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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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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范文第1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 审计 重点

一、国企经济责任审计在实践中不断向前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在任职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审计。国企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一般都是对内部单位负责人在离任时或任职期内进行的。

从某公司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过程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经济责任审计的初级阶段。审计重点在财务收支的查错防弊上,主要是针对个人是否违反财经纪律,有无行贿受贿等经济问题,在进行账务清查和群众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后出具审计意见,经被审人签字,公司负责人批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入被审人档案;

经济责任审计的成熟阶段。在1999年国家颁布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后,该公司修订了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此时的审计重点主要在责任划分、责任履行的评价和检查上。审计从财务收支审计出发,主要从经营指标完成、内部管理现状、职工收入水平等方面,采用“数字说话”形式,全面评价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形式都得到长足发展。

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阶段。2010年国家进一步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后,该公司把审计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都纳入了规范化管理。在准备阶段,除要求组织部门出具委托书外,还与财务管理部门、干部管理部门、企业管理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防止审计出现纰漏,降低风险。在实施阶段,审计不仅依据内部考核标准来确认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而且与管理审计、绩效审计相结合,通过调查和检查发现存在的管理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改善单位管理,提升绩效水平,发挥“免疫系统”的作用。

从该公司已进行的120多项经济责任审计可以看出:任中审计少,离任审计多;单独完成少,参与协作多;查错防弊是基础,效能提升是目的。经济责任审计包含了更多有用信息,审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实践中与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紧密结合的转变趋势明显。

二、根据发展需要,做好经济责任审计重点的把握

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离不开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有无重大决策失误,其落脚点在真实性问题上。由于企业的不同特点,表现出审计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一般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一)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问题

核实重要资产(应收款项、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及收益)的真实性问题并注重不良资产的核查;检查应付款项和销售收入确认的原始凭证、备查账簿等,核实债务和收入实现的真实性问题;检查销售成本、期间费用,核实最终效益的真实性问题。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出发点。

(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紧密结合内控制度,通过数据搜集、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测试其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发现内控“盲点”,提出建设性意见,这也是责任审计的重点,更是责任审计的主要发展方向。依据其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有利于控制审计风险并实现审计的客观公正。

(三)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检查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划清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是给干部履职列出的“成绩单”。对任职期内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的确认是重要内容。在审计中对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所做的判断,不能脱离其内部经营环境,要有明确的依据标准,这既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否则,由于审计人员对行业或企业特点了解不够深入而导致审计风险。

(四)重大问题决策是否合规,有无失职渎职的检查

干部履职是否科学、可持续和具有实效应是责任审计给予关注的重点。目前,对国企干部进行责任审计,应围绕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的内容给予关注,厘清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一些“其他目标”,通过了解企业“三重一大”方面的结果,如实报告干部的科学决策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权力运用能力等,这也应是时展赋予内部审计的任务。

三、发挥免疫系统功能,力克经济责任审计难点

经济责任审计既是权力制约与监督的重要工具,更是衡量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渠道。审计成果不仅评价了干部履职能力,而且能为改善管理、增加价值服务。因此,把握责任审计的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发挥其作用,应是实践中始终坚持的方向。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难点问题主要有:

(一)审计的风险和质量难于控制

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过程都与风险伴随。“先审后离”、“逢离必审”使得审计机构受到挑战,审计风险增加;审计中评价证据仅限于任职期而忽视其长远影响、检查手段落后,重点存在偏差、人员综合素质不高所带来的风险;审计评价及责任界定的风险等,都是实践中难于解决的问题。

(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确认

财务资料的真实与否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审计无法在短时期内对资产、负债的真实性进行准确确认,除对有确凿证据证明的部分加以调整外,对票据真实、内容虚假的财务记录,听之任之者居多,导致审计结果的准确真实性受到客观的拖累。

(三)经济责任的评价标准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在于正确评价干部任职期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由于缺乏规范的评价体系,审计人员主要依据单位内部的评价标准做出评价,但是这些目标和指标的不明晰或不科学,会导致评价不够客观公正,审计结论无法经得起历史检验。

(四)经济责任的界定标准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范文第2篇

    1.从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上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结合起来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有两类,一类是由上级审计机关布置的,比如同级财政审计,行业审计,重点建设项目审计,重点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另一类是本级审计机关自行安排的项目。由上级审计机关布置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具有确定性,一般考虑当前政治、经济、社会形势在年初安排,着重于重点行业和重点资金,一般有充足的时间,为打造精品提供了时间保证。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则是本级党委、政府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审计机关安排,时间比较难确定。因此,审计机关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主动、及时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这些项目只要能同时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人事部门则下达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同时安排经济责任审计。这样能达到一举两得的效果:既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任务,又对重点领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作出阶段性结论,有利于减少审计机关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工作量,同时由于查得深,查得透,能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降到较低的水平。至于自行安排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容上涵盖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因此审计机关自行安排项目可根据需要减少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留出审计力量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那么,为什么不把所有的财务收支审计项目都同时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治性强、风险大的工作,要本着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不能为了单纯追求数量而忽视了质量。单纯追求数量,不可避免的要以牺牲质量为代价。

    2.通过审计资源共享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合起来

    (1)单纯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若其主要领导属于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点对象,审计实施方案要在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方法等方面考虑界定经济责任的需要。对与领导干部密切相关的经济事项,要给予足够的关注。(2)任何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若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主要领导人员有关,就要注意做好责任性质和责任归属的取证工作,注意点面结合、重点查证,并将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档案。(3)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围绕真实性审计开展,它所查证的被审计对象的资产、负债、结余,即“家底”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加以利用,避免重复。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已实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任职时段一般不宜重复审计,应充分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进一步落实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的责任归属,并与后面的任职时段审计情况综合起来进行评价。需要注意的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某些情况下其审计结果反映并不全面,比如因考虑本地区利益不反映某些问题等,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要注意是否有未全面反映而又与被审计责任人经济责任有关的情况存在。

    3.人员的结合

    经济责任审计要有效利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结果,必须考虑项目组成人员结构的合理性问题。一般而言,应尽量使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原班人马,若难以做到,组成人员至少应该有原审计组长或主审。

    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但并不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评人”的简单叠加,它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在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审计内容、结果利用等方面的深化。

    1.审计重点要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重点是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密切相关的经济事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针对整个被审计单位,注重整个“面”的工作,其着力点一般是通过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评来确定,审计评价一般只涉及事,不涉及人,即使有所涉及,也只是从属内容。而经济责任审计自有其规律性。它的审计重点必须在“摸清家底”这个财政财务收支的“面”和深入测评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特点、职能,始终抓住资金走向这条线,在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的“点”上做足文章:一是单位内部职工、社会反映较突出的问题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的问题,这是发现领导干部个人廉洁问题的主要突破口,在审计手段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结合财政财务收支查深查透;二是主要经济活动的关键环节,在这些关键环节上,领导人员必须尽到其职责,因此它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息息相关。比如,掌握财政资金分配权的行政单位,资金的投向就是该单位主要经济活动的关键环节,资金的投向是否合理,效益如何,与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密切相关;三是领导干部直接管理的单位和部门,直接体现其经济责任,也是必须查到的;四是领导干部直接决策的重大事项,包括对外大额借款、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大宗资产的采购、基建投资等大额资金的输出,资产的整合等,反映其决策能力,有否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体现直接经济责任和个人廉洁,重点检查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和决策会议讨论,是否按市场规则操作,是否存在个人决定造成重大损失。经济责任审计特别要结合当前反腐工作的要求,通过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揭露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个人经济问题。

    2.审计方法要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方法在形式上要扩展,在专门技术方法的运用上要提升深度。(1)具体审计方法多样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要通过对会计资料的审计来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内容复杂,涉及面较广,既有经济活动,又涉及财务领域,应在重点审计会计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从会计资料发现的线索,重视结合其他方法,如:要求被审计单位自查,审查合同,查阅会议记录,召开领导干部经济工作相关实施人员座谈会和谈话笔录,到外单位调查,到上级主管部门了解责任人经济职责(任期内上级的方针政策,责任考核指标,经济责任的范围,上级指定落实事项),抽样,系统分析,逻辑分析等多种方法收集资料,了解相关情况,进而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重点审计。有两点应当注意,一是审计会计资料应该以分析审查财务报表入手,在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内控测评结果确定真实性审计重点。二是审计抽样应尽量有代表性,审计覆盖面要达到一定的量,要能说明问题。(2)全面实行制度基础审计,以新的视角把握专门技术方法的着力点和着力度,将内部控制制度评审从“单纯的手段”向“既是手段又是目的”转化。要注意发现和查处由于决策失误和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为此,审计人员应树立评审有关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的新思路。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不仅是揭露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行为,同时还要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考核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为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具有价值的用人参考信息。内控制度包含财产物资控制、会计信息控制、决策控制,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体现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管理能力及决策、驾驭能力,是领导干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廉洁自律的制度保证,决定着一个部门、单位资金使用效益的高低和影响着工作目标的实现,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前提。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了,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就降低了。准确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离不开对内控制度的深入评审。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实务中,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根据发现的问题“按图索骥”,延伸审计检查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有效性,其优点是易于操作,缺点是重“点”轻“面”,评审欠缺科学性、全面性。这种方法下,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果”;另一种是采用制度基础审计,首先对内控制度进行初步了解,再进行符合性测试,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有效性进行评审,进而确定实施实质性测试的范围、重点并实施测试,验证收入、支出(成本)以及结余(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这种方法基于科学的抽样,能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易于发现薄弱环节。这种方法下,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切入点。从前述两种内部控制制度评审方法的优缺点我们知道,经济责任审计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评应采用制度基础审计的方法,并且应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切入点”定位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在具体实施上,要降低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扩展符合性测试的范围,把重点放在涉及重大经济决策以及堵塞经济犯罪漏洞的内控制度上,以达到内控制度评审的充分、完整和重点突出,从而发现管理上、决策上、体制上存在的问题。

    3.审计内容始终围绕着财政财务收支。财政财务收支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本质体现,经济责任审计只要围绕本质开展工作,就抓住了矛盾的核心,既实现审计目标,又节约了审计成本。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容上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显着区别,在于经济责任审计强调摸清家底和对财政财务收支效益性进行审计。按“两个暂行规定”的要求,严格限定在与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有关的经济活动范围内,围绕财政财务收支,辐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执行财经纪律情况,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方面,通过审计收入、支出(成本)、结余(损益),资产、负债的真实性、效益性,明确领导干部的决策在这里面所起的作用(是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金高效运作,还是导致损失浪费、资金运作效率低下)。通过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揭示领导干部个人廉洁方面的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范文第3篇

1.经验教训促使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这些年来,高校在教学、科研、产业等方面有较大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高校在经济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对外投资只管投资不问效益;盲目对外投资或违规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到位,成本利润不实,固定资产帐实不符,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隐瞒截留收入;基本建设方面,任意改变建设项目计划及内容,基建超计划投资;违规从事金融活动,乱集资,乱借款,乱担保,乱抵押;专项基金被挪用,没有做到专款专用;个别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公物等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财经法制观念不强,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经济责任不明确,学校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力有关,为此,学校也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这些教训促使人们反思,加强财经管理必须将加强对干部的约束和监督落到实处,明确经济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增强其自律意识,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搞好廉政建设尤为必要。

2.高校的发展呼唤经济责任审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扩大,国家增加了对高校的投入,使高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招生规模的扩大,成人继续教育的蓬勃兴起,科学研究项目的增加,国家专项资金的投入,校办产业迅猛发展……所有这些,都给高校注入了活力,增加了经济实力。高校不再是单纯的事业单位,在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同时,开展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租赁、创办经济实体;资金运用上涉及了教学科研、产品生产、后勤保障、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高校大量的经济活动,要求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包括财经管理和监督制度,而建立完整的任前把关、任中监督、离任审计的干部管理制度,促使其认真履行经济职责,保障高校良好的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充分发挥内审作用,积极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

1.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1994年颁布的《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1995年颁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七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审计的事项中包括“经济责任”;原国家教委1996年的《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教育内部审计机构应审计的事项中包括“所属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原国家教委1997年的11个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范中《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教育系统企业单位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对高校有关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内容、程序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了两个暂行规定后,去年又了中办发[2000]16号文,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干部考核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2000年7月三日起实施的新《会计法》强化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责任制,强化内部监督,提出了开展内部审计的要求;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签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几点意见》,明确了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的措施,“要利用内审力量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人的离任审计制度”。综上所述,高校内审机构是高校内部监督经费合理有效使用。帮助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学校经济活动健康开展的不可替代的部门。这些法规和规定的颁布实施,为高校内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依据,也对内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和主要内容。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学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部门和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及校办企业法人代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鉴证、评价。上述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共同的内容主要有:是否依法履行其相应的管理职责;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经济决策是否符合程序、有效;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个人遵守财经法规情况。不同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各有侧重和不同:

(1)财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的合规性;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及有关会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2)校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企业对外投资及资产处置情况;企业收益分配情况,能否及时足额纳税,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学校上交有关费用和利润;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3)基建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基建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有无任意改变建设项目计划和内容,是否超计划投资;工程招标、承包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严重超概预算工程项目和长期延误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是否真实、合法;基建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4)后勤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法,效益如何,有无乱收费、乱集资或截留、挤占、挪用学校经费和其他经费的问题;有关合同、协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损害学校权益的问题;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5)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各项收人和支出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法,各项支出效益如何,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所办产业和经济实体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盈亏状况如何;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正确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高校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要从政治高度来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积极行动,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同时,要充分认识其复杂性,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要求高、风险大、困难多的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审计风险,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深化。

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上,应避免两个误区:一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认识不足;二是过高估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把对干部考核和考察过多地寄托在经济责任审计上,对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期望值过高。因此,在宣传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性的同时,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是从审计角度来认定其经济责任,而非全部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是被审计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执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而非对被审计人进行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全部手段。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是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委托建议书或由人民政府下达审计指令,审计部门依法实施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单是审计部门的工作,需要上述部门共同协调、积极配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纪检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从当前审计实践来看,由于以前没有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财务制度不完善,先天不足,前任朱作审计,现任责任不明确,前任与现任领导、企业负责人的财务基数不明确等因素,给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评价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内容、范围、评价指标、实施办法等,使之制度化并加以固定。在此基础上,建议有关部门共同建立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任职审计档案,任职前进行财经法纪教育、谈话,明确其任期的主要经济责任,并将其任期内发生的重大经济决策及经济活动,在日常审计中及早关注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事项,与离任审计的材料一并归入任职审计档案中,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加注重过程与实质,做到事前经济责任明确,事中有监督,事后评价实事求是,严格分清经济责任,做到奖惩分明,避免走过场。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B

引言

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在我国整个审计工作中是一项比较重大的突破,也在一定程度上引领了我国审计工作的发展趋势。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对事业单位领导工作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显示出了其它审计工作不具备的工作内容,展现了无法替代的作用,能够在保证国家资产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是我国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现阶段如何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质量,避免审计工作的风险,使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成为了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审计部门的角度出发,重点对经济责任审计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且针对性的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帮助我国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其质量以及在实际中的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经济责任审计是独立于审计部门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直接管理,根据国家现阶段所实施的法律法规对国家的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该审计工作是在这些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在其职责范围之内所发生的经济活动中进行的,需要调查这些领导干部在其日常的工作中其所在部门以及所在企业的收入支出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具有合法性以及对于有关的经济活动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与监督,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概念。责任经济审计除了一般审计工作的特点与职能之外,还具备受托性、政策性较强、风险性较高以及审计期间与时间较长的特点,种种特点要求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要具备更高的综合素质,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

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

第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必须服从于企业与相关部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与相关管理制度的作用,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达到防范风险与杜绝浪费的目的。经济责任审计实际上也是检测企业以及相关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合理的一项工作,经济责任审计从最基础的工作开始,主要检查责任人在任职期间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并且以此来确定相关的资产负债表与资产损益是否真实准确,如有问题需调查缘由,做出合理的分析与评价。

第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目标是对责任人在任职期间进行各项经济活动的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充分保证责任人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围绕相关的责任目标,将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简化的同时对审计的内容进行拓展与延伸。

第三,经济责任审计对相关企业与部门资产负债与损益的审计工作,该审计工作能够充分保证企业各项财务活动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还能够对其是否合法进行检查与监督,另外,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审核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企业的经营状况,将任职初期与末期的企业资产进行比较分析,能够明显的看到责任人任职期间的经营成果。

第四,经济责任审计对企业债权债务的审计工作,这项工作能够反映出审计责任人在任职期间企业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增减的变化、债权债务是否结清以及债权的变现能力与偿债能力,还能够检查出企业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问题或者是是否存在风险的潜在因素等,针对审计责任人经手的债权与债务进行重点的审计。第五,经济责任审计对责任人廉洁自律的审计,这项审计工作能够检查审计责任人在任职期间有没有的行为,有没有纵容其他工作员工的行为等。以上几点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时一定要抓住重点,结合实际情况,查看有没有违规的行为,把握住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对审计责任人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与监督。

三、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与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设计方面比较广、相关政策性比较强、内容比较多以及对审计质量要求比较高的工作。就目前为止,我国各级的审计部门与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投入已经超过了总体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经济责任审计从原始的单一审计工作已经逐渐拓展到对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要求其贯彻落实相关的经济决策与政策,实施有效的经济管理制度,促进企业与国家的不断发展,保证自身的廉洁自律。经济责任审计虽然正在不断的发展与进步,但是在全面性、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方面还需要进行不断的提高与升级,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面临着一些问题,导致审计工作的实施较为困难,出现了种种偏差。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范文第5篇

一、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的必要性

2011年《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指出:全面推进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探索和推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的组织方式和审计方法。在2012年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刘家义审计长又作出强调,要改进经济责任审计方式,积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根据上述精神,全国各地省、市级审计机关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江西省审计厅2013年也在新余市和吉安市首次试点开展市委书记、市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为地市级审计机关开展“同步审”工作提供了经验。2012年吉安市出台了《吉安市2012~2016年县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把同一县的县委书记、县长在同一年列为审计计划后,吉安市审计局紧跟形势发展,积极探索实践,2013年也首次在新干、峡江两县开展了县委书记、县长任中经济责任同步审实践。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形势发展的新要求。从党委、政府职责分工来看,两者对经济工作都有管理职能,对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都负有责任,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党委对经济工作发挥核心领导作用,重大经济决策多由党委作出,政府主要负责执行和日常管理。以往我们仅仅对政府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将所有的经济责任归于政府,这是不全面、不客观的,也是不公平的。由此,为了准确、全面、科学的考核、评价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使两位主官对同时在任时发生的经济问题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有个清醒的认识,有效解决领导干部在承担经济责任中的推脱扯皮、审计评价过程中的讨价还价现象,同时也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审计,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的做法

(一)审计程序或步骤

1.制发审计告知函。在201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后,市局以函的形式分别制发了“关于告知2013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的函”,告知了两位主官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告知了审计的依据、审计内容和大致审计时间。

2.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统一制定了对两个县的县委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方案。方案统一明确了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重点、工作要求和大致审计实施时间。明确了采取同步审计的方式,组成同一审计组,在同一审计期间,同时对书记、县长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明确了分别送达审计通知书,分别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分别征求意见,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和提交审计结果报告。明确了审计组组长由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人担任,由经济责任审计科牵头,审计组组成人员结合债务审计、财政收支管理审计和有关专项资金审计由全局统筹调配等内容。

3.审前调查。审前调查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召开了两场座谈会。分别是与被审计对象、县委县政府领导座谈和与拟定要审计的部门负责人座谈。通过座谈会形式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取得联系,与审计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对接,确定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总协调人及各部门的联络人员;二是初步了解掌握书记、县长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从调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中进行分析,确定审计重点;三是明确了下一步现场审计的有关事宜。通过做这三件事,达到了审前调查目的,为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4.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根据审计工作方案和审前调查了解的有关情况,编制了书记县长同步审审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体现了书记县长同步审的特点,即虽然是两个项目,但把书记县长审计的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及审计重点反映在一个方案中。审计组下设了5个审计小组,分别是综合审计小组、财税审计小组、城乡建设审计小组、土地环保审计小组和民生审计小组,各小组设小组长和主审,对分工内的审计任务负责。综合审计小组负责协助审计组长协调组织审计工作,组织现场审前调查和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草拟审计通知书,协调审计组成员之间的业务联系,草拟审计组审计报告及征求意见,代拟审计结论性文书,参加对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同志进行审计访谈,负责审计组的现场调度,审计现场工作量的考核,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的监督检查,审计项目质量部门复核等。并负责审计县委县政府两办、统计、国资、商务、发改等单位。财税审计小组负责审计财政、税务、园区、城投等单位。城乡建设审计小组负责审计城乡规划建设、房管、农工部、发改以及重点项目工程。资源环保审计小组负责审计国土、环保、工信、水务等单位。民生审计小组负责审计民政、人社、教育、科技、卫生及民生工程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各小组必须在现场完成审计取证手续,做好审计工作底稿、起草审计小组分报告和审计归档工作。

5.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的三天前我们分别制发书记、县长审计通知书并分别送达了审计对象和所在单位。通知书同时分别主送县委书记并县委和县长并县政府。

6.组织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进点会分别在两个县召开,由审计组组长主持。邀请市委组织部分管干部监督的部领导到位指导,市审计局局长、分管局长,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县政府办主任以及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审计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上审计组副组长宣读审计通知书;市审计局局长、市委组织部领导分别讲话,说明审计依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的重要性及相关要求等;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作了表态性发言;县委领导代表县委县政府作了表态性讲话。

7.审计公示。

8.审计访谈。审计进点会召开以后,利用了两天的时间,审计组长(提问)和副组长(记录)对县委常委、两办主任进行访谈。访谈的主要内容就是审计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审计内容。访谈采用背靠背式逐个进行不对外公开的方式进行。访谈达到了两个目的:一是了解了两位主官的经济工作的有关情况,二是让有关领导有机会反映情况,一定程度上也是在规避审计风险。

9.审计实施。两个项目从进点到撤离现场分别用了30天和25天的时间,各审计小组紧扣审计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在充分总结书记、县长取得的业绩的同时,重点在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政府性债务等方面发现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取得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第一手资料,为撰写审计报告,正确评价和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此阶段,各审计小组完成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搞及小组分报告的编制工作,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责任界定意见及责任界定依据。

10.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1)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初稿。审计组在综合梳理、分析各小组的审计结果后,起草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初稿,先行就初稿内容与两位主官进行沟通,进一步核实情况。(2)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在听取两位主官意见和对“报告初稿”反映情况进一步核实、完善后,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再正式征求两位主官及县委县政府的意见。

11.项目审理。(1)审计组内部复核。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组内部实行了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各审计小组长对分工内的审计取证进行复核签字,审计组长对各小组提供的审计工作底稿和分报告进行复核签字。(2)审理机构现场跟踪审理。现场审计后期市局审理机构到审计现场重点就审计组执行审计方案、获取审计证据、编写工作底稿、对问题引用法律法规定性、责任界定等影响审计质量的重点环节和内容进行重点跟踪审理,并对审理发现的情况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3)审理机构全过程审理。审计报告代拟稿出来后,审理机构对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进行审理。(4)提交审计业务会议研究决定。

12.出具结论性文书。根据审计业务会议研究结果,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送市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并送达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二)审计内容和责任界定。

审计内容的确定和责任界定,主要是以“两办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的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经济工作职责为依据。

1.审计内容。

(1)县委书记侧重于“决策”。即贯彻执行有关经济法律法规,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决定重大的经济事项;制定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和管理有关经济活动,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领导、协调和督促政府执行县委做出的决策;上级党委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经济工作责任目标、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要求完成的经济指标执行情况。所以把书记在经济决策方面、经济监管方面、经济效益方面、个人廉洁情况等作为书记审计的重点内容。

(2)县长侧重于“执行”,即组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和执行县委的决定,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所以对县长的审计,重点抓具体执行层面的情况和问题。把贯彻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有关经济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和管理有关经济活动,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状况;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如: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政策、土地政策、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卫生、惠农等民生政策等);财政收支和财政管理情况;政府债务的举借、管理和使用情况;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上级党委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经济工作责任目标、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本级党委要求完成的经济指标执行情况;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作为审计重点内容。

3.责任界定。

根据两办《规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别应当承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在县委书记、县长同步审计责任界定的具体操作上主要是根据其经济工作职责和审计内容进行分析后确定:

一是对书记、县长签发的文件或直接批示办理的事项出现的问题,一般界定为直接责任,如县委书记签发以党委名义出台并执行的与国家政策相背的政策,县委书记承担直接责任,县长签发的抄告单抄告事项违规,县长承担直接责任。

二是由县委书记,县长主管的事项,一般界定为主管责任,如县长主管审计工作,对政府投资审计不作为、弄虚作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问题承担主管责任。

三是对书记县长不直接分管、也未作出具体批示,但在政府管理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普遍性问题,一般界定为领导责任。

四是对政府(县长)在经济工作出现的问题,县委书记有监督不到位责任,均应界定为书记的领导责任。

五是对书记、县长任职时间不同步责任界定问题。同步审实践中,我们碰到了县委书记任职前一直在该县担任县长,前任书记调走后接任书记职务,但此时没有安排新任县长,故其一直兼任县长一职到新任县长来县为止,对这种情况,我们对其兼任县长期间经济工作存在的问题在报告中单独进行了反映并区分情况以县长身份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同时还要以县委书记身份承担领导责任。

六是有些问题责任界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当前县级政府普遍存在财政列收列支虚增财政收入问题,按正常决策程序,财政收支预决算均要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书记和县长都负有责任,但实际上是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不切实际,为了考核需要县里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如何来界定责任值得研究。

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的经验

(一)创新审计思路、改进审计组织方式方法,有利于提高审计效率。在这次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中,坚持了统筹兼顾,整合审计资源的原则,提高了审计效率。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上,树立经济责任审计全局思路,整合审计力量,从县级审计机关抽调业务骨干,整合其他业务科人员,通过科学安排统一组织,把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审计与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有关专项资金审计进行有机结合,尽量避免重复进点,实现一次进点分别报告,完成审计的无缝对接,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能。同时大力转换审计成果,切实发挥各专业审计成果为经济责任审计采用的综合效用,也为县级审计机关培训了业务人员。

(二)从书记、县长职责的相关方面把握审计范围,有利于确定审计内容。这次书记、县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我们坚持以书记、县长经济权力运行轨迹为主线,紧扣“经济责任”,把握“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个方面,充分考虑审计涉及事项与书记、县长经济权力和经济责任的相关性,据此在确定审计内容上重点关注其负有经济责任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凡是与书记、县长经济责任无关的事项,一般不予涉及,凡是与经济活动无关的事项一般不涉及,凡是与书记、县长直接分管部门以外的单位内部财务收支的一般不涉及,充分体现中央两办《规定》的要求。

(三)从书记、县长经济工作的宏观方面把握审计内容,有利于突出审计重点。在我国现行政治体制下,县级党委、政府的经济职能比较独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兼有重大事项决策和经济事项运作的双重职能和权力,在落实相关政策等方面更加直接、更加具体。依据其经济工作特点从宏观方面把握审计内容,从而确定审计重点,显得尤为重要。本次审计重点把书记、县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重大决策事项的程序及效果情况,重要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执行财税政策、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政策、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卫生、惠农等民生政策、政府债务情况,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情况,节能减排情况,重点工程建设运营情况,兑现为民办实事情况以及书记、县长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确定为审计重点内容就体现了审计内容的宏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