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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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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管理经验

保险公司管理经验范文第1篇

一、保险人存在的问题

保险人在我国再保险市场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人风险意识的强弱关系到我国再保险市场发展程度的好坏。下面来分析我国再保险市场中,保险人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人偿付能力不足.

保险公司的资本金与公积金总和,对保险主体提供供给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是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准和衡量水平。从我国在保险市场的纵向分析比对发现:我国保险市场的保险份额大多被几家大型保险公所垄断,并且保险市场的供给量多数由保险寡头公司的资本金和承保能力所决定。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保费自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和公积金总和的四倍。但是我国多数在保险公司的承保额超过了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限制。

(二)保险人分散风险的意识薄弱

保险业的逐步发展,人民群众对保险认识渐渐加深,保费收入也随之扩大。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公司只是把保费收入作为衡量公司发展速度快慢主要标准,有些保险公司只片面的关注短期盈利忽视了企业财务稳定性。一些应该分散的风险搁置或避而不见。长期的风险积累得不到有效的分散,风险问题的累积大大的超过了自身的承保能力限度,危机一旦爆发,造成的影响使保险公司始料未及。

二、再保险公司所存在的问题

(一)再保险公司专业技术性较低

我国再保险市场起步晚,再保险从业人员专业性较低技术性较差经验不足,再保险从业人员所掌握的技术相对落后、专业性知识欠缺。我国专业性再保险经纪公司数量较少。这足以证明我国再保险市场主体不够健全,对于出现要求承保专业性强技术高的承保项目时,我国再保险公司就会因为缺乏相关的专业性经验、知识、人才而面临着巨大的承保风险,也会错失再保险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机会。

(二)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结构单一

中再集团作为我国再保险市场唯一的中资专业再保险公司,中再集团的保险产品结构还是以传统的财产再保险为主,寿险再保险和其他形式的再保险的品种更丰富度和业务量相对落后。比例再保险是的主要产品形式,但是针对我国时而发生的巨灾风险的保险产品却又相对较少。

三、再保险市场所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再保险市场体系不健全

再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要求:保险主体既有直接提供保险业务的服务能力,又有提供间接保险业务服务的能力。再保险市场主体不仅包括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也应有提供专业性技术服务的再保险经纪公司。但是我国再保险市场恰恰缺乏再保险经纪公司,致使我国再保险行业在航空航天等高精尖领域缺乏经验,也很难与世界再保险市场接轨。再保险市场主体单一化会减少行业竞争,阻碍保险市场发展。

(二)保险法律法规监管不健全

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环境相对不够健全,缺乏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法定分保条件》等均为原则性要求、治理办法少,遇到相关问题处理很艰难。由于保监会鼓励和促进再保险市场竞争的同时,缺乏对完善,致使我国商业保险法律制度与国际再保险的法律相差较大。保险法中对再保险公司的财务不足、资金水平的问题涉及较少。

四、适合我国再保险业的发展路径择

(一)加强保险公司的分散风险的意识

要加强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的意识,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首先,政府机构加强引导作用。相关机构应该制定与再保险市场相符合的目标,加强引导保险公司力度,使之明确现阶段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方向,逐渐纠正保险公司单纯追求保费收入、扩大保险公司规模的错误经营观念,强化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内控监督机制。

其实,增强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自留额监管力度。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自留额进行核算监管,若保险公司的自留额超过资本金和公积金总额就对保险公司进行严格的处罚规定,以法律手段强制规定保险公司的自留额度、以实际行动加大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

最后,政府对相关的再保险项目提供优惠的政策。积极鼓励保险公司提高分散风险意识,保持和本公司资本金一致的自留风险,缩减自留风险。促使我国再保险市场充分发挥分散风险的主要作用,在农业在保险和巨灾在保险方面充分发挥再保险的损失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

(二)引进专业化的再保险主体,提高再保险产品的创新意识

1.引进外资再保险公司,促使我国再保险市场主体架构多元化

目前,我国再保险市场中,中资再保险公司占我国再保险市场份额的1/3。国内再保险公司和国际再保险公司加强合作,使双方充分利用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的资源、资金、技术力量和人才,保证市场资源最优化的配置,促使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相互交流互通有无、相辅相成、共同进步。外资再保险公司的加入,不仅缩小了我国再保险市场和世界再保险市场的差距、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增强我国再保险公司的创新能力,也为国际再保险市场提供了大量的再保险业务量,促进国际再保险资源均衡分布。实现了国内国际再保险公司的互利共赢。

2.加强合作增强中资再保险公司竞争力

引进专业性高、技术性强的再保险经纪公司。国内再保险市场在航空航天再保险等专业性在保险项目上缺乏相关经验,引进再保险经纪公司可以提高我国再保险公司的专业素养,并且再保险经纪公会提供具体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经营项目,保障保险项目的安全性和可行性。这样,客户不仅获得了满意的服务,国内保险公司更积累了相关专业性方面的经验,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在技术方面国内再保险公司也得到了增强,使客户得到了优质的再保险服务。

五、加强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法律监管

(一)对中资和外资都制定相同法律效力的规范

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对中资再保险公司进行监管,制定相关政策,保证保险人的保险偿付能力,但是在对外资再保险公司监管方面法律法规却相当欠缺。因此,中资再保险公司在拓展国际再保险业务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应对外资保险公司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使中资再保险公司和外资再保险公司在法律上受到相等的对待,这样才更有利于协调发展。

保险公司管理经验范文第2篇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存款保险公司;转型

2007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加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后,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纷纷加快了商业化转型的步伐,依托证券、信托、基金、租赁等金融服务平台进行发展,但是其规模庞大的不良资产处置部门的转型方式一直没有明确,并且随着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提速这一问题开始凸现出来。究竟是解散撤销这些机构、还是让其并入原来对口的商业银行,大家众说纷纭。

从长远看,我国的经济发展会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新的不良资产还会大量产生,因此保留专业化的资产处置部门是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如果将四家转型后的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管理部门合并重组,纳入到未来的存款保险体系当中去,既能满足提高不良资产处理进度、提高保险基金回收效率的需要,又不会使已有的社会资源被浪费。

一、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并入存款保险公司的可能性

(一)拥有大量的专业化技术人员和丰富的资产管理、处置经验

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拥有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在内的大量的资产处置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到员工总数的10%以上,人力资源储备十分丰富。截至2006年底,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政策性不良资产12102.82亿元,累计回收现金2110亿元,此外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还承接了一部分价值较高的商业性不良贷款回收业务并取得了不错的业绩,因此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负责资产清算、处置职能的时候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而以上专业人员恰恰是未来建立存款保险机构必不可少的,存款保险机构完全可以将其中的员工吸纳进来,使自身开展业务更加顺利。

(二)拥有大量的资产处置、销售渠道和分支机构

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均广泛建立分支机构,每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全国各地都拥有20-30家的办事处,遍布我国的主要省份和地区。在历时十年的资产处置过程中,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各地的拍卖行、民营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投行等机构处理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为加快资产的处置速度提供了很好的探索。未来的存款保险机构成立后,应当借鉴这一经验,加强与外部专业化机构的合作,提高资产处置效率。

(三)吸收、学习到更多的先进资产处置经验和技术

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与国际上著名的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等专业机构的合作,在运用多种创新手段处置不良资产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功的实践。例如2002年3月,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与摩根士丹利合作组建第一联合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在七年的经营期限内处置完华融打包出售的价值108亿元的四个资产包。通过与这些国际化专业机构的合作,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提高了资产处置速度,并且学到了先进的资产处置技术,在资产回收率、资产处置速度等指标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并入存款保险公司的必然性

(一)资金来源稳定而充裕,可以有效提高资产处置效率

国外存款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经验表明,要想保持资产处置的速度,必须有强大的资金来源做支持。如果资产管理机构缺少充裕的资金,就会使得资产管理机构对不良资产的接管期延长,从而使接管营运成本上升。而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一成立就面临着用于资产处置的资金不足,不得不向央行借款并发行巨额的金融债券,较大的还本付息的压力严重威胁着资产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营,使得资产处置成本较其他国家高出许多。

此外还有经营管理过程中支付的人员费用、管理费用和业务费用等,都需要通过处置资产回收的现金流来消化。而并入存款保险机构以后,则可以通过筹集保费的方式来解决保险基金来源不足的问题,获得稳定的资金支持,并且可以通过收取差额保费的方式来控制投保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投保资产的质量,降低资产处置成本,提高保险资金运行效率。

(二)作为资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多种处置手段,降低资产处置成本

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和存款保险公司两种机构在续存期限、职能定位的不同,两个机构所采用的资产处置方式不尽相同。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或者金融改革而产生的,时间上的紧迫性使其在处置资产时更多强调资产的处置速度而较少关注资产重组,这样它就被迫放弃一些可能降低资产处置成本的重组方式而采用直接进行资产的转让,这就无形当中增加了资产的处置成本。而存款保险公司则拥有充足的时间去评估不良资产的状况并决定最合适的处置方式,可以更多地采用资产重组的手段。

可以借鉴美国等国的成功经验,让资产管理公司与存款保险制度两者的优势相结合,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入存款保险机构后可充当“搭桥”银行的角色,即成立一家新的金融机构,购买并承接经营陷入困难银行的资产和负债,或者可以通过购买其普通股和认购其优先股,对金融机构实施增资,尽可能的减小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此外资产管理公司并入存款保险机构以后,也可以利用较为充裕的时间来对接管的不良资产进行资产重组,通过整合相关资源、打包出售等方式为手中的不良资产找到一个好婆家,提高现金回收率。

(三)彻底的解决原有公司治理机制不明,国家注入资本的归属、债务承担等问题

在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初,财政部向每家资产管理公司注资100亿元人民币,并且为其负担员工工资。此外,为了解决处置资金的不足,中国人民银行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了5700亿元再贷款,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也向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了总计8200亿元的金融债券。由于债务承担的政策并不明朗,在巨额再贷款和金融债券的最终处置方法明确前,

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很难进行彻底的商业化转型。如果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全部转为商业化运作,则相当于利用国家的财政资金从事非公益性的经营活动,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思路即国有资本应当尽量退出竞争性领域,鼓励民营资本的发展相悖。

如果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一部分进行重组,并入未来建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则上述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原来政策性不良贷款等历史问题导致的处置成本及所欠再贷款和金融债券纳入到存款保险机构,并由财政拨款逐年核销;商业性不良贷款导致的处置成本由存款保险保费来抵偿。国家注入的资本金一部分划拨到存款保险机构,承担化解金融风险、稳定金融秩序的职能,为社会提供了必要的公共产品,避免“与民争利”。

(四)充分优化资源配置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出发,若在未来的存款保险体系内新设立一个专业化资产处置部门,它的业务范围必定会和现有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相重合。同样都是由政府注资成立的机构,两个职能和业务都类似的部门在人员和机构设置上肯定会出现重复现象,不但发挥不出资产处置的规模经济效应,还会造成彼此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这将造成社会资源不必要的浪费。

如果我国未来采取强制性的存款保险措施,则存款保险机构会成为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的接管人和清算人。在金融系统健康运营的状态下,由于需要处置不良资产数量有限,存款保险公司的资产处置清算部门完全有能力独自承担这一任务,那么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就会被其替代,没有继续存在的价值。只有将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部门纳入到未来的存款保险体系当中,才能充分发挥其原有在资产处置经验、资产处置渠道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不良资产处置的最大收益。

三、转型路径

(一)整合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部门,组建临时资产处置机构

在存款保险机构还没完全建立起来时,可以先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后剩余的资产进行资产清查和财务审计,对资产管理公司的运营绩效做出评价,吸取以往资产处置工作当中的经验和教训;而后按照优势互补的原则对原有的业务和人员进行整合,组建成为一家综合性的不良资产处置的临时性过渡机构,为将资产管理公司最终纳入存款保险机构做准备。在此期间应当继续处置剩余的不良资产,争取在将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存款保险机构前,将不良资产尽量处置完毕,完成国家赋予的使命。

(二)完成存款保险机构内资产处置组织的设置

随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存款保险机构的建立,可以将整合后的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其中,成为存款保险公司所属的专业化资产处置部门,并赋予其适当的独立性和充裕的资金支持,使它能够完成不良资产的清算、处置等职能,成为存款保险体系当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按照我国金融改革的进程,我国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商业化转型之后势必会保留部分资产处置部门来解决剩余的资产处理任务并争取承揽政策性银行、地方中小商业银行等机构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

如果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部门重组后并纳入未来的存款保险机构,就能够解决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不彻底的难题,这样既可以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使不良资产的处置保持较低的成本;又能减少未来金融系统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实现规模经济,节约社会资源。因此,重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部门纳入到未来存款保险机构之中的转型路径,无论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还是从存款保险机构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角度,都不失为一个可行的方案。

参考文献:

1、张湛.对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的思考[J].经济问题探索,2004(5).

2、郑辉昌,罗慧英.探析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方向[J].现代管理科学,2006(5).

3、王自力.中国的存款保险机构与资产处置组织[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4).

4、申希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前景分析[J].上海金融,2003(9).

5、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编.危机管理1980~1994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相处置信托公司的经验[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保险公司管理经验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产险公司 品牌竞争力 影响因素

一、产险公司品牌竞争力的基本概述

(一)公司品牌竞争力的定义

公司品牌竞争力在如今经济市场上被广泛的运用,品牌竞争力即某一品牌产品超越其他同类产品的竞争能力,是其它同类产品不容易甚至是无法模仿的能力,是开拓市场、占领市场并扩大市场份额的能力。品牌不再是简简单单的一种产品的名称,而是成为企业的产品独有代名词,并逐渐超越具体产品实体,成为产品形象和企业象征。

(二)产险公司品牌竞争力的内涵

产险公司的品牌竞争力同样给其带来了竞争上的优势和收益上的价值。各保险公司提供的创新产品极易被模仿,制度创新也可以被跟进,唯有公司的品牌是其他企业所无法复制和模仿的,因此,产险公司应将竞争重点放在品牌竞争上,形成自身的品牌竞争力。在以往的研究论述中,总是在保险产品营销过程中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例如通过做广告进行宣传来提高产品的销售量。产险公司的品牌竞争力主要是保险公司内部因素,从顾客角度体现的品牌形象;从公司角度体现的公司盈利。公司的品牌竞争能力越强,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忠诚度会得到提升,促使企业的品牌形象得到提升,同时公司的利润增多。在实际市场中,公司盈利能力越强代表公司的实力越强,则顾客心中的形象就越好,公司的品牌竞争力越强。

二、产险公司品牌竞争力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指标设定

根据产险公司的运营情况,可以得出影响公司品牌竞争力的主要因素有公司盈利水平、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管理、偿付能力、投资能力以及经济水平等,这些指标分别对产险公司的品牌形象及品牌竞争力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些影响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影响,并且这些指标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关系,所以我们选择因子分析方法,而为了研究的需要利用验证性因子分析方法。

(二)模型假设

利用验证性因子分析方法,首先把设定的指标对我们要研究的对象之间的关系进行一定的推断假设,然后再进行理论验证。

H1:公司盈利水平对品牌形象有正向影响。产险公司的盈利水平直接影响着一个公司的品牌形象,无论是政府监管部门还是普通大众对于保险公司的评价往往是看重其盈利水平,所以公司的盈利水平对品牌形象有着直接的影响。

H2:基础建设对品牌形象有正向影响。产险公司的基础设施既包括了公司的硬件部分又包括了公司的软件部分。其中,硬件部分包括了公司的建筑设备以及各种规划等;软件部分包括各种信息处理软件、制度和管理等,这些共同支撑着公司品牌形象。

H3:人力资源对品牌形象有正向影响。人力资源主要包括管理者的素质以及员工的素质水平。一个良好的素质水平对公司的品牌形象也是一个正向的影响。

H4:偿付能力对品牌形象有正向影响。产险公司是以风险经营为特征的,一个公司具有良好的偿付能力也就是说该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具有竞争力。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够使得保险公司在为客户承保、理赔方面提供快速的服务管理,自然会在提高自己公司的品牌竞争力。

H5:投资能力对公司盈利有正向影响。良好的投资能力不仅可以增加保险公司的利润,甚至可以弥补一些业务上的亏损,所以投资能力对公司的盈利有重要的意义。

H6:经济水平对品牌形象有正向影响。产险公司的发展和盈利还受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以及政策变动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外部环境对于产险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对一个公司品牌形象的影响更为显著。

(三)潜变量与其对应指标的建立

基于前一部分对品牌竞争力影响指标的界定,可得表1的前三列。

(四)数据收集

本次实证分析的数据来源于2006—2012年的《中国保险年鉴》中对我国产险公司的数据统计,选取30家产险公司,进行七年的时间分析,也就是共收集210个样本。由于保险行业是从垄断发展到现在的竞争状态,因此个别公司的水平差异极大,采用SPSS进行分析,剔除缺失数据和极端数据所在的样本,最终得到200个样本数据。我们接下来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结构方程模型要求大样本数据(至少200个样本数据),所以数据的选取是合适的。

(五)模型验证结果

使用SPSS软件进行因子分析,首先,检验KMO值为0.788,表明本样本数据适合做因子分析。采用主成份方法提取公因子,并对载荷矩阵进行正交旋转,各观测指标在归属因子的负荷值均在0.6以上,提取7个因子,分别为品牌形象、公司盈利、基础建设、人力资源、偿付能力、投资能力、经济水平等7个因子。因子分析的结果比较令人满意,也与初始的假设相符合。

使用SPSS软件进行内部一致性信度检验。结果表明,7个潜变量的Cronbach’s Alphα值如下表所示,均大于0.7,表示各变量内部一致性较好。且通过计算得到组合信度CR均大于或非常接近0.8,各量表平均提炼方差AVE也满足不小于0.5的要求。(如下表2)这些数据表明潜变量的测量指标具有很好的信度。

(六)模型及假设的验证

模型的路径假设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根据以上结果显示,假设H6的显著性检验不能通过,而其他假设显著性检验均能够通过。也就是说经济水平对盈利的正的影响的显著性检验没有通过,这与收集的数据有关,对经济水平的数据是基于国家的角度,而各个公司却只是分布在一些地区,并且各个公司因地区差异经营状况也是有很大差异的,数据不匹配导致其关系不能够被很好地体现。但是,这个验证结果是可以接受的,对我们最后的结论并无影响。

(七)模型结论

通过对产险公司品牌竞争力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理论分析,并结合因子分析和结构方程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根据假设得出结论)。

1.公司盈利对品牌形象有正向的影响。公司盈利与品牌形象的路径系数是0.78,相关程度比较高。产险公司的盈利水平不仅是品牌竞争力的一个方面,还对于其品牌形象有正的影响,这影响是很显著的。

2.基础建设对产险公司的品牌竞争力有正向影响。基础建设对品牌形象的影响为0.96,并且影响显著,说明公司的基础建设好坏,对公司的品牌形象有非常大的影响。即产险公司的规模越大,资产越多,固定资产越多,员工人数越多所展示的公司形象越好,公司品牌竞争力越强。

3.人力资源对产险公司品牌竞争力有正向影响。人力资源对产险公司的品牌形象有正效应,路径系数是0.04,虽然这种影响不是很显著,但是高素质的公司人力也足以提高公司的品牌竞争力。

4.公司的偿付能力对产险公司品牌竞争力有正影响。二者的影响路径是0.12,相对也不是很显著。但总的来说,风险管控能力越高,其所能够承担的风险越大,公司的品牌形象越好。根据偿付能力的测量指标可以知道产险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偿付能力就越充足。

5.投资能力对公司盈利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公司盈利本身不仅是公司品牌竞争力的一个方面,还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因此投资能力影响着利润的同时也影响着品牌形象,对公司的品牌竞争力有重要的影响。并且二者的影响路径系数是0.45,这也是很显著的。

6.经济水平指标对保险公司品牌形象及品牌竞争力并无显著影响。这仅仅是数据统计上的误区,对我们所研究的结论并无影响,所以我们的整个结论是具有可行的。

三、加强产险公司品牌竞争力建设措施

通过对产险公司的品牌竞争力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针对于最终的结论,为了进一步加强产险公司品牌竞争力,提出以下完善建议。

(一)加强内控能力建设

产险公司良好的内部控制能力是建立品牌竞争优势的基石,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公司的承保能力建设

财产公司的承保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的市场份额,也决定了该公司对客户所履约的可能性,这是影响客户是否投保的重要因素。提高承保能力首先应该确保一定的资本金以及具备充足的准备金;其次要提高核保人员专业技能,增强业务运营能力,为客户确定最适合的保险品种,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

2.确保公司一定的偿付能力

偿付能力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能够支付赔偿或给付债务的能力。保险公司的经营是负债经营,它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业务收入在先,赔款支出在后。中国保监会对我国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管控的具体要求包括:规定了最低偿付能力。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对每个被保险的责任,每个保险公司都应确保自身的偿付能力,保持资本金的充足性以及责任准备金的充足性,确保公司的偿付能力。特别是对中小型保险公司,在偿付能力方面更应该得以重视,才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定的优势。

(二)提升品牌传播能力

保险公司不但要加强内部管控能力,并且要在品牌的传播中提高一定的管控能力提升品牌的传播能力。

1.做好品牌宣传

保险品牌的宣传是一种长期行为。可以选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以宣传公司形象为主,,达到不断增强大众对公司和旗下所属的保险产品的印象,提高品牌知名度。网络广告是当今的重要的广告形式之一;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网络这种形式进行网上宣传、网上市场调研、网上销售;要办好公司的网站,充分显示公司的企业形象、品牌实力、产品特点等,同时应从技术上提高信息传播的速度,丰富网上内容,提高网站的点击率。并且要和客户做一定的交流,向客户传到公司的运营理念以及品牌效应,从而扩大品牌的知名度以及竞争力。

2.在服务中进行品牌宣传

客户一定要看的是保单,公司可以充分利用保单的载体,精心设计保单,对于每一次赔案,必须做好服务,服务品质是对公司品牌最好的宣传,要在客户服务上投入更大的成本。尤其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在理赔过程中,应该提高理赔的效率,使得客户能够感知保险所带来的一定补偿,服务的口碑必然造就良好的公司品牌。

参考文献

[1]乔林,王绪瑾.财产保险[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李杰,余明阳,王琦.品牌竞争力综述[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7,41(06).

[3]卢宝东.浅谈保险公司品牌战略管理[J].上海保险,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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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宋绍富,李光金.论产险公司品牌竞争力形成机制[J].现代管理科学,2009(11).

保险公司管理经验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

合作医疗是由体现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保险公司可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特点,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发挥保险公司的社会管理功能。

一、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作用

(一)有利于保险公司发挥较为成熟的医疗保险管理经验。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和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优势,善于对征缴补偿标准进行测算、拟订合理的征缴补偿标准和办法,进行赔偿额度的设置。发挥理赔管控的专业优势,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通过成立专门的农村医保业务管理中心,选聘医保专管员派驻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参保人员的政策咨询、资格核准、住院登记、转院管理及现场现金结报支付等工作。利用保险公司的业务网络系统和专业人员的优势,在业务管理中心和各定点医院间建立远程审核结报网络平台。业务管理中心建立数据库.各定点医院设立工作站,专管员对结报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然后将数据传输到业务管理中心,业务管理中心即时核准。农村医保专管员制度和远程审核结报网络平台的建立,缩短了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距离。业务管理中心通过制定支付管理、专管员培训与管理、档案管理及信息数据管理等办法,规范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可积累农村保险经验数据,便于保险公司设计和开发有针对性的农村保险产品及拓展农村保险市场,实现保险公司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

(二)有利于政府发挥指导和监督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从办农医保向管农医保的转变。政府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监督业务管理中心的基金运作情况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病人的医疗行为。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督,真正做到农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卫生行政部门不参与农保基金的运作和结报补偿等日常性事务工作,只负责监督管理和政策的调研与完善,真正实现监督管理与具体经办的分离。

(三)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补偿支付服务。保险公司的参与可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使农民体验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参保率,有利于改善政府和群众的关系。

二、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方式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的困难在于资金的缺乏,农村在进行税费改革后,作为乡镇政府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的农业税被取消,财政资金大幅度减少,有限的资金在维护公共卫生投入方面政府的力量就显得非常有限。而对保险公司而言,占据我国人口70%的农民却还是一个尚未打开的潜在市场,保险公司向农村市场的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及责任保险必然可让保险公司与农民实现“双赢”。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委托管理”模式。保险公司采取基金管理方式,向政府收取一定额度的管理费用,按照政府确定的补偿方案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服务,不承担新农合基金的运行风险。在具体操作中,根据是否使用保险公司指定条款,又可包含“基金条款”和“委托协议”两种不同做法。这种模式下,保险公司为政府提供新农合补偿费用支付服务,实现新农合“管与办”的有效分离,有利于基金安全;而保险公司自身不承担基金管理与运作风险,有利于规避政策风险,是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的主流模式。

(二)“风险管理”模式。完全按照商业保险规律运作,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保费和补偿标准,保险公司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报销)服务,承担新农合基金的运营风险,自负盈亏。这种模式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保障功能,调动经办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新农合向公平与效率的方向发展,但鉴于国家有关政策限制,目前仅限在个别地区进行初期探索。

(三)“风险共担”模式。为提高公司经办管理效率,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基金条款”委托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双方约定按一定比例,分享新农合基金盈余,共担基金亏损风险。这种模式具有平衡机制,结合了前两种模式的优势,有利于调动双方共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但难以确定双方的法律、经济关系,具体操作相对复杂,保险公司面临较大风险。

三、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积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与主体。虽然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农民的应缴费用降低了,减轻农民的义务,但农民做为此项制度的核心地位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上世纪90年代由卫生医疗部门主导重建农村合作医疗时,由于制度设计的问题,导致资金缺乏并造成没有给参保农民报销医药费的现象。因此,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积极性不高。

(二)政府和监管机关尚未完善制度保障。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还缺少政府有关的法律、税收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基础支持。政府没有出台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指导意见,也没有明确的鼓励性税收优惠制度安排。保险监管机关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产品开发、精算技术标准、基金运营管理、盈亏核算方法等缺少相应的保险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规范与支持。

(三)保险公司缺乏经验和动力。首先,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缺少针对农村地区整体人群的卫生统计数据或经验数据的积累和储备。长期以来,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情况的统计工作一直未能全面建立,没有详实的统计数据储备,导致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保险费率厘定缺乏科学数据支持,无法确定合理的标准费率。其次,新农合建设遵循的不赢利原则,迫使保险公司对于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缺乏长期的动力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往往只能寄托于参与新农合建设所带来的农村保险市场开发的潜在附加效益。再次,对医疗机构在医疗费用使用上的管控,保险公司无法真正做到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督,往往只能依托政府的监督。最后,保险公司普遍缺乏长期开拓和服务农村市场的经验,对保险公司来说往往缺乏针对新农合业务的风险识别评估、服务流程、业务系统网络,没有针对这个特殊市场的配套人才、制度、流程和技术支持。

四、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黑板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搭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平台。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选择参保受益农民的典型事例进行报道,努力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民心中的地位。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加强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指导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管单位,卫生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应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指导和监督,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共同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使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作模式得以持续健康发展。

保险公司管理经验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司

合作医疗是由体现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保险公司可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特点,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发挥保险公司的社会管理功能。

一、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作用

(一)有利于保险公司发挥较为成熟的医疗保险管理经验。保险公司在费率厘定和风险管理方面具有优势,善于对征缴补偿标准进行测算、拟订合理的征缴补偿标准和办法,进行赔偿额度的设置。发挥理赔管控的专业优势,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通过成立专门的农村医保业务管理中心,选聘医保专管员派驻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参保人员的政策咨询、资格核准、住院登记、转院管理及现场现金结报支付等工作。利用保险公司的业务网络系统和专业人员的优势,在业务管理中心和各定点医院间建立远程审核结报网络平台。业务管理中心建立数据库.各定点医院设立工作站,专管员对结报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初审,然后将数据传输到业务管理中心,业务管理中心即时核准。农村医保专管员制度和远程审核结报网络平台的建立,缩短了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距离。业务管理中心通过制定支付管理、专管员培训与管理、档案管理及信息数据管理等办法,规范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可积累农村保险经验数据,便于保险公司设计和开发有针对性的农村保险产品及拓展农村保险市场,实现保险公司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

(二)有利于政府发挥指导和监督职能,实现政府职能从办农医保向管农医保的转变。政府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监督业务管理中心的基金运作情况和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病人的医疗行为。加强对农保基金的监督,真正做到农保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卫生行政部门不参与农保基金的运作和结报补偿等日常性事务工作,只负责监督管理和政策的调研与完善,真正实现监督管理与具体经办的分离。

(三)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补偿支付服务。保险公司的参与可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使农民体验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增强农民群众的参保意识,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参保率,有利于改善政府和群众的关系。

二、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方式

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医疗制度的困难在于资金的缺乏,农村在进行税费改革后,作为乡镇政府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的农业税被取消,财政资金大幅度减少,有限的资金在维护公共卫生投入方面政府的力量就显得非常有限。而对保险公司而言,占据我国人口70%的农民却还是一个尚未打开的潜在市场,保险公司向农村市场的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及责任保险必然可让保险公司与农民实现“双赢”。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委托管理”模式。保险公司采取基金管理方式,向政府收取一定额度的管理费用,按照政府确定的补偿方案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服务,不承担新农合基金的运行风险。在具体操作中,根据是否使用保险公司指定条款,又可包含“基金条款”和“委托协议”两种不同做法。这种模式下,保险公司为政府提供新农合补偿费用支付服务,实现新农合“管与办”的有效分离,有利于基金安全;而保险公司自身不承担基金管理与运作风险,有利于规避政策风险,是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试点工作的主流模式。

(二)“风险管理”模式。完全按照商业保险规律运作,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保费和补偿标准,保险公司为参保农民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报销)服务,承担新农合基金的运营风险,自负盈亏。这种模式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保障功能,调动经办公司在风险管控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新农合向公平与效率的方向发展,但鉴于国家有关政策限制,目前仅限在个别地区进行初期探索。

(三)“风险共担”模式。为提高公司经办管理效率,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基金条款”委托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双方约定按一定比例,分享新农合基金盈余,共担基金亏损风险。这种模式具有平衡机制,结合了前两种模式的优势,有利于调动双方共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但难以确定双方的法律、经济关系,具体操作相对复杂,保险公司面临较大风险。

三、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积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与主体。虽然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中农民的应缴费用降低了,减轻农民的义务,但农民做为此项制度的核心地位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上世纪90年代由卫生医疗部门主导重建农村合作医疗时,由于制度设计的问题,导致资金缺乏并造成没有给参保农民报销医药费的现象。因此,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积极性不高。

(二)政府和监管机关尚未完善制度保障。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还缺少政府有关的法律、税收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基础支持。政府没有出台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的指导意见,也没有明确的鼓励性税收优惠制度安排。保险监管机关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产品开发、精算技术标准、基金运营管理、盈亏核算方法等缺少相应的

保险法规和监管政策的规范与支持。

(三)保险公司缺乏经验和动力。首先,目前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缺少针对农村地区整体人群的卫生统计数据或经验数据的积累和储备。长期以来,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情况的统计工作一直未能全面建立,没有详实的统计数据储备,导致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的保险费率厘定缺乏科学数据支持,无法确定合理的标准费率。其次,新农合建设遵循的不赢利原则,迫使保险公司对于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缺乏长期的动力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新农合建设往往只能寄托于参与新农合建设所带来的农村保险市场开发的潜在附加效益。再次,对医疗机构在医疗费用使用上的管控,保险公司无法真正做到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督,往往只能依托政府的监督。最后,保险公司普遍缺乏长期开拓和服务农村市场的经验,对保险公司来说往往缺乏针对新农合业务的风险识别评估、服务流程、业务系统网络,没有针对这个特殊市场的配套人才、制度、流程和技术支持。

四、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黑板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搭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平台。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选择参保受益农民的典型事例进行报道,努力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民心中的地位。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加强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指导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管单位,卫生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应对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指导和监督,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共同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使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作模式得以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