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预算会计准则

预算会计准则

预算会计准则

预算会计准则范文第1篇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提出打造服务型和绩效型政府的改革理念,转变政府传统职能,即从投资型发展政府转变到服务型政府,进而引发了政府为实现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双重目标的会计改革。从“十一五”规划开始,我国一直积极关注和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具体推进过程如表1所示。

目前,企业会计准则改革成果非常显著,与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实现趋同,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颁布正是借鉴了企业会计改革的伟大成果,从而迈出了政府会计改革前瞻性的一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成果之一是要求推进政府会计改革。为了贯彻和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新预算法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即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我国财政部于2015年10月23日颁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以下简称《基本准则》),标志着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1 ],这也是我国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这一基本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构建科学、统一和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和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全面启动。同时,它成为了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第一步,也是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后期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应用指南的颁布提供了依据和概念框架。

二、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特点及缺陷

(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框架结构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三大部分:财政部于2012年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的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5年的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2012年至2014年,我国陆续了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如医院、机构、中小学校、高等院校、科学事业单位等的会计制度,2012年还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我国预算会计制度具体框架结构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有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部门规章,也有一般性的规范文件;有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有社保基金会计制度;有如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有如2011年颁布的按业务分类的国有建设单位的会计制度。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比较庞杂,规定也不够统一,不同制度之间甚至存在矛盾,缺少统一的框架和顶层设计的内容予以指导和约束。

(二)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特点

(1)从核算目标来看,在《基本准则》之前,我国已存在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内容,而且二者是以相互融合的方式存在的,但是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更加偏重于满足财政预算管理的需要,主要提供的是预算会计所需的会计信息。

(2)从核算内容来看,我国现行预算会计要素是五要素,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不过多年来我国还是主要关注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的核算内容,对资产和负债核算不够全面和完整。

(3)从核算基础来看,现行的预算会计尽管也要求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并存,但主要还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核算,只有特殊的事项才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

(4)从会计报告来看,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反映的内容主要集中于财政总预算资金的预算收支情况、单个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以及单项的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等,并没有要求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收入与费用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缺陷

1.未能如实反映政府“家底”,从而不利于政府??计主体加强资产负债管理

一是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核算范围较窄,很多资产负债项目未被纳入到预算会计核算当中,如公共基础设施、政府性债务、基建项目、对外投资。具体来讲,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的科目,但是调查结果显示,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核算未被真正纳入到核算当中。近年来,我国对政府性债务加大了管理力度,多次要求核查地方性债务,但只有财政部网站上公布的数据(如图2所示[ 2 ]),一直没有核查出准确的政府性债务的具体数额,原因在于会计上对政府性债务及地方债的核算欠缺。同时,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也规定了基建项目并账的方法,但是一直未能很好地并账核算。关于对外投资的核算,虽然现行制度也有投资的核算,但是没有规定具体的核算方法,例如是按照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有时候仅仅作为一项支出进行核算,同时也没有解决被投资单位资产是否应该作为政府会计主体的资产等问题。

二是关于折旧、摊销和减值的政策执行不到位。在我国预算会计制度中虽然要求计提折旧、摊销、减值等,但是由于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即便计提折旧和摊销也不需要计入费用,而是采用“虚提”折旧的方法,这导致很多单位认为计提和不计提或摊销和不摊销对单位没有任何影响,故最终各单位基本不计提折旧、摊销和减值等。

三是资产负债计量属性单一。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针对资产负债的计量属性仅规定了历史成本,没有规定其他计量属性,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会上涨或下跌,此时是否需要正确地反映它们现有的价值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2.未能科学地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所有成本,从而不利于对政府运营绩效的科学评价

政府在利用国有资产提供服务的时候,应该是有运行成本的,但是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中由于只有支出要素,没有费用要素,故不能进行准确的成本核算,进而也就不能对政府会计主体的经营绩效或者运行绩效进行评价。

3.缺乏统一和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从而不能提供准确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信息

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比较复杂,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设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和行业性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这将导致事业单位汇总报表编制的难度较大。我国目前由于缺乏较为科学、规范及统一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从而导致政府会计主体的汇总报表及合并报表的编制存在很大的难度。

4.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基本是相互分割和独立核算,从而未能构成科学的整体

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体系有部门会计制度、单位会计准则制度等,而单位会计制度下面还分设行业性的会计制度,这导致单位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较差。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缺乏一个规范和标准的顶层设计。

三、《基本准则》对预算会计理论教学与实践的影响

(一)《基本准则》对预算会计核算模式的影响

《基本准则》实现了会计主体的“二分法”[ 3 ],即《基本准则》对预算会计理论教学与实践影响的首要方面即为预算会计核算模式的变化。具体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强调收付实现制为主和权责发生制为辅的核算基础转变为同时重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虽然旧的预算会计核算模式也存在针对特殊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的情况,但其还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进行核算。这次改革我国借鉴了国外发达国家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的先进经验和先进成果,如新西兰等国家的政府会计核算经验。政府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是这次《基本准则》的重大创新和突出亮点,未来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标准将由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来规范[ 4 ]。二是从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融合转变为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且又相互衔接的科学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针对运用多年的旧预算会计体系来说,《基本准则》一方面是对旧预算会计体系的完善,另一方面也是对财务会计体系的强化。也就是说通过预算会计的核算来编制决算报告,通过财务会计的核算来编制财务报告,这样可以全面和科学地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情况,也可以反映其财务状况、收入费用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时为报告的使用者提供准确与完整的会计信息。会计核算模式的变化将导致预算会计理论与实践的根本性调整。

(二)《基本准则》对预算会计核算内容的影响

《基本准则》的某些规定对预算会计核算内容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就是影响了预算会计理论教学和实践核算内容的变化。《基本准则》主要规定了“3+5要素”,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中虽然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也有五个会计要素,但是它们的内容与《基本准则》的内容有很大差异。

(1)《基本准则》规定的“3+5要素”分别为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的预算会计三要素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的财务会计五要素。但是,我国依然将预算会计要素放到前面重要的位置予以说明,这体现了我国暂时还不能完全实行财务会计要素的内容,必须两类要素同时并存。

(2)现行预算会计体系中的会计要素与《基本准则》有相同之处与不同之处,如事业单位有资产、负债、净资产和收入、费用五个要素,行政单位有资产、负债、净资产和收入、支出五个要素。事业单位规定的会计要素虽然名称上与《基本准则》是一致的,但是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收入和费用的定义更具有部门特点,也较为片面,仅包括了资金的流入与损耗[ 5 ]。同时,行政单位的收入与支出会计要素的内涵与《基本准则》存在较大差异,与事业单位一样体现部门和单位的特点,也存在一定的片面性等问题。通过借鉴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费用要素的界定,可以很好地将其与预算支出要素进行有效区分,这种区分性核算有重要的优势和特点,如固定资产可以实现“实提”折旧,无形资产可以实现“实摊”价值,针对这些资产价值的损耗允许计入相关的费用要素中,为后期政府会计主体开展成本会计核算奠定了基础。

(三)《基本准则》对预算会计计量模式的影响

《基本准则》的颁布带来了预算会计计量模式的改变。无论是财政总预算会计,还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均要求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但是,目前政府会计主体的诸多交易已经市场化,而且政府会计主体的诸多交易都与市场和社会进行了充分的接触,这样必然需要对会计信息进行全面、科学和完整的反映。若针对这些市场化的行为仅以历史成本或实际成本予以计量的话,可能无法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从而报表的可用性也会大打折扣。因此,《基本准则》基于以上考虑,针对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属性进行了改革,从而使得预算会计在理论教学与实践中的计量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即资产的计量属性或计量模式有五种,分别为历史成本、现值、重置成本、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负债的计量属性或计量模式有三种,分别为历史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

这种新的计量属性的应用,需要明确和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将来多种计量属性的应用,可以大大提高未来报表的可用性,?檎?府会计主体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二是这种多种计量模式的提出,并不是允许企业对计量模式或者计量属性进行随意选择或者任意更改。按照《基本准则》的规定以及结合我国政府会计主体自身的特点,政府会计主体还会以历史成本为主进行会计核算,只有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可靠性或者可获取性受到限制和影响的时候,才可以采用重置成本、现值或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来计量政府会计主体的各项资产。假设前面的四种计量属性都无法采用时,国家还规定了可以采用名义金额来进行计量,如以一元的价格进行计量。负债的计量属性选择问题与资产是相同的。

(四)《基本准则》对预算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影响

《基本准则》的颁布是对预算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重大改革和创新。现行的预算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相对比较单一,如政府财政部门披露的是决算报告,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是财务报告,但是其财务报告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但是由于编制的报告各具特点,也没有统一的规范,因此《基本准则》要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应该包括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而财务报告又分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政府单位财务报告。此外,还需要按照要求编制合并的财务报告。总之,政府财务报告应当满足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双重目标。

(1)决算报告主要是依据预算会计要素和收付实现制进行编制的,财务报告主要依据财务会计要素和权责发生制进行编制。决算报告的内容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大要素,该报告的用途为有助于满足政府会计主体进行预算管理的需要;而财务报告的内容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大要素,该报告的用途为有助于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综合财务状况的内容。无论是决算报告还是财务报告,都是有利于满足不同报表使用者作出决策、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依据。

(2)政府会计主体财务报告的编制者有政府财政部门、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由政府财政部门来编制政府的综合财务报告,由政府的各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单位的财务报告。通过财务会计的信息编制出财务报告,旨在为了满足会计信息的最终使用者了解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情况(包括运行成本情况)、现金流量情况等全面信息,最终目的是在详尽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情况的基础上,能同时反映资产状况、政府性债务情况及净资产等的变动情况,从而有助于政府会计主体实现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的双重目标。

(3)《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主体编制决算报告采用汇总法,编制财务报告采用合并法。汇总是数字相加和综合,而合并法参照了《企业会计准则》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最终需要编写抵销会计分录才能完成报表的编制。

四、《基本准则》对预算会计理论教学与实践影响的对策研究

《基本准则》明确提出了建立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模式,这是政府会计核算模式的重大创新[ 6 ]。但由于《基本准则》于2015年10月23日颁布,2017年1月1日执行,只给了一年左右的准备时间,在未来对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以及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等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上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克服和解决。因此,本文从预算会计理论教学和预算会计实践工作两个视角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以有助于在贯彻《基本准则》理论的基础上,实现预算会计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为落实《基本准则》的基本理论做好预算会计理论教学的改革和建设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颁布标志着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日趋完善,同时也是我国在政府会计改革中重要的里程碑。预算会计一直以来在全国各大高校的会计教学中地位不高,且重视程度不够,有很多高校不开设预算会计课程,有的高校虽然开设了预算会计课程,但也不是必修课,这不利于对《基本准则》内容的宣传、理解和把握。由于《基本准则》在核算模式、核算内容、计量模式和信息披露模式等方面对预算会计产生了重大影响,这必然会对未来会计人员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作为输送会计人员的高等院校来讲,承担着培养将来预算会计人才的重要责任,必须从意识上重视预算会计课程。因此,这将带来高等院校在预算会计课程方面的一场改革。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1.课程设置方面

各大院校应该在强调企业财务会计的基础上,设置预算会计课程,从而让学生在全面掌握和认识预算会计内容的同时了解和掌握《基本准则》的内容。如将预算会计课程设置成必修课程,让学生认识预算会计的重要性。由于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需求量在加大,因此对这方面人才的培养是非常必要的。

2.教学内容方面

教学内容方面可以根据《基本准则》修订现有的教材,在会计核算模式上增加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内容,会计核算内容上增加“3+5要素”的内容,计量模式上增加五种计量属性的内容,信息披露模式上增加财务报告的内容,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根据《基本准则》不断地改进教学内容,从而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3.课程安排方面

一方面,预算会计课程可以考虑在修完大部分企业会计理论之后再行设置,这样有助于学生对如权责发生制等内容的掌握和理解;另一方面,在课程的学时安排上,通过对全国一些高校会计专业开设该课程信息的查询得知现在设置该课程的大多数高校是32个学时左右。预算会计课程课时设置太少,必然会影响将来对《基本准则》乃至以后出台的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会计制度等的了解与实施。

4.教学师资队伍方面

《基本准则》中规定的很多内容较为复杂,而且很大程度上需要一定的职业判断,如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理解及把握,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应用等,这就对教学师资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需要预算会计的教师对预算会计的体系及理论内容有深入研究,另一方面需要教学师资队伍有一定的预算会计工作实践经验。

5.教学考核方式方面

将《基本准则》的内容渗透到预算会计课程内容当中,通?^开设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知识竞赛或征文比赛等方式实现在学校里对《基本准则》内容的宣传,同时也可以利用暑期社会实践的环节组织学生参与《基本准则》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学习,对完成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可以给予相应的学分。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置预算会计的模拟实验课程,让学生更加熟练地掌握预算会计的全新内容,同时在学校提前进行预算会计的实践模拟操作工作。

(二)为落实《基本准则》的基本理论做好预算会计实践工作的指导和准备

1.强化政府会计主体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为预算会计实践工作做好理念上的准备

为了贯彻和落实《基本准则》,实现对预算会计实践工作的科学指导和准备工作,必须强化各政府会计主体负责人的责任意识,结合各自单位和部门的特点,明确具体的实施目标,制定《基本准则》的具体实施方案,培养全新的预算会计核算意识,配备符合准则要求的会计人员,在组织和工作上做好开展全新预算会计的准备,充分落实责任和加强内部监督,从而保证预算会计具体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组织对《基本准则》各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为预算会计实践做好知识上的准备

《基本准则》作为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必须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落实好、开展好预算会计的实践工作。具体而言,一方面,做好多种形式的宣传,如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发挥媒体的重要辐射作用,组织各种形式的知识竞赛或者网上个人答题比赛和团队比赛,使得财务人员多方面深刻了解和掌握《基本准则》的内容,这些措施有利于财务人员在预算会计实践工作中的知识储备;另一方面,做好多种形式的培训,充分发挥各地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作用,组织和开展好《基本准则》的具体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中国会计学会和各地方会计学会等的培训作用,在培训中可以考虑重点培训一些专业的高校教师,在他们充分提高预算会计教学和学术研究水平的同时,有效地指导预算会计实践工作。此外,还可以通过修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用书和会计职称考试用书的大纲及内容,达到让财务人员不断更新准则的新知识,从而科学指导全新预算会计实践工作。

3.加强和完善政府会计主体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为预算会计实践做好制度上的准备

2015年12月21日,我国财政部正式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继续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因此,为有效地落实《基本准则》,各政府会计主体必须重视、完善和加强各部门及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以促使《基本准则》成为实现保护资产安全和完整、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可靠、提高预算会计工作效率及效果、管理控制好各部门及各单位风险、实现政府会计主体未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一道安全的“防火墙”。完善的政府会计主体内部控制制度既可以保证未来全新的预算会计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可以保证未来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顺利实施。因此,完善的政府会计主体内部控制制度为未来全新的预算会计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新准则及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上的准备。

4.重视贯彻落实《基本准则》的信息化工作,为预算会计实践做好信息系统上的准备

我国于2013年了《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又于2015年了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这些文件中都提出了要重视对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问题,具体要求企业及各单位必须加强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内容,如设立?C诺男畔⑾低彻芾聿棵偶跋嘤Φ男畔⑾低彻芾砀谖坏取R虼耍?为了贯彻落实《基本准则》,必须重视准则在落实过程中的信息化工作,为做好预算会计实践工作奠定基础。此外,《基本准则》提出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全新双核算基础以及“3+5要素”全新要素的核算内容,这些内容的变化必然会带来会计信息系统的变革,需要根据这些全新的内容加紧建设和完善会计信息系统。在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当中,还应当保持适应性的原则,即随着政府会计主体的发展变化以及未来政策的变化(如政府会计制度、具体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的颁布),不断地更新与调整预算会计信息系统,确保未来国家大数据信息的需要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同时也为全新的预算会计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信息系统基础。

预算会计准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政府会计 双基础 双报告 医院会计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1.政府会计改革历程

根据2013年11月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规定, “政府会计改革的相关任务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这意味着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帷幕已拉开,翘首以盼的会计改革即将开始。

到2014年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标志着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正式开始。根据《改革方案》,四项政府会计改革任务为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以及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为了积极落实财政部的《改革方案》,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改变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较低的现状,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为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奠定了基础,政府会计制度破冰改革;2016年7月6日根据《基本准则》陆续制定了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四项具体准则,以进一步规范这四类资产的确认、计量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2016年 8月1日,根据基本准则及四项具体准则,财政部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对行政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提出了全面统一的要求,在提高政府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方面获得较大突破。

2.政府会计改革内容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改革要达到的目标是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实现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和报告体系”,这就要求在一套政府会计核算系统中能够实现双功能(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基础(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和双报告(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就要建立政府会计核算体系。

2.1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表体系

根据现时的国家经济发展形势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旨在建立能够满足当前政府工作需求的现代化会计管理制度。与之前的会计准则相比,新的会计准则要求政府会计主体在编制预决算报表之外,还需要另外编制其他财务报表。因此新政府会计准则下编制的财务报告与以往相比,更能真实反映出政府实际的财务运行、资产管理状况,提高政府财务信息真实透明度,同时也增强了财务信息的有用性、可靠性。

2.2界定各类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标准

根据会计实际工作需求,政府会计吸收了企业会计各要素的定义和确认原则,较大幅度修改了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原则,新《基本准则》针对每一类具体会计要素的定义和标准进行了具体规范。会计要素的规范一致,可以较大程度地避免会计实务工作中出现的差错,使得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数据信息可比。

2.3独创采用“3+5 要素”的会计核算模式

为满足政府会计与预算会计核算的双重功能,《基本会计准则》首次提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为3+5个要素,分别为3个预算会计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5个财务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与旧的会计核算模式比较,新的会计核算模式主要增加了收入和费用两个要素,可以更好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运行能力。

2.4建立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互分离的双会计工作体系

根据《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将以“3+5”要素会计核算模式为基础,实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互分离的双会计工作体系。一直以来,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工作重点就不一样,预算会计注重的是预算收入支出的执行,而财务会计注重的是收入费用的运营,将二者的重点相互分离,有助于预算管理部门与一般财务部门的分离及实现整个单位的全面预算管理。

在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分离的新财务管理模式中,两种政府会计在具体的职能上是相互区别、相互分离的,一个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一个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但无论是预算会计还是财务会计,实际运用中二者遵循的仍然是同一套政府会计基本准则。

2.5补充会计要素的计量原则

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负债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但在特定情况下资产可以采用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名义价值计量;负债可以采用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计量。其中现值、公允价值、名义价值计量法是政府会计制度新增的计量方法,能够更好地维护会计主体的合法权益。

3.医院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制度差异

2011年财政部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与新政府会计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差异:

3.1会计基础不同

我国会计核算基础包括两种即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会计基础分别为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由于医院的事业单位性质,其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并不完全,即在财政项目补助收支和科教补助收支中采用“待_基金”科目核算。而《基本准则》将财政补助完全从财务会计中剥离,由预算会计按照收付实现制来核算,因而《基本准则》下的财务会计执行的是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3.2会计要素不同

《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要素。《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与预算结余。政府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即政府会计为八要素。现行医院会计中,仅包含政府财务会计五要素,医院预算基本按其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进行处理。政府会计准则实施后,预算会计也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有利于在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信息披露过程中,反映预算收支合规性,并为真实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绩效水平提供会计依据。

3.3报表内容不同

《医院会计制度》规定医院应该编制财务报告,“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政府决算报告应当包括决算报表和其他应当在决算报告中反映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政府财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和附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政府会计主体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政府会计准则在原有财务报告基础上增加了决算报告和合并财务报表。决算报告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有助于决算报告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

3.4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不同

政府会计资产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负债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在医院会计制度中只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的计量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将会造成医院资产的损失和流失。

综上分析,目前公立医院会计与政府会计的区别在于医院以财务会计为主,缺乏预算会计信息,且编制预决算报告的基础信息来源为财务会计信息数据,而不是从专门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科目信息提取。

4.新形势下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的相关建议

4.1加强医院基础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随着《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准则中对于会计要素和会计核算方法做出了既详细又全面的规定。尤其是“3+5”会计核算模式的提出,给现有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合理化及细致化,提出了基本的原则性要求,医院必须严格按照新的会计要素运用不同的会计科目处理现有的预算会计、财务会计业务。为此,医院须在新的《基本准则》基础上加大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管理,把提高会计质量作为首要目标。

4.2持续推进财务体系建设

《政府会计准则C基本准则》首创了会计工作双基础制,将原来的会计工作一分为二,具体为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弱化了医院的财务核算工作,强化了预算会计工作。预算会计的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两制并行的管理模式形成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双基础制,医院在处理每项经济业务均需要分别使用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编制不同的会计分录,最终生成两套不同的预算报表和财务报表。

4.3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

由于目前的《医院会计制度》与重新公布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意见征求稿)之间的差异较大,尤其是以收付实现制基础的预算会计科目的运用处理。新的“3+5”会计要素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相平行的会计体系,给目前医院财务会计工作改革提出了巨大挑战。针对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上的特殊问题,需要在反复学习《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充分理解新制度要求,修改医院已有的各类相关财务制度,以指导日后的会计实务工作,以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

4.4优化升级现有财务信息系统

根据新的制度规定,财务会计、预算会计需要同时记账,但二者的会计核算基础分别为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编制的报表分别为预决算报表、财务报表,这给医院现有的财务信息系统带来了较大挑战,医院需要结合新准则和政府实际情况对现有的财务信息系统及时进行调整与更新,推动医院的会计信息化发展,积极探索推动医院会计信息化工作。

4.5加强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

新的《政府会计》的相关制度实施后,为了保障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和过度,就必须加强制度学习,转变旧的财务思想观念,以提高在职会计人员对新会计准则的理解能力。新制度对会计管理的细致规范大大增加了实务工作的工作量以及工作难度,在新制度下,医院处理同一笔经济业务就需要按不同的基础、会计科目编制不同的会计分录,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应具有更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因此组织卫生行业内部的新会计制度改革的交流和学习,让医疗卫生行业的会计从业人员对该准则及制度有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会计人员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提高实务操作的计量灵活性,以满足医院经济管理活动需要。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2] 财政部第78号令.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S].2015- 10- 23.

[3] 财政部会计司.《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四项具体准则解读[J].预算管理与会计,2016(9)43- 44.

[4] 唐志鹏,郑大喜.《医院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内容的比较及启示[J].中国卫生经济,2016(5)90- 93.

预算会计准则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人民银行;会计标准;体系;构建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在会计方面遵循不同于企业会计准则的特定会计标准。长期以来,人民银行会计以强调对年度预算收支及其结果的受托责任为重点,其预算导向特征明显。人民银行又是一个特殊的金融机构,是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其宏观调控手段越来越市场化,单一预算导向的会计信息难以满足资产负债管理、宏观调控决策等方面的会计信息需求。

一、人民银行会计标准改革的动因分析

(一)央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需要

目前,多数国家中央银行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保障评估政策的影响下,在会计标准和会计实务方面逐渐趋同,英国伦敦中央银行出版社在2003年对全球159个中央银行的会计实务调查表明,高达82%的中央银行对国际会计准则是认同的,直接或间接采用了国际会计标准。随着经济金融的日益全球化,我国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活动的程度渐趋频繁,人民银行与其他国家中央银行的交流也不断增加。如果中央银行间会计标准差异较大,将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同时,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清算银行(BIS)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要求来看,遵循国际会计准则、提高中央银行会计信息透明度已成为全球中央银行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人民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会计标准,制定出一套既适合人民银行实际情况又与国际央行会计标准趋同的会计标准。

(二)人民银行业务市场化的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金融业务交易和操作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人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特性更加突出。一是货币政策执行手段越来越市场化,如较多地采用公开市场操作、发行央行票据等数量型政策工具和准备金率、利率等价格型政策工具,相关政策成本完全突破了过去行政干预手段下的调控成本概念,因此应按市场价值规律进行合理计量和核算。二是越来越趋向于用市场化手段化解金融风险以维护金融稳定,不仅目前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需要处置,下一步在金融市场化运作中形成的新的不良贷款也有必要建立符合市场化操作要求的核算处理机制。三是对存量资产的市场化运营逐步加强,对于持有的证券、外汇、黄金等,均不同程度地参与国际相关市场的运作,这种市场化运作的收益、成本及相关影响需要得到合理的会计反映。市场化金融业务运作需要市场化金融业务信息作为支撑,而目前以预算会计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无法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银行履行职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二、人民银行会计标准体系的构建路径和关键内容

在制定央行会计准则体系的过程中应贯彻“理论先行、先易后难、重点突破、不断完善、逐步到位”的原则。概括而言,人民银行会计准则体系的制定路径应包括3个阶段:(1)在准备阶段,加强央行会计标准理论研究,特别是基本问题的研究,如央行会计目标、会计要素、会计报告等,为构建前后一致、逻辑严密、科学的央行会计标准体系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2)基于前期的研究成果,制定人民银行会计的基本准则和具体的央行会计制度规划。(3)随着央行会计业务及政府会计改革的发展,在国际会计准则、我国政府会计准则、央行会计实务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不断补充、完善并最终形成完整的人民银行会计标准体系。

(一)在模式上,采用“以准则为统领,以制度为主体”的模式

人民银行会计标准可采用“以准则为统领,以制度为主体”的模式。其中准则类似于我国企业会计的基本准则,相当于央行会计的概念框架,应体现概念框架的要求,但不受概念框架的局限。会计制度是会计准则的具体化,着重规定具体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会计科目、报表编制和信息披露。会计制度内容形式可以类似于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当面临由于新的经济业务或管理变化产生的修改会计规范的问题时,可以通过对会计制度的部分修订规定来解决,不必重新新的会计制度,以减少会计规范的修订成本。采用会计制度为核算规范的设计,可以在央行现有的各项会计制度基础上进行适当改进、整合,形成新的会计制度体系。这样既可以降低会计标准的制定成本,又能照顾到央行会计工作者的实务操作习惯,有益于会计人员接受、掌握新的会计规范,降低央行会计标准的执行成本。

(二)在结构上,建立“各司其职,相互分离”的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子系统

目前央行会计实际上是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混合体,其中预算导向特征明显,会计被视为预算管理的附属。随着更加强调政府部门全面公共资源受托责任的趋势,应建立起独立于政府预算的财务会计体系,来关注和追踪执行货币政策的长期结果和影响,全面反映央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为央行可持续发展和宏观调控服务。

要充分考虑内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于央行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求,明确央行承担的合规性受托责任和全面公共资源受托责任。在不同受托责任层面,可以根据信息范围和作用机制的不同,对财务会计信息与预算会计信息进行适当分离:预算会计以反映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全过程为目标,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实现对预算资金运用的反映与控制职能;财务会计以反映财务状况与运营绩效为目标,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对外披露财务报告并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

当前,人民银行业务经营与部门预算相对独立,各会计科目核算明晰,也为两套会计系统并行创造条件。单独构建两套会计系统,各会计系统会计要素可以实现单独确认和计量,两种会计核算基础的改革可以各自进行,不需同步,这可以减少会计标准改革成本。

(三)在技术层面,以核算基础的选择为主线,循序渐进推进改革

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较客观,实施成本较低;缺点是反映的受托责任较窄,提供的财务信息有限且相关性较差。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拓宽了受托责任的范围和决策有用性信息,增加了财政透明度。在设计央行会计改革路径时,需考虑会计系统不同类型子系统的具体需求,分别发挥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优点,并确定两种基础运用的程度。

人民银行是国家行政部门,其会计改革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政府会计改革的影响,特别是在预算会计方面,要紧跟政府会计改革的步伐,同时要考虑到中央银行实行相对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执行货币政策、负责货币发行、维护金融稳定的特殊性,在预算方面突出中央银行特色。考虑我国政府会计改革趋势、人民银行会计核算水平等因素,未来预算会计体系的设计应以收付实现制为主,财务会计体系的设计则以权责发生制为主;权责发生制的引入不能急于求成,应当采取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改革策略,即先短期项目再长期项目、先会计后财务报告再预算、先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再逐步过渡到完全的权责发生制。

(四)人民银行会计标准体系构建中的关键内容分析

1、会计目标。人民银行会计改革的长期目标是解除公共受托责任。回归会计的本质功能,人民银行会计改革现阶段的目标应兼顾两个方面:一是预算管理目标。在预算管理目标下,会计主要用于披露预算编制与执行各环节的信息,包括初始预算编制信息、预算调整信息、最终预算信息以及预算执行信息等,以有助于评价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使用效率与效果等,实现央行会计的预算管理目标。二是财务管理目标。在未来实施会计改革时,有必要加强并凸显央行会计的财务信息披露功能,反映央行所控制财务资源的存量与变化,以及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数量、质量与持续提供能力等,实现央行会计的财务管理目标。

2、会计要素。如上所述,我国央行会计有着双重报告目标,要根据二元结构核算基础的设计原则,区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对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会计要素进行平行设置。为了加强对预算执行的控制,硬化预算约束,在预算会计方面沿用现有的预算类账户,并跟随政府会计改革的脚步而改革,改革中体现央行特色。在反映财务状况方面,应设置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三类要素。长远来看,在反映央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公开市场操作等履职成本与绩效管理方面,还应设置收入、费用两个要素。

3、核算基础。为了实现不同的目标要求,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宜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预算会计侧重于提供预算批准和执行的信息,收付实现制能够较好的满足该方面的信息需求。而财务会计则以全面地反映央行的财务状况和运行绩效为目标,则宜采用权责制为主的核算基础。在此基础上,部分项目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双基础制。例如,对于资本性支出项目,一方面按收付实现制确认为预算支出。另一方面应当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为产权、债权或固定资产增加。

4、计量属性。打破历史成本一统天下的局面,采用“以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为主,多种计量属性并存”。人民银行会计的计量属性应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但应当以历史成本为主。在历史成本不能反映计量对象实际价值情况下,可以使用其他计量属性。

5、质量要求。对央行会计信息首要层次的质量要求是:“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除此以外,还需要一些次要层级的质量要求,包括“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全面性”、“谨慎性”、“及时性”要求。

6、会计报告。人民银行会计报告是会计信息的最终“产成品”,以报表为主要形式,并附以必要的分析说明。人民银行目前的会计报表种类较为齐全,报表项目较为完备,借鉴国际央行财务报告的优秀成果,兼顾预算管理的需要,需要对报告体系进一步完善。资产负债表要素项目核算和报表编制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通过全面核算反映政府资产、负债,使资产负债表提供的信息更加完整。损益明细表要素项目核算和报表编制基础与预算基础保持一致。鉴于采用收付实现制编制了损益明细表,与现金流量表的信息重复较大,所以不编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披露方面,要逐步建立规范、定期的对外披露机制。

7、具体会计制度的内容。在会计制度中,着重规定具体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会计科目、报表编制和信息披露。如规定各类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确认的条件与计量的标准、方法及其在报表和附注中的披露要求;对某些特殊业务的确认、计量与报告作出规定,如衍生金融工具、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会计报告的目标、模式、核算基础、会计报告的组合,各个报表的结构、内容和报表说明(附注)等;会计科目解释和业务处理,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分录的编制和报表的填报等操作层面的内容做出示范性指导;对财务报告的列报、合并会计报表予以规定等。

参考文献:

[1]北京市预算会计研究会《政府会计课题组》:《关于建立中国政府会计准则的研究报告》,《会计研究》2006年第3期。

[2]张国兴:《关于建立我国政府会计体系问题的研究》,《会计研究》2008年第3期。

预算会计准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预算会计 存在问题 改革建议

1 现行预算会计体系及存在的问题

1.1 会计目标不合理:现行预算会计的目标是监督预算的执行,满足预算管理需要,而忽视了公众、审计机构、相关利益人的需求。信息披露不透明,信息基础失真,不能提供完整、透明的政府会计信息。自1998年以来,全国人大加大了对财政支出的监督审计力度,连续几年的财政审计报告审计署均公之于众,政府预算及相关信息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社会公众对政府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提出了新要求。

、。2缺乏统一规范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制度体系。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的各部分之间相互交叉、冲突,不仅不能将所有的政府单位作为一个整体管理,而且不能完整、准确、及时地核算反映政府性资金和资源的运行状况。

1,3核算基础不科学。我国预算会计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原则,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展,其预算管理体制转为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它所固有的缺陷日益明显:(1)收入与成本不配比,不能完整反映业绩;相应的债权、债务不能确认,如当期应承担但未实际偿付的借款利息、欠缴职工的养老金福利等不作为负债核算确认,导致信息失真;忽视隐性负债,隐藏了政府的财政风险。(2)不能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后出现的新业务。在收付实现制下,行政、事业单位只有在收到国库集中支付付款单时按付款金额确认和计量购人的材料物资,如果采购过程跨年度,则不能完整反映该项经济业务活动;年末如果政府采购已基本完成,但款项尚未付清,或按照采购合同须扣留部分保证金,则预算单位年宋会形成财政资金结余,这种会计处理不能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也投法准确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进展情况。 ’1,4核算内容不完整 1,4,1资产核算方面:由于我国的预算会计主要侧重于财政资金的收支核算,对各单位占用的大量长期资产关注不够。首先基本建设项目的建造和使用在管理上脱节,先由建设单位完成基建任务,项目竣工后再由建设单位移交资产使用单位。并且基本建设项目不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账簿中登记和反映,只有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后方可予以登记。在实际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因基建形成的固定资产存在登记不及时、甚至不入账等情况。其次按现行制度规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虚增了资产价值。

1,4,2负债核算方面:现行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不能全面、完整地揭示政府债务的真实信息。

例如政府发行的国债及从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借入的外债,这些债务均为政府的现实负债,其本息均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反映。但现行预算会计只反映当期的本金数,不计提利息支出,因此无法反映应由本期负担、以后年度偿付的利息数。另外一些西部不发达地区,地方政府欠发工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这些应付未付的工资也没有在预算会计报表中反映出来。在收付实现制下,政府的这些债务被“隐藏”了,不能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夸大了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造成虚假平衡现象,不利于政府有效监控财政风险、评估财政状况,对财政经济的持续、健康运行带来隐患。

1,4,3净资产方面:固定基金是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在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始终使用固定资产原值来反映固定资产净值,致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信息严重失真;基本建设项目不在行政事业单位大账中核算,使大量在建项目和部分因种种原因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工程,不能列入单位的固定资产等等。因此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规范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1,5财务报表格式不统一,缺乏能够完整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的财务报告。虽然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各有一套会计报表,并提供汇总的会计报表,但各套报表自成体系、分别编报,无法通过汇总生成政府整体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没有一套能够完整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全貌的合并会计报表。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难以完整、准确地反映预算收支执行结果,无法全面反映政府未来可支配资源、承担债务、运营成本和业绩等情况,不能为加强财政管理、实施政府绩效评价、强化财政监督等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制度保障。因此推进预算会计改革、建立先进的预算会计体系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2,预算会计改革的原则

政府预算会计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目的是更好地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功能、责任和资源。但同时。进行这项改革又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必须积极慎重。因此,应当坚持以下改革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先进性:以我国实际情况为基础,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致力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先进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

二是坚持实用性:为财政服务,满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管理功能的需要。

三是坚持继承与创新原则:对现行制度中合理、适用的内容应当保留、调整,注重历史,对整个政府预算会计体系做根本性改革,强调创新和提高。

四是坚持渐进性原则:政府预算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采取由简到繁,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预算会计准则体系和政府预算会计制度体系。

,3,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建议

3,1构建新的预算会计框架体系

我国政府预算会计改革的基本框架确定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建立规范、统一的政府预算会计准则体系;根据政府预算会计准则体系确定的原则,建立政府预算会计制度体系;以政府预算会计准则和政府预算会计制度为基础,建立政府综合年度财务报告制度,编制政府综合年度财务报告,即“两个体系、一项制度”。

3,2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准则体系。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单位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接受服务后,将相应的义务确认为当期费用,并将其作为债务列入资产负债表;同时完善成本核算体系,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实现收支匹配。从而全面反映各级政府及其组成主体的资产负债、运营业绩、现金流量、预算执行等情况,满足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及相关方面对政府会计信息的需求,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为合理配置资源、进行社会经济决策服务。

3,3基建会计纳入单位“大账”,全面准确反映单位的资产、负债状况。

3,4完善预算会计信息体系

预算会计准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政府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财务报表;理解

一、政策背景

2015年10月23日,我国财政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并对外颁布了“财政部令第78号文”――《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该《准则》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直以来,纵观我国政府会计领域,会计核算基础一直都是收付实现制。会计体系主要为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为代表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会计核算基础与体系已难以满足市场新形势的要求。推动政府会计改革的呼声逐年加大。

2014年,我国财政部制定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务院于2014年12月对此进行了批转,并进一步确立了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原则、思想、步骤,以及配套措施等相关内容。在该《改革方案》中,权责发生制是重点。同时提出,权责发生制的实现基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其中,制定并颁布《政府会计准则》是整个改革历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政府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与创新

1.《政府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

《政府会计准则》共分为“总则”、“政府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六章内容(共62条)。其中,“政府财务会计要素”是重点。政府财务会计要素主要由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部分构成。《准则》分别对上述五部分进行了详细与严格的规定。

2.《政府会计准则》的创新

《政府会计准则》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会计核算模式的变化

《准则》中提出了政府财务会计要素主要由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部分构成。首次并行提出收入、费用两个会计要素,而非现行预算会计体系中的收入和支出要素。将收入、费用两个科目并行提出,能够对政府这一会计主体的运行成本更加准确的予以反映,有利于政府资源的管理和绩效评价。

(2)实现了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的“优化”状态

一直以来,我国政府都是实行“预算会计核算体系”,且会计基础采取收付实现制。而《政府会计准则》强化了财务会计的作用,规定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共同构成,会计基础采取权责发生制。并且,要求通过“预算会计核算体系”形成决算报告。通过由会计核算形成的财务报告来全面、完整、真实、更加清晰的反映财务信息与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

(3)对会计要素的标准确认和定义进行了更加科学的界定

《政府会计准则》规范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种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标准。为政府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提供了保证,确保了政府会计体系内在的一致性。此外,《政府会计准则》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规范时,还着重考虑了财政管理的服务要求。界定资产时,强调了资产服务的未来潜力。除了政府自用资产之外,政府会计核算的范围还囊括了政府储备资产、基础服务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各种资产。同样,界定负债时,着重强调了现时义务,在政府会计核算范围内考虑了预计负债。

(4)提出建设财务报表体系,编制合并报表

《政府会计准则》要求我国政府会计主体不仅要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定期编制财政决策报表,还应像企业一样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不仅如此,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除此之外,还应对外披露政府财务报告。该报告报两个部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以满足现代财政制度的需要。

(5)进一步明确了计量原则

资产的计量属性通常有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现值、重置成本等;负债的计量属性则一般有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现值。《政府会计准则》强调了历史成本这一计量属性,要求政府会计主体对资产和负债进行计量时,应采取历史成本这一计量属性。倘若需采用其他计量属性,需保证金额能够持续、可靠。以此更加符合政府会计实务的现状。

三、《政府会计准则》的实施对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所带来的变化

一直以来,纵观我国政府会计领域,会计核算基础一直都是收付实现制。会计体系主要为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为代表的预算会计标准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会计核算基础与体系已难以满足市场新形势的要求。推动政府会计改革的呼声逐年加大。在这一背景下,《政府会计准则》应运而生,其是政府会计领域的一次重大的制度变革,为我国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显著变化。据笔者梳理,主要有以下几点:

1.能够准确反映政府主体的运行成本,如实且科学的评价单位绩效

《政府会计准则》要求我国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主体在收付实现制的前提下采取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按照权责属性核算费用支出,依照所属期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无形资产成本。根据实际费用情况编制收入费用表,以反映会计主体的履职成本和实际运行费用。这一要求下,有助于我国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科学评价耗用资源,建立有效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2.进一步规范了会计主体的财务行为,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优

在《政府会计准则》的要求下,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需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而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需采取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同时,对政府主体的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等进行了更加细化的原则性要求。有助于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更加规范的会计处理。

3.会计主体的财务管理水平更高

《政府会计准则》有助于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在贯彻落实预算会计体系要求的同时,还能够使其收支行为得以规范,夯实了预算管理基础。从而促使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相关规定,全面、真实反映资产存量信息,进一步控制了国有资产流失状况。不仅如此,还提高了这些会计主体的财务管理意识,资产、资金等一切资源得以被更加科学合理的配置,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实现主体单位财务管理的健康发展。

4.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财务透明度更高

《政府会计准则》要求我国政府会计主体不仅要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定期编制财政决策报表,还应像企业一样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不仅如此,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这一要求不仅能够全面反映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财务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还能有效反映出会计主体的现金流量。同时,合并报表也能更全面、直观的反映出会计主体各单位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此外,单体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都需按规定进行审计和对外公开,显著提高了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财务透明度。

四、如何做好对《政府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

《政府会计准则》相对于旧准则在核算基础、会计理念、会计处理和信息纰漏原则等方面都进行一定的改动,这就要求各执行单位切实把握《政府会计准则》的精髓,在具体实行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单位领导重视程度

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首先应当对《政府会计准则》给与充分的重视,加强自身的责任意识,制定好具体的实施步骤,强调各层级、各岗位人员的执行责任,强化监督,工作到位。

2.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各单位应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实施前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职工进行集中学习,深刻领悟《政府会计准则》的精髓,确保单位财务及相关人员对《政府会计准则》的全面掌握。

3.做好对会计信息软件系统的及时调整

结合《政府会计准则》的出台,各单位应及时做好对自身财务信息管理软件的更新和微调,保证新准则变动的切实体现。

4.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考评

政府机构的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考评一项是广大民众较为关注和诟病的地方,《政府会计准则》针对这几个方面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变动,各单位应尤其加强对上述几个方面的重视,扎实推进财务改革。

参考文献:

[1]沈漠.财政部对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准则征求意见[N].财会信报.2016-09-19(A01).

[2]国炜.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双系统”得到落实[N].财会信报.2016-09-19(A06).

[3]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N].中国会计报.2016-07-22(008).

[4]刘安天.加快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落实进度[N].中国会计报.2015-11-27(001)[5]戴柏华.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N].中国会计报.2015-12-25(002).

[6]米太平.财政部举办《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培训[N].财会信报.2015-12-21(A03).

[7]沈漠.四项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进一步完善[N].财会信报.2016-07-18(A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