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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办公室工作计划

银行办公室工作计划

银行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推动区政府主导的旧城旧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强对项目调控资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调控资金,是指有关银行在政府信用支持下,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向区提供的长期优惠贷款。调控资金采用信贷融资方式建立,并按照“融入合规、使用有效、偿还按期、风险可控”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调控资金的融入、使用由区政府统一掌握,为加强管理,成立区调控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调控资金使用管理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第四条区政府授权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公司)为调控资金的融资公司,承担区政府赋予的管理职责,依法进行运作,负责资金的统一融入、回收和偿还等。

第二章调控资金的融入

第五条区政府根据全区重点项目建设需要,按照总体规划和项目进度,对调控资金融入作出总体规划。由领导小组确定调控资金融入的规模、期限、方式和用途等,报经区政府批准后,以城发公司为主体统一融入,分期、分步到位。

第六条城发公司按以下程序办理调控资金融入:

(一)根据区政府确定的融资规模、融资期限等,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二)经银行审核同意后,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确定贷款额度,区财政局根据项目性质出具补贴或还款承诺作为信用支持。

(三)根据随用随贷原则,按项目进度,根据项目法人单位或代建单位(以下简称项目主管单位)资金需求计划,在贷款额度内,分期、分步贷入资金。

(四)及时将调控资金融入有关资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调控资金的使用

第七条调控资金按照“政府统一决策、严格规范操作、依法加强监管”的原则使用,确保资金投向合理,管理责任明确,运作科学规范。

第八条调控资金的使用范围为区政府直接投资和区政府所属国有独资公司运作的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科技创新和重大产业建设等项目。

第九条区发改局负责会同区财政局及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项目可行性论证,提出项目安排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向项目主管单位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调控资金使用应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后,提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区政府审批。

(三)区政府批准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城发公司下达批准后的银行贷款额度,并将审定的项目资金计划额度通知项目主管单位。城发公司根据区政府批准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从银行申请贷款。

(四)城发公司取得银行贷款后,将资金拨付区财政调控资金专户,由区财政统一安排使用,并按照《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拨付及核算流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项目主管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准的资金计划和资金审批支付程序,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一条调控资金作为股权投入的,由城发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并与项目单位签订股权投资协议。

第四章调控资金的偿还

第十二条区财政局按时足额向城发公司划拨还本付息资金,由城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银行履行还本付息责任。

第十三条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提前一次性或部分偿还调控资金时,区财政局将还款资金划拨城发公司,由城发公司偿还银行。

第十四条城发公司及时将还款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城发公司原因造成拖欠利息的,由城发公司负责缴纳罚息及复利。

第十五条城发公司由调控资金形成的股权投资收益优先用于偿还股权投资贷款本息。

第五章调控资金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项目主管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按照现行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项目实施,严格遵守区政府审批的项目投资计划使用调控资金,保证资金专款专用,每月将调控资金使用情况和相关财务报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按规使用,项目按期建成。

第十七条区建管局、区开发局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区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的牵头工作、调控资金的财务会计监督和项目主管单位的资产监管;区审计局负责对调控资金管理使用及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区监察局对调控资金的运作管理及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十八条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调控资金运作管理以及使用过程中有、、等行为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银行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市统计局、市计委、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分行、工商银行市分行、建设银行市分行、农业银行市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拟订的《天津市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联合审核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对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进行联合审核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搞好这项工作。联审工作结束后,各区、县、局联审办公室要写出总结,上报市联审办公室。

天津市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联合审核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严格财务制度,加强现金和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严肃统计法制,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劳动统计年报联合审核暂行规定〉的通知》(统社字〔1991〕262号)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是在本市各开户银行支取工资的全民、集体以及其他所有制的全部独立核算单位(含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不含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下同)以及外省市自治区驻津办事机构和部队非现役在津单位,报送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均应接受联审。

第三条 全市联合审核工作由市计委、市统计局、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分行、工商银行市分行、建设银行市分行、农业银行市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等部门共同抽调干部组成天津市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联合审核办公室,在劳动统计年报期间,负责组织实施联审工作,联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

各区、县由区、县计委牵头,组建由计委、统计、劳动、人事、财政等部门参加的联审办公室,由各专业银行配合。联审的日常工作由统计部门负责。

各局(总公司)成立相应的联审办公室,负责本系统内全部基层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的联审工作。

中央驻津单位、市直报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津办事机构及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包括第三产业等)和部队非现役驻津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联审工作,直接由市联审办公室负责。

市联审办公室授权各区、县、局联审办公室为本地区或本系统的联审权威机关。联审权限原则上不得逐级下放。

第四条 各级联审办公机构应做好联审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有:

(一)清查所辖区域或系统内全部单位,确定报送统计年报的对象和报送渠道。具体包括:

1.确认非独立核算单位是否已由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负责统计。

2.对区、县辖区内,有主管部门和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理顺其报送关系和渠道。

3.对外地驻本市或本市驻外地的单位,按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规定,应本着不重不漏的原则,确认其报送关系。

(二)清查各单位在银行的户头,重点是掌握一单位多户头支取工资的情况。

(三)做好联审宣传动员工作,培训参加联审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 凡实行《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单位,联审时应携带《工资基金管理手册》(使用两个以上《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应同时携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和劳动工资统计联审核实表。

不实行《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所有制单位,只报送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和核实表。

各独立核算基层单位及各级联审办公机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核:

(一)各单位所有制性质、企事业性质、国民经济行业的划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二)统计年报中的主要指标,包括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奖金、津贴等,其指标口径、范围是否符合统计规定,数字是否准确,与统计台帐(按系统内台帐审核)的数字是 否一致。

(三)统计年报中的主要指标与劳动工资计划数、《工资基金管理手册》中的工资支取数有出入的地方是否已加以说明。

(四)工资总额支出是否符合有关财务和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 各基层单位首先对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表、一九九一年《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和本单位的台帐,按照审核的要求进行自审。在自审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劳动工资统计联审核实表。

基层单位自审后,要将年报、手册、核实表一起送交联审办公室审核。联审办公室查实无误后,开具加盖联审专用章的合格证。各基层单位凭加盖联审专用章的合格证到银行领取工资。

目前尚未实行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基层单位,只填报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核实表。联审办公室审查无误后,开具加盖联审专用章的合格证,基层单位凭此证到各开户银行支取工资。

第七条 各开户银行、信用社在发放一九九二年二月份工资时,应首先检查基层单位是否持有天津市劳动工资统计联审合格证。凡未经联审,未持有合格证的单位,各开户银行暂不支付其二月份工资,并督促其尽快到各级联审办公室补办联审手续后,再支付工资。

第八条 联审时间:

中央驻津单位和地方直报单位于一九九二年一月七日前,在报送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时一并进行联审。

各区、县、局对本地区、本系统基层单位于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日前审查完毕,并按不同所有制性质,分别汇总全部基层单位的联审核实表,按年报上报时间连同年报一同上报市联审办公室复核验收。

全市联审工作在一九九二年二月底结束。

银行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将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项目建设、财税、法制、档案、民族宗教、应急管理、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档案局、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仲裁委员会、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宾馆。

协助市长负责监察、审计方面的工作。

负责与市人大、驻军、人武、市共青团等方面的工作联系。

副市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地震、旅游、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地震局、市旅游局、七里河新区管委会。

负责与市政协、派、市残联、市妇联、市计生协会、市文明办、市红十字会、市社科联、市文联、市作协、市科协和报社等方面的工作联系。

副市长:负责农村、农业、水务、供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气象局、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市农科院。

负责与老区建设促进会等方面的工作联系。

副市长:负责对外对内开放、商务、外事、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金融、海关、开发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农村信用合作社、银行、市贸易促进会、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市烟草专卖局、中国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分公司、市开发区。

负责与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及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市工商联、市侨联、对台等方面的工作联系。

协助戴占银常务副市长负责财税工作。

副市长:负责城乡建设、环保、住房保障、土地资源、交通运输、人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资源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煤气热力总公司、市水业集团、市建筑设计院。

副市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矿产资源、民政、政法、稳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工作)、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供电公司。

负责与市法院、市检察院、煤矿安全监察局冀中监察分局、无线电管理分局、通信和邮政公司、市工经联、市总工会等方面的工作联系。

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负责协调市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与市委的工作联系;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银行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银行办公室文秘工作职责【1】1、组织协调本行日常办公;

2、组织行长办公会、行务会和全行性工作会议会务,整理会议纪要,并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3、负责金融法制工作,管理全行机要保密工作;

4、承办文秘、信息综合、新闻报导、应急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5、承办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6、负责机关的后勤事务管理,制定、执行后勤事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7、根据上级要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本行科技工作计划;

8、严格执行内审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实施细则;

9、完成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银行文秘职责【2】银行文秘主要做以下工作内容:

1、起草分行或是部门计划总结、工作报告、行领导讲话稿等综合性材料及办公室下发或上 报的各类常规性公文的撰写工作;

2、协助处理各类文件及相关文字材料,包括文件拟办、核稿等;

3、协助全行会议筹备、组织工作,做好会议纪要、编发工作简报等;

4、起草制订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培训、实施;

5、参与各类信息调研,撰写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参与全行战略规划制订,撰写战略研究报告;

7、负责总行公文发文核稿和分支机构、各部门公文质量监督;

8、起草各种重要综合材料;

9、负责本行 OA 公文系统的运行推广等工作

10、负责做好同政府机关、监管部门、重要客户等有关单位的对外联络工作;

11、负责客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12、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银行文秘岗位职责【3】岗位职责:

(1)各类日常操作性事务如结算凭证收集整理汇总核对;

(2)业务流程梳理优化

(3)分行费用整理汇总核对以及各类文字编辑处理等;

(4)卡中心基础性收费价格相关的文档信息编辑整理、汇总更新等

任职要求:

1.思路清晰;

2.有过行政服务经验优先;

银行办公室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泾政办发〔2015〕91号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温泉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王廷佐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陶  梅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县政府综合事务、依法行政及政务公开、发展改革(物价、粮食)、接待、财税、统计调查、监察、审计、国土、住建、规划、城市综合执法、工业经济、企业改革、招商引资、非公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信访、外事侨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资源勘探开发、地震、应急、电力、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联系县人大常委会。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驻兰办、应急办、信息办、外侨办)、县发改局(县物价局、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县统计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规划办)、县综合执法局、县工信局(中小企业局)、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环保局、县信访局、县地震局、县石油办、县公管办。

联系单位:县编办、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国家统计局泾川调查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供电公司。

张宏生副县长:负责农村经济、农村改革、扶贫开发、公安、司法、民政双拥、交通、农村金融等方面的工作。协调军政关系。联系政协泾川县委员会及各民主党派,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分管单位:县农牧局(畜牧局、农机局、农经局)、县扶贫办、县林业局(县果业局)、县水务局、县水保局、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县司法局、县民政局(老龄办)、县交通局(运管局)。

联系单位:县委农工办、县气象局、水文站、烟草专卖局、平凉农业总场、农业银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汇通村镇银行、武警中队、公路段、路政执法所、汽车站、高速路政队、高速交警泾州大队、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

杨静伟副县长:负责教育、卫生计生、文体广电、旅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工商质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文广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红十字会、爱卫办、吴焕先烈士纪念馆、县大云寺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单位:县文联。

张德礼副县长:负责城市金融、保险、商务、供销、盐务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张宏生副县长分管农村金融工作。

分管单位: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

联系单位:县盐务局、人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甘肃银行泾川支行、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平保公司。

卫路兵副县长:负责科技、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通讯、群众团体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科技局、县民族宗教局、县残联。

联系单位:县档案局、县科协、县工商联、县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石油公司、新华书店、县邮政局、电信公司、传输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泾川县分公司。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