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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验收统一标准

市政工程验收统一标准

市政工程验收统一标准范文第1篇

一、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目标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成功创建部级生态区1个,部级生态示范区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个,部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2个、环境优美乡镇8个、生态村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54个、生态村127个,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结合全省第二个“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目标要求,我市2012年至2015年创建目标为:阎良区力争创建成部级生态区、高陵县力争创建成省级生态县,再启动长安、户县、蓝田县市级生态县(区)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启动1个以上乡镇(街道)、2个以上行政村的省级、部级生态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有2个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个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市级生态创建标准。

二、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是市辖区内涉农县(区)、建制乡镇(街道)和行政村。

三、考核、命名及奖励

(一)考核:由市环保局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确定名单后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组成考核组进行联合考核验收。

(二)命名:对通过考核验收、履行公示后无异议的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命名为市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

(三)奖励:对命名的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扶持资金奖励。

四、创建程序

(一)创建市级生态县(区)

1.申报程序

(1)创建市级生态县(区),由县(区)人民政府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

(2)创建市级生态县(区)要紧密结合县(区)情,编制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经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由县(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政府予以印发实施。正式规划文本、人大决议(决定)及政府实施文件一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3)开展生态县(区)建设要认真执行规划,每半年向市环保局报送规划落实情况报告及工作总结,并作为创建基础资料予以检查、考核。市环保局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开展生态县(区)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情况予以反馈,其整改结果作为生态县(区)建设考核验收的依据。

(4)生态县(区)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县(区)验收标准的,可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可申请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及验收。获得省级生态县(区)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部级生态县考核标准的,可申请部级生态县(区)技术评估及验收。

2.验收程序

(1)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县(区)政府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同时填写《市生态县(区)申报表》(见附件1)。

(2)市环保局接到验收申请后,将会同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和专家对生态县(区)建设情况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估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形成评估意见予以反馈。县(区)对评估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后,以县(区)政府名义将情况书面报市环保局。经市环保局复核后符合验收条件的,由市环保局组织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与专家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方式:①听取创建工作报告;②观看生态县(区)创建专题片(10-15分钟);③查阅创建工作文件、档案;④核查技术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⑤现场考察;⑥开展民意调查;⑦形成考核验收意见。

3.申报材料

(1)县(区)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的函及《市生态县(区)申报表》。

(2)生态建设规划文本及县(区)政府提请县(区)人大对规划的批复实施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县(区)人民政府创建市级生态县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县域基本情况,市级生态县(区)建设基本条件、建设指标达标情况和规划建设内容实施情况,创建工作的措施、成效、体会。

(4)建设生态县(区)的技术报告。内容包括县(区)基本情况、建设规划完成情况、基本条件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关的检测、监测报告)等。

(5)创建生态县(区)专题片(10-15分钟)。

(二)创建市级生态乡镇

1.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涉农乡镇(街办)经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由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向市环保局统一提出申请。

(2)创建市级生态乡镇要紧密结合镇情编制生态镇建设规划,经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组织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后,由县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备案。

(3)生态乡镇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乡镇验收标准的,可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可申报省级生态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部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可申报部级生态乡镇。

2.验收程序

(1)乡镇、街办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填写《市生态乡镇申报表》,经县(区)环保局审核,并提请当地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各县(区)环保局统一向市环保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市环保局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及专家组成验收组,适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方式:①听取创建工作报告;②核查创建工作文件、档案;③审核技术数据;④现场考察;⑤随机开展民意调查;⑥形成考核验收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

3.申报材料

(1)乡镇政府(街办)申报市级生态乡镇的正式文件。

(2)生态建设规划文本及县(区)人大或政府对规划的批复实施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内容为经济发展情况、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环境状况、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

(4)技术报告。包括经审核的《市生态乡镇申报表》(装订在技术报告首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有关监测、检测报告)。每项指标都要有证明材料,需要核算的指标要有核算方法,具体参照生态乡镇指标解释。

(5)生态建设专题片(10-15分钟)。

(三)创建市级生态村

1.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由村委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向县(区)环保局提出创建申请。

(2)在县(区)环保局的指导协助下,编制符合村情实际的生态村建设规划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3)生态村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村验收标准的,可向县(区)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标准的,可申报省级生态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部级生态村考核标准的,可申报部级生态村。

2.验收程序

(1)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村建设指标要求的村,由县(区)环保局组织验收,并将申报及验收材料报市环保局。

(2)生态村经区县验收后,报市环保局进行审核。审核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及验收材料。市环保局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对申报的生态村进行抽查,形成审核抽查意见。

3.申报材料

(1)行政村申报市级生态村的正式文件。

(2)生态村创建规划文本、乡镇政府(街办)对规划的批复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及进展情况、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内容为经济发展情况、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环境状况、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

(4)技术报告。包括经审核的《市生态村申报表》(装订在技术报告的首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有关监测、检测报告)。每项指标都要有证明材料,需要核算的指标要有核算办法,具体参照生态村指标解释。

五、监督管理

(一)对当年通过考核验收的生态创建单位,在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投诉。

(二)市环保局将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每2年对各辖区内的生态创建命名单位开展必要复查,进行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对获得市级命名的,将取消其命名称号,并暂停受理当年该县(区)市级、省级和部级生态创建的申请,确保生态创建质量。

(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透明的原则。各创建单位和指标核准单位要对申报的生态示范创建材料严格把关,对考核验收过程中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禁欺上瞒下、瞒报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获得命名的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街办)和生态村,若辖区内出现较大(Ⅲ级)以上(含Ⅲ级)的环境事件,且未能妥善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接到当地群众反复投诉、举报比较严重环境问题的,一经查实,市环保局将建议取消其市级以上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各涉农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是生态县(区)、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创建工作的主体,要根据部级、省级、市级生态创建规范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各辖区生态创建管理办法。

(二)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要高起点、高标准,以继续创建省级、部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为目标,注重规划的长远性。生态镇、生态村要优先从市级重点镇、新农村建设重点村选取。涉农环保分(县)局负责辖区生态创建的具体工作,要深入农村,积极发挥帮助、指导和协调作用,协助编制符合实际的生态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市政工程验收统一标准范文第2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以实际行动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20__年世园会”在我市的成功举办,营造最佳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标准

(一)目标

对城区范围内,所有住宅区需粉饰的共用楼道粉饰一遍,并对楼道设施功能进行完善。不需粉饰的住宅楼包括:1999年以后新建住宅区内商品住宅楼道或单体商品住宅楼道和20__年前投入使用,经产权单位或各区政府组织进行过楼道粉饰,且勘查后无污染损坏的住宅区内住宅楼道或单体住宅楼道。

(二)标准

1、清理标准。根据勘查记录,对挤占楼梯间功用空间所有杂物进行清理。达到杂物无占位,墙面无张贴,地面行人无障碍,空间无挤占。

2、定项标准。由下至上对拟粉饰的单元楼梯间墙面、顶棚进行勘查。记录墙面和顶棚的损坏情况,原基层是否平整、坚实、空鼓、起泡;是否有灰渍油渍污染;是否有抹灰面层起砂脱落。

3、施工标准。针对不同的损坏情况,制定相应的粉饰标准。原墙面有少量空鼓起皮,基层坚实平整,表面有灰渍油渍污染的,采用内墙涂料粉饰;原墙面基层局部空鼓、起砂脱落的,抹灰或腻子找平基层后进行内墙涂料粉饰;整层大部分基层空鼓、起砂脱落的,抹灰层重新铲抹或腻子找平后进行内墙涂料粉饰。基层铲剔补抹或补刮腻子找平达到粘接牢固,接缝平整及规范规程有关要求,各层涂料粉刷操作达到不流淌,不下坠,每层涂料粘接紧密不露底,不脱皮,不起粉,不咬色,要干燥平整色调一致。

4、设施完善标准。楼梯间内的供暖等设施设备与粉饰工程紧密结合,按相关部门制定的整改措施达到设施功能基本齐全,管道设备整齐、完整,色调协调统一。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房产局、各区主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楼道粉饰”工程的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市房产局负责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各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相关房屋管理(产权)单位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负责工程施工组织及具体协调等工作,并成立“楼道粉饰”工程办公室。

四、资金筹措

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楼道粉饰工程所需资金的筹措。

五、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2月16日~3月15日)在“楼道粉饰”工程领导小组指导下,各区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本辖区内楼道需粉饰的房屋总量进行调查统计,主要统计需粉饰楼栋具体数量及建筑面积等(见附表)。

2、制定方案。(3月16日~3月25日)由区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对楼道粉饰工程进行总体方案规划,包括大白、涂料种类、颜色、达到的标准和效果等。

3、确定队伍。(3月26日~4月15日)工程范围确定后,各区政府组织“楼道粉饰”工程大宗材料、施工队伍招投标工作。在区政府同意下,产权单位自行实施的工程,也可由产权单位自行确定施工队伍。

4、工程实施。(4月16日~7月15日)各区政府要根据时间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对工程项目编制具体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具体工程实施。工程实施应由区政府确定的“楼道粉饰”办公室,组织拟实施粉饰的物业房管单位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召开专门会议,选举产生工程监督住户代表,参与工程进度、质量日常监督;社区及物业房管单位应按施工合同、技术规范工程及有关要求制作公示板向居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施工队伍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内容、招标采用的材料名称、各道及技术指标。工序工艺:基层处理及达到标准—涂刷第一遍涂料及达到标准—第二遍补找腻子及达到标准—涂刷第二遍涂料和清理达到的标准—清扫现场达到的标准。被选举的住户代表在社区和物业房管单位的指导下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程进行监督。(1)进场材料名称、标识、表观质量、出厂合格证检查验收。(2)对施工每道工序进行和完工时的检查。(3)每次材料进场、每道工序检查验收,做好质量验收记录,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签署验收意见。对工序质量不合格的及施工队伍拒不整改的,社区、管理单位、居民代表有权向工程办公室提出清退施工队伍的要求。对反映情况属实的,应立即清退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5、竣工验收。(7月16日~8月31日)工程竣工后,各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楼道粉饰”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应由相关单位、社区、物业(产权)单位、住户代表组成工程验收组,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施工单位应上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合同、方案、工序验收记录、材料出厂合格证等)。接到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15日内,工程验收组按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实物质量评定和技术资料验收评定,合格的由验收组共同签署质量竣工验收证明,存档备案。

六、后期管理

1、“楼道粉饰”工程后,在社区的监督下由施工单位向房屋管理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应有施工单位、管理单位及社区签定《合同》或协议,明确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物业管理 企业负责楼道粉饰后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工作;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物业所在地的社区负责楼道粉饰后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工作,建立楼道粉饰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

2、“楼道粉饰”工程后,如发生在楼道内施工维修,造成粉饰后楼道污染破损的,应由其责任人予以修缮和恢复。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楼道粉饰”工程是市政府为沈城百姓办实事的重要体现,也是改善居民群众居住环境的重要载体,提升城市环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此项工程办实、办好。

2、精心组织。在粉饰施工时,要做到文明施工,尽可能避免给周围居民带来麻烦,不干扰或少干扰入住居民的日常生活,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3、确保质量。“楼道粉饰”工程要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充分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科技含量,确保工程质量,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4、加强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居民群众了解“楼道粉饰”工程的意义,号召广大居民充分认识整修、美化楼道是为居民自己创造舒适、美观、整洁的>!

附表一:20__年沈阳市住宅区楼道需粉饰工程统计明细表;

附表二:20__年沈阳市住宅区楼道需粉饰工程情况统计汇总表;

市政工程验收统一标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验收,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d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nnotation and the characteristic,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the management, and the date of acceptance of the municipal engineering management, is only one practice experience, for and colleagues communicate and study.

Keywords: municipa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的特点

1、1含义与范围

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就是落实施工任务,签订承包合同;进行开工前的各项业务准备和现场施工条件的准备,促成工程开工;进行施工中的经常性准备工作;按计划组织综合施工,进行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和全面协调;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平面管理,合理利用空间,保证良好的施工条件;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

1、2特征与特点

工程实践表明:(1)市政工程施工复杂程度高。市政工程造价高,参与人数多,利益相关者多,对环境的依赖和影响较大,相对时间长。(2)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不确定性因素多。市政工程项目复杂,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如天气、原材料价格、周边社会关系等容易影响项目进程,项目内部各利益相关者,如业主、监理、总包商、分包商、材料供应商、政府监管机构变数较大,加之项目自身建设中的问题,其不确定性程度高。(3)市政工程施工目标高、要求严、政治性强。它事关群众生活和城市形象,质量标准高,多数工程要求“争市优,创国优”。同时,工期紧,冬季施工费用投入较大。(4)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正由粗放型向现代项目管理转变。目前市政工程大部分具体施工任务还是由项目将劳务队和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组织起来完成的,专业化程度低,劳务队伍素质不稳定,项目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资源对劳务队进行管理。

2、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开工进场后,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主要落实和搞好的工作有:(1)技术交底和图纸复核;(2)施工测量放样;(3)标准试验及原材料检验;(4)制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做好开工报告;(5)确定驻地用电和施工用电、布设临时用水管道以保证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等临时设施。(6)施工驻地依照有关规定合理布局建设。接下来就要搞好几个重点环节的施工管理,例如:

2、1工程项目组织管理

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与工程企业的管理是局部与个体关系,因此,工程企业在推广实行项目管理过程中设置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是非常重要的,建立一个具有效能高与效能大的组织体系与机构对施工项目管理成功很有帮助。工程项目组织管理主要是由工程实施领导小组、项目组、质量保证组等组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对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期的进展速度、质量等活动进行监督;项目组的职责是在一定时间里对工程项目计划与质量的情况进行检查;质量保证组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组织管理准备,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项日管理部门同时.组织系统能否正常的运行,要看工程项目经理是否具有这方面的能力。在选择工程项目经理时.应根据施工项目的需要选拔不同素质的人才。

2、2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根据质量保证模式,应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制定质量体系文件,对质量体系作详细的概括与表述,制定质量方针,这是企业经营总方针的主要组成部分。一般,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要从施工生产和施工管理两方面着手,制定一套严密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采取有效的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使施工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工作面都处于受控状态,以达到控制整个合同工程的目的。让工程管理者对质量指导思想的保证,使其更加具有系统性、协调性以及可操作性。

2、3项目进度与信息管理

业主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会议,解决或协调影响工程进展的问题。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的人、材、机是否按计划进场。如遇问题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定期进度表,并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动态管理,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化工具,收集相关信息,加以利用。同时,汇总所有工程的进展情况,定期或随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传达领导的要求和指示。

2、4合同管理监督

检查监理单位合同的执行情况,审查复合支付等综合报表,合同管理应是双向的,一方面乙方(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任务量;一方面是甲方(业主单位)是否已按合同支付资金。

2、5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

应认真组织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把工作落到实处。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围挡、扬尘、材料堆放、残土外运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3、市政工程的交工验收管理

竣工验收主要是对工程的外观、实测实量、内业文件的检验。是建筑生产组织管理的最后阶段,是对设计、施工、生产准备工作进行检验评定的重要环节。所有建设项目和单位工程要按照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完成最终建筑产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定质量等级,进行交工验收。主要要搞好的工作是:(1)交工验收的技术档案资料:交工验收前,各有关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和文件进行系统歌整理,竣工资料一般包括: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设备清单;工程竣工图;材料、构件及半成品合格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等。(2)交工验收的工作程序:一般分两个阶段:1)单项工程验收:一个单项工程已经施工完毕,具备使用条件,合乎竣工验收标准时,可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交工验收证书;2)整个建设项目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合格后,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告,请求国家验收。对整个项目进行验收时,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不再验收。做完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后,还要做好工程总结报告。工程总结报告应由业主完成。报告是对工程的最后总结,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工程实施前的概况、拆迁情况、工程竣工的效益、工程建设的参加单位(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施工过程中主要工艺及大事记、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市政施工管理工作是市政施工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任何的工程建设都离不开施工管理工作,因此,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项目的质量、进展速度、成本等内容,都要将其进行标准化的管理,只有做到了这些,工程施工的各个工作项日才能按照一定的秩序顺利地开展。所以,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在实践中不断的总结经验、不断创新,这样就能够使施工项目的管理水平更加提升。

参考文献

1、闰林娜。如何加强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办法[J],时代经贸,2008(2)

市政工程验收统一标准范文第4篇

一、抓住重点,有效指导,完成项目申报

(一)把握文件精神。认学学习省新农村办领导讲话,抓住补助范围、申报原则、项目总类、时间安排四个重点,做到一次申报一次成功。

(二)抓住项目申报的程序和手续这个重点环节。严格按照省里的要求逐项进行研究、落实。制定下发了蛟河市新农村项目建设工作管理流程,工作的每一步都留存佐证,为年末的绩效档案奠定了基础。

(三)做好项目预算。项目预算是项目申报的重中之重。为了达到省里要求的精确做好项目预算,我们对照项目种类,与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市移民办、农发办进行沟通、协调,掌握各相关部门的工程单价,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蛟河市各重点村的项目单价,然后指导各重点村按照统一单价加运距价确定本村项目单价,进行填报项目,做到了全市同类项目单价基本一致,不会出现较大差价的情况,做到了工程造价合理,工程绩效目标只能增加不能缩水的良好局面。

二、统一组织项目设计、评审和招投标,帮办不包办

(一)明确项目主体。在这一环节中,我们始终把握住项目村是实施主体这一原则,所有的甲方签字、盖章都是重点村,新农村办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服务,只是起到一个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帮办不包办,督办不代办。

(二)帮助重点村选定设计单位。新农村办帮助重点村提供2家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召开会议由11个重点村法人投票选定设计单位,农业局纪检委同志全程监督。达到了选定过程公开透明,设计标准一致,降低设计费用,能够在计划时限内完成设计任务的良好效果。

(三)统一进行项目评审。由新农村办将设计文件统一交由市财政评审中心免费进行评审。免去了各重点村报送材料参差不齐,有晚报和迟报的现象,节约了时间,降低了公务费用。

(四)统一进行招投标。将以重点村为单位的项目评审报告和以重点村为单位进行的政府采购手续,统一报送到招投标部门。要求招投标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投投标工作,方便管理,项目开工、建成时间基本一致,同时也方便了新农村办和监理单位的日常监管。

三、明确职责,多措并举,加强项目监管

项目监管是新农村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虽然项目小,但监管起来和大项目一样,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监管起来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只能看外表,不能正确判断真实的施工质量。为此在项目监管过程中我们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

(一)统一选定聘用项目监理,由专业公司进行项目监管。由11个重点村法人投票选定项目监理,签订监理合同。选定过程依然由农业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选定。施工时,监理公司与施工单位同时进驻施工现场。工程完工时,由监理公司出具监理日记、监理报告,无监理报告的项目,财政局不予签字拨款,对于项目监管起到了较大督促作用。

(二)重点村成立质量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管。由村委会、监委会、村民代表3~5人成立的监督小组,对重点村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弥补监理单位不在现场的空当。

(三)新农村办和财政局的定期下乡监管。施工过程中,新农村办与财政局农财科一同进行项目监管,对照项目申报书,对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内容、监理公司、村民监理小组等方面进行监管,同时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项目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四)抓住关键环节,注重事先指导。签订中标合同后,市新农村办组织项目设计单位、中标单位、监理单位、财政局、重点村召开项目建设联席会议,设计单位讲清楚设计标准,监理单位讲清监理过程与要点,中标单位也要充分清楚的认识到不按工程设计标准和规模施工造成的严重后果。明确告之工程施工标准要与设计标准一致,避免出现验收时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规模不达标的情况出现,签字有责任,不签字工程款不能拨付,不能按时完成省里的绩效目标考核,所以我们更加注重事先的指导,并且事先的指导比事后的整改有很多好处,做到没有问题或有问题也好解决的局面。

四、强化项目验收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市政工程验收统一标准范文第5篇

一、对象界定

薄弱村标准厂房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的对象限定在今年新确定的第六轮集体经济薄弱村范围内。

二、建造标准

1、每个薄弱村的标准厂房建造面积掌握在3500平方米左右。

2、标准厂房必须由相应资质的建设单位根据租房企业的项目要求进行设计、施工,造价控制在每平方米500—800元范围。

三、建造办法

1、薄弱村标准厂房建设要贯彻落实好“自愿申请、组织评定、可行有效、优化提升”的原则,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2、标准厂房必须在落实租房企业、符合镇工业集中区整体规划和产业布局的前提下,经市审核批准后,分期分批有计划地在镇工业集中区统一规划建造。开工前须向市扶贫办提供书面申请,写明建造规划、资金安排、厂房建设标准和面积、租房企业情况。规划、建设等部门对薄弱村标准厂房建设的相关收费项目,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予适当减免和优惠。

3、标准厂房由所在镇的镇政府委托镇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其他合适的单位统一负责规划设计和招标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政发〔20**〕65号)执行。由市国土局负责在矿山、窑厂复垦土地集中指标中解决专项用地指标,镇政府负责办理用地手续和解决征地费用。土地使用权证以所在薄弱村名义办理。对用地和办证费用,凡是本市地方性收费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国土部门负责办理减免手续。

4、厂房竣工后,镇政府要按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标准厂房的房产证以所在薄弱村名义办理,办证费用由所在镇解决。房管部门在办理房产证时按原收费标准减半收取登记费。

5、在标准厂房的工程决算书、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齐备的前提下,市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标准厂房建设的最终审核验收。

6、镇工业集中区内已建成的标准厂房和空闲厂房直接划拨给薄弱村的,在办理好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过户变更手续、租房企业进驻后,也可申请市级审核验收和享受薄弱村标准厂房建设专项资金补助。

7、薄弱村在符合集镇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并落实承租对象后建造或购置服务业用房,可比照标准厂房建设享受专项资金补助。

四、资金安排

1、标准厂房建设资金由市、镇两级按7:3比例分担,市级承担的建设资金每村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2、标准厂房前期建设资金由所在镇负责先行解决,确保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3、市级承担的建设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每年财政预算安排3000万元,在厂房验收合格后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支付40%,第二、第三年各支付30%。具体由市财政局审核后拨付。

五、使用管理

1、所在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薄弱村标准厂房的道路、绿化、水电等基础设施要做好配套工作。

2、标准厂房由镇、村两级共同负责招商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