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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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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司审计

审计公司审计范文第1篇

xx年是集团公司推进行业改革、拓展市场、持续发展的关键年,也是财务审计部创新思路,规范管理的一年。财务审计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行业发展思路,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整体工作部署和财务审计工作重点,团结奋进,真抓实干,完成了部门职责和公司领导交办的任务,取得一定的成绩。为了总结经验教训,更好的完成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我部就财务、审计方面的工作作出总结

一、xx年财务审计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财务方面的工作

1、增强财务服务意识

xx年,我们一如既往地按“科学、严格、规范、透明、效益”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为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好务作为我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财务审计部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了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由于公司的性质发生改变,要求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要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根据市局(公司)的财务制度,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汇编了集团的财务制度。

为了更好的发挥财务职能,我们加强了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强化财务的预测、分析及筹资功能,加强对重大投资资金的管理,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及时的数据与技术支持。

2、预算管理得到稳步推进

一是细化预算内容。根据各分、子公司xx年及xx年明细账详细分析了收入、成本与期间费用的执行情况,按科目进行了分类统计,为各分、子公司的xx年全面预算奠定基础;二是提高预算透明度。预算方案根据各分、子公司反馈回来的意见适当调整后,经总经理审议通过后形成正式文件下发至各分、子公司,使各单位对本公司的预算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三是增加预算的刚性。我们注重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情况,不定期的向预算委员会反馈情况,对于超预算等问题严格审批程序,对申请调整的事项,需经过专门的论证分析后,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执行。一年以来,预算的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各分、子公司的预算观念也较以前有大大的提高和增强,为做好xx年全面预算工作积累了经验。

3、充分利用税收政策

充分利用国家对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我部积极办理了物流公司、运输公司的税收减、免、缓工作,并由此取得了市国家税务局准予物流公司、运输公司减免xx年度企业所得税合计177.29万元、营业税29.48万元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以及xx年度物流公司、运输公司所得税减免的批复,为集团公司取得了实质性经济收益。

4、切实加强财务管理

根据集团公司规范财务管理、优化财务审核程序、提升财务服务质量和发挥职能部门更好地参与企业管理的要求,财务审计部将财务集权管理调整为财务人员试行委派制,并采用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审计部主要具体负责集团公司各类资产的财务监督、财务分析及财务报告和各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内部会计凭证的稽核等业务,充分发挥财务审计部的职能作用。

5、强力整顿财经秩序

根据市局(公司)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工作的安排和财务收支自查工作方案,集团公司围绕市局“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国家创造和积累的财富”的工作思路,以“摸清家底、揭示隐患、促进规范、推动发展”为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市局(公司)的自查要求,认真开展财务自查工作。财务审计部从严从细,自上而下对“帐外帐”、“小金库”和虚列(乱列)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失真和会计核算失真等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实施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与加强财经秩序整顿相结合,按照“边整边改”的原则,将查出来的问题根据时间、性质等分门别类,从中查找经营和管理上的漏洞,并有针对性地指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通过此次的自查,切实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审计公司审计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上市公司;审计师变更;博弈分析;监管

来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报的审计快报显示:在2007年年报结束后,有一组数据令业内瞩目:截至年报收官,共有145家上市公司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几乎占到深沪两市公司总数的1/10,这相当于深沪两市每10家上市公司中就有1家更换了他们的财务把关人。而2004年的这一数字是75家,2005年是104家。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前的关键时期变更审计机构,这一行动背后究竟是何原因?是基于审计费用的考量,是缘于各种利益关系的介入?还是上市公司出于购买审计意见的动机?还是事务所与公司“共谋”?本文将通过一个简单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分析框架,来寻找博弈的泽尔腾“颤抖手均衡”的过程,讨论博弈双方上市公司和审计机构的策略博弈过程、最终均衡状态以及其中的经济含义。

笔者分两种情况讨论博弈过程,第一种情况是假设信息披露和审计市场不存在政府监管,处于自发状态,第二种情况是政府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出发点对信息披露和审计市场进行严格监管。最终会发现,政府的监管是如何改变博弈双方的效用函数,并最终影响博弈结果的。基于上述对我国审计市场的分析,下述博弈基于若干常规假设基础上:

1. 博弈参与人具有完全理性,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这是一个规范的平凡假设。

2. 审计中介机构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上市公司很容易找到审计机构购买审计服务――这一假设符合目前我国整体的审计市场结构。

3. 上市公司更换变更审计师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假设成本为d,因为审计是专业服务,新任审计师必须投入一定的成本,通过沟通、调研才能熟悉被审计公司的经营状况,为审计服务,这部分成本必须得到补偿。而这部分成本一旦投入,变成沉落成本,审计机构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就会从完全竞争市场中脱离出来,审计机构凭此在后续审计中获取准经济租(DeAngelo,1981a,b)。

4. 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是满足独立同分布的。

5. 当中介机构未被续聘时,若其信息披露策略是披露真实信息,那么很难在短期内找到第二家上市公司;若为披露虚假信息,在一定的成本下,可以找到收益相似的第二家公司(它表明中介机构是完全竞争的)。

6. 基于仁慈政府假设,监管机构的目标是维护社会利益,实现社会利益的公平、公开、公正分配。

7. 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监管机构之间不存在信息不对称。

一、不存在监管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与审计师的博弈策略

上市公司有两种纯战略:违法、不违法。审计机构的行为也只有两种纯战略:公正、不公正。依据假设,最终得到的策略为Ⅰ:{违法,公正,不续聘},II{违法,不公正,续聘},III{不违法,公正,续聘},IV{不违法,不公正,不续聘}。设A、B分别为上市公司不违法和审计机构公正情况下两者的收益,θ为违法行为对上市公司产生的“操纵剩余”(或虚假信息“租”),其中θB为中介机构获得的收益(0

通过博弈分析,此博弈有两个纳什均衡解,即是II{违法,不公正,续聘},III{不违法,公正,续聘}。但是笔者还要继续分析这两个均衡是否稳定,因此引入泽尔滕“颤抖手”定理,进一步把博弈均衡解进行精炼。对于均衡解III,笔者发现,如果审计机构一不小心犯错误(手一颤抖),无论这一错误发生的概率有多小,即错误选择不公正的概率P只要为正,不管多小,上市公司选择不违法的期望效用为A,而选择违法的期望效用为A+P×(θ-θB)>A,因此上市公司的最优选择为违法,预测到这一点,审计机构的选择将是不公正,因此III不是颤抖手均衡。对均衡II来说,如果审计机构一不小心犯错误选择公正,不管犯错误的概率有多大,上市公司选择违法的期望收益还是比选择不违法的期望收益大,因此它没有动力偏离选择违法;另一方面,如果上市公司一不小心犯错误以非常小的概率选择不违法,则审计机构选择不公正的期望收益比B+θB略少,而选择公正的期望收益接近于0,因此审计机构在上市公司可能犯错误的情况下也没有动力偏离选择不公正策略,因此II是一个颤抖手均衡,即II{违法,不公正,续聘}。

二、存在弱适度监管的前提条件下,上市公司与审计师的博弈策略

双方违法行为被发现且被处罚的概率为X,X代表了监管的强度。假设对上市公司、审计机构的处罚力度为L1,L2,带来的名誉的无形损失为R1、R2。此时上市公司和审计公司的收益分别如表2:

如果监管并不严格,被处罚概率X较低,在上市公司违约条件下,中介机构通过不公正的审计获得的收益大于公正条件下获得的收益,即B+θB-(L2+R2)X>0,推导得:0

(一)当(θ-θB)/(L1+R1)

1. 当审计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公正和披露真实信息的收益均大于造假的收益时,即

在(θ-θB)/(L1+R1)>X且X>θB /(L2+R2),即在θB /(L2+R2)

(三)综上所述,初步考虑区分以下4种情况求均衡解,即:

1. 审计机构与上市公司不造假的收益均大于造假的收益时,纳什均衡解为III{不违法,公正,续聘}。

2. 审计师和上市公司造假收益均大于不造假的收益时,纳什均衡解为II{违法,不公正,续聘}。

3. 当上市公司不造假的收益大于造假的收益,审计机构造假的收益大于不造假的收益时,纳什均衡解为III{不违法,公正,续聘}。

4. 上市公司造假的收益大于不造假的收益,审计师机构不造假的收益大于造假的收益,纳什均衡解为II{违法,不公正,续聘}

以上均衡解告诉我们,监管力度X影响了博弈双方的效用函数,因而影响他们的策略选择以及最终的均衡解。人们所希望的社会最优解是{不违法,公正},而要得到这一均衡解,关键在于让上市公司的不造假收益大于造假收益,这有赖于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X和惩罚力度L和社会诚信氛围R。

三、存在严格监管的前提条件下,上市公司与审计师的博弈策略

存在严格监管的前提条件下,监管力度X足够大,惩罚力度L足够强,这时有B+θB-(L2+R2)X≤0,(B+θB)/(L2+R2)≤X≤1时,此时监管处罚概率比较大,审计中介公司的造假收益远大于成本。

在此情况下,中介公司将严格选择公正,因为它是中介公司的占优战略,而在此情况下,上市公司将别无选择,只好选择公正的中介,在此条件下,只存在唯一的均衡结果解,即III{不违法,公正,续聘}。

通过本文的博弈过程可以认为:由于我国审计市场形成的特殊性,上市公司利用其强势地位掌握着审计师的改聘权,在缺少监管的条件下,审计师往往选择更为顺从策略,上市公司更容易实现审计意见购买。这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市场和审计中介市场从自发的自由竞争状态经过无数的重复博弈陷入市场失灵状态,从而引入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己任的仁慈政府进行严格监管的历史演进过程。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市场和审计中介市场从自发的自由竞争状态经过无数的重复博弈后陷入市场失灵状态,从而引入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己任的仁慈政府进行严格监管的历史演进过程。在自由放任的自由市场竞争状态下,上市公司和审计机构经过无数次博弈达成默契,彼此满足对方攫取利润最大化的需要,在缺乏法治、监管下的自由市场经济中往往导致坏的市场经济,{违法,不公正}的均衡代价是资本市场大萧条时代的突然降临。市场失灵引入独立、强权的为社会谋福利的政府介入是一个自然结果。政府监管的作用在于提高违法、侵害投资者利益行为的造假成本。成立强大的SEC是美国证券市场在1929年大萧条后数十年间飞速发展的一个制度保障。虽然政府是否仁慈,除了有一只扶持之手外是否还有一只掠夺之手还有争论,官员腐败屡见不鲜,说明政府的作用并不如我们所期望的那样,但是政府监管的介入,毕竟给投资者为保护自身利益而申诉多铺垫了一条途径,相对原先的自由放任的信息披露市场和审计中介市场所陷入的坏均衡,毕竟作出了有效的帕累托改进。就我国目前政府监管力度不够的现实情况,加强政府监管、加大查处信息披露造假和审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是一项有实质意义的活动。这是上述博弈分析的启示。

【主要参考文献】

[1] 李爽,吴溪. 审计师变更研究:中国证券市场的初步证据.[M].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 李爽,吴溪. 审计师变更的监管思想、政策效应与学术含义――基于2002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措施的探讨[J]. 会计研究,2002,(11).

[3] 李爽,吴溪. 审计意见变通及其监管・经验证据[J]. 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2002,第4卷第4期.

[4] 李爽,吴溪.审计失败与证券市场监管――基于中国证监会处罚公告的思考[J]. 会计研究,2002,(2).

[5] 刘峰,张立民,雷科罗. 我国审计市场制度安排与审计质量需求――中天勤客户流向的案例分析[J]. 会计研究,2002.

[6] 陆正飞,童盼.审计意见、审计师变更与监管政策[J].审计研究,2003,(3).

[7] DeAngelo, L.E.auditor size and audit quality[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1981,3(3):183-199.

[8] Krishnan, J. 1994.Auditor Switching and Conservatism.The Accounting Review 69:200-215.

[9]Lennox,C.2000.Do Companies Successfully Engage in Opinion

shopping? Evidence from the UK.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29:321-337.

审计公司审计范文第3篇

摘要:我国正处在可持续发展的新常态经济下,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财务信息质量的不断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依赖于审计质量,审计质量与公司治理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外部审计作为一种治理机制,对推动或促进公司治理也有着重要影响。

关键词:公司持续发展 审计责任意识 独立董事选聘机制 独立董事责任意识

新常态经济是经济模式的转变,是以新常态经济学为理论形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是民间市场的基础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的主导作用的统一,为了实现调结构稳增长的目标,加强公司治理是有必要的。另一方面,公司治理的情况又对外部审计质量产生影响,以此为基础,外部审计还可能在维护公司各种委托关系的正常秩序与利益公平、保障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公司治理审计的目的

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特定关系相比于股东和董事会之间的关系,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更加突出。一方面,控股股东相比于管理层有更大的利益冲动;另一方面,控股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多数表决权地位,导致中小股东在股东大会的表决基本无效,参与公司治理行使股东权力的动力更小,多数情况下通过消极退出方式表达意愿。但在资本市场的公司治理传导机制不畅的情况下,消极表决也难以起到实质性的治理作用。因此,在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冲突中,相比于没有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中可能存在的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冲突,中小股东在有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中处于更加被动的地位。公司治理审计的目的是帮助组织提高公司治理能力,改善公司治理状况,合理地保证组织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组织价值的增加。

二、上市公司的治理目标

只有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才能最终实现各方股东的共同利益,而实现公司的健康发展,保持和谐进取的公司治理机制至关重要。只有这样,公司才有可能制定恰当的战略、按既定战略发展、持续盈利、获取稳定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入,朝着股东财富最大化发展,实现企业和社会经济资源的持续帕累托改进。

(一)和谐要求公司各利益相关方协调一致,不能总是以自己的一己私利为考虑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中小股东和资金借贷者作为被方需要以公司发展为重,在公司发展中实现自己的利益。公司发展依托控股股东,中小股东需要支持控股股东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决策,不宜时时处处掣肘。控股股东须知“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的道理,诚信履行受托责任,切实以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为重,主动防范道德风险,从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中获取利益。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是猎鹿博弈,不是零和游戏。双方完全可以共同理解与支持,实现双赢目标。

(二)进取要求科学治理。控股股东通常都是创业者,创业难、守成更难,成功的创业者未必守业成功。在成为公众公司之后,控股股东的责任已不仅限于自身,还需要对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负责,应深知责任、谨慎从事,不固执创业的风格,忠实代表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从市场上选择恰当的职业经理,科学治理、稳健进取,将更多精力投放到代表全体股东批准公司战略、督导公司战略实施和监控不当管理的模式上。

三、外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与审计质量的相关关系分析

外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与审计质量存在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一是外部审计治理作用的发挥和审计质量依赖于共同的基础,二者均依赖于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与职业道德、健全的资本市场机制等方面。二是审计质量的提高有赖于良好的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与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与基础会计信息质量等密切相关,而这些都是注册会计师保持诚信执业、保障执业质量极为重要的条件,因此,外部审计发挥公司治理作用本身也是提高审计质量的一种手段和途径。三是能够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具备发挥公司治理作用的条件,公司治理作用发挥得越好,审计质量保障程度越高,二者呈现完全的良性互动。四是外部审计合理保证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质量这一基本功能,本身也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设施”,在通过鉴证工作直接影响和促进公司治理不断健全并有效运行的同时,还可作为连接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的桥梁,或者说相互沟通和有效传导的渠道。因此,外部审计形式上是合理保证财务信息的质量,本质上是公司治理,二者是同一事件的两个方面,所以做好一方面,也必然做好了另一方面。五是促进被审计公司持续发展,提升被审计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才是“本”,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只是“标”,注册会计师若只是盯着财务信息本身作审计,或者为控制审计风险而作审计,终究只是对标不对本。只有标本兼治,以本为重,才能最终解决问题,防控审计风险。

四、提高外部审计公司治理功能的措施分析

公司治理影响外部审计及审计质量,外部审计又反作用于公司治理机制,为使其良性循环、共同提升,可基于外部审计发挥公司治理功能的机制和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特征,考虑可采取的具体措施。但社会诚信环境、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风险意识等方面需要依赖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及其他外部因素,除了假以时日,无法采取针对性的具体措施。

(一)不断推进和强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意识,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

1.审计责任的深入理解及引导方式。会计师事务所是营利组织,但又区别于一般的营利组织,其提供的鉴证服务本质上是一种完全的信任服务,这种服务既依赖公认的行业规则体系,又服务于这一规则体系;既依赖于诚信环境,又为诚信交易提供基础服务;于被鉴证对象是纯粹的交易费用,于真正的委托者是一种增值服务。基于这样一些特点,注册会计师行业及行业中的每一个人都需要思考:社会基于什么需求需要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其服务如何满足社会的真实需求,若不能很好的满足,将会面临何种后果、承担何种责任。只有认识到其服务的特点,分析清楚需要思考的问题,才有可能诠释诚信执行、勤勉尽责的真正涵义,才有可能面临资本市场形成如履薄冰的风险意识,才有可能产生对资本市场的强烈责任感。基于这样的理解和分析,为提高外部审计的公司治理功能,可以从正反两方面采取措施,一是正面引导注册会计师正确认识其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社会责任,培育其职业责任感,包括制定政策、宣传教育、案例分析等方面;二是加强惩罚,强化其不履行应有职责或不恰当履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2.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内涵及提升途径。提高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对外部审计公司治理作用的发挥,不仅是必要的、可行的措施,而且也是一项长效机制。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升不能仅局限于对执业准则和相关业务规则的掌握,宏观与微观经济、企业运营和管理、资本市场、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也是当前注册会计师急需提升的领域。结合当前注册会计师的实际情况,基于行业监管的整体层面,首要的是两方面:一是引导市场选择注册会计师时切实做到以专业为导向,防止注册会计师重市场、轻专业;二是通过监管导向,使注册会计师充分认识到促进被审计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被审计公司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水平才是本,为此,注册会计师应自主全面提升自身相应的专业能力,既从根本上防控审计风险,又实际促进被审计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探索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强化独立董事的责任。独立董事以其独立的地位和董事的身份参与公司治理,既置身于其中,有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各种治理决策所需信息;又不会身陷其中、受制于控股股东及各相关方在公司的各种利益纠葛,能够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确实是一种良好的机制设计。正是这样一种机制,能够更有效地保障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时的独立性,使得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能够顺利地传达到公司治理层面,并影响公司治理。为使这种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产生真正能够实现机制设计使命的独立董事,证监会已做了很多有益的机制建设,包括独立董事的职责、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保障等方面,但基于目前的状况,还可以在以下方面开展大量的工作。

1.探索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独立董事的关键是独立性,能公平地代表全体股东的义务,而不是其中的特定群体。现行的选聘机制依赖于董事会、1%以上股东的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果客观形成了独立董事由控股股东选聘的局面,导致独立董事从根基上难以真正代表全体股东。因此,独立董事的选聘仍然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领域,其中两个关键点就是提名和最终的选举,可以将选举权授予股东大会,但提名权就不能交给在股东大会上有相对多数投票权的控股股东,相反,若机制上允许控股股东提名,在选举中则应予以回避,通过这些选聘机制安排,保障选聘的独立董事,既有胜任独立董事的能力,又不受控于控股股东。

2.强化独立董事的责任意识。在强化独立董事的责任方面,中国证监会已经采取了很多措施,出台了相关规定,取得的效果也较为明显,但在独立董事的责任方面,仍然需要持续推进,不断强化独立董事的责任。强化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从公司管理层角度,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需要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的事项,明确各自的责任,如公司管理层未将应交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或参与决策的事项提交独立董事,未按治理规则或相关内部文件的规定向独立董事提交发表意见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从独立董事的角度,进一步细化其责任,明确其未恰当履行职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是进一步要求独立董事确保外部审计保质保量完成,强化双方沟通,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就审计中注意到的公司治理相关问题书面报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对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发表独立意见,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S

参考文献:

1.韩东京.所有权结构、公司治理与外部审计监督[J].审计研究,2013,(02).

审计公司审计范文第4篇

一、对内部审计机构管理的四种模式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不久前对上市公司的一次调查,在收回问卷的上市公司中,有64%在董事会里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其中,又有58.8%的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这个数字表明,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进程中,内部审计机构归属于审计委员会领导,已成为主流趋势(实际上,审计委员会是一个非常设的内部审计机构,为了叙述问题方便,在此将常设的内部审计机构简称为内部审计机构)。

综观国内外公司管理实践,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模式大致有四种:内部审计机构由财务总监或公司财务负责人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由公司总经理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由监事会主管。在不同的管理模式下,内部审计的独立程度不一样,其服务对象和功能作用亦不一样。

在内部审计机构由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或公司财务负责人)主管的模式下,内部审计是会计监督功能的延伸。其指导观念是专业者理财。即财务专业人员为了保证更好地实现和落实会计监督职能,组织专门的审计人员来配合。但是,在财务负责人的眼里,财务比审计更重要,审计充其量只是配合企业的财务工作。公司对内部审计的职能要求并不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和作用受制于财会部门的约束,在人员配置、经费保障、工作配合程度等方面,内部审计部门均逊色于财务会计部门。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操作简便,运行成本和监督成本低。其缺点是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差,审计力量薄弱,审计范围小,仅侧重于财务审计,不能更大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无法摆脱“内部人控制”的束缚。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不断深化和完善,这种“财审合一”模式已满足不了现代公司内部控制和治理的需要,其运用范围正在不断缩小。

在内部审计机构由公司总经理(或总裁、副总裁)主管的模式下,内部审计部门的地位和作用均有所提升,成为与财会部门并列的职能机构,内部审计主管的地位也与财务主管的地位相当。这种管理模式的指导观念是经营者理财,它使内部审计更接近经营管理层,并直接为总经理日常经营决策服务,可以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的作用,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中发挥监督、评价、咨询和控制职能,使内部审计的职能和范围有了较大的拓展,有利于实现内部审计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目的。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内部审计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得以发挥,审计范围广,内部审计的日常工作非常便于开展,总经理接触内部审计的机会比较多,总经理可以随时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安排和指导,内部审计在遇到困难时还可以随时向总经理汇报反映,两者之间沟通的方式多、频率高,有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这种模式的缺点是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依然较差,“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依然存在。但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尚未完善,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之时,将内部审计置于总经理领导之下还是一个比较符合现实的选择。

内部审计机构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管的模式,这是落实出资者理财观念的具体组织形式。由于董事会处于公司最高权力层次,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内部审计机构,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它能够代表出资人对公司经营全过程和经营管理层进行审计监督,甚至可以独立有效地审计控股子公司,履行对经理层的业绩评价和检查职能。在这种模式下,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大大增加,内部审计的人员配置、制度建设、经费开支等均有了保障,工作能力和监督作用也得到加强,对公司避免或摆脱“内部人控制”问题及其有利。这种模式的缺点是,审计委员会并非一个常设机构,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成员参事、议事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监督不可能有充分的保障,让主要成员远离公司经营前端的审计委员会完全领导和监督内部审计这样一个实实在在的机构,在公司经营的日常性事务工作非常繁重和复杂的情况下,必然不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显得鞭长莫及、力不从心。靠审计委员会来具体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使其工作效率下降。这就存在着一个如何协调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层三者之间关系的问题。

在内部审计机构由监事会主管的模式下,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进一步增强,它突出的是民主理财观,即企业员工要通过这种组织形式来行使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由于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它由内部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其职权主要是对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进行检查,必然使内部审计机构的检查功能强化,预控功能弱化,内审人员与经营管理层的“共同语言”减少。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内部审计独立性很强,监事会独立于董事会和经理层,从理论上讲,地位是真正的超脱,从而权威性也是最高的,法律赋予了监事会财务监督和监督管理层的权利,所以在监事会领导下,内部审计对这方面的监督有充分的保障。这种模式的缺点是:由于监事会属于公司高层制衡机制组成部分,而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还包括通过审计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法律对监事会赋予的权利不能覆盖内部审计的范围和职能,所以,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虽有利于对公司财务的检查和对公司管理人员的监控,但它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策,而是侧重于事后监督,弱化了为企业提供评价和咨询服务方面的功能,难以实现通过内部审计来达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就现实而言,监事会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层中还是一个弱势机构,监事会本身实际运行效果并不佳,让监事会来主管内部审计并不能达到强化内部审计职能作用的目的。除非改变监事会在我国目前的现状和地位,否则,这种模式下内部审计的外部性过于强化,与外部审计存在较多的职能重复。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机构在不同的管理模式下,其理财观念、独立性、地位、职能、工作范围、监督作用和工作效率是不同的。如上表。就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而言,内部审计机构在董事会主管之下最大;就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而言,内部审计机构在总经理主管之下最高。相比较而言,内部审计机构由财务主管和监事会主管,均不利于其提高效率和发挥作用。因此,现实中将是内部审计机构设于总经理主管之下和设于董事会主管之下这两种模式的较量。孰优孰劣,难分伯仲。但是,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无论是国际发展趋势抑或资本市场监管层的导向,均是有利于董事会主管模式的发展。

二、对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机构之间关系的进一步分析

(一)审计委员会制度

审计委员会是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立的、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旨在加强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的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制度起源于1940年发生在美国的迈克森·罗宾逊(mekesson&robbins)药材公司倒闭案。这桩案件使得社会大众开始关注注册会计师为何没有能够发现公司管理当局虚列存货、高估资产的行为以及许多审查程序未能尽到审计师应有的责任。由此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产生了许多质疑。194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建议“由公司的外部独立董事组成一个特殊的委员会来选择公司的审计人员,并洽谈审计范围与合约”,以此来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这个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委员会就是后来的审计委员会。从此以后,各国纷纷效仿。

我国引入审计委员会制度是近几年的事情。2002年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8月颁布并实施了《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第七条规定:“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企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由熟悉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等方面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应当由外部董事担任。”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

在世界范围内,针对安然事件和其后一连串公司与中介舞弊事件引发的诚信问题,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于2002年4月向美国国会递交了加强公司治理的报告,提出了建立和健全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建议,报告认为:审计委员会地位和作用的巩固与增强会加强内部审计的工作力度。2002年美国国会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s),该法案规定:所有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

(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02年的美国萨班斯法案对审计委员会职责规定是:1.负责聘请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给事务所支付报酬并监督其工作;2.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可以接受并处理本公司会计、内部控制或审计方面的投诉;4.有权雇用独立的法律顾问或其他咨询顾问。

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于2002年1月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8月颁布的《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1.审议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监督企业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3.监督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4.监督企业社会中介审计等机构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5.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6.其他重要审计事项。

对上述法规的简单比较,美国萨班斯法案主要强调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的关系;我国则强调了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之间的关系。那么是不是美国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职责都遵循萨班斯法案的要求?其实并不完全如此。美国ge公司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规定就细致得多 :

“设立审计委员会的目的是协助董事会监督公司提供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是否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称职性以及内审外审功能的完善性。

“更进一步说,审计委员会应有以下的权利和职责。

1.和管理层及独立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复审已审年度财务报表和季度财务报表。包括须应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要求和纽约交易所要求重新审议的事项。

2.和管理当局及独立审计师协商收入分配、财务信息和向分析人士及评估机构提供的收入分配准则。

3.经股东推荐,独立审计师检查公司会计账簿、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事项。审计委员会有唯一的权利和责任选择、评估并解聘独立审计机构;同样有唯一的权利批准所有的审计经费和规章。独立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也先要得到委员会成员批准。

4.和管理层和独立审计机构商议审计方面的问题、困难及管理层的对策;商议风险评估和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包括公司主要的财务风险披示及管理层监控和减少风险的措施。

5.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审核会计政策和一些重大的财务会计政策变化及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关键决策活动。

6.审核和批准公司内部审计的职权范围,包括(1)目的、权利和组织;(2)年度的审计计划、预算和成员的组成;(3)同时任命、更替公司内部审计的负责人。

7.和公司高层财务经理、审计经理及其他委员会认可的人选审核公司内部审计体系、财务控制体系和内部审计的结果。

8.获得和审核每年至少一次的由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正式书面报告、审计公司(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程序以及过去五年里审计公司内部质量控制的各种材料和审计公司给政府或其它部门的调查材料。审计委员会还须审核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过程。为评估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还要审核一下独立审计师与公司的关系。

9.在公司的委托陈述中提供和公布年度审计委员会报告。

10.制定关于公司独立审计机构的雇用和再聘的政策。

11.审核和调查任何和公司管理真诚度相关的事项,包括利益的纷争和公司政策以及公司行为的标准。以上应包括定期的一般性检查和公司特殊要求的检查,与此相关,审计委员会将尽可能适当地与公司的法律顾问,公司领导及职员会晤。

至少每个季度审计委员会应单独与公司经理、公司的审计成员、独立审计机构会晤。

当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其有权保留外部专家和其他顾问。审计委员会有单独的权利批准相关费用和保留条款。

委员会在每次委员会会议之后向董事会报告建议情况,并且向董事会呈交委员会的年度业绩考评。

委员会每年至少一次检查本章程的充分性并提交任何预期的变化以得到批准。”

这样细致的职责规定,显然已经超出了中美两国相关法规规定的范围。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到底应该管多宽,恐怕也只能基于相关法规,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三)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它的目的是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它采取一种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提高它们的效率,从而帮助实现组织的目标。”从这个定义看,内部审计的目标与公司的目标完全一致,为的是增加企业价值、提高运作效率、控制企业风险、评价治理程序。我国的内部审计定义则更多地突出了监督职能:“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可见,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除了监督以外,更有控制风险、改善管理、提高效率、促进实现组织目标的职责。同样,基于权威专业团体或管理部门对内部审计机构职责的界定,各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范围也是根据具体情况来规定的。

(四)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的定位与分工

审计委员会本身是一个非常设的内部审计机构,它是董事会工作职能的延伸,其活动定位于决策层面,要对内部审计的制度建设、常设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及其重要人事任免、工作计划、计划执行履行指导职责;内部审计机构是根据相关制度和工作计划,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财务活动、重要岗位人员的经济责任,开展审计监督、检查评价、咨询服务的常设工作机构,其活动定位于执行层面。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谁负责,在2006年9月颁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九条中规定:公司应按照本指引第十三条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对内部审计机构定位的要求。

事实上,内部审计机构也不能完全视同为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的一些职责是不能够由内部审计机构来履行的。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在决策方面的职责等等。同样,内部审计机构的许多活动是审计委员会管不了的。如,对基层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具体经营活动的实时监控等等。审计委员会管不了的许多活动,恰恰是经营管理层需要通过内部审计机构来完成的。所以,对审计委员会而言,与外部审计机构、董事会秘书和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工作联系,是履行其职责的必要条件;对于内部审计机构而言,在接受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导的同时,还要接受公司经营管理当局的工作安排。由常设的公司行政管理当局根据审计计划和公司日常营运需要来安排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也是落实审计委员会要求的方式。据此,西方许多企业在内部审计部门的机构设置上都采取了一种双向负责、双轨报告、保持双重关系的组织形式 。内部审计机构的这种双向负责、接受双重领导的工作模式,或许是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最佳定位模式。

其理由:

1.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地位明显增强,权威性增加。董事会和行政管理当局是企业的主要领导机构,故在其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机构,能够较好地体现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从而为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这种双向负责、双轨报告,保持双重关系的组织形式,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要求相一致。该准则指出:“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协助该组织的管理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而内部审计所要协助的本组织的“管理成员”,是“包括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两方面的成员的。

审计公司审计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审计独立性;会计信息质量;审计质量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含义

公司治理结构,指为实现公司最佳经营业绩,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基于信托责任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结构性制度安排。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是采用“三权分立”制度,即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

二、公司治理结构与审计质量的关系

(一)审计质量的衡量

审计质量是指审计工作过程及其产品(审计报告)的优劣程度,也就是审计结果达到审计目标的有效程度。

审计质量的衡量标准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独立性标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制定的《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指出,从事审计任务时,应在实质上和形式上没有任何被认为影响独立、客观、公正的利益,无论这种利益的实际影响会怎样。审计独立性直接影响到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可靠性、可信性及权威性。二是专业胜任能力标准,是指审计人员应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从而能够胜任所接受的审计业务。三是执业过程质量标准。审计的执业过程可以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各阶段注册会计师是否认真的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解、测试等审计程序,然后就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报、违规会计处理等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提出调整建议,在被审计单位没有做出合理调整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能够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治理结构与审计质量的关系

根据上述审计质量的衡量标准可以看出,审计独立性是审计质量影响因素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它应贯穿于审计的整个过程。公司治理结构会影响其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时的独立性,从而影响审计报告的审计质量。

公司治理结构对审计质量的间接影响表现为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企业在收集、处理、传递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必须真实可靠,要考虑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要求的不同需求程度。审计质量的直接决定因素在于注册会计师,但是审计信息是在会计信息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两者息息相关,如果企业的会计信息真实性很高,那么审计质量的问题就会减少。虽然不能说审计失败是起因于会计做假,但这种相关性说明,分析审计质量问题时,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和解决方法是重要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审计质量的保持。

所以,提高审计质量研究时离不开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也就是说即离不开公司治理结构对审计独立性的直接影响,也离不开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三、公司治理结构影响审计质量的分析

(一)公司治理结构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审计存在着审计委托人(即股东)、被审计人与审计受托人(即会计师事务所)三者之间的委托关系。被审计人主要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他是替委托人即股东经营管理公司资产的人,而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是受股东委托审计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业绩,对经营管理当局的业绩发表公正客观的意见。在这样的审计委托关系下,要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其独立性,那么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不能为同一人,也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人之间不能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目前国有企业改制的上市公司中部分公司存在产权界定模糊、经营管理层控制企业等内部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部分民营上市公司为家族企业,所有者即经营者。在这样的产权关系下,企业的经营者就成为审计委托人,审计委托人与被审计人为同一人,其即决定着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又决定审计报酬。因此,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存在着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在这种关系下,会计师事务所可能为了生存过分满足上市公司的不合理要求,丧失独立性。

(二)公司治理结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股权结构不合理、缺乏有效的经营者选择机制等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这种缺陷会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所以说,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直接决定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例如,上市公司所有权缺位使得董事会被经营者控制,企业的经营者为使自身利益实现最大化可能对公司业绩进行盈余管理或实施财务舞弊,从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缺乏有效的经营者选择、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方面部分国有企业经营者由组织委派,部分民营企业经营者就是股东自己,没有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管理者机制,另一方面经营层激励约束机制存在问题。首先经营者的劳动付出与年薪不配比,表现为激励不足;其次是公司的监事会制度、独立董事制度以及独立审计制度,对经营管理者的约束作用有限。所以企业的经营者为使自身利益实现最大化时可能对公司业绩进行盈余管理或实施财务舞弊,从而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审计质量的建议

(一)建立合理的审计委托关系,提高审计师的独立性

合理的审计委托关系是使审计师恪守其独立性的前提条件,而建立合理的审计委托关系的关键就是要隔离审计受托人(审计师)与被审计人(管理当局)的利益关系。建立合理的审计委托关系,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在上市公司建立审计委员会,由其履行选择外部审计师的职能并与外部审计师讨论审计相关事项;还可以引入独立的第三者(如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完成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与委托。

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持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审计业务时的独立性,这有利于提高其审计质量。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1.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股权结构

国有上市公司可以寻求有效的国有股减持与退出机制,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分散股权,通过各种途径调整形成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国有股的退出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的,今后一段时间国有股仍然会在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占据很大一部分,这部分产权主体可暂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保管,但其总经理需从外部聘用以使两权分离,从而有效控制所有权缺位导致的“经营层控制”现象。

2. 设计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会计行为

积极培育经理人市场,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具体来说要适当提高经理人的报酬水平,使其与企业的业绩联系在一起,要加强监事会或独立董事对其的监督与约束,要加强独立审计对其的约束,积极培育和完善外部市场监督约束机制。例如,当一个公司的经理人因其能力或品行问题而遭到辞退时,他们将很难在市场中再找到一个相当的职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为了使自己在职业经理市场中享有良好的声誉,经理人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 也会遏止其利用信息优势进行盈余操纵与财务舞弊。

参考文献:

[1]杨兴全.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J].上海会计,2001(09).

[2]赵雪枝.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分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