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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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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办法范文第1篇

第二条凡在县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均可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政府每年对上年度符合条件的争创品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申报单位争创品牌后,应在次年1月30日前向县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县质监局)申报,县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会同县财政局、工商局、农业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认真审核,并向县政府提交奖励方案,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争创品牌的奖励标准如下:

(一)获批“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分别奖励50万元;获批“名牌”、“省著名商标”的,分别奖励3万元。

(二)获批“省质量奖”的,奖励20万元;获批“市质量奖”的,奖励3万元。

(三)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分别奖励10万元;获批“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的,奖励5万元。

(四)获批“森林认证—森林经营”认证的,奖励5万元;获批“森林认证—产销监管链”认证的,奖励2万元。

(五)获批“gap”(良好农业规范确认)、“有机产品”认证的,分别奖励3万元。

(六)获批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认证、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分别奖励2万元。

第五条扶持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争创品牌的帮扶单位奖励标准如下:

(一)帮扶争创获批“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分别奖励5万元。

(二)帮扶争创获批“省质量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分别奖励2万元。

(三)帮扶争创获批“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市质量奖”,“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分别奖励1万元。

(四)帮扶争创获批“森林认证-森林经营”认证的,奖励1.5万元;获批“森林认证—产销监管链”认证、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分别奖励1万元。

(五)对帮扶争创获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的,分别奖励0.5万元。

第六条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申报奖励,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争创品牌申请表(见附件);

(二)品牌认定的文件、证书、公告等复印件;

(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复印件;

帮扶办法范文第2篇

一、助残帮扶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为切实做好我县的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我们通过调研,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县扶贫办定点帮扶所取得的效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文明办市残联〈关于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汝办文〔20__〕11号)文件,成立了以县政府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开展和对县直各单位帮扶项目执行情况的督导,同时在县残联一楼两间门面作为县助残帮扶办公室和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为我县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深入广泛宣传,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助残帮扶服务基层活动涉及千家万户,为充分唤起全社会的关注、参与和支持,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会议发动。3月23日上午,在县委中心会议室召开20__年全县残疾人工作暨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动员会,对助残帮扶服务基层活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召开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例会印发县助残帮扶对象登记表16000份,通过乡镇残联理事长和村(居)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深入残疾人家中进行面对面宣传和排查。三是我们要求各乡镇组织乡镇残联理事长、村(居)残协专职委员进村入户对本辖区内的贫困残疾人进行摸底排查时,要充分掌握和了解贫困残疾人在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康复医疗、教育就业及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为全面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的提供了详实的基础数据。

3、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助残帮扶工作

为扎实开展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一是结合我县扶贫办开展的“定点帮扶工作”,积极与扶贫部门对接,及时掌握县直85个有定点帮扶村的单位及各单位帮扶工作联络员名单,按照每个定点帮扶单位帮扶3—4户贫困残疾人的原则,把各乡镇筛选出的贫困残疾人对象推荐给各帮扶单位。二是全县残联系统县、乡、村三级残疾人工作者按照每人帮扶1—2户贫困残疾人的原则,主动与分包乡镇、村筛选出的贫困残疾人对象进行对接,确定帮扶对象。三是要求各帮扶单位和残联系统工作人员于近期内与帮扶对象完成对接。同时根据帮扶对象家庭状况及残疾人个人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进行帮扶。四是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县助残帮扶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助残帮扶基层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目前,全县残联系统447个工作人员与844人帮扶对象正在对接中。

二、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

为切实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宣传残疾人法律援助制度,为残疾人事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是联合出台文件,明确任务目标。积极同县司法局配合,达成共识,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的通知》(汝残联〔〕20号)、《关于成立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残疾人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汝残联〔〕2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汝残联〔〕22号)文件。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以县司法局局长、县残联事长为组长,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县残联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县残联办公室主任李民权、县用品用具服务部主任为成员的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县残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工作的落实和督促检查。

三是健全制度,确定职责。健全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都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服务站,残联有专(兼)职援助干部,村(居)委有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全县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层层有人管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帮扶办法范文第3篇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创新帮扶工作要遵循科学发展观要求,努力做到创新帮扶组织建设,完善帮扶机制;创新帮扶渠道,拓宽帮扶范围;创新帮扶内容,灵活帮扶形式;创新帮扶思路,规范帮扶举措:

一、创新帮扶组织建设,完善帮扶机制

一是创新组织建设。全县各系统、各基层都要成立扶贫解困工程领导小组,把扶贫解困工作做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在组织建设上要加强力量,建立年末考核机制,使帮扶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管理。

二是创新阵地建设。我县20xx年10月份就成立了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全国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比较早的县,几年来,共接待困难职工来信来访和直接救助达3000余人次,取得了显著成果。帮扶中心资金纳入全县财政预算,帮扶中心的资金来源本着财政拔一点、社会捐一点、工会投一点的三点原则,在县总工会积极筹措和努力运作下,保证了帮扶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转,使每一个符合救助条件的来访者都能及时救助。帮扶中心办公自动化设备齐全,达到了“五有”建设,即有场地、有资金、有专人负责、有自动化办公设备、有专项制度。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职业介绍、信访接待、政策咨询。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提供了阵地保障。

三是创新机制建设。帮扶中心建立了各项工作机制,有《生活救助办法》、《医疗救助办法》、《职业介绍办法》、《法律援助办法》《农民工救助办法》等各种规章制度。并把这些制度上墙,让来访者明确自己是否是符合被帮助条件,使帮扶工作有章可循。了解自己是否符合被救助条件。

二、创新帮扶渠道、拓宽帮扶范围

遵循科学发展观要求,针对贫困群体的具体情况,要创新帮扶渠道,拓宽帮扶范围,具体情况,具体处置,把单一的为在职困难职工救助向下岗困难职工和基层街道的失业职工延伸,结合全县开展的“四三二一”工程,拓宽帮扶范围,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把扶贫解困工作抓好抓实。一是建立困难职工档案。深入各系统、基层和街道,调查了解困难职工情况,入户核实,应帮尽帮。经过全县各系统、街道申报,县总工会入户核实,全县共有困难职工1139人,这些困难职工已输入了全国总工会电子档案,在网上建立了帮扶系统,全部实行实名制和动态管理。在工作中,及时更新困难职工档案,做到“随进随录、随出虽减”。二是创新帮扶中心职能。在总结以往送温暖帮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方式的新变化,狠抓机制创新和基础建设。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活动型向机制型转变,健全工作制度,坚持规范运作。结合我县实际,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健全和完善了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多方沟通、再就业帮扶,突出事件救助、信息反馈的五项制度建设,本着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的原则,推行接待,填表,提供相关材料审核、实施结果报告等一整套规范有序的工作程序。同时,对各类救助对象做到“六清”即:人员变化清、分布情况清。二是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把生活救助、职业介绍、信访处理、协调维权、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等帮扶功能整合起来,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实现全方位覆盖。三是由单纯办实事向监督保障方面转变。在坚持办实事解难题的同时,把解决个别问题与解决共性问题结合起来,抓住带有普通性的“热点”问题,强化工会源头参与和群众监督作用。四是接待方式由机关型向服务型转变。帮扶中心不是行政机关,要使来访的困难职工都能得“到家”的感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接待来访要热心、了解情况要细心、政策咨询要耐心、救助服务要真心、解决问题暖人心。几年来,帮扶中心共接待来访3000余人次,救助金额百余万元,每当困难职工有自然灾害和突发困难发生,县总工会都是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地救助,真正发挥了帮扶中心的职能作用。自中心成立以来,生活救助72人次,资金3.6万元,医疗救助48人次,资金3.04万元,再就业服务1711人次,就业培训1089人次。真正实现了“直面职工、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及时帮扶、快捷服务,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三是实施送温暖工程。每到春节,县领导和全县党员干部都为自己所帮扶的困难职工实施“送温暖”工程行动。“送温暖”即是一个帮扶形式,也是一次凝聚人心的工程,县领导深入困难职工家中和到春节慰问品发放现场集体慰问,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更体现了干群关系的和谐,也践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容。所以通过“送温暖”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它是一个促和谐、促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的重要举措。四是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几年来,共助学202人,其中为大学生助学121人,资金达百余万元,我县助学活动已成为全市的品牌工程,纳入了全县目标管理,取得了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深受职工群众称赞。这项活动,功在千秋,利在当代 ,是改变贫困家庭的有效途径。

三、创新帮扶内容,灵活帮扶方式

一是要在思想上进行帮扶。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为扶贫解困工作营造氛围,首先对党员干部进行“讲大局、促和谐、做贡献”的教育,针对部分干部思想上有畏难情况,厌战情绪和“多多论”“负担论”的模糊认识,要教育全县广大干部牢记宗旨意识,在扶贫解困工作中自觉树立党员干部的新形象,进而增强为帮扶对象排忧解难办实事,增强做好扶贫解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是进行“自信、自立、自强”教育,针对部分帮扶对象观念陈旧以及“等、靠、要”的思想,全县各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以扶贫先扶志,治穷先治赖入手,以帮思想,增信心为切入点,通过召开帮扶对象座谈会,脱贫典型报告会,致富典型现场会等形式启发和引导被帮扶对象,自立自强振奋精神,变“输血”为“造血”,提高战胜困难的信心,从困难职工的思想内因上进行帮扶。

二是在政策上进行帮扶。要充分运用好市委和政府下发的《关于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若干办法》的13条优惠政策,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全县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的优惠办法》18条优惠政策,帮助被帮扶对象在从事生产经营、子女上学、下岗就业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利用好“减免”政策。县总工会为困难职工办理《特困职工证》、持证困难职工可以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扶持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三是在项目上进行帮扶。帮助困难职工确定一个切实可行的项目,经过科学考查,科学论证,认为切实可行后,在项目启动资金上给予扶持。县总工会先后扶持已经脱贫的养牛户铧子山林场的孔繁义、养木耳户杨福财、电池厂下岗职工王世平,农具厂下岗职工李淑清等12人,正在帮扶的贮木厂职工养貉户任波、轻工配件厂职工姜华等,通过资金投入和项目启动的扶持,使困难职工能变输血为造血,谋划长远规划,更好的实施治本之策。注重整合能力,开辟致富项目,是困难职工摆脱贫困的最佳方法。

四是在技能上进行帮扶。采取帮扶内在于心,外在于行,既解燃眉之急,又谋划长远思路,提高被帮扶对象的技能素质,为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和农民工举办技能培训班。通过培训使用困难职工能有一技之长,为求生存、求发展和二次创业创造条件。

五是在实现再就业上进行帮扶。举办职业介绍召聘大集。为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创造条件。与市总工会和全总职介网络联系,通过网络为困难职工进行职业介绍,使职介工作达到网络化,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四、创新帮扶思路,规范帮扶举措

要做好帮扶工作,就是要以人为本,促发展、促和谐,真帮实扶办实事,结合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帮扶举措上有以下几点思考:一是帮扶工作是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有效途径:从根本上说,搞好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就是保持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有了人民群众与党同心同德,有了人心所向的基础,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发展,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二是帮扶工作是实现新世纪跨跃式发展目标的需要。实现这目标,需要凝聚全县人民的思想、意志、智慧和力量;需要广大党干部与群众忧患与共,同舟共济;需要全社会有一个稳定和谐的优良环境。我县改革改制较早,全县破产企业多,贫困职工困难程度较大,解决贫困职工特别是下岗职工的生活问题是关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需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广大职工,包括我们帮扶的贫困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把它引导到自觉完成党和国家的各项任务上来,实践证明,帮助困难职工解决了一件小事,产生的是一大片影响,救助了一个困难职工,激励的是一个群体,只要我们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我们就能引导广大职工与党同心同德共同战胜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任何困难,不断的推进我们的事业向前发展。

三是做好帮扶工作必须在广大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意识。我县实施的三轮“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首先是部分帮扶干部有为难情绪,认为帮扶工作风险多,难度大,缺乏做好帮扶工作的信心,其次是表现为“负担论”和“厌烦论”,有此党员干部认为做帮扶工作增加个人负担,觉得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大成效,再干下去也难有更大成果,不如见好就收,其三是存在“多余论”,有极个别帮扶干部片面认为困难职工的困境是他们自身原因造成的,改革就是“优胜劣汰”,优富劣贫是自然的,产生这些问题,根本原因在于这些同志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意识在思想上没有牢固地树立起来,这与科学发展观是背道而驰的,我们共产党人想问题、办事情都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这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恪守的准则,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四是做好帮扶工作必须怀着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实践证明,我们党领导的革命和建设之所以从胜利走向胜利,重要的是坚持了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根本工作路线。偏离了这个路线,我们党就失去了阶级基础、群众基础,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的帮扶对象,是改革阵痛的承担者,正是包括这些贫困职工在内的一大批识大体、顾大局的职工群众,我们的改革才能避免付出更高的成本,他们的贡献理应得到全社会的承认,他们面临困难时应当得到全党、全社会的关怀和帮助。所以要做好帮扶工作,首先党员干部必须怀有对困难职工的深厚感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去帮去助,否则就是走过场,摆花架子,就是空帮虚帮。

五是帮扶工作必须从群众最关心的具体事情入手。首先要清楚职工群众最关心的具体事情是什么。目前,就帮扶对象而言,他们当前最关心的应该是经济利益。柴米油盐,衣食住行,这些生活中的小事琐事,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可能是小事,但对一些困难职工来说可能就是大事,有可能会影响他们的生存和生活。“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解决好这些小事琐事,就会产生好的影响,反之,小事积累起来就会变大事,职工群众就会有怨言,就会使党群干群关系出现裂痕。其次,要真正为职工办好事、实事,群众有困难真帮实扶,例如帮扶干部赵淑珍在春节送温暖时发现帮助对象王桂云家中非常困难无钱买煤,家中冷的不行,她就自己拿出800元为这名困难职工买了一吨煤,还送去了过年的慰问品,这个干部的品行,不仅让困难职工本人感动万分,周围的临居乃至全社会都称赞她的品德高尚。所以必须为职工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好事、实事,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其三,要坚持经常持之以恒,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决不是一个时期的要求,更不是一项活动所能凑效的,这就要求我们经常了解群众想什么,做什么,及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只有持之以恒地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才能使我们党永远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帮扶办法范文第4篇

我省定点扶贫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主题和“奔富裕、求发展、促和谐、树新风”四项任务,结合四川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抓好定点扶贫各项工作,为促进我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截止年底,共有196个省级部门、单位和发达县(区)参加省级定点扶贫,共下派定点扶贫干部69人,共投入资金12526万元,共派出考察人员829名,帮助引进各类资金39131万元,帮助上项目153个,引进人才122人,引进技术59项,修缮校舍23所,举办培训班116期,共培训12687人。

一、定点扶贫工作主要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搞好定点扶贫,领导重视是关键。一年来,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川委办××*号文件精神,切实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根本出发点,从推进四川发展新跨越的高度来认识和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始终把定点帮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定点扶贫工作的领导。一是建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明确了具体承办处室和具体办事员,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人;二是根据受扶地实际情况,对帮扶工作作了统一安排部署,确保帮扶渠道畅通,工作落到实处。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省级部门领导亲自带队到受扶地考察、座谈,帮助落实扶贫项目。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今年先后6次召开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定点扶贫工作,研究解决帮扶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按照一把手带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形成了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各负其责,机关党委负责定点帮扶日常工作,其他处室全力配合的帮扶工作机制,确保了帮扶工作的落实。局党组成员4次率领干部20余人,专赴受扶县贫困乡村实地察看,调查研究,听取汇报,慰问贫困群众,指导扶贫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省纪委、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统战部、省人事厅、省物价局、省国家安全厅、省人防办等部门(单位)的领导都非常重视定点扶贫工作,各单位领导把搞好定点帮扶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并亲自参与对受扶地的考察、调研、项目及资金引进。

(二)理清思路,献计献策。了解掌握帮扶对象情况,是做好定点扶贫的必要条件。为此,各帮扶部门和单位把帮助受扶地理清发展思路作为定点扶贫工作重点,先后派出829人次深入受扶县调查研究,积极为受扶县经济社会发展、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出点子、想办法,提供智力支持。省知识产权局狠抓调研工作,今年在该局局领导的带队下,先后有8人到万源市、窝窝店村等地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情况。通过走村串户、拜访村民、参观乡镇企业,获得了大量信息,掌握了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的第一手资料。根据《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年)》文件精神,结合该局工作实际,提出了“以知识产权推广为载体,大力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以知识产权保护为轴心,不断加大贫困户增产增收,为脱贫致富创造条件”的扶贫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科技、项目扶贫,加大帮扶力度,扎扎实实地为万源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有力促进了该局定点帮扶工作的开展。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体育局、省粮食局、省核工业地质局、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员会、四川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部门(单位)都充分结合自己本单位的实际,为受扶单位出谋献策,并制定了科学的帮扶规划。

(三)引进资金,帮上项目。各帮扶部门和单位一年来共帮助受扶县引进各类资金39131万元,新上项目153项,引进人才122名,引进技术59项,修缮校舍23所,资助贫困学生1595名,举办培训班116期,培训12687人次,有力地推进了受扶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省商务厅积极争取商务部的支持,帮助广安区与江苏省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对接事宜,促使广安区与昆山市进行了互访,建立了友好关系,昆山市已在广安区投资3000万元建造三牛服饰加工基地的初步意向,同时,全年为广安区争取国际援助1156万元人民币,利用外资6382万元人民币。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药监局、省国税局、省招商引资局、交通厅、劳动厅、教育厅、科技厅、建设厅等部门和单位,在帮助受扶县引进资金和项目方面,也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四)心系群众,排忧解难。各省直部门(单位)积极开展“三为民”(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活动。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帮扶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各帮扶部门和单位坚省委扶贫工作。

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一年来直接投入资金12526万元,积极为贫困群众修道路、建学校、修危房、办医疗,帮助解决人畜饮水等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省委办公厅在帮扶过程中,发挥政策引导、信息传递、部门协调等优势的同时,还将受扶县的2个贫村和23户特困户作为帮扶重点,动员了厅机关局、室、处、服务中心和直属单位各帮扶一户,适时开展送温暖、送医上门、救助失学儿童等活动,实实在在解决问题。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卫生厅、民政厅、计生委、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局等部门和单位,经常深入受扶县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五)选派干部,挂职扶贫。为加强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县的扶持力度,一年来,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共派出了69名干部到受扶县挂职,直接参与当地的扶贫开发。这些同志远离家庭亲人,牢记使命,克服艰苦环境的各种困难,充分发挥了解全局、熟悉政策、视野宽广的优势,积极为贫困地区献计献策,满腔热情地带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洗礼了思想,经受了锻炼,增长了才干,展示了省直部门(单位)干部的务实作风和良好形象。

(六)严格考核,狠抓落实。为适应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推动定点扶贫工作,省委决定将定点扶贫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同时,我办在做好省级机关定点扶贫服务工作的同时,加大了对我省各市(州)定点扶贫工作的督促检查与考核,制定了《社会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市(州)社会扶贫工作进行考核,力促社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主要不足。

今年以来,省直各部门(单位)在开展定点扶贫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是个别单位对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是很到位,帮扶积极性不高,主动性较差,强调自己单位困难的时候多,工作存在“应付”现象;帮扶力度不够,帮扶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和拓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认真贯彻落实川委厅××*号文件精神,做好各帮扶单位与受扶单位的衔接等工作。

2、会同省委组织部、省民委、省财政厅等四家牵头单位,抓好全省定点扶贫督导检查、信息反馈,赴相关对口帮扶单位及受扶地进行座谈,慰问定点扶贫下派干部等日常工作。

帮扶办法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念,将帮扶我镇困难家庭学生读书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切实解决“读书难”问题,让改革开放成果惠及群众,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谢岗作出贡献。

二、帮扶对象

本镇户籍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符合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条件的家庭在读大中小学学生(幼儿园除外)。

三、帮扶措施

结合我镇实际,采取以下7项帮扶措施:

(一)落实助学金政策。认真执行市关于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在读子女助学金试行办法,按低保家庭在读的小学生每人每年8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900元、中专和高中生每人每年3000元、大专和本科生每人每年7000元,低保边缘家庭在读的高中生每人每年1500元、大专和本科生每人每年35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助学金由市镇两级按8:2的比例负担,每年2月和10月分两次发放。

(二)扩大发放范围。在市助学金试行办法发放对象的基础上,增加对低保边缘家庭在读的小学生、初中生发放助学金,其中小学生每人每年2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300元,由镇财政全额发放。

(三)发放专项补贴。发放学生生活专项补贴,由镇财政每年拔出专款,对符合帮扶条件的学生补贴交通费用和伙食费用;其中低保家庭在读的小学生每年每人补贴180元、初中学生每年每人补贴270元、高中生每年每人补贴480元,低保边缘家庭在读的小学生每年每人补贴120元、初中学生每年每人补贴180元、高中生每年每人补贴360元。

(四)实施助学借贷。对困难家庭在读的大专和本科生或已被录取的准大专和本科生,实行助学借贷计划。由学生家庭提出申请,经所属村委会(社区)初审和担保,报镇社会事务办和镇教育办审查后,可向镇财政申请助学借款,借款额度每人每年不超过5千元。助学借款在学生在读期间免息。借款学生毕业后三年内还清借款的免利息;三年内未能还清借款的,助学借款自毕业起按照银行同期一年借贷利率计算利息;五年内未能还清借款的,余下部分款项及利息由所在村委会(社区)代还。

(五)试行结对帮扶。对低保家庭学生和部分较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发动组织镇内热心人士进行结对帮扶。结对帮扶工作每年10月进行,由镇社会事务办和镇教育办提出拟结对帮扶学生名单,会同组织人事办、外经办和民营办,动员组织镇内党员干部和社会热心人事进行结对帮扶。

(六)开展勤工俭学。每年寒暑假期,对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在读大专和本科生(含准大专和本科生),由镇组织人事办牵头,镇劳动部门和村委会(社区)协助,优先组织推荐到镇内企业实习,开展勤工俭学。同时,镇团委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这一载体,组织在读大中专学生勤工俭学,帮助积累实践经验,树立正确就业观,以便将来更好地融入社会工作。

(七)优先推荐就业。对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大专和本科生,凡毕业后选择回镇就业的,同等条件下,镇组织人事办和镇劳动部门优先推荐就业;每名帮扶对象毕业生可享有五次免费推荐就业机会;有关部门还要积极想办法,力争每名帮扶对象毕业生都能实现就业。

四、工作程序

为确保帮扶措施落实到位,要具体做好以下4方面工作:

(一)调查摸底,掌握情况。每年,由镇社会社会办负责按市要求对全镇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情况调查摸底,依规定确定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名单。

(二)及时调整,增减名单。根据新确定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名单和上年度在读帮扶学生的就读状况变化情况,由镇社会社会办会同镇教育办对帮扶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及时删除不再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增补符合条件的在读学生。

(三)公示把关,建立档案。所有增减的帮扶对象名单,由镇社会事务办在帮扶对象所在村委会(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帮扶对象。所有被帮扶学生均建立帮扶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四)自主申请,严格审核。凡被确定为帮扶对象的在读学生,均可向镇申请助学帮扶。首先由学生个人或所在家庭提出申请,经所在村委会(社区)初审提出意见,报镇社会事务办、宣教办会审后,符合条件的,送镇有关部门落实帮扶待遇;暂时不符合条件或未能及时落实帮扶待遇的,要解释清楚原因,待条件成熟时及时落实帮扶待遇。

五、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