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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劳务分包制度调查通知

建筑劳务分包制度调查通知

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管局:

根据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三年目标及分步实施目标,今年的主要工作目标:一是省辖市基本建立分包交易市场;二是全省新增劳务企业*家;三是特级和一级资质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必须全部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二级资质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得低于30%;采取直接用工形式的,必须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现将开展全省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调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调查目的

开展这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掌握各市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工作进度及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各市培育建筑劳务分包市场,推进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促进建筑业企业规范使用农民工,逐步实现“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的三年工作目标。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

1、各市培育建立建筑劳务、专业分包市场情况;

2、自去年全省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现场会以来,各市指导、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情况;

3、特级、一级资质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包括进皖企业,下同)在我省境内承包的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是否全部使用劳务分包企业;采取直接用工形式的,是否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4、对未达到厅分步实施目标的企业,各市采取哪些措施,帮助、督促企业尽快达标。

三、调查方式和要求

1、按照我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劳务企业的意见》的通知(建管[*5]290号)要求,属于率先达标的企业在市级建筑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企业在我省境内的在建工程开展调查,填报《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分包调查表》,并向所在地市级建筑管理部门提交调查汇总报告;跨市行政区域承揽的工程,应同时向工程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一份调查表。

2、各市要在企业报送调查表的基础上对本辖区的在建工程进行抽样调查。调查数量为本辖区特级、一级资质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不少于在建工程总数的10%,并进行调查汇总,形成本地区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总体情况调查报告,于9月15日前报送厅建管处。

3、省厅将结合工作情况从9月21日起,组织人员到有关市开展调查,形成我省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制度调查报告,并向全省通报调查情况。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