作用得以具体化,美国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局OSHA在近年来的多个事故调查和处理中将业主纳入控制性雇主的角色进行处罚。在我国,已有学者提出将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但在将业主(建设单位)纳入安全责任追究体系时,尚需考虑到在不同承发包方式下业主(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参与程度的影响因素,如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下,建设单位同时是施工总包单位,又是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的业主,但在EPC(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下,项目总包商承担了项目设计和实施的全部职责,业主介入很少。因此,尽管难以“一刀切”的将业主视为工程建设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但必须在后续的政策法规制定中明确业主(建设单位)是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且在业主干预工程建设程度较深时会成为控制性责任主体或主要责任主体。

二是细化对施工单位在各种承发包方式下的安全职责要求。如上文所述,工程项目的复杂组织形式决定了项目现场存在多家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和平行作业情形,导致安全事故的直接致因可能是受害工人的所属施工企业,可能是同时作业的其他施工企业,可能是之前作业单位完工后遗留的安全隐患,可能是现场有责任消除安全隐患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多家施工单位所致等等,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现场,所涉及施工单位的责任轻重更有直接导致、间接造成、有责任纠正、有义务提醒等等,远非当前法规笼统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所能涵盖。因此,根据项目的承发包方式和现场项目组织特点,细化总包、分包单位以及平行承包单位、施工管理单位在平行作业、交叉作业和前后作业等各类情形下安全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区分,不仅能从根源上消除组织混乱带来的安全水平提升障碍,也将有助于极大的提升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效果。

三是根据事故致因理论而非市场主体角度重新区分现行法规条例中规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无论建筑法还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相关主体安全管理责任时均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市场主体的角度进行区分,但是从上文3.1的分析可见,承发包方式的差异会对各市场主体在安全管理上的控制能力造成极大的影响,难以依据现行法规条例确定业主、监理方、总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但从事故致因的角度来看,与工程安全事故伤亡工人相关的企业责任主体涉及到四类,分别为造成现场产生危险源的隐患致因方、受委托负责清除现场危险源的隐患消除方、暴露在危险源附近的施工作业人员的雇佣方以及对工程现场监督管理具有指令权和决策权的工地控制方。该四类责任主体的划分,一方面可以明确现场多家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与特定事故隐患相关的各施工方分别承担工人雇佣方、隐患致因方或隐患消除方的责任,较目前事故调查中常见的施工单位违章施工、违规操作等事故责任划分更为清晰准确;另一方面,有助于理清在不同的承发包方式下业主(或监理)的安全管理责任,即仅当业主的指令或决策将诱发新的危险源或造成原危险源不能消除时,业主(或监理)将被定性为事故责任的工地控制方。

4结论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机电工程;项目管理;实施;重点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机电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要求机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用专业知识、工程项目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解决在机电工程项目设计、采购、监造、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回访保修各阶段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且要在限定的资源使用范围内、在规定的期限内,建成实现质量目标的工程实体,并交付使用。为了更好的把握机电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本文将结合具体工程案例就机电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一些重点内容作进一步的分析和探讨。

一、机电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的阶段和内容

从机电工程项目的整体性来看,通常机电工程项目包括设计阶段、采购阶段、安装和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各个阶段的管理内容不一,实施和管理的重点也不尽相同。

(1)在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中,重点在于对进度计划、施工费用、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现场、信息化等方面的管理和控制。

(2)在项目试运行阶段的项目管理中,主要的任务包括试运行准备,试运行实施以及试运行评价三方面的内容。

(3)在机电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项目管理任务主要是完成对机电设备的需求分析。

(4)机电工程项目采购阶段的项目管理任务主要制定设备与材料采购计划,确定项目采购的方式以及做好采购合同的管理。

二、以机电工程施工阶段项目实施和管理重点为例

机电工程的项目管理和实施关键在于把握几个子项目的管理和控制,即进度计划管理,施工费用控制,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信息化管理。

2.1进度计划管理

机电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计划安排应由业主或业主委托总承包单位编制,但必须征得业主认可确认。计划的实施应建立跟踪、监督、检查、报告机制,以利有效纠正计划执行中的偏差。总承包单位要设立综合调度机构,实施进度计划的检查测量,发现偏差较大,则应及时召集调度会,由各分包单位共同参加,分析影响进度的因素,采取针对性的对策,使之在后续施工中有效纠正或缓解进度计划执行的偏差。采取的对策主要有作业面调整、物资供给强度调整、机械化作业比率调整、作业班次或搭接时机调整等,这些都应由总承包单位调度机构审时度势合理地作出调度决策。总承包单位要运用工程进度款支付数量这个经济手段,进行正确测量实物工作量使各分包单位认真执行进度计划。

2.2施工费用控制

总承包单位依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相应的施工费用控制计划,确定施工费用基准并保持其稳定性,当需要变更时,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同时要进行施工费用测量、分析费用偏差,进行趋势预测,及时采取防止偏差产生的有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2.3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的目标要在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中体现,总承包合同的质量承诺要分解到各分承包合同中。质量控制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相关的施工规范、标准。选择具有与工程性质相适应的资质的分承包单位,分包合同要明确分包工程的质量目标和分包方的质量义务。总承包单位制订的总体质量计划应包括质量目标、控制点的设置、检查计划安排、重点控制的质量影响因素等,并要告知各分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均应按承建的机电工程特点,分析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从人、机、料、法、环入手,加以预控。要有计划地安排各种形式的机电工程项目质量活动,如交流经验、办质量资料展览会、操作示范、质量问题论证等。总承包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绩效进行分析和评价,明确改进目标和方向,保持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2.4施工安全管理

机电工程项目建设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总体策划,并制定全场性的安全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施工安全管理的要点一是要对施工各阶段各部位和场所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分析,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到有效控制。二是按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日常安全巡检.掌握安全信息.召开安全例会讲评安全情况和应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三是按上级有关部门布置组织进行定期或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文件,通报全场各相关单位.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需及时整改的部位要跟踪监督整改情况,直至完善合格为止。四是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规定,一方面要保护现场,积极抢救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另一方面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2.5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目标是建立一个有序、文明、安全,环保的施工现场,管理要点包括:

(1)按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分阶段实施施工总平面布置,并做好总平面图的管理。

(2)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掌握监控环境信息,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控制。

(3)依法合规建立和执行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制度,落实防范范围和责任,检查报管和救护系统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4)建立现场卫生防疫管理网络和责任系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并检查职业健康服务和急救设施的有效性。

(5)制定施工活动中产生的“三废”防治或处理方案。

2.6信息化管理

机电工程建设总承包单位要建立涵盖各分包单位及供应商的信息网络,并设有综合资料室,使施工图纸收发、设计变更通知、气象预报和实时气候记录、设备材料供应进程、工程建设相关文件、施工技术和管理记录等各类资料得到统一信息化管理,保持各类信息渠道畅通有效,促使施工阶段各项活动防止失误并有序进行。

三、机电工程施工阶段项目实施和管理案例探讨

某公司中标承担一项大型铝冶炼厂建设总承包管理,项目部为了提高管理质量,确保履行总承包合同的各项承诺,在开工前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和考试测评。培训中明确提出各项管理要求,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应建立的机制等,各个环节要闭口,各种指令发出,经过实施要有反馈,对反馈要有处理意见,实行闭环控制。对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指明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路径。

在工程建设中发生了下列两个事件:

事件一:分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真空泵房单机无负荷试运行方案报总承包单位审查批准后,为抢进度,当即要求作业人员上岗通电开机,被总承包单位技术、安全管理部门制止,要求纠正。

事件二:工程中需使用大量各种类型的紧固件,总价相对不大,总承包单位物资供应部门打算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被项目经理制止,要求改正。

结合上述情况分析下面几个问题。

(1) 以安全管理为例,说明总包、分包之间的闭口管理流程。

从安全管理的要求看,总包、分包之间的闭口管理流程基本如下:

总承包方负责安全总体策划制定全场性安全管理制度分包方在合同中承诺执行明确分包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分包方依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分包方报总包方审核批准后执行。其他如安全检查和整改验收也按此流程闭口运转。

(2) 总包单位技术、安全部门为什么制止分包单位实施真空泵房单机无负荷试运行?

分包单位的真空泵房单机无负荷试运行方案报总承包单位审查批准,为开展后续工作提供了条件,但是尚未向有关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以及试运行前的各项检工作,只有做完这些事项并确认符合要求,才能进行试运行。

(3) 项目经理为什么要求改正紧固件的采购方式?

项目经理认为紧固件采购属标准件采购,供应商较多,虽总价不高,但是数量大,不宜用直接采购方式,应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在报价基础上择优选择供应商,降低工程费用支出,达到“货比三家”的目的。

结论与总结:

总体上,机电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的系统性强、专业要求高、涉及流程和环节多、管理内容多,对项目管理和实施人员的能力、素质要求也高。在实际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重视流程和工序的管理和控制,另一方面还要对有可能影响项目整体实施的环节和工作进行重点控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