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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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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研究方向范文第1篇

所谓的网络成瘾,指的就是在没有实际的成瘾物质的情况下,一个人对于网络的过度依赖,从而导致其在心理方面出现了非常明显的损伤的一种行为。

从网络的出现到如今的发展壮大,它的发展确实给人们在很多方面的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好处,人们可以很方便地实现资源的共享,同时也可以供人们进行娱乐活动,实现身心的放松,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它在给人们带来这么多好处的同时,很多人也正在承受着由于对网络的过度使用和依赖而带来的很多负面的影响,也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网络成瘾”问题。这其中,大学生就是一个主要的受害群体,由于大学生所处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以及他们自身的心理发育的特点,使他们相对于其他的人群来说更容易产生对网络的依赖,从而影响他们的学业。

2 网络和网络游戏成瘾的主要影响因素

2.1 大学生自身的原因

网络和网络游戏成瘾其实首先是和一个人的人格特质有关的,对网络和网络游戏过于沉迷的人,一般来讲,他的性格是比较倾向于低自尊感以及那种感官的体验给自己带来的虚荣感,这种处于低自尊感的人往往是无法适应现实的生活或者是不注重自己身处的现实生活环境,从而沉迷于网络和网络游戏的世界中;而那些具有比较强烈的追求感官刺激的体验的大学生,就会经常来借助网络实现自身对于虚荣感的追求,把自我置身于一个前所未有的幻想当中,体验在现实生活中根本无法体验到的生活,尤其是对于网络游戏来说,他们可以在其中征服一项看起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极大满足和愉悦的。所以具有以上这种人格特质的人在接触了网络和网络游戏之后,就会比其他的人更容易出现网络成瘾。事实上,大多数的网络成瘾者也都属于这种性格特质。

2.2 网络及网络游戏的本身特点

我们知道,网络和网络游戏都是现代科技不断发展的一个产物,具有很高的先进性,同时还有很好的变化性,它可以让我们的操作越来越便利,游戏的玩法也越来越新颖等,因此拥有着和传统的游戏所不同的很多特性。另外,大多数网络游戏都是可以匿名玩的,这样玩家就可以随意的变更自己的角色和身份,这就给使用者提供了一种很好的逃避的管道,他们可以借此来投入到一个谁也不认识谁的网络世界当中,他们可以暂时的不用去面对自己在现实当中的一些不良的负面情绪。另外,由于现在的网路游戏的开放性和知识性,往往可以使玩家在虚拟的世界当中既得到了身心娱乐的同时又能够学到很多的知识,另外还可以经历到很多真实世界当中经历不到的体验,比如说友谊和团队精神。也就是说它为玩家提供了一个极大的超越现实的平台和无限的想象空间,使玩家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2.3 学业表现的影响

其实,喜欢玩网络游戏的同学一般都是学业成绩比较差的同学,所以成绩的优劣也是影响一个大学生是否网络成瘾的关键因素,这主要是因为学生的成绩差,往往就得不到老师的表扬,也得不到更多同学的关注,所以在内心里面就存在着很大的失落感,他们觉得只有在网络游戏当中才可以得到一些成功的体验,才能够感受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这就导致他们更加地依赖网络和网络游戏。

3 预防大学生网络成瘾的对策

3.1 要明确上网的动机,正确地看待网络游戏

每个人做每件事情都是有动机的,因为动机是激发一个个体的行为的主要原因,所以我们必须要正确地了解自己上网和玩游戏的动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加正确地来使用网络。

在现实当中,可能有很多我们难以控制的事情和东西,给一些大学生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和失落感,使他们产生了自卑和迷茫情绪,从而导致他们只能试图在网络和游戏当中寻找那种现实当中得不到的满足感和成就感,这样就会引起他们对网络产生一些心理的依赖,以至于更加无法面对现实环境,最终导致了网络成瘾。但是,我们知道,现实中的问题也只能是在现实当中才能够解决的,一味的逃避是完全没有用的,只会增加自己的迷惘。所以,每个大学生都应该清楚网络对自己产生的利弊关系,把握好自己上网的东西,处理好现实和虚拟之间的关系,只有把握好了这个度,才能避免网络成瘾。

3.2 积极参加实际活动,培养一个健康的心理

为了分散对网络的依赖性,大学生应该尽可能积极地去参加学校和社团组织的一些集体活动,尤其是体育类的活动,因为在参加这些有益的活动时,我们可以获得极大的身心愉悦,并且增长自己的见识和知识,提高自己的认知能力,从而可以帮助自己养成一个很好的生活习惯和个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重视人和人之间真实的情感交流,正确地面对生活中一些不可避免的挫折和困惑,去想办法解决它,而不是把网络和游戏当作一种逃避现实生活的工具,也只有做到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心理防御机制,也就不会一味地在网络和游戏的虚拟世界中继续堕落,逃避失败与挫折。

结束语

为了能够帮助更多的大学生远离网络成瘾的危害,家庭、学校和社会必须要紧密的结合起来,优化家庭环境、改善社会环境、加强学校的教育,从而帮助每个大学生能够端正他们的上网动机,并从自身的发展特点出发,为自己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王铮.大学生网络游戏成瘾现象研究[D]. 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05.

逻辑学研究方向范文第2篇

[关键词]网络成瘾 应对方式 人格 大学生

[作者简介]韩旭东(1979- ),男,山东青岛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应用心理学;李逸龙(1964- ),男,湖南长沙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生工作部(处)处长,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应用心理学。(山东 青岛 266580)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0-0183-02

当今,网络成瘾对青年大学生身心的危害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高校每年因各种原因而退学的大学生中,沉溺网络学生的比重过半,且因沉溺网络而严重影响学业乃至退学的人数呈上升趋势。加强网络时代大学生心理的有关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当前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对网络成瘾症状以及其负面影响的描述,对网络成瘾大学生的人格及应对方式特点的实证研究并不多见,而这种研究却正是深入了解网络成瘾大学生心理特点、更好地采取针对性的治疗和应对措施所必需的。

一、研究对象和方法

1.研究对象。2012年11~12月份,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504名大三学生为被试,采用网络版的心理测试软件,网上在线测试,回收有效问卷2137份,其中男生为1535人,女生为602人。

2.研究工具。(1)网络成瘾问卷:采用Young对网络成瘾的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大学生实际及语言特点,经过修改编制而成,提出八个问题以判断其是否网络成瘾。如果被试对其中的五个题目给予了肯定的答复,就可以初步判定为网络成瘾。经过问卷筛选以及学生辅导员的反馈意见,确定其中的78名学生为网络成瘾者,其中男生为66人,女生为12人。(2)应付方式问卷:该问卷是肖计划等人参考国外应付和防御方式的问卷内容以及有关“应付”的理论思想,结合我国的语言和行为特点编制而成。问卷包含6个分量表(解决问题、自责、求助、幻想、退避、合理化),每个分量表又由若干个条目组成。其中各因子条目的因素负荷值为0.35或以上,再测信度在0.62~0.72,说明该问卷在团体测验中的使用基本上是稳定和可靠的。(3)卡特尔16种个性因素问卷(简称16PF):该问卷包括16种独立的人格因素,这16种人格各自独立,每一种人格都能对被试某一方面的人格特征有清晰而独特的认识,同时,16种不同人格因素组合又可全面评价被试的整个人格。(4)统计分析:问卷数据采用SPSS15.0统计软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结果

1.网络成瘾学生与普通学生在应对方式上的总体差异。主要表现在“解决问题”“幻想”“合理化”因素上,存在显著差异。其中网络成瘾大学生在幻想、合理化因素上得分高于普通学生,而在解决问题因素上得分低于普通学生(见表1)。

这表明,网络成瘾学生在生活中,常以“幻想”“合理化”等消极不成熟的应对方式来应付困难和挫折,较少使用“解决问题”这类积极的应付方式,其情绪和行为往往缺乏稳定性。网络成瘾学生习惯于以幻想来代替现实,面对自己的各种行为,常常找各种理由加以辩解,使其行为合理化。

2.网络成瘾学生与普通学生在人格特质上的总体差异(见184页表2)。网络成瘾学生与普通学生在人格特质上的总体差异主要表现在稳定性、兴奋性、敢为性等方面,差异显著。网络成瘾的学生在稳定性因素上的得分低,表明他们易受环境支配而心神不定,通常不容易应付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挫折,不能够面对现实,而普通学生通常更能以沉着的态度应付现实中的各种问题。

3.不同性别网络成瘾大学生在人格特质及应对方式上的总体差异。网络成瘾学生性别上的不同,在应对方式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自责”因子上,差异显著。面对问题,网络成瘾的女生比男生更容易出现自责心态(见表3)。

在人格因素上,网络成瘾学生性别差异主要表现在忧虑性、紧张性等人格因素上,差异显著。男生在忧虑性方面得分低,表明男生通常有自信心和安全感,信任自己有应付问题的能力;而网络成瘾女生时有患得患失之感,缺乏与人接近的勇气。在紧张性方面,网络成瘾的女生通常缺乏耐心,心神不宁,难以保持内心的平静;而网络成瘾的男生则通常知足常乐,更能够保持内心的平衡(见表4)。

另外,在次级人格因素中,男女网络成瘾学生在心理健康因子上也表现出显著差异,男生比女生表现出更高的心理健康水平。当然,网络成瘾女生“自责”的应对方式以及更具忧虑性、紧张性的人格特质,可能是导致其出现心理健康程度低的原因。

三、讨论

1.网络成瘾学生与普通学生在应付方式以及人格特质上存在着广泛差异。第一,在应对方式因子上,网络成瘾的学生通常会采用“幻想”“合理化”等非成熟的方式应对现实,而普通学生更容易采用“解决问题”等成熟的应对方式去面对现实。另外在基本人格特质上,网络成瘾的学生稳定性差,但同时又表现出敢作敢为、兴奋性强等人格特质。第二,在网络成瘾学生不同性别的差异上,女生网络成瘾者通常更容易采用“自责”的应对方式,而在其他应对因子上的得分偏低,也表明网络成瘾女生应对方式的成熟度普遍不如男生。在人格特质因素上,男生网络成瘾者更具自信和安全感,而女生网络成瘾者表现出更高的忧虑性和紧张性。另外在次级人格因素上,网络成瘾女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更低。

2.网络成瘾与人格特征的因果关系不详细。从现在的研究来看,很多研究者都承认,网络成瘾与人格特征以及应对方式存在着相关,但是究竟是网络成瘾造就了某些大学生的人格特点和应对方式,还是具有某些人格特点和应对方式的大学生更容易上网成瘾,还缺乏实证的研究,这也是本文的不足之处,还需要做后续的跟踪研究。

3.大学生网络成瘾的危害。通过与网络成瘾学生的交流并分析他们的表现,不难发现网络成瘾学生在一定程度上都超出了普通学生心理健康标准的范围。网络成瘾大学生可以认识到上网无节制的危害性,但却很难控制自己的上网行为;过度满足于虚拟空间,而疏离于现实社会;情绪状态表现极端化,上网时过度兴奋,下网后持续低迷;网络成瘾大学生间接反映出不确定的人生目标、消极的自我评价等不良症状。作者认为,网络成瘾是一种心理疾病。网络成瘾大学生无论从行为、情感还是思想意识方面都超出了正常人群的一般尺度,而极有可能发展成为一种畸形的为追求而脱离现实世界的异常人群。

综上所述,网络成瘾有很深的内部动因,除了网络本身具有的易致瘾的特点外,大学生的性格特点、生活方式、性别差异等,都可能是网络成瘾的影响因素。因此,教师在指导大学生使用网络时,要做到扬长避短,合理指导。

[参考文献]

[1]李望舒.西安市大学生网络成瘾状况与人格特质的关系研究[J].中国学校卫生,2005(3).

[2]卫根泉.青年网络成瘾研究综述[J].甘肃成人政法教育学院学报,2005(2).

[3]肖计划,许秀峰.“应付方式问卷”效度与信度研究[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1996(4).

逻辑学研究方向范文第3篇

本文根据相关学者研究比较逻辑学建构所提出的比较逻辑学研究三个阶段和层次,即描述的比较逻辑学、评价的比较逻辑学和汇通的比较逻辑学,从本体论的研究角度上升到方法论的研究层面,即描述的比较逻辑学方法论、评价的比较逻辑学方法论和汇通的比较逻辑学方法论,阐述比较逻辑学的理论体系建构。与主体认识同步,方法论的研究也是一个由低到高的过程,在进行方法论的探讨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蹈循一些具体的方法,从而在进行比较逻辑研究的过程中做到有的放矢。

一、比较逻辑学研究的原则

比较逻辑学研究必须以哲学认识论为前提和基本原则。认识论旨在探讨人类认识的本质、结构,认识与客观实在的关系,认识的前提和基础,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认识的真理标准等问题。同时,我们还必须分清唯心主义认识论和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区别。唯心主义认识论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坚持从意识到物质的认识路线;不可知论否认客观世界可以被认识。唯物主义认识论则恰恰相反,它肯定从物质到意识的认识路线,强调物质世界是客观实在,认识是人对客观实在的反映,认为最终世界是可以认识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则进一步把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把辩证法运用于认识论。在比较逻辑学研究中,能否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关系到比较逻辑学学科理论建构的根基巩固与否。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强调认识的发展,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透过现象认识本质;讲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发展动力、目的、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比较逻辑学研究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随着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方法会逐步多样,认识的层次也会逐步深入。并且在研究实践的过程中,随着研究者阅历的增加,人们对比较逻辑学研究中所体验到的具体内容的比较探究,会越来越细微和深入,认识也就越来越深刻;同时,也会知道原有的看法是否正确,并为以后的认识积累经验。

(一)比较逻辑学三个层面研究中的认识论前提。比较逻辑学研究必须以认识论为前提和基本原则。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初级阶段———描述的比较逻辑学,它是对三支逻辑源流本身的研究,是比较逻辑学整个学科理论研究的前提与基础。在对描述的比较逻辑学方法论的探讨中,必须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这是因为:其一,描述的比较逻辑学其本身关于描述的含义必然是对元典进行史料考证与挖掘整理,而后才会得到所需的基础知识。这就需要在研究的时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其二,描述的比较逻辑学研究需要吸取三大逻辑体系中具备可比性的信息源。这就需要我们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从整体出发,通过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等方法对其进行研究。其三,在以上二者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对比较逻辑学初级阶段的探讨,归纳、总结、提高,并在实践逐步深入的过程中,达到文字表述的信达雅,即严复在《天演论•译例言》中所指出:“译事三难:信、达、雅。”[1]所谓“信”,是指内容准确无误;所谓“达”,指的是表述内容时运用的语言通顺、妥帖;所谓“雅”,是指言辞文雅。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第二个阶段———评价的比较逻辑学,它强调对古代、近代与现代三种逻辑之间的纵横比对、同异比较,建基于描述的比较逻辑学之上。在认识论层面,它突出表现在从客观的事实中挖掘出具有可比性的信息源,从而在可靠材料的背景下进行纵横、同异比较。这是进行比较逻辑研究的必经阶段,更是对于理性认识的提炼和升华。最终,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第三个阶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汇通的比较逻辑学研究”,它以三支逻辑源流之间的平等对话与三者内在关系的透视汇通为基本研究对象。这一阶段是认识论中的理性形成、实践、轮回乃至飞跃的阶段。它不再仅仅局限在对所认识事物的描述或评价,而是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纵横层面突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限制,使点、线、面之间有一定的建构和汇通,从而形成理论并进一步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检验、提高。

(二)比较逻辑学研究历史进程中的认识论思考。比较逻辑学研究之所以能够凸显学科魅力,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来讲是因为它具备了理论的基础。从历史的进程来看,则是认识论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表现。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指出,人们在实践基础上所得到的关于外部世界的初级认识是感性认识,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等形式。这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其二,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必须用理性思维对感性材料进行逻辑加工,即遵循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方法以及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的原则,最后通过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以概念(范畴)、判断、推理的形式,形成理论知识体系,即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对事物的抽象、概括的反映,也是对事物的本质、全面的反映,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最后,认识的能动性不仅表现在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能动飞跃,而且还表现在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能动飞跃。人们在获得理性认识以后,通过种种形式使之应用于实践,向现实转化。这是实践检验理论、实现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在理论检验的过程中,又使理论更加完备。现以张连顺(顺真)教授所定义的“现代量论”的两个时期为例进行说明。张教授将自1900年以来的“现代量论”划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即1945年以前的“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时期和1945年以来的“新古典量论学派”时期。其中“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时期又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00年至1935年,此乃“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以及“现代量论”的起步、奠基、初步形成的时期。张教授认为,“以舍尔巴茨基(Th.Stcherbatsky,1866—1942)为代表的‘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性质的‘现代量论’学家,多以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康德的先验逻辑等为解释范式,实施欧洲哲学逻辑学向‘古典量论’的映射,由是完全被曲解了的陈那几乎就竟然成了近代的康德。”这在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的过程中,没有体现事实本意,从而是歪曲的理论。同时张教授还认为,“现代逻辑特别是符号逻辑开始向‘古典量论’实施映射,‘古典量论’中以‘比量智’为核心的建构系统被人为地从‘现量智’与‘比量智’的‘二量’系统中剥离出来,并将作为自我思维的‘自义比量’与作为自我思维在交往情境中的‘他义比量’的明显特征强行取消由此变成单一的自我思维之形式的逻辑思维,以此强行将比量智纳入到欧洲逻辑的系统中,在本不具可比性的比较中将量论二量为一量,并将二种比量强并成一种比量,终以‘古典量论’之‘比量智’竟然也合于欧洲逻辑为内心之快慰”。这种断章取义的做法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即是缺乏用理性思维对感性材料进行逻辑加工。也就是说,从感性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方法过程以及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的原则上,缺乏必要的真实性与客观性。究其原因,张教授以为:“这是欧洲现代强势文化心态在佛教量论因明学研究中的一种自发性反应,更是近代晚期以来所逐渐形成的欧洲现代逻辑‘去心理主义’思潮之逻辑方法论在解释‘古典量论’时的自然映射。”①第二个阶段,也就是1935年以后,伴随着欧洲逻辑学内部对符号逻辑的反思而形成的怀疑反思阶段。张教授认为它关乎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去心理主义”的逻辑学体系能否真正成立;二是单向度的符号逻辑体系对“古典量论”生吞活剥的映射是否合理。随着实践的进一步变化、发展,量论“欧洲系统”终于走上了向“古典量论”特别是印藏系统全面回归的坦途,由此形成了1945年以后的“新古典量论学派”,它建立在量论方法论的根本转变之基础上,其代表在欧洲即是现代量论“维也纳学派”的开拓者弗劳瓦尔纳(Erich.Frauwallner,1898—1974),在东方即是《佛教逻辑学之研究》一书的作者日本学者武邑尚邦。#p#分页标题#e#

武邑尚邦对现代量论“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的历史地位给予了极为中肯的评价。他认为“时至今日,依据作为最新逻辑学的符号逻辑学之模式将佛教逻辑学与欧洲逻辑思想进行比较研究之尝试,在一定范围内正在取得大的成果”(《佛教逻辑学之研究》序言)。但他更深刻地认识到:“在如是之新方法中,即使佛教逻辑学之符号化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实行,而不能被符号化因素之存在益发明显,于此出现了新的问题。实际上,唯这没能够被符号化之部分显示着印度独特之立场,唯此才是今后一定要研究的尚待解决之课题。”(同上)张教授断言:“这是由现代量论的‘一般比较逻辑学学派’走向‘新古典量论学派’在方法论上的高度自觉,是吹响复兴古典量论本义之境的理性号角。”②基于对现代量论发展历程的比较研究,可以凸显辩证唯物认识论所体现出来的价值,比较逻辑学的研究必须以此来规范学习和研究,从而在挖掘历史资源的过程中摒弃错误的理论观点,并且在实践中培育正确的理论,以指导实践并发扬光大。

(三)比较逻辑学研究与认识论研究同步发展。在现代,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精确、严密的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实践和认识领域,人类的认识能力得到了空前的提高。与此相适应,认识的对象也在广度和深度两方面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扩展着。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中介日益复杂化。在比较逻辑学研究的过程中,笔者以为,应极力避免诸如视野狭窄、不察行情,注重结论、短于论证,捕风捉影、以字取义等浅显取向。在认识的手段、方法和形式愈来愈多样化、精密化,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间环节也更加复杂化的同时,应考察各种认识手段、认识方法和认识形式,如各种仪器、电子计算机、模拟方法、模型方法、数学方法、符号系统等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思维方法。由于主体和客体之间中间环节的复杂性,认识的结构问题,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认识形式和认识内容、理论和实践等关系问题更加突出。同时,科学认识的发展,使得理论对实践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上面提及的量论因明学研究的历程为例,理论的实际应用、为实践建立观念模型、科学预见、超前反映,等等,使量论因明学得以破除“去心理主义”的影响,从而回归正统。总结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概括现代科学认识的资料,对现代科学技术发展中提出的有关认识论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作出科学的解释,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一项十分迫切而又复杂的任务。这为比较逻辑学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导向,从而也必将会发展和丰富比较逻辑学的内涵理论以及比较逻辑学学科理论体系的构建。

二、比较逻辑学研究的方法

比较逻辑学研究在以哲学认识论为前提和基本原则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扩展研究领域,提升研究深度,需要具体方法的培植和运用。历史上,自19世纪末以来,比较逻辑学研究已走过了百余年的时间,但在此过程中,一直鲜有学者对比较逻辑学自身的基本理论给予必要的重视,主要是以三支逻辑源流之间或同一民族逻辑内部具体到某一逻辑问题即微观比较为中心的。对其方法的研究也是如此。人类社会已进入21世纪,为了使拥有不同文化背景、教育程度与思维方式的人与人之间能够进行平等对话与交流,方法论的研究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意义。学术研究所具有的说服力,有时是可以从合理的推论中获得的,而这种合理性则依赖于对方法的不断考察与研究。比如笛卡儿的《方法论》与培根的《科学的进步》所以受到推崇,无不因认识到方法的革新对于新理论的发展的不可或缺性。实事求是地说,对于“比较逻辑学”这样一门我们正在试图构建的学科,百余年的比较逻辑研究历程,并未为这一尚处起步阶段的学科提供多少有益的方法,甚至可以说是连一种成熟的方法也没有。这主要是由于,20世纪的学者在进行比较逻辑研究时,将主要精力放在微观比较上,而并未对比较逻辑学自身的理论尤其是方法论进行必要的探讨。

必须说明,上述论点并未否定百余年来几代学贯古今的学者们所进行的比较逻辑研究。笛卡儿在论及写《方法论》一书的目的时说:“我并不是教人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每个人为达到他的理性都应该遵从的,但只是告诉在何种情形中我如何努力实行我的方法。”[2]这里,我们得出上述结论也并非为了抹杀每一位研究者对比较逻辑研究以其独特的方法所进行的创造性工作。另外,方法论与方法不同。我们认为方法论与方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联系与区别必须予以厘清。我们讨论比较逻辑学方法论,要先分清楚哪些是方法论,哪些只是一般方法①。在我们所主张的比较逻辑学的研究中,可以使用许多不同的研究方法,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研究方法都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比较逻辑学方法论必须是这一学科总体研究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原则,而不是在局部的、具体某一问题上的个别的研究方法。因为,这些具体的方法并不是为这一学科量身定做的,并且是任何学科的研究都有可能采用的。具有普适性的方法,对于我们所讨论的比较逻辑学而言,并不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从根本上来说,“比较”作为人类分析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时经常使用的方法,在许多研究领域里被普遍应用。抛开自然科学不论,仅就社会科学研究而言,比较方法即运用于诸多学科,诸如比较哲学、比较语言学、比较法学、比较历史学、比较经济学,等等,但这些比较的方法多用于具体的学术研究。比较逻辑学则不同,在科学发展的今天,对比较逻辑学的研究除了在具体的学术研究领域有它的独特之处以外,作为一门独立、严谨的学科,虽然与多学科及相关学科有若干的碰撞和联系,但比较的方法却是独到的、全面的。通常情况下,进行逻辑比较研究的方法主要是横向和纵向比较,随着研究的深度、广度的挖掘和扩展,人们逐渐探索出了在时间和空间跨度下的更多具体的研究方法,诸如典型比较方法、影响研究、跨学科研究、渊源研究、平行研究,等等。

(一)传统的比较研究方法———横向、纵向、井向。

1、横向比较研究。所谓横向比较方法在有的论述中也称为共时性比较方法,它主要是就相同历史时期或相似的历史发展阶段不同国家和民族在逻辑理论和逻辑思想上进行的比较。2、纵向比较研究。所谓纵向比较研究方法也称为历时性比较方法,它主要是对不同历史时期或历史发展不同阶段的逻辑理论或逻辑思想、人物等进行的比较研究。3、井向比较研究。所谓井向比较研究方法主要是横向和纵向交叉研究的一种研究方法,它有助于分析某一逻辑理论、人物等在整个人类逻辑观中的价值和意义。同时,通过对某一点在全局中的作用分析,有助于对某一逻辑观的整体把握和运用。#p#分页标题#e#

(二)研究过程中点对点的比较———典型比较。

1、典型比较。所谓典型比较是根据研究需要对某一理论、系统、人物和与其他学科理论的关系等的比较。2、层次划分。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同一学科内部对某一理论、系统、人物等的比较研究;二是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理论的比较分析、区别研究等。3、典型比较研究的特点。一是针对性:具体指针对某一问题进行探索,不考虑其时间性和空间性;二是广延性:具体指学科跨度上的无限性,比如《墨辩》理论的影响与亚里士多德逻辑理论的影响在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比较分析,及其造成的影响。4、典型比较研究的作用。典型比较研究有助于明确不同逻辑类型或具体的逻辑系统的比较,有助于分析判别不同逻辑类型或系统在不同环境下的影响和价值,有助于发现不同逻辑类型或系统在比较中所具有的先进性或落后性等。

(三)逐步探索下的具体研究方法———平行研究。

1、平行研究的含义。所谓平行研究是指把无直接关系的不同民族或系统逻辑,在渊源、特点、影响、人物等诸多方面实际存在的类同和差异作为研究重点,经过推理分析,然后得出有益的、往往又具有某种规律性、理论性的结论。

2、平行研究的分类。作为比较逻辑学研究的一个比较广泛和系统的研究方法,在进行相关比较研究中它尤其注重双方是否具有比较性。根据平行研究所具有的这种性质,我们将其分成类比比较和对比比较两个类别,两者在理论和实践中有明显的区别和不同。所谓类比比较是从相同的逻辑现象入手进行分析,重在对“同”的论证。但是在逻辑学范畴乃至整个哲学范畴里似乎不存在两种完全相同的可比较的对象,因此,它往往要进而对相同逻辑现象的同中之异进行辨析,以求从更深层次去认识那些“同”。诸如《墨辩》的“三物论”与因明学中的“三支论”的比较,很显然两者具有同类可比的特点,并最终通过对两者的比较找出不同,从而在理论层次上定义它们的相同属性。所谓对比比较是从相异的逻辑现象入手进行分析,重在对“异”的论证。与类比比较相同的是,在逻辑学范畴哪怕更广一些的理论范畴里并不存在两种完全相异的比较对象,也就是说,总能从它们本体上发现某些“异中之同”,因此,这种比较往往首先要寻找出相异逻辑现象、系统等中的共同点,以作为进一步比较的基础;然后再在辨异的过程中,进而发现可比的逻辑现象中的异中之同,以求在更深层次的意义上去发掘那些逻辑现象、体系、观点中的“异”。如对亚里士多德与墨子的比较,从表面上看,他们并无任何相同之处,但是他们在许多方面又存在着相同点,比如他们在各自的逻辑研究领域的贡献,具体可以论及三段论和“三物论”对不同逻辑观的影响上的“同”。

逻辑学研究方向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哲学,信息,逻辑,工具

〔中图分类号〕B81-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5)01-0050-04

〔收稿日期〕 2014-11-16

〔作者简介〕 刘 鹏(1974-),男,山西洪洞人,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逻辑学和信息哲学。

信息世界的发现是人类发展到目前阶段最令人振奋和影响深入的事件,无论对于日常生活亦或是学术研究,信息已经作为一个主要的、基本的材料或因素在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与证明、真值、后承、算法等逻辑学传统研究对象比起来,逻辑把信息概念纳入视野作为研究对象还是新近的事情。本世纪初,大量技术和哲学的研究汇集形成了逻辑与信息哲学这个新兴的领域。随着信息世界的发现,哲学和逻辑的主题、研究内容和方向已经发生了信息转向,围绕信息展开学术研究激发和促进了思想的大发展和对世界的新理解。

一、信息为逻辑提供洞见和新的理解

信息哲学近来得到很大发展,其元概念是信息。信息哲学在探索交流是如何可能的问题时,发现了信息概念的哲学价值。有哲学家把交流比作打网球,信息就是交流的网球。我们发现,交流主体必然涉及不止一方,交流应该是至少两个以上主体间的交流,说明交流带有社会性;交流过程必然涉及不止一个单向的过程,交流应该是至少一个以上双向的对话过程,说明交流带有动态性;这种动态性必然涉及主体信息状态的不断更新过程或主体信念系统的修正过程,必然带有主体心理的因素参与其中,因此交流又应该具有心理性。我们可以说,信息哲学带给现代逻辑的洞见至少有主体间性的洞见、动态修正性的洞见、主体心理性的洞见和逻辑真理的洞见。

(一)主体间性的洞见。我们知道,信息世界发现后,交流成为哲学的基本问题。交流应该是至少两方的主体间的交流,信息在两个以上主体间流动,最终达到通过交流认识世界的目的。信息概念本质上涉及多个主体,生活世界中的信息是具有社会性的,信息成为逻辑的研究对象,必然为逻辑研究提供社会性洞见,从而为逻辑学发展开拓道路。一个很好的例子是现代认知科学,认知科学主要研究主体的认知机制与过程,认知科学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是主体间性,认知科学发展也是有其逻辑支撑的,其中一种是认知逻辑,认知逻辑在表达信息的抽象形式,刻画信息流的动态过程中,就把认知科学的主体间性很好地刻画出来了,从而极大促进了认知科学的认识和深化。信息的社会性洞见还为逻辑学的信息转向提供了具体的研究对象。我们认为,包括经典逻辑在内的传统逻辑处理的主要是单主体的逻辑,主要是刻画系统内的推理过程,比较多个主体的信息流动的处理,有很大局限性。多主体信息流的刻画成为逻辑学的挑战性课题,多主体逻辑同时对于人类理解信息世界,关照日常生活提供全新的理解。因此,刻画多主体逻辑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都很重大。逻辑学在把握社会性的过程中必将得到极大的发展。

(二)动态修正性的洞见。信息为逻辑提供的第二个洞见是动态修正性的洞见,主要体现为将逻辑研究视野转变到对主体动态活动的关注上来。范本特姆把信息引入逻辑学,提出了新的逻辑学动态研究纲领:在逻辑学研究中引入主体活动这个范畴,把主体的活动作为同逻辑命题那样加以同等对待。〔1 〕 (P503-519 )这样,逻辑学就呈现出由静态认知研究转向动态认知研究的新阶段。我们看到,逻辑开始转向对信息更新、交流和主体间互动等新内容的探索和研究。逻辑不再满足于以往的抽象推理有效性的研究,不再满足于那种逻辑形式的静态的演绎,不再满足于从真到真的完美过渡,而是关注于实际生活中的人或某个智能体等这样的主体实际是如何在动态的思维的,关注主体在有限信息环境中是如何根据信息流动来得到结论的整个行动过程的,关注于立足主体行为与主体意图、信念等的变化之间的动态关系,关注于主体的行为的认知基础和认知解释。比如当代动态认知逻辑研究人的会话过程的主要思路是结合具体情景分析信息如何生成、研究认知中的推理过程、分析信息的更新状态、分析人的信念的修正,在这个思路中,涉及大量语言学、认知科学和逻辑学知识,最终结果是建立会话过程的信息结构模型,理清信息流动轨迹。也就是说,逻辑学动态性的重要标志是把信息活动作为逻辑学研究的中心任务,逻辑的大量工作都集中在对主体诸如言语行为、交流、观察、学习和信念修正等动态机制的研究上。这样的研究既对语言结构分析意义重大,也对主体的动态化过程认识、计算机信息处理以及人工智能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主体心理性的洞见。信息为逻辑提供的第三个洞见是主体心理性的洞见。我们知道,逻辑学尤其是近代经典逻辑学是拒斥心理主义的。弗雷格曾经为了给数学找到坚实的逻辑基础断然声明:要把心理的东西与逻辑的东西分开。的确,分析哲学拒斥了心理主义后的逻辑一扫千年停滞的状态,得到了革命性发展,最终形成了数理逻辑宏伟大厦。然而,在宏伟中,数理逻辑走向了一种抽象的、符号的困境,远离生活世界,远离人,某种程度上成为少数专门家的技术展示。数理逻辑的另外一面是忽视了主体的能动性和信息的欠缺性,隐含着诸如将人类思维引入歧途等这样的隐患。范本特姆认为这是一种“系统禁锢” 〔2 〕 (P225-288 ),由于远离人的生活实践,符号化抽象化的数理逻辑形式系统作为形式科学的固有的逻辑观念的狭隘性所导致的空洞性,这对于逻辑学发展和对于人的发展来说是无益的。然而怎样化解这种有用的空洞性呢?按照信息的洞见,逻辑应该重返生活世界,关照日常对话,关照日常交流。这里要首先考察信息更新的机制,信息哲学定义信息是主体的信息,信息在交流过程中是完成更新,新的信息状态构成主体的新的信念以达到交流的目的,而形成新信念的过程是主体结合原有信念与新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的过程,即新信念=旧信念+新信息。从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逻辑在刻画和表达这样的信念更新过程中,是不能不考虑主体的心理因素的,所考察的这部分心理因素不同于弗雷格所拒斥的心理主义,而是合理的心理因素,通过引入对主体心理因素的合理考虑,逻辑就能够很完善地刻画人的信念修正过程了。这样,通过承认人这样的主体在实际上是如何推理的,并且引入认知心理学的东西使得逻辑得以很好刻画主体推理模型,就会使逻辑学研究别开生面。

(四)对逻辑真理的洞见。社会性洞见通过使逻辑改变单主体格局而转向多主体格局,为逻辑学拓展了研究领域。动态性洞见通过使逻辑改变静态的观点而转向动态的修正的观点,为逻辑学启发了研究视野。而心理性洞见通过使经典逻辑改变对心理主义的拒斥而转向接受合理的心理因素的介入,为逻辑学增加了新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信息的引入对于逻辑学发展的洞见还应该有很多,有待继续探讨研究。但是仅就这些洞见就已经足以引起逻辑学的信息转向了 〔3 〕 (P117-122 )。那么,这里还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那就是怎么看待逻辑学的核心基础――逻辑真理。信息对于逻辑真理的影响又是什么呢?如果能够清晰地用信息的观点重新定义逻辑真理,那么信息对于逻辑的作用与影响将是革命性的,这应该是信息对于逻辑的最大的洞见。有逻辑学者对逻辑真理进行系统总结认为,经典逻辑中用到的逻辑真理类型有:前提(或命题)真、推理真、指派(赋值)真、形式真与系统真 〔4 〕 (P230-241 )。这些逻辑真理的类型分别从知识信念角度、从前提到结论的保真角度、从符号经济学角度、从形式公式抽象性和形式系统一致性角度系统总结了经典逻辑逻辑真理的本质。然而,经典逻辑真理概念基本特征是单主体性的、静态性的和抽象形式的,完全与其所服务的经典逻辑概念相一致。而信息视角下,也就是逻辑学开始面向社会性、动态性和心理性时,逻辑真理概念也将不容置疑地发生信息转向,社会性的、动态性的和心理性的因素应该得到深入思考和探究。逻辑真理必须认真面对日常生活,面对生活世界。在信息对于逻辑真理概念的洞见里,逻辑学要依据主体掌握的信息为根据来规定真,即新的逻辑信息真的逻辑真理观,应该得到高度关注。

二、逻辑为信息提供形式分析工具

在分析哲学家看来,日常语言是混乱的并且到处存在误用,哲学的任务归根到底就是清理语言的混乱与误用,清除一切形而上学,给科学奠定一个严谨稳固的基础。信息世界的逻辑就是要通过理解日常语言与生活世界进而把握世界。

(一)信息世界需要逻辑分析。传统哲学认为逻辑是对推理的系统研究,是通过阐明或“开启”隐含在给定前提中的信息得到新结论的一种方法。这意思就是说,比如一个典型命题推理“从A∨B,A得到B”的结论B道出了更多满足这两个前提的情况的信息。但生活世界的逻辑推理应该被看做是信息处理。按照这种理解,一些信息处理就是逻辑推理。逻辑是一种很好的形式化分析工具,第一逻辑可以很好地去表达信息处理的任务,去刻画信息处理的过程。而这些被表达的信息处理和过程在传统上是不被看做是逻辑研究的范围的。逻辑在这里的作用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对信息处理任务的描述和解释,另一个是为逻辑模型的输入输出装配提供适合的逻辑语言。

信息的逻辑研究揭示和探讨了信息概念的许多非常基础性的定性的方面,正在慢慢成为哲学反思社会的利器。有学者提出三种不同角度的信息的定义, 〔5 〕 (P63-67 )分别是基于范围的信息定义、基于联系的信息定义、基于编码的信息定义,分别从不同角度强调了信息的定性规定。逻辑在对信息的刻画和对信息处理的表达方面提供了彻底的形式化工具,促进了对信息和信息处理概念的把握和理解。

(二)逻辑分析成为把握信息世界的基本工具。基于范围――主体和信息更新的形式表征与处理。逻辑学对基于范围的信息定义的核心直觉理解是一个信息状态或许可以被某一时刻可接受信息相一致的主体状态的配置或状态概率的范围所定义。获取新的信息与缩小这个范围相一致,这样就减少了事态的实际配置的不确定性。在这种理解下,对于认知模态逻辑的可能世界语义学配置的证明足够支撑信息的各种不同语义的研究。基于范围的信息定义的逻辑的一个鲜明的例子就是信息更新,由于不同主体相互间的交流,信息在主体间的社会性配置不断地发生与更新,而这种信息更新与不同的认知行为相伴随行。

基于联系――情景语境和通道理论的形式分析。逻辑学对于基于联系的信息定义的核心直觉理解是针对与信息流的刻画,信息流概念与结构化系统相联系,结构化系统内部各部分有着系统性的联结,逻辑在这个基础背景中刻画信息流的逻辑状态改变。例如,树木年轮的数量能够告诉我们关于树木年龄的信息,并且树木年轮表述着树木经历的从过去走到现在的自然界事件如旱涝雨雪等是如何演进的信息。逻辑学对基于联系的信息的形式化刻画包括结构化信息环境下信息关于情景语境、通道理论等内容。

基于编码――相关逻辑线性逻辑的形式处理。逻辑学对于基于编码的信息定义的核心直觉是信息片段(信息的编码)或者信息计算与推理过程的语法性结构的形式化描述。对信息片段(信息的编码)或者信息计算与推理过程的形式化研究的一个重要的自然的逻辑装置就是证明理论。逻辑学家近来对一些子结构逻辑,尤其是相关逻辑和一些线性逻辑的研究,就是对基于编码信息概念的相关方面的逻辑形式分析。

(三)对信息概念的形式化处理。逻辑学对于基于范围、基于联系和基于编码这三种信息定义的形式化分析处理与概念理解并不是互不相容的,三种信息定义立场之间是可化约并且彼此之间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以多部分组成的结构化信息系统为例。首先,系统内各部分间的联系自然地允许基于联系的信息定义信息流的存在;第二,既然某部分接受的局部信息要一致于系统整体状态的某个概率范围,那么各部分自然存在范围上的逻辑分布概率;最后,系统各部分组合的、类语法的、证明理论的信息将会针对整个结构化系统而被以不同方式进行编码化表达。这样,基于联系的信息流就成为了一种组合系统。在这个系统中,适应特殊的相关逻辑的解释,局部信息状态以类语法的方式得以组合。逻辑学还能够清晰地给信息建模过程增加新的结构化编码,给结构化系统各部分或局部安置演绎计算,达到对信息定义三种立场形式化关系处理。

三、信息与逻辑的辩证统一

人类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甚至生产方式由于信息的介入正在或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而对信息以及关于信息的逻辑的思想上或者哲学上的反思从上世纪40年代开始,也慢慢地在进行着。

(一)信息世界是哲学反思的基础。从现象层面观察,现在的世界与传统的世界是大大的不同了。以计算机器及理论发展和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的繁荣,尤其是通信和网络技术的应用不断深化,其结果是根本性地改变了人类生活方式、生存方式,直至人类的思考方式,在这样的革命式的变化中,信息作为其中基本的对象和因素,其作用力和影响力被迅速地凸显,成为人类世界经常的基本的话题。信息是一切的根据。因此,许多哲学家、逻辑学家纷纷在他们的文章中向大众启示新的关于信息的哲学。我们面临的世界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的世界已经变成了一个新的世界――信息世界。

(二)信息转向化解逻辑发展的危机。从哲学上看,信息世界的世界观变化是带有根本性,这种根本性的变化使逻辑学面临了或面临着一种转向――信息转向。现代逻辑的信息转向,即逻辑研究焦点逐步转向对于信息流与人际交流的研究,这远远超出了逻辑学的传统论域:推理与意义。这使得逻辑成为了多学科学术舞台的中心活跃者,并在实践中产生新的影响,而对逻辑与信息哲学关系的认识是这种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信息或信息哲学的角度重新理解逻辑的概念,类似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是否有基于信息本体论世界观的新的《逻辑哲学论》呢?在没有形成理论之前,这只是一种直觉上的理解和推测,然而不是没有价值。面对信息世界,逻辑发展到现代逻辑纯粹的数学推理、符号化和抽象系统的方式遇到了极大的危机,像亚里士多德经典逻辑那样统一的逻辑没有了,人们看到的是不同逻辑预设下的哲学逻辑和形式系统。尽管在应用上,不同的逻辑和系统给人们带来了利益,但是逻辑所呈现出多元化、碎片式状态不能不说是一种逻辑的危机。如何克服种种危机呢?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核心概念完成逻辑的统一呢?值得注意的是,近年的国外文献中也出现了一些可贵的证据和痕迹,那就是逻辑学正在与信息发生着越来越多的碰撞,逻辑学论文中,信息这个词汇的出现率正在逐步提高。信息的概念作为逻辑学大家庭中的新的一员,正在与逻辑发生密集碰撞,而在这个过程中,逻辑发现了“新大陆”,而信息得到“新澄清”。逻辑与信息在哲学上发生着关系性的概念革命。这种概念关系视角必然引发如下问题:信息能给逻辑带来什么?逻辑能把握信息的概念吗?信息怎样改造逻辑?信息能给逻辑以真和意义吗?有基于新逻辑的统一的信息哲学理论吗?

(三)逻辑变革促进信息哲学的形成。逻辑是认识世界的最为精确和基本的工具。离开逻辑,我们对于世界的把握就是失据的。逻辑对于那种理解和认识的目标是局部修正就可以了,还是说需要大大改变和发展滞后的状况,以一种新的理论形态来解析世界呢?我们有很多的问题。但是我想,逻辑自身是无法回答这些问题的。我们的方向应该是在哲学的高度重新审视逻辑,就像维特根斯坦那样,为世界发现新的逻辑学。从上面对于信息与逻辑两方面在概念上的互动,使得我们可以以新的角度重新认识信息与逻辑,这要从两方面来讲。一方面,从逻辑学自身发展面临危机的角度来讲,经典数理逻辑那种静态的、单调的、抽象的方式已经不能很好解释和解决生活世界的问题,逻辑学发展变革在谋求新的契机。另一方面,从信息作为新的思维方式角度来讲,信息概念纷繁复杂,可以讲是使用最为频繁、作用最为重要却在概念上理论上研究最少的事物,信息的基本性使得哲学家甚至将其视为继存在、知识、意义等哲学基本概念之后的又一个本体性的概念,以信息概念为核心,形成了信息哲学,而关于信息哲学的讨论和研究则无论从国内还是国外都方兴未艾。这些讨论和研究的目标都指向为人类再次建立新的统一的“第一哲学”。目前看来,虽然这样的目标宏大而遥远,但人们朝此目标努力迈进的步伐早已开始。信息哲学的研究极大开拓了人类思想新境界,从信息新视角重新认识逻辑,为逻辑学最终克服逻辑危机,完成逻辑变革提供了一个可以选择的路径。同时,新的信息逻辑也为信息哲学克服诸多阻碍成为第一哲学提供了一个足以依靠的基本方法与工具。

参考文献:

〔1〕VanBenthem.LogicandtheDynamicsofInformation〔C〕.

MindsandMachines,2003.

〔2〕VanBenthem,MaricarmenMartinez.TheStoriesofLogicandInformation〔C〕.Handbookon the Philosophy of Information,2007.

〔3〕VanBenthem.Where is logic going,and shouldit?〔C〕.Topoi,2006.

逻辑学研究方向范文第5篇

对有异议集合概念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论述集合概念定义内涵和外延的有关问题,阐述集合概念不可以逻辑区分和界定的因素,以及认识区别集合概念的识别方法。为了进一步弄清这一问题,我们还要从概念外延内涵和语言环境等方面加以区别。

【关键词】

集合概念;定义;限制;特性;认识区别方法

集合概念是逻辑数学中的概念,也是逻辑学范畴有待于进行研究讨论的问题,所以,对于集合的概念进行进一步的研究讨论,既有理论学术方面的意义,又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近一段时间查阅了近几年的有关资料,受到了很大启发,产生了不同的观点和想法。这篇文章想从集合概念的定义、特征、识别方法等方面阐述自己的看法,以待和逻辑界的同仁进行切磋。

1 关于集合概念定义的问题

集合是高中数学的基础,也是高中数学的工具,就我们现在所使用的教材来看,对此有不同的解释:有的将集合概念定义为:“集合概念是反映具有某种联系许多同类对象所构成的整体的概念。”有的将集合概念定义为:“集合概念就是以事物的集合体为反映对象的概念。”我国当今的逻辑学教材对集合概念给出的定义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有的版本为:“集合概念是反映具有某种联系的许多同类对象所构成的整体概念”,有的版本为“集合概念就是以事物的集合体的反映对象的概念”,等等;有的甚至把“集合”与“类别”混为一谈,有些观点是把集合概念定义为“是外延为许多事物所组成的集体体(类别)的概念”,也有一些观点把“集合”概念与“类别”概念相互混淆,认为“一些对象由于具有共同的属性便构成了一个类别,类别就是集合,不仅对集合概念给出的定义不统一,而且对集合概念中的“集合体”的说法也不一致,所以,给区别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造成不便,尤其从初中升上来的高一学生,面对集合这一抽象的概念,往往理解不透,常常把集合概念错误当成非集合概念,把非集合概念错误的当成集合概念。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我认为是对集合概念给出的定义和对集合体的解释不是很精准,集合体应该是相同类个体组成的具有同特征的群体组合,其群体具有的特有属性并不是该群体所具有属性。集合概念的定义应具有三大特性:即集合中元素的确定性、无序性、互异性。所以,不能孤立地去谈集合概念,只有弄清相对关系,才能精准的确定集合概念。因此,集合的概念应该为:相对关系中以具有同类属性的个体组成的群体。

2 集合概念划分限制的有关问题

集合概念进行逻辑划分和限制的问题,在逻辑学界也是众说纷纭,各学派的说法也是各不相同的。如果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了,就会很好的理解和把握集合概念的逻辑性质。集合概念是否能够从逻辑学的角度进行划分?目前还尚无定论,有的学派认为集合的概念能够从逻辑学的角度进行划分,而有些学派则持相反的意见,认为不可以从逻辑学的角度进行划分。因为集合概念是在相对关系中以事物的群体所固有的特性为反映对象的,其群体是由同类具有相同固有特性的若干个体组成的,是不划可分的。集合概念的特有属性是为其群体所固有的特有属性,并不是组成该群体的个体元素所具有的固有属性,这一点是区分集合概念和类别概念的界限标准和衡量尺度,也是唯一的界限尺度。也可以说是集合概念的逻辑特殊性质。所以我们认为,集合概念与组成它的各个元素之间不具有属种关系,而是因为概念的逻辑划分确把集合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分为若干个不同的类别。这种类别的划分被划分集合概念的种概念,而被划分概念是子类别的属概念,因此我们得出结论被划分概念和划分后所出得诸概念之间才是属种关系。

集合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否能够进行逻辑限制呢?有的派别认为集合概念能够进行逻辑限制。而有些派别认为集合概念不能够进行逻辑限制。因为对概念进行限制是通过增加概念内涵的方法,使属概念过渡到种概念上来。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被限制的概念与限制后所派生的概念之间必然具有属种关系。而集合概念与组成它的同类别是可以进行逻辑限制的。

3 集合概念特性问题

集合应该具有三大特性:即集合中元素的确定性、无序性、互异性。1、集合中元素的确定性,集合中的元素不论是用描述法还是列举法,都必须是明确的,否则就会造成混淆。也就是说集合中的元素必须是确定的,比如某集合中的元素要么是a,要么是b,不能模棱两可。2、集合元素的无序性,集合的元素对于每个元素个体而言,与其元素个体的顺序无关。也就是说无论集合中的元素所处的位置顺序如何,都不会影响集合固有属性,如集合{a、b、c、d}和集合{b、d、a、c}虽然集合中的元素顺序不同,而这两个集合却属于同一个集合。3、集合中元素的互异性。集合中的元素不能重复,这一点在理论上都会弄明白,而在实际应用中又往往会出现错误,也就是说集合中的元素是不会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是相同的,这个道理浅显易懂在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4 认识区别集合概念基本的方法

识别一个概念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主要是依据集合概念的特征进行判定的,其方法主要有三种:

4.1 从语言环境中加以区别

相同的词语表达概念有时是不相同,不同语词有时表达同概念却可以是相同的。表达的意思相同还是不相同都是通过具体语言环境来实现的,所以说,一个确定的语词是否表达集合概念,必须结合语言环境来加以区别。

4.2 从概念内涵外延方面加以区别

从内涵方面看,集合概念内涵所反映的并不是组成集合体的个体元素所具有的特有属性,而是整个集合体才具有的特有属性。非集合概念的内涵则反映的是它所指称的各个个体元素所具有的特有属性;从外延方面看,在集合概念的外延中,每一个对象都是集合体,而不是组成该集合体的个体元素。在非集合概念的外延中,每一个对象都是一个个的个体元素。

4.3 在相对关系中来识别

对于集合概念来说是相对的,相对于它的同类个体元素而言是这样的,所以,对于集合概念是否是集合概念不能孤立地去做出结论,哪个概念是集合概念,哪个概念不是集合概念,只有在集合概念相对关系中才能确定。

以上是本人在学习和讲授集合概念中的一点粗浅的认识,也是对集合概念及其有关问题所做的粗浅的分析和说明,其目的在于人使人们更好地理解、掌握、运用集合概念,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

[1]华罗庚.数论导引[M].北京:科学出版社,1979.14-15

[2]张禾瑞,郝丙新.高等代数(第3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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