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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电力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电力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文第1篇

致:xxx ( 单位名称)

兹授权 (身份证号码:xxxxx ) 代表我公司在贵公司办理 (工程名称) xxxx的投标事宜,以本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物。

请予以接洽办理为谢!

单位名称:

日期:XX年3月3日

【相关阅读:投标报名的相关事项】

报名条件: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2、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3、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为装饰贰级或机电安装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报名所需证件:1、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安全考核证;6、五大员证及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7、本单位近24个月内已竣工的类似工程(二级医院(含)以上)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查验原件后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或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

7、具有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

8、具有省级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资质不低于二级;

10、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设计证书;

11、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证可证,其安装改造维修类别及级别为:gc类,gc3级或以上级;

注:投标人若无10-11项的压力管道设计和安装维修资质,如其中标,涉及到压力管道设计、安装时,应聘请有此资质的企业进行设计、安装。投标时,提供压力管道与安装维修企业的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经XX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压力管道设计证书;④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且其安装改造维修范围为:gc类gc3级。

(1)经XX年检的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资质证书≥贰级(或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5)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叁级;(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贰级);(9)压力管道设计证书;(10)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注:以上所有资质材料应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除外),资格预审未通过者不予报名;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同时具备项目经理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具备手术室装修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业绩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报名(应提供原件):

(1)建筑装修装饰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

(2)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

电力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电务工程 分包问题 思考和应对措施

本公司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上海电务电化有限公司,由原来上海铁路局上海、福州和南昌工程总公司下属三家电务工程公司及安徽、江苏二家电务工程队组建合并而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铁路通信、信号、电力设备安装、施工。混泥土制品加工,电务设计施工,电信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本公司的资质等级: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本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本公司为铁路电务施工、设备安装的专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同时废止。)第二章 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和“第六条……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规定,由此可以清晰地知道,本公司属于资质序列三个序列中的第二个序列,承接的工程是专业工程,分(发)包方是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建设单位,所承接的工程可以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进行作业。这里强调了专业公司的专业工程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外包。这样规定的理由,我们认为,占工程总成本约70%的材料费,在技术性能上和质量期限上有设计的要求,施工企业按照设计的要求,并按照“降低成本增长效益”的原则,在企业的材料供应的合格供应商中进行招投标,选择价格最合理、技术性能和质量期限上最优的材料用于工程施工,这对最终生产出优质的完工产品,是从源头上进行控制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工程进行外包,即使外包单位有施工的资质和能力,由于管理环节的增加,间接等费用必然会随之上升,因而在预算价格一经确定的情况下,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都要考虑自身营利的那一块,如果监管不到位,最终投入到工程材料成本上的费用势必减少,从而材料在技术性能上和质量期限上均达不到设计上的要求,用料上存在以次充好、工艺上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最终生产出不合格的产品,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给人民的生命带来重大的隐患;如果外包单位没有施工的资质和能力,一旦失误,其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因而,我们应该认真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去做。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并结合本公司在2007年接受国家审计署审计宣杭线十四标和武九线新四标及拆迁工程的实际案例,我们又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2000年1月30日的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条款。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九章 附则:第七十八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是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是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是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

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第八章 罚则 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五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通过认真学习,我们认为,本公司在进行铁路电务施工过程中,按照条例规定,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二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三是禁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四是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如果违反该条例,不但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发展,性质严重的话,还会影响企业的生存。所以说,认真贯彻执行该条例,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物框架中内部审计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运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率,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的要求,我们评估了组织在运营过程中,主要的风险是:工程分包,因而在制定年度计划中,考虑适当覆盖面的情况下,重点安排有工程分包方面问题的项目。通过对这些项目运营情况的审计,发现工程分包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正式工程存在基础设施项目分包:材料部分:水泥、砂、石、钢筋及钢管等;人工费部分: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二是迁改工程存在迁改项目均分包给产权单位施工并管理。

下面选择本公司下属二个项目部的审计实例来说明工程分包方面的问题和公司审计部在评价并改善工程分包风险管理方面的一点思考和应对措施。

根据公司二八年审计计划的安排,公司审计部和工程部物资主管人员组成审计组于2008年5月19日至22日,对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萧甬铁路电气化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后期经济活动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项目部在2007年4月18日与福建省安溪振兴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萧甬铁路电气化工程通信、信号、电力、改迁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该合同一、承包范围及内容是这样规定的:一是本合同适用甲方(项目部)所承接的萧甬铁路电气化工程通信、信号、电力、改迁工程全过程的劳务。二是承包内容:材料、设备大小运输;开挖电缆沟、地线沟、开挖过道、电缆敷设;打地线角钢;开挖、修补水泥路面及路肩、水沟;砌石围;浆砌电缆沟及电缆槽预制、箱盒基础预制等;开挖土方;砂砖防护、基础硬面化;立杆、箱合安装、机架安装、钢轨绝缘安装;青苗赔偿、点工配合等辅助工作。三是工程所需的当地用料及其他零星材料购买。合同附件通信、信号、电力、改迁项目承包单价表里有人工费、材料费和运杂费的工作细目单价清单,材料主要有水泥、黄沙、石子、钢筋及钢管等。该合同另规定计价方式的管理费:甲方付给乙方承包项目总工费10%的现场综合管理费(不含乙方施工中的运杂费)。从合同的承包范围、内容及管理费的规定来看,该合同不是“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而是“工程分包合同”。再从项目部“劳务计价统计表”、“工程劳务结算划分表”和会计列账的情况来看,至审计日,项目部同意批准乙方工程结算款为16,377,060.40元,其中材料费为4,328,169元,占工程结算款的26.43%,会计也将该4,328,169元列在“工程施工—材料费”项下,因而此项经济业务不是劳务分包,而是工程分包。审计发现,乙方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铁路电务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主要资质等级: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暂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我们认为,按照铁路工程概算指标核算内容,项目部分包的基础设施防护等工程是萧甬铁路电气化工程有机的组成部分,虽然乙方“三证”齐全,而且还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但由于建设

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章 第六条和《条例》第九章 第七十八条规定,项目部存在违法分包的问题。如果外部审计,一旦定性为违法分包,按照《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企业就要遭到相应的处罚,应该说,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项目部存在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经过分析,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项目工程量大,工期紧;二是承包单位不接受纯劳务承包,要求部分项目工程承包;三是项目部在思想上没有真正认识到存在工程违法分包问题的严重性。内部审计的定义,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在确认组织运营情况的同时,要独立、客观地提供如何改善组织运营情况的咨询活动,目的在于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以达到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增加价值和实现其目标。根据内部审计定义的要求,针对项目部在工程分包方面的主、客观原因,我们要求项目部认真进行整改。具体的整改思路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项目部要实事求是地主动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分包方面的问题,以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情和谅解,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证明。

其次,项目部对原合同不适当的条款,要认真进行整改,以规避工程分包带来的风险。建议项目部对原合同一、承包范围及内容“工程所需的当地用料及其他零星材料购买”条款改为:“由于工程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原因,工程中所需的当地用料及其他零星材料,在甲方的监控下,由乙方在当地购买,资金由乙方垫付,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乙方垫付的材料资金,甲方在与乙方进行工程劳务款结算时一并支付”。经过这样修改,材料原来有乙方购买,变为在甲方的监控下在当地进行购买,而且在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在材料质量上进行了把关,从而保证了工程的质量。这样操作的原因,主要是甲方工程款资金没有及时到位,如果等到工程款资金到位,让甲方自行进行材料采购,可能会影响工程的工期;为确保工程施工的进度,经协商,由乙方劳务配合这块工作量所需材料的资金先由乙方垫付,等到在甲方与乙方进行工程劳务款结算时再归还。通过以上的修改和合理解释,合同的标题和内容就相互吻合,从形式上可以规避目前分包带来的风险。

最后,在对材料数量、价格、质量等把关上,要求项目部与自行采购一样来管理:要有用料计划表;要有供应商选择的资料,必遵循企业订货报价控制制度,选择最有利于项目施工和成本最低的供应商;对乙方在当地购买的材料进行检验点收。收货部门还应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有技术要求的材料应将部分样品送交专家和实验室对其质量进行检验,出具验收单或检验报告单或作为入库单的一项内容。会计部门对发票、账单、验收单、入库单以及其他有关凭证审核后,经项目授权人审批后进行列账:借:材料采购 贷:应付账款,同时做:借:原材料 贷:材料采购;领用材料时,会计部门根据领用单列账:借:工程施工——材料费 贷:原材料。经过这样的整改,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与实际运营情况相互吻合,从而改善了项目部的风险管理,确保了工程的质量,降低或者化小了外部审计带来的风险,帮助组织增加价值和实现其目标。

根据公司二一年审计计划的安排,公司审计部于2010年3月22日至28日,对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漯阜铁路工程指挥部第八项目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中期经济活动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项目部在2009年12月25日与太和县滕鑫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漯阜铁路沿线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过轨改造;建设地点:太和县境内漯阜铁路沿线(铁路里程d1k162+705至d1k180+480、共14处);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承包内容: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过轨改造(共14处),附太和供电公司批准的漯阜铁路电气化电力线路改造二期方案和工程量表;承包合同价款:叁佰叁拾万零捌仟元整(¥3,308,000)。从合同承包方式和内容来看,此项经济活动是工程分包。项目部为什么要将此工程项目进行分包?

一是这是地方迁改工程,不是铁路正式工程;二是地方产权单位要求他们自行迁改,不同意铁路施工单位进行迁改,最终接收单位也是该产权单位;三是工期很紧,如果定要自行迁改,与

权单位关系没搞好,在实际施工中可能会碰到诸多麻烦,从而会影响正式工程的工期。

由于以上这些原因,项目部未经建设单位同意,自行将迁改工程分包出去;也未取得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施工合同中只有配合的条款,没有监督管理的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规定,我们认为,项目部目前这种做法,是有风险的。

根据《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必须遵守本条例,因为项目部的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是“改建铁路漯阜至阜阳增建二线工程”整体有机的组成部分,理应要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以项目部的工程分包要取得建设单位的批准或认可;地方迁改工程虽然不是铁路正式工程,但就地方而言,它有行业技术上和质量上的要求,因而施工单位一定要有相应的资质,而且必须“三证”齐全;如果施工单位没有相应的资质,那么“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的条款就缺乏可信度;如果施工单位“三证”齐全,万一没有“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那又怎么办?因而,项目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要有监管的条款,在实际施工中,要有实施监管的书面材料。

迁改工程确实有它的特殊性,但我们认为,项目部也应按照《条例》的规定,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其真正意义上的监督管理。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项目部要按照以下意见进行整改:一是工程分包要报经建设单位的批准或认可;二是要尽快索取施工单位的“三证”;三是对部分不适当的合同条款要进行修改,并取得双方的认可。

通过以上这样的整改,项目部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进行了真正意义上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工程的质量,从而规避了“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的审计风险。

以上是关于本公司以风险为导向对工程分包实施审计发现问题的一点思考和应对措施。由于本公司是铁路电务专业施工的企业,工程分包方面的问题有其特殊性,因而对这方面问题的思考、分析和应对措施也有其片面性,故借此机会恳请大家给予指导和帮助,以利于我们更好地做好内部审计的确认和咨询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和保证作用。

参考文献:

电力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文第3篇

EPC总承包是指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服务,并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EPC模式下的总承包的特点是:合同简洁明确,对总承包方管理能力要求高;风险大,利润率较高;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大。\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院基于对于市场开发及后续可持续发展考虑,在坚持水电能源设计及咨询领域的专精路线外,加大了对水电项目总承包的投入,希望通过中国水电能源加大开发的时机,实施对自身业务范围领域的拓展,完成多元化产业格局。在发展总承包建设过程中,提出了以设计为龙头的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希望在总承包项目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其在设计上的优势来带动总承包项目。正是由于梯级流域建设发展的可持续性,业主少或唯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展的EPC总承包建设模式应该具备以下特点:(1)具备成长性。因梯级流域项目开发呈现多项目、长时效性,在较长时间工作中EPC项目部应具有灵活的调整机制,以满足业主及外部环境的需要;将有利于工作开展的方法或有效措施作为过程资产加以固化,在后续工作中实施应用,使EPC项目管理呈现不断调整完善的趋势;(2)横向对比及动态调整。由于梯级流域电站建设所具有的时效性,可能在建设期间有多处项目展开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EPC总承包项目部应积极提供关键数据及方法对比,以得到更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模式或方法。

机电施工管理特点

对于水电项目来说,现场机电管理项目繁多,涉及专业互通性差,专业技术施工质量要求较高,从而给现场生产管理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故EPC项目总承包模式下对于现场机电工程管理人员要求其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必须在多项核心设备技术上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才能合理安排安装工期并组织施工。对于水电项目来说,土建工程在项目施工期内所占时间较长,而机电项目占用时间较短,且多集中在项目后期。在有效的对项目进度和实际工期进行分析后,对专业分包人队伍的资源投入加以动态管理成为合理安排生产的关键,特别是要结合机电安装工作的特点,重点区分前期土建配合、主机及大型设备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并网试验发电几个关键工期的不同,对资源投入进行合理管控。由于机电现场生产工作场地集中在厂房和首部枢纽部分,与土建施工工作相互干扰较大,前期在土建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有机电专业的配合工作,主要集中在埋管、埋件以及接地工作上,后期在机电安装调试阶段,需要穿插土建尾工及装修等工作。对于土建与机电安装工作来说不但是紧前工作,而且也是紧后工作。由于涉及部位较多,需结合进度局部进行协调且持续时间较长。由于总承包项目必须对业主负责,且涵盖到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加之机电设备在水电站项目增值及运行期管理中至关重要。机电工作在项目后期延伸性较长,故有必要在设备准入后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完备的供货商选择计划及较高的安装质量,以保证后期项目运行移交及工程移交顺利完成。

梯级流域中总承包下的机电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基于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在梯级流域项目上的开展,结合机电现场管理工作的特点,对在梯级流域总承包模式下的机电管理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和探讨是非常有必要的一项工作。占项目投资较小部分的机电项目会直接影响总承包项目部的考核计划及工程使用增值,故在机电管理工作中,如何结合EPC模式下机电工作特点,结合流域开发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是梯级流域中总承包模式下机电工作的重点。在梯级流域电站开发过程中,开发序列一般会按照滚动开发模式进行。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院在白水江流域梯级电站总承包项目开发过程中,青龙水电站于2012年5月完成发电投产时,上游多诺水电站处于项目建设期。该流域业主单位唯一,青龙及多诺项目EPC总承包单位及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单位均为相同单位。结合文中3.1看,不管是业主或EPC承包方及机电安装单位在项目投入人员上均存在人员富裕度不高,人员专业覆盖不够全面等问题。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在青龙项目建设过程中,总承包管理单位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人力资源调整和应用措施,确保了项目的有效实施。(1)项目部专职机电人员的培养及综合利用。项目内机电工程师的培养应结合机电生产及EPC模理模式的特点,重点在全生命周期内机电工程的全面性掌握及关键部件安装技术和工期的掌握。在以战为练的思想下克服机电管理工作的难点,完成项目部工作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以结合流域项目机电工作的工期特点,在多项目进行资源调配,以达到良好的管理及经济效益。在白水江流域总承包项目建设中,工程部机电工程师、采购部机电工程师和项目经理部机电经理采用多项目兼职的方法,将固定的人力资源同时参与了青龙及多诺项目的建设,节约了资源、提高了人员效率、培养了专业技术人才,形成了人力资源的良性循环。(2)施工单位的资源整合及利用。在青龙项目建设发电高峰期间,正值多诺水电站机电工作前期安装期,我们结合工期特点,在两个电站之间进行了安装单位专业施工人员的有效调配。例如,在青龙水电站发电高峰期间,将多诺水电站发电机、水轮机及电气安装人员大量借调以解决该电站发电期间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在青龙水电站发电完成后期,除留下结算人员外,其他保用期服务人员由多诺在建期间机电人员进行保障,极大地提高了施工单位的人员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结合颇具特色的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在水电站建设过程中形成有设计特点的总承包建设,其中过程资产尤为关键。过程资产体现在两个阶段,即:项目决策和施工阶段。项目决策阶段应根据类比项目的工程经验和先进设计理念,围绕如何有利于项目业主增值上进行服务。例如,在梯级项目上,如何在流域统一调度及优化运行上,总承包项目部应给予高度重视并通过设计在项目前期的自动化及通信等系统设计规划上加以体现,从而为业主在有效利用流域资源上提供支持。在施工阶段,结合机电设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总承包项目部应重视过程资产的收集整理,将现场涉及机电设计工作中的优缺点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文字内容。通过固定的交流和及时与设计进行相关工作的沟通,让设计充分认识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或优化设计,形成过程资产。该过程资产可有效利用到流域的后续项目中。例如青龙水电站项目实施完成后,业主运行方提出了消缺意见,项目部及时与设计联系,对其中的部分设计可优化调整项目进行确认。对较大项目进行了专业技术研讨会,形成了书面意见。该成果在后续多诺水电站建设过程中将会作为设计进行复核及调整的依据。机电设备的保用率对电站项目使用阶段至关重要。在梯级流域开发建设中,由于业主方少且唯一,故多电站机电设备保用应采用整体保用率概念,而不易采用单一电站保用方式。EPC总承包建设应充分认识到机电设备的保用特点,在流域建设中应带入全流域机电设备整体管理及保用保障概念,重点体现在以下两个环节:(1)关键机电设备的选用以及有利于后期运行方面的质量管理控制。对于重点机电设备的选用,有必要在设备准入后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完备的供货商选择计划。此计划的出发点是采购主要机电设备时成本最低化。该成本最低化并不是指中标价格最低,而是性价比最好,系指在达到业主需要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设备合理化成本最低。由于项目运营阶段的保用责任在总承包项目部,但管理责任已经全部移交给业主,故在供货商选择计划中积极引入业主参与,可以在设备招标过程中使供货商的选择更灵活和准确,以达到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成本、保证工程运行质量的目标。对于流域开发水电站,选择业主熟悉和在已经投运项目上的相同厂商设备,无疑会给安全可靠运行及维护检修带来很多便利。以青龙水电站项目为例,对于水轮发电机组、主变、计算机监控系统、GIS设备等重要及复杂的机电设备,选择了与业主已经投运项目相同的厂家。这些措施极大地方便了业主对设备的熟悉和实际运行、操作,为项目投产发电后尽快办理从总承包项目部向业主运行移交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有利于后期运行方面对关键设备安装质量管理的控制。机电安装工作对安装要求的精度较高,很多关键设备都有严格的国家技术规范指标要求。这些安装数据实际反映的是安装质量的优劣,亦是业主后期运行阶段可靠性的有力保障。所以,在梯级流域EPC总承包项目中,应重点考虑业主后期工程的使用增值,在关键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做到严格控制质量,精益求精。

电力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文第4篇

关键词:分包体系问题

随着建筑工业化程度和建筑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基于专业分包系列和劳务分包系列的总分包体系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原有的合同法律制度环境对分包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了制约。这是因为,现在许多政策法律的规定尽管适应当时的建筑业发展水平,但是难以满足建筑工业化最新发展的需求,不能适应建筑行业内纷繁复杂的具体情况。、

1.“禁止再分包”的规定与建筑工业化条件下专业进一步细分的要求不一致。

随着建筑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建设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出现了大量的专业型、不同层次的施工队伍,他们从事的工作范围和主营业务逐渐呈现差异化特征,有从事地基基础、钢结构、机电安装、电梯、锅炉、幕墙的生产和安装等专业分包的企业,也有仅仅从事造价预决算中钢筋工程量计算的企业。目前工程项目不允许再分包,只设一级专业分包的体系显然已经不能满足这种分包市场多元化、体系多样化的现实要求,甚至成为专业分包体系成熟完善的制约因素。

2.“主体结构”定义不明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建筑企业自行完成。……”其中,“主体结构”的常规理解在当前建筑结构技术不断增加新的涵义的情况下显得定义不明确。例如:某科技大厦除地下室与主体塔楼的电梯井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外,采用了钢管混凝土柱、钢梁、压型钢板混凝土组合楼板的结构体系。同时具备较强土建和钢结构施工实力的单位较少,要严格按规定又找不到理想的施工单位。目前常规的做法是土建单位总包,钢结构分包。这个例子严格意义上总包单位都没有全部自行施工主体结构,可事实上分包钢结构的企业的实力大多都强于总包单位自己的铜结构施工能力,选择外部铜结构施工企业更有利于提高工程建造的速度和质量。在此,对“主体结构”的概念有进一步明确的必要。

3.“禁止肢解分包”在建设技术水平、专业分包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肢解分包的规定针对防止不具备资质承揽工程、挂靠等情况发生是适合于建筑市场实际发生的一些不规范行为的。然而,随着建设技术的不断发展,专业施工水平逐步提高,完全可能出现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均由多个专业分包单位加上劳务分包单位承担的情况。在工程实践中实际上已经出现了这种情况。某大楼的总承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基坑围护与土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内装饰工程、外立面的幕墙和石材工程、消防工程、防水工程均分包给专业单位。在剩下的主体结构工程中,模板系统的设计与现场安装分包给专业的模板公司;外脚手架分包给专业的脚手架公司;考虑到施工场地狭小,采用焊接网技术,委托钢筋加工公司定制加工,现场铺装。这样情况下,各专业分包单位均具备相应资质保证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但却不符合《建筑法》中“禁止肢解分包”的要求。这些做法实质上是建筑技术的不断提高,专业分包市场不断细分后出现的新情况。当然,在不规范分包行为盛行的市场环境中,允许肢解分包而不采用相应的其他控制制度也可能会导致分包系统的混乱,不利于专业分包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在新的市场环境下,有必要对肢解分包的定义进一步加以明确的界定,以保证建筑业市场管理的有效性。

4.实际操作中总承包单位权力与责任不相称,直接影响了总承包商的管理效果。

工程项目实施中,经常可见业主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建立经济关系,却要求纳入总包商的项目管理范围,甚至还要求总承包商不得收取总包的照管、服务费。总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却没有相应的报酬。由于无法采用合同和经济手段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制约,就会直接影响总包商对专业分包商的管理力度和管理效果。

5.买方市场条件下,专业分包商分担总包商资金压力将导致工程款拖欠分布面扩大和债务关系复杂化。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业主经常对承揽工程的承包商附加一定的资金条件,如投标、履约保证金、工程垫资等。如果总承包商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有可能将来自业主的资金压力传递到分包商。在专业分包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的情况下,承揽专业工程的分包商可能接受为总包商分担资金压力的附加条件。这祥就使得工程款拖欠情况牵涉到建筑行业分包多个层次的企业,如果其中某个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就容易引起连锁反应,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也增加了清理工程款拖欠问题的难度。

某些专业分包商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尚不能满足高技术含量工程的需要。

目前国内市场上专业分包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承担的专业工程技术含量不高,没有独占性和创新专利技术,如常规装饰单位、机电安装企业等;二是自身仅仅是作为国外专业厂商的“”,仅作“转手”生意,对承担的专业工程没有技术支持能力,如膜结构分包单位、国外锅炉、空调机组、电梯的国内商等。

以上这类情况反映了某些专业分包企业技术水平不高,体现不了专业特色,无法成为所处领域的“专家顾问”。前一类情况造成行业门槛过低,大量资质低、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涌入,加剧了竞争,形成了恶性循环;后一类情况中的专业分包单位根本不掌握经销产品的技术内容,在工程实践中碰到有些国外电梯的国内经销和安装分包商根本无法解决工程中的技术问题,连预埋件位置微调之类的技术变更也要请示国外厂商。这些情况都不利于专业分包单位和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专业分包商如果不具备技术或管理上的比较优势,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市场基础。在市场经济中,没有技术特色或管理优势的专业分包商不能适应专业化分工需要和提高建筑市场经济效率,最终将被市场淘汰。

结束语:

综上所述,尽管建筑工业化的不断推进为工程项目专业分包体系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相信随着政策和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我国建筑行业分包体系将愈趋成熟。

【参考文献】:

电力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电力工程;管理模式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支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前些年电力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规模效应已经显现,电力紧张的局面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然而随着世界经济发展放缓,保护生态和环境以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也与日俱增,调整以煤、油为主的能源结构,发展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大势所趋。面对以新能源和智能电网为标志的能源技术革命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电力建设行业需要大胆更新观念,抓住有利时机迎难而上,不断寻求突破和发展,而电力工程管理模式的创新和转变又是影响电力建设发展的关键一环,应引起电力建设工作者和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和勇于实践。本文分析了当前电力工程几种常用管理模式的特点,探讨了如何在电力工程管理中更好地应用和创新管理模式。

1.当前电力工程管理常用模式的特点

1.1 业主自建模式。业主自建模式,就是业主自行设计、施工并进行全面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对项目建设人员的知识、经验和技能要求不高,目前主要用于不重要的零星辅助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比较重要的大中型工程必须经过招投标并实行监理制度。

1.2 监理模式。监理模式是我国电力工程中最常用的管理模式,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再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形成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三方管理模式。推行监理制度的初衷是基于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监理受业主委托对电力工程的投资、采购、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控制,但是由于监理市场的不规范和业主对监理制度理解的不专业,现实中监理往往沦为质量检验员和监督员的角色,对投资和进度的控制作用影响很小。常有人将工程管理监理制拿来与DBB(Design-Bid-Build)模式进行比较,认为监理相当于DBB模式中的“工程师”的部分角色,但实际上DBB模式在合同中对业主、工程师和承包商三方关系有明确约定,三者责权利分明;而监理的实际地位和作用远不能与设计工程师相比。

1.3 DB模式。DB(Design- Build)模式,是业主通过招标选定唯一的承包商来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并且与其签订总价合同[1],也称为总承包商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是由于总承包商对设计、施工阶段的进度、成本和质量负全责,省去了业主许多管理方面的工作量,管理费用较低;总价合同也有利于投资控制,降低工程造价;还有利于进度控制和缩短工期。不足之处是总承包商在总价包干情况下追求利润目标,可能对设计和施工质量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

1.4 滚动开发模式。这种模式最早用于流域水电开发建设,也称为“流域滚动开发模式”。获得流域梯级水电开发权的开发商,在流域开发管理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专业人员,有些人负责前期的施工建设,另一些人负责后期的经营管理,建设和经营人员各发挥其专业特长。由于流域要建设和经营多个梯级水电站,其建设和经营呈滚动方式运转。该模式的最大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人力、物力和资金,工程管理专业性强、工作效率高[2]。

1.5 PMC模式。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模式,即项目管理承包模式,是业主聘请项目管理承包商(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or,也称PMC)对整个项目进行管理的模式。PMC主要代表或协助业主管理项目,但并不负责具体的设计和施工。PMC模式的优点是PMC承包商大都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因此有助于提高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有利于节约投资、控制进度和提高工程质量。PMC模式目前的问题是作为一种新兴模式,业主如何规范、约束和激励其与PMC承包商的关系及控制风险[3]。

1.6 EPC模式。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模式,与PMC模式的区别是承包商不仅负责一些项目管理,还提供设计和施工,甚至也包括融资服务。由于EPC承包商向业主提供从建设到竣工的整套服务,承担的责任和风险更大,相应回报也会更多。EPC模式与DB模式的区别是EPC承包商不仅包含DB承包商的全部内容,还承担更多的管理职责。在EPC模式下业主不需要再设置自己的工程师,只需派遣业主代表对项目进行宏观管理[4]。EPC模式的优点是业主管理负担较低,只需管理好EPC承包商,其他的都可交由EPC承包商负责,可以较好地控制进度、总造价。

2.电力工程管理模式的应用和创新

2.1 电力工程管理模式选用原则。电力工程管理模式是为实现质量、工期和造价目标而建立的,检验一种管理模式的好坏都不能脱离这些目标。采用一种管理模式应当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如项目规模、性质、特点、目标、资源,还包括国家地方有关该类项目的方针、政策以及业主对项目管理的执行和介入程度等。在评价管理模式的时候,还需要考虑该模式的管理效率、风险大小以及是否方便审计监督等。抛开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而去谈论某种模式的优劣是没有意义的,如自建模式,有人认为会被其他模式取代而遭淘汰,但是对规模很小、投入不多、工期较短而业主又有能力和资源处理的临时、零星的辅助工程,采用自建模式也会在工期和造价等方面有明显优势。

2.2 电力工程管理模式应用和创新方法。在应用电力工程管理模式时,应当结合项目环境,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选择管理模式[5]。将各种管理模式置于模拟过程中,分析比较各种模式的优缺点,并按照进度、质量、成本和效益原则综合评估,以选择最适合的模式。下面讨论一下常用模式的应用和创新方法。

监理模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是我国主要的项目管理模式,如何改进和完善一直是热门话题。如前所述,监理模式效果不好的主要根源在于业主、监理的关系定位等。首先,应规范业主的行为,特别是政府工程的业主必须实行建、管分离;对非政府性质的业主,也应监督其市场行为。通过完善项目法人负责制,实现更具公平、竞争、开放特点的电力工程市场。其次,规范监理市场,实行市场准入和淘汰机制,以提高监理的素质和水平。再次,借鉴工民建行业,在项目设计阶段就引入监理,提高设计监督的效果。

项目管理水平是制约工程建设效果的关键,应积极引入PMC和EPC这样的模式。PMC模式是从业主的角度出发进行项目管理,管理效果更好;EPC模式更多的是从工程角度进行管理,控制工期、成本效果更佳。近几年,国内电力工程都有PMC和EPC模式成功实例。对于类似流域梯级形式的电力工程,可采用滚动开发模式,效果一般较好。

3.结语

在当前电力工程日趋复杂和专业要求更高的形势下,采用适合的工程管理模式是实现工程目标和效益的保障。应吸收、借鉴先进的管理思想,勇于创新和实践,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探寻和应用更高效的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王丽英.不同建设管理模式及其投资审核[J].水利发展研究,2009,9(4).

[2]黄永光.论电力工程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应用[J].技术与市场,2011,18(8).

[3]胡立强.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模式探索[J].中国电力教育,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