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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交易

国际金融交易

国际金融交易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外汇技能;外汇交易;模拟软件

任何一笔外贸业务都离不开国际金融的配合。假如以合同为线索来考察一笔完整的外贸业务,不管是进口还是出口,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要考虑的是外汇风险,任何一个从事外贸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足够的国际金融知识。

一、传统《国际金融》教学的不足

虽然大部分国际贸易类的专业,无论是研究生阶段是本科还是高职,都开设了《国际金融》课程,但是,教学效果很不理想。学生掌握的国际金融知识和技能远远不能满足外贸工作的需要。该课程理论性强、抽象难懂,学生们往往缺乏信心和兴趣,笔者经过分析总结了以下原因:

第一,与学科其他教材内容重复。《国际金融》是国际贸易和国际商务专业的一门专业课,但其中的内容与国际贸易专业的相关课程在内容上的重复屡屡发生。如《国际贸易》教材中的“国际资本移动与跨国公司”一章,和《国际金融>中的“国际资本移动与国际债务”一章。这两门课的这两章都涉及“国际资本移动”,都需讲授对外直接投资和对外间接投资。

第二,应用性的内容讲述不够。根据专业的需要,国际贸易专业的《国际金融》课程内容的选择应以满足外贸业务的要求为宗旨。在目前的浮动汇率制度下,各国货币汇率变化无常。人民币与外币的汇率也经常大幅度变化,这严重影响了外贸公司的经营。如何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外汇保值操作,将成为摆在外贸公司面前的首要问题。而《国际金融》教材对外汇保值问题的探讨却零散地分散于“外汇业务”与“外汇风险”两章中,内容不集中,结构不紧凑,重点不突出。又如学生毕业在工作及生活经常接触到的结售汇制度、外汇核销制度却根本没有涉及。

第三,教学方法还没有突破课堂讲授的传统模式。传统的教学模式可以用“五个一”来形容,即一本书、一叠讲义、一面黑板、一支粉笔、一张嘴。尽管用PPT课件代替了黑板和粉笔,但是基本教学模式没有变化。由于教学方式单一、落后,学生无法获得感性认识,教学效果也大打折扣。“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应被彻底抛弃,在教学中,不仅注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更注重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独立性和创造性。《国际金融》课程不仅要教知识,还要教技能。

在国际贸易专业中,像在国际金融专业那样全面、细致的讲授《国际金融》是没有必要的,也极其不可取的。国际贸易专业的《国际金融》课程应该有自己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因此,我们必须对《国际金融》的教学内容进行整合和序化。

二、以外汇交易为平台整合教学内容

目前各个学校纷纷实行教学一体化改革,在新的课程体系中,很多学校的国际贸易专业已经删除了《国际金融》课程。这是适应国际分工不断深化细化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但是,“高深”的国际金融知识和复杂的国际金融技能又是外贸类毕业生必不可少的。一个可行的的出路就在于我们必须站在国际贸易专业的角度,重构国际金融知识,以“有用、够用”为标准开展国际金融的实践教学。问题的关键是,哪些内容是必须保留的,那么内容应该省略?

在外贸业务中涉及到的《国际金融》知识,主要是汇率折算、进出口报价、对外贸易融资、外汇风险防范、国际结算、结售汇等。这些内容都外汇交易密切相关。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在经过调研的基础上,建整合出适合国际贸易专业的二大内容:

一是顺利结售汇外汇保值操作。围绕这一主题,国际金融的教学内容设计如下:(1)外汇与汇率,包括外汇与汇率的概念、种类、汇率的标价方法。(2)如何买入和卖出外汇?

二是防范外汇风险。如果不采取相应的外汇保值操作,可能会出现做一笔外贸业务不但不赚钱,反而还亏损的业务。这就要求外贸从业人员应该掌握外汇保值的原理、方法及操作等。围绕这一主题,国际金融的教学内容设计如下:(1)影响汇率变化的因素,包括基本的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2)外汇管制,包括资本主义国家的外汇管制和我国的外汇管理。(3)外汇保值措施,包括即期、远期、掉期、期货、期权等外汇保值交易。

以上内容都与外汇交易相关。为了让学生集中掌握以上内容,我们认为国际贸易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可以加入专门的课程《外汇交易理论与实务》;如果不开设专门的课程,那么可以在相关的课程中加入完整的外汇交易实训,以便让学生通过模拟操作,加强对这些知识点的感性认识,同时也可以更好地理解进出口贸易融资、出口信贷等相关知识点,激发学习兴趣。

三、以外汇交易为核心的《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内容

随着利率市场化、汇率机制的改革和电子化技术程度的提高,对外贸行业从业人员岗位的知识结构、能力要求、基本素质会产生很大影响。在新形势下,外贸从业人员不仅要懂得国际贸易的管理、政策、法律,还要了解银行的信贷知识.还要知道企业的融资投资知识。因此,新课程的教学内容中未必要很高的专业知识深度,但一定要求很有知识面的广泛宽度。随着我国国家化的加快,金融风险日益突出,因此,新的课程应突出外汇风险的管理及其防范。

表1

项目 主题 案例举例

项目一:国际收支 国际收支对经济的影响 20XX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项目二:国际储备 国际储备的规模 20XX中国的国际储备规模构成

项目三:外汇汇率 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及对经济的影响 美元为何会持续贬值,对各国经济的影响?

中国的外汇制度是如何变迁的?

项目四:外汇市场与外汇业务 衍生产品交易的两面性 1995年巴林银行时间、2005年中航油事件

......

表2

情景一: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编制

目的和要求

通过实务练习,使学生进一步掌握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主要内容,真正理解国际收支平衡与失衡的含义。

教学内容

给出若干笔国际经济交易,要求学生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判断国际收支是否平衡,是顺差还是逆差,计算各种国际收支差额,并分析失衡的原因。

必要说明

简单介绍复式记账法。

情景二:汇率计算的实务练习

目的和要求

通过模拟练习,使学生对外汇汇率的标价方法有进一步的认识,并能进行各种汇率的计算。

教学内容

基本汇率与交叉汇率的区别与计算;买入汇率、卖出汇率与中间汇率的区别与计算;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的区别与计算。

必要说明

利用软件进行;可开展技能竞赛。

为了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我们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必须精心整合、序化教学内容,为此设设计了以下项目及(下转第239页)(上接第236页)若干子项目:

项目一:国际收支(子项目一:外汇与国际收支;子项目二:国际收支平衡表;子项目三:国际收支的调节;子项目四: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编制(实训));

项目二:国际储备(子项目一:国际储备的构成;子项目二:国际储备的管理)

项目三:外汇汇率(子项目一:汇率及其标价方法;子项目二:汇率变动及其影响;子项目三:汇率制度;子项目四:外汇汇率的计算(实训));

项目四:外汇市场与外汇业务(子项目一:外汇市场;子项目二:外汇业务;子项目三:外汇业务(实训));

项目五:外汇风险(子项目一:外汇风险概述;子项目二:外汇风险管理;子项目三:外汇风险管理(实训));

项目六:外汇管制(子项目一:外汇管制的内容;子项目二:我国的外汇管理);

项目七:国际金融市场(子项目一:国际金融市场概述;子项目二:欧洲货币市场;子项目三:亚洲货币市场);

项目八:国际金融组织;

项目九:国际货币体系。

四、课程运用的主要教学方法

(一)案例分析法

在教学过程中,每个项目都要有案例做引导。这要求学生自行查找相关资料,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结合国际金融的相关知识,以个人或小组的形式对案例进行分析,并提交分析报告。教学重点是提高学生利用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的能力。

“国际金融”案例教学中选取的主要案例如表1。

(二)模拟教学法

为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我们必须充分重视模拟教学的作用。为此,我们选取了以下内容(列举了两个情景)开展模拟教学(见表2)。

参考文献:

[1]姜大源.当代德国职业教育主流教学思想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2]柳燕君.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模式研究与课程开发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9).

[3]李建元.证券、期货、外汇模拟实验[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国际金融交易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国际金融交易和涉外金融交易是极其复杂的金融交易,其交易结果、状况直接涉及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影响一国内外均衡。在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中,各国均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着金融市场由管制到开放的过程。许多国家实践表明资本市场过早开放使得国内经济潜在和积家的矛质在宏观经济出现问题时彻底地爆发出来,酿成经济危机。在实施渐进式改革和开放的指导思想下,我国在金融市场开放中,实际上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的开放路径:设立涉外金融交易—逐步加大涉外金融交易的领城、规模—逐步增强涉外金融交易的市场性—逐步实现涉外金融交易向国际金融市场交易转变。

一、涉外金融交易的界定

构成金融交易的基础要素有三个:筹资人、投资人、交易货币。一般意义上,一国金融市场(完全)对外开放与一国建立(与国际接轨)国际金融市场在概念上具有等价意义。当一国金融市场未完全开放时,客观地存在“涉外金融交易”概念,涉外金融交易既与国内金融交易不同,也与国际金融交易不同。

关于什么是国际金融交易,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可被称为“市场论”,其划分标准是资金是否跨境流动;另一种观点可被称为“要素论”,划分标准是金融交易活动中是否存在“涉外因素”。而“市场论”认为国际金融交易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可以下图表示。

在上图中,①属于国内金融交易,②③④属于国际金融交易。“涉外因素论”认为,将构成金融交易的基础要素:筹资人、投资人、货币进行组合,可产生以下几个不同的结果:

1.投资人以其本国货币贷款给其本国居民;

2.投资人以外国货币贷款给其本国居民;

3.投资人以其本国货币贷款给非本国居民;

4.投资人以外国货币(第三国货币)贷款给非本国居民;

5.投资人以外国货币(筹资人国货币)贷款给非本国居民;

第1种情况是100%的国内金融交易,但若担保人为境外机构,或资金被用于国际贸易,这种交易可能被认为是国际金融交易。

第3、4、5种情况,无论按“市场论”或“要素论”的标准,都是国际金融交易。

第2种情况,按“市场论”应为国内金融交易,按“要素论”应为国际金融交易。在我国现行规章制度管理下,这类交易被称为“涉外金融交易”中的“外汇贷款,’(外汇贷款属于“涉外贷款”,涉外贷款包括:外汇贷款、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外贸贷款)。

此外,还有人从国际收支统计口径出发,以交易结果是否引起国际收支变动乃至是否影响一国外债而判断是属国内金融交易或属国际金融交易。笔者认为,应该将涉外金融交易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

在上述五种组合中,除第1种以外,其余四类都应界定为广义的涉外金融交易(广义的金融交易包含国际金融交易);界定狭义的涉外金融交易标准应是金融交易是否存在国家金融管制。在2、3、4、5种组合列中凡以市场机制为主要调节机制的金融交易应定义为国际金融交易;凡以国家金融管制为主要调节机制的金融交易应定义为涉外金融交易。

金融交易中的国际金融交易和涉外金融交易是极其复杂的金融交易,其交易结果、状况直接涉及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深层次地影响一国内外均衡。因此,在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型中,各国均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着金融市场由管制到开放的过程。

二、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路径

如果将金融市场“对外完全开放”和“对外完全不开放”作为一数轴的两端,在“完全不开放”端点附近,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金融交易大部分属于涉外金融交易,相应的金融交易处于国家较严格的金融管制之中;当向另一端移动时,意味着出现了国际金融交易与涉外金融交易的替代,国家金融管制趋于放松。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开放都是必需面对的重大间题。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来说,过快开放资本市场导致的金融经济体系的波动成为一个共同面临的问题。墨西哥于1993年实行资本项目自由兑换,1994年彻底开放资本市场,允许51家外国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进人。

资本市场的过早开放使得国内经济中潜在和积累的矛盾在宏观经济出现问题时彻底地爆发出来,酿成1994年12月的经济危机。韩国的情形与此类似,1996年为了加人oECD,被迫接受金融自由化要求,接受允许企业自由借款的条款。一年之后的1997年,韩国也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卷人严重的经济危机。日本作为延迟推进资本市场开放的另一类范例,同样值得关注。日本1964年承担IMF第8条款开放经常账户义务,1984年对《外汇及其外贸管理法》进行修改,放松了对资本项目的管制,这一过程用了20年时间。并且至今依然保留着许多限制外资进人,以及对国内金融机构进行保护的措施。对于金融市场的过度保护,使得金融体系始终缺乏足够的竞争力,这可能是导致日本经济近年来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之一。

综观各国金融市场开放的过程,都存在着如何防范金融风险的问题。因为防范金融风险是金融监管的基本目标。这样在一国金融开放的过程中存在着双重目标统筹协调问题:实现金融开放和防范金融风险。为此,存在两种不同的做法:一是强化管制,通过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范围、控制金融产品的价格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通常采取的做法。这种做法会导致金融业竞争力低下,实质上是以牺牲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代价。并且由于强化金融管制产生了金融风险的积累,当金融市场开放后,往往长期聚集起来的金融风险在出现导火索时骤然爆发了。另一种做法是:放松管制,通过强化金融市场竞争,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与金融业的发展。这种方式大体可分为两种:休克式和渐进式。前一种方式往往导致一国出现若干年国民经济的衰退,社会和政治领域经历较长的动荡和混乱,社会发展在历史的轨道上转向。后一方式现在得到较广泛的认可,认为在这种方式下,在金融管制逐步放松的过程中,由于金融风险会不断暴露和释放出来,在应对风险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能力均得以逐步提高,从而有利于金融安全。当然,这种方式由于金融市场开放历时较长,可能使金融领域的不确定性增加。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对国内机构保护过多,会使金融体系缺乏竞争力,日本就是例证。因此,在金融市场开放过程中,必须把握住放松金融管制的顺序、路径和节奏。

以往,我国金融监管较多地倾向于不断强化管制,金融市场没有得到应有的发育,金融机构的竞争力相对较弱。但是在实施渐进式改革和开放的指导思想下,我国在金融市场开放中,实际上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的开放路径:设立涉外金融交易—逐步加大涉外金融交易的领域、规模—逐步增强涉外金融交易的市场性。这实际上是使涉外金融交易成为金融市场逐步开放的一个操作平台(尽管在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这一路径是在为了解决当时宏观经济所面临的问题而形成的)。根据中国的承诺,加人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将大幅度对外开放。在开放的过程中,外资金融机构将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水平,与国内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外部的金融市场动荡将如何影响我国金融运行的安全和稳定,取决于国内金融机构能否抵御激烈的外部竞争和外来冲击。又由于任何金融开放都是一种制度变迁,而制度变迁存在着路径依赖,因此,总结分析以往的金融开放路径,探讨如何为今后的金融开放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的操作平台,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外汇体制改革:从涉外金融交易向国际金融交易转变的制度演进案例分析

中国自1978年一2002年,进出口贸易增长了1748.73%。外汇体制改革是过去这20年推动中国出口成长的一个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严格按照中央计划部门制定的进出口计划经营。国家计划委员会制订计划时,首先开列一份必须进口的物品清单,然后根据所需款额,找出国内能够出口以换取这笔外汇的物资。由于当时汇率对外贸水平和进出口货种的影响甚微,当局遂参照旅游业、华侨汇款等少数非贸易性活动可能受到的影响以制订汇率。主要根据中国一篮子消费品与世界各大城市的相对价格而做出。由于中国不少消费品定价偏低,因而大大高估了人民币。

1998年,中国决定开放经济、拓展外贸。随着外贸权下放到地方政府和企业,汇率由原来制订外贸计划时的会计手段,变成推动进出口决策的重要信号。最初出台的措施,主要是为了抵消汇率偏高而对出口的抑制。其后,为进一步推动对外贸易发展,国家对汇率制度进行了多项改革:

第一,逐步下调官方汇率,以抵消出口成本上涨的影响。

第二,实施外汇留成制度,允许出口企业和地方政府保留部分外汇收人,以满足自身进口需要。

第三,开放外汇调剂中心,让出口企业可把外汇留成以较为有利的汇率折换成人民币。在随后的十多年中,国家以贬值为基本措施,来刺激对外贸易的发展。第一次贬值是1981年1月,以2.8元人民币对1美元为内部结算价(创汇成本)。制订内部结算价时,管理当局以赚取1美元外汇的平均成本为基数,在此水平上追加10%的“利润”率。这次贬值是中国外汇政策的一个转折点:主要根据创汇成本,而非国内消费品相对于海外的价格而制订汇率水平。1983年到1993年期间,由于创汇成本在这期间内不断上涨,当局不断下调汇率,使出口较为有利可图。这期间,人民币先后六次贬值,幅度由9.6%到44.9%不等,官定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由2.8:1调到5.32:1。19叫年1月1日汇率并轨,官方汇率更一举下调到8.7:l水平。当年,出口、旅游和外来直接投资增幅分别高达31.9%、56.4%和22.7%。外汇储备在1994年和1995年分别增长114.5%和42.6%,1998年5月达到1409亿美元。由于外汇供应增加,官方汇率逐步轻微上调。1998年4月后,官方汇率大约处于8.28元人民币对1美元的水平。贬值基本上是在市场“倒逼”下实施的,因此,贬值在一定角度上可看成是对管制的放松。

出口企业自1978年起获准留成外汇。其后,留成的比例显著提高。1979年规定,地方政府的出口如果超越前一年的水平,获准留成超出部分的40%。1985年,获准的外汇留成已不少于出口总额的25%。1991年,留成更可高达出口总额的30%,但中央政府保留权利,必要时得以调剂价收购企业30%的外汇收人(1994年统一汇价后,留成制度便被撤销)。留成制度实施后不久,出口企业和地方政府获准将外汇配额转售给需要外汇作进口用的单位。这一来,企业与企业也就能够在市场上兑换外汇。持有配额的单位由于能更好地利用其外汇留成,拓展出口的积极性更高。除了用来进口产品设备,出口单位还可以以高于官方的汇率换取留成的利润。留成制度扩大了涉外金融交易规模,引人了市场机制。如同留成制度,外汇调剂市场事实上也逐步加大了涉外金融交易规模;逐步加人和加大市场的机制。

1950年,中国银行广东分行率先开办外汇调剂服务。有关业务迅即扩至内地12个大城市。早期的交易价是3.08元人民币对l美元。1985年,深圳设立第一家官方的外汇调剂中心。翌年,上海和北京跟进。再一年后,同类中心扩大至天津。在1985年到1987年,外汇调剂中心只对中外合资企业提供服务,国内企业不得参与。1987年,国内的轻工业公司、工艺品公司和服装业也获准在调节市场上出售留成。1988年4月,所有国内企业都获准在调剂中心上出售留成。外汇管制放宽后,外汇中心的数目和交易量都有所增加。1992年12月底,全国有100多家调剂中心,交易额达到250亿美元。在1994年的改革中,全国性的银行同业外汇市场取代了调剂中心,并实施外汇结售制度。出口企业所有外汇收人按规定一律须出售给指定的银行。对进口企业而言,企业只要向当局授权的银行出示进口合同和境外金融机构签发的付款通知,即可换取外汇。

以上措施,从一个角度看,实际上起到了逐步放松对涉外金融交易的严厉管制。1994年以来,最根本的变革也许是撤销调剂市场,在国内设立统一的全国性银行同业外汇市场。

在新制度下,国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外经贸部实施的行政控制来维持汇率的稳定性和经常账差额,而非借着对经常账的来往实施外汇管制。在新的制度下,汇率不仅影响进出口,还通过各种市场和机制间的联系,对经济造成广泛的影响。因此,制订汇率不再只是贸易和经常账的问题,必须同时考虑到宏观经济的稳定性、各种不同利益团体的平衡、货币及财政政策等广泛的问题。由于中国对内和对外经济部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制订汇率时,也就不能只是为了促进出口。事实上,经过1994年的改革,中国基本上不再以创汇成本来制订人民币汇率。从1994年到1997年,中国的一般物价水平涨幅约50%,创汇成本也显著上升,但由于外汇供应增长,人民币汇率反而轻微上扬。人民币升值,加上出口成本上升,降低了出口的盈利性。随着市场机制作用的加大,中国经济对内和对外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汇率的影响扩散到外贸以外的部门。中国利用汇率政策以促进出口的自由度因而有所下降。1996年以后,出口增长幅度一波三折,19%年出口只增长了1.5%,1997年出口上升20.9%,1998年,出口升幅较1997年大幅回落,1999年抬升,2000年大幅上升,2001年又大幅回落。虽然出口部门力促人民币贬值,中国人民银行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内外均衡,仍然保持汇率稳定。2002年初,国家进一步改革、完善有管理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和人民币外汇市场交易制度,提高外汇指定银行周转金额度,降低进口企业设立外汇账户门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出口企业售汇自主意愿。前不久,金融管理当局又批准四大国有银行开展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至此,在经常账户项下,人民币与外汇间的兑换(交易),在市场机制对管制的替代过程中,不断向市场化方向演变,现在离进出口企业完全意愿结售汇越来越近。

笔者认为经常项下外汇市场的开放,客观地看,对宏观经济的影响是比较成功的。资本市场的开放应遵循着这一基本思路:在逐步加大涉外金融交易规模和逐步放松对涉外金融交易的管制中,逐步开放资本市场。

参考资料

国际金融交易范文第3篇

关键词:碳金融;温室气体减排;碳交易;碳基金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1

一、引言

碳金融,指的是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它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不断加强,世界范围内的碳减排目标已经逐步确立,推动了国际碳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而我国目前的碳金融市场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弊端,在国际经济局势日趋复杂的今天,我们该如何借鉴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探讨有利于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的有效对策,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国际碳金融市场发展的现状

(一)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越来越多

随着国际碳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碳金融市场上的参与者也越来越多,除了早期碳金融市场上的企业、投机者、交易所等参与者数量的不断增加外,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以及各国政府开展积极参与到国际碳金融市场。例如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成立了专门的碳交易业务部门,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系列的帮助,各国政府近年来也在积极完善碳交易的相关制度和平台、设立碳基金等。

(二)交易量在持续增加的同时出现了不确定性

自《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正式生效后,国际碳金融市场上的交易量出现了持续攀升的趋势。在2005年,交易额为109.90亿美元,在2009年就增长到了1437亿美元,实现了12倍以上的增长。但是受到全球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在2010年首次出现了负增长,为1419亿美元,而2011年的整体交易情况也不容乐观,尤其是随着美国经济的持续低迷和欧洲债务危机的蔓延,在世界范围内迎来了碳金融发展的低潮。

(三)碳基金规模不断扩大

为了实现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碳基金主要是由政府、企业、个人以及金融机构共同设立的。随着国际碳金融市场的日益完善和发展,国际碳基金实现了快速的增长。据统计,在2005年,世界范围内的碳基金数量为34只,而在2009年就达到了87只,资金规模达到了161亿美元,实现了跨越式的增长,并出现了几只非常具有影响力的国际碳基金,如世界银行碳基金、欧洲碳基金、日本GHG减排碳基金、英国碳基金等。

(四)金融衍生品不断增加

碳金融市场的衍生产品主要是项目市场中的核证碳减排量和配额市场中的碳排放配额。随着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发展,开始以核证碳减排量和碳排放配额为基础,不断出现碳远期、碳期权、碳期货、掉期等一系列的金融衍生品。由于受制于认证标准、配额管理体制或碳减排单位等因素的影响,加上不同的价格预期和交易的时间与地点,碳金融衍生品市场通常会提供跨时间、跨商品、跨市场的套利交易方式。

三、国际碳金融市场给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一)构建富有层次的碳金融市场体系

从整体上看,目前我国还处于全球碳交易市场价值链条中的较低端环节,这对我国碳金融的长远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对此,我国应当坚持以碳交易市场中心,构建一系列具有创新性质的金融工具,如银行信贷、碳基金、风险投资、碳证券、碳保险等,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富有层次的碳金融市场体系。这有助于把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有效纳入到我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之中,真正建立适应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的碳交易制度。同时,要积极推出和构建适合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的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碳金融衍生品体系,推进人民币成为碳交易计价的主要结算货币。此外,政府要在国际气候谈判和碳定价等方面增加话语权,维护自身应有的权利。

(二)建设科学的碳交易市场体系

目前,国际上有很多成功的碳交易市场可供我们借鉴,例如欧洲的配额交易机制和美国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等。但在构建碳交易市场体系时,我们必须结合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着眼于我国碳金融市场的长远发展,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碳排放配额和碳交易市场。具体说来,主要涉及到碳交易制度、碳排放交易规划以及碳交易平台的搭建和完善等,这对促进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制定完善的碳金融发展政策与激励政策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的与碳金融市场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例如国家研究制订的《关于发展低碳经济的指导意见》等,这将为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和政策参考。同时,国家要制定一系列的激励政策,例如完善的碳排放强度考核制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优惠、国家的税收优惠等,这对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构建将是非常有利的。

(四)完善碳金融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和质量

面对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最新方向和趋势,我国的碳金融中介结构要紧紧围绕新能源开发、CDM项目评估、碳金融项目咨询、碳金融风险管理等服务内容,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加强对国内外碳金融服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研究,严格遵守行业内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积极探索和开发排放权交易、碳证券、气候保险、碳风险投资等业务项目,持续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

四、结语

随着国际碳金融市场的日益发展和成熟,我国应当积极吸收其中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加快国内碳金融交易市场的建设步伐,尽快建立与国际碳金融市场相适应的国内碳金融市场格局,以更好的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带动我国低碳经济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卢霞,黄旭.低碳金融模式研究:实践考察与战略思考[J].金融论坛,2010(10).

[2]杨波,肖苏原,田慕昕.我国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的思考[J].国际金融研究,2010(08).

国际金融交易范文第4篇

我认为,在国际金融法律领域,有许多方面都要做跟踪研究,但是目前首要跟踪研究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跟踪研究国际金融交易与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二是国际金融交易高科技化对经济发展和法律规则的影响。

一、跟踪研究国际金融交易与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问题

我们要跟踪研究当今国际金融交易与法律监控的目的,不单是一个“汇率”、“利率”或“市场监控规则”、或“合同法”,或“国际私法”等的金融与法律等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表现为一个国家中央银行与民间跨国金融机构的关系,还表现为一个国家经济安全和政治稳定与国际金融交易的关系。因为金融交易的目的虽然是为了盈利,但是,交易的方式上分为“敌意”的交易和“善意”的交易。在交易金额不大的时候,“敌意”性质的交易的破坏性不大,但是,当交易数额大到一定程度时,它对一国的经济的破坏作用是相当大的,破坏后果不亚于战争,可见,金融交易与国家经济的安全是密切关联性。

国际金融交易与法律监控的研究,从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的角度来观察,其必要性可以从最近的亚洲金融危机来得到印证。1997年9月,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迪尔在香港举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上发表了演说,题为“亚洲的机遇”(注:《金钱与梦想》俞岱曦等著,中国文史出版社。)。他在演说中指出:货币买卖是没有必要的,是不事生产力和不道德的,是应该禁止的,并使之成为非法。我们不需要货币交易。他还说,“买卖货币用于支付国家贸易是正常的,但将货币单纯作为商品来买卖则是不可以接受的。国际上货币买卖的交易额比商品与服务贸易额多了20倍,但有关交易既没有创造就业机会也没有让一般老百姓享用到什么产品或服务,真正获利的只是外汇炒家,他们一年的平均回报率高达35%.而且,无论指数升降,这些足以通过巨额买卖影响汇率的炒家都是稳操胜券,而他是通过使穷人变得更穷而获取盈利的。”马哈迪尔总理说“最近外汇投机者对马来西亚货币的打击使我们的经济倒退了10年,这是对马来西亚市场的强暴。”最后,马哈迪尔总理说“民选政府有权控管市场,因为如果做得不好,选民将会让政府下台。但是,他们却没有办法赶走外来的金融炒家”。

反对马哈蒂尔的看法的是国际金融家,美国的乔治?索罗斯,他在同一个会上也发表了演说。他认为最近几年来,世界上金融全球化的趋势正在加速,资本流动使各个国家的汇率、利率和各种证券价格密切关联,国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有时兴盛,有时衰退,使国际资本流动变得声名狼藉。所以,国际资本市场的特征变得越来越制度化,但是市场本身需要的是更大的弹性。他还说,“我受到马哈蒂尔的各种伪造的令人讨厌的谴责,我成为他掩盖自己缺点的替罪者,他在给国内听众表演。如果他和他的思想容易受到马来西亚国内独立传媒的惩罚,他就不可能逃脱掉。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信息自由再严也是必不可少的。”(注:《金钱与梦想》俞岱曦等著,中国文史出版社。)

一个是国家总理,另一个是国际金融商人,两人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年会上的公然对立发言,并且互相指责,在国际金融界的会议中还从未出现过。从前国家与个人的经济实力怎能够抗衡?但是,从1992年开始,直到前不久,亚洲几个国家的中央银行都被一些国际民间金融机构在市场上给击败了,致使国际民间金融机构的实力超过了亚洲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

在国际金融交易中,亚洲的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被民间金融机构击败的情况,应该引起亚洲有关国家政府的极大关注,因为,中央银行如果对本国的货币币值失控,对本国的货币与外币的汇率失控,对金融市场的积极干预不起任何作用的话,这个国家所面临的就不仅仅是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而且该国中央银行和政府还面临着政治危机,该国的安全就遇到了威胁,因为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将下降,对政府抱怨的情绪可能化为不满的抗议行动。所以,这些国家政府对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交易与监管,不仅仅是一个金融问题,不仅仅是社会道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国际政治和国家安全的大问题。因为,一些国家的若干民间金融机构所聚集的金融资产比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还多,在国际金融市场交易中,国家的中央银行反倒不是他们的对手,中央银行与之较量,一旦失守,这个国家的经济就要倒退,政局也会不稳。

在亚洲,一些国家政府和他们的中央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对本国的货币进行保卫战的时候,他们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至于大幅度下降,是为了维护本国人民的经济利益。一些国家在这场货币币值保卫战中虽然失败了,但是他们进行的仍然是正义之战,是道德之战。而对于一些国际民间金融机构在亚洲金融市场上的投机作法,正象马哈迪尔总理所说,“这些亿万富翁其实并不需要更多的金钱,但他们却仅仅因为不愿看到发展中国家的繁荣而进行极不道德的破坏。”从受害的亚洲国家人民的角度来看,国际金融投机者所做的投机结果,使亚洲国家的人民受到了失业痛苦,生活水平下降。最近,一些报纸上还刊载了韩国的个别妇女开始出卖自己的肾脏器官来维持家庭生活的消息。这些足以证明,国际金融投机者的作法是不道德的,是带有敌意的交易。概言之,国际金融交易既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

我国的金融市场,在这场亚洲金融危机中没有受到直接的冲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进行的港币保卫战也获得了成功。从国内的情况来看,国内资本市场由于没有对外开放,国内外汇的资本账户也处于关闭状态,不允许外资在我国的外汇资本账户兑换。我国也不允许外资以外汇形式直接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中买卖。正是依靠对国内金融市场的法律保护,在这次的亚洲金融危机中,我国才免受袭击,这是基本层面的原因。当然,我国的经济状况也比亚洲发生危机的国家好得多。例如,我国的外债结构比较合理,人民币币值比较稳定,外汇储备数额比较大,经济过热情况已经得到控制等,这些属于技术层面的原因。

我们需要跟踪研究国际金融交易领域如何集中大规模的资金,如何进行各种复杂的组合交易,如何避免交易风险,如何利用计算机和软件对交易进行分析,如何组织大规模的交易战役和币值保卫战役等。然而,国内目前没有这类的试验场所,缺乏这方面的专门人才,理论研究也不够,这对将来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是不利的。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对市场的监控,必须建立在研究市场与精通市场运作基础之上,我们制定的法律与规则,也应基于这一基础。我国在这方面的交易市场,目前虽然还没有开放,但是我们的研究不能没有,研究的课题主要是跟踪,要象当年科技上搞“863”计划那样,在金融领域的跟踪研究也要搞“863”计划,为将来我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做好准备。

在我们搞跟踪世界金融发展研究的同时,还要研究金融市场将来开放时,我国民族金融市场的特点是什么?我们的优势、劣势在哪里?得失是什么?“失去的只是锁链,得到的将是自由”吗?这不仅仅是一个金融交易技术性的问题,还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的大问题。在考虑这个问题时,有两个基本点必须注意:一是,我国是一个大国,有12亿多的人口,没有任何其他国家能够养活得起我国这么多老百姓,没有其他任何人能够解决我国人民吃饭、穿衣、交通与住房等基本问题,只有立足于我们自己,所以,我国的金融交易格局,无论如何发展都必须坚持独立自主,坚持我们的民族性;二是,我国正因为是一个大国,对世界上的事必须有我们自己的看法,让世界听到中国人的声音。我国对世界贸易与金融规则的制定也应该参与。应该看到,当今世界贸易与金融规则的形成,都是将我国排除在外而制定的。从发达国家的角度来看,我国的经济还不够发达,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还不够,贸易上还有关税壁垒等等,从而将我国参与制定规则的机会排除在外。但是,从我国的角度来看,缺少我国参与制定的规则,就不能说得上具有世界性。当今世界贸易与金融市场正在向着多极化方向发展,我国应该向世界表达我们对国际贸易与金融等问题上的看法。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一定要参与世界贸易与金融规则的制定,没有代表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参与制定的规则,很难是合理的,在全世界上决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不可能行得通的。为了使我国的经济与金融进入世界圈,我国不但要有强大的民族工业,要有强大的民族高科技产业,还要有强大的民族金融产业。所以,从现在起我国就要加强国际金融交易与市场监控的跟踪以及法律上的研究,分析它消化它,将来才能使用它与发展它。

二、要跟踪研究国际金融交易的高科技化问题

我们要跟踪研究的另一个问题是,高科技在国际金融交易中的广泛运用,对国际金融运作产生的巨大影响,以及金融高科技化之后对传统经济和法律产生的挑战。

最近几年,国际金融领域发生了至少两项较大的变化:一是高科技在国际金融领域得到了最迅速地运用,即大型国际金融公司在采用高科技方面的投资,几乎超过国际大型药品公司在R§D的投资数额。所以,大型金融机构在全球信息的掌握、分析处理的能力上,可以同国家中央银行与财政部相媲美;二是大型国际金融机构集中化程度越来越高。它们之间不断合并,从大型变成超大型,从超大型变成巨型,再变成超巨型的国际金融机构。合并后的金融公司可以调动的资本金额也越来越大,已经大到以千亿美元为单位来计算资产的程度,这个水平超过普通国家的中央银行和财政部集资的水平。因此,它们可以称为“超级巨型国际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不断集中的原因之一是金融技术革命的推动力,因为金融高技术投资是巨大的,两家大银行投资相同的高科技是一种浪费,要想避免重复投资的最简便方法就是两家银行合二为一。

由于高科技在金融领域里的广泛深入的运用,特别是超高速度电子计算机的信息处理技术、网络信息交换技术、货币电子数据化技术等,使金融市场的格局与交易方式将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交易活动将变得更加活跃,规模更大,速度更快、时间更长,高技术运用于衍生金融工具领域,使数以百计的衍生金融产品出现于市场上。金融产品的契约交易表达的金额远远超过人类实际物质生产的价值20倍,甚至25倍之多。

早在许多年前,美国纽约的11家大银行共同承担了银行间的支付清算系统,每天用电子转移的资金超过万亿美元,这个数额超过美国全国所需的货币总额,在所有的交易行业中,用电子结算的占85%,用支票结算的占13%,用现金结算的仅占1%多一点(注:《金钱传》(美)泰德?克罗福德著,段敏等译,珠海出版社1997年9月,第275页。)。相比之下,我国的结算系统中支票还占相当大的比重,现金在居民消费中占的比例更大。

在美国有2.6亿人口,却发行了10亿张信用卡,75%以上的美国家庭有VISA卡或MASTER卡,或两张兼有。我国有12亿人口,现有信用卡8000多万张,相当于台湾地区的信用卡数量。1914年美国的一些商店和加油站开始使用这种小卡片,1947年铁路和航空公司开始使用信用卡;1950年美国的进餐者俱乐部发行同今天一样的新式信用卡;1951年美国的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发行了银行信用卡。美国今天的信用卡都是银行发行的,最大的信用卡银行是花旗银行。第二大的信用卡银行是MBNA银行(注:作者对MBNA银行总部的考察资料。)。它们两家银行的信用卡覆盖了美国市场的80%,其他数以千计的中小型信用卡银行分享剩下的20%的市场。美国人使用信用卡所表明的不仅是消费观念的转变,更重要的是电子高科技在金融领域运用的广泛程度与深入程度。相比之下,我国的信用卡发行相当分散,都是小规模的经营,效益不高,在国际上也没有竞争力。

支票转帐结算在美国也是采用了高科技手段,美国每天银行转账结算的支票大约有20亿张,如果用人工来处理是不可想象的,都是采用机器自动处理的。美国也没有支票挂失的法律规定了,因为电子印鉴和密码,使支票丢失也不会损失客户账上的金钱。高速度和大规模的电子计算机的使用,就连使用信用卡时要核对签名也不像以前那样重视了。时下,美国客户的信用卡丢失,只要给银行挂一个电话就行了。

在今天,计算机和网络通讯在金融领域的运用,使金融业正在变成一个金融数据处理行业。银行和证券交易公司使用的计算机的数量是最多的,档次与质量都是最好的,软件也是最昂贵的软件之一,而且计算机与软件更新的速度也是最快的行业之一,金融机构在这方面的投资越来越大。由于竞争的压力,客户的成本只能越来越低,所以金融机构只能从扩大市场规模上来降低成本了。

国际金融交易范文第5篇

关键词:低碳经济;绿色金融;碳金融

2003年,英国政府在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获得世界范同的认同与推广。2009年12月19日,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尽管最终没有达成有具体指标的约束性协议,但“低碳经济”这个词汇以前所未有的冲击力震撼着世界各国的经济和政治思维,低碳经济有望成为继信息技术革命后的又一场新的工业革命。发展低碳经济,金融服务要先行。

经济决定金融,低碳经济发展所导致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模式、消费模式乃至生活模式的变革,必然会导致国际金融业发生结构性革命。金融要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发挥作用,金融本身需要新的发展。在此过程中出现了“绿色金融”、“碳金融”等新的概念。金融业要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绿色金融”、“碳金融”是必经之路。

一、绿色金融:低碳经济下发展势头迅猛

“绿色金融”是金融理论和实践领域的一个新概念,又称“环境金融”或“可持续性融资”。所谓绿色金融,就是要通过绿色金融业务,将资源和环境保护变量纳入经济发展的内生性因素加以考量,即在投融资行为中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对环境污染的治理,注重环保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具体地讲,绿色金融包含两层涵义:一是从金融和环境的关系人手,重新审视金融,将生态观念引入金融,改变过去高消耗、低产出、重数量、轻质量的金融增长模式,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改善环境的金融增长模式。二是以绿色金融观念关注产业发展,依靠金融手段和金融创新影响企业的投资取向,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进而影响企业经济取向和市场行为,促进传统产业的生态化和新型绿色生态产业的发展。可见,绿色金融是对传统金融的延伸和扩展,是现代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

“绿色金融”提出于1997年。在此前后,世界各国政府、国际组织、民间金融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在环保领域进行了多种尝试,取得了不少经验。据欧洲工商管理学院(INSEAD)调查结果显示,2002年,欧美共有绿色风险投资机构约45家,总投资额达1亿欧元,主要投资领域为再生能源、水和清洁技术设备。2003年6月,花旗银行(Citigroup)、巴克莱银行(Barclays)、荷兰银行(ABNAMRO)和西德意志州立银行(WestLB)等10家国际领先银行(分属7个国家)宣布实行“赤道原则”(EquatorPrinciples,简称EP),即参照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制定的、旨在管理和发展与项目融资有关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的一套自愿性原则。这些银行在全球范围内对所有产业部门的项目融资实行这些原则。“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项目融资中审慎考虑环境和社会风险,强调环境、社会与企业发展和谐统一,推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目标从早期的“股东利益最大化”向“充分考虑多元利益主体诉求”的新阶段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赤道银行”已成为推动商业银行管理模式和公司治理理念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的领跑者。三年后,“赤道原则”金融机构遍布全球,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的90%以上,同时“绿色保险”、“绿色资本市场”领域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绿色金融业务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蓬勃发展起来。

中国面临的节能减排形势日益严峻,政府对企业污染环境责任的追究日益严格。运用金融杠杆、推行“绿色金融”不仅是助力低碳经济的现实需要,而且是顺应国际潮流、实现中国金融业与国际接轨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兴业银行在国内银行业中率先掀起了一股绿色金融创新之风,成为国内绿色金融先行者,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瞩目。2006年5月17日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能源效率融资项目合作协议》,成为国际金融公司开展中国能效融资项目合作的首家中资银行。截至2008年2月25日能效融资二期合作协议签订时,能效融资一期合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国际金融公司为兴业银行发放能效贷款提供了2500万美元的贷款本金风险分担;兴业银行为中国46个节能减排项目提供9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其中绝大多数贷款企业为中小企业。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能效融资项目合作协议创造性地引入了国际金融公司贷款的本金损失分担机制,类似于伊斯兰金融模式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2008年l0月31日,兴业银行正式对外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第一家本土赤道银行。2009年1月,兴业银行成立了国内首个可持续金融业务专门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2009年12月3日,兴业银行首笔适用赤道原则项目——福建华电永安发电2×300MW扩建项目正式落地,这也是我同银行业首笔适用赤道原则项目。

2007年以来,中国环保总局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不断推出“环保新政”,相继出台“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从而在中国掀起了一场“绿色金融”风暴。

2008年,北京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提到金融要推动节能减排环保产业发展。这是自2008年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的指导意见后,第一个由省市级政府的这一领域内的重要文件。2008年,浦发银行在全国商业银行中率先推出首个针对低碳经济的整合服务方案《绿色信贷综合服务方案》,具体包括国际金融公司能效融资方案、法国开发署能效融资方案、清洁发展机制财务顾问方案、绿色股权融资方案和专业支持方案,形成业内迄今最全面的覆盖绿色产业链上下游的金融产品体系。2009年10月25日,浦发银行与天津中新生态城投资管理公司等在天津联合发起成立了中国第一个自愿减排联合组织——生态城绿色产业协会(EGIAo在贷款方面,民生银行创新推出了基于清洁发展机制(CDM)的节能减排融资项目。在理财产品方面,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率先推挂钩排放权交易的理财产品。国家开发银行等也探索出针对清洁技术开发和应用项目的各种创新融资方案,如节能服务商模式、金融租赁模式等。随着低碳经济成为全球关注的话题,绿色金融也从被动的社会责任层面,上升到了主动的可持续金融层面。金融机构对研发生产环保设施、从事生态保护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提供倾斜信贷、保险等提供金融支持,而对污染企业进行金融限制的政策和制度,将达到有效引导资金向环境友好企业流动的效果。

“绿色金融”之所以越来越受到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各类企业和民间金融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的重视,是由于无论在减少企业环境污染方面,还是在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方面,“绿色金融”都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和发展潜力。从低碳经济发展的趋势判断来看,绿色金融的发展潜力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低碳产业,既包括传统钢铁、有色金属、建筑等传统产业的升级与改造,也包括多金硅、智能电网、碳存储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二是低碳能源,随着煤、石油和天然气等传统石化能源储量的逐渐枯竭,风能、太阳能和清洁能源的发展日益受到重视。2008年世界各国对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资已经达到1150亿美元,预计到2012年这些数字将达到4500亿美元,2020年将超过6千亿美元。三是低碳技术,既包括传统部门也涉及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众多领域。四是碳金融交易,预计全球碳交易市场2020年将达到3.5万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第一大交易市场。

二、碳金融交易市场:低碳经济制高点

(一)碳金融。

随着“绿色金融”的深化,人们开始用“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能源行业思想先驱彼得·c·福萨洛(PeterC.Fusaro)早于2006年在其《能源与环境对冲基金:新投资范式》中曾指出,金融模型现在已经发生了变化,包括更多的股权投资、商品交易,开始模糊了投资银行、风险投资和对冲基金的业务范围。推动金融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最近出现的“环境金融市场”。

这里的“环境金融市场”就是碳金融。从理论上讲,碳金融是指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既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也包括银行的绿色信贷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中介活动。通常来看,国际范围内与低碳经济相关的“碳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碳交易”市场机制,包括基于碳交易配额的交易和基于项目的交易;2、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介入的碳金融活动;3、碳减排期货、期权市场。《京都议定书》签订以来,碳排放信用之类的环保衍生品逐渐成为西方机构投资者热衷的新兴交易品种;4、商业银行的“碳金融”创新。碳金融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的不同之处在于:碳金融的核心是碳排放权。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温室气体排放空间不再是免费的公共资源,基于经济实力、地缘政治等诸多因素进行多方博弈所形成的碳排放量成为一种可以获利的能力和资产,碳金融逐渐成为抢占低碳经济制高点的关键。因JH=,碳金融无疑成为金融机构尚待开掘的“富矿”。

(二)碳金融市场的源起。

碳金融市场是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金融活动和交易的总称,由于二氧化碳在其中占据绝对地位而得名。这一市场既包括排放权交易市场,也包括那些开发可产生额外排放权(各种减排单位)的项目的交易,以及与排放权相关的各种衍生产品交易。碳金融交易产生的源头,可以追溯到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以下简称《框架公约》)和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KyotoProtoco1)。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威胁,1992年6月,150多个国家制定了《框架公约》,设定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减少50%的目标。1997年12月有关国家通过了《京都议定书》作为《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成为具体的实施纲领。《京都议定书》在对发达国家减排义务作出规定的同时,也提供了3种灵活的履行义务方式:其一是国际排放权交易机制(IET),具有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它们的排放配额。国际排放权交易机制是承担定量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之间开展合作的一种灵活机制,《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可以参与排放贸易,但任何这种贸易应是为实现规定的量化的减排或限排承诺而采取的对本国行动的补充。其二是联合履行机制(JI),指发达国家从其在具有减排义务的其他发达国家投资的节能减排项目中获取减排信用,用于抵减其排减义务。联合实施机制是苏联和东欧转型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基于项目的合作机制,它类似于CDM,但有其独立的管理机构、注册程序、方法学等。转型国家本应承担定量减排或限排义务,但由于《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基准年是1990年,而这些国家在当时经济比较繁荣,温室气体排放水平较高,进入转型期后,经济大幅下滑,在制定《京都议定书》时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大大低于1990年的水平,遂存在大量的“热空气”。如果按照排放贸易机制,允许这些没有采取任何减排行动而获得的排放配额进入全球碳市场,既不公平,也会扰乱碳市场,于是针对转型国家制定了联合履行机制。其三是清洁发展机制(CDM),指发达国家的投资者从其在发展中国家中实施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经核证的减排量”(CER),以抵减其排减义务。

其目的有两个,一是降低附件一国家履行其在议定书中所承担的约束性减排义务的成本;二是通过资金和技术的转移,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而,CDM被看成是一种以项目为基础的双赢的合作机制,是唯一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实施的双效机制。

正是这些灵活履行排放义务的方式催生了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交易市场。由于二氧化碳是最普遍的温室气体,也因为其他五种温室气体根据不同的全球变暖潜能,以二氧化碳来计算其最终的排放量,因此国际上把这一市场简称为“碳市场”。欧盟为了履行《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欧盟委员会向各成员国发放排放许可(EUA),各成员国将EUA再分配给管制下的企业,这些核定的配额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体系(EUETS)的正式运行和《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生效,标志着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形成。

(三)碳金融交易的市场体系。

碳金融发展的基础正是国际碳交易市场。根据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的现状,以是否受《京都议定书》辖定为标准,可以将国际碳交易市场分为京都市场和非京都市场。其中,京都市场主要由欧盟温室气体排放贸易体系(EUETS)、清洁发展机制(CDM)市场和联合履行机制(JI)市场组成,非京都市场包括自愿实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强制实施的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体系(GGAS)和零售市场等。

碳交易市场也可以划分为履行减排义务驱动的市场和自愿型市场。履行减排义务驱动的市场是指由强制性减排义务驱动的碳市场,大部分买家从事碳交易是为了满足(目前或预计)国际、国内或国内某些区域的碳排放约束的要求。而自愿型市场则是从其他目标出发(如企业社会责任、品牌建设、社会效益等)自愿进行碳交易以实现其目标,其市场需求并不由履行减排义务的要求来推动,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碳减排额是不确定的。

目前碳市场尚处于过渡阶段,世界上还没有统一的国际排放权交易市场,规则还在制定、完善中,尚未形成全球市场,呈现出各区域竞争发展的特点。在众多碳交易市场中,主要有四个专门从事碳金融的交易所,包括欧盟的EUETS、澳大利亚的NewSouthWales、美国的ChicagoClimateExchange和英国的UKETS等。其中,EUETS是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2008年占全球碳交易总量的近60%,主导全球碳交易市场。EUETS对欧盟27国实行“总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制度,是一个欧盟内部的强制减排配额市场。

而英国的UKETS和美国的ChicagoClimateExchange已经成为全球碳交易的两大中心。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家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也是碳排放权额期货交易模式的开创者。

按照交易原理划分,碳交易市场可分为两类:一种是以配额为基础的市场,其原理为限量一交易,即由管理者制定总的排放配额,并在参与者间进行分配,参与者根据自身的需要来进行排放配额的买卖。《京都议定书》设定的国际排放权交易、EUETS和一些自愿交易机制均属于这类市场。二是以项目为基础的市场,其原理为基准一交易。在这类交易下,低于基准排放水平的项目或碳吸收项目,在经过认证后可获得减排单位。受排放配额限制的国家或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这种减排单位来调整其所面临的排放约束,这类交易主要涉及到具体项目的开发。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联合履行机制(JI)下分别产生核证减排量(CERs)和减排单位(ERUs)。

这两类市场为排放权交易提供了最基本的框架,以此为基础,相关的原生产品(碳排放权)和衍生产品交易也随之发展起来。

以配额为基础的市场具有排放权价值发现的基础功能。配额交易市场决定着碳排放权的价值。配额多少以及惩罚力度的大小,影响着碳排放权价值的高低。

当然,由政府管制所产生的约束要比市场自身产生的约束更为严格,因此,受管制的配额市场上的排放权价格会更高,而交易规模也会远远大于自愿交易市场。

配额交易创造出了碳排放权的交易价格,当这种交易价格高于各种减排单位(包括CERs、ERS和VERs)的价格时,配额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就会愿意在二级市场上购人已发行的减排单位或参与CDM和JI交易,以进行套利或满足监管需要。这种价差越大,投资者的收益空间越大,对各种减排单位的需求量也会增强,这会进一步促进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和应用。

(四)碳金融市场的发展。

作为新兴的金融市场,碳金融交易市场在近几年发展迅猛。白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以来,碳金融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交易平台和交易工具日趋多元化,交易规模逐年成倍增长。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全球碳交易量从2005年的7.1亿吨上升到2008年的48.1亿吨,年均增长率达到89.2%;碳交易额从2005年的1O8.6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1263.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高达126.6%。其中,以配额为基础的交易规模远大于以项目为基础的交易。

2008年,以配额为基础的市场交易额为920亿美元,占全部碳金融交易总额的74%左右;以项目为基础的市场交易成交金额为72亿美元。此外,以CDM为基础从事CERs现货、远期和期货交易的二级交易市场发展迅速。2008年,该市场的交易金额为260亿美元,是2007年的5倍,占全部碳交易总额的21%。据世界银行预测,2008-2012年每年的碳金融交易市场规模至少达600亿美元,201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而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市场。而碳排放额度也将取代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

碳交易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拓展了金融业的盈利空间。金融机构围绕低碳经济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传统的融资支持,即通过成立各种低碳基金、环保基金或直接贷款支持相关产业;二是围绕现行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进行各种融资、产品创新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据麦肯锡预计,到2020年,全球银行业仅从碳交易、基础设施融资和咨询业务的一小部分业务活动中所获得的收入就可能高达150亿美元,相当于目前银行所有企业相关投融资业务的6%。此外,随着低碳经济发展目标日渐成熟,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企业甚至私募资本涉足碳金融领域,这有助于金融业提升创新能力。除了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积极介入碳金融活动、碳减排期货、期权市场、碳排放信用等环保衍生品之外,碳交易指数也成为重要的市场指标。可以预计,碳排放量交易有可能成为未来重建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秩序的创新性因素,这极有可能导致未来几十年全球定价权格局的重新安排。

三、碳金融助推中国低碳经济腾飞

(一)中国碳金融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

在碳交易方面,根据《京都议定书》,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之前并不需要承担义务,所以目前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主要是以项目为基础的交易。近几年来,无论是注册成功的CDM合作项目和CER签发量都得到了迅猛增长,在全球碳市场中,中国已成为全世界核证减排量(CER)一级市场上最大的供应国。2008年3月14日,中国最大的CDM项目之一——中国石油辽阳石化氧化二氮CDM减排项目正式引气开车。这一项目是国内能源企业充分利用国际规则推进节能减排的一次成功尝试,也为国内能源企业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开辟了道路。据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EB)的信息显示,截至2009年11月25日,中国已注册项目671个,占EB全部注册项目总数的35.15%,已获得核发CER1.69亿吨,占核发总量的47.51%,项目数和减排量均居世界首位。2009年11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将比2005年下降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在努力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通过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努力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必将有大批项目可被开发为CDM项目。据有关专家预测,中国在2030年二氧化碳减排量可达20—30亿吨,超过欧洲国家减排量的总和。作为全球第二大碳排放国,中国碳排放市场备受瞩目。碳金融是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的重要领域,也是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必备内容。巨大的碳排放资源是巾国建立碳金融交易市场的坚实基础,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预示着巨大的金融需求和盈利商机。就产业规模和范围而言,仅在新能源领域,最新预测称10年内中国的新增投资就将高达4.5万亿元人民币。近期国内外多家银行推出的“绿色信贷”项目,便是碳金融的有益尝试。

为了适应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重庆排污权交易所和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等交易机构相继成立,为统一和规范中国碳交易市场奠定了基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准备推出中同围内首个碳市场,其于2008年12月15日发出二氧化硫排放指标电子竞价公告,七家单位参与竞价。2008年12月23日,天津弘鹏有限公司以每吨3100元的价格竞购成功,这是国内排污权网上竞价第一单,标志着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综合试点在天津启动。2009年6月18日,北京环境交易所与全球最大的碳交易所BlueNext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于8月5日达成了首单自愿碳减排交易,奥运会限行期间部分市民通过绿色出行方式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在北京环境交易所挂牌,其中的8026吨指标被一家汽车保险公司以27.7万元的价格购得。此前一天,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也宣布正式启动“绿色世博”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和平台。2009年9月,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发起“企业自愿减排联合行动”,并达成了国内第一笔以碳足迹盘查为基础的碳中和交易。广东、江苏等省也在加紧筹备成立碳排放交易所。碳交易开始在中国活跃起来。

(二)中国应积极发展碳金融,获得主动权。

尽管中国拥有巨大的排放市场,但在国际碳市场上没有定价权。虽然国内与低碳经济相关的金融创新已取得了相当的进展,国内商业银行在“碳金融”方面已有所动作,但都没有深入到核心部分,缺乏对CDM相关专业知识及政策法规的深度了解,投资该领域项目的业务能力严重不足,不仅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平台,更没有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产品以及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不得不接受外国碳交易机构设定的较低的碳价格。国际市场上碳排放交易价格一般在每吨17欧元左右,而国内的交易价格在8欧元至10欧元左右,不及欧洲二级市场价格的一半。更为重要的是,碳交易权的计价结算与货币的绑定机制使发达国家拥有强大的定价能力。目前,美元、欧元是碳现货和碳衍生品交易市场上的主要计价结算货币。这就进一步加剧了碳交易市场上的不平等。没有碳金融的支撑,中国不仅将失去碳交易的定价权,而且将又一次失去金融创新的机会。

随着全球“碳减排”需求和碳交易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碳排放权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和流动性的金融资产。碳金融逐渐成为抢占低碳经济制高点的关键,为了让碳减排获得持续不断的融资和资金流,更为了从碳减排权中获得能源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的收益,全球开始建立碳资本与碳金融体系,这将对危机后的全球经济与金融格局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研究中国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在新的全球碳金融框架下争取主动权刻不容缓。

1、要积极制定碳金融发展的战略规划。政府应当站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碳资源价值和相关金融服务的重要作用,准确评估面临的碳风险,从宏观决策、政策扶持、产业规划等方面来统筹碳金融的发展,加大宏观调控力度。

发展碳金融是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和监管部门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定一系列标准、规则,提供相应的投资、税收、信贷规模导向等政策配套。进一步出台鼓励支持政策,开辟CDM项目在项目审批、投融资、税收等方面的绿色通道,营造有利于碳交易发展的政策环境。

2、要健全碳金融监管和法律框架。碳金融是一个新事物,有许多问题需要不断研究、探索、实践和总结。金融监管机构要拓宽宏观视野,更新服务理念,转换监管方式,探索监管创新服务新思路。金融监管当局应规范碳金融管理机制,并积极吸取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对相关碳金融业务的具体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出台相关的风险控制标准,指导金融机构合理地开展碳金融业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制定和完善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来保障碳金融市场的规范化。超级秘书网

3、要培育碳金融创新机制,完善碳金融中介服务。区别于传统金融产品,碳金融产品的交易规模、工具要求、服务能级、风险评级都更加严格。因此,要从国家气候变化、减灾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建立和完善气候变化的数据库和碳风险评价标准,建立一个与节能减排指标硬约束和资金需求相适应的“碳金融”创新机制。碳金融业务特别是CDM的链条很长,关系非常复杂,需要有中介机构专业化的服务。既然要打造碳金融市场,就需要有金融中介机构。碳交易项目中蕴含着对金融中介服务的巨大需求,应鼓励民间机构和金融机构发挥资金中介和交易中介的作用,允许金融中介机构向项目业主提供融资租赁、财务顾问、资金账户管理、购买或参与联合开发CDM项目等服务。

4、要创新和发展多样化的碳金融工具。要发展和创建低碳经济所需要的碳金融工具。从目前中国的状态来看,碳金融产品种类单一,绿色信贷尽管有很大的推进,但还是存在很大的障碍,如对于绿色信贷的标准,现在还是比较容易混淆,还没有统一的界定。

要利用期货交易所、产权交易所在专业服务能力、市场基础设施、交易结算系统上的互补性,开展碳交易和气候衍生品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流动性,实现交易的规模效应;要建立为碳管理服务和低碳技术投资的碳基金,支持节能减排企业和环保项目发行债券,建立清洁能源、生态环保等产业投资基金,开发绿色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环保汽车等信贷业务和保险产品;要通过协同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以及机构投资者,共同努力,以金融衍生产品为载体,融入低碳经济内涵、特征和技术等要素,创新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权质押贷款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

5、要建立统一的碳金融市场。由于低碳产业有赖于高标准技术创新的支持与推动,其技术密集型要求比知识密集型要求更高,因此,简单的金融市场不能满足其高层次金融需求,必须加快高层次金融市场建设。要尽快建立和健全经济、行政、法律、市场四位一体的新型节能减排机制,引进先进的排放权交易技术,组织各类排放权交易,培育多层次碳交易市场体系。要积极研究国际碳交易和定价的规律,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在制度设计、区域规划、平台建设三方面的经验,合理布局中国碳排放交易所,可以相对集中发展有特色、分层级的区域易市场。要对当前各地争相规划“碳排放交易所”(就像近年来各大城市争相规划金融中心一样)的现象有所警惕,不能过多过滥。目前,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徐州等城市已经通过碳交易所、环境交易所、产权交易所、能源交易所或者其他形式开始碳排放项目交易和绿色金融项目服务,但是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交易中心。要通过积极开展区域性信息平台和交易平台的构建,使中国未来形成区域碳市场,将它们链接起来,进而构成统一的国内碳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