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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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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档案

社保局档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

引言

在城乡养老保险过程中,档案资料能够提供为其提供科学的指导和有利的依据,因此养老保险档案管理非常重要。这些档案资料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能够更好的展现参保人的实际情况,属于我国档案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当前发展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形势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并且已经成为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部门的首要工作任务。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

1.事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随着社会的进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在实现全国并轨,在推行的过程中,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很多切实符合人民利益的新内容。鉴于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所需要承担起的社会系统的工作量是极其庞大的,想要完整无误的记录每个人的详细信息,那么对整个保险部门的工作都是一项极大的挑战,也促进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改革。2.事关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开始再到退休之后享用养老保险所提供的福利,在此过程中需要办理很多手续。首先在办理入保手续时,需要录入详细的个人信息,将其作为原始资料保存在个人信息档案中,建立个人账户,之后所交的保险费都会将其划到你的个人账户。新农保制度和老农保制度在进行链接时,或者是居民和职工的养老保险过渡之时,需要办理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手续,其原始的个人档案信息记录是以后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的重要依据。城乡居民个人的养老保险信息好坏程度极大的影响参保人所能享受的待遇。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特点

1.涉及面广。我国作为世界上的人口大国,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有近50%的人口分布在农村,还有庞大的城镇居民,我国的城乡居民保险所囊括的群体异常庞大,相对于其他保险其工程量是极其巨大的。再从信息上看,所具有参保条件的参保人的信息录入,开户,缴纳保险费,基金管理,保险和基金转移等等。整个业务档案所涉及的信息繁冗复杂,数量庞大,包含方方面面的问题。2.变动性大。农村、城市的居民大都属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服务对象,这些对象基本都没有固定工作,因此流动性很大,户籍也会随着迁移而调动。尤其是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的今天,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多,农村人口向城市涌入的趋势更加显著,农村劳动力也大量向城市移动,这些居民常年居住在城市,远离家乡,并且工作单位也经常发生变化。这就为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居民养老保险档案构建到缴纳中的很多问题都在变化。3.政策性强。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要遵从保基本、可弹性、覆盖广等基本原则,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也必须要与其相适应,要采取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不同参保群体的尊重,虽然这些群体具有一定流动性、差异性,但是档案管理必须要做到一视同仁。保存好参与保险居民的信息、参保时限、待遇水平等内容,这些都与参保人利益之间有密切联系,同时也关系到党的惠民政策是否能够真正落实。

三、涉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建议

1.建立和完善现有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机制。根据社会保险操作流程的相关规定,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实际状况和养老保险的特点,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档案管理,做到有理可循,有章可遵。完善管理机制,及时入档,及时归档,切实做到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完善制度中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绩效考核以及奖惩制度,做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使得养老保险信息档案能够成为切实的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的最好依据。2.提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想要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效率化,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其进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相关部门可以举办专家讲座,专业化培训等,从而提升档案管理工作人能够熟练掌握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促进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和规范性。除此之外,档案管理人员自己要加强学习,促进自己提升,树立积极管理工作的观念,从而增强档案管理人员工作的自主性和责任感。3.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程度。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老龄化现象越加严重,导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工作量不断增加,这也成为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从纸质化向信息化管理过渡的关键原因。在这种工作模式下,就需要信息档案管理人员提升个人专业技能,加强对计算机系统的操作技能的学习,掌握相关软件的使用方式,增强对电子信息文件的分类,归档,整理系统化管理力度,促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更加具有效率和质量。结束语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能够为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并更好的保障居民利益,促进和谐社会构建。随着养老保险工作的不断发展,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也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本文对其相关管理对策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相关档案管理者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参考文献:

[1]高狮.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规范化管理[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6).

社保局档案范文第2篇

一、本馆基本状况

本馆是一个位于大中型城市并处于中心城区的区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从*年的3万余卷(件)增加到2007年5.6万余卷(件),馆藏结构在近几年来的变化情况见下

从以上二表的比较中可以看出,馆藏档案的数量以年平均9.95%增加;其中文书档案所占比例下降,专门档案和科技档案所占比例均有所上升。馆藏结构发生变化,得到改善,趋于合理。特别是关连着人民群众生活方方面面的婚姻、城建执照、房屋拆迁、独生子女等内容的档案,即一部分民生档案的种类与数量都增加了。随之而来的是档案利用的人数、范围、目的等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见本馆从*至20*年档案利用状况综合统计表。

分析此表可以看出:

1、每年利用档案人数以年平均约8%递增上升。说明馆藏档案数量增加、结构优化是档案利用增加、利用范围扩大的前提。

2、调阅卷数相对于利用人数却减少下降,说明了二点:一是档案信息化正在不断发挥作用。本馆在20*年底建成了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约80万条的数据库,到20*年底增加至93万条。因此,检索速度及查准率都有所加快和提高,减少了档案案卷的调用与翻阅查找,保护了档案。二是公民利用档案需求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增加,但其所需档案的查到率还不高。

3、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档案,即民生档案,其利用需求在不断增加。表中的“其他利用”一项包括招工名册(包括干部职工调动)、知青下放(包括学历证明)、婚姻登记、独生子女、房产权属、房产管理档案、建筑执照等。

4、表中的另一个“其他”项则包含了公证档案、审计档案、名人档案等的利用。从整个利用情况看:涉及到个人待遇、身份证明的招工名册、婚姻登记、学历、独生子女登记、建筑执照等内容的档案利用率较高,而以学术研究、经济建设、宣传教育为利用目的的档案利用率较低。当然民生档案的的概念是近几来提出的,还没有准确的定义。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问题,即所谓的民生档案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

二、档案利用中出现的的问题

随着社会公众对档案利用需求的扩大,档案利用的内容和方式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对档案利用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档案利用依据的法律法规、档案利用理论及方式都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档案利用工作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种种问题。现将本馆档案利用中出现的问题一一提出。

1、公民利用档案的权利与档案利用限制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民有查阅开放和未开放档案的权力,但查阅未开放档案是有限制的。在具体的接待利用档案中,如何把握对未开放档案的提供利用与限制利用的关系,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如本馆接收了区建设局*年至*年形成的建筑执照档案,对于这部分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人员会遇到二个问题:一、是否作为开放档案来提供利用?因为按照《档案法》第十九条“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二、是否作为部分限制利用档案?因为在接收时,档案形成部门并未对不宜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因此在档案提供利用的具体操作中,工作人员难以把握;作为公民其自由利用的需求没有满足而失望或不满。这种情况同样出现在房产档案及拆迁档案的提供利用过程中。

2、档案利用的方式

按照《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为利用者提供利用档案,采用阅览、复制的这二项方式不存在问题,只要公民符合利用条件即可。而采用摘录方式提供利用档案,在具体操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和风险。仍以建筑执照档案为例。该专业档案在其形成部门的利用有二个便利条件:一是其“部分限制”的政策很容易自行掌握与操作;二是采用何种利用方式即出具何种方式的档案证明就能满足公民的需要,档案形成部门也容易自行掌握。而这二个问题是由专业档案的特性所决定的,其档案形成部门对专业档案提供利用方式及提供利用程度、范围掌握的准确度、方便度肯定比较高。对于区级综合档案馆在提供这些专业档案时难免会遇到种种问题。如有的利用者要求本馆提供摘录式档案证明,那么在一张“建房申请表”上,有许多公章、签字、简易建筑图、标注的各种数据等档案信息,遇到这种情况,采用复制方式出证,可以保证档案证明的真实性。但却不能满足利用者的需求。

3、档案利用中的出证问题

在档案提供利用中会遇到单位或公民个人对未查到所需档案提出开具未查到档案证明的要求。档案馆依据所查到的档案应该为利用开具其所需证明;但对未查到档案是否也应该按其要求开具未查到证明呢?这在《档案法》及《实施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

但有关档案利用理论则提出“档案证明是指档案馆根据有关档案用户的询问和申请为核查某种事实在馆藏档案中记载情况(有无记载和如何记载)而编制的一种书面证明材料.制发档案证明是档案收藏部门开展档案提供利用服务的方式之一”,以及由*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档案信息化工作实用手册》中“档案工作基础术语”,解释档案证明:“档案馆发给查询者的一种认证文件。说明馆内有无所查询的文件、文件中有无所查询的有关问题与事实的记载,以及该文件的存放地点”。那么,如果按照这种说法,如有单位或公民个人要求档案馆为其开具未查到档案证明是应该开具这种证明的。

但是作为档案馆是否有必要担此之责和风险呢?近年来各级各类档案馆利用馆藏档案出具的证明,在解决户口、工龄、工资、土地纠纷等问题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凭据作用。一些人正是看中了档案证明的这种独特作用,想方设法到档案馆骗取证明。这种现象的出现,有人的因素。但出证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出证程序不完善也是重要原因。这就提醒我们应当不断完善档案馆出证程序,以规范出证行为,保证档案证明的真实性。

因为依据所查到的档案开具证明是由档案固有属性及其价值决定的。档案证明应该是依据档案的记载出具的凭证性文件。而没有查到档案被要求开具证明,则似乎有些不妥。但在本馆的档案利用中却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如有些单位来档案馆查询单位职工的招工通知书,如未查到,则会要求档案馆为其开具未查到证明。有些个人来馆查阅有无婚姻关系,经查而未查到,也会要求出具无婚姻登记档案证明。这让接待人员很为难。但又没依据性文件说服利用者,因而引起利用者的不满。

4、档案提前进馆与方便利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年修正)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法律规定让人们认识到确定婚前财产的重要性。而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活中会不断地涉及到婚姻状况的证明问题。如本馆的婚姻登记档案接收从五十年代形成之初到20*年12月31日止已全部进馆。那么凡是户口在本区范围内的到法定婚龄的公民,如果需要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则至少要到两个地方,即先到档案馆查证有无婚姻登记档案(结婚或离婚或未婚),再到婚姻登记处查阅20*年12月31日以后的婚姻登记档案。这确实造成利用档案的不便,而产生怨言。还有一些户口迁进迁出的公民,其户口所在地的时间段不一定全在本区内,但其会要求本馆为其出具未查到婚姻登记档案证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让查档人员为难。

三、对档案利用现状的几点思考

以上所述,是本馆档案利用工作之现状,也许是个案。但经笔者与同级同类档案馆的沟通、交流与探讨,了解到这种现状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共性。区(县)级档案馆中或多或少地出现上述档案利用中问题。而目前一方面广大公民利用档案的需求在日益增长,另一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着某些缺失或不配套,以及档案工作标准化程度不够高,都制约着公民利用档案的权力不能全部实现。那么就区(县)级档案馆而言,如何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保障可以利用的档案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广大公民所用,以满足公民不断增长的、多方面的、多层次的利用档案的需要呢?笔者针对区(县)级档案馆档案利用的现状做了以下几点思考:

1、要加强对于档案利用理论的研究,建立完善配套的档案利用制度。既要简化档案利用的手续,又要让档案馆工作人员有法规可依,这样不论是对于档案利用者还是提供档案利用的档案工作人员,都是公平合理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能得到保证。

社保局档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6-0000-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涉及广泛,包括公务员管理、职称评定、工资审批、人事调动、人员招聘、劳动合同与劳动力鉴定、劳动仲裁、职业资格证书、企事业职工退休审批、医疗保险等多种内容,同时也涉及到民政、财政、劳保、税务与卫生等多部门相关内容,对于民众利益关系重大。因此要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相关责任较重,具有较大的社会价值。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的价值

档案管理工作从国家层面来说,是国家秩序有效开展的基本工作内容,为社会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同时也对民生发展、党与国家的事业、社会稳定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从个人角度而言,档案管理相关工作与企事业单位员工个人的职位晋升,农民就业、学生发展等起到一定辅助作用。随着我国人事制度的不断改革变化,经济的快速的发展,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也逐步受到重视与升级,在档案管理的人员与技术上逐步的专业化与高科技化,同时也对相关从业人员来说提出了更多的挑战,但是对于民众而言提供了更多的便捷性。

二、传统档案管理方法优劣势

目前在一定层面上仍旧沿用传统的按卷档案管理方式,该种方式是长久以来机关单位对文件归档的常用方式。该方式可以有效的依据文件材料所具有的规律与特点做对应的整理,保持文件材料间的一定关联性,有助于保管与使用,但是该方式也有其弊端。首先,组卷的操作过程较为繁琐,依照不同特征做组卷的非确定因素较多。在组卷操作中,由于个人对组卷标准的认定不同,以及实际的操作水平差异,会导致在立卷上有较大的差异性。其次,案卷标题较为复杂。由于不同人操作,在案卷标题的设定上会有一定差异性,甚至在同一个工作人员管理下,不同时间下所拟定的标题也有一定差异性,随着个人业务水平的提升,认识程度的提高,在标题的拟定与考虑上也会有较大的差异性,缺乏标准统一性管理。其三,该归档管理工作一般处于人力手工处理,工作量较大,而工作效率相对较低,需要的人力资源也更多。立卷需要通过相关文件做对应的归并、装订、标题拟定、审核等多流程,其中由于人工操作,因此不确定因素较多,无法有效统一操作或者达到统一标准。其实,档案使用不便捷,受到较大的时空局限性,同时不容易做好保密工作。在档案中会涉及多个文件,当使用者需要调取其中一份文件时,往往会随同调取其他合并文件,一方面不便于文件携带保存,另一方面容易导致其他文件信息的泄露,不利于文件内容的保密工作。甚至由于部分案卷存在过厚的装订,从而导致阅读与复制操作更麻烦。特别是整卷内容提供使用时,会导致相关档案信息收到损耗与外泄。

因此,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一方面操作较为繁琐复杂,另一方面使用不便,安全性不高。对于该种问题需要积极的通过现代化档案管理做有效的功能改善,提升档案管理的安全、便捷与高效性。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有效措施

(一)注重人员队伍建设

在档案管理工作上需要较大程度的人力操作支持,无论是采用传统的纸质档案管理模式,还是采用现代化的数字化数据库管理方法,都需要专业素养的工作人员做有效的操作支持,同时也需要管理人员具有前瞻性的管理理念,及时更新档案管理方法,促进档案管理工作与时俱进。因此,首先需要注重人员专业性的纳入。要在人员招聘引进上更多的倾向于专业对口,保证工作人员有专业的工作经验或者专业知识结构支持,确保在思想上与技能上都能够胜任相关工作。同时要注重人员的培训管理,采用分级培训制度,依据不同岗位、不同级别情况做对应的培训课程安排,务必达到培训课程的有效性,避免笼统一刀切。同时鼓励员工积极进修深造,促使员工在综合素养上不断提升,同时开阔眼界促进实际工作的有效创新改良。为了鼓励员工积极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可以进行一定的奖励制度,让员工有更为积极的进取精神。

(二)强化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在各行各业与人们的生活中,无处不渗透着信息技术带来的变革。在档案管理工中也要逐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专业的档案数据库,提升档案管理工作中收集、整理、统计、鉴定与利用的高效便捷性,有效的打破档案管理工作的时空局限性。能够快速有效的通过网络技术支持来达到档案资料的收集、统计与调阅,有效的方便相关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注重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安全性,对于相关数据库的建设需要做好专用网络和硬件设备,避免资料随意的拷贝外泄,同时也防止其他干扰对数据库造成的损毁。要严格做好信息化管理相关制度建设,让所有操作能够有规范可循,促使操作人员能够在科学合理的操作下运用数据库,避免信息资源的外泄或者破坏等问题发生。

(三)改良管理理念

在档案管理上,要具有前瞻性,能够有效的利用当下技术与人才资源做有效的档案管理。要提升对档案管理改良的进度与水平,及时有效的吸收新进理念与技术,促进本身滞后管理状态的改革。在管理层上,要注重学习档案管理新理念,能够有效的做好基层人员操作提升与管理技术改良的导向作用。促使相关管理制度的不断的完善健全,让所有管理能够有章可循。

四、结束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需要充分受到相关领导层的认可与重视,从而有效的人员、配套设备设施、制度的不断改良完善,有效的促使各部门人员的有效配合,从而推进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社保局档案范文第4篇

1.重参保、轻档案,档案管理意识薄弱。居民保是一项惠民工程,各地政府将之列入绩效考评范畴,各级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对居民保的参保率十分重视,想方设法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率,但是对居民保档案管理工作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乡镇干部档案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造成未及时收集整理参保人员的参保材料,归档程序也不规范,有的业务档案没有及时上交县居民保中心,档案工作存在“散”、“乱”现象。

2.业务档案量大,经办机构人员不足。自2011年启动新农保至今,周宁县城乡居民已参保人数7.4万人,形成大量的业务档案材料,而县级经办机构9人中,专职从事档案工作仅1人,各乡镇也只设一至两名经办人员,各村仅有一名村协理员。

3.经费投入不足,档案收集、整理水平受制约。县、乡(镇)两级档案基础设施不完善。周宁县9个乡镇中无一乡镇建立完善的档案室,有的乡镇用废旧纸箱存放档案,或者干脆将业务档案直接放在地上,造成档案混乱、甚至丢失,特别春季多雨季节,易出现纸质材料的霉变现象。另外,村协理员居民保工作量大,补贴却仅为100元每月,影响了他们档案工作的积极性。

4.经办队伍不稳定,业务水平待提高。目前乡镇没有档案机构和专门的档案人员。如周宁县城居保经办人员(除县经办机构人员外)多为身兼数职人员,有的还是志愿者,且经办人员队伍不够稳定,严重影响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其次,收集、整理业务档案能力有待提高。如在填写参保表中,有的经办人员忘写日期、露标缴费档次,没填经办人姓名,乡(镇)、村(居)委会申报意见盖章不清晰等问题都会导致业务档案收集、整理的不规范。

5.业务档案传递环节多,收集整理耗时长。居民保业务档案在收集的过程中,经过的中间环节较多,从参保群众——村委会——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县居民保中心,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会影响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其次,农村居民外出务工者居多,人员流动性大,居民保参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收集难度加大。再次,较多村民文化程度不高,需要经办人员参保表,加大了经办人员的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导致群众办理居民保业务等待时间变长。

二、居民保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的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居民保档案工作是推广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历史鉴证,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是参保人参保、享受待遇的重要凭证。档案管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广大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充分提高对居民保档案工作重要性的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居民保档案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日程,指定分管领导,做到“有领导管事”。如周宁县、乡(镇)两级均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做到一手抓参保工作,一手抓档案工作。

2.健全机构,完善网络。居民保业务档案数量大,环节多,归档难,必须建立健全村——乡(镇)——县三级档案收集服务网络,明确各级责任,健全各级机构,确保“有队伍做事”。2011年以来,周宁县政府每年与乡镇签订《居民保工作责任书》,要求各乡镇要调整充实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力量,至少配备专职人员2名,并指定一名人员进行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各村委会依托村协理员,做好参保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加大投入,保证运转。要将居民保工作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投入,一方面需要投入经费购买档案工作所必需的硬件设施,另一方面要适当提高村协理员的待遇,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做到“有经费办事”。如周宁县居民保中心专门安排一间库房,配置了密集柜、除湿机、电脑、档案盒、灭火器等安全保管设施设备,达到防火、防潮湿、防尘、防虫等“十防”要求,改善了硬件条件,为各乡镇配备了办公桌、计算机、复印一体机、打印纸、铁皮柜(存放业务档案材料)、档案盒,为部分村还配备了传真机,并将居民保经办过程中需要的业务表格及时、充足的送至各乡镇。另外,周宁县在兑现村协理员每月100元工资的基础上,每完成一个居民的参保及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给予村协理员2元的补助,一定程度上提高协理员工作积极性。

4.创新方法,提升水平。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举办业务档案培训班,加强各级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档案的管理水平。加强兄弟县市间互相观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取长补短,开阔视野,做到“有能力办成事”。自2011年以来,周宁县经办机构举办新农保、居民保动员会、政策业务培训会、座谈会20余场次。在县委组织部开设的“周宁县(社区)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保参保和档案工作做了专题讲座,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乡镇、村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周宁县经办机构及时派出业务骨干深入各乡镇、村指导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手把手地教会经办人员收集整理材料,耐心解答他们的疑惑,进一步提高了周宁县居民保业务档案整理的规范水平。同时,大胆探索,力求创新,经过仔细研究,摸索出参保人员登记表的全新填写方式:在Excel表格中输入一个公式,然后在参保人员登记表中输入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从数据库中提取参保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并直接显示在参保登记表的对应的栏目中,这样大大缩短了办理居民保业务时间,减轻经办人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使业务档案材料更加清晰、规范。

社保局档案范文第5篇

一、核查对象与内容

(一)核查对象

于1993至1999年间在市社保局办理老农保的农民、村干部、代课教师、合同干部、乡企干部、义务兵。

(二)核查内容

1、参保登记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等信息,进行逐一核清登记,反馈到村(社区)补充相关信息、补齐相关资料。

2、参保登记人员的个人缴费信息。参保个人的缴费时间、缴费档次、缴费金额,要一一查实核对,并要有财务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为依据。

3、领取人的个人待遇发放信息。根据州局提供的待遇计算表,比照个人参保档案的基础信息,重新核算清理个人待遇月发标准,有误的重新核算。若参保人参加老农保时,参保档案已对待遇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市社保局将依据规定发放待遇,并对个人发放养老金进行多退少补。

4、退保、转保人员信息清理。根据退保、转保人员档案资料、凭证(业务、财务)核对无误后,办理退保转保业务。

二、工作安排及时限要求

(一)部署启动(2014年4月5日前)。

市社保局召开全市老农保基础信息核查工作部署会议和部门协调会议,并进行镇、村两级经办人员培训。社保局根据本局掌握的老农保基础信息填写《参加老农保基础信息情况表》(附件1)和《老农保参保情况表》(附件2),并将表格(纸质及电子版)下发到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市人社局要对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就此次信息核查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对核查过程中出现的政策问题进行解答,并对各项参保、退保及转保业务予以审批。

(二)入户信息核查(2014年4月6日—2014年4月30日)。

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具体组织实施并指导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各村核查人员务必逐户逐人核查,确认《老农保参保情况表》(附件2)中相关信息,要求参保人签字确认,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参保人对基础信息有异议的,经社保局重新核实后,由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重新下发《老农保参保情况表》进行确认。

(三)信息录入、提交及其它(2014年5月1日—2014年9月30日)。

入户调查结束后,由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收集本辖区内各村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的《老农保参保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进行核查登记表的录入工作,并填报《参加老农保基础信息确认情况表》,上报社保局。

市社保局根据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上报的《老农保参保情况表》,建立老农保参保人员调查登记的电子汇总表,并对相关纸质文档进行归档整理,建立信息完整、规范、准确的参保档案,便于今后查阅与利用。同时,根据《参加老农保基础信息确认情况表》,办理相关参保、退保及转保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到人

本次工作要在市人社局和社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开展信息核查,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参保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缴费金额等信息准确、资料齐全,对于需要补充的资料要在规定期限内补齐,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经办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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