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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的基本内容
制定制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性标准。各行政执法主体(见附件1)在梳理行政处罚项目的基础上,将行政违法行为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对应不同的违法行为分类,把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处罚幅度根据执法的客观实际进行细化,制定规范标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前一阶段梳理的基础上,注重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确保市区两级对应的行政执法部门细化的标准一致。
建立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制约机制。一是建立裁量公开制度。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将细化标准纳入政务公开目录予以公示,裁量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允许社会公众查阅。二是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卷的档案管理制度,区政府法制办将定期组织对行政执法案卷实施评查,案卷评查结果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实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区监察局和各行政执法主体要将违法裁量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施的基本原则
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权限范围内进行,考虑符合法律目的的相关因素,适当、合理地自由裁量。
过罚相当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必须做到在事实和法律面前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使行政处罚的幅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相当的行政违法行为应给予相当的行政处罚,杜绝偏私、歧视和畸轻畸重现象的发生。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要贯彻教育为先、先教后罚的原则。依法能够通过批评教育解决的,原则上不予处罚;能够轻罚的,原则上不重罚。决不允许把行政处罚权力与部门利益挂钩,或者把加大罚款额度、增加部门收入作为执法单位追求的价值目标。
三、实施的工作步骤
宣传动员,统一思想。2008年1月底,部署全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明确事项,制定标准。2008年2月底前,各行政执法主体对照行政处罚项目标准,逐一细化、量化,制定出具体的处罚标准,将行政处罚项目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见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核。经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建制立制,规范实施。2008年3月份开始,各行政执法主体按照细化标准和相关制度,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为。
四、实施的工作要求
切实提高认识。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
(一)法规条例仍需完善
据统计显示,在1997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与2004年所实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我国建筑市场通过以法律性建筑建设管理法规条例的约束,从当时的时间以及市场角度去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国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与质量问题,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但现今形势下,随着社会不断飞跃发展以及建筑行业市场规模的不断壮大,现有的法规制度、法规条例已然不能完全适应现在的建筑行业部门的规章制度与行业管理机制,从而暴露了不少弊端和不足之处,如建筑安全法规条例中的内容就只是从某一特定的人或某一特定施工工序来进行规范,并没有囊括建筑生产的全过程以及人员管理的相关具体法律法规;现行建筑施工法律法规体系并不健全、完善,而部门法律法规还存在着重复、交叉甚至两相矛盾的情形,这从一定程度上就抑制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以及发展,因此,现行建筑施工相关法规条例仍需完善。
(二)生产为先,安全为后的意识普遍存在
虽然说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首席负责人,但是企业在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中,同时又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就会必然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冲击。在这之际,有的企业领导为了“抓”自身政绩,片面性的追求生产效益,加大生产规模,只抓生产,只重效益,自身对安全生产意识不到位、本质上不够明确内涵,生产为先,安全在后,从而忽视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一味的下达生产指标,强调施工进度,而对安全生产防控、防范却忘在脑后,甚至挪动专项资金。有些重视生产,忽视安全,加强施工现场进度,一味的盲目指挥施工人员蛮干、乱干、抢工期,严重的影响了施工建设的客观规律,而在侥幸中求安全的完成施工作业任务;还有些现场施工人员紧急、野蛮施工,现场施工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到位,保护意识、观念差,在模板工程、外架工程等的高危高空作业时野蛮施工,时常性发生安全事故,这种生产为先、安全在后、重视生产、忽视安全的思想意识为企业加大了施工安全隐患。
(三)检查力度与监督职能还需强化
做好建筑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企业应该做到严格自律并与政府监管实行相统一的监督管理执行原则,政府的监管原则基本上还挺还留在传统单一的突击性检查阶段,缺少日常性的监督、监理效用与有力举措,而现行的安全执法检查监督力度明显不足,只停留在形式,做好表面上的工作。作为政府检查监理执行部门,就应按照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行动下去,落实安全监管资金,不能运用落后的管理方式、手段,对于安全事故要客观、公正并尽快的解决处理,检查监管行动不能日常性的落实下去,就客观上使政府职能不能有效发挥出来,从而缺少了严肃性与权威性,在无形之中就助长了事故瞒报与不报行为的发生,致使了安全监督、监管人员不秉公执法,存在相互结党营私、的现象并故意虚报事故处罚标准,甚至是替建设施工单位逃避惩治责任。另外,政府在监督执行检查的时间方面,只注意到地区部门的安全局势,对辖区内的建筑项目的实际施工作业开展进度相结合,从而促使建筑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出现监理失能,违背了监督与检查职能的深层安全意义。
二、施工安全管理的改革思路
(一)设立健全管理机制
近些年,我国对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条例建设都已比效完善,内容也普遍囊括了安全生产的诸多环节,但是随着建筑建设行业市场的规模延伸、不断发展壮大,现有的建筑安全法规条例就更需要进一步对其细致化的结合现行实际生产施工特点进行改进完善,而《建筑法》的实施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具体的体系制度,并不是那么明确到位,这就需要设立以现行市场为主体的各种安全行为制度,明确违法事故行为的具体惩治措施,并加强建筑法律法规、安全标准以及管理规范制度的制订、修订,明确具体实施内容,如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律规定的处罚措施等。
(二)施行有效安全经济政策,实现制度管人
根据建筑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建筑安全生产施工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行促进建筑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费用提取、施工过程风险抵押金、意外事故伤害险、工商险、以及意外安全事故死伤等的经济赔偿标准幅度,并依具体实际可操作情况再作出部署,以充分发挥政策的对施工安全过程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总之要不断借鉴法律法规,结合现行管理体制设立新的生产安全管理机制,同时要纳入具体的奖惩制度,实现人与人管理走向为制度与人的管理机制。
(三)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实现事后查处向事前控制的转变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项目是基层,现场是基础,应通过抓好项目,管住现场来实现安全生产的标准化管理。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充分发挥出监督职能,对施工的建筑质量要实行全面性控制,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质量、规范、合理,最终完成质量标准建筑工程,全面预控建筑施工质量问题,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从而降低施工成本,不延误正常施工进度、常规流程作业。另外,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尽职的监督和考核,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职能、防控到位、施工安全、控制质量保障等。
关键词:施工安全;管理;影响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对投入资源和条件的安全管理,进而对施工全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过程。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减轻因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从而使工程得以顺利进行,因此说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内容。
1 建筑业的施工特点
建筑业属于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其施工特点是:
1.1 高处作业多。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划分,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
1.2 露天作业多。建筑物的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作量的70%,受到春、夏、秋、冬以及四季不同气候以及日照、风、雨、冰雪、雷电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和危害。
1.3 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建筑业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劳、注意力分散,因此操作不当或失误多有发生,荣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
1.4交叉作业多。建筑产品结构复杂,工期较紧,必须多单位、多工种相互配合实行立体交叉作业,如果管理不好,或衔接不当,或防护不严就有可能造成相互伤害。
1.5 临时员工多。目前在建筑施工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农民工约占50%~70%,有的工地高达95%.
上述特点决定了建筑施工过程是个危险大、安全事故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人身伤亡的生产过程。因此,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措施,这样才能保证。
2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建筑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有的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将工程肢解发包,签订阴阳合同、霸王合同,要求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削弱了现场安全防护能力,再加上强行压缩合同工期导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劳作业,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
2.2 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还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的内容和要求上,只重质量忽视安全,不熟悉不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因此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监理职责和安全监管形同虚设。
2.3 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目标管理不到位;没有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缺乏安全技术交底的企业甚至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包给一些不具备施工条件或不具备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造成安全生产隐患。
2.4 有的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人员缺编,没有经费来源,没有处罚依据,安监站的安全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2.5 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培训,自我保护能力差,问题非常突出。
2.6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建设单位往往拒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在工程造价中不计提安全施工设施费,施工单位委屈求全,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只有能省则省,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
3.1 搭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2 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实行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年检或注册的依据,并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3.3 夯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企业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责任到人。制定安全管理总目标,定期考核等等
3.4 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从而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防范安全发生的事故。
3.5 建筑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一系列制度。如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4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多方面影响
4.1 施工安全与企业信誉的关系。信誉是一种隐形效益,是企业多年经营后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施工安全是企业信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
一个高信誉的企业必定是个安全工作做得完善的企业。因为信誉高是企业综合素质的反映,当然包括在安全方面的出色表现。建筑企业欲在当今市场中求发展,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创造信誉得靠人为,企业要获得信誉,先要保证开创信誉人的安全。
4.2 施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施工企业存在的目的是要创效益,么有效益的企业必然会被淘汰。然而效益是人创造的,不维护好人的安全无法维护效益,人不安全又由谁去创效益?人是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而建筑施工安全就是要维护人的正当、正常、正确的生产劳动形态,进而创造良好的效益。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往往是看得见的,而间接损失是一种潜在的,常常是情绪化了的,不仅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效益,还会由此引发其他问题,给企业造成很多不良后果。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分级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X94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在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建筑业现已具有相当的规模。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施工安全问题必不可少的成为了一个社会与政府共同关注的焦点。自2002年来,经政府的建筑工程相应安全法规的逐步明确,建筑业施工作业和生产环境的安全状况已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我国处在大规模的经济建筑和建筑业规模的逐年增长时期的特殊国情所决定我国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形势还是非常严峻,而其中的安全事故发生和死亡人数逐年统计仍据高不下,严重危及建筑业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在此过程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极其恶劣的社会效应。要构建全社会各方人士合同政府协作管理建筑施工的施工安全工作格局,强化媒体界对施工安全监理的监督。我国先后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规。并制定修改了相应的配套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各省、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初步健全。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监管体系按实施主体不同,可分为内部监管体系和外部监管体系,前者是针对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职能的活动者,包括施工单位等;后者是对他人施工安全能力的监督管理,包括政府机构、工程监理单位、保险公司等。
二、日常分级监督管理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关于深人展开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整治行动的通知》(深建质安【2011】393号)。
7、其它建设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规范等。
三、项目分级划分的原则及标准
按照工程项目的工程规模、工程重要性、结构复杂程度、工程施工阶段、项目责任主体各方的管理水平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具体情况基本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别:
1、A级(优良)监督模式划分标准
(1)工程实体安全经检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监督周期内不含有较大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
(2)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健全,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健全,运作体系有效;
(3)工程各方安全责任主体、有关机构及其责任人无不良安全责任行为;
(4)监理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健全,监理单位机构健全,监理规划执行严格,相关监理工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
(5)工程安全资料整理及时、齐全、有效。
2、B级(合格)监督模式划分标准
(1)工程实体安全经检查存在部分安全通病但无严重安全隐患,监督周期内不含有较大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
(2)监理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健全,监理项目部单位机构设置不健全,监理规划部分未执行;
(3)施工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健全,项目施工安保体系运作部分无效,过程控制不严格;
(4)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有关机构及其责任人无严重不良安全责任行为;
(5)工程安全资料基本有效,但整理不及时或不齐全。
3、C级(不合格)监督模式划分标准(任一项存在均应判为C级)
(1)工程实体安全经检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未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监督周期内不含有较大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
(2)监理企业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监理项目部机构设置不完整,未按监理规划要求执行监理工作;
(3)监理企业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项目施工安保体系虚设,无过程控制;
(4)工程安全资料整理混乱,编造工程控制资料;
(5)工程各方责任主体、有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存在严重不良安全责任行为;
(6)被建设局给予“安全管理红(黄)牌警告”的施工企业所施工的工程项目。
4、D级(重点或应急)监督模式划分标准
(1)A,B,C类监督模式在施工过程中,监督项目在施工至某阶段有较大危险的分项分部施工的;
(2)被建设主管部门列入重大或特殊建设项目的;
(3)项目有大型设备安装或拆除过程的;
(4)监督项目出现特殊情况需应急处理的。
5、E级(自行停工)监督模式划分标准
由于项目各种原因(非建设主管部门强行停工或整改)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出现自行停工或暂时停工状态,经各方主体确认后情况属实的。
四、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必要性
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年开始试行,九十年代已经进入全面推行的阶段。工程监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工程建筑的具体施工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以达到提高工程建筑水平的目的,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因素也是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因此监理单位不能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管理而不重视对施工安全监督控制,相应的建立过程中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应该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以提高施工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所以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是十分必要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要求增强施工安全管理力量;
2、实施安全监理是实现建筑工程目标系统和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的需要;
3、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对规范工程建筑参与各方主体的施工安全行为有重要的作用;
4、政府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方面薄弱需要工程监理单位参与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5、科学的实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对提高施工行业整体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最直接的作用效果。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同样也应该按照科学管理的方法对施工阶段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管。施工监管单位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的施工安全制度和标准指导监督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同时,施工监理还需要对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情况定期的巡视和检查,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尽可能的减少安全事故的隐患。监理部门有权利和义务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不定期抽查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及施工人员相关证件。对施工单位的器械设施检查验收,在发现严重违规施工的情况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风险的防范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强工程监理单位自身的建设完善;第二,在承揽及履行监理业务时学会并善于防范风险;第三,在一定安全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不要越俎代庖;第四,重视安全监理资料的保存以便维护监理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保护监理自身的正当权益。
五、结语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监理永恒的主题,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的经济建筑时期,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率据高不下,为了改变这种局面明确了工程建筑参与各方的安全责任是必不可少的,作为施工安全监理部门,监理是否得当关系到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应该得到严重的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系统中要做的工作比较多,系统的问题亦需要逐一来解决,有关各方应形成一个工程质量优先的共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进一步密切配合,使建筑工程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1]顾静:《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探讨》,《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年23期
[2] 韩前明:《关于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监督的探讨》,《经营管理者》, 2010年15期
【关键词】电力 施工 安全
一、安全管理内容
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内容主要是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以及相关的电力建设相关规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对施工中存在的危险点和危险源进行预防和控制,切实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不安全状态,保证不安全因素处于可控状态,保证人身安全。由于电力施工中的环境多变性、人机流动性和生产设施临时性,造成了施工安全隐患具有多样、复杂、难以控制和危害性大的特点,这些因素使得电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繁重和管理形式严峻。
二、电力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安全事故直接原因,它们包括: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领导层的违章管理、生产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究其原因主要包括:在市场竞争压力下,很多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安全投入资金往往不到位;电力施工单位施工为了搞政绩,追求施工进度,任意压缩施工工期,造成严重的施工问题;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责任划分不明确,管理力度不到位,各项施工安全规范、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没有得到切实落实;电力施工人员疲劳作业,严重影响施工人员的精神状态,造成其安全意识模糊,无法正常控制自己的行为,而引发事故;对于新引进的员工安全教育不够,或者是使用临时工,导致安全教育工作落实不到实处,为工程埋下安全隐患。
(2)物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电力施工的工器具、机械等和施工环境等因素。首先,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致使一些安全工器具存在质量问题,尤其是对一些登高作业器具和小型的起重器具等的质量合格率缺乏有效的监督。其次,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查工作不够,或者是器具报废管理流于形式等都会造成安全事故。施工环境主要是用电环境,对于高压危险源的调查、清单等工作不到位,往往会引发重大的人身安全事故。
三、加强电力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1)增强安全意识。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是电力工程施工最基本的要求,同时也是电力施工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安全是企业效益的前提,每位相关人员都应该明确安全与企业效益、安全与工程进度等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有重要作用。
(2)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制度。制度是统一员工意识、规范生产、约束员工行为标尺。电力企业要健全施工安全制度体系,做好施工安全基础保障工作。安全制度应该具有以下特点:责任分明、注重重点、封闭管理,且应该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要注意对各种电力施工安全问题进行深刻分析,抓住根本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安全制度。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贯彻落实各种安全法律和法规,安全管理者要明确各自的职能,监督者要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3)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前期的安全管理。在电力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要针对施工分包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做好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要根据电力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现场管理水平高低选择施工分包单位;必须保证各位施工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并且要监督上岗证的定期年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该针对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对电力施工的方法、流程、进度以及施工管理、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进行设计,保证设计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先进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是保证施工安全的有效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化,因此施工前要保证对施工的项目部、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逐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加强电力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在电力施工过程中要注重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切实发挥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作用,落实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制止违章行为。在电力施工期间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仔细、认真地查找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并对各种薄弱环节进行改善;要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因素,尽早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文明施工教育。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就应该强化安全培训,抓牢岗位练兵和现场技能培训;要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水平,提高业务技能,同时要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在安全意识培训中应该突出现场设备,掌握设备资料,突出岗位责任制,突出现场相关的课题,突出对现场技能薄弱环节的培训和学习。在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同时,还应该强调要文明施工并且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
(6)开展新技术和新设备应用培训。业务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是密切相关的。在电力施工企业中操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往往参差不齐,若相关专业技能培训不及时,则会造成员工素质提升跟不上科技发展步调,致使设备应用过分依赖于厂商。年轻的职工缺乏实际工作经验,老员工对新技术和新知识掌握不够,这些都会造成施工队伍整体业务素质降低,给施工埋下一定的安全隐患。
(7)做好安全性评价工作。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对全体员工的一次比较深入且全面的安全思想教育,同时可以起到业务培训的功能。通过安全性评价工作,员工可以深入学习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从而提高安全意识。通过此项工作,还能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事故防范能力,以及对突发性事故的处理能力。
电力施工管理的关键在于安全,安全是电力施工企业的生命线。施工现场是一个人、机器和环境三要素的动态的多工种立体作业的集合体。施工存在临时性、作业环境多变性和人机流动性的特点,这些都隐藏了很大的安全问题。安全管理是施工单位永无止境的课题;随着电力行业的蓬勃发展,安全问题也是越来越值得我们重视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