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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集体消费;社区治理;城市基层社区;基层政府;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5)04-0097-006
一、中国城市基层社区的“集体消费”问题
中国正在经历着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镇化。大量人口涌入城市,给中国城市基层社区治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笔者认为,目前社区治理中的很多问题和矛盾都与“集体消费”问题有关。在基层社区治理中,基本公共服务如医疗、教育、环境卫生、社区安全、交通基础设施、环境景观建设,以及住房、车辆管理等,都不是居民或消费者个人可以单独实现的,而是必须与其他居民或消费者一起作为整体而共同实现的。
1. 什么是集体消费
“集体消费”概念最初是由著名社会学家卡斯泰尔(Castells,1976:75)提出的。他认为,集体消费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消费,其性质与过程只能由集体组织和管理来完成,而无法通过个体交易单独实现。卡斯泰尔的这一概念主要针对的是在欧美国家与公共福利有关的一些消费,诸如教育、医疗、公共住房、基础设施等等。但是,由于中国在政府角色、制度体系、居民生活方式等方面与欧美国家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中国城市的集体消费问题具有特殊性。首先,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所有制形式主要是公有或共有形式,所有制形式决定了中国城市的集体消费比例会大大高于欧美国家。其次,我国属于人口超巨型社会,巨型或超巨型城市比比皆是,城市或城镇的高层楼房高密度居住方式极为普遍,这就决定了我国城市、城镇居民社区生活中集体消费的特征更为突出。第三,我国社会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社会,大量集体消费由政府财政支出完成。
2. 社区生活中的集体消费
中国的集体消费问题涵盖诸多方面,社区生活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一般而言,人们主要在三种空间中生活,即就业空间、社会交往空间和居住空间,其中与居住空间相联系的就是社区生活。而社区生活中,集体消费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几乎涉及社区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社区中的住房问题,与之相关联的不仅仅是房子本身的购买或投资,还有房屋的维修、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等。
社区集体消费的最大特点在于,人们的居住选择与社区集体消费紧密连在一起,而且一旦居住选择确定后,社区集体消费往往具有无法规避的特性。在社区中,不同群体围绕着集体消费问题很可能产生矛盾或冲突,如果集体消费问题解决不好,常常会将矛盾或冲突诉诸政府。社区治理中的集体消费问题不仅涉及居民与居民的、居民与市场之间的矛盾,也会牵连到居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那么,中国城市基层社区的集体消费究竟出现了怎样的问题?政府在这一问题上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为了研究这些问题,我们将中国城市基层社区进行了分类研究。目前,城市社区类型繁多,本文探讨三类主要社区:
第一,单位制解体之后的老旧社区――本文称之为后单位制社区,其主要特点是居民收入低,缺乏物业管理或者物业管理不到位,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或建设相对较差。第二,新建商品房社区,是目前中国最为主要的居住类型,许多居民通过购买商品房进入社区,并重新构造社区关系。这类社区的市场化程度高,大都由物业公司管理,在物业费的价格、缴纳、公共服务提供、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集体消费方面,常常存在着不少的矛盾和隐患。第三,聚集大量外来人口的城中村社区,这类社区的主要问题是由人口城镇化和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人口流动性高、职业结构相对多元,难以组织和管理集体消费,社区中的矛盾或者冲突比较明显。
二、 三种不同类型社区中的集体消费问题
1. 后单位制社区的集体消费问题
新世纪以来,房屋和小区的管理责任推向了房屋所有者,这就逐渐形成了单位制解体之后的居住小区或社区。然而,在改制过程中,最初的相关政策制定者并没有很好地考虑到集体消费的组织和管理问题。无数脱嵌于体制的个体,既没有能力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物业服务或小区管理,也无法自发组织起来实现集体组织与管理。最终,这些原因导致这类社区开始走向衰败。
后单位制社区的集体消费问题十分突出。一方面,因为这些社区聚集着大量中、低收入者,他们习惯了国家的“包干”管理方式或者由于收入低,不缴纳或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占据相当高的比例。另一方面,难以收取的或低廉的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无法提供适当的社区服务和集体消费品,难以胜任老旧小区的物业组织管理工作。这两方面的原因构成了恶性循环,最终导致社区环境破败、基础设施老化、社区矛盾被积聚,冲突不断。
2. 新建商品房社区的集体消费问题
从发展趋势上看,新建商品房社区是今后中国人获得住房或者社区公共服务的最主要方式。房改以后,中国人要获得住房需要从市场上购买,人们一旦完成这个交易,就会直接进入集体消费过程之中。目前,新建的商品房社区,主要是由物业公司来负责组织和管理基本的物业服务,包括环境卫生、小区保安、房屋维修、基本设施、供热供水等。总体上看,与其他居住形式相比,这一类社区的集体消费相对较为规范。但是,在这些社区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隐患。
首先,市场机制在处理这种具有部分公共物品性质的社区服务中具有先天的不足。市场为个体消费提供了充分的选择空间,但是,市场在处理集体消费时遇到了难题。物业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很多需要社区的居民作为一个整体来实现集体消费。物业服务常常难以有效地通过量化标准来衡量,而且物业公司与居民个体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同时这些产品或服务的消费不是立刻购买就能够瞬间完成的,即个体不能够独自完成消费,产品和服务不具有可选择性。其次,在新建的商品房社区,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屋会逐渐老化,很多物业管理、基本的公共服务的问题将会暴露出来,但是化解各种纠纷的机制并没有真正的建立起来。大量的业主“维权”事件表明,现有的管理模式难以有效化解纠纷。第三,社区自治能力不强,居民之间难以组织协调,同时新建商品房小区中的业主委员会常常不能担负起消费的功能,最终社区服务和管理跟不上,导致一些社区走向衰败。
3. 城中村社区的集体消费问题
对城中村而言,改革前是、生产队,改革后则由村委会来组织管理村务,其中不少村庄还实现了部分“农转居”,建立了社区居委会,从而形成了农村与城市两套管理体制并存的局面。在时期,农村的生产和消费由乡公社和村大队来组织管理,并不存在集体消费问题。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这些城郊农村逐渐变成了“城中村”,兼具城乡二元特征。“城中村”往往在社区的实际事务管理上存在责任不明确等问题,社区的集体消费组织和管理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真空状态。
随着城市不断更新和扩张,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使得城中村社区的集体消费问题更加复杂。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带来了土地租金收益的提高,增加了村委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们的经济收益。但是,土地租金收益的分配机制不具有包容性,增加的收益也没有用来改善社区居住环境,这些城中村在基础设施建设、维修以及公共服务的提供等方面长期处在一种匮乏状态。巨额的土地增值收入并没有通过有效的机制被分配使用在社区集体消费事务之上,导致城中村社区在享受城市增长带来的高收益之时,却在社区居住环境和社区建设等诸多方面走向了衰败。
三、后单位制社区:市场失灵
作为本文案例的A社区是一个后单位制社区,这里居住着3275户居民,一共有35栋楼房,2栋高层住宅,3栋条件简陋修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简易楼。该社区房屋的产权比较复杂,大约有超过半数的房屋在房改后卖给职工;但也有相当比例住房,当年职工拒绝购买,因而还是具有当年“分房”性质的永久租住房;还有一些房屋产权单位至今也搞不清楚。社区居民有1万余人,外来人口有4000余人。A社区的平均收入较低,有一家国有的物业公司负责运营社区物业,由于原工厂单位连年亏损,本应由房屋所有者和原单位提供的物业费常常不到位,该社区没有建立业主委员会。
1. 社区管理资金缺口较大
A社区的物业费用筹集比较复杂,一部分是由居委会组织筹集的,主要是通过各种途径设法从原单位争取,从社区内原单位的一些可以用来出租的房屋获得资金,有极少数业主交一些。由于物业费明显不足,实际的服务很差,调研中,居民大多反映没有感到有什么物业服务。A社区的居委会主任讲:
我们社区的环境卫生一开始比较差,不如改制之前了。以前有单位管,后来改制了,理论上单位和我们关系也就不大了。但是,每年大约百万的“物业费”还是由原单位从一些房屋租金中划拨。这也是我们争取的,毕竟很多老人还在。
A社区物业费构成极其复杂,这在后单位制社区中比较普遍。按道理,房屋体制改革,房屋卖给职工后,职工就是产权人,产权人应该交付物业管理费。但是,上文已述,A社区还有少半数职工当年拒绝购买住房,所以,迄今还是具有分配房屋性质的承租户。承租户的物业费应由原单位来交,而更复杂的是,当年有很多职工是“买断”下岗的,原单位认为这些“买断”的职工得到了一笔买断费,他们与原单位没有关系,所以,不愿负担数目不小的“买断”职工的物业费。在互相攀比的局面下,造成了居民普遍不交物业费的现象。
另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是,这些老旧社区的居民平均收入较低,往往对社区物业费的征收采取抵制态度,以社区环境卫生管理为例,一位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
每月3元的垃圾费都难以收齐,就不要说房屋维修了。有的居民竟然提出,必须把楼道内的卫生清扫也处理了,否则不同意交垃圾费。但是,也有很多居民说,小区内很多房子还是原来厂子里在管,不应该交这笔钱。
如果说物业费难以征收是表面原因的话,那么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这一类社区长期由国家、企业负责社区事务的管理,社会惯性导致居民们抵制市场机制的建立。
2. 社会惯性导致市场机制失灵
A社区居住者大多有过在国有企业经历,仅党员群体就有809人。大多居民曾经在同一个企业工作过,社区居委会也是由原来的3个家委会合并形成的。由于居委会无法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政府资金不到位,加之改制下岗所造成的巨大心理落差,使得居民对这一社区的管理抱有极大的不满,但同时又将社区提升改造的希望寄托于政府。在这一类后单位制的老旧社区中,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偏低,而且居民们由于长期的单位制居住经验,对社区集体消费市场是抵制的。
3. 集体消费组织和管理缺乏责任主体
一位居民的看法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这笔钱到底是居委会负责收,还是厂子负责收,谁也说不出个章程,大家自己组织又不可能,你看看垃圾费怎么收?那些简易楼,就更没人管了,连里面住的是什么人都不清楚了。以前厂子管,现在没人管,也管不了。
由于历史上采取单位制管理模式,后单位制社区难以适应新的市场机制,市场失灵现象十分突出。这一类社区,由于难以征收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退出或者无法提供充足公共物品,社区环境出现了整体性的衰败。加之大多数社区居住者长期习惯于政府、企业包办一切的居住方式,社会惯性导致市场机制难以被居住者接受。
国企改制以及城市景观的巨大变迁,造成了后单位制社区居民相对剥夺感较强,这进一步增加了这类社区在消费和进行社区事务管理方面的难度。而且,由于缺乏明确的组织管理集体消费的责任主体,这类社区往往处于管理失控状态。
四、新建商品房社区:市场机制尚不健全
本文调研的特大城市某街道B社区,是一个新建中高档商品房社区。现在已经开发建成了3期,共有2997户,5000多人在这里居住。在册流动人口约1200多人。居民大多是专业技术人员、政府官员、企业高管等高收入群体,具有较高消费能力。社区组织体系齐全,有物业公司、居委会、党支部、服务站,也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服务基本到位,管理比较规范,居委会、党支部、服务站也多次获得荣誉,社区内环境整洁干净。但是,在这样比较高档社区中,仍潜伏着集体消费中的不少问题。
1. 交易地位不对等引发集体消费矛盾
所谓交易地位不对等,是指作为个体的业主与作为组织的物业公司之间在市场交易中处于不对等的地位。
首先,双方交易过程中的定价机制是不对等的。一个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物业费定价本身是难以衡量的,如何定价,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不对等的,或者说是物业公司比较主动。”
其次,个人往往缺乏消费能力,难以与作为组织的物业公司抗衡。同时,业主委员会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对等谈判或者交易、监督的职能,这也导致大量的社区业主的利益被损害或被忽视。在B社区,一位小区业主谈到了他为什么拒交物业费:
我之所以拒绝缴纳物业费,主要是由于我想看他们(物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和决策报表,但是他们以种种原因推脱不给。
由于物业管理的相对特殊性和专业性,普通居民难以衡量或评估物业服务的优劣或相关公共物品的品质,而且无法强制性地要求物业公司提供财务状况报表。业主委员会刚开始建立时一度热情很高,但持续时间不长,后来几乎是名存实亡,所以不可能代表业主利益去争取合法权益。由于物业管理服务本身是一种集体消费过程,而且交易双方存在着严重地位不对等、信息不对称,因此往往导致业主利益被损害,甚至出现维权纠纷。
2. 社区的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是笔糊涂账
随着房屋老旧,各种维修费用加大,社区基本服务和管理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但是,用于住房维修的专项维修资金在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着严重问题。
建立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开始,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必须缴纳住房专项维修资金。2007年,修订后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是,在实际调查中,我们发现这一资金往往也是一笔糊涂账。在B社区,这一资金的使用明细并没有向居民告知,居民也很少过问和关心这一笔资金的使用明细。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社区中甚至出现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串通挪用专项资金的事情。一位社区居民讲述了他所了解到的情况:
某物业公司以小区设施需要维修的名义,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让每个居民表态,由于居民缺乏相关知识,缺乏关心小区事务的主动精神,往往也就简单地签字同意,最后这笔钱实际上是从居民缴纳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物业公司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才能够轻易地从相关管理机构中套取这笔钱。
3. 集体消费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
由于缺乏明确有效的管理机制,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矛盾的解决难以得到规范化的制度保障,或者监督成本太高而造成物业服务管理监督的缺失。在B社区,如果居民平时遇到问题,一般是居委会召集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来协商解决。但是,多龙治水模式往往导致管理效率降低。居委会提出来“1+X模式”,即以社区居委会为核心,把其他社区管理机构包括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警务站等组织起来。一位长期工作在这个社区的居委会工作人员说:
一开始社区的业主委员会并不认可我们居委会,但是随着工作的开展,慢慢大家觉得居委会还是很重要的,在实际的工作中,居委会变成了物业公司、业委会之间的剂。例如,如果施工扰民的话,有居民提出意见,一般也都是居委会组织三方会议来协商。
在实际运作中,在涉及社区集体消费的核心利益分配问题时,居委会的地位往往得不到法律上的保障。在实际运行中,业主委员会一般难以起到监督的作用。同时,由于大量基本社区公共品由物业公司提供,居委会往往也处于边缘化地位,其所应发挥的监督或者管理的作用也受到了较大限制。再加上该居委会成员没有一位是该社区居民,所以,居委会也难以真正代表居民利益。
五、城中村社区:市场和政府的真空地带
作为本文案例的C社区,是典型的城中村社区。C社区在籍1056户,常驻人口为5362人。到2013年底,居委会登记暂住的流动人口有17229人,实际流动人口应大大高于登记人口。在城市化之前,作为农村社区,这一类社区没有如此明显的集体消费问题,因为大量社区事务的组织管理由乡(公社)和村(大队)负责。但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农村体制向城市体制转变,市场机制进入这些农村社区,带来了集体消费的新问题。
1.大量外来人口被排斥在分配体制之外
C社区是一个典型的人口“倒挂村”。2008年,其他很多郊区农村被拆迁改造,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了C社区。这里的房租在特大城市中相对低廉,大约在600~1000元/月左右。社区中以外来的中青年群体为主,22―35岁的群体占流动人口总数的50%,22―50岁占总数的90%。
大量外来人口不愿离开特大城市,又无法融入当地社区,很多居民尽管在这里居住了五六年,但是仍然被视为外来群体,自然也难以被整合进社区事务的管理机制中。组织具有不同身份的居民进行集体消费,首先面对的就是体制。
这类社区的治理存在着诸多问题,不仅集体消费难以组织,而且存在着大量社会矛盾。更何况,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大量外来人口被排斥在以上两种体制之外,导致这类社区出现了三元社会结构(李强,2012)。这两种体制经常出现不协调的现象,导致社区的集体消费问题越来越难以解决。
2.“公地悲剧”:大量社会矛盾积聚
很多居委会工作人员认为,大量的外来人口增加了管理的难度,而且“一地两府”也导致基本公共服务无人“买单”,最后只能由上级政府出面协调解决。C社区的公共治理问题的实质,其实就是奥斯特罗姆(E. Ostrom)所讲的“公地悲剧”。
大城市周边土地资源稀缺,原来的C村委员会并没有在“农转居”过程中消失,而是保留并重新组织。依托土地增值的利益,C村村委会及其村经济组织获得了巨大收益。但另一方面,C社区居委会却负责管理转居后的“居民”,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居委会难以提供公共物品。
从社区居住者的角度来看,由于社区结构的碎片化,外来流动人口、本地户籍居民、外来常驻人口等,也仅仅是从C社区中获得居住和生活方面的收益,没有人负责和“照顾”这块公地。
公地悲剧的后果是令人震惊的。由于缺乏交通管理、停车设施和空地,社区中的主要道路,经常被各种车辆“挤占”。同时由于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这一社区的人口密度大幅度升高,也带来了各种“公用设施”不足的问题。尽管村里成立了4家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部分村集体改建的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但这远远不能解决居住在这里的3万多人最为基本的公共服务需求问题。
3.社区碎片化导致集体消费难以组织
城中村社区和后单位制社区在集体消费困境方面具有某些共性。例如,这些社区在改制或城市化过程中,往往在社区的利益结构、空间结构和组织结构上处于一种碎片化的状态(李强、葛天任,2013)。这种碎片化社区往往导致集体消费难以组织管理。例如,在C社区,楼房住区、平房住区、商业用房混杂在一起,而且社区内部不同的居住小区差异很大,既有仍属于单位制社区的某大学教工宿舍区,又有单位解体之后划归C社区居委会管理的小区。社区内部的不同片区之间,缺乏联系,不同片区的居住者的要求差异很大。即便从这些“片区”的层面来消费,也存在着内部居住者在利益、身份方面的巨大差异。因此,在提供公共物品、征收适当的管理费用方面,社区居民存在着较大争议。
六、消费:基层政府和
基层社区组织的核心责任
一般而言,政府干预的方式有三种,一种是全面管控,一种是全面放开,还有一种是采取中间路线。完全的政府管制,或者由国家统筹一切的思路和模式,被中国改革前计划经济的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企业或者政府无法负担巨大的维护成本,难以提供更具个性化的优质服务。但是,完全的市场化也将导致巨大的问题。迄今为止,至少在微观层面,世界各国采取的方式大多是中间路线,鼓励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只是侧重有所不同。例如,在美国社区中,就有类似中国“业委会”的多种形式的“公寓协会”、“业主联合会”、“合作业主协会”,这些组织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政府管理的功能(吴晓林,2014)。因此,一方面,基层政府应该担负起组织和管理集体消费的责任;另一方面,在不同社区中,基层政府应该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和管理规则。
首先,在新建商品房社区,应该加强居委会的监督职能,规范各项经费的使用。由于并没有建立一整套正式的管理体系或者管理制度,多元治理主体或者多中心治理的结构往往带来的是一种较为消极的协调式治理,很多情况是事后的应对,而并非从根本上建立了居民、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的调解机制。强化基层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和监督职责,也就是强调政府的“扶持之手”和“看不见的手”(施莱弗等,2004)。
其次,对于大量的后单位制社区来说,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应该担负起消费的职责,建立统一的规范和原则,进行统筹管理。一方面,政府应担负起统筹管理的职责,另一方面也应该扩大有序的社区参与,让政府与民众之间形成正向的良性互动。
最后,对于大量的城中村社区,各种社会矛盾是叠加在一起的,而最为核心和基础的,本质上也是如何组织和管理集体消费问题。长远考虑,这一类社区中,需要建立一个政府主导,各个群体广泛参与的社区集体消费组织、管理和监督机制。从近期来看,应该从城中村社区巨额的土地增值收益中分配相应的资金完善基本公共品的提供,并逐步建立更加具有包容性的社会治理体制,把流动人口集体消费的组织管理纳入到政府管理的职责之中。
参考文献:
[1]Castells,M.Theory and ideology in urban sociology,in pickvance(ed),Urban Sociology:Critical Essays,London: Tavistock,1976:75.
[2]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
[3]蔡禾,何艳玲.集体消费与社会不平等――对当代资本主义都市社会的一种分析视角[J].学术研究,2004,(1).
[4]陈钊,陆铭,佐藤宏.谁进入了高收入行业?――关系、户籍与生产率的作用[J].经济研究,2009,(10).
[5]李强,葛天任.社区的碎片化――Y市社区建设与城市社会治理的实证研究[J].学术界,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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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社会发展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村在向城市社区化管理方向发展。但是当前中国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条件差异较大,农村社区建设在范围、内容和模式上都需要不断探索与实践。
义乌作为一个县级市在城市急剧扩张中,对城区7个街道的社区管理作了规划与尝试,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是,在义乌城区之外的一些街道及乡镇并没有实现社区化管理或者在农村社区化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为了确实的让农村社区服务于民,研究义乌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到相应的对策,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义乌农村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未充分实现村民自治
社区村民自治的实质就是按照村民自己的心愿,选择大多数村民都认可的人来担任村干部,决策村民自治范围内的重大各类事务,规范各种行为。村民自治是农村社区治理的方向,也是推进农村社区民主自治的重要前提。但是义乌农村自治实施中发现很多问题。(1)村民自治发展不平衡。村民自治的改革实践滞后于立法,有法不依,村民法制概念薄弱,参政议政积极性不足造成如:竞选的条件、规则、选票的制作程序做没能做到完全公开公正;唱票和计票的规则、方法、方式么能做到公开、透明。对村委会选举中贿选、补选的处罚没有落到实处,对罢免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2)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尚未理顺。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不明晰,乡镇政府行政控制与村委会自治权利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乡镇政府把村委误作为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机构。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关系不协调。村党支部过多干预村民自治。(3)农民政治意识薄弱。一方面农民对权利迷信、盲从。对政治生活缺乏责任心和关注度,不愿花时间和精力参与村里的政治活动中,对政治评价不倾向不抵制。另外,民主选举与民主决策程度低,理性弱,民主监督没有发挥该有的作用。
2、农村社区没能给村民带来认同感
改革开放以来,传统农村生活方式的解体,新的生活方式还未健全的前提下,乡民各顾各,乡村日益变得一盘散沙,农村社区认同感不强。农村不再是老树、黄昏、昏鸦,取而代之的是统一的设计风格 统一的建造经营理,村村专业街,到处是作坊的建造模式,人们过往的记忆都被“农村社区建设取而代之”。农民很难融入到新的乡村生活中,无法对乡村文化产生亲和力、归属感。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富裕了,人心却散了,失去了原有村落共同体赋予的安全保障。另外,义乌外来人口的价值观、宗教信仰、人生观、风俗习惯等都与本村农村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农村社区在传统文化和新进外来文化的双重作用下,原有的村约、规范对农民的约束和影响能力下降,农民集体意识和道德责任感不强下降,不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崇尚实用主义,顾“小家”忘“大家”,农村社区已经没有以前淳朴特质;反而人际关系资本化和利益化得到放大,大大降低了农村社区凝聚力和感染力。
3、未充分发挥社区功能
村民家庭住宅建设后,人们的住宅形式、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但生活习惯仍保持着原来的作风。依靠农业收入也转变成了租金收入,闲余时间越来越多,社区管理人员没有充分发挥引导与指导作用,导致村民部分村庄改造后,村民仍然过着“耕地种菜”的纯农民生活,绿化带里种菜,车库里养鸡,耕具随处放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仅有碍于整体环境的保护,也不利于社区统一管理。另一方面,部分村民对于社区化管理存在观念偏差,不愿交物业管理费用,认为是不必要的支出,粗放的生活方式没有得到有效改变,这也制约了农村社区化管理的进一步深化落实。
4、农村社区自身的定位不明晰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上级有关部门办一项活动,盲目下达农村社区治理任务,他们明确要求制度上墙,新成立的组织更是要“挂牌子”,似乎有了牌子一切事情就成了。为了迎合上级各部门的要求,部分社区也只能“热衷于”制度上墙、挂牌子等表面文章,钱花费不说,真正能起作用的并不多,大多数的治理只是形式而己。
通过调查发现,对于居民而言,有些居民认为农村社区治理是主要靠政府投入和上级管理为主,自己的主动参与很不适合时宜,对很多公共性事务采取不闻不问、也从不干涉。对于政府这边而言,如何治理社区认识还不够清楚。对于农村社区的建设和治理还没有成熟的理论和政策,都在摸着石子过河,没有固定的模式,要搞好搬经镇农村社区治理,首要问题是对社区进行了定性和定位。根据各社区的特点,发展自己有利的项目,来带动群众致富。
三、义乌农村社区治理对策研究
1、不断创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是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在社区自治过程中要不断优化运行机制,使社区自治适合社区的实际,逐步建立社区内民间自治组织、社区中介组织,健全村企与村民之间的协商机制,即通过政府指导和协调。一般而言,只有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人人起来负责,这样才不会人亡政息,农村社区治理最终才能达到善治。例如:社区民主选举过程中,以居民自治为核心,要规范居委会民主选举程序,社会组织广泛参与,不能只讲口号,做做表面文章,尽量减少行政干预。
2、要围绕农村社区文化、改善社区人居环境等建设,以增强居民以社区为家的理念,“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让居民觉得有一种归属感。搬经镇通过社区品牌的建设,提出“一村一品”,也采取和利用送戏下乡等文艺汇演?矸岣蝗褐诘木?神文化生活,大力弘扬农村文明道德新风尚,努力满足农村社区文化发展的需要,让社区居民充分参与其中,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感受到社区治理自己也是其中一员,而不仅仅是党委政和居委会的事情。
3、首先明确功能定位、完善管理体制。建立村民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的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地方政府将用人权利、工作经费按工作业量下放到各社区;进一步加强社区共建机制建设,做到把满足社区居民需求作为社区共建的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其次优化农村社区生活环境与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村庄集镇规划,保护农村社区的自然环境,维护农村社区生活环境,努力保持村容整洁、乡风文明促进人与自然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另外建立并完善社区公共服务,通过影视、广播、戏剧等形式传播政治文化思想,提升农民的政治素养,积极推进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努力建立农村就业指导与服务,积极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为农民提供基本保障,使农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4、随着义乌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对农村社区管理方式和治理机制也提出了新要求,各级党委也需要深化认识,把统筹配套改革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来抓,建立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构建在社区党的组织领导下,以地区、乡政府管理为基础、居民自治为核心、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建立起农村社区管理绩效评估的机制,将农村社区治理纳入到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并且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直接挂钩。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形成区县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镇负责、社区主导、群众参与的良好格局,合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结语
水北调工程实施。本文对石津渠渠水污染治理体会及设想展开了论述。
[关键词] 石津渠 污染治理 措施 状况
1.基本概况
石津灌区位于太行山东麓,属滹沱河冲击平原,地域开阔、平坦,西高东低,迫降均匀,适于发展灌溉。石津渠始建于1942年,1958年灌区又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建,设计灌溉面积16.67万hm?,是国家大型灌区之一。灌区属于半干旱地区,气候温和,水利工程配套完善,土地肥沃,适于小麦、棉花、晚玉米生长,产量高而稳。灌区的主要受益县(市)都已列入国有的重点粮棉、林果生产基地。同时,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也十分严重。特别是80年代以来,随着工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城镇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逐年增加,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与日俱增,水资源污染日趋严重,给工农业生产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危害。防止污染,改善环境,是当前灌区实行可持续发展急需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
2.水污染状况
石津总干渠源于黄壁庄水库,自西向东流经石家庄、藁城、晋州、辛集、深州等城镇,
全场132km。近年来,沿渠城乡随着工农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大量垃圾应运而生,但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导致一些环保意识淡薄的单位和个人经常把垃圾倒入渠内,至使渠道堵塞,水流不畅,严重影响了农灌输入和城市行洪安全;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石津渠是导致水质污染的根本原因。1996年统计石津渠排水口共有95个,排放量达10000m?/d。特别是晋州市里至白滩段,由于晋州市里一个特大排污口常年往渠道排污,而且经过多次协商并没有停止排污,在非灌溉季节,大量污水长期滞留在渠道内,沿渠附近臭味难闻,大量污染物的涌入,加剧了水体污染,使沿途水环境迅速恶化,因此污染治理还清石津渠一直是灌区多年来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
1995年至1998年,对石津渠放水期和非放水期水质共进行了14次监测,监测结果可得出如下结论:①从1995年至1998年石津渠从黄壁庄桥至南张村,在上游黄壁庄水库放水期和非放水期各断面水质都在逐年变好。综合污染指数逐年降低,污染物浓度也逐年降低。②放水期,1997年有超《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5类水质标准现象,其原因是放水中泥沙含量较多,其它各项污染物均不超标。1997年至1998年水质均达标。③非灌溉期1995年至1996年水质属严重污染,1997年9月份以前有超标现象,1997年1月份至1998年10月份,石津渠从黄壁庄桥至南张村在上游黄壁庄水库放水期和非放水期,其水质均达到省政府办字[1996]97号《关于印发石津渠治理还清方案论证会纪要的通知》对石津渠的要求。
排污口的增加,排污量的增大,首先危及的是渠道的输水安全;污水不仅腐蚀、冻胀、损坏渠道和建筑物,缩短工程使用寿命,并且增加了管护难度和维修费用。据统计,1986年至1992年石津渠用于维修和改建被污水破坏的工程投资达132.4万元。近年来仅用净水冲污的损失就高达188万元。向渠内排放污水还直接影响到石津渠的灌溉水质,是早成家水污染事件的根源。1993年春灌期间,由于渠水收到污染,造成深州等地上千亩麦田受害,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左右;1999年春灌期间,由于治理不彻底,再次造成衡水等地两、三千亩小麦受害,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左右。污染事件的发生给灌区的名誉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农民宁愿不浇地也不愿用渠水,水费征收也相当困难,直接影响了灌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3.污染治理措施
3.1加大宣传力度
彻底治理污染,还清石津渠,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作,然而仅仅依靠灌区自身的力量取得综合治理是难以奏效的,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关心和沿渠群众的理解配合,才能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此我们首先加大了宣传力度,印发大量有关《水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止办法》等法律、科普知识宣传材料,在社会上大力营造保护水利工程、珍惜有限水资源的强大环保氛围和声势。
3.2加大管理力度
我们对沿渠乱排、乱倒的小化工、小造纸、小漂染等环保措施未达标的企业,采取了强制性的措施,并发动了一场大规模的封堵排污口战役,共封堵排污口70个,向灌渠排放污水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现有环保措施排污口26个。然而,向灌渠倾倒垃圾(主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象却愈加严重,由于渠道管护线长、乱倒垃圾的时间和地点的不确定性,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为使综合治理工作有的放矢,抓出实效,灌区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职水政执法队伍,利用设卡盘查、夜间蹲坑、沿渠巡逻等方式主动出击,抓获了一批倾倒垃圾车辆并责令当事人清运垃圾或收缴垃圾清运费。
3.3注重硬件建设,加大投入力度
灌区还加大了对垃圾治理的力度,投资100多万元用于修建沿渠垃圾防倒墙、制作环保宣传牌、治理垃圾死角等硬件设施;又投资100余万元对石郊土贤庄至良村10km渠段进行了以改善环境、提高形象为主的彻底整修。这些硬件的投入有效阻止了向灌渠倾倒垃圾现象。
在省市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石津渠的综合治理工作初见成效,但距省会人民希望的整洁美观的环境还有很大差距,由于种种原因,使我们的治理工作开展显得力不从心,面对治理石津渠环境尤其是垃圾乱倒这一复杂的社会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就必须仅仅依靠沿渠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依靠社会各界及沿渠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4.污染治理设想
4.1近期设想
石津渠沿线乱排、乱倒垃圾现象由来已久,尽管此前曾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效果维持不久便又旧貌重现;究其原因问题还是要从源头查起,垃圾成灾,很大原因是由于城郊结合部和沿渠乡村缺少公共卫生设施,固定的垃圾处理厂在数量和规模上不足,沿渠各村镇单位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缺少消化出路,再加上人们环保意识淡薄,陋习延续,至使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环境污染。因此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彻底治理污染,必须实行标本兼治,治本为重的策略第一,希望上级部门继续增加资金投入,强化硬件管理设施,在重点渠段设置固定垃圾储运站和垃圾桶,并由各自村镇、单位派专人管理,从源头上遏止垃圾围渠上涨的势头;第二,由市政部门和灌区部门联合研讨雨污分流设施,使其纳入相应地下管道。以上两种设想投资少见效快,并且切实可行。
4.2远期目标
【关键词】 集体合作 社区 协作治理
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基层社区如何实行优化治理成为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传统的居民委员会模式碰到了各种困难和难题,尤其是如何最大程度发挥社区居民的参与和贡献成为重点。那么,如何达到这一目标,实现所有社区居民共同治理的最大化呢?这就要求我们要寻找一种新的集体合作方式。集体合作是完成协作治理的关键环节。无论什么时代的公共治理,要想实现一种最大化和最优化的目标,就必须在与治理密切相关的主体客体关系上达到一种和谐共赢的状态。只有主客体对象的融合与合力才能确保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以及各种要素的力量的最大化发挥。集体合作正是这样的关系。
集体合作是通往协作治理的必经之途。集体合作能够在公共协商获取了充分信息、问题磋商、议题商订和方案抉择之后予以展开。集体合作是决策执行环节的重要条件。即使经过多重反复商议的决策如果没有公众的集体合作仍然不能够保证它按照公共的利益要求来执行下去。集体合作包含了社区中的公民、责任委托的代议者和专业服务人员,必须是多重力量的互相支持和互相取长补短才能取得成功。集体合作不是抽象的概念争论,而是具体项目的执行,所以集体合作表现为一系列的具体的政策项目,在这些项目中相关团体提供各种条件支持,帮助政策项目的顺利执行。集体合作常常是在微观层次的社区中展开,它切近每个公民,成为公民认知政治民主性与合法性,体验政治价值的直观经验。集体合作也是对公民认识能力和参与政治能力水平的检验,不具备良好参与能力的人也不具有合作能力,反过来,没有较好合作能力的人也不具有较好的政治参与能力。如果属于这种情况,那么地方和社区的民主水平显然需要大力提高。
在社区治理实践中的集体合作包括专业化合作、民主化合作、社区化合作几种方式。几种方式分别从不同角度要求集体中的成员根据不同标准来合作执行政策项目。所谓专业化合作是指根据社区项目的特殊要求,大力吸收专业人才提供专业。这些专业人才扮演着提供帮助者角色。专业化合作试图改变专业知识人员和社区公众之间隔离的关系,改变专业知识精英高高在上的垄断者角色,向广大公众提供在地的、平等的、专业的服务。专业人才在协作治理中不再成为知识技术的专制者,而是将知识技术努力普及,帮助普通公民接受和学习新的知识技术,共同进行社区的专业性治理工作。专业化合作要求专业人员走出狭窄的专业性机构,将自己的技术特长和社区服务结合起来,和社区公民一起致力于良好的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专业技术的开放直接带动了社区公民治理能力的提高,社区公民不再完全依赖于专业人员的工作,而是通过自己的学习逐渐学会在有限的领域内自我治理、自我服务。专业化合作包括社区医疗、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经济等方面,专业化合作的全方位展开还能够带动社区的文化整合,有效地专业服务直接推进社区间的互相支持、互相了解,从而形成一种互相依赖的地区亚文化。专业化合作也能够创造出一种自我治理、自力更生的独立的亚文化,促进社区公民之间的认同和融合。
【关键词】 社区获得性肺炎;支原体感染
支原体是在1898年发现的,其大小介于细菌和病毒之间,没有细胞壁,可通过滤菌器,大多数兼性厌氧,培养时营养要求比一般细菌高,主要通过飞沫传播,发病机理多为以下几种:病原体直接侵犯、神经毒素养介导的损害、免疫机制介导的损伤;肺外可表现在血液系统、心血管系统、皮肤损害、肌肉及关节损害、消化系统损害、泌尿系统损害等。现通过对我院呼吸内科及儿科住院部工作中2009年5月至2011年5月明确诊断为肺炎支原体感染的病患82例进行临床分析并总结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年龄最小为8个月,最大为68岁,其中女性为46例,男性为36例。
1.2 临床症状 年龄小于3岁患儿多伴有喘息;3岁至青年期多表现为持续性高热;病程后期多伴有干咳,并于热退后出现咳痰,部分甚至出现心悸胸闷不适,甚至多系统出现损害表现。
1.3 体征 年龄小于3岁患儿肺部体征较多;年长儿多伴有干咳并持续发热,大部分成人多无明显阳性体征,甚至仅有咽部轻微充血。
1.4 影像学检查 包括胸片、肺部CT及磁核检查,也表现为婴幼儿期的多样性表现,年长儿与成人可表现为肺内多段感染病灶,各肺叶均可出现,部分并发肺结段性支气管扩张及小气囊样改变,可累及胸膜引起增厚改变。
1.5 实验性检查 82例无例外均提示肺炎支原体抗体高滴度,本院采用滴度超过1:40为阳性,部分患者高达1:5200,病前病后滴度改变上升超过4倍有临床意义;小婴幼儿可采用咽唾液检查减少采血困难;每例病患反应蛋白、血沉、链球菌滴度、结核抗体检测、血培养、痰培养、心肌酶、肝肾功能检测、PPD试验、心电图、胸片等常规检查。
2 治疗和预后的判定
2.1 针对小婴儿,[1]多为合并性感染,病初多表现为病毒感染,病程中需加强呼吸道护理,减轻喘息症状,小于6岁儿可采用红霉素静滴,剂量为15-30mg/kg,根据病情变化可考虑采用持续静滴或口服相结合的方法,总疗程共2周;大于6岁以上的患者,采用阿奇霉素7.5-10mg/kg的序贯疗法;均在病后1个月、3个月、半年多次复查特异性抗体了解滴度的改变,如有肺外表现如心肌炎、肾炎、肝炎等患者,需密切复查相关资料。
2.2 正规治疗后大部分患者均提示滴度平稳下降至正常,临床症状恢复,肺部病灶吸收消散,并无一例发生肺部不可逆性改变。
3 讨论
肺炎支原体感染的诊断标准为[2]以发热和咳嗽起病,有痰且粘稠,病情反复者;咳嗽较重且肺部体征轻微,胸片呈现显著片状阴影;外周血白细胞及中性粒分类可提示轻度上升、正常或减低;青霉素类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无效;血液支原体抗体或咽拭子提示阳性。符合上述1-4项者可拟诊为支原体感染;同时符合第5项可确诊。轻者多为年长儿及成年患儿,尤其是大于6岁儿童,其免疫能力已达到成人水平,需密切留意小婴幼儿的支原体感染,综上所述,肺炎支原体感染率在逐年上升,新进展[3]表明肺炎支原体感染率已经超过肺炎链球菌,成为社区获得性肺炎的首要致病原,目前对支原体的检测早期仍存有困难,且血培养及痰培养阳性率低,[4]时间长,因此提高医务工作者对支原体感染的敏感性,及早完善相关检查,可大大减低对肺炎支原体感染的误诊率,以免延误病情。
参考文献
[1] 刘云琴,藏永莲.小儿肺炎支原体感染64例临床分析.新疆医学,2010,40: 39.
[2] 张野.小儿肺炎支原体感染误诊120例分析.中国误诊学杂志,2006,3(6): 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