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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二元财政是导致贵州城乡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贵州省不断从各方面加大对于农村地区的扶持力度,但贵州省城乡经济发展仍然持续拉大,城乡居民收入比例高达4.1:1。本文选取了1978年—2010年贵州省数据,通过计量分析证明了财政支出是影响贵州城乡经济发展差距的一个重要因素。
关键词:贵州省;财政支出;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实证分析
1、引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贵州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0年贵州省生产总值达到了4593亿元,同比增长12.8%,增速比上年加快1.4个百分点,比全国高2.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3.7%、39.2%和47.1%。与上年相比,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比重分别下降0.4个和1.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上升1.5个百分点。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142.7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80.23元,同比增加七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471.9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66.53元,同比增加12.6个百分点。但值得警惕的是城乡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我国是一个二元经济结构的国家——城市和农村。长期以来国家对农村实施歧视性政策导致农村发展严重滞后。这一点在贵州十分明显。2010年贵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为4.1:1,在全国范围内是最高的省份。本文选取1978年——2010年贵州省数据,通过数据、计量分析财政支出对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最终得出结论。
2、实证分析
2.1.贵州城乡经济发展状况分析
贵州省城市化水平起点比较低。1978年贵州省城市化率只有12.05%,处于西南地区的下游水平。经过三十年来特别是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贵州的城市化进程已经取得不俗的成绩,201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33.8%。
贵州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978年为261.26元,到2010年这一数字达到14142.74元 ,增长了54倍。1978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09.3元到2010年达到了3471.93元,增长了32倍。
贵州省的财政支出城乡比变动比较大。1978年到2003年一直在上升,1978年只有5:1,而峰值为2001年的12.7:1。以后比例逐年降低,到2010年降到近年来最低的5.7:1。
2.2计量分析
模型设定:
其中表示第t年城镇居民收入,表示第t年农村居民收入,表示第t年财政支出中的非农支出,表示第t年中财政支出中的支农支出,为随机误差项。
由贵州统计年鉴选取历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收入、历年财政支农支出和非农支出进行拟合,并运用AR(1)模型重新拟合,得到,说明模型较好的解释了1978年——2010年贵州城乡收入差距变动的原因。财政支出每相差一元城乡居民收入就相差十元。说明财政支出对于收入的影响是十分显著的。
3、政策建议
第一, 持续增加对农业部门的财政投入力度,强化政府支持。经过本文实证研究,得出如下结论,在我国现行的二元经济背景下,在城市化进程中,只有不断增加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力度,才能显著地提高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从而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
第二,改革现行的财政体制,压缩非正式财政的生存空间,切实降低对农业部门的一次性总赋税率。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比如禁止乱收费、乱摊派和乱集资,明文免除农业税,促进农产品价格市场形成机制。逐步降低农民的税收负担,真正的降低农村的总赋税率。
第三,稳步发展城镇化,在城乡协调发展的进程中寻找平衡点。以黔东南州的为例,农村中相当一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只有部分老弱病残留守农村。这种现象一方面导致了大面积的肥田沃土抛荒,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增加农药化肥等的资本投入后,收成固然可以增加,但收获季节由于缺乏劳动力而使大部分的丰收果实烂在地里。因此,必须适度控制各地的城镇化发展速度和规模,保证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供给,才能真正的实现二元经济的商品化。
[关键词]二元经济 国际贸易 面板数据
一、引言
改革开放让中国逐渐重新融入全球经济的大家庭,走上了快速经济发展之路。1978-2008年,中国年均经济增长速度达到了10%左右,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3.4%的平均水平。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与中国国际贸易的高速增长是密不可分的,国际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越来越显著。在30年的时间里,中国成功地从近于完全封闭的状态转变为全面融入到世界经济之中,成为全球市场的积极参与者,中国国际贸易总额年均增长速度达到了17.4%,远远高于同期世界贸易6%左右的平均增长速度,其中,出口年均增长速度为18.1%,进口年均增长速度为16.7%,尤其是加入WTO之后,中国的国际贸易更是进入了一个飞速增长阶段,年增长速度都保持在20%以上。蓬勃发展的国际贸易也对二元经济结构下的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产生了复杂而深远的影响,本文基于中国省际面板数据对此展开深入探讨,并针对中国的实际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理论模型与研究假设
(一)中国现状描述
中国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具有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资本要素难以得到最优配置,农村资本大量流向城市,资本要素稀缺进一步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导致“农村资本外流…城乡差距扩大…农村资本外流”的恶性循环;从资本配置效率来看由于资本边际生产率低的农村地区资本外流严重,城乡资本边际生产率差异逐步扩大;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农村地区经济实力的增强、经济活动的多元化、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促进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转换,而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农村基础设施与投资环境的改善,促使资本向农村地区回流,从而缩小了城乡资本边际生产率差异,城乡资本配置的有效性得到了改善。同时,农村资本流入的增加、城乡资本配置效率的改善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二元经济结构转换。
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缩小了与世界上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中国的国际地位和综合国力得到了显著的提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增长是在经济转轨、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大背景下进行的。1978年以前中国在收入分配领域倾向于注重公平而忽视效率,导致经济发展中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造成生产上的低效率。而改革之初,“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政策的目标是克服收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加激励机制,提高效率,最终实现共同富裕。30年的改革和发展的经验表明,总的趋势是按照改革之初提出的目标发展的。但是,在转型期,收入分配的变化比原来想象的要复杂。伴随着经济增长,我国居民个人收入分配的总体差距经历了一个由缩小到逐渐扩大的变化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在经历了初期短暂的缩小后,到80年代中后期重新步入再拉大的轨道。据世界银行的估计,中国1978年的基尼系数是0.31,1988年上升到0.382,1995年为0.415,1998年为0.403,2014年为0.469。中国正在从一个收入较平等的国家转变为一个收入差距很大的国家。根据世界银行2005年发展报告,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中国的基尼系数在120个国家和地区中列到了第85位,已经接近某些社会分化严重、经济增长停滞的拉美和非洲国家的水平。与此同时,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比1985年为1_86,2000年达到2.79,2013年达到3.03。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远远高于许多其他国家。世界银行的有关报告指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城乡收入比为1.5,这一比率超过2的极为罕见。对比中国的数据,中国很可能已经成为世界上城乡收入差距最高的国家之一。
(二)模型的构造、变量设定和数据处理
本文的面板数据模型拟采用2011.2015年广东十个市(广卅I、珠海、东莞、佛山、汕头、潮州、湛江、茂名、韶关、梅州)的相关数据进行计量分析,由于深圳因完全城市化,无相关数据,深圳的相关指标被剔除。以下各变量计算涉及的相关原始数据均来源于历年《广东统计年鉴》和《中国人口与就业统计年鉴》。为了分析二元经济结构下国际贸易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我们首先设定如下面板数据计量经济模型:id=a+B 1dual+B 2td+εit,其中id表示城乡收入分配差距。
各省城乡收入比数据可以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而得到,如下式所示:
三、实证分析
我们利用Stata对本文的面板数据进行Hausman检验,鉴于检验结果,可以看出P>0.05,则随机效应模型较好。然后对模型进行求解,得到如表1所示的结果。
结果分析
从回归的总体效果来看,R-squ为0.93,说明模型具有较高的拟合优度,并且各变量均通过了t检验,在5%水平上显著。二元结构系数(dual)为0.354显著为正,表明了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和城市化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拉大了居民收入差距,当前理应“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回馈农村”。贸易依存度(td)的系数为1.09,显著为正,说明国际贸易的发展拉大了居民收入差距。随着全球化的进行,国际贸易的发展强化了各地区、各行业的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上的差异,从而引起地区间和行业间的收入差距的扩大。
通过以上理论与实证分析,在当前二元经济结构下,国际贸易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产生了正向影响。所以在对收入分配差距进行研究时,国际贸易发展状况是应该被考察的重要因素,在现阶段的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国际贸易的扩大是造成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
四、结语
结合中国的实际状况,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政策措施来避免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
第一,坚持城市化和工业化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通过加快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产品加工增值,进而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还有赖于城乡发展的统筹,即从根本上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构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这有利于吸引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农业领域,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注入活力,逐步实现规模经济;统筹城乡发展,打通各类资源和要素流入城市的渠道,改善目前农村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的匮乏状况,有利于提升农业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质量;统筹城乡发展,使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调整国民收入结构,有利于拓展国家支持农业的渠道和途径,增强农业产业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采取就业优先的外贸战略。中国的低技能劳动力基本上呈现无限供给的状态,未来几十年,将会有2亿左右的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移出来,因此,促进和扶持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实现社会充分就业,发挥我国在劳动力资源上的比较优势,是国家制定国际贸易政策和国内经济政策必须长期坚持的准则之一。
第三,适时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在促进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同时提高城乡资本配置效率。二元经济结构在不同阶段与城乡资本配置效率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从短期来看,现阶段中国处于二元经济结构转换中后期,二元经济结构弱化成为城乡资本配置效率提高的原因。因此,统筹城乡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资本向农村地区回流,加快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从长期来看,应关注二元经济结构与城乡资本配置效率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均衡关系及其变化趋势,适时调整经济发展政策,以适应中国城乡经济均衡发展的要求。
关键词:城乡居民;居民消费;经济增长;波动;相关性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224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16-0193-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16.095
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是相关专家研究的重点问题,学术界关注居民消费的功能,也就是居民消费的水平,经济的增长会对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产生影响,经济的增长会对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其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是否会使得城乡居民感觉到幸福。城乡居民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间有着明显的相关性,并且城乡居民消费与经济增长波动相关性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异,下面本文就主要针对差异这一点展开详尽的研究。
1 数据分析
本文主要依据近30年的数据信息来展开实证分析,这些数据均是通过中国统计年鉴所获取的,GDP主要指代的就是国内生产总值,而CS代表的就是城乡全部居民的经济消费水平。其中,CSN则指代的是农村居民所具备的消费水平,而CSC则表示为城镇居民所具备的消费水平,将CSN与CSC进行相加,就能够获取到CS。居民的消费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有着明显的波动相关性,本文主要就依据相关的分析方式,如单整、协整等来进行数据列表,实现数据的整合以及检验方法的融合,采取有效的方式来针对城乡局面消费与经济增长相关性波动进行检定处理。
2 不同变量之间的变动情况
详细的情况可见表1:
从表1可以了解到,自1986年开始,国民生产总值就从3645.2万元增长到了如今的249529.9万元,增长的幅度达到了70倍。其中偏度值为1.168975,而峰度则达到了3.453251,就分布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这样的峰值就是一个高窄峰,而就所谓的经济就是在经历了一个阶段的改革后,经济增长会相较于前一段时间增长速率更快,这与我国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从居民消费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居民消费从原先的184万元逐渐增长到如今的7081万元,增长的幅度达到了近38倍,而其偏度也为0.813474。另外,峰度设定为2.537575,从分布的实际情况就可以了解到,窄峰没有出现转变,这样的经济就表明在一个时期,局面消费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而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也从原先的138万元,逐渐提升到如今的3265万元,增长的幅度达到了近24倍,其偏度值主要设定为0.613587,而峰度值则设定为2.168049,从分布的具体情况来分析,窄峰没有出现过大的变化,就经济的角度来分析就是在本阶段居民的消费水平得到了飞跃式的发展,然而,偏度系数却相对较小,这就表明农民的消费水平在前后两个时期内并没有过大的差异。
另外,城镇居民消费水平由原先的405万元逐渐增长到11855万元,而且增长的幅度达到了近30倍。在增长的过程中,速度相比于农村来说要更快,偏度值达到了0.601164,峰度也达到了2.088908,就分布具体情况来分析,与农村具有一致性,出现的均是一个较高的窄峰,然而偏度系数也并不高,这就表明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在前后两个时期,增长差异并不明显。
而依据JP的统计进行分析可知,样本数据均是通过正态分布展开的,根据上述的分析结果可以充分的了解到,CS的增长率在一定程度上占据了GDP的50%,这个程度相对较低,另外,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中,CS的增长率则更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经济增长均与大型的固定资产相结合。除此之外,百姓在可支配收入的拥有上相对来说较少,并且医疗社会保障上也有着一定的不足,人均消费也没有得到良好的改变,人们依然面对着看病难以及上学难等问题,而这却是一种流动需求,由于这种需求的存在使得国民的存储率相对来说更高,并且边际的消费系数也更低。
3 GDP与CS之间的波动关系概述
3.1 N步列表和联合概率的独立性检验
对于国内生产总值序列和消费水平序列,可以认为是一个组,然后将样本划分为若干个区域,这样就得到了联合分布的概率。
3.2 相等性检验
为了考察农村和城镇居民消费支出有无显著性差异,本文引入相当性检验:假设两个序列存在相同的均值和方差,考虑到城镇居民明显比农村居民消费水平高的实际情况,无论以哪种方法作为评价准则,都表示拒绝原假设,说明变量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不存在相等性。
4 城乡经济增长对居民消费水平贡献的差异性影响
依据GDP、CS、CSN、CSC来对线性回归方程进行构建,而就GDP的贡献度可以设定方程如下: 依据上述方程可以充分的了解到,方程统计具备较强的计量优势,其中,R?=0.9842,这就表明GDP会对消费水平产生重要的影响。而自变量在检定中,系数值设定为0.029,这说明,在GDP增长一个点的情况下,居民消费的单位值会增加0.029%。依据宏观经济系统来分析,在闭合的状态下,GDP会影响到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从而针对消费与储蓄之间进行关系的确立。
相较于其他国家的消费情况来说,我国的消费率相对来说较低。尤其是在1990年以后,企业不再拥有终身职位,其针对一些费用的支出也没有进行赔付,也没有构建相应的社保体系,这就使得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动机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另外,劳工的工资是逐渐提升的,其提升的过程是严格的依照真实性展开的,企业没有对将这部分成本作为其他支出应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储蓄相应地得到了增加。
另外,针对农村居民的消费系数CSN以及居民的消费水平CSC来展开对GDP模型的创设,这样可以使得GDP无法有效地呈现出居民的消费系数CSN以及居民的消费水平CSC之间存在的差异。
依据上述公式可以总结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就城乡地区的居民消费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的是正相关的关系,并且相关系数均表现较为明显。这就说明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够使得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有效的提高,保障人们的安定生活。
其次,就贡献值来进行分析,城镇居民的GDP相较于农村来说较低,这主要是因为城镇居民在充分考虑到多种因素影响的前提下,使得资本量不断增加。就常系数C来进行分析,城镇居民一般的消费值为811.76,相较于农村来说较高。而就我国的相关机构的报告可知,我国居民的生活以及就业等问题,在通过有效的梳理后,并针对社会当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预测分析的前提下,表明我国的城镇居民收入在不断增长,并且已经赶超了GDP增长的速率,然而物价的上涨以及资产价格的提升,与收入之间却产生了较大的差距,使得贫富差距拉大。
5 城乡居民消费与经济增长波动相关性的差异改进的方式
面对现今的金融形势,要想使得城乡的居民消费水平可以得到有效的提升,就需要做好相应的内部工作,不断的对生产力进行提升,同时城乡要不断采取相应的方式来对农村的市场进行刺激,使得农村居民可以高频率地进行消费,而要想做到这一点,就需要不断对农村养老以及社保等进行完善处理,使得居民没有顾忌,能够更好地刺激消费。除此之外,为了能够使得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可以缩短,就需要针对基尼系数进行降低处理,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共赢。
就以往的发展状况来进行分析,城乡结构需要经历转型,部分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正在逐渐缩小。而农民获取收入的主要渠道就是进行创业以及财产继承等。针对这一点,就需要合理地采取相关的措施来对城乡的收入差距实施掌控和缩减,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民的创业提供大量的物质和资金补助,并且返地于农民,使其具有获得财产性收入的能力。
6 结语
总而言之,在不断对社会进行改革的进程中,我国经济与居民消费水平均得到了大幅度提升,预计可以在2020年实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准。从相关指标数据来分析,展开的相关性检验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和农村之间有着不相等性,而且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在定量的角度来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面对这一情况,就应该积极地刺激消费,大力发展生产力,注重环节压力,从而更好地推动城乡和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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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收入差距;经济增长;联立方程模型
中图分类号:F2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10)-01-0051-003
本文通过建立中国经济增长、城乡收入差距与消费需求的联立方程模型,有助于解释中国经济增长和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背后的原因,有助于政府更好的解决城乡收入差距的问题以及为扩大内需提供依据。
一、相关理论
2007年6月19日,Cornell大学教授Eswar Prasad莅临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在发表题为“中国在未来能否继续维持高速增长”的演讲中指出,中国经济的高增长掩盖了一些宏观经济中存在的问题,因为高的经济增长带来的收益足以弥补这些问题,如: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拉大,社会消费需求不足等,我们必须慎重看待这些潜在的严重问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林毅夫教授也指出,中国当前旧经济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也出现了新的经济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经过数年跟踪做出的一份全国性调查报告显示,如果把公费医疗、失业保险等非货币因素考虑进去,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居世界之最,并且仍在扩大 。国内学者如田玉敏等(2006)提出了“城乡贫富差距过大,会导致整个社会有效需求不足 ”的论断,郭新华等(2006)通过城镇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对消费需求影响的定量分析得出“增加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具有相对高的增加消费的效应 ”的结论,但目前关于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对消费需求的影响并没有被充分地研究。因此,本文将经济增长、城乡收入差距和消费需求作为内生变量,在消费需求的单方程中运用多项式分布滞后模型,选取人口、金融、就业、投资、税收和社会保障领域相应的经济因素作为前定变量,进行了中国经济增长、城乡收入差距与消费需求的实证研究。
二、模型与数据
1.模型设计
(1) 城乡收入差距对消费需求影响的多项式分布滞后模型
用每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值作为城乡收入差距的变量。将消费作为被解释变量,城乡收入差距作为解释变量,t表示第 期T, i表示滞后i 期,表示滞后的最大期限, 表示滞后i期的城乡收入差距对消费需求的影响系数,C和ε分别表示常数项和残差项。建立城乡收入差距对消费需求影响的有限分布滞后模型(1)
根据AIC准则确定模型(1)的滞后长度,也即求得使函数的值最小的k,其中k表示滞后长度,为当模型(1)的滞后最大期限时,残差项方差的最大似然估计,即 。
运用计量经济学软件做城乡收入差距对消费需求影响的估计,滞后长度分别为1-6,得到 值见表1。可以看出,滞后的最大期限 。
由于 ,对有限分布滞后模型(1)中滞后项的影响
系数 用滞后期的同类多项式
(2)
表示,则模型(1)写成多项式分布滞后模型为
(3)
其中 。
由于,令 的值分别为6,5,4,3,2,代入模型(3)进行检验。结果显示:当m>2时,至少置信度为90%时,有些估计参数是不显著的。而当m=2时,置信度为95%时,各个估计参数都显著。所以取m=2,则模型(3)即为
(4)
(2) 经济增长、城乡收入差距与消费需求的联立方程模型
依次用方程(5-7)表示联立方程模型的结构式方程:
(5)
(6)
(7)
在经济增长模型(5)中,将经济增长作为被解释变量。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 表示第 年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方程右边,选取人口自然增长率表示劳动力要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为了了解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选取投资率作为解释变量,计算公式为: 投资率=(物资成本/GDP)*100。还选取了消费率作为解释变量,计算公式为:消费率=[(城镇居民消费+农村居民消费)/GDP ] *100。常用的衡量金融发展规模的指标有麦氏指标M2/GDP(Mckinnon,1973)和Arestis(2001)设计的银行贷款占GDP的比重这一度量指标,本文采用后者来衡量金融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同时还选取了各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百分比表示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在城乡收入差距模型(6)中,选取城乡居民就业差距和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百分比作为解释变量,其中将城乡就业人数的比值作为城乡居民就业差距的变量。为了了解经济增长、税收是否有利于降低城乡收入差距,同时由于目前研究中往往忽略金融产业发展对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本文还选取经济增长、税收、金融产业发展这三个经济因素作为城乡收入差距的解释变量。
2.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本文所有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金融年鉴》,样本区间:1990-2008年。变量包括:城乡收入差距、消费率、经济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投资率、金融产业发展、各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百分比、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百分比、城乡居民就业差距。文中变量符号的含义见表2。
三、计量结果
由此可以判断出方程(5-7)均为过度识别,利用计量经济学软件 对模型进行估计。估计结果见表3。
1. 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分析
由表3可以看出,在经济增长模型(5)中,解释变量投资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系数为正值,从数量上来看,投资率每增加1个单位,中国经济就增长2.636个单位,并且在置信度为95%的条件下显著。表明现阶段,在选取的所有因素中投资成为对中国经济增长率贡献最大的因素,这一结论与Cornell大学教授Eswar Prasad通过经济增长率贡献因素分解图得出的结论是相一致的。
消费率和各项税收收入百分比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7699和2.099,表明这两个经济因素对中国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效果不是很明显。金融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系数为-0.1078,表明中国金融产业发展还不适应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口自然增长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系数为-0.285,可见中国人口的增长现状对经济的发展已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
2. 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分析
模型(6)的计量结果显示:城乡居民就业差距和经济增长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系数均为正值,从数量上来看,城乡居民就业差距每增加1个单位,收入差距就增加4.673个单位,经济增长每增加1个单位,城乡收入差距就增加0.0192个单位,且均在置信度为99%的条件下显著。表明缓解城乡居民就业差距是调整城乡收入分配结构的重要方向,更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将与更高的城乡收入差距相伴随,这与一些学者得出的中国不存在倒“U”型的库兹涅茨曲线的结论也是相一致的[6]。
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百分比每增加1个单位,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就缩小0.029个单位,说明现阶段,国家的支农资金在抑制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方面已经发挥出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影响程度相对来说比较微弱。各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百分比的影响系数为0.014,说明中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在抑制城乡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方面的作用还是发挥得不够。金融产业发展对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系数为0.0003,说明中国金融产业的发展对收入分配来讲,存在着明显的不适应或滞后。
3. 城乡收入差距对消费需求的影响分析
将表3中估计出来的滞后项系数α0=-4.891,α1=0.1232, α2=0.5421代入(2)式,得到滞后i期城乡收入差距对消费需求的影响系数βi(i=1,2……6)。将该系数按年依次进行累加,就得到城乡收入差距对消费需求的积累影响。二者的变化趋势见图1。
由图1可以看出,城乡收入差距在即期对消费需求就产生了负面影响,该差距每增加1个单位,将使消费率下降0.5437个单位,之后对消费需求的负面影响持续扩大,直到第4年,该影响才开始呈现出减小趋势。但从积累影响来看,城乡收入差距对消费需求的影响始终为负,并且一直在逐步扩大。表明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是居民消费需求增加的主要障碍之一。
四、结语
本文的定量研究表明,要维持中国经济的持续均衡增长,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国内居民的消费需求,政府应该更加关注具有时效性的政策,比如改变投资结构,打破金融抑制,增加乡镇居民的就业机会,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和保障水平等,这些时效性较强的措施发挥的作用可能会更加明显。由此可见,政府的宏观调控仍将是中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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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居民收入差距;收入分配格局;北京市城鄉居民收入
中图分类号:F0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6116(2012)02-0122-07
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已成为一个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根据《北京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对北京市城鄉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动趋势进行分析。
一、北京市城鄉居民收入的变动状况
1.城镇居民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呈逐年增长走势,年均增速接近一成五
1978~2010年期间,北京市城镇居民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呈逐年增长走势(见图1),从1978年的365.4元增长至2010年的29073元,增长了78.56倍。在此期间的年均增速(名义增速,下同)达到了14.66%,接近15%。与此同时,北京市城镇居民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986年首次超过1000元,1995年首次跨过5000元的整数关口,2000年首次越过10000元的整数大关,2004年首次跨过15000元的整数关口,2007年首次突破20000元的整数大关,2009年则首次跨过25000元的整数关口。
此外,北京市城镇居民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993~2003年期间每年向上跨过1000元的新台阶,而在2005~2010年期间则每年较上一年增长2000元以上。其中,2008年增长的最多,比
2.农村居民的人均年纯收入也呈逐年增长走势,年均增速接近一成四
1978~2010年期间,北京市农村居民的人均年纯收入也呈逐年增长走势(见图1)。2010年为13262元,较1978年的224.8元增长了57.99倍。在此期间的年均增速也超过了10%,为13.59%,但低于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速1.0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北京市农村居民的人均年收入在1988年首次超过1000元,2001年首次跨过5000元的整数关口,但直到2008年时才首次越过10000元的整数大关,分别比城镇居民晚了两年、六年和八年。这也反映出北京市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水平之间的绝对差距越来越大。
二、北京市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状况
1.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绝对值总体呈不断扩大的走势
1978~2010年期间,北京市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绝对值(以下称作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之差)总体呈不断扩大走势(见图2)。该差值在1978年为140.6元,到2010年时则扩大至15811元,增大了111.45倍。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之差的年均增速超过了10%,达到了15.9%,分别比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速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的年均增速高出1.24和2.31个百分点。
具体而言,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之差在1978~2010年期间的变动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1978~1980年。在此阶段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之差呈逐年扩大走势,从1978年的140.6元逐年扩大至1980年的193.3元,扩大了37.48%,年均增速为17.25%。
第二个阶段为1981~1984年。在此阶段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之差呈逐年缩小走势,从1981年的152.7元逐年缩小至1984年的29.5元,比1980年的差距值缩小了84.74%,年均降速高达37.5%。尤其是1983年和1984年的缩小幅度很大,分别比上一年缩小了45.76%和58.45%。
第三个阶段为1985~1997年。在此阶段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之差除1989年略有缩小(比1988年缩小了2.14%)外均呈逐年扩大走势,从1985年的132.6元扩大至1997年的4050.7元,较1984年的差距值扩大了136.31倍;年均增速超过了四成,高达46.03%,是1978~2010年期间差距值年均增速水平的2.89倍,也比第一个阶段的年均增速水平高出1.67倍。这一阶段是1978年以来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之差扩大得最“快”的阶段。
第四个阶段为1998~2010年。在此阶段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之差继续呈逐年扩大走势,并连创历史新高,从1998年的4443.1元逐年扩大至2010年的15811元,较1997年的差距值扩大了290.33%。但差距值的年均增速则大幅回落至11.04%的水平,比第三个阶段的年均增速水平大幅减少了34.99个百分点,不到后者的四分之一;比第一个阶段的年均增速水平低6.21个百分点,比1978—2010年期间差距值的年均增速水平也低4.86个百分点。
虽然在第四个阶段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之差的增速有所减缓,但绝对差距仍在不断扩大。2000年的绝对差距首次跨过5000元的整数关口;2001年再上一台阶,首次超过6000元;2003~2005年则分别越过7000~9000元的整数关口。2006年时,绝对差距首次突破10000元大关。而2010年时的绝对差距则跨过了15000元的整数关口。另外,2004~2008年以及2010年的绝对差距的“增加额”均在1000元以上,分别比上一年扩大了1079.4元、1327.3元、1565元、1072元、1548元和1059元;这6年的绝对差距共扩大了7650.7元,占1978~2010年期间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之差“增加额”的48.82%。
2.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相对值总体呈“V”形上升的走势
1978~2010年期间,北京市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相对值——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的比率(城镇居民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除以同期农村居民的人均年纯收入)总体呈“V”形上升走势(见图2),即经历了一个先缩小再扩大的过程。1978年的比率为1.63,2010年升至2.19,扩大了34.36%,年均增速为0.93%。
具体而言,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的比率在1978~2010年期间的变动也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同样为1978~1980年。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的比率在此阶段变化不大,保持在1.6~1.7的水平,分别为1.63、1.66和1.63。
第二个阶段同样为1981~1984年。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的比率在此阶段呈逐年下降走势,且在1~1.5之间。1984年降至1.04,创历史最低纪录,较1980年下降了0.59,减少了36.2%,年均下降0.15。根据世界银行的有关报告数据,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的比率为1.5,因而这一阶段北京市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是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
第三个阶段为1985~1996年。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的比率在此阶段总体呈上升走势,且上升幅度较大,但比率未超过2,最高为1994年的1.95。1996年的比率为1.93,较1984年上升了0.89,提高了85.58%,年均上升0.07。其中在1985~1992年期间,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的比率虽总体呈回升走势,但除1992年略超过1.5(为1.51)以外,其他各年均在1.5以内,低于第一阶段的比率水平。
第四个阶段为1997~2010年。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的比率在此阶段总体依然呈上升走势,且屡创历史新高,均在2以上,最高达到了2.32(2006年),但总体升幅和年均升幅均明显低于第三个阶段。2010年的比率为2.19,较1996年仅上升了0.26,提高了13.47%,不到第三个阶段的六分之一;年均上升不及0.02,不足第三个阶段年均升幅的三分之一。
总体而言,北京市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的比率自1978年我国实行经济改革以来经历了基本保持平稳、明显下降、明显上升和微幅上升四个阶段,且总的趋势是上升,尽管在某个阶段和某些年份有过下降。
应当引起更进一步关注的是,北京市城鄉居民人均年可支配(纯)收入及其差距的数据还仅仅是一种表面的“显性收入”及“显性差距”,并不能真实地反映两者实际收入的差距水平。由于我国现存的城鄉二元体制方面的原因,城镇居民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数据并没有涵盖城镇居民所实际享有的各种各样的实物性收入和补贴性收入,如医疗、教育、住房补贴、财政价格补贴、各种福利保险、单位内部的实物发放和服务费的减免等各种“隐性收入”,而同期农村居民并没有享受到同等的待遇。如果把城镇居民实际得到的这些“隐性收入”因素考虑进去,则实际上北京市城鄉居民之间的人均年收入的差距就更大了,粗略估计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的比率将达到4倍以上。在“大都市、小农村”的背景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已经成为制约北京市经济协调发展、城鄉一体化的瓶颈之一。
三、北京市城鄉居民内部收入差距的变动状况及比较
由于统计口径的调整,为便于比较,下面根据《北京统计年鉴》中按收入水平进行五等分组,2002~2010年期间北京市城鄉居民人均年可分配(纯)收入数据,对北京市城镇居民内部、农村居民内部以及城鄉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变动状况进行分析。
1.城镇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变动状况
高、低收入户之间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之绝对差距和相对差距均在不断扩大。
从反映北京市城镇居民内部收入差距的主要指标来看(见图3),2002~2010年期间北京市城镇居民中高、低收入户之间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差距与相对差距均在不断扩大。其中“收入极差”是指按收入水平进行五等分组的高收入户与低收入户之问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之差,反映了两者之间的绝对收入差距;“收入不良指数”是指最富有的20%人口所占的收入份额与最低收入的20%人口所占的收入份额之商,反映了两者之间的相对收入差距,该指数的最低值为1,数值越高则表明收入差距越大,两极分化倾向越严重;“库兹涅茨指数”是指最富有的20%人口所占有的收入份额,该指数的最低值为0.2,数值越高则表明收入更向高收入人群集中,高、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也越大;“阿鲁瓦利亚指数”是指40%的最低收入人口所占有的收入份额,该指数的最高值为0.4,数值越低则表明收入更向少数的高收入人群集中,高、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就越大。
具体而言,城镇居民中高、低收入户之间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之绝对差距(即“收入极差”)在2002~2010年期间呈逐年扩大走势,从2002年的17291.8元逐年扩大至2010年的40047元,增加了22755.2元;年均增幅为11.07%,稍高于同期除中低收入户外的其他四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幅水平,仅比同期中低收入户以及全市平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幅水平低0.1个百分点左右。与此期间,高、低收入户之间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之绝对差距为同期全市城镇居民平均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水平的1.25~1.47倍,均值为1.39倍。
同时,城镇居民中高、低收入户之间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之相对差距(即“收入不良指数”)在2002~2010年期间总体呈“下降一上升一回落”走势,2010年为3.92,略高于2002年的3.85,在此期间的均值为3.93。期间两者的比率在2003年曾缩小至3.36,但2004年迅速扩大至4,创2002年后的历史新高;之后三年虽然有所回落,但未创历史新低;2008年再创历史新高,达到了4.41,之后再次回落。
城镇居民收入的“库兹涅茨指数”在2002~2010年期间总体也呈“下降一上升一回落”走势,2010年为0.3697,略低于2002年的0.3747。该指数在此期间的最低值为2003年的0.355,最高值为2008年的0.3811,均值为0.3722,是该指数的理论最低值(为0.2)的1.86倍多。
城镇居民收入的“阿鲁瓦利亚指数”在2002~2010年期间总体则呈波浪形微幅减小走势,2010年为0.2376,略低于2002年的0.2407。该指数在此期间的最高值为2003年的0.2547,最低值为2008年的0.2216,均值为0.2371,不足该指数的理论最高值(为0.4)的六成。
上述指标均表明,北京市城镇居民内部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2002~2010年期间不仅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且该差距在进一步扩大,“穷人更穷、富人更富”的现象仍然存在。
2.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变动状况
高、低收入户之间的人均年纯收入之绝对差距在不断扩大,而相对差距有所缩小。
从反映北京市农村居民内部收入差距的主要指标来看(见图4),2002~2010年期间北京市农村居民中高与低收入户之间的人均年纯收入之绝对差距在不断扩大,但相对差距却有所减小。
具体而言,农村居民中高、低收入户之间的人均年纯收入之绝对差距(即“收入极差”)在2002~2010年期间也呈逐年扩大走势,从2002年的10889元逐年扩大至2010年的20977元,增加了10088元;年均增幅为8.54%,但低于同期农村居民五等分组的各收入户以及全市平均的年均增幅水平。在此期间,高、低收入户之间的人均年纯收入之绝对差距为同期全市农村居民平均的人均年纯收入水平的1.57~1.86倍,但总体呈缩小走势:2002和2003年均超过1.8倍(分别为1.85倍和1.86倍),2004年缩至不足1.8倍(为1.78倍),2005年起缩至不足1.7倍,2009和2010年则进一步缩至不足1.6倍(分别为1.57倍和1.58倍)。
而农村居民中高、低收入户之间的人均年纯收入之相对差距(即“收入不良指数”)在2002~2010年期间除个别年份外基本呈逐年减小走势,从2002年的6.23减小至2009年的4.79,减少了144个百分点,年均减少20.57个百分点。2010年虽有所反弹,但仍低于5(为4.92)。
农村居民收入的“库兹涅茨指数”从2002年的0.4412减小至2010年的0.3971,年均减少了0.55个百分点,但期间的均值仍高达0.4152,是该指数的理论最低值(为0.2)的2倍多。
农村居民收入的“阿鲁瓦利亚指数”在2002~2010年期间除个别年份外均呈逐年微增走势,从2002年的0.194增加至2010年的0.217,年均增加了0.285个百分点。该指数在此期间的最低值即为2002年的0.194,最高值为2009年的0.218,均值为0.207,分别不足该指数的理论最高值(为0.4)的五成、五成五和五成二。
以上数据均表明,北京市农村居民内部的人均年纯收入在2002~2010年期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而且这种贫富差距的绝对值(高、低收入户的人均年纯收入之差)仍在进一步扩大,只是贫富的相对差距(高、低收入户的人均年纯收入之比率)在逐年缩小,但仍大于城镇居民。
3.城鄉居民内部收入差距变动状况的比较分析
(1)城鄉居民之间各收入户人均年收入的绝对差距均总体呈扩大走势,但总增加额和年均增幅均不同,收入越高则其绝对差距也越高、年均增幅也越大;中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绝对差距及其总增加额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并且高收入户绝对差距的年均增幅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在2002~2010年期间,按收入水平进行五等分组的北京市城鄉居民之间人均年收入的绝对差距(指同组别收入户的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之差)均总体呈扩大走势(见图5)。具体而言,2010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中各占20%的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的人均年收入之绝对差距分别较2002年增加了4360元、6493.1元、7847.6元、9510.3元和17027.2元,年均增幅分别为9.7%、10.49%、10.72%、10.99%和12.91%。而同期全市平均的城鄉居民之间人均年收入的绝对差距也从2002年的6583.8元逐年扩大至2010年的15811元,增加了9227.2元,年均增幅为11.57%。
不难看出,在此期间北京市城鄉居民各收入户人均年收入的绝对差距在总增加额和年均增幅方面均不同,并且从低收入户向高收入户而“递增”,与各收入户的人均年收入水平呈正相关关系,收入越高则其绝对差距的总增加额也越高、年均增幅也越大。
另外,从图5还可以看出,2002~2010年期间在北京市城鄉居民之间,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和中等收入户的人均年收入绝对差距值不仅一直低于同期全市平均的绝对差距值,且其总增加额和年均增幅水平也低于全市平均的相应值。中高收入户的人均年收入绝对差距值及其总增加额均略高于同期的全市平均水平,但其年均增幅水平则稍低于全市平均的相应值。而高收入户的人均年收入绝对差距值一直大大高于同期的全市平均水平,并且其总增加额达到了全市平均水平的1.85倍,其年均增幅水平也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个多百分点。
以上分析表明,在2002~2010年期间,不仅北京市农村居民的人均年纯收入水平一直大大低于同期城镇居民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水平,而且在五等分组的同一收入阶层中,北京市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间的人均年收入水平之绝对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并且收入阶层越高,两者之间的人均年收入之绝对差距扩大得越快。
(2)城鄉居民之间各收入户人均年收入相对差距的总体走势不同,但在同一年里相对差距的大小则与各收入户的人均收入水平呈负相关关系,并且中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的相对差距一直低于全市平均的比率水平。2002~2010年期间按收入水平进行五等分组的北京市城鄉居民之间人均年收入的相对差距(指同组别收入户的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的比率)总体走势不同(见图6),其中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和中等收入户这三组的人均年收入相对差距均总体呈“M”形下降走势,但都一直高于全市平均的比率水平(除2008~2010年中等收入户的比率略低于全市平均的比率水平外),而中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这两组的人均年收入相对差距均总体呈上升后回落走势且都一直低于全市平均的比率水平(除2004年中高收入户的比率略高于全市平均的比率水平外)。
具体而言,低收入户的城鄉居民之间人均年收入的比率在2002~2009年分别为2.91、3.16、2.83、2.81、2.99、2.76、2.4和2.37,2010年小幅反弹至2.56,较2002年下降了35个百分点,年均下降4.38个百分点。中低收入户的比率在2002~2009年分别为2.47、2.57、2.43、2.39、2.53、2.49、2.33和2.26,2010年时小幅反弹至2.31,较2002年下降了16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个百分点,大大低于低收入户的年均下降幅度。中等收入户的比率在2002~2008年分别为2.23、2.32、2.32、2.3、2.36、2.35和2.29,2009年时创历史新低,降至2.17,2010年微升至2.18,较2002年仅下降了5个百分点,年均仅下降0.63个百分点,明显低于低收入户和中低收入户的年均下降幅度。
而中高收入户的比率总体呈倒“V”形走势,其中在2002~2007年期间基本呈逐年上升走势,分别为2.06、2.12、2.21、2.2、2.23、2.25,而从2008年开始呈逐年回落走势,2008年和2009年分别回落至2.22和2.14,2010年进一步回落至2.06,与2002年持平。并且中高收入户的比率在2002~2010年期间除2004年外则一直略低于同期全市平均的比率水平。高收入户的比率则总体呈明显的倒“N”形小幅扩大走势,2002~2008年分别为1.8、1.71、1.93、2.03、2.09、2.08和2.18,2009年回落至2.14,2010年快速回落至2.04,但较2002年依然上升了24个百分点,年均上升3个百分点。此外,高收入户的比率在2002~2010年期间则一直明显低于同期全市平均的比率水平。
在2002~2010年期间,从历年五等分组各收入户的比率大小顺序来看(见图6),均为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除2009年中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并列排在最后外)。这表明北京市城鄉居民之间收入越低的,其人均年收入的相对差距也越大。
(3)城镇居民高收入户与农村居民低收入户之间人均年收入的绝对差距呈逐年扩大走势,而两者之间的相对差距则总体呈缩小走势,但比率仍超过10。
在2002~2010年期间,按收入水平进行五等分组的北京市城镇居民高收入户与农村居民低收入户之间人均年收入的绝对差距(指城镇居民高收入户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低收入户的人均年纯收入之差)呈逐年扩大走势(见图7)。两者的绝对差距在2002年已跨过20000元的整数关口,达到了21265.8元;2006年首次突破30000元的整数关口,为33341元;2008年则首次越过40000元的整数关口,为42652元,比2002年扩大了1倍;2010年则进一步扩大至48381元,较2002年增加了27115.2元,年均增幅为10.82%,略高于同期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的年均增幅水平(为10.7%),但低于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年均增幅水平(为11.17%)和全市平均的城鄉居民之间人均年收入绝对差距的年均增幅水平(为11.57%)。
而同期北京市城镇居民高收入户与农村居民低收入户之间人均年收入的相对差距则总体呈缩小走势(见图7)。两者的比率在2010年降至10.03,较2002年的11.21下降了118个百分点,年均下降14.75个百分点。其中在2002~2006年期间,两者的比率呈“W”形波动走势,并在2004年创下2002年后的历史最高值(为11.34)。而从2007年开始,两者的比率则呈逐年下降走势,并从2008年开始连创2002年后的历史新低,但仍保持在10以上。
四、结论与建议
总而言之,随着北京市经济的发展,北京市城鄉居民的人均年收入水平在1978—2010年期间均呈逐年增长走势,但同期城鄉居民之间的绝对收入差距和相对收入差距均总体呈不断扩大的走势。与同期城镇居民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相比,农村居民的人均年纯收入水平不仅不到前者的一半,而且年均增速水平也低于前者1个多百分点。在2002~2010年期间,按收入水平进行五等分组的北京市城鄉居民之间各收入户的人均年收入之绝对差距均总体呈扩大走势,并且收入阶层越高,两者之间的人均年收入之绝对差距扩大得越快;而北京市城鄉居民之间收入越低的,其人均年收入的相对差距也越大。因而在北京市也存在着城镇居民中“富人更富”、农村居民中“穷人更穷”的现象与趋势,这必然会影响到北京市作为和谐宜居之都、首善之区的建设以及在“十二五”期间率先形成城鄉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等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