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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环境治理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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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环境治理现状

社区环境治理现状范文第1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全员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从包村组长到村社干部,实行包片到社、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在整改的基础上,对本辖区的陈年垃圾进行地毯式排摸,组织各村村民进行限期十天的集中整治,切实把道路沿线地头,上街和下街两个桥底等方面的卫生彻底清理干净。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完善运行机制。各村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清洁人员到位、负责人员到位、经费落实到位,注重经常管和管长远,突出环卫保洁人员,在农忙与否一样清扫,安排与否一样保洁,防止工作时断时续做表面文章,强化真抓实干。镇村社三级建立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微信群,随时传送环境整治行动图片,加大宣传力度,让村民认识到环境整治的重要性。

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加大问责力度。镇上成立以人居环境整治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督查小组,以不定期督查和定期考核的试行办法进行督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村,将严肃处理问责。强化真抓实干,不断推动我镇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向高效化、精细化、长效化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参与度不高,卫生意识不强。各村虽然在宣传动员上做了大量工作,但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创建工作的主力军大多为镇村干部、环卫工,大部分群众对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创建工作参与度不够,全民重视,全民动员,全民支持的工作格局还未形成,居民和商户参与的氛围不浓,创建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上边热,下边凉”的现象。群众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保意识不强,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还有待改进,“污水垃圾乱泼乱倒、柴草粪土乱堆乱放”的现象比较突出,垃圾清了又倒、占道经营清了又占、车辆乱停屡禁不止、“牛皮癣”小广告铲了又贴,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比较突出。

(二)环卫配套设施缺乏,工作经费不足。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量大、面广,用于整治的资金量较大,面对镇村两级经费不足的现状,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各村没有配备专门清运生活垃圾车辆,短期内只有村干部家用农运车清理,造成垃圾清运不及时,镇区只有一辆垃圾清运车,街道只配套大垃圾箱,没有配备小垃圾桶,不便于居民的垃圾投放,造成垃圾随地乱扔现象。环卫工人待遇低人员少,直接影响了镇区的环境卫生质量。随着镇的快速发展,镇区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大量增加,生活垃圾也迅速增加,造成镇现有垃圾填埋场承载力不能满足逐年增加的垃圾量。

社区环境治理现状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环境治理;农民主体性;法制建设;组织嵌入

一、农民自觉:唤醒内在的主体意识

环境意识是人们对自身与环境之间关系的态度和认识,农民的环境意识体现了其对环境状况的追求程度。近些年来,河南省粮食产量实现了持续稳定的增长,这其中虽然离不开农业科技的贡献,但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分散经营的农户为了提高农业产量,大幅增加化肥、农药和地膜等生产资料的投入量,而对超量使用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漠不关心,导致农村的生态系统形成断层极难修复。以化肥使用为例,河南省的综合利用率仅为33%左右,过量施用造成农田氮素通过径流、淋溶和硝化等方式渗入地表水和地下水当中。另外,河南省农业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一些农村耕地中有机质平均含量不到1%,远远低于1.5%的全国平均水平,造成全省50%的耕地缺钾、22%的耕地磷钾俱缺。因此,广大农民对农村环境治理保持的“肉食者谋之”的消极隔阂态度,导致对发生在自身的环境破坏行为不在意,对周围存在的环境破坏行为不制止。梁漱溟先生认为:“农民自觉,乡村自救,乡村的事情才有办法。所以我们说乡村建设顶要紧的便是农民自觉。”因此,鉴于农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的现状,政府有关部门有必要通过通俗易懂的讲授和清楚明了的案例进行环保宣传,让农民认识到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鼓励农民按照低碳可循环方式进行生活和生产,并向农民传授环保、绿色、简易的垃圾处理知识,以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的积极性,扭转长期以来存在的自我主义倾向。众所周知,河南省是名副其实的“天下粮仓”,2017年全省粮食产量为5973万吨,但粮食丰收带来了严峻的秸秆处理问题,因为草谷按照1:1.3的比例进行换算则产生的秸秆约为7765万吨,如果随意焚烧秸秆则不但会破坏土壤微生物结构和土壤表层团粒结构,影响农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应促使农民改变过去对秸秆“一烧了之”的不良习惯,积极发展秸秆制作饲料和秸秆栽培食用菌等项目,发挥农民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二、法制建设: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

长期以来,我国在农村环境治理方面的立法明显滞后,直到2018年8月31日才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而在农村清洁生产和农村污水治理等方面的立法至今仍处于空白状态。因此,由于农村环境法律法规建设的薄弱性,阻滞了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抑制了农民主体性的发挥。河南省是一个水资源十分匮乏的省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455m3,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水资源量与人口数量和耕地保有量严重不匹配,如豫东、豫北平原地区是全省耕地最集中的区域,耕地面积占全省的52%,人口占全省的54%,但该地区水资源量不足全省的30%,因而河南省的水资源污染状况着实让人担忧,由于缺乏法律制度的约束导致污水排放的长期放任,周口市的沙颖河近年来平均污水排入量为2.24亿m3,占该河流全年总水量的十分之一,这不仅影响到农村生产用水的质量,还直接威胁到城市人口的用水安全。因此,当务之急是健全农村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确立农民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在城镇化发展背景下“资本下乡”导致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愈发显得严峻,究其原因在于部分资本的真正意图是为了套取国家资金和骗取优惠政策,因而经常以非可持续的资源掠夺模式来经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并没纳入其考虑范围,因而建构长效化、常态化的污染防控机制,以应对农村环境治理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异化问题至为关键。首先,保障农民的环境权。必须进一步完善基础性立法中保障农民环境权的体系性和框架性规定,以消解当前法律条文内容的零散化和碎片化问题,确保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农村环境治理的各个阶段均能有效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其次,健全司法救济制度。“无救济则无权利”,因而应在司法中完善农民环境权的救济途径。农村复杂的环境问题导致各种纠纷不断出现,针对农民在环境诉讼中存在的取证困难、专业知识匮乏以及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等问题,应建立一套农村环境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制度,并由政府提供经费逐步建立起专门的、免费的农村法律援助机构,为进行环境诉讼的农民提供咨询、和辩护服务。

三、发展经济:夯实农民参与的基础

落后的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导致大量村民外流,而青壮年劳动力恰恰是农村环境治理的主体,因而实际上农民已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缺场者和失语者,农民的主体性地位无法显现。据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2018年7月25日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河南省新增农村转移劳动力总量为44.92万人,转移就业劳动力总量高达2983.92万人,在乡村地区出现了严重的劳动力“萎缩”问题。同时,据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些转移劳动力大多为拥有一定知识和技能的青壮年,而留守在农村的劳动力则年龄明显偏大,且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中女性人数占到总量的60%以上。因此,农村环境的有效治理首先需要壮大乡村经济,如果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不断拉大,农民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则让他们去关心农村环境保护问题不啻于异想天开。首先,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河南省旱灾较为频繁,决定了农田水利建设在农业生产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因而需将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基本的公共产品纳入政府预算当中,并确保高于政府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切实保障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安全性;其次,种植特色经济作物。许昌市鄢陵县成功打造出全国知名的“现代名优花木科技示范园区”,有效解决了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因而河南省其它地区可以借鉴鄢陵县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种植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以促进农民增收;最后,发展乡镇企业。长期以来,河南省以发展第一产业为主,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其工资性收入占总体收入的比例不高仅为40%左右,因而政府应加大对乡镇企业的扶持力度,鉴于河南省种植业和畜牧业分列农业结构中的第一、二位主体,因而可鼓励乡镇企业大力发展食品加工业。

社区环境治理现状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整体性治理 城市生态环境治理 整合策略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

1、定义

整体性治理理论是目前在西方最为推行和前沿的治理理论,希克斯在其著作《迈向整体性治理》(2002)中将整体性治理理论定义为政府机构之间在充分沟通与合作的条件下,达到有效的协调与整合,使得彼此的政策目标能够连续一致,政策的执行手段能够相互配合,创造相互强化的效果,达到没有间隙的合作治理。波利特在其发表的《联合性政府》一文中认为整体性治理是一种通过横向和纵向协调的思想与行动来实现预期利益的政府治理范式。简言之,整体性治理理论是以政府内部各层级机构、部门的整体性运行为出发点,强调预防、公民需求和结果导向,充分重视信息技术在治理当中的重大作用,通过在政策、规章、服务和监督四个方面的层级整合、功能整合、公私部门整合,达到整体性的治理效果,为公民提供一站式无缝隙的单一窗口服务的新兴治理理论。

2、问题指向

碎片化与棘手性是整体性治理理论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希克斯认为,以往根据功能将政府划分成了各个部门,部门之间呈现高度分化的状态,以至于难以有效地解决越来越复杂的民生问题,整体性治理则是要解决这一问题。他认为,整体性治理所指的碎片化是“专家之间因为缺乏协调所导致的结果”;“碎片化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有无数种问题的来源,必须在完善设计的整体性治理当中才能准确的知道它的由来”。韩保中则认为“碎片化是指不同功能及专业的机关间,缺乏沟通、合作与团结,导致各自为政的局面,无法有效处理共同的跨界议题,造成政府机关个别或整体政策目标执行时的失败”。棘手性是整体性治理的一个挑战方向。希克斯指出“人民有许多联合性的难题(Joined-up problems)……,这些难题并不是按照专业、功能或机构的边界发生的”,“解决跨部门边界(Boundries)的复杂难题,需要新的途径”,“棘手性是指许多民生问题跨越了数个部门的边界,导致很难以单独的某个部门独自解决的情形”。按照他的理解,棘手性的问题是跨越部门边界的、是具有联合性质的不能以单一部门的力量解决的,因而整体性治理需要以此来作为努力的方向,找到解决这些棘手性问题的对策。

3、核心概念

(1)目标与手段相互增强。希克斯认为单纯的跨界合作并不能构成整体性治理,要分辨一个政府的管理形态是否为整体性政府需要从目标和手段两个维度之间的相互关系程度来判断。他以组织机构的政策目标和手段是否相互增益将政府的治理形态分为渐进式政府、领主式政府、整体性政府、碎片化政府和协同型政府五种,而整体性政府要求的则是达到目标与手段相互增强的效果。

(2)信任与责任。希克斯认为在政府组织之间建立信任是整体性治理所需要的关键性整合,没有信任的相互合作和协调是不可能成为现实的,即使成为现实也是不会长久的。因此,建立信任的相互关系对于构建整体性治理战略非常关键。同时,希克斯认为责任感是整体性治理当中最重要的,这里的责任感包括了诚实、效率以及有效性(或项目责任)三个方面的内容。诚实主要是指在涉及公款使用的时候应当遵守规矩;效率主要涉及在提供公共服务时,政策输入和输出之间的关系;有效性(或项目责任)指的是行政人员应对其行政行为负责。

(3)信息技术。信息技术是整体性治理理论的重要治理工具,也是整体性治理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其快速发展为整体性治理的实现奠定了基础。邓利维认为,数字时代的治理核心在于强调服务的重新整合,整体的、协同的决策方式以及电子行政运作广泛的数字化。因此,整体性治理理论把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治理的手段,整合不同的网络支撑技术、网络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简化基础性的网络程度和步骤,从整体性目的出发,力求建立一个统一、标准的信息平台,简化政府治理的程序,实现轻松快捷、资源共享的在线治理模式。

(4)协调整合。希克斯将整体性治理中的整合分为两个维度进行了阐释,一个是政府的组织构架与形态,一个是政府运作。在政府的组织构架与形态上的整合包含治理层级的整合、治理功能的整合以及公私部门的整合三个方面,治理层级的整合是指国际与国家层级的整合、中央与地方层级的整合等阶梯式的整合;治理功能的整合是指将具有不同功能的各部门进行整合;公私部门整合是指将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非营利性组织进行整合。在政府运作层面则包含了政策、规章、服务和监督四个方面的整合,政策整合主要包括政策制定、政策内容、政策评估以及政策过程的整合;规章整合是指有关个人的规章制度与公共部门的规章制度、私人部门的规章制度中的内容的整合;服务整合是指将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方式以及产生的影响进行整合;监督整合则是对政策整合、规章整合、服务整合三方面的科学评估。

二、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现状

1、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存在的问题

(1)存在政府部门之间合作不足的现象。政府部门之间合作不足主要是由于各部门、各层级之间的条块分割所导致的。部门间条块分割导致的合作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职能上的重叠,导致资源浪费;二是行政行为上的互相推诿,导致治理效率低下。行政职能上的重叠主要表现在各部门分别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的行政事务负责,这样就容易出现因为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不足导致政出多门的情况;同时,不同的部门彼此之间可能目标冲突、数据不一致、标准不一,多重管理和执法最终导致人力、财力资源的双重浪费。行政行为上的相互推诿在那些职能重叠、边界模糊的行政问题上屡见不鲜,“遇到好管的事,都争着管;遇到有财政资金分配支持的事,都抢着要”,遇到难管的事则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终导致行政效率低、信任度缺失。

(2)存在公众及其他治理主体参与不足的现象。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公民、企业、环境NGO等,但是由于各种体制内和体制外因素的影响,公民、企业、环境NGO等民间治理主体在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参与程度不高、作用不明显。我国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企业数量相对于我国庞大的企业基数来说偏少,参与渠道受限、专业人员不足、活动经费有限等才是我国环保NGO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作用受限的主要因素,公民的“搭便车”思想也限制了其作为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主体的积极性。

(3)存在信息闭塞的现象。我国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上,信息不畅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导致的信息闭塞;二是电子政府服务系统建立不够完善导致的信息闭塞。“环境中污染物成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对检测设备的技术要求愈来愈高,而多数环保部门现有的监理仪器装备严重匮乏、陈旧落后、档次低、品种少。基层环保部门情况更糟,以至于不能及时出数据;有些需要监测的项目,无能力监测,只好放弃”。网络技术的运用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上面也显得非常欠缺,2013年环境统计年报数据显示,我国环保系统机构总数达14257个,其中国家级机构45个,省级400个,地市级2252个,县级环保机构8866个,乡镇环保机构2694个,但是这些机构多数都没有自己独立的网站,有独立网站的也很少更新。

2、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1)政府的自利性特征。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学派将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纳入了“经济人”的假设,认为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具有自利性的取向,他们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当公共利益与他们自身的利益相冲突时,他们更多选择的是自身利益。我国目前官员考核选拔的重要衡量标准是GDP,即使还有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考核指标,但GDP在其中还是占据着主要位置,这就容易导致地方政府、官员为了促进本辖区的经济增长,不惜以破坏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降低环境准入的标准,把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引进来,对他们的污染破坏行为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干扰环境部门执法。

(2)制度建设滞后。在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制度建设的落后可以简单概括为法律法规制定的滞后性和模糊性以及组织管理模式的不合理两个方面。首先,我国在环境治理上的研究起步较晚,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和完善,法律数量和所涉及的范围相较于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所面临问题的难度和宽度还是有所不足,导致一些环保问题无法可依、模棱两可。其次,我国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对于跨地域性的生态问题规定多个治理主体,但是没有细化主体之间的职责和义务,导致在执法的过程中无所适从,自由裁量。同时,我国目前实行的政府直控式的管理模式使环保部门工作的开展受限,成为制约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发展的重要因素。

(3)社会环保意识不高。从整体性治理视角而言,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与义务,企业、公众、非营利组织更是践行环保政策、环保行为的直接主体。但是目前的状况是全民无法做到共同参与、共同治理,无论是民众、企业还是非营利组织环保意识不足,参与度不够。公众虽然重视环保,但是落到实处的行动还是非常有限;企业追求利益,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环保NGO很多挂靠在行政机构之下,行政色彩浓厚,在资金、人员等方面缺乏独立性,大多数心有余而力不足。

(4)技术支撑不足。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是一个从顶层设计到具体执行都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支持才能高效运行的系统,掌握信息、处理信息对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转有着很大的作用。首先,环境信息的获取需要更为先进的监测装备和更多的专业知识,但是我国目前在监测装备上的先进程度与西方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距离,由于购买装备的费用过高,很多政府部门都不愿自己掏腰包去完善监测系统。其次,有很多的政府网站缺乏有关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通报,即使是专门的环保部门网站数据也没有及时更新,网络技术的运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我国城市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治理策略

1、构建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组织与形态的整合策略

(1)加强治理功能的整合。整体性治理所强调的治理功能的整合主要是指“机关内功能之整合,如行政院之各部委,或功能性机关间的整合,如健保与社福功能之整合”。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功能的整合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入手:首先,强化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目标,大力宣传“生态城市”的理念,严格执行绿色GDP制度,将城市生态环境的治理转变为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公务人员的切身责任。其次,构建区域环境综合管理体系,目前在我国实行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大部门治理方式(即大部制)还不具备成熟的条件,因此构建我国“区域环境综合管理体系”,将区域内各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协调整合起来,就有可能成为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突破口。最后,建立协调议事机构,由于涉及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政府部门有很多且同属于一个级别,因此设立一个较高级别的协调议事机构对于推动全国城市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治理层级的整合。行政层级的整合意味着减少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治理层级,创建扁平化的行政组织结构模式,扁平化的组织机构有利于增强信息共享、加强各部门各层级的横向联系、缩短决策层与执行层之间的距离,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加强治理层级的整合可以通过“省部合作”、“市区共治”、“市县共治”、“友好城市”来实现。“部省合作”是近年来不断见诸报道的跨越层级鸿沟、实现互不隶属的政府部门之间直接衔接向等级间协商转变的很好体现。因此,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我们也可以借鉴这种模式,实现治理层级的整合。发展“市县共治”、“市区共治”有利于减小市级行政部门的压力,调动县一级和社区等相关部门治理环境问题的积极性,市级政府运用政策引导、财政补贴、先进奖励、大力宣传等工具,运用经济杠杆与分级统筹、合作参与的形式,推动县级和社区积极参与城市生态环境的治理和建设。“友好城市”是促进国际间城市交流的重要方式,目前其主要涉及文化、经贸、教育等方面,若将其扩展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将是拓宽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合作渠道的重要途径,也是打破国际与国内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层级的重要方式。

(3)加强与私营部门及非营利组织的合作。由于城市生态环境的复杂性和公共部门作为治理主体存在的各种缺陷,公私合作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上就显得尤为重要。公私合作不仅要求在公私之间建立良好的信任机制和顺畅的参与机制,还要求在私人参与治理城市生态环境时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法律和政策以及资金的支持,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上的公私合作可以从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采用美国E.S萨瓦斯提出的BOT与TOT模式、大力推广清洁发展机制(CDM)等与私营产业合作的整合策略出发,大力培育环保NGO,拓宽其参与治理城市生态环境的渠道,走出一条“政产学研联盟”一体化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道路。

2、构建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运作层面的整合策略

(1)加强政策的整合。政策的整合是希克斯关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关键活动之一,为了实现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上的整合目标,我们要保持有关环保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贯性,以高效的管理和执行,提供给国民更好服务质量的治理,从而达到预防和治疗的效果。在我国的具体实践当中,我们要在环境管理政策、环境经济政策、环境技术政策和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四个方面下工夫,以生态城市建设为中心,把握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经济发展好与快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等。

(2)加强规章的整合。规章可以分为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以部长令形式的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以政令形式的是地方政府规章。要将以上类似的规章制度形成一股治理城市生态环境的合力,就必须要对其进行整合,构建一个整体性的规章制度框架。首先,在国家层面上理清各部委的相关职责,以免出现规章重复、多头执法的现象。其次,在地方层面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制定本地方相应的规章制度,与中央层面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以公共利益为目标,规避地方政府自利性的特质。再次,建立和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现有的区域环境保护督查机构,增强其协调处理跨行政区域污染防治的职能。

(3)加强服务的整合。整体性治理理论中服务的整合,指的是对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内容、供给方式以及其产生影响的整合,在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提供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相结合的积极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中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活跃、非营利组织积极参与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公共服务和产品提供模式,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4)加强监督的整合。首先,构建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在政府方面,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科技进步、资源消耗和利用以及生态环境治理作为考核指标,建立起一个“政绩指标”和“绿色指标”相统一的绩效考核体系;在市场方面,提高行业进入门槛,加大环境污染的惩罚力度,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和是否破坏城市生态环境作为考核标准,决定是否强行关闭该企业;在公民个人方面,可以建立环保奖惩机制,促使公民在日常行为中自觉遵守环保政策。其次,完善环境监督体制。加大环境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立法构建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方式,构建多元主体的环境治理监督体制。

3、构建一体化的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信息系统

(1)改造和整合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信息资源系统。制定《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信息集中报送管理办法》,在政府网站上设立当地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专栏,按照分类、及时、双向、集中的原则采集和反馈有关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的政策、制度、节能、排污等实时情报。

(2)建立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共建和共享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企业的能耗与排污情况、污染布局以及环境评价的相关信息,促进信息共享,形成环境治理的数据信息网络。

(3)通过信息流与服务再造,力争向“一站式”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信息系统靠拢,实现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一体化。采取网上办公服务的方式,将事前审批、环境评估、税费缴纳等涉及不同部门的对接活动联合起来,转变传统串联审批的方式为并联审批,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实现“一站式”的服务目标。为了实现我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一体化,可以在环境治理数据信息网络的基础上,收集和传递由各省市提供的各种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实现与各级城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环保科研部门的局域网相连,通过网络将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市级的环境治理信息系统相连,促进不同区域间的信息交流,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及时了解全国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具体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参考文献】

[1] Perri6、Diana Leat、Kimberly Steltzer and Gerry Stoker:Towards Holistic Gocermance:The New Reform Agenda,Houndmils[C].Basingstoke,Hampshire:PALGRAVE,2002.

[2] Christopher Pollit:Joined-up Government:A Suvey[J].Political Studies Review,2003(1).

[3] 韩保中:全观型治理研究[J].公共行政学报(台湾),2009(31).

[4] 关音:我国环保NGO的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J].环境教育,2012(4).

[5] 曾凡军:基于整体性治理的政府组织协调机制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6] 周厚丰:环境保护的博弈[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

[7] 2013年环境统计年报[R].http:///hjtj/nb/201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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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环境治理现状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我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统一要求,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改善全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整治水环境脏乱差为重点内容,采取清除、控源、截污等多种手段,对河水环境进行治理,使我乡水环境面貌得到根本改变。

二、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河水环境整治工作,成立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居)书记、主任

三、目标和任务

(一)治理目标

通过治理,使河下新段脏、乱、差的现状得到明显改善,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的水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提高,依法管理水环境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二)工作任务

1、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居)要利用广播、标语、两委会、社员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增强城乡居民的美化意识、环境意识、文明意识,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自己动手,改造环境,为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做贡献。

2、各村(居)分段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河道污染源的排查和整治。一是对河道内有无肥水养鱼、网箱养鱼进行清理和整治;二是对河道沿岸有无养殖户、小作坊直排污水进行排查,建立台帐,逐一整改;三是针对场镇段直排生活污水情况,社区要加强对场镇群众的宣传和教育,乡党委政府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以进行解决。

3、开展对河道乱堆、乱倒、乱建的整治及水面漂浮物打捞。一是各村(居)负责各自辖区内河道沿岸群众的宣传和教育,禁止向河道中乱堆、乱倒垃圾和杂物;二是对各自辖区内河道中水面漂浮物(水葫芦、水花生、各类垃圾、杂物等)进行打捞;三是整治沿岸乱挖、乱搭、乱建等行为。

4、建立河道日常巡查机制。按照水务局河长制的职责和要求,各村(居)要将辖区内河道分段包干负责,各段河道的巡查任务由各段社长担任,由社长定期对辖区河道进行巡查,防止反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

5、经费保障。各村(居)在安排年度运维资金使用时,应将环境综合整治和水环境治理经费纳入计划,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社区环境治理现状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东鱼河;水源置换;水环境;水生态

1东鱼河济宁段现状

东鱼河是20世纪60年代后期,为了解决南四湖湖西地区洪涝灾害而开挖的一条大型防洪排涝河道。干流起源于菏泽市东明县刘楼村,向东流经牡丹区、曹县、定陶区、成武县、单县、济宁市金乡县、鱼台县等8个县(区),于济宁市鱼台县西姚村北入昭阳湖,全长174km。针对东鱼河济宁渔业用水区水质不达标、岸线缺少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利用且存在违法建筑和违法活动、排污(水)口众多且排污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低、城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河道生态防护体系不完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按照《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鲁厅字〔2017〕14号)要求,济宁市立足东鱼河区域、流域的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自2018年全面落实水资源保护、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东鱼河水环境得到了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了良性循环。

2综合整治重点任务与对策措施

根据《东鱼河综合整治方案》(2018.05),东鱼河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周期为2018—2020年。到2020年,使东鱼河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1水资源保护

1)规范取水口监督管理。针对金乡县2处5万亩以上中型灌区、小型灌区、8处分散小泵站灌区及鱼台县20处分散小泵站灌区未取得取水审批的问题,依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水资字〔2016〕29号),完成石佛灌区、曹庄灌区及8处分散小泵站灌区取水许可审批,规范管理取水许可,强化农业用水监管,不新增非法取水口。2)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针对鱼台县3处已审批或登记的排污口未设置标志牌等问题,依据《山东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水资字〔2017〕23号),按照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样式和统一要求,设立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实行入河排污口标志管理和动态监管。3)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山东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将限制纳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完善入河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制定分年度的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削减方案,并纳入年度考核。

2.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依据山东省水利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意见》(鲁水管字〔2017〕15号)完成河道及其上所建的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埋设界碑界桩,政府公告形成电子化和数据化成果,与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同步协调。结合岸线利用管理规划,严格实施岸线用途管制。

2.3水污染防治

1)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积极推进沿河乡镇驻地及周边社区污水管网铺设,基本实现沿河形成径流的生活污水全收集,消除生活污水直排现象;集中连片村庄、城镇周边村庄以及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置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型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加强生活污水较集中排放点附近的沟、渠、塘等改造,推进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建设与管理维护,充分发挥其水质净化能力,持续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针对农业农药化肥有效利用率低、农业废弃物未得到妥善处理等问题,依据《济宁市水污染防治控制单元达标方案》(济政办字〔2016〕230号),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推广生态农业技术。

2.4水环境治理

依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济政字〔2017〕99号),将城镇周围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垃圾处置体系,远离城镇的社区、集中连片村庄因地制宜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鼓励就地资源化,实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2.5水生态修复

针对滩地受人为干扰严重以及生态功能基本丧失等问题,加快实施退耕还滩、退养还滩工程;积极推进滩地种植结构、方式改革。针对河道防护林、缓冲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在有条件的河段建设河岸防护林带,退耕还滩区域建设植被缓冲带。

2.6执法监管

1)完善水环境动态监管体系。依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鲁厅字〔2017〕14号),落实河道管护责任人,建立河管员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结合信息平台建设,搭建“一河一档”动态监管框架体系。将河管员现场巡查与信息平台动态监控系统有机结合,实现线上、线下双重监管,基本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和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的全覆盖。2)形成多部门协调共同监管机制。建立河道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实现河道联合执法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相关门共同参与的定式,建立完善、快速、高效的联合执法机制。

3整治成效

济宁市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坚持水岸同治、源头截污、综合防治,全力推进东鱼河济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东鱼河济宁渔业用水区水质年度达标率为75%,较2016年提升66.7%。通过深入实施水污染综合防治,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控害,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3%,种植业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农药使用总量较2016年下降17%,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积极推进水生态治理修复,建成鱼台县王庙镇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净化工程,年净化污水20.5万t。依法取缔沿河小型污染企业,工业废污水预处理后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并加大中水回用力度,达标中水回用于农田灌溉,东鱼河济宁段主要控制断面西姚断面水质逐步改善,2020年总体达到III类水水质目标要求。

参考文献

[1]《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鲁厅字〔2017〕14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Z].2016.

[3]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东鱼河综合整治方案[Z].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