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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准则解读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解读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解读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变化

一、准则名称解读

准则名称由原来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改为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由原来的一个准则分成了两个新准则。名称上增加了主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强调了其责任,同时把审计报告分成了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部分。

二、审计意见的形成解读

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在“第一章:总则”与“第二章: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之间,新增加了一章“审计意见的形成”,对如何进行财务报表评价,形成审计意见做了明文规定。该章包括以下内容:

1.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2.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是否已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3.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内容:(1)选择和运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并适合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2)管理层作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3)财务报表反映的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4)财务报表是否作出充分披露,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项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4.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做出公允反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内容:(1)经管理层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一致;(2)财务报表的列报、结构和内容是否合理;(3)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

三、审计报告基本内容解读

新准则规定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与原准则相比,取消了范围段,而在引言段和审计意见段之间另加了“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两段。原来在引言段中提及的“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现被分别在上述两新增段落中进行具体表述,加以强调。其中:

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应当说明,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1)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注册会计师相信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其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此外,新准则中的引言段内容除了取消“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外,还有的变化就是不仅要指明“财务报表的日期和涵盖的期间”,还要说明以下内容“指出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每张财务报表的名称和提及财务报表附注”。

四、审计报告类型解读

新准则根据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类,并分别以两个准则加以表述。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时,该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的对重大事项予以强调的段落。新准则中明确规定除两种特殊情况(持续经营问题和其他重大不确定事项)外,注册会计师不能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断或任何解释性段落,以免财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加上新准则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有效遏制以强调事项段代替发表保留意见甚至否定意见的行为,避免了注册会计师借此操纵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它对规范审计报告,提高审计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五、审计报告日期解读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解读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审计信息; 披露差异; 原因解析

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国家审计业已成为保证国家经济安全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成为打击经济犯罪与促进反腐倡廉的重要利器。审计信息作为国家审计成果的载体,是审计工作的重要产品,然而多渠道、多层面、多口径披露的审计信息容易造成审计信息的非对称性和非一致性,以此造成社会公众对审计结果的错读与误解,进而影响审计机关的公信力。造成审计信息差异的原因是技术性、时间性和口径性等,是可以通过一定方法和技术加以解决的。

一、对审计信息披露的基本认识

审计信息指审计人员在全面审查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后,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手段,收集与加工处理得出来的各种情报、数据、资料,以及由此形成的委托人需要的反映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概貌的资讯。审计信息是审计工作情况、做法、经验和成果的具体反映,是审计委托人、社会利益相关者和公众了解审计的主要渠道,具有社会性、经济性、广泛性、时效性和可信性等特性。2003年掀起的“审计风暴”,拉开了我国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帷幕,自此,国家审计信息公开制度在我国广泛建立起来,审计信息越来越为社会所关注,也越来越发挥着国家审计揭示、抵御、预见等“免疫系统”的功能。

根据公共受托责任理论,社会公众和政府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委托关系,公民将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委托给政府,政府履行其对公民的公共受托责任。然而,信息的不确定和不对称性使得公民难以对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因此国家审计的出现实质上是公民作为委托人,要求对政府履行公共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信息是审计主体解脱审计责任、向公众披露审计结果的有效途径,对审计主体、被审计人和委托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审计信息必须具有易解读性、可靠性、权威性、公信性、一致性等基本质量要求。如果审计信息达不到这些要求,如审计机关通过不同渠道了同一类审计信息,但内容或形式存在差异,或者审计信息的口径存在非统一性(尽管信息提供者出于不同的信息需求)等,就可能降低审计信息的可读性,损害审计信息的权威性,大大降低了审计系统“免疫系统”的效力。因此,规范审计信息披露与公开对指导审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解审计结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审计信息披露的主要渠道

目前,我国审计机关披露或审计信息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审计结果公告

审计结果公告是国家各级审计机关以法定的、专门的渠道,向社会公开有关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内容的专业性公告。其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政府部门或者国有企业事业组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单项审计结果;有关行业或者专项资金的综合审计结果;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

(二)审计“两个报告”制度

“两个报告”分别指《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每年向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的,关于上一年度审计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作出的审计评价、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审计机关依法采取的措施、审计机关提出的改进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建议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等。《审计结果报告》一般不对外或不完全对外,因此它是政府而不是社会公众获取审计信息的渠道,但它是《审计工作报告》的基础。

《审计工作报告》是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审计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其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本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纠正和处理情况、审计后政府及各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以及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等。《审计工作报告》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即视为对外,在我国审计实践中,《审计工作报告》大多在当地媒介体宣传报道,它是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形式之一,是社会公众了解国家审计状况的主要渠道之一。

(三)全国或地方性审计工作会议

审计署每年在1月和6月召开全国性审计工作会议。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后地方也择机召开地方审计工作会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由审计长主持召开,主要内容有:公布截至会议前国家审计结果;回顾总结上年度审计完成工作;研究分析新形势新任务;确定下阶段审计工作重心;部署下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地方审计工作会议亦相同或相似。审计工作会议上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作工作报告,媒体要作新闻宣传,向社会提供一系列相关审计信息,被视为反映审计工作年度发展状况的“窗口”。

(四)项目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项目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针对某个被审计单位、项目、资金或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所实施的审计,通常包括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两大类。专项审计调查是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针对与财政收支有关的事项,对某一个或多个单位、资金或事项所实施的审计性调查活动,具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特点。项目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有: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无论是项目审计报告还是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都需要向委托人提交正式书面报告,尽管这些报告一般不对外,但它也是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输出的审计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监督、促进、建设性作用。

(五)审计统计制度

根据国家统计调查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必须填报专门的业务统计报表并上报统计部门。审计统计报表具体包括《审计情况统计报表》、《财务收支审计报表》、《基本建设审计报表》、《经济责任审计报表》、《审计机构人员报表》等,均为半年报。所统计上报的信息涵盖财务财政收支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效果情况;领导人经济责任情况;违纪查处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部分审计机关的《审计年鉴》也可以纳入审计统计报表制度之中。这些信息大部是对外的,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六)审计机关自办网站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发展,各级审计机关都创办了审计专门网站,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审计信息,披露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展示审计主体风采。上述审计信息披露渠道所披露的审计信息大都在审计机关官方网站上反映。目前审计网站越来越快,成为公众了解审计快捷、方便的渠道之一。

(七)其他

除上述外,一些审计机关还建立了审计发言人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审计信息,解释审计政策和审计发展情况,这也是正式的、重要的审计信息披露渠道。

国内外新闻媒介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报道审计、解读审计、建议审计、社会公众点评审计、希望审计等,也构成审计信息的组成部分,也是不容忽视的审计信息内容。

三、审计信息不一致成因分析

由于审计信息形成过程复杂,披露的途径亦呈多元性,加之信息使用主体对审计信息提出了各类不同的要求,使目前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对同一审计内容、不同渠道披露的审计信息存在着若干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计截止时间差异

社会公众关注审计结果大都侧重于查处的违规金额和涉案人数,却往往忽视统计的截止时间;另一方面,人们习惯于用年度作为统计的单位,不习惯用其他非整体性时间单位进行统计,但在审计信息中时有非整体性时间单位。例如:刘家义审计长在2011年1月全国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2010年1至11月,审计共查出领导干部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249亿元,82名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和465名相关人员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而2011年6月审计署报送全国人大的《关于201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案件104起,95人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1 10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审计工作报告中就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披露信息的不一致源于数据统计截止日的差异。前者的统计范围是2010年1至11月,后者的统计范围是2010年度,这也是审计工作报告统计数据略大于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中报告的数据的原因。从理论上说,前者是会议信息,后者是正式信息,但在社会公民心目中两者具有相当的统计地位,人们会直观地认为两者的差就是统计年份12月的统计数据,其实并非如此:细细分析起来可以看出两者指标不对应,可能其中还存在前些年份查出的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而在统计年份结案处理等情况,这就容易形成对不上的情况。

(二)统计口径不一致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因统计口径不一致,最后造成统计数据不准确的情况。例如:《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简称《报告》)和《中国审计年鉴》2010(以下简称《年鉴》)就2009年度审计结果披露存在着出入。《报告》统计显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119起,《年鉴》统计为658起;《报告》统计已追缴或归还资金941.16亿元,《年鉴》统计为12 255.51亿元;《报告》统计挽回或避免损失53.38亿元,《年鉴》统计为164.07亿元(表1)。

分析对比两种渠道统计数据,较大差异的原因在于两者统计口径不统一。《报告》由国务院上报全国人大,所反映的仅仅是与财政收支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已追回或归还资金和换回或避免损失也仅仅针对重大犯法违规案件,另外统计单位为市和市以上行政单位,并未包括所有县及向县以下延伸性(如乡级)的审计结果。而《年鉴》统计的审计信息包括全国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数据,既包括与财政收支相关的,也包括其他方面的违法乱纪案例,其统计口径显然大于《报告》的统计口径。

(三)审计信息使用主体的差异

《审计工作报告》是由国家各级审计机关接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报告,其目的在于强化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监督,侧重反映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以及经审计后政府各部门单位采取的纠正和整改措施,充分体现在政府首脑领导下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成效,以及政府接受人大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监督的态度。《审计结果报告》是由国家各级审计机关,向本级政府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其目的在于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本级财政收支的管理,侧重于向政府揭露和反映各部门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或预算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以及加强和完善预算收支管理的建议。“两个报告”的审计信息使用主体不同,其使用目的和侧重点也不尽相同,由此产生了审计信息披露内容、形式上的差异。同时,各级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党委和政府需要,整理和提供有关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所反映经济活动方面的审计或审计调查信息,这些信息因为有特殊的需求,审计机关对有关审计信息进行了特殊的加工处理,它与公开的审计信息存在技术上、时间上、管理上的差异亦在所难免。

(四)保密性范畴的模糊规定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审计信息公开一个重要的审计风险就是涉及保密性原则,而相当一部分审计信息涉及国家财政财务收支的内容,目前尚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衡量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虽然审计署提到了审计信息保密的问题,却未从根本上对保密的属性进行界定,究竟什么样的信息属于保密范畴,什么样的信息不属于保密范畴,并没有明确的操作标准或细则来划分。于是,审计机关采用谨慎性原则,对分开的审计信息进行处理,隐去部分可能泄密的信息,这就造成审计信息不全面不系统,而各级审计机关对把握的尺度不一,容易造成差异性和非平稳性。对于同样的审计信息,不同的审计信息披露渠道对保密性的界定结果可能是明显不同的,如为了保密隐去部分审计数据和情节,就会造成审计信息的详简性、重点性差异,也会导致信息使用者从不同角度的理解。目前我国审计结果公告中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大多未包涵其列,主要就是保密原则使然,而此类审计信息正是社会公众最愿意了解的。

四、规范审计信息披露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审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只有通过科学完备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系统的审计信息公开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国家审计信息多渠道公布不一致的现象,进而完善审计信息披露,确保审计信息质量。“依法审计”的概念既包括审计主体依法执行审计公务,也应包括审计主体公开审计信息的行为。目前我国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作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明确了审计公告行为的法律依据,但对于如何公告、什么时间公告、公告内容的界定、公告形式的选择、公告手续、公告责任与追究、公告风险与防范等许多技术、操作与管理层面的诸多问题并未全部解决,而有些审计机关也没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出本机关适用的审计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与内部管理规范与机制,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依,有法必依、有规必遵。对于审计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例如对公开审计信息质量的质疑、对审计信息的不同解读、公开方式的调整、公开风险的控制等,审计主体只能根据先前审计实践的积累、审计人员的自身经验或参照其他政府机关相似情况处理的做法等进行临机解决,因而不具连续性、规范性和统一性。所以,不论审计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还是审计机关相关技术规范、制度的建立健全都势在必行。

(二)加强审计信息管理,提高规范化水平

审计信息的差异大多源于管理,加强对审计信息披露的管理十分必要和重要。目前审计机关建立健全了审计项目(包括专项审计调查,下同)结果的“三审、三核”(或相类似的质量控制)制度,对审计项目信息质量进行了严格把关,应当将此好的做法延伸到审计信息对外提供或程序之中:对于正规、正式的审计信息(如对于审计结果公告、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等),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办理,其信息应事前进行从严审验,确保万无一失,将审计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这方面的做法目前是比较成功的;重点是对于非正式、非正规的审计信息披露也要从严把控,如对于媒体宣传报道有关审计事项或人物、宣传审计活动与成果、引用审计机关或人员的审计表述等,要严格审查,特别是对关键数据、重要情节、重点人物等要严格审验,不能允许其自由发挥;许多审计信息的提供与使用要落实责任,以书面形式提交,以便有据可查;对于临时性采访、新闻稿件等要落实专人扎口负责,避免出现不负责的小报记者根据自身需要对审计信息自由剪裁,造成审计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对审计信息风险事件要有预案,及时采取对应,有效处置。总之,对审计信息的管理应做到有制度、有部门、有人员、有检查、有反馈,细致认真,常抓不懈。

(三)合理调整审计信息口径,规范审计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

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的审计信息差异属于技术性差异,但是在信息披露过程难以进行解释,容易被误读误解,解决这一问题并不困难,关键是要建立健全有关审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标准,按照具体操作技术规范执行(经过制定规范标准,即可认为各口径的审计信息是必要的——当然在制定标准时要注意尽量减少审计信息不同口径统计的指标数,尽量采用信息使用者和公众常用的口径和方式披露审计信息);在执行中要特别注意各口径指标的对应性、可折算性和勾稽关系(可验算性)。具体的思路是,多口径并不可怕,只要保持各指标间的相关性、协调性、层次性,各口径之间存在良好的平衡关系和可相互验算关系,无明显矛盾或指向不一,这样就不至于引起社会公众的误解,也容易进行技术方面的解释和验证。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社会对国家审计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审计信息也提出了错综复杂的需求,内容决定形式,多口径、复杂内涵的审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关键是如何将其控制在合理的技术和管理范围内。

另外,审计机关规范审计信息披露内容及披露形式也很重要,特别是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加审计信息的容量,提升审计信息的技术含量,进而提高审计信息服务经济社会的效能。如传统的审计信息主要是文字和数据,随着计算机科学的普及,审计信息中图片、影像、音响、实物、多媒体展示等形式的审计信息会逐步增多,比例越来越大,以增加审计信息系统性、全面性、可读性、深刻性和实用性,减少信息使用者自我加工成本和使用成本。

(四)明确保密信息范围,依法披露审计信息

保密是审计人员必须恪守的职业道德,也是依法审计的内容之一。执行保密原则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审计人员要不折不扣地遵守保密规定,保守在审计活动中知悉的商业机密、组织机密、人事机密。审计信息披露不能牺牲保密原则,必须内外有别,这点目前审计各级审计机关执行得较为成功。但是也不能因为防范审计信息风险而无据扩大保密范围,提升保密级别,将一些本应公开披露的审计信息也列入保密范围而不公开或推迟公开,这样做也同样存在审计主体不作为或滥作为的嫌疑。所以在审计信息管理中,一是必须遵守保密规定,明确保密工作范围;二是必须实行双轨制,保密与非保密信息分渠道管理,在信息生成后的交互、处理和提供过程中互不交叉、互不干涉、互不重迭。在日常审计工作中也要强调信息流通的规范性、经手人的授权性、处理结果的合规性、信息审查的责任性,保证审计信息生成、加工、提供、使用全程的安全、科学、高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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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准则解读范文第3篇

(一)我国现行的审计体制存在缺陷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我国现行的审计体制,尤其是政府审计体制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我国政府审计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在行政上隶属于各级地方政府,接受本级政府的领导,在业务方面接受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指导。这种制度安排在客观上制约了审计功能的发挥,削弱了审计的独立性。可见,在目前的审计体制下,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要对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经济责任人,特别是针对拥有一定权力的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状况进行审计和评价,必然会受到行政的干扰和影响,从而会增加审计风险。

(二)我国审计法规体系不完备 审计法律法规因素完善的审计法律法规体系是实现依法审计的关键所在。如果审计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或者法律法规之间不衔接,审计人员就失去统一的判断标准,增加发生审计风险的概率。在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目标直接针对经济责任人行为本身,审计结果要落实到具体的经济责任人及其承担的目标经济责任。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和不完善、不统一,将会造成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人的审计评价不当,进而导致审计风险。

(三)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不能适应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 只有在具体实务环境重中,按照审计标准和具体经济情况合理的完成相关任务,该审计人员才能称之为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首先,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需要较强的专业素质作为基础,这主要包括: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正确的职业价值观,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的工作态度。具体而言,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与审计风险成反比从现阶段审计工作的实践而言,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能基础性的相关审计,但是对于一些要求较高的专业审计,特别是在特殊领域和经济环境复杂的领域的审计方面,仍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四)审计方法落后,急需创新 随着现代经济环境的日益复杂,审计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和富于挑战性,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这一现象显得更为突出。因此,伴随着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不断拓展,经济责任审计要实现评价经济责任人的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的审计目标,就必须解决其现行模式中存在的诸多缺陷。如,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尚无统一标准;审计范围不断扩大,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强,审计资源匮乏;审计风险高,审计质量控制难等。这些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严重削弱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从而导致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亟待进一步创新审计模式。

二、风险导向模型下经济责任审计策略

(一)风险导向模式下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设计 在风险导向模式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计划是审计方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对经济责任人按照责任关系,对其是否全面有效的履行经济责任而进行的统一的审计安排。在安排审计计划,既要考虑审计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具体行业的审计特点,同时要考虑被审计对象的环境。在兼顾宏观和微观的两个方面,确定明确的审计目标,科学选择审计重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统筹协调,合理均衡地安排任务,避免重复,提升审计效率。

(二)风险导向模式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的一种确认和评价活动。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需要针对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相况进行判断,并根据掌握的审计证据发表审计意见、作出审计评价。为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关乎经济责任人的职业发展评价,更加了关乎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了保证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导向模式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评价不仅仅局限于某几个指标,而是基于多重因素的全面判断。因此,全面性原则是我们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所必须坚持和考虑的一个重要原则。具体而言,一方面,需要在选择审计方法时要注意全面性。对于重点审计的环节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审计方法的运用,注意方法之间的均衡和相互印证,只有结合使用多种方法,才能降低这些环节的风险。另一方面,根据审计证据对经济责任人进行评价时,需要根据被审计对象的具体环境,对各项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确定其权重,进行综合评价。只有如此才能使得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状况进行的评价变得科学和全面。

(2)成本效益原则。与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一样,成本效益原则也是一个重要原则。即必须保证实施审计所带来的收益的增加大于其所付出的成本的增加。在设计和选择审计流程、审计方法时必须考虑资源和时间的消耗与获得的审计证据之间关系,通过科学设计和规划才能,以较小审计成本的投入,获得较好的审计效果。

(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在风险导向模式下的经济审计中,需要实现通过定性的方法确定审计的重点,而在这一确定过程中却离不开定量评价所提供的参考。在具体的审计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这些调整和变化也是离不开定性的职业判读。所以,要合理鉴证经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必须在一定的环境下设置定量指标,即是把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

基于此,审计人员必须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按照导向模式的思路,根据时间工作的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审计方法,才能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实现审计目标。

(三)风险导向模式下经济责任审计流程的设计 在确定审计目标后,需要对经济责任审计流程进行具体安排。在导向模式下,审计风险和审计质量取决于对经济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评价的公允性,因此,在审计流程设计中,必须将对经济责任人的审计目标进行有效分解,通过这样的模式,才能更加精确的失败审计风险以及确定审计重点。在确定这些基础要素后,按照相应的模式进行流程安排:目标经济责任的确认、目标经济责任的分解、目标经济责任履行状况测试、目标经济责任履行状况评价、识别审计风险、确定审计重点、实施基本审计流程等环节,最终出具审计报告。

(1)借鉴审计中的重要性原则来进行目标经济责任分析。在风险导向模式下,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计对象的目标经济责任作为分析的切入点,在考虑经济责任人和被审计单位的具体环境后,确认经济责任人具体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这需要确认到具体的数字和指针。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借鉴重要性的原则和思维,按照审计目标确定相应的责任标准。其次,再根据经济责任导向审计模式的审计目标,将目标经济责任进行分解,如针对组织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多层次的目标经济责任,可以将目标经济责任分解到组织内部各个委托环节;然后按照目标经济责任确立的原则、标准或规定测试经济责任人履行目标经济责任状况,评价其存在的重大缺陷。

(2)了解被审计对象的环境识别审计风险和确定审计重点环节。在确定和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责任后,需要进一步了解被审计对象的具体环境。通过对目标经济责任和对被审计对象的履责报告的分析与评价,以及对被审计对象的环境的了解从而确认影响目标经济责任能否有效履行的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合理分配审计资源,安排审计时间,从而提升审计效率和降低风险。

(3)选择科学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在确定审计的重点环节后,需要进一步根据被审计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审计方法。对重点领域采用严格的实际性测试,对于非重点领域需要较多关注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人员根据实质性测试和评价结果及取得的其他审计证据确定是否完成审计或追加审计流程。

(4)根据审计的实际情况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人员需要通过自己的职业判断,根据自己的掌握的审计证据是否能出具审计报告。与对企业审计的不用之处在于,这里不需要和被审计对象进行沟通,只要掌握了充分的审计证据便可以出具报告。如果掌握的审计证据还不能出具审计报告,则需要追加审计程序。

参考文献:

[1]姚爱科:《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体探析》,《财会通讯》2007年第6期。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解读范文第4篇

关键词: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信息含量

持续经营假设是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之一。然而,在竞争激烈、瞬息万变的今天,企业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由于持续经营假设在实质上影响着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公允性,持续经营能力是投资者和债权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财务报表使用者期望注册会计师提供关于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预警信息,持续经营审计是注册会计师有效规避诉讼风险的需求,因此,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就显得十分重要了。本文将根据最新颁布的1324号准则探究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及其信息含量。

一、对“持续经营”准则的解读

《审计准则第1324 号——持续经营》的关键可以概括为审计责任、审计证据和审计意见三个方面。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阐述。

1.审计责任

新准则明确区分了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第五条规定,“根据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评估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是管理层的责任”。第十一条规定,“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考虑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并考虑是否存在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有关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

在这里之所以要区分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性,其结果依赖于未来发生的情况,外人很难判断和把握,只有管理层最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战略,因此,他们有能力和责任做出相关声明。另外,明确区分责任在面临法律诉讼时对注册会计师更为有利。

2.审计证据

重大疑虑事项是审计判断的重要证据。准则将重大疑虑事项划分为财务、经营和其他三个方面。准则对疑虑事项采用列举的方法能够更明确地提供指导,但也有可能包含不全,并且具有很难理解和把握“度”的问题。准则在事项界定中包括诸多“大额”、“巨大”、“过度”、“巨额”、“重大”的表达,因而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判断难度,降低了准则的可操作性。注册会计师在收集审计证据时如何把这些现象量化,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依据是值得思考的。胡继荣、王耀明(2009)把重大疑虑事项转换成定量财务指标,林钟高、章铁生、苏延春(2009)根据经济业务的确定性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把重大疑虑事项的不确定性程度划分为高、中、低三类,这些方法可供借鉴。

3.审计意见

如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就不能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根据严厉程度依次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与保留意见的差别主要在于财务报表是否充分披露。新准则规定,在极端情况下,如同时存在多项重大不确定性,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加重了经济后果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严厉程度,但正如前所述,如何把握“多项”这个度呢?持续经营能力出现问题的公司一般都会同时具备几项标准,比如,亏损巨大的公司同时可能营运资金出现负数、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失去主要市场等。本文认为,可以参考前述胡继荣、王耀明(2009)把重大疑虑事项转换成定量财务指标的方法,把可以用相同或相似财务指标度量的现象划分为一项。如果判断被审计单位将不能持续经营,但财务报表仍然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另外,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价、应对计划也十分重要,否则会被视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影响审计意见。

二、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信息含量分析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对持续经营的判断需要依靠注册会计师大量的专业判断。那么,注册会计师是否按照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程度的高低来出具严厉程度不同的审计意见,从而传递出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充分且恰当的信息,以及市场能否辨别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从中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呢?这将是我们下面要讨论的内容。

1.注册会计师能否发表恰当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

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权衡各种因素的结果。首先,从执业准则的要求来看,注册会计师需要全面考虑重大疑虑事项和管理层评价及应对计划。但如前所述,由于准则对重大疑虑事项的界定以及依据这些重大疑虑事项出具不同的审计意见等规范具有不确定性,需要注册会计师的个人主观判断,必然导致持续经营审计判断存在显著差异。另外,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声明和应对计划有效性、可行性的评估也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这会是导致发表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关键。其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仅为“考虑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适当性,并考虑是否存在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有关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并且对超出管理层评估期间的事项或情况,“除实施审问程序外,注册会计师没有责任设计其他审计程序,以测试是否存在超出评估期间的、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评价管理层的陈述,而且对12个月之后的持续经营能力除审问外不负有其他责任。最后,注册会计师也会考虑规避自身的诉讼风险。持续经营存在问题的公司一般都是陷入财务困境的公司,审计这样的公司本身具有较大风险,再加上持续经营不确定性事项的结果依赖于未来发生的情况,而且对投资者和被审计公司具有较大影响。如出现“自我实现”效应,即如果对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后,财务或经营陷入困境的公司本来还有希望渡过难关,但因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发表保留意见,导致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过度反应,从而使企业很快就面临破产清算的境地。因此,注册会计师对发表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持谨慎态度,尤其是对严厉程度较高的审计意见更是谨慎斟酌,采用保守的态度,不会去承担过多的责任。

综上所述,要求注册会计师发表恰当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具有一定难度。张晓岚、张文杰、张超、何莉娜(2006)的研究表明,注册会计师以重大疑虑事项为主要判断证据实施的审计判断存在显著差异。并且,注册会计师利用相同类型的审计证据对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存在差异。直观的延伸表明:不同的注册会计师依据相同的判断证据出具了不同的审计意见;不同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相同审计意见时依据的判断证据不同。林钟高、章铁生、苏延春(2009)的研究表明,随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程度的提高,注册会计师越容易出具严厉程度高的审计意见,而且随着企业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程度的提高,注册会计师判断审计意见类型时难度逐渐加大,审计职业判断质量逐渐降低。

2.市场能否辨别不同类型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

不同类型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可反映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不确定事项的数量以及财务报告对这些事项披露充分程度的不同,而投资者或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是否能够区别对待这些不同类型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又直接关系到该类审计报告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只有投资者根据不同类型的审计报告做出不同的反应,如是否贷款、继续贷款还是收回贷款,是否持有该公司的股票等,反应程度与审计意见的严厉程度一致,才表明市场能够辨别不同类型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

黄秋敏、张天西(2009)的研究表明,市场对首次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具有显著的负面反应,同时,市场能区别对待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不同类型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在年度报告公布的较短时间内市场对无法表示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市场负面反应显著高于对强调无保留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和保留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负面反应。

如果我们认同上述研究结论,也就是说,市场能够辨别不同类型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然而注册会计师并不能很恰当地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这之间就出现了一个差距,即财务报告使用者认为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包含了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充分、适当的信息,并对此信息做出充分反应,然而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并没有达到这样的标准。那么,审计意见就有可能误导财务报告信息使用者,使他们以此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时产生偏误。

三、结论

通过上述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的分析,我们的结论是,由于重大疑虑事项界定的不确定性以及依据重大疑虑事项出具审计意见的不确定性,再加上准则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没有做过多要求,以及注册会计师对规避风险等因素的考虑,使得注册会计师并不能很恰当地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而市场又能够辨别不同类型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这就出现了一个差距。那么,如何在未来准则制定的过程中不断弥合这种差距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探讨的。建议准则考虑从审计责任、审计证据和审计意见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 胡继荣,王耀明.论cpa不确定性审计意见预测[j].会计研究,2009,(6).

[2] 林钟高,章铁生,苏延春.审计职业判断、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及其质量检验[j].税务与经济,2009,(6).

[3] 张晓岚,等.“重大疑虑事项”为审计判断证据的差异性研究[j].当代经济科学,2006,(7).

[4] 黄秋敏,张天西.首次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信息含量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9,(11).

经济责任审计准则解读范文第5篇

一、审计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审计项目计划39户,其中,经济责任审计32户、同级预算执行审计1户、固定资产投资审计2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户、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3户。截止目前已完成审计项目18户,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6.97亿元,提出审计建议25条。其他审计项目正在进行中,预计年末前全部完成。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精神,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举全局之力,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19年共接受组织部委托32户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经全局审计人员的积极努力,到目前为止,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3户,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13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8条。同时,我们积极协调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探讨并不断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

(二)加强财政同级审计工作,努力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各级审计机关的重要工作。今年以来,我们通过认真学习《预算法》,积极同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基本掌握了财政资金来源渠道和构成成分,对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都有了基本了解。在具体审计工作中,我们着重对有无虚增收入、违规退税等收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支出上对部门预算资金拨付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共查出本级财务支出方面、预算支出方面2个方面存在的4个问题,违规资金6.85亿元,提出了规范预算行为,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审计建议4条,对于加强和改进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认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任务和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工程审计工作。

本年度工程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工程价款决(结)算审计,在工程项目审计过程中,重点对隐蔽工程、变更签证和材料价款等项目进行重点关注,通过对施工图纸和相关工程资料的对比及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踏查、核实等方法,截止目前为止,共完成审计2户,提出审计建议3条。

在完成工程审计任务的同时,先后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建设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县冰雪旅游度假区项目前期费用支付情况的调查》、《温馨小区一期5号地块13号楼房、二期2号地块3至8号楼房、三期1号地块17号楼房土地出让金及拆迁补偿费用支付情况的调查》、《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情况的调查》、《县镇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第五标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调查》、《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3年至2018年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取缴纳情况的专项审计》5项审计任务。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汇总与上报,为县领导下一步工作部署及财政资金的分配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县纪委提出的审计整改要求,对2014年至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2014年-2017年共对104个单位进行了审计,共发现问题421个,针对未整改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下达了督促整改通知书,被审计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目前,在原来已整改的问题基础上共整改403个问题,尚未整改的问题18个(其中包括已部分整改问题),整改率达到95.72%。

(五)不断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

一直重视审计队伍建设,注重加强人员培训,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拓展审计培训范围和领域,进一步促进审计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今年以来,积极参加审计署举办“审计大讲堂”、“全国审计机关集中整训”等视频培训,同时为确保新会计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实施、新旧会计制度平稳过渡,提升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履职能力,我们组织举办了为期两天的“新政府会计制度专题培训会”。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邀请了专业的老师围绕政府会计体系出台背景、创新变化、新旧制度衔接、政府会计准则及报表编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提升了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为全县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更好更快适应新财务软件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扎实推进脱贫攻坚

在做好审计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积极认真地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包保贫困村等工作,2019年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域作风建设“十条铁律”〉的通知》(﹝2019﹞22号)及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部门“一把手”每周入村时间不得少于3天;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必须坚持5天4宿工作制,周六、周日必须有人在村值班;帮扶责任人每周必须与帮扶对象对接一次的工作规定。帮扶干部入户后进行扶贫政策宣传和开展“五净一规范活动”。为解决村自来水管道经常漏水的问题,协调县水利局投资45万元,为村重新铺设了自来水管道2000多延长米,新购置了新型水泵一台,并保证全村24小时供水,解决了全村96户392人吃水问题;上年末投入3万元为村部新建砖瓦结构厕所一座,今年8月份又投入3万元为村部厕所铺设了甬道修建了草坪;投入1.4万元用于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投入2万元作为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一系列帮扶措施进一步提升了贫困户对县审计局帮扶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至2018年末赤柏村已退出贫困村序列,49户贫困户除1户因白血病需大病救济无法脱贫外,其余48户已全部脱贫。为今年的全县脱贫摘帽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

今年以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思想建党、制度治党、作风兴党”的总思路,着力于党建工作热起来、党内生活严起来、党内活动活起来,切实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以抓党建促进审计事业发展。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始终把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坚持以理论学习为指导,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针对地开展学习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其他党内规章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二是全面落实党内组织生活、民主生活制度,加强对重大思想理论问題引导,规范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三是认真查找不足积极落实整改。年初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我们根据巡查组对党务工作反馈的巡察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细化巡察组意见建议七条,制定整改措施十五项,将巡察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

(二)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按规定成立了中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工作。县委审计委员会于4月16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干部日常考察和管理。领导干部认真、细致地填写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承诺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等有关规定,确保落实责任,理清行为准责。二是开展了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通过层层集体谈话的方式,要求党员干部树立带头模范作用,提高自身素质,特别是在业务经办和基金风险防控上,为其他干部职工做好表率。三是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读书班集体学习、观看抗战电影《杨》以及组织主题党日等一系列活动,让党员干部能够牢记自己的入党初衷、坚定理想信念、忠于自己的责任,积极作为,勇于担当。

三、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们要以党的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抓基础,促发展,全面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不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明确年度审计整改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启动跟踪检查工作机制,逐条压实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整改时限,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完成。

(二)继续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方针,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应审尽审并如实反映真实情况,加强督促问题整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检查效果。具体完成好组织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三)继续开展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及民生的财政资金要严格审计,严肃审计纪律,对发现的问题要向县政府报告,并提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努力规范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继续做好财政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重点查处伪造票据、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以及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