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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的收费标准

财务公司的收费标准

财务公司的收费标准范文第1篇

一、财务失败及成因

在财务管理理论中,财务失败(financial failure)是指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困难和危机。从财务预警的角度看,财务失败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财务失败是指公司盈利能力的实质性减弱,公司的偿付能力丧失,它涵盖了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的各个阶段,其表现形式包括:拖欠短期债务、拍卖变现短期甚至长期资产、无力支付债务利息甚至本金等。狭义的财务失败仅指公司丧失偿付能力的最严重状况,即公司的资产市场价值总额小于负债市场价值总额,也就是所谓的“资不抵债”,最终导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发生破产。

财务失败的原因分析是进行财务预警的必要理论基础。从公司的风险或不确定性着手展开的财务失败研究认为,财务失败源于风险主体对风险控制的不力。风险的主体是市场的参与者和竞争者,其损失主要是指经济利益的减少和丧失。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财务失败主要研究公司财务风险的因素。当财务风险积聚到一定程度时,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化解措施或采取的措施有效性不够,公司就会陷入财务失败的困境。基于对财务风险的定义和计量,财务预警模型研究的一个方向是:以风险测量技术为基础,建立风险估计和监测模型。

从财务实际研究层面展开的财务失败研究认为,财务失败的原因主要在于内部管理能力和外部经营风险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最终都会体现到公司的财务状况上。对于公司财务状况的分析除了行业环境等方面的分析以外,最主要的分析之一是公司信息的分析。财务与会计理论认为,主要由公司的财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综合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根据公司真实的会计信息可以研究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资产管理能力等,从而分析公司的安全状况,进而对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做出判断。因此,这一方向的财务预警研究的主要出发点是关于会计信息的财务分析,会计信息的财务分析方法包括比率分析、结构分析和比较分析等,而财务比率分析是其基本分析方法。这样,对各方面相关财务比率的单项和综合研究,也就成为公司财务预警模型研究的主要理论基础。当然,财务预警的这一研究方向是建立在财务真实性的基础之上的。如果由于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外部监管或第三方鉴证不力等原因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那么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财务预警将毫无价值。

二、财务预警理论与方法

从第一部分的论述可知,财务预警研究基于基础理论的不同,主要有两大方向:一类是以风险分析为基础,主要采用风险监测系统的方法。另一类是以财务分析理论为基础,从公司的资金存量和流量分析人手进行的多因素分析方法。应用比较成功和有相当研究基础的是后者——基于财务比率的多因素分析方法。这一方法又可以根据财务预警模型中选用的变量多少不同,分为单变量模式和多变量模式两种。

(一)单变量模式,是指运用单一变量,用个别财务比率来预测财务失败。从一般企业来看,主要的运用比率包括债务保障率(现金流量÷债务总额)、总资产收益率(净收益÷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资金安全率(资产变现率一资产负债率)等。按照单变量模式,公司发生财务失败是由长期因素而非短期因素造成的,因此,可以长期跟踪这些比率,注意这些比率的变化,借以预测公司的财务危机。但是这种模式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即个别比率只能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方面,不能全面反映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且当这些比率彼此不完全一致甚至传递出相反的信号时,指标的警示作用就可能减弱甚至被抵消,因此,单变量模式的应用受到较大的限制。

(二)多变量模式,是指按照多变模式思路建立多元线形函数公式,运用多种财务比率进行加权,然后以汇总产生的总判别分来预测财务失败。这种模式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由美国学者奥特曼(Altman)于1968年提出的“Z记分模型”。这一模型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步骤是首先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计算出一组反映公司财务危机程度的财务比率,然后根据这些比率对财务失败警示作用的大小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再将这些财务比率按照不同的权重进行加权计算,得到一个公司的综合风险总判别分Z,最后将其与临界值进行对比,就可以得出公司是否存在财务失败及其严重程度。“Z记分模型”的具体判别函数为:

Z=0.012X1+0.014X2+0.033X 3+0.006X4+0.999X5

式中:

X1=(营运资金÷资产总额)×100,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X1越大,说明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越强,财务状况越理想。

X2=(留存收益÷资产总额)×100,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留存收益相当于我国企业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X2越大,说明企业筹资和再投资的功能越强。

X3=(税息前利润÷资产总额)×100,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X3越大,说明企业不考虑税收和财务杠杆因素时企业资产的获利能力越强。

X4=(普通股和优先股市场价值总额÷负债账面价值总额)×100,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X4越大,说明投资者对公司前景的判断越乐观,在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该指标尤其具有说服力。

X5=销售收入÷资产总额,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X5越大,说明企业利用现有资产获取销售收入的能力越强。

根据对财务失败企业的统计分析,奥特曼得出一个经验性的临界值,即Z=3.0.如果企业的Z记分高于 3.0,则表明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可能。低于3.0,则存在财务失败的可能。如果低于1.8,则表明该企业存在着严重的财务危机,如果不及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将很难走出破产的困境。

“Z记分模型”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应用,其主要特点和优势在于它客观准确,简单易懂,所有数据均可直接根据财务报表得到,可操作性强,不仅有利于公司管理当局进行财务分析,及早发现潜在的财务危机,改善财务状况,而且可以用来作为投资者(或者潜在的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债权人(或潜在的债权人)进行信贷决策以及监管机关实施监管措施的依据。

三、建立我国保险公司财务预警模型的思考

虽然“Z记分模型”适用于上市公司,奥特曼当初得出的公式也是基于制造业公司的财务资料。但是,这一模型的应用已扩展到非制造企业及企业债券评级等领域。我们可以借鉴其基本原理构建我国保险公司财务预警模型。当然,保险公司具有不同于工商企业的业务特点,反映其财务状况的指标也不可能与工商企业相同。 2001年1月,保监会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试行)。2003年3月,又对其进行了修订。在借鉴国外财务预警理论与实践结果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利用规定中的某些监管指标并加以改造来构建我国保险公司的财务预警模型。由于财险公司和寿险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特点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因此,应分别建立各自的财务预警模型。

(一)财产保险公司财务预警模型

Z=W1X1-W2X2+W3X3+ W4X4+W5X5-W6X6-W7X7

其中,Z为判别分值,W1、W2…… W7为各比率的权重,X1、X2……X7为相应的财务比率,笔者提出的这些比率分别为:

1.X1(速动比率)=速动资产÷认可负债×100%,反映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可以迅速变现来偿还负债的能力,这一指标的正常值范围为大于 95%,指标值越大,表明保险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以及应付突发性保险责任事故的能力越强。

2.X2(认可资产负债率)=认可负债÷认可资产×100%,反映保险公司利用认可资产偿还认可负债的能力,这一指标的正常值为小于90%,该指标值越小,表明保险公司的偿债能力越强。

3.X3(资产认可率)=资产净认可价值÷资产账面价值×100%,反映保险公司资产的风险状况,这一指标的正常值为大于等于85%。

4.X4(自留保费增长率)=(本年自留保费-上年自留保费)÷上年自留保费×100%,反映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自留保费的增长率。一般来说,保费收入的增长表明保险公司业务的,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这一指标的正常值为-10%~60%。

5.X5(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认可资产×100%,反映保险公司利用认可资产产生利润(包括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的能力,保险公司除了要保持保费收入的不断增长外,还应该提高承保业务和资金运用的收益水平。本指标实际上包含了承保利润和资金运用收益两个方面,利润率越高,表明保险公司运用现有资产的效益越好,保险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强。

6.X6(自留保费规模率)=本年自留保费÷(实收资本金+公积金)×100%。《保险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该指标值越大,表明财险公司相对于其自有资本来说保费规模越大,因而其最终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越弱。该指标时,当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时,应在“实收资本加公积金”项目中予以扣除。

7.X7(估计的当期准备金缺乏对盈余比率)=(估计所需的损失以及损失理算费用准备金-当年的损失及损失理算费用准备金)÷当年盈余,其中,估计所需的损失以及损失理算费用准备金=当年的保费收入×准备金对保费的平均比率。该指标的正常范围为小于或等于25%,超过盈余25%的准备金缺乏说明保险公司明显没有得到恰当的管理。

由于Z记分值越大,则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越强,因而模型中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成正比的速动比率、资产认可率、自留保费增长率、资产收益率为正权重,而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成反比的认可资产负债率、自留保费规模率、估计的当期准备金缺乏对盈余比率为负权重。在具体计算Z记分时,也要剔除非正常因素,比如对于刚开业的公司,自留保费增长率等指标就会出现异常。另外当保险公司自留保费增长率超过60%时,可能会带来一些潜在的,这时要结合自留保费规模率等指标进行综合。

(二)人寿保险公司财务预警模型

由于寿险公司大部分业务具有长期性和储蓄性等特点,因此选取的财务指标并不与财险公司完全相同。笔者提出的人寿保险公司财务预警模型为:

Z=WI‘YI-W2’Y2+W3‘Y3+W4’ Y4-W5‘Y5+W6’Y6+W7Y7

其中,Z为判别分值,Wl‘、W2’……W7为各比率的权重,Y1、Y2…… Y7相应的财务比率,分别为:

1.Y1(投资收益充足率)=资金运用净收益÷有效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业务准备金要求的投资收益×100%。其中资金运用净收益:投资收益+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冲减短期投资成本的分红收入一利息支出一卖出回购证券支出一投资减值准备,但不包括独立账户中各项投资资产所产生的资金运用净收益。有效寿险和长期健康险业务准备金要求的投资收益=∑(不同评估利率的有效寿险和长期健康险的期末责任准备金X相应的评估利率),其中有效寿险和长期健康险的期末责任准备金按照认可负债表中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相同口径计算,不包括计为独立账户负债的那部分准备金。本指标的正常值为125%—900%。

2.Y2(认可资产负债率)=认可资产÷认可负债×100%。该指标与财险公司相同,指标正常值为小于90%。

3.Y3(资产认可率)=资产净认可价值÷资产账面价值×100%,该指标与财险公司相同,这一指标的正常值为大于等于85%。

4.Y4(保费收入增长率)=(本年保费收入-上年保费收入)÷上年保费收入×100%。本指标的正常值为-10%~50%。指标值过低,说明公司业务增长过慢,业务拓展能力不足。本指标值过高,说明公司业务增长太快,可能因责任准备金的相应增加而公司的偿付能力。

5.Y5(短期险两年赔付率)=[本年和上年的赔款支出(减摊回赔款支出)之和+本年和上年的分保赔款支出之和+本年和上年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之和-本年和上年的迫偿款收入之和]÷(本年和上年的短期险自留保费之和-本年和上年的短期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之和)×100%。本指标主要反映寿险公司短期险业务赔款支出状况。根据精算规定,短期险附加费用率为35%,因此,本指标的正常值为小于65%,否则短期险的承保利润有可能为负,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

6.Y6(净盈余变化率)=(当年净盈余—上年净盈余)÷上年净盈余。这一指标主要反映寿险公司净盈余的变化情况,也是衡量一个寿险公司财务状况在一年里改进或恶化的根本标准。本指标的正常值为-10%~50%,使用50%的上限是因为某些濒于倒闭的公司在无力偿付债务之前有盈余剧增的现象。这种剧增可能是财务不稳定的迹象,有可能涉及到所有权的变化,诸如业务转移等。

7.Y7(准备金变化率)=(当年准备金-上年准备金)/当年净保费收入-(上年准备金—前年准备金)/上年净保费收入。该指标的正常范围为-20%~20%,它主要考核寿险公司业务经营与准备金提取的稳定性。准备金突然变化,说明保险公司产品总量或结构发生变化,也可能是准备金计算改变。一般准备金突然减少,说明保险公司业务经营有较大变化,也可能说明该公司财务出现困难。

以上指标中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成正比的投资收益充足率、资产认可率、保费收入增长率、净盈余变化率、准备金变化率为正权重,而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成反比的认可资产负债率、短期险两年赔付率为负权重。在具体计算Z记分时,也要根据寿险公司成立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四、本文的局限性及需要进一步的方向

构建我国保险公司财务预警体系是摆在我国保险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也是保险监管机关实现偿付能力监管的重要环节。本文遵循财务预警提出了保险公司财务预警的初步模型。应该说,这一模型还不健全,尤其是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进一步研究:

1.模型中的指标是否具有线性关系,这是模型能否建立的一个关键。从奥特曼以及其他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来看,这一线形关系在制造业以及部分非制造业公司是成立的,但就国内外保险业来说,尚无这方面的实证研究结论。

财务公司的收费标准范文第2篇

(一)费用不真实

未据实列支各项业务及管理费用,主要通过虚构人员或虚增人员业绩套取工资费用和通过报销未真实发生的经济事项的票据套取费用,如虚列会议费、培训费、汽油费、业务推动费、办公费,宣传费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费用支付机构手续费或挪作他用。

(二)手续费及佣金不真实

主要体现在:一是虚设中介业务,私自套现手续费;通过设置其他科目,向不符合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支付手续费甚至超额支付手续费。二是通过虚挂人力套取资金的行为,未经系统进行计算直接佣金,间接佣金中的加扣款费用随意列支等现象。

(三)保费收入不真实

不能准确严格执行新会计准则及保费收入会计确认基本原则,保费收入会计科目不能真实完整反映保费收入实际状况。主要是通过虚挂应收保费挪用资金支付手续费、以注销保单方式冲销应收保费金额、撕单埋单、系统外出单等违规方式。

(四)虚挂应收保费

对于高额支付或者无法支付机构手续费时,因无多余的费用来承担或无法用合理的票据进行销账,有些公司通过机构直接在应收保费中坐扣手续费,而形成的应收保费,使得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率居高不下,大部分都是以虚挂应收保费形成。

(五)赔款支出不真实

虚构保险事故制造虚假保险赔付案,或者故意扩大保险事故的损失范围以达到虚增保险案件赔付金额的目的来套取赔付租金,甚至将与保险赔付案件无关的费用(如:非正常查勘费)纳入赔款支出。更为恶劣的是与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合谋制作虚假票价骗取保险赔付资金。

(六)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数据不真实

保险公司为应对外部审计,人为调节未决赔款估损金额,来粉饰综合赔付率指标及利润指标,导致计提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时存在数据不真实情况。

二、财务业务数据失真的主要原因

(一)管理模式较为粗放

保险公司在制订考核管理办法时往往对保费规模的考核赋予最高的计分权重,以保费论英雄,不计经营成本把规模做大,往往通过以高额手续费抢夺客源,但在实际操作中受手续费行业自律公约的限制,保险机构无法在账面支付此类超额手续费,只得以一些违规手段虚列费用、虚挂应收保费、虚增赔款形式套取资金暗中补贴。

(二)费用预算与实际脱节

各保险公司总部对分支公司管理细致程度不够,费用预算管理与分支公司的实际情况往往不一致,导致部分分支公司获得得费用开支金额超过实际需求,而部分分支公司的费用资金不够开支需要,形成苦乐不均的现象。费用预算超过实际需求的分支公司通过虚立名目报销费用;而费用紧张的分支公司甚至动起截留保费虚假赔付等非法手段。

(三)缺乏完善的管理监督体制

在费用和业绩考核管理方式比较粗放,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使得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流于形式,履行守则的职责不足,内部财务监督乏力,未起到真正的管控作用。在财务管理方面,有的保险公司对基层机构的费用实行总额包干控制的政策,即按照业务量的费用比率下拨相应预算费用,而在实际经营中对费用的使用缺少有效的管理;在业绩考核方面,有的保险公司在考核基层机构业绩时,往往对保费规模达成率、应收保费率、综合费用率、综合赔付率等指标较为关注,而对基层机构在费用报销上往往只关注费用附件是否符合要求,未对事项的真实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

三、财务业务数据失真的治理建议

(一)监管层面

近年来,监管部门投入大量精力对保险公司开展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现场检查,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却未能得到根治。要从根本上解决财务业务不真实性问题,仍需加大监管力度,转变监管理念,实现标本兼治。

突出监管重点,将监管重点转向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等关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问题上来,以及解决销售误导、客户投诉等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更加密切的问题。

取消保险行业手续费自律公约,放开手续费支付上限规定标准,中介手续费应据实全额列支,可通过对保险公司的盈利情况及偿付能力等作为监测指标进行管控。避免为支付超上限部分手续费引发一系列违规手段。

完善保险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对长期亏损、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保险公司实行淘汰制,从而提升保险公司成本管控能力。

加强行业合作。加大与工商、税务、审计、司法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专业监管优势,形成监管合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加重处罚和追责力度,坚决对违规行为实行机构和个人双罚机制;同时加大对上级保险管理机构和高管的追责力度,强化管理责任,提高违规成本。

(二)总公司层面

从自查情况来看,财务业务不真实问题主要集中在基层机构,但根源确在总公司,需进一步强化总公司的管理责任,督促公司做好内控工作,切实防范风险隐患。

加大总公司改革转型的力度,优化考核机制。总公司重规模轻效益的价值取向直接导致基层机构在经营中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的主要原因,解决的根本在于转变经营思路,降低考核指标中保费规模的权重,提高业务品质、续继率、利润、内含价值、合规经营等经营指标权重为导向。

加强信息系统改造,建立稳定、高效、能够对业务提供全面功能支持的财务处理系统,实现财务业务数据无缝对接。同时强化费用使用的审批管理,尽量推广费控系统集中审核的建设,统一将费用审核权由系统自动提交到总公司审批。

加强总公司费用控制,改进费用管控模式。细化基层机构的费用预算指标,考虑市场的差异性,科学厘定公司管理政策,确保费用支付标准和流程合法合理。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通过对投入产出指标、预算执行指标、渠道利润指标、成本控制指标等监测指标加强成本事中控制,同时加强对基层机构费用监控,通过对列支办公费、汽油费、业务推动费、培训费、会议会、招待费、广告费等在合理性方面进行监控,在总体费用不超预算的前提下,明确费用之间是否可以调剂等。避免“以包代管”模式下,对费用类别关注少、监控少,带来不必要的监管风险和违规处罚成本。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加大在数据真实性方面的自查自纠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和问责力度,同时加强整改落实情况追踪机制。

(三)基层机构层面

加强自律,合规经营。加大对基层员工诚信建设,培育合规文化,做到知法、守法、合规经营,树立合规人人有责,倡导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建立违法举报措施,营造自觉抵制数据不真实的氛围。

加强财务管理,遵守保险行业基础制度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相关制度规定,提高职业修养和综合业务素质。

财务公司的收费标准范文第3篇

COSO报告认为,强调内部控制应该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相结合。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过程的一部分,与经营过程结合在一起,而不是凌驾于企业的基本活动之上,它使经营达到预期的效果,并监督企业经营过程的持续进行。而会计作为一项管理活动,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是会计工作的职责之一。会计监督的完整含义是指对经济活动的调节、指导、控制和促进,调节和指导主要是指利用各种经济活动方法引导人们的经济行为按照合理、合法的轨道进行,促进与控制则是对经济活动合理、合法性给予直接的支持和制约。会计人员的受托责任来自所有者和经营者两个方面,既要对所有者负责,也要对经营者负责。一方面,会计人员受托于所有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可靠地确认、计量、记录,披露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理财状况;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受托于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经营者履行理财责任和经营责任,最大效率地达到经营者所要求的经营目标。COSO报告将内部控制目标分为三类:与营运有关的目标、与财务报告有关的目标以及与法令的遵循性有关的目标等,而这三个目标也正是会计工作的三个目标。财务会计控制活动是指公司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规章,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工作规范,明确财务会计工作流程,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严密的财务管理控制系统,最终实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的目的。寿险公司财务会计控制活动包括财务管理体制、财务监督体制、财务处理系统、财务信息报告、会计基础管理、收入、支出、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税务管理等控制点。

一、财务管理体制

(一)控制点概述

1、控制点描述

财务管理体制,是指存在于企业集团公司整体管理框架内,为实现企业集团公司总体财务目标而设计的财务管理模式、管理机构及组织分工等项要素的有机结合。《保险公司财务制度》第五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实行“一级法人、分级管理、逐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即总公司为一级法人,对省级分公司实行授权管理,省级分公司对地市级分公司实行转授权管理。在寿险公司内部,应当统一执行由总公司组织制定的总体财务管理制度,省级分公司或支公司可根据总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其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本公司具体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完善的财务管理体制是保证公司各项财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是公司经营活动标准化、科学化、合理化的保证,是促使公司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财务管理体制一般包括财务机构设置、预算管理体制、考核机制等控制内容。财务机构设置是指为建立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而设置的会计机构并配置一定的会计人员,明确各自的岗位、任务、职责和权限,明确其在组织系统中的位置和上下层级关系,是会计组织控制的重要内容,公司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经营规模来设置。预算管理体制是指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各责任中心年度工作目标的全面预算管理,不仅涵盖了费用预算制度,还包括业务收入、业务支出、现金流量等所有领域。它不仅是根据责任中心的工作计划来编制预算的事前策划,更侧重于工作计划的执行即事中监督和工作计划的考核即事后评价,是一个全方位的预算管理体系。预算控制的目的就是强化预算观念,明确和突出责任中心的地位和作用,评价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评价责任中心的经营业绩,落实责任。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考核机制。内部制度的运行如果没有考核考评,奖励与惩罚,就无法保证该项制度推行和运行。必须对内控制度体系的各组织之间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分析原因,综合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给予考核评价、奖励或惩罚,才能激励和鞭策与推行内控制度的有关部门及员工尽职尽责地去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2、控制点风险分析

公司财务管理体制完善与否决定了公司各项财务活动能否有序运转,公司的效益和持续发展能力能否不断提高,公司能否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司。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不规范或执行不力,会直接影响到财务会计控制的效率和效果,甚至会给违法违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账外账、假报表、假数据等都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影响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控制现状及问题

我国寿险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经历了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从不重视到重视的过程。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内控措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目前各寿险分支机构财务主要实行财务经理委派制度,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分公司管理层的监督,但就目前各寿险公司实行委派制的效果看,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在于各公司采取的委派做法大多是由分支机构在当地自行物色,其薪酬待遇由分支机构确定发放,且对其考核以分支机构负责人评价为主,这些都削弱了被委派人行使委派职责的能力。二是在一级法人体制下,总、分、支机构本应是自上至下目标一致,全国系统一盘棋。而事实上,各总、分、支机构却存在着各自的利益,在管理过程中,出现了总、分、支机构之间所追求的价值目标相背离的现象,在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分支机构管理层迫于短期的经营费用压力作出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决策,甚至还会出现其他的道德风险,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三是从预算与考核机制上看,寿险公司普遍实行分险种费用率包干制,对分公司管理层实行年薪制度,对分支机构的经营绩效考核办法从标准保费、增长率、续期继续率、费用节余等方面加权综合计算等,这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激励约束问题,但并非十分理想。如简单的分险种费用率包干,分公司只对“费差”负责,会导致总分公司利益的不一致,则在总公司期望减轻资金运用压力和防止利差损时,分公司却基于费用最大化动机扩大投资型和高预定利率产品规模。同时,由于地域经营成本不同,会导致各分公司费用管理不均衡。又如管理层的年薪制多是采用当年综合绩效考核的结果,对短期利益关注较多,会导致寿险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短期经营管理行为,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主要措施

公司要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公司必须严格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等建立符合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制订公司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

按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四级财务机构体系。各级机构应配备专门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从业资质。总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组织全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省级分公司设立财务部(财务中心),负责所辖地区财务工作;地市级分公司设置财务中心,负责所辖地市公司财务工作;县支公司设置记账员,负责记账和定期报账。各级公司会计机构接受本级公司负责人及上级公司会计主管部门的双重领导。

对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实行“垂直管理”和“双线负责制”。根据公司规模的不同,各级分支机构的财务负责人分别由总部或者地区性总部的财务领导人垂直管理,实行业务上的专门领导。同时,各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在本机构内部,对于日常的经营管理业务,实行双线负责制,即一方面要负责本机构内部所有的财务管理事务,协助本地机构负责人开展工作,参与本地机构的重要决策;另一方面,又要对上级财务领导人负责,贯彻总部或者地区性总部的有关政策,监督本机构的所有业务活动,保证其运行在可以控制和可行的范围之内,负有向上级财务领导人报告本机构重大财务事项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责任。分支机构财务主管由上级财务领导人任命和考核,其升迁将部分参考当地机构负责人的意见;实行任期制,由总部在全公司范围内统一调动和安排工作;薪酬由上级总部管理,而部分奖金由上级总部在与当地机构负责人协商后决定。

建立完善的预算的编制、汇总、报批、执行和控制等制度。有条件的公司应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各级公司成立由总裁室或总经理室成员和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预算决策委员会,作为预算控制主体,负责指导本级公司及所属公司各项预算工作的开展,审核批准年度预算方案、分解落实各项指标、批准预算调整和追加、听取预算控制执行部门的预算差异分析等工作。各级公司所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预算执行委员会,在预算决策委员会授权下进行预算控制的执行,负责本部门预算的编制、汇总、报批、执行和控制等工作。各级公司的计划财务部门为预算管理部门,对本级公司预算决策委员会负责,负责全辖预算的汇总、编制、调整和报送,预算执行和日常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检查,预算执行结果的奖惩兑现等。整个预算管理工作划分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差异调整、预算差异分析、信息反馈等环节。

制定严格的考核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考核指标的设定达到自动调整业务结构,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目的。考核指标体系既要包括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考核,又要包括分公司对业务人员的考核。在对分公司的考核方面,除对业绩数量指标考核外,还应对业绩质量进行考核,如各项业务的理赔率、投诉率等,也应包括风险管控和其他影响公司长期发展的指标。在对业务人员的考核方面,针对不同级别的晋升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既包括业绩又包括综合素质、能力等方面,将考核与公司的发展经营战略、目标与质量控制结合在一起,注重长效。考核机制尽可能量化到公司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使各项目标得到有效落实。对机构的考核结果与员工的可变薪酬挂钩,以激励员工共同促进机构发展。

加强激励投入,制定科学的激励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计划和福利计划,关注长期利益,保持分公司经营政策的稳定性和发展策略的持续性。

二、财务监督体制

(一)控制点概述

1、控制点描述

财务监督体制是指对公司各个层次的财务会计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盈利性进行分析和跟踪,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确保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资产得以保全、盈利能力得以保证。监督的重点在于持续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并强调问责和责任。财务监督按监督的依据分为预算监督和制度监督,预算监督是指以财务预算为依据,对各预算主体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调整的一种监督形式。制度监督是指以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为依据约束公司各责任中心财务收支活动的一种监督形式。

2、控制点风险分析

财务监督体制有效与否决定了公司财务管理体制的有效实施,决定了公司内部财务会计控制的整体框架和实施效果。公司缺乏强有力的财务监督,会导致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流于形式,会计活动不能严格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出现越权审批、会计岗位间职责不清、公司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最终损害被保险人利益和股东利益。

3、控制目标

寿险公司应建立与公司财务管理体制相对应的财务监督体系,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全过程实行监督,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为公司管理层的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信息。同时,应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作用,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和监管部门在审计中对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评价,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杜绝资金往来、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的违法乱纪行为,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完整,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

(二)控制现状及问题

部分寿险公司财务监督机制不健全,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流于形式。总公司虽设立了独立的稽核部门,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以及组织、人事制度和权限等方面的原因,内部审计部门的人员相对比较少,仅仅从事一些必要的离任审计和常规审计,没有充分发挥公司内部审计的职能。总公司对省级分公司、支公司财务监督不力,造成基层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水平不高,部分机构会计报表严重失实,使国家或股东利益严重受损,使领导决策产生偏差。

(三)主要措施

公司要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公司财务监督目标的实现:

建立健全包括外部监督、日常的会计监督、复核监督、财务内部稽核监督、上级对下级的垂直监督等在内的财务监督管理体制,制定出包括监督原则、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责任和监督奖惩等内容的科学合理的财务监督管理办法,使财务监督规范化、制度化。

总公司设独立的审计或稽核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工作职责不仅包括审计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核、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权限的控制和执行情况、各职能部门执行指定职能的履行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报告内控制度的执行结果,从而保证内控制度更加完善和严密。

建立上级公司对所辖公司财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重要业务或岗位采取不事先通知或随机查询的方式进行经常性稽核,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与审计,并严格执行。

建立严格的财务人员岗位牵制制度、复核制度。

建立财务报告分析制度,总公司对分公司进行月度监控和指标分析,分公司按月上报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定期聘请外部会计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力量对公司财务的整体运作和管控情况进行外部审计。

三、财务处理系统

(一)控制点概述

1、控制点描述

对于寿险公司来说,最重要的合同是大量的个人保单,寿险公司财务核算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反映每张保单的状态。由于合同数量繁多,分类繁杂,手工处理数据几乎不可能,因此,寿险公司必须依赖功能强大的财务电算化系统。完善的财务处理系统是实施有效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手段,一个高效、安全的财务处理系统有助于提高内部会计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

2、控制点风险分析

财务处理系统完善与否决定了公司各类财务信息处理的快速、准确、高效。寿险公司信息量大,公司的人、财、物等资源的管理都是通过大量的有关会计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处理来实现的,因此寿险公司的会计核算对系统化要求非常高,而由于历史原因,寿险公司的财务处理系统中的数据和业务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仍存在不一致情况,这直接影响了会计报告信息的质量,特别是准备金提取的准确性,同时也使得基于负债期限和结构进行的投资管理丧失了数据基础。

3、控制目标

寿险公司应建立高效、安全的财务处理系统,保证系统内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使会计核算从事后的静态核算转变为可获取实时会计信息的事中动态核算,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计报告信息质量。

(二)控制现状及问题

从各寿险公司财务处理系统的演变看,基本上都经历了由纯手工到独立的财务核算系统,由独立的财务核算系统发展到与业务处理系统、精算系统相连接的财务处理系统。目前,各寿险公司的财务处理系统和业务处理系统仍是独立的两个系统,通过“桥梁”对接,财务系统在生成业务类会计凭证时可通过“桥梁”从业务处理系统中提取数据,提高了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但是在经历了多次系统升级后,一些公司财务业务系统中的数据不一致,严重影响了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准备金提取的准确性也受到影响。除在系统升级转换中数据遗失、缺漏外,一些公司仍存在的系统外出单、净保费入帐等违规行为也是造成财务业务数据差异的原因之一。

(三)主要措施

公司要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公司财务处理系统目标的实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财务处理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开发并建立稳定、高效、安全的财务处理系统,建立财务业务信息处理平台,实现与业务处理系统的数据共享与全面对接。

集中系统管理权限,建立完整的数据修改流程。建立定期数据核对制度,对涉及预收保费、保户质押贷款等科目的数据定期清查核对,及时发现问题。

严格制定财务处理系统的安全和保密标准、分级权限和密码管理制度,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

定期进行财务数据备份,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确保公司系统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四、财务信息报告

(一)控制点概述

1、控制点描述

财务信息报告是综合反映保险公司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的书面报告,也是保险公司会计信息的主要载体。《会计法》中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信息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信息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编制真实、准确、及时、高质量的财务信息报告有助于帮助投资者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帮助债权人了解公司偿债能力的相关信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被保险人在充分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投保决策,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有助于强化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助于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监管提供依据。

2、控制点风险分析

财务报告赖以存在的基础或根本目标是决策有用性,即为当前或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和被保险人制定合理的投资、投保及类似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财务信息报告提供的信息虚假或没有有价值的信息,会失去其报告的相关性,会使广大信息用户对财务报告的作用失去信心,或者他们在决策的过程中无法通过报表分析获得令人满意的信息,那么财务会计的重要地位将会不断削弱,投资者、债权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将遭到严重损害,进而影响公司声誉和社会形象,带来一定诚信风险。

3、控制目标

寿险公司的财务信息报告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公允地反映经营活动中所有重大方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确保形成准确的财务记录,以实现财务报告质量目标。

(二)控制现状及问题

各寿险公司都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按期编制财务信息报告,但财务信息报告质量高低不一,尤其在基层公司,报告多内容简单,流于形式,分析不深入,侧重三大财务报表数据及实物形态或货币形态分析,对表外项目不予重视,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的机会与风险对公司的潜在价值揭示不充分。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日益发展和完善,投资者和广大被保险人由于自身在经验、技术和对公司的了解程度上存在某些欠缺,无法对公司的未来情况作出合理的预计,都急需了解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情况。同时,编制预测财务报告也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需要,而目前除上市公司按要求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中公布盈利预测信息外,其他公司对未来发展状况预测不够,不能满足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信息需求。此外,仍存在一些机构财务信息报告不真实,对内对外信息披露不一致等现象。

(三)主要措施

公司要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公司财务信息报告目标的实现:

明确各级报告编制机构责任,建立科学的报告编制和审核汇总流程,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恰当性。

重视非财务信息的披露。这些信息一般包括:①公司经营业绩信息,如市场份额、用户满意程度、新产品开发和服务等;②公司管理当局的分析评价;③前瞻性信息,即公司面临的机会和风险以及管理部门的计划等;④有关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的信息;⑤背景信息,包括公司经营业务、资产范围与内容以及公司发展目标等。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公司的综合分析评价及对公司前景的判断。非财务信息披露方式可灵活,可用文字或数据形式在报表附注、招股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等处加以说明。

建立财务信息报告预测制度,加强规范和监督,提高其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将其作为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方面。

财务信息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信息报告一并对外提供。

五、会计基础管理

(一)控制点概述

1、控制点描述

会计基础管理是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服务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会计基础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基本环节,良好的会计基础工作将为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创造良好的条件。它主要包括: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及管理要求、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对会计档案管理要求等等。会计基础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会计资料使用者及时知悉了解和有效利用公司会计资料的合法权益;影响到会计资料在加强宏观调控、改善公司经营管理、防范保险经营风险等方面功能作用的发挥;影响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顺利运行。因此,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是规范正常有序会计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需要。会计基础管理一般包括岗位制约、会计记录处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等控制内容。

2、控制点风险分析

会计基础管理是否规范决定了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发挥。如果没有健全的会计基础工作,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就会失去其可靠性,会计工作水平也就无法提高。从现实情况看,有的寿险公司会计工作岗位间缺乏有效制约、会计记录处理流程不规范、会计档案管理混乱。不难看出,这种状况下的会计工作是不能很好发挥其作用的。

3、控制目标

(1)岗位制约。目标是在实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的前提下,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会计记录及处理。目标是遵循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会计处理流程,明确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如实记录和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完整、真实、准确。

(3)会计档案及其他管理。目标是按照安全谨慎原则管理会计资料,防止会计数据和资料散失以及印鉴管理中出现道德风险,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

(二)控制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各寿险公司都十分重视会计基础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用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同时,通过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广大会计人员的基本业务技能,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的改善和提高。但是,会计基础工作仍存在着很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寿险公司对会计基础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会计基础管理不规范。二是存在记账随意、为完成任务指标任意调节会计科目现象。三是仍存在手续不清、财产不实、数据失真等现象。

(三)主要措施

公司要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公司会计基础管理目标的实现:

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权限,严禁一人独岗,独自操作全过程。重要岗位必须有强制休假、突击检查制度。建立并执行定期或不定期轮换或交流制度。

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处理方法和会计科目体系,明确规定有效原始凭证的要素,建立完善的凭证审核传递程序,执行规范化的操作程序。对会计事项处理实行分级授权操作管理,建立严格的复核程序。对会计处理的程序实行严格管理,确保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及内外账务核对相符。

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明确会计档案管理部门及归档、立卷要求,建立会计档案编号制度,制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及销毁流程,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及交接程序,强化对财务票据和印鉴的管理、监督。

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严肃处理,确保制度落实的有效性。

六、收入管理

(一)控制点概述

1、控制点描述

保险公司的收入是保险公司早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与之相关的服务,以及运用保险资金等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主要包括销售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资金运用取得的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各寿险公司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收入确认的原则,及时、完整、准确的确认和记录相关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寿险公司的收入管理主要包括保费收入、利息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三方面控制内容。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险费,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2、控制点风险分析

寿险公司在获得保费收入后,意味着将随时履行保险责任,从一定意义上讲,收入是引起负债的主要原因。虚增或虚减保费收入,将直接影响到责任准备金的提取,进而影响偿付能力,给公司经营带来巨大风险。

3、控制目标

(1)保费收入。目标是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确认和记录相关会计期间的保费收入,确保真实的反映公司保费收入情况。(2)利息收入。目标是确保按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及时、准确计算利息收入。(3)营业外收入。目标是确保列支内容的真实、合理,列支手续完备、依据充分,账务处理合规,会计披露恰当。

(二)控制现状及问题

部分寿险公司收入管理不规范,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较弱,存在问题:一是长期险保费收入确认缺乏真实、合规的保险交易内容,为完成保费任务指标以贷款虚增保费或出于洗钱的目的确认保费收入;二是短期险保费收入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坐支保费、支付退费后以净保费入帐,甚至截留保费。

(三)主要措施

公司要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公司收入管理目标的实现:

建立保费收入监控和预警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外部检查和内部监督,保证各级财务机构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则,及时、完整、准确的确认和记录相关会计期间的保费收入,规范账务处理。

据实核算利息收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控制列支内容,依据、手续,并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对营业外收入的列支内容、核算范围进行规范,严格控制列支内容、依据、手续,规范的账务处理;建立营业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将其作为决算审核时的重点内容。

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和处罚办法,严格惩处任何形式转移、截留、虚增保费收入的行为。

七、支出管理

(一)控制点概述

1、控制点描述

保险公司的支出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与保险业务有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支出即保险公司的成本费用,由业务经营活动过程中实现的收入补偿,因此支出管理的好与否,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对此循环进行控制,必须规范各项业务支出的手续和管理程序,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寿险公司的支出控制主要包括各项业务支出和给付、佣金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费用、其他支出等控制内容。

2、控制点风险分析

寿险公司支出管理与核算不规范,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水平,影响公司利润,进而影响投资人和被保险人的根本利益,加大经营风险。

3、控制目标

(1)各项业务支出和给付。目标是确保支出和给付依据充分,财务处理真实合规。(2)手续费支出。目标是确保手续费支出合规合法,促进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节约成本,防范经营风险。(3)佣金支出。目标是保证佣金支出合规合法,促进个人人业务健康发展。(4)营业费用。目标是严格合理控制开支,保证费用核算的真实性,在保证完成保险业务任务所必须的正常费用开支的前提下,要厉行节约,降低成本,提高经营效益。(5)营业外支出。目标是确保支出项目真实、合规,账务处理及时规范。

(二)控制现状及问题

目前部分寿险公司支出管理不规范,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赔款支付对象和方式不合规,如团险保单赔款支付给个人或通融赔付与大额赔款支出没有经过相应的授权批准;二是通过制造假赔案套取资金;三是退保金给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不合规,长险短做,存在洗钱目的;四是以退保方式转保虚增保费,退保金未按现金价值进行结转;五是超标准、超范围支付手续费,或通过违规支付手续费套取资金。六是没有依据真实的业务计算佣金,通过支付佣金套取资金。

(三)主要措施

公司要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公司支出管理目标的实现:

对赔款、给付、红利、退保金等支出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及时记账,规范操作。

严格按照业务的规定及标准支付手续费,除个人人外,手续费支出严格按转账方式进行。

严格按照人基本法对佣金支出进行正确的计提与使用。建立佣金代扣代缴税款和调整纳税管理办法,保证佣金支出合规、合法,促进个人人业务健康发展。

合理编制费用预算,建立严格的费用开支和审批流程,保证费用核算真实性,及时分析费用开支情况。

严格控制营业外支出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及支付手续的规范性,以及会计披露的恰当性。营业外支出不得随意列支,必须按有关规定列报,具体项目应有详细的文字说明。

八、资产管理

(一)控制点概述

1、控制点描述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寿险公司的资产按流动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由于在内部控制活动中专门有章节描述资金控制活动,因此这里描述的资产管理主要指保险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基建投资项目控制、低值易耗品、长期待摊费用等控制内容。

2、控制点风险分析

公司资产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对资产管理控制不力,账实不符,将造成公司资产流失、账外资产等问题,对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不规范会高估或低估资产价值,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3、控制目标

(1)固定资产管理。目标是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和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完整性。包括1.保证固定资产取得的合理性。2.保证固定资产计价的正确性。3.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的保养维护。4.保证折旧、损耗和摊销方法的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保监会2003年1号令中对固定资产投资认可规模设有上限,即为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三项之和的50%。(2)基建投资项目控制。目标是确保基建投资项目真实合规,会计处理及时准确。(3)低值易耗品。确保物资安全完整,核算及时准确。(4)长期待摊费用。确保核算真实准确,列支依据规范,手续齐全。

(二)控制现状及问题

部分寿险公司资产计量不真实,机械执行历史成本原则,没有反映资产的实际情况,会计期末不提或少提减值准备,高估资产价值,随意变更折旧方法;对开办费与在建工程支出归属界限不清,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政策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前后期不一致,存在调节利润现象。

(三)主要措施

公司要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公司资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合理控制固定资产支出预算,对固定资产的购置要事先加以计划,根据需要编制旨在预测与控制固定资产增减和合理运用资金的年度预算。

严格建立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程序和授权制度,对固定资产购置经办人及规定购置权限进行控制,实行大宗物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建立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定期抽查盘点,将实物盘点清单与固定资产卡片核对,确保账卡相符。

及时、完整、准确的记录和核算资产的增减变化,在登记资产明细账时,应建立适当的复核程序来验证各种应计入资产价值的费用成本,防止多计或少计。

建立固定资产报废清理程序。编制财产报废清理通知单,报废按性质和金额,由不同层次管理人员审批,财务部门审查,及时注销帐面记录。

建立规范的项目立项程序,严格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大型项目招投标制度,已竣工的在建工程及时转为固定资产,建立预决算的审计制度。

对低值易耗品购置手续、验收保管、增减变动、记录及账务处理进行控制,定期盘点,确保物资的安全完整。

长期待摊费用应单独核算,并在受益期限内分期摊销,报表中应加以单独说明,恰当披露。

九、负债管理

(一)控制点概述

1、控制点描述

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是公司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寿险公司的负债不仅在整体上具有长期性,而且在未来偿还负债的时间和金额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一特点使得寿险公司的负债管理成为其财务管理的重要问题。寿险公司的负债管理要以偿付能力管理为首要目标,即以稳健原则为基础,准确、完整的反映出保险公司的所有负债,使它的偿付能力得到真正的保障,最大限度的保护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偿付能力是寿险公司的“生命线”,充足的偿付能力是寿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负债项目中,准备金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一般的寿险公司中,总资金的85%以上都用于准备金负债。寿险公司负债管理包括偿付能力管理、负债评估、各类责任准备金、各种应付款项等控制内容。

2、控制点风险分析

保险负债受风险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由于保险公司本身的存在就是针对风险而言的,加上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管理风险,使得其负债较其他类企业风险大。保险负债的计量主要建立在大数法则原理上,在此基础上,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和一些保单长期性的特点,使负债在评估的过程中需要运用特殊的精算方法和精算假设才能进行,不同的会计方法对负债的计量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从而导致当期不同的损益结果。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要求不同,使得保险公司负债的计量要运用不同的会计方法,这主要体现在对责任准备金计量的不同要求上。由于保险准备金是保险业务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责任准备金计量过高或过低,或数额的剧烈变动,都将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当期损益产生较大影响。此外,寿险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资产负债不匹配风险会导致公司面临虽拥有丰裕的资产却不能履行对客户的到期责任,或因为要履行到期责任而不得不出售未到期资产,将面临收益丧失得可能。

3、控制目标

(1)偿付能力管理。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确保充足的偿付能力并进行恰当的信息披露。(2)负债评估。负债评估即责任准备金评估,主要是对寿险公司已经销售的有效保单进行评估,计算出公司对这些有效保单应承担的责任作为公司的负债。目标是建立科学的负债评估体系,确保业务数据采集准确完整,精算参数和计算方法科学合规。(3)各类责任准备金。确保准备金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控制现状及问题

部分寿险公司负债评估体系不健全,各项准备金计提标准、方法等不科学合理,导致准备金提取不充分,影响公司的利润和偿付能力。

(三)主要措施

公司要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公司负债管理目标的实现:

设立专门部门全权负责偿付能力的分析和管理,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专门的统计系统,对各种偿付能力指标进行定期统计、收集和分析,确保充足的偿付能力并进行恰当的信息披露。在重大业务或财务决策前,预测偿付能力指标的变化,避免偿付能力不足风险。

建立科学的负债评估体系,建立数据审核与修正机制,及时、准确、足额的提取各种长期责任准备金,定期开展费用调查,保证准备金提取参数恰当性。

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提取和计算未决赔款准备金。

严格控制核算程序,确保其他流动负债和其他长期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核对财务和业务数据,保持数据的一致性。

十、股东权益

(一)控制点概述

1、控制点描述

股东权益是指所有者在公司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在数量上等于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的余额,即保险公司净资产的数额。股东权益是公司对投资人承担的经济责任,是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所产生的盈余或亏损的权利,在公司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一般不能收回投资。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明确合理的权责划分和科学有效的协调制约机制是有效保障出资人权益的前提。股东权益主要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控制内容。

2、控制点风险分析

股东权益是公司对投资人承担的经济责任,股本是保险公司正常经营的本钱,是保护保险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的经济基础,股本反映不真实,资本公积未按法定程序转换为资本金、盈余公积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将直接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3、控制目标

严格控制权益形成及其增减变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其会计记录和披露的合规性,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1)股本。控制目标是准确及时反映股本的增减变动,实行资本保全原则。保证股本增减变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记录完整,披露恰当。(2)资本公积。确保按法定程序转换为资本金,在转增资本时,按投资者在股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正确计算。(3)盈余公积。确保按规定正确提取和使用。

(二)控制现状及问题

目前寿险公司都按照公司法和保险公司或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股东权益的增减进行会计处理,但也存在股东权益记录不完整,未按规定正确提取盈余公积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公司要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公司股东权益的实现:

股本增减变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再进行相关处理并进行披露,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外以协议方式购回股份时,还需事前取得股东的同意。

股东权益记录应完整。

十一、税务管理

(一)控制点概述

1、控制点描述

寿险公司税务管理是指依法准确计算税款,及时申报、交纳、清算,规范账务处理,自觉接受财税机关检查和监督,严禁偷税漏税,防止可能出现因追缴税款或受处罚而导致承担损失。公司应缴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

2、控制点风险分析

税务风险就是指税务责任的一种不确定性,比如公司被税务机关检查,承担过多的税务责任,或是引发补税、罚款的责任等。作为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必然会面临到税务问题,因此税务风险不可回避。公司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力与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之间天然存在矛盾,公司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事中、事后的控制,规避纳税风险、避免税务处罚,并在不违反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税负,即“税务风险控制”已越来越得到企业决策管理层的重视。而税收的固定性也让税务风险控制成为可能。超级秘书网

3、控制目标

税务风险控制的目的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不承担本不应承担的税收负担(不多缴税);第二层次是在合法的前提下,降低税负,即所谓的纳税筹划。

(二)控制现状及问题

部分寿险公司对税务风险观念薄弱,公司重经营,轻税务,税务管理不完善。

(三)主要措施

公司要采取如下措施,保证公司税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总公司设立税务管理处,有专门人员负责税务管理工作;各级分公司财务部设置税务管理岗,有专门或兼职人员负责税务管理工作。

聘请审计事务所对公司应纳税款的计算、申报缴纳进行审计。

财务公司的收费标准范文第4篇

1.资金来源与使用范围

1.1资金来源

销售回款额的5作为销售分公司的销售费用来源

1.2资金使用范围

销售分公司的所有费用的支付2.款项支付要求与规定

2.1在公司正常财务核算标准范围内,由经办人申请、分公司经理同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方可报销。

2.2款项的支付和费用的报销必须手续齐全、票据合法、内容真实完整、账务处理规范。

2.3超标准费用的报销必须事先征得公司总经理同意并签字,报销时财务人员方可受理。

2.4销售分公司经理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2.5严格控制佣金、回扣及无发票的支出。上述费用的支付实行事前业务员洽谈,部门经理确定并形成报告,分公司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人员方可支付的程序。

3.费用标准

销售分公司的差旅费标准、招待费标准、办公费标准报公司批准备案。各费用标准的明细附后。

4.工资与统筹

4.1销售分公司工资标准的制定与发放由分公司自拟,公司批准备案。每月发薪前须向公司申报工资明细表,总经理批准,公司劳资部门对其进行额度控制与管理。

4.2员工的各项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项目由总公司统一管理代扣代缴,当月结算不得拖欠。

5.核算与报表

5.1财务人员必须知法守法准确核算、认真负责把关,按会计法、税法及公司的各项具体要求进行日常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及财务报表工作。

5.2按公司统一要求的格式、内容及时间上报各种财务报表。有:周报、月报、季报及公司要求的其它报表及年终财务决算报表。

5.3实行指标管理收、支按部门划分的分部核算制。财务按销售公司现有的5个部门进行分部核算,计算各自的收支状况和计划执行情况。

5.4严格物资出入库手续。业务部门设专职保管员(统计员),对产品采购及物资出入等业务进行帐簿与实物的统计管理。负责入出库单的填写、传递与报表。每周、月与财务对帐确保与财务帐帐相符,对库存物资账物相符。

6.合同管理

合同是会计核算与监督的重要依据,销售与采购合同须在财务部门留存备案。

7.营销人员薪资考核办法

7.1薪资的组成

月工资=基本薪资 回款提成奖×50 回款提成奖×50×年终考核系数

7.2薪资的考核

7.2.1月工资应扣除个人所得税及公司规定的相关费用。

7.2.2货款回收款以合同价格为依据,由于其他原因增加的合同额及回款不计入个人考核范围。

7.2.3项目含质保金的合同无其他原因,当质保期到期一个月后仍未催回,从第二个月开始按质保金额的千分之五逐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7.2.4营销人员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出勤或加班的均不发加班费。

7.3公司指派项目的回款额提成系数根据具体项目制定奖励办法。

8.本规定自之日起执行。

财务公司的收费标准范文第5篇

摘要:分部财务报告衍生于企业财务报告,是对合并会计报表的必要补充。与多数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对分部财务报告研究过于滞后,制定和颁布分部信息披露的具体会计准则已成当务之急。本文从报告分部的划分标准、应报告分部的确定、分部财务报告的内容等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分部财务报告的编制提几点建议。

关键词:分部财务报告报告分部划分标准应报告分部确定

现代证券市场是建立在信息披露制度之上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投资者作出合理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在企业已出现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全球性发展趋势的当今,从总体上反映一个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括情况的合并报表,虽然可以展示集团的全貌,但它的高度概括性必然带来其无法披露细节信息的局限,合并报表掩盖了集团内部各成员之间的差异,隐匿了集团中处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各个分部的盈利能力、发展速度、承受风险的能力和承受风险的程度等有用信息,致使财务报告用户无法据以满足其有效决策的需求。为弥补合并报表的先天不足,需要对合并信息进行分解披露,国际上通行的对合并信息进行分解披露的途径之一便是编制分部财务报告。本课题拟就我国上市公司的分部财务报告作一些探讨。

一、我国上市公司分部财务报告的现状及国际比较

由于我国迄今尚未制定出一套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影响,分部信息的披露即是如此。我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分部信息的披露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完全的自愿披露阶段(1994年以前)。在1994年以前,由于证监会没有公布正式的定期报告内容和格式,因而是否披露分部信息完全取决于各上市公司。在披露分部信息的上市公司中,披露的程度和范围存在很大的差异。(2)指导性的自愿披露阶段(1994年—1995年)。1994年1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试行)》(以下简称《准则第二号》),对公司的分部信息做了模糊的定性描述要求,但并未做出强制性披露的规定。在这一时期,已有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分部信息来传递对它有利的信息。(3)半强制披露阶段(1996年—1997年)。1995年12月,中国证监会了对《准则第二号》的第一次修订稿,在以附件形式颁布的《财务报表附注指引》中规定了分地区、分行业资料的披露格式,要求公司按行业和地区分类提供前后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税前利润和净资产信息,并且要求对集团内分部间的交易结果予以抵消。(4)1998年开始,强制披露阶段。1997年12月,中国证监会了经再次修订的《准则第二号》,对分部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只要求披露行业分部信息,不要求披露地区分部信息;二是披露的指标只规定了分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三项,不再要求披露分部税前利润和净资产信息。1998年12月的《准则第二号》修订稿对分部信息的披露要求未作改变。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财政部颁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也对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编报分部财务报告的要求,规定公司编制“利润表”附表2“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年报),并要求公司在该附表中按行业和公司所在的地区披露营业收入、折扣与折让、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存货跌价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或亏损、资产总额、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等十三项指标。但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制定和颁布专门规范分部信息披露的具体会计准则。

美国对分部财务报告的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居世界领先地位。早在1939年,美国就已经鼓励企业对国外经营分部作单独的披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于1969年对在美国证交会登记的公司提出披露行业信息的要求。1976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公布了第14号准则《企业分部的财务报告》,要求企业披露行业分部信息和地区分部信息。以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陆续了第18号准则(1977年)、第21号准则(1978年)和第24号准则(1978年)等一系列与分部财务报告有关的准则:第18号准则要求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和方法用于分部财务报告;第21号准则要求公众持股的上市公司按行业、国外经营、主要客户和出口销售披露分部信息;第24号准则规定企业免于编报分部信息的几种情形。这些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为美国企业分部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提供了指南。1991年4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理事会成立了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经过三年的研究,该委员会完成了综合报告《论改进企业报告》,有不少篇幅涉及分部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该综合报告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美国有关分部财务报告准则的发展和走向。

英国是最早提出分部财务报告要求的国家之一。1965年,英国的股票交易所率先要求上市公司编制分部财务报告,披露分行业的营业额和利润额以及分地区的营业额;1967年,英国公司法首次作出公司应披露分部信息的法律规定;1990年,英国原会计准则委员会综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和股票交易所的要求,了标准会计实务说明书(SSAP)第25号《分部报告》,要求企业增加披露行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净资产信息。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81年了第14号国际会计准则《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要求证券公开上市的企业和其他经济上重要的单位按行业和地区分部报告财务信息。而后,该项准则经修订后于1997年公布,把提供分部信息的范围限定在“权益或债务证券公开上市的企业,和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其权益或债务证券正处于发行阶段的企业”。

其他许多国家和组织也有披露分部信息的要求或建议。如,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有类似于美国的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会计准则;欧盟国家有类似于英国公司法中关于分部财务报告要求的规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了披露分部信息的建议;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也对披露分部信息予以支持。

我国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已越来越大,呈现出跨行业、跨地区、甚至跨国家经营的趋势,为分部财务报告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同时上市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极大分离,使大量的财务报告用户只能以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为其决策的基本依据,随着投资者理性程度的提高,投资者和其他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分部信息的关注程度日益提高。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对分部财务报告的研究滞后了。当务之急是制定和颁布一项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具体会计准则以规范上市公司和其他多元化企业或集团的分部信息披露。以助于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整体质量及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对我国上市公司分部财务报告的几点建议

(一)关于报告分部的划分标准

分部财务报告是指企业集团对其内部按一定标准划分的披露重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解信息的报告。分部的划分和确定是分部财务报告的基础。虽然分部的划分可有行业、地区、客户、组织结构、独立核算单位、生产线、主要产品以及法律实体等多种标准,但由于按行业和地区提供的分部信息最能深入说明一个企业的机会和风险,因而行业和地区的分部信息最受用户关注。

行业分部(“businesssegment”,译为产业分部),是指一个企业内可以区分的、主要是对企业外部的客户,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劳务,或者不同类别的相关产品或劳务的各个组成部分。由于产业结构几乎是影响所有企业机会和风险的关键因素,故此项信息特别有用。

地区分部(geographicalsegments),是指一个企业内可以区分的、在特定经济环境中从事提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它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报酬不同于企业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部门。由于不同地区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经济环境等等,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而,按地区分部提供的信息,将有助于深入了解企业的机会和风险。

我国现行规定对报告分部的划分偏重于行业分部标准。《准则第二号》只要求披露行业分部信息,不要求披露地区分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的“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附表格式则以行业分部为第一级分部,以地区分部为第二级分部。我们认为多数上市公司一般是按行业进行管理并编制内部财务报告的,其按行业提供的分部信息最能反映实际经营状况,故以行业为标准划分分部是恰当的。但也有一些从事多种经营的上市公司,并不按行业设计管理体制和报告体系,而是按地区来设计管理体制和报告体系,对这样的公司要求其以行业为标准披露分部信息则并非最为恰当,因为这一做法会增加分部财务报告的会计工作量和编制成本,同时也不一定符合财务报告用户的信息需求。我们的观点是,当企业的内部财务报告体系是以地区为基础划分分部时,如果以地区为标准划分分部能更好地反映一个公司面临的机会和风险,公司应按地区分部对外提供分部信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分部财务报告准则时,应有一定的灵活性,对第一级分部的划分,除规定行业分部标准外,还应增加地区分部标准,企业在编报分部财务报告时可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确定第一级分部的适用基础。

(二)关于应报告分部的确定

对财务报告用户来说,只有具有重要性的信息才是有价值的信息,对不重要信息的披露,势必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并给用户造成“干扰”。因此,为突出重点和保证会计信息的重要度,企业只需对重要分部的信息予以单独报告,其他分部则采用汇总报告。

关于分部的重要性判断标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许多国家都对此作出了类似的规定。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规定,应在分部报告中予以披露的分部是收入主要来自外部客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产业分部或地区分部:(1)其对外对内的销售收入占企业总收入10%或以上;(2)其分部成果(利润或亏损)占全部盈利部门或全部亏损部门的汇总成果10%或以上;(3)其资产占企业总资产10%或以上。又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号规定,符合下述三个条件之一的行业部门,应列为“应报告行业分部”:(1)该分部的营业收入占整个企业合并收入总数10%或以上;(2)该分部的营业利润占企业所有未发生营业亏损的行业分部的合并营业利润10%或以上,或者,该分部的营业亏损占企业所有发生营业亏损的行业分部的合并亏损数10%或以上;(3)该分部的可辨认资产占整个企业合并可辨认资产10%或以上。主要客户信息,凡占企业经营收入10%或以上的单个客户,应予以披露。国外经营和出口销售的信息,凡销售收入占合并收入总额的10%或以上,或者资产占合并资产总额10%或以上的国外分部(地区或国家)均需要进行披露。

此外为保证分部信息的充分披露,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均规定了“75%”的限制条件。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规定,如果把企业已报告的分部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相加,其总额不到企业总收入的75%,企业应增加报告的分部,直到其来自客户的收入总额达到75%止。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号则规定,所有应报告分部来自非相关客户的合并营业收入,最低应占所有行业分部相应合并营业收入的75%。

在我国有关分部财务报告的现行规定中,除《准则第二号》提出了行业分部的重要性判断标准之外(行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0%或以上),对报告分部的确定无其他规定。我们认为,应报告分部的确定是分部财务报告的前提,我国的现行规定过于简略,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分部财务报告具体准则时,应考虑提供更为详细的指南。如,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的有关规定,采用“10%”的重要性标准和“75%”的限制条件,当某一分部的营业收入、损益和资产占企业合并后的经营收入、经营损益和资产总额的10%或以上时,该分部便作为应报告分部单独披露;当应报告分部的外部总收入占合并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不足75%时,应确定另外的应报告分部,直至达到75%的水平。

(三)关于分部财务报告的内容

基于成本方面的考虑,分部报告的内容通常只限于一些关键指标。如: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要求主要分部报告形式披露以下指标:(1)分部收入;(2)分部成果;(3)分部资产的账面总额;(4)分部负债的账面总额;(5)当期购入的分部资产(财产、厂场、设备和无形资产)的总成本;(6)当期分部资产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总额;(7)除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重要的非现金费用合计数;(8)企业从联营、合营或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获得的净损益份额(如果这些联合经营实质上均在该单个分部内),以及相关投资金额。此外,它鼓励企业对分部收入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作出披露,对具有相似规模、性质或影响的分部费用项目作出披露,还鼓励企业对分部的现金流量信息作出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