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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欠发达地区;银行业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9)-0072-03
一、问题的提出
从国外经验角度分析。关于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方面,发达国家(美国和日本)和发展中国家(印度和巴西)均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了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和提高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我国根据银行业的经营特点,采取了强化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的立法进度和减税免税的税收政策,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布局范围,对欠发达地区提供金融支持规定具体比例,同时增加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降低贷款利率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取得了明显效果。相对于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不少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政自给率偏低,银行业发展滞后、水平低下,金融服务能力弱化。
从宏观经济发展目标角度分析。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异和贫富差距、促进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在于提升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弱势群体收入水平,改善其生存环境。这些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取决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体的收入改善程度。解决这些实际问题,自然离不开金融支持,如果欠发达地区银行业发展水平持续弱化,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角度分析。目前,提升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关键在于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缩小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尽管国家层面和地方政府层面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并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从衡量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其他发达地区、国家、地方政府平均水平的相关指标来看,欠发达地区相关指标的差距不断扩大。在当前欠发达地区存在农业人口比重大、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农民收入来源单一的背景下,完善欠发达地区的金融体系、改进金融服务、提高银行业发展水平,在解决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瓶颈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从银行业发展角度分析。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金融体系的主题,银行业应该承担起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责任。经济发展状况好的区域各类银行机构集中经营,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区域排斥弱势群体等现实问题,必然会缩小欠发达地区银行业的经营空间,引发经营风险。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方面,银行业“坚持吸收资金主动,供给资金被动”的经营理念亟待转变。
二、欠发达地区银行业发展失衡状况分析:以新疆南疆地区为例
当前,全国区域间经济发展差异扩大,欠发达地区银行业发展缓慢,金融服务供给弱化的问题相当突出。作为一种特殊行业,银行业将资产安全性和经营效益提高作为首要考虑因素,而加快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逐步缩小地区间贫富差距,是国家政治稳定、和谐社会建设、经济改革成果共享的具体要求,因而现实生活中不同程度存在着区域间银行业金融服务质量的差异性和排斥弱势群体现象,成为欠发达地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以调查的新疆南疆地区为例,2013年,该地区金融机构总数128个,其中,政策性银行网点5个,二级分行1家、支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网点26个,二级分行4个、支行20个、分理处2个;农村信用社网点81个: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8家、信用社网点73个;邮储银行网点数16个,其中二级分行1个、支行11个、营业所4个。2013年,该地区银行机构存款余额3700779万元,贷款余额1081854.11万元,余额存贷比29%。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款余额2212043万元、贷款余额209486.12、存贷比9%;邮政储蓄银行存款余额198934万元、贷款余额17153.51万元、存贷比8.6%;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1113781万元、贷款余额778311.05万元,存贷比70%。数据显示,农村信用社是该欠发达地区存贷比最高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款余额的3.7倍。
从存贷款余额占比角度看,2013年,该欠发达地区国有商业银行存款余额占该地区银行机构存款余额的60%,贷款余额只占19%,农业发展银行存款余额占比3%、贷款余额占比7%,邮政储蓄银行存款余额占比5%、贷款余额占比2%,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占比3%,贷款余额占比72%。可见,全国性银行机构存款和贷款余额占比均不尽合理。
当前欠发达地区银行业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不仅表现为银行业机构体系不完善,支农的金融支持过度集中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尚未发挥相应的金融支持作用,而且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单一,过多集中于贷款,且贷款结构不合理,社团贷款占比逐渐增大,农村信用社作为县域法人机构,支持当期经济发展的力量受到削弱,以上两方面问题均直接影响到当地银行业的持续发展,关乎当期经济的长期发展。
三、影响欠发达地区银行业均衡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银行业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目前,银行业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主要以保护银行业经营独立性相关的内容为主,没有体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地区银行业经营方面的政策差异,《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中均没有明确规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建立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相关规定。同时,银行业在不同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标准和具体条款没有体现差异性。由于缺乏法律上的约束机制和鼓励条款,欠发达地区逐渐成为银行业金融服务排斥的主要对象。
(二)银行业监管目标较单一。目前,银监局主要承担银行机构合法经营,安全健康发展相关指标的监管。对于支持地方经济方面,虽然规定了“两个不低于”等奖励措施,但在银行机构农业贷款和农户贷款相关指标监督的方法上缺乏具体政策指导,强调了银行业机构合法经营和健康发展,一定程度上忽略了银行业机构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
(三)银行业机构布局不合理。不同地区之间银行业机构数量和金融资源的不均衡分布特征较明显。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银行机构的类型单一,区域性和中小型银行机构基本没有进入欠发达地区。此外,各类银行业机构在营业网点设立上,只是从考虑经营效益出发,而不是基于满足当地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各种类型银行业机构布局上主要集中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缺失。
(四)贷款融资成本高。欠发达地区银行业机构通过贷款利率溢价提供金融服务,以保护银行业经营安全,解决信息不对称和经营成本高的问题具有合理性。但是现实生活中,贷款利率偏高必然会抑制贷款需求,将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服务需求排斥在外。欠发达地区银行机构在贷款定价中采取的贷款利率加担保费用的方法,必然会增加贷款客户的融资成本。经营中采取差异性的贷款利率定价方法,虽然对于银行业机构来说存在必要性,但却不利于满足欠发达地区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
(五)金融创新能力不强。调查中了解到,目前银行业机构在金融创新方面,多借鉴美国银行业的金融产品创新做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安排银行业发展模式,提供金融服务标准,却没有考虑金融创新在不同地区的广泛适应性和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全国不同区域经济发展差异不断扩大,若没有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模式,不可能真正适应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不重视金融需求与金融供给的有效衔接,金融服务质量将难以得到保障。
四、促进欠发达地区银行业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制定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要缓解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与银行业发展逐步背离的局面,需要尽快完善立法,尽快制定银行业在不同区域开展金融服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条款,具体明确欠发达地区银行业机构在当地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必须用于当地,严格禁止资金通过银团贷款等形式外流出去。同时明确各个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设立、存贷比率,规定贷款利率定价保持在一定的水平和区间,加强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相互配合,解决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中的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
(二)鼓励发展多元化金融体系。银行业机构发展和金融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只能进一步扩大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化程度,欠发达地区尤其如此。因此,要重视增加不同类型银行业机构,扩大政策性银行业务,实现银行业机构的多元化发展,实现银行机构的市场竞争,促进银行业机构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质量提高。对于欠发达地区,银行业机构的发展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在银行机构注册资金和税收政策上需要采取优惠政策,鼓励吸引不同类型的银行机构在欠发达地区设立网点,拓展业务。
(三)建立资金风险补偿机制。欠发达地区银行业经营中的经营风险,会直接影响其经济效益。因此,为了确保银行业机构正常经营,保护其在欠发达地区提供金融支持的积极性,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政策上需要建立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对于欠发达地区银行业机构在名声和若是领域的金融支持中产生的贷款损失,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抵偿。
(四)转变传统经营理念。银行业机构应该树立科学的经营理念,重视分析当地经济长期发展,明确具有金融支持潜力的优势产业,既要考虑自身的当前经济利益、生存环境,又要分析未来的发展潜力。考虑到不同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结合实际,对全国统一的金融服务标准进行调整;结合承贷主体提供贷款担保的能力,灵活调整贷款方式。依据中小企业库存情况和固定资产变现能力实施相对灵活的贷款方式,考虑在农户贷款中将农户实际已有资产、土地等纳入担保范围。
(五)加强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应该结合欠发达地区实际,适应实际金融需求,要依据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特点,分析相对于区外的竞争优势,确保金融创新既有广度和深度。要重视金融产品的适应性、便利性和可行性,对于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范围要符合当地风俗民情和市场需求,避免因语言、宗教习俗等缺乏了解而导致的金融需求降低问题,切实提升金融创新对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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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黎怀敬.欠发达地区银行业与经济发展协调性研究――广西实证[J],区域金融研究. 2015,(4):51-58。
The Analysis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anking Industry in
Underdeveloped Regions
Yibulayin・Basiti
(School of Finance, Xin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 Urumqi Xinjiang 830012)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中间业务 对策
一、中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状况比较
(一)经营范围和品种比较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集中在代收代付、结算、结售汇等。筹资功能强、日常操作简单的结算类、类等劳动密集型业务。传统的结算、业务收入占比约40%,而技术含量高、为市场提供智力服务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资信调查、资产评估、个人理财、企业信用等级评估、以及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类在我国才刚刚起步,有的基本没有开展。相比之下,西方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种类繁多,范围涉及知识含量较高的管理、担保、融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众多领域,分布均匀,来源广泛,对某一业务的依赖性小,可以有效满足客户的多种金融需求。
(二)业务规模和收入水平比较
通常,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的高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一国商业银行的发达程度。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总体发展水平较低、效益较差2004年上半年,位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首位的中国银行集团中间业务净收入为75.53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9%。同期中国工商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为50.5亿元,占总收入比重为12.6%。中国建设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42.52亿元,占总收入比重为14%。西方商业银行非利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呈快速上升趋势。据FITCH银行评级公开网站数据,美国大银行非利差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为39.67%,小银行为22.29%;新加坡银行为36.9%;香港银行为28.9%;花旗银行为50.4%;JP摩根银行为66.0%。
(三)经营观念与管理的比较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发展普遍认识不足,没有将中间业务当作一项主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来经营,而是把中间业务当作存贷款业务的“派生业务”。一些基层商业银行对开办中间业务的认识,仅仅停留在依托中间业务的发展来开拓市场、树立形象、带动存款等业务的发展上,许多中间业务开发的初衷,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是作为吸引客户的一种手段,变成了免费“附加服务”,使中间业务对商业银行的利润贡献率很低,影响了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相比之下,当代西方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中间业务的迅速扩张,中间业务受到广泛而高度的重视,并成为西方商业银行发展的战略选择。这一方面是因为中间业务提供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适应了各国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因为中间业务的发展减轻了资本金对银行业务的限制,带来了稳定的高额收入,降低了经营风险,提高了竞争力,因而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一起被称为商业银行业务的三大支柱。
(四)技术、服务手段比较
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科技化程度低,主要表现在缺乏高效、快捷的结算、支付系统,缺乏健全、科学的核算体系,缺乏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通讯网络、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用软件配套能力差。相比之下,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服务手段科技化程度很高,软硬件设备、支付应用系统及管理信息系统先进,网络技术发达,家庭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应有尽有。特别是发达的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拓展了银行的服务时间和空间,大大降低了成本,改变了传统银行的经营方式。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对策
(一)中间业务系统管理的创新
中间业务的发展和创新涉及的许多部门用的银行和商业的交叉点上,所以必须创新中介业务的创新模式,建立一个统一的中间业务创新的管理体系,以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特别地:1、应该实现中间业务的整合与资产负债管理整体功能商业使用的优势。2、应按各种中间业务和资产和负债业务的内在联系,将所有的权限管理功能的中间业务的银行分别对各种相关专业部门承担。
(二)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商业银行在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时,要坚持“获利能力、流动性、安全性”原理的基础上,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而且还必须树立讲中间业务相当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业务,经营观念,必须有强烈的竞争和盈利的概念,就会渐渐没有推开在商品化的商业业务。
(三)不断创新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品种
根据国内外金融和经济发展的状况,中国的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的创新主要集中以下两方面:1、代收代付业务。代收代付是业务的主要创新点,但由于缺少一体化,许多公司缺乏规模、类型、数量少、单笔金额,并给出了相应的凭证成本、人工成本较高。因此,所有的商业银行可以合作进行的“检查”,提高系统收集和付费的效率和效益。2、咨询业务。咨询业务是商业银行提供相关的国民经济,企业的市场、国际金融和货币信贷、管理机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息的观点站在中间人,为客户做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客户做出正确的决定建立一种面向服务的商业银行良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关键词:社区银行;制度;关系型贷款
发达国家银行业的发展历程表明,即便是在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社区银行在特定的经济领域和部门仍然具有生命力。然而,要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引入社区银行并使其健康、规范地发展,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制度条件。
一.社区银行的定义
社区银行一般应该具备以下两个特点:一是规模小,二是它们的大部分业务活动集中在所处的社区。由于这两个特点通常不矛盾,而银行规模很容易衡量,所以,对社区银行的判定通常是看它的规模是否在一定标准之下。例如,在美国,社区银行通常是指资产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的银行。大多数国内学者对社区银行的定义是:在一定地区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按市场化原则独立运营、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 [1]。这个与国外学者不尽相同的定义是为了把社区银行与中国现有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不按市场原则经营的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区别开来。如果按照私营、规模小、以社区内的中小企业和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这几个国外社区银行的典型特征衡量,中国经济中目前还没有一家真正的社区银行。
二. 社区银行模式的比较优势
社区银行模式之所以具有生命力,是因为其地区性和社区性特征以及较少管理层的扁平化组织结构在收集和处理非公共的“软信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信息不对称是信贷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银行通常采用以下四种贷款技术来缓解信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财务报表型贷款、抵押担保型贷款、信用评分型贷款以及关系型贷款。前三种类型的贷款可称为交易型贷款,一般针对信息透明的大企业和有较长经营历史的企业,因为它们所涉及的信息主要是那些易于编码、量化和传递的非人格化的“硬信息”。关系型贷款则建立在那些不能通过数据、报表准确反映出来的“软信息” 基础上。给没有信贷历史和抵押品的小企业贷款时,银行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包括财务情况、管理者能力、特定市场的特征以及业主品行、信誉等方面的“私人信息”,并在整个贷款期间对借款人进行监督。为了补偿调查和监督成本,银行必须与企业维持长期的、相对封闭的交易关系,才能在长期获得收益[2]。
由于关系型贷款以特定企业的专门信息为基础,而这类具有人格化特征的软信息很难在组织结构复杂的银行内部迅速地、正确地传递,因此,科层结构相对简单的社区银行在提供关系型贷款上有比较优势,更适合对经营历史短、缺乏长期信贷记录的中小企业贷款。而大银行则在提供以交易为基础的服务上有比较优势,即便是对中小企业贷款,大银行也常常选择经营时间较长的企业,并且主要通过邮件、电话而不是面谈与企业交流,并不与借款人保持长期的、排他性的关系。此外,由于社区银行对社区内中小企业、家庭或农户有更深入的了解,它也更能根据不同客户的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当然,我们应当认识到,信息管理技术的进步使第三方信息交换机构能以更低的成本收集和传播高质量的信息,从而减少了中小企业的信息不透明, 削弱了关系型贷款的重要性。然而,由于小企业所具有的高流转率,总会有一些小企业拥有值得投资的项目,但由于没有抵押品或没有信用记录,不能通过信用评分测试,社区银行在这些需要主观信息的贷款中仍然有比较优势。
三. 社区银行业发展的制度条件
近年来,由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调整导致了中国基层金融的真空化,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引入社区银行的呼声很高。然而,社区银行要规范、健康地发展,还必须具备一些制度条件。
首先,必须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当前,以民营资本为主组成新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社区银行的呼声很高,一些民营企业家也有进入银行业的强烈动机。的确,与对现有小银行以及城市和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造,使之成为社区银行这个途径相比,新组建的银行没有历史包袱,容易做到产权清晰、政企分开。但政府仍需要警惕民营资本过度进入银行业所带来的金融风险,以及少数股东控制社区银行可能产生的企业关联贷款等问题。因此,政府在机构审批时应当十分谨慎,避免社区银行沦落为少数企业家的“圈钱工具”。此外,政府在社区银行的区域分布上也要以市场为导向。从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情况来看,社区银行的经营绩效与社区经济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那些处于经济下滑地区的社区银行的表现并不乐观。因此,社区银行在中国的试点应从经济较繁荣的城市、郊区开始,也就是根据市场的繁荣程度及其可能带来的业务机会来设立社区银行。
其次,为了使社区银行专注于社区内的中小企业和居民客户,从而促进社区经济的发展,颁布类似于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法律十分必要。美国于1977年颁布、后经多次修订的《社区再投资法》要求存款机构必须为其所在的社区提供信贷支持,而且必须向社区的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一定比率的贷款支持。尽管该法令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扭曲稀缺性贷款资源在地区间的配置,但对社区经济的发展是可谓功不可没的。对中国而言,限定社区银行的经营区域,一方面可以避免社区银行变成国有商业银行基层分行和邮政储蓄那样的只“吸存”、不“放贷”的机器,解决基层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使社区银行能根据自己的比较优势与大银行错位竞争[3]。当然,有效的社区边界决不是一个行政区域的概念,政府在审批时应当根据地区经济的内在联系限定社区银行的经营区域。此外,由于特定区域内的中小企业是社区银行的主要客户,如何分散地区风险也是十分重要的。过去十几年中,在美国的大银行通过并购和新设分支机构进行市场扩张的同时,社区银行也把增设分支机构作为维持竞争力、分散地区风险的手段之一。因此,借鉴美国社区银行发展的经验,政府在限定经营区域时,也应该给社区银行在不同区域设立网点和分支机构一定的空间,以分散地区风险。
第四,社区银行的健康发展必须有第三方担保制度的存在。社区银行由于资金规模和地域的限制,在各种金融产品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分散风险的能力很弱,第三方担保制度可以分散社区银行的贷款风险。美国政府1958年建立的中小企业局,就为合格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以帮助它们从包括社区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同时,美国经济中还有大量私人担保公司的存在,为社区银行分散信贷风险创造了条件。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取得了很大进步,除了政策性担保机构外,商业性的担保公司也逐渐增多,担保资金的来源也开始多元化。不过,整体而言,我国大部分担保基金规模很小,缺乏资金的补偿机制;民间资本型的商业担保和互助担保所占份额很低,政府财政性担保机构仍然占主导地位,但却没有制度约束提高其对被担保企业的甄别和监督积极性。因此,我国目前的制度环境决定了,社区银行只能从信用体系较为健全的地区开始试点,不能遍地开花。
最后,必须建立有效的、符合社区银行特点的监管体系[4]。由于社区银行业的高风险性,为了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监管当局对社区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单笔贷款的最高限额以及关联企业贷款等都应实行严厉的监管。但对社区银行的监管应当考虑到制度执行费用的规模经济:银行越小,按资产百分比计算的制度执行成本越大。在20个世纪90年代,美国银行业监管者采取了更前瞻性的、以风险为中心的监管方法,把注意力放在对银行的项目评估程序、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管理的监管上,目的是在金融风险出现之前指出银行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弱点。但美国许多社区银行家认为,针对社区银行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太多、太复杂,大量的时间和资源花在了熟悉法律、准备文件和遵守法规上,而不是开发新的服务产品上。目前,美联储已经开始对某些监督程序进行调整,以减少小银行承担的成本,在满足社区发展目标的同时增加灵活性。例如,在2005年颁布的最新修正的《社区再投资法》中,资产介于2.5亿元美元到10亿美元间的“中间小银行”被单独列为一类,美联储降低了对它们在数据收集和报告方面的要求。此外,美联储开始更多地依靠自动的远程监督工具和统计模型来考察成员银行的经营状况,以减轻小银行承担的现场监督成本。因此,中国在社区银行监管方面也需要在风险控制的利得与成本之间权衡。
总之,社区银行的健康发展需要一系列的制度支持,我们在引入这种商业模式时不能忽视相关的制度建设。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经济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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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erger, A. and G. Udell, Small Businesses Credit Availability and Relationship Lending: The Importance of Bank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J]. The Economic Journal, Vol.112, Issue 477, F32-F53, 2002.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
互联网金融的早期雏形早在1995年就出现了,世界上第一家互联网银行建立在美国,也就是美国亚特兰大安全第一网络银行。但是由于西方国家的金融行业发展较为完善,因此在西方国家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真正的发展起来。而在我国由于金融市场的弊端存在,传统金融主体对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正好弥补了市场的需要,因此发展迅速,成为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一极。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崛起的原因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能够出现如此迅速的发展离不开市场的综合效用。首先是市场对于资金的需求量非常大,而能够获得资金的渠道非常有限,有调查显示,在2015年我国需要无抵押贷款的群体占到了贷款群体的50%以上,而商业银行的严格要求使得这部分人群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其次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政策的支持和各级政府的支持使得互联网金融在宽松的发展环境中茁壮成长。再次是我国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尤其是以移动客户端为代表的互联网的发展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渠道和资源。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强劲发展势头给资本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资本的流动变得更加便捷和迅速,资源配置的效率也变得更加的快捷,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也给传统金融行业的代表者银行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一)银行的中介地位受到影响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基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因此在资金流动的过程中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被降低到最低,银行的传统金融中介的角色并逐渐的取代,银行的支付功能被不断的降低,互联网金融以其极低的交易成本和极端便捷的支付手段完全打破了传统银行的支付垄断,并逐渐快速的占领市场份额,银行在支付端的优势被逐渐抵消。
(二)互联网金融很好的弥补了银行的功能缺陷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基础是互联网,互联网在信息处理方面的优势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得到了很好的利用,互联网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充分充当信息中介的角色。传统银行业务中,银行对于客户的信息处理往往都是客户的身份等指标信息,但是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客户的相关性信息都能够得到运用,利用大数据分析,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根据对于客户习惯等信息的分析找出潜在需求,并定制最适合的服务形式,这样既能够有效的利用资金,又能够完美的实现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三)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产品创新带来动力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为金融市场发展带来了活力,但其极高的效率也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产品更新速度很快,这就倒逼这传统的银行必须在企业的内容上和形式上都要加快创新。商业银行在经历了银行主宰市场之后逐渐转向了以服务客户为重点的服务中来。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巨大冲击给传统商业银行敲响了警钟,如果传统商业银行不在产品和服务方面进行改进,那么金融市场的格局就必然发生巨大的变化。因此银行必须有相应的积极的应对措施来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压力。
三、银行应该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的挑战
(一)商业银行应该积极推出互联网金融战略
在如何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商业银行必须在互联网金融发面加快涉足和发展。必须加快商业银行自身的技术升级,在服务客户群体方面进行革新和改变。近年来很多的商业银行都在相应的互联网金融方面做出了大的努力,比如中国工商银行的“融e 购、融e 联,融e行”三大平台,分别在电商、通信和直销银行方面进行突破,构建全方位的互联网金融体系,成果显著。在不断的实践后发现,商业银行网络渠道的完善给商业银行的业务带来了巨大的变化,通过银行互联网渠道进行交易的客户数量在不断的增加,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涉足更加的深入,对互联网金融的发挥也有了明显的话语权。
(二)银行加快线上线下的融合
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是企业在客户和数据方面的优势,而传统商业银行的优势则显现在其完善的产品和充分的线下经验方面。商业银行在不断加快自身的互联网渠道建设的同时也在不断的进行线上线下资源的整合。主要体现在商业银行在银行网点的网络覆盖和互联网金融安全的建设方面。当前我国的各项政策也非常的支持互联网金融和传统商业银行的融合,希望依托互联网金融带来的竞争充分释放商业银行的优势和潜力。
四、未来发展建议
虽然目前商业银行在很多方面进行了革新,并积极的向互联网金融企业学习经验,但是面对互联网金融极端迅速的发展态势,银行能否适应其发展而不超越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一)维护二者共存的市场局面
传统商业银行的垄断造成了其服务质量的不完善,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银行逐渐改善其服务。但是如果互联网金融独占市场,以目前的金融安全环境来说,会给市场带来巨大风险。因此既要维护商业银行的稳定,又要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二者和谐共生。
(二)控制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给法规和政策的制定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着非常大的偶然性和创新性,风险也随之产生,虽然目前商业银行的辅助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作用,但是这仍然不能使得这种风险明显的降低,因此如何有效的对这种风险进行控制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三)加强合作,不断进行创新
目前互联网金融和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目前如何中和二者的优势,并实现化学作用有待进一步探讨。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金融产品更新速度非常快,但是任何一项产品的质量和市场接受程度都要接受市场的检验,满足市场的多方面需求,互联网金融企业有着明显的效率优势,而传统商业银行有着明显的市场和经验优势,这二者的结合将毫无疑问的为未来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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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商业模式;影响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1-0119-02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搜索引擎、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会化网络和数据挖掘等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的公立性和公益性决定了其在互联网金融中的中介性和平台性,通过互联网实现信息的匹配、增强风险控制能力,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创新,很大程度上改造、完善金融模式和服务。互联网现在或未来会极大改变传统金融的运行模式,比如金融服务渠道的互联网化和基于互联网的创新金融服务等,对金融构成五要素(对象、方式、机构、市场及制度和调控机制)进行重塑。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有其自身的原因,也有时代的原因。随着金融深度和广度的提升,大众金融需求呈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传统金融的边界和市场无法充分完成用户需求。一方面,传统金融服务借助互联网技术可以大幅减低顾客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同时大幅降低实体店服务数量进而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传统金融体系过于集中及庞大形成的低效率及覆盖盲区吸引民间机构尝试突破金融壁垒,由于没有严格监管及臃肿机构设置,这些机构的决策更贴近市场,而且对民众需求的敏锐度高,机制和模式优于传统金融机构,解决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由于运营成本、业务触角等导致的金融服务盲区问题和涉足传统金融低效率的部分领域。
一、当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
根据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第三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
从发展路径与用户积累途径来看,目前市场上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运营模式可以归为两大类:一类是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是指第三方支付平全独立于电子商务网站,不负有担保功能,仅仅为用户提供支付产品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以快钱、易宝支付、汇付天下、拉卡拉等为典型代表。另一类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为首的依托于自有B2C、C2C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货款暂由平台托管并由平台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在此类支付模式中,买方在电商网站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待买方检验物品后进行确认后,就可以通知平台付款给卖家,这时第三方支付平台再将款项转至卖方账户。
(二)P2P网络贷款平台
P2P(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P2P网络贷款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
P2P平台的盈利主要是从借款人收取一次性费用以及向投资人收取评估和管理费用。贷款的利率确定或者是由放贷人竞标确定或者是由平台根据借款人的信誉情况和银行的利率水平提供参考利率。
由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对P2P网贷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概念界定,其运营模式尚未完全定型。目前已经出现了以下几种运营模式,一是纯线上模式,此类模式典型的平台有拍拍贷、合力贷、人人贷(部分业务)等,其特点是资金借贷活动都通过线上进行,不结合线下的审核。通常这些企业采取的审核借款人资质的措施有通过视频认证、查看银行流水账单、身份认证等。第二种是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此类模式以翼龙贷为代表。借款人在线上提交借款申请后,平台通过所在城市的商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第三种,以宜信为代表的债权转让模式现在还处于质疑之中,这种模式是公司作为中间人对借款人进行筛选,以个人名义进行借贷之后再将债权转让给理财投资者。
(三)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控方面有的放矢。
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指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关键是从大量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从大数据资产中快速变现的能力,因此,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目前,大数据服务平台的运营模式可以分为以阿里小额信贷为代表的平台模式和京东、苏宁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阿里小贷以“封闭流程+大数据”的方式开展金融服务,凭借电子化系统对贷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核定,发放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及应收账款抵押贷款,单笔金额在5万元以内,与银行的信贷形成了非常好的互补。京东商城、苏宁的供应链金融模式是以电商作为核心企业,以未来收益的现金流作为担保,获得银行授信,为供货商提供贷款。
(四)信息化金融机构
所谓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金融信息化是金融业发展趋势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机构则是金融创新的产物。从金融整个行业来看,银行的信息化建设一直处于业内领先水平,不仅具有国际领先的金融信息技术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构成的电子银行立体服务体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笔—数据集中工程在业内独领。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发展的影响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的兴起,不可避免地在结算费率及相应的电子货币/虚拟货币领域给银行带来挑战。第三方支付平台与商业银行的关系由最初的完全合作逐步转向了竞争与合作并存。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走向支付流程的前端,并逐步涉及基金、保险(放心保)等个人理财等金融业务,银行的中间业务正在被其不断蚕食。另外,第三方支付公司利用其系统中积累的客户的采购、支付、结算等完整信息,可以以非常低的成本联合相关金融机构为其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信贷等金融服务。同时,支付公司也开始渗透到信用卡和消费信贷领域。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的业务重叠范围不断扩大,逐渐对商业银行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关系。
(二)P2P网络贷款平台
从P2P的特点来看,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对利率市场化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由于其参与门槛低、渠道成本低,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社会的融资渠道。但从目前来看,P2P网贷暂时很难撼动银行在信贷领域的霸主地位,无法对银行造成根本性冲击。P2P针对的主要还是小微企业及普通个人用户,这些大都是被银行“抛弃”的客户,资信相对较差、贷款额度相对较低、抵押物不足,并且因为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暂时没有对P2P企业开放等原因,造成P2P审贷效率低、客户单体贡献率小,以及批贷概率低等现状,并且很多异地的信用贷款,因为信贷审核及催收成本高的原因,不少P2P平台坏债率一直居高不下。P2P网贷平台还处于培育期,用户认知程度不足、风控体系不健全,是P2P行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从短期来看,P2P网络贷款平台很难对银行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能够通过海量数据的核查和评定,增加风险的可控行和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对于风险发生的规律性有精准的把握,将推动金融机构对更深入和透彻的数据的分析需求。虽然银行有很多支付流水数据,但是各部门不交叉,数据无法整合,大数据金融的模式促使银行开始对沉积的数据进行有效利用。大数据将推动银行创新品牌和服务,做到精细化服务,对客户进行个性定制,利用数据开发新的预测和分析模型,实现对客户消费模式的分析以提高客户的转化率。
(四)信息化金融机构
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银行都在自建电商平台,从银行的角度来说,电商的核心价值在于增加用户粘性,积累真实可信的用户数据,从而银行可以依靠自身数据去发掘用户的需求。建行推出“善融商务”、交行推出“交博汇”等金融服务平台都是银行信息化的有力体现。从经营模式上来说,传统的银行贷款是流程化、固定化,银行从节约成本和风险控制的角度更倾向于针对大型机构进行服务,通过信息技术,可以缓解甚至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银行和中小企业直接的合作搭建了平台,增强了金融机构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职能。但更为重要的是,银行通过建设电商平台,积极打通银行内各部门数据孤岛,形成一个“网银+金融超市+电商”的三位一体的互联网平台,以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浪潮及挑战。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传统商业银行系统是一场革命,面对变革,商业银行也采取了各种措施进行有效的应对,可以说,只有经历过互联网金融这场革命的洗礼,中国银行业才会真正建立成熟健康的现代银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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