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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范文第1篇

目前,我公司设置的职能部门为十一部一办:总经理工作部,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安全监督部,生产技术部,审计部,物资与资产管理部,后勤部,变电运行管理部,工会办;设置的生产部门:客户服务中心,调度所,修试所,计量所,十一个供电所(二个电管站);设置的副业部门:兴电公司.按照供电公司机构改革的要求,为实现集约化经营管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坚持主辅分开,精干主业,责权对应,管理高效,运作协调,职能专业统一,互不交叉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劳动定员标准,将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具体为:

一,设置的部门

1,设置的职能部门(将现设的十一部,一办整合为九部一办):总经理工作部,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物资与资产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安全监督部,生产技术部,审计监察部,工会办.

2,设置的生产部门:客户服务中心,调通中心,信控中心,十一个供电所(二个电管站),修试所,计量所.

3,设置的副业部门:兴电公司

4,撤消或合并的部门:后勤部,治安室交兴电公司管理;变电运行管理部撤消,组建信控中心;

5,更名的部门:调度所更名为调通中心,审计部更名为审计监察部.

6个变电所每所只留1人,最终实现无人值守;

二,设置部门职责及定编定员

1,总经理工作部1.1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本公司内外公共关系,制定公司政策和发展战略,协助领导协调日常工作,法律事务,文秘,档案,保密,政务信息及日常事务等工作.1.2定员:现岗位7人(不含驾驶员9人),定员6人,减员1人,即:主任1人,副主任1人,文秘(兼档案管理员)2人,公勤人员2人.驾驶员9人按生产定员人数的4%计算,不算在部门人数之中,以其他计算,现9人不超编.成立汽车队,设队长1人,驾驶员8人.

2,政治工作部(内设纪检室)

2.1工作职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统战,组织,中层人员管理,党员教育管理,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管理,负责党总支日常事务处理,纪律监察等工作.

2.2定员:现岗位2人,定员3人,增员1人,即:主任1人,文秘1人,宣传报道员1人.纪检室现岗位1人,定员2人,增员1人,即:纪检员2人.

3,人力资源部3.1工作职责:劳动组织,人事,职工管理,工资奖金分配,社会保险,职工教育培训,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劳保

计划,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3.2定员:现岗位2人,定员3人,增人1人,即:主任1人,劳资专责1人,教育培训,劳动管理,社会保险,技能鉴定,职称申报1人.4,财务部

4.1工作职责:负责资金,税务,成本,材料核算,费用审核,出纳,报销等财务管理工作.

4.2定员:现岗位7人,定员7人,即:主任1人,副主任兼会计1人,出纳1人,记帐员2人,核算及审核员1人,社会保险管理员1人.

5,经营管理部5.1工作职责: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生产经营计划,政策研究,发展规划制定,统计信息,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其他计划汇总,多种经营职能管理等工作.5.2定员:现岗位5人,定员6人,增1人,即:主任1人,统计专责1人,计划专责1人,经营专责1人,考核专责2人.

6,安全监督部

6.1工作职责:生产安全,车辆安全监察,安全工器具管理配置,需求侧安全监督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6.2定员:现岗位6人,定员5人,即:主任1人,安全监督员4人.

7,生产技术部

7.1工作职责:各生产单位的生产设备运行,技术改造,生产性检修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及技术管理;节能降耗,科技新技术推广及资料管理,生产,基建工程概预算管理,负责城农网改造,环境保护等工作.

7.2定员:现岗位6人,定员6人,即:主任1人,技术管理专责1人,生产计划专责1人,生产设备管理专责2人,资料管理1人.

8,审计监察部

8.1工作职责:对企业资金,资产运营,经营责任管理,生产,基建,财务状况,人员调离,违纪等进行内部审计,检查,监察.8.2定员:现岗位3人,定员3人,即:主任1人,审计员1人,监察员1人.

9.物资与资产管理部

9.1工作职责:职能以物质采购,资产管理,劳保采购,发放,库房管理等工作.

9.2定员:现岗位7人,定员5人,减员2人,即:主任1人,物质采购员1人,保管员1人,记帐员1人,打字员1人.

10.工会办公室

10.1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工会法》,负责工会,职代会,女工委员等工作.

10.2定员:现岗位2人,定员2人,即:干事2人。

三,拟设置生产部门按生产部室制模式,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劳动定员标准》,将现设的三所改为二所(修试所,计量所),调度所更名为调通中心,作为主业基层单位,其人员按供电劳动定员标准计算.

1,调通中心

1.1工作职责:电力调度与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管理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参照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劳动定员标准》.)

1.2,定员:现岗位7人,定员8人,增员1人,即:主任1人,调度员5人,电力通讯2人,调度自动化管理及运行方式(主任兼).

2,信控中心(内设操作班)

2.1工作职责:信息网络维护管理,变电运行管理,变电站控制与监测等工作.

2.2定员:定员11人,即: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兼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员1人,自动化控制4人,操作员4人.

3,客户服务中心

3.1工作职责:客户管理及服务,营销管理,电费管理,用电检察等工作.3.2定员:现岗位20人,定员20人,即: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兼供电营销),收费员4人,客户代表5人,用电稽查4人,记帐员1人,会计1人,出纳1人,统计1人,线损管理1人.

4,修试所

4.1工作职责:继电保护试验,仪表试验,高压试验,油务管理,变电检修(具体工作范围参照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劳动定员标准》.)

4.2定员:现岗位5人,定员7人,增员2人,即:主任1人,继电保护专责1人,开关专责1人,高压试验及油务管理1人,设备检修3人.

5,计量所

5.1工作职责:电能计量装置管理(修校表,外勤校表),仪表测验(具体工作范围参照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劳动定员标准》.)

5.2定员:现岗位8人,定员8人,即:主任1人,内勤3人,外勤3人,值班1人.

6,供电所及电管站

6.1工作职责:抄表收费,线路维护等工作.

6.2定员:11个供电所定员180人.

7,6座变电所(留守人员交所在供电所管理)

7.1工作职责:设备巡视,环境维护.

7.2定员:拟定员6人,即:每所设备巡视,环境维护1人.

四,拟设置的副业部门职责及定编定员

1,兴电公司将后勤部,治安室交兴电公司管理,职能和人员一并移交.

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范文第2篇

【Abstract】In view of the situation that the technical managers is relatively less in small and medium-sized special equipment enterprises, paper analyzes the restric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relative quality control systems, the results shows that there is irrelevant of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 of quality control system in special equipment licensing enterprise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enterprise especially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to establish a quality control system line with national TSG Z0004-2007 " Basic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for Manufacturing, Install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Special Equipment".

【P键词】中小企业;特种设备;管理职责 ;不相关性

【Keywords】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special equipment;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uncorrelated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6-0121-02

1 引言

很多中小特种设备许可企业,限于质量管理人员数量或能力的不足,在实施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个质控责任人员要在质量保证体系中兼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质控岗位,而在国家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1]中,明确规定了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能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在评审实践中,一些中小企业往往存在两个管理职责相关的控制系统责任岗位由一人兼任的现状,究其原因,就是很多企业没有很好地理解和掌握管理职责不相关的内涵。

本文力图从特种设备质量控制系统中每个管理要素管理职责的相互制约角度论述管理职责的相关性,从而理出哪些质控系统管理职责不相关,可以由1人兼任两个管理职责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岗位。

2 特种设备质量控制系统

以锅炉制造为例,特种设备质量控制系统包括设计控制系统、工艺控制系统、材料与零部件控制系统、焊接控制系统、无损检测控制系统、热处理控制系统、理化检验控制系统、检验与试验控制系统、设备与计量控制系统等九个。在每个质量控制系统需要设置质量控制责任岗位,明确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的职责、权限及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

3 管理职责的相关性与制约关系

从管理职责角度,两个管理要素是否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决定着其相关性。当制约关系存在时,如果受到内在因素影响,就会存在主观包容性,这种包容性就会产生管理职责执行上的偏离,因此这种制约关系就形成了管理职责的相关性。而管理职责的不相关性,就是要求避免这种包容性的发生。

4 特种设备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管理职责相互制约性分析

4.1 设计、工艺类质量控制系统管理职责制约性分析

虽然产品的工艺制约着产品的设计,但从管理职责上没有制约关系,当设计完成设计文件审查和鉴定后,工艺就不具备降低或包容设计瑕疵的能力,因为设计或工艺是否满足产品质量要求都需要经过检验、检测和试验的验证,因此可以确定二者管理职责具有不相关性。

4.2 检验、检测类质量控制系统管理职责制约性分析

包括无损检测、理化检验、检验与试验等控制系统在内,均属于产品质量控制系统,管理职责上是并列关系,不是制约关系,但相互间存在一定的联系。

理化检验的职责是检验材料、焊缝的内在性能,检验与试验的职责主要是控制产品的外在质量,二者没有制约关系。

理化检验和无损检测都是对材料和焊接质量的约束性检验与检测。理化检验通常是在无损检测之后,是在无损检测合格部位进行理化检验,二者管理职责不具备包容性,所以二者不具有制约关系。

无损检测同检验与试验都是内在质量检测控制和外在质量检验控制的关系,都是对工艺质量的验证,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管理职责不具备包容性,所以二者不具有制约关系。

因此,无损检测、理化检验、检验与试验等控制系统间管理职责不相关。

4.3 材料、零部件控制系统与设备与计量控制系统管理职责制约性分析

设备与计量控制系统中,设备与计量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控制要素,设备控制与材料零部件控制在管理职责上不存在包容性,没有制约性;计量控制与材料零部件控制在管理职责上存在包容性,二者有制约关系。

因此,设备与材料及零部件控制系统间管理职责不相关,而计量与其相关。

4.4 设计、工艺类控制系统与材料零部件控制系统管理职责制约性分析

①设计责任岗位的主要职责是设计结构和材料的选用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要求,而材料责任岗位的职责是确保材料的使用符合设计的要求。二者的管理职责之间不存在相互包容性,没有制约关系,不相关。

②材料的工艺性,工艺对材料的适应性都具备了二者之间的相互包容性,从管理职责上是相互制约的关系,是相关的。

4.5 设计、工艺类控制系统与设备与计量控制系统管理职责制约性分析

①设计和设备与计量责任岗位,其中设备与计量是为产品制造服务的,它对设计质量的实施没有相互包容性,从管理职责上不是相互制约关系,所以不相关。

②工艺控制系统和设备与计量控制系统是密不可分的两个系统。设备与计量的控制质量直接影响到工艺控制系统的实施。设备与计量控制对工艺的适应性具备了相互包容关系。从管理职责上二者是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是相关的。

4.6 材料、零部件与检验、检测类控制系统管理职责制约性分析

检验、检测类控制系统对材料与零部件控制系统是验证关系,有包容性。所以检验、检测类控制系统与材料及零部件系统存在制约关系,因此是相关的。

4.7 设计、工艺类控制系统与检验、检测类控制系统管理职责制约性分析

设计、工艺同检验、检测责任岗位都是一种对产品设计和工艺符合性的验证关系,这种验证关系,从管理职责上存在制约关系,所以是相关的。

5 结语

通过对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中管理职责相互制约与否的分析,将质量控制系统中各自管理职责有无相关性上升到管理职责上有无制约性来认识,可以充分理解和把握管理职责上是否相关,对于中小特种设备生产企业限于其内部人员构成局限,建立符合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解决管理职责不相关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兼职任命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分析指出,没有制约关系的控制系统其责任岗位可以兼任,从而解决了企业在理解和把握国家有关安全技g规范条款规定的困惑。但是,中小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在责任岗位人员安排上,可以兼任的岗位不等于能够胜任,具体上还需要考虑有关人员的专业构成和专业能力。同时,人员所在部门的职责与权限等都将制约着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两个不相关控制系统兼职的实现,因此切不可顾此失彼,影响特种设备生产质量控制系统实际运作要求的落实。

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范文第3篇

 

处属各单位:

按照处培训工作要求,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2011年上半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认为计划缜密,措施落实,全处培训按计划扎实有序推进。归纳处上半年培训工作,呈现七大亮点:

亮点一:机制完善,建立形成“1232”培训体系。

按照处2011年工作会议中“把员工教育培训作为投资性行为来对待”的要求,根据全处人员构架,建立了“1232”分级培训管理体系,即:“1”,建立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运行保障体系。建立“培训主管部门、专业职能部门、基层场站”为一体的教育培训网络,成立以处领导为组长的员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专职负责人制度,形成了机关干部管理业务培训、基层场站长执行力培训、岗位员工技能受训的管理模式;“2”,强化理论、技能两级师资队伍建设。从生产运行、质量安全、设备管理、工艺技术、信息化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选拔出理论培训骨干,从集输、设备维护等方面选拔出技能培训骨干,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确定为全处相关专业的兼职培训师,形成有力的师资队伍;“3”,实行三级教育培训形式。对各项培训任务按照处机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三级责任体系进行分解,一级以管理者能力提升,新技术、新方法应用等为重点的培训,二级以专项业务为重点的专题培训,三级以岗位实践操作为重点的标准化作业程序培训;“2”,实施正、负激励考核机制。制定培训考核、技术比武奖励等办法,建立优秀操作能手评选奖励机制,并把日常培训考核纳入季度、半年、年度基础工作考核内容,对评选出的优秀操作工、优胜单位进行表彰奖励,考评差的单位与绩效挂钩予以兑现,活化培训激励载体,调动全员学习积极性。

“1232”分级培训管理体系的建立,明确了责任,突出了重点,完善了措施,确保了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亮点二:紧贴生产,全年培训计划科学缜密。

年初,为拟定切合生产实际、岗位需求的年度培训计划,我处认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通过对岗位需求、场站需求、职能部门需求逐级分析,结合处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科学编制了年度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确定一级培训处级计划9项,二级培训部门计划30项,及各基层单位培训计划组成的三级培训。培训计划制定的有依有据,为活动开展的“有章可循”、“ 有力实施”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亮点三:基础扎实,培训平台助推员工技能起飞。

为不断适应数字化发展需要,我处从编制员工培训教材、创建在线考核题库、配套完善实训流程三方面入手,为各单位搭建便利、实用的培训平台。

一是编制员工培训教材。2010年以来,以各单位职能、职责及业务内容为依据,将《输油工技术读本》、《石油工人集输工岗位知识读本》、《应急手册》、《安全知识读本》、《设备操作和保养规程》、《操作岗位标准化作业程序》等24种自编培训教材,进行了全面整合,修订完成了20余万字的操作岗位员工培训教材。按照专业内审、相关业务互审、主管部门会审的方法,先后3次对培训教材予以审定,目前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刊印的样书进行再次核稿,确保了教材的科学性、正确性及有效性。

二是创建在线考核题库。为有效提高各职能部门的培训及督导质量,增强基层单位自主培训及员工自学的能力,由处长办公室牵头,数字化与科技信息中心设计与开发,各职能部门结合业务实际,将业务培训内容与准予上岗证考核内容相融合,分专业、分等级、分题型创建在线考核试题库。目前,已完成6个部门4个级别1700余道考核题库的创建。

三是配套完善实训流程。根据2011年油田公司职业技能竞赛要求,以进一步加强员工实践操作技能为目的,对**倒班点实训基地现有流程进行完善,改造管路安装流程上的相关阀门、打卡补漏流程上的管路管径,使其更符合实践带压演练要求,为员工提高操作技能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这三方面工作的有效实施,使员工培训工作进一步沿着教有所依、学有所练、练有所考的方向有序发展。

亮点四:着眼长效,师资队伍建设措施给力。

今年来,为充分利用内部培训资源,我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把增强兼职培训师自身素养、提高内训水平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一是通过考核及综合评定等手段,从质量安全、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技术、人力资源等10个方面,确定了机关及附属单位、基层场站的兼职培训师51人(机关、机关附属26人,基层单位25人)。通过制定《兼职培训师管理细则》(正在完善中),规范队伍管理,配套激励措施,促进兼职培训师健康成长。

二是为把兼职培训师队伍打造培育成“热爱事业、钻研业务、技术全面、技能精湛”的精锐化、专业化、规范化队伍,规划了三年培训目标:2011年发育雏形期,重点建队伍,做到边建边育,初步形成一个稳定的、专业化的、门类齐全的、发育平衡的培训队伍;2012年成熟提升期,重点建项目,做到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体系为一体,形成体系的发展成果;2013年巩固总结期,重点是树典型,推经验,对三年来的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全处特色的管理经验,推动培训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是为兼职培训师队伍提升综合能力搭建平台,举办了“兼职培训师培训班”,开展了素质提升与专业技巧培训,增强了兼职培训师教培能力,为在培训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奠定了基础。目前,这支队伍积极参与到培训工作中,职能部门兼职培训师组织好专项业务培训,深入基层现场施教,落实年度培训计划;基层单位兼职培训师采取牵头组织、技能带动、分管班组、帮促个人等多种方式推进培训工作落实开展,积极发挥了优势,实现了培训资源共享,促进了全处培训工作水平的提高。

亮点五:过程控制,帮促与考核并举。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的督促落实。按照“业务分类开展培训”的原则,处长办公室积极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据处年度培训方案,制定业务培训计划与运行大表,分批次、分阶段有序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培训。生产运行科开展设备维护保养等现场培训4次、ERP系统等专题培训2次;质量安全环保科组织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分析、消防员培训、消防上岗证、安全上岗证、压力容器操作证5项专业培训,督促各单位开展应急演练73 次(602人次参加);党群工作部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组织开展岗位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形势目标责任培训,配发宣传书籍、画册,开辟培训教育专栏;管道技术研究所配合全处培训工作,编制岗位练兵题库、准予上岗证培训题库,技术人员多次深入现场指导工艺技术、自控仪表的应用;数字化与科技信息中心深入生产岗位开展计算机网络专业培训2次;保卫科举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企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培训班,组织开展民兵预备役、要害守卫培训。上半年,全处开展了一级培训5项113人次参加,二级培训15项923人次受训,计划外培训4项24人次受训,并推荐23人参加了油田公司16期相关业务培训,计划完成率100%。去年上半年,开展了12项计划内培训272人参加、计划外培训3项70人参加,推荐了38人参加油田公司培训,按计划完成。今年较之去年,进一步细致了专项培训的类别,培训人员也大幅增加,覆盖面更广、更有深度,确保了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强化了管理能力的提升及专业知识的普及应用,提高了全员技术技能素质。

二是加强基层培训的督导管理。依据处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处员工培训考核办法及基础工作培训考核细则,通过日常抽检及季度、半年度专项检查,采取核查资料、抽查考问等方式,对基层各单位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细致检查。从2010年和2011年的基础工作检查与员工技能考核对比上看,有三个不同:

第一,存在问题上显著降低,今年上半年查出14个问题,去年同期查出32个,培训工作在组织、管理、落实上进一步得到加强;

第二,员工实践操作水平普遍提高,在今年上半年技能考核中,实践操作平均成绩82.73分,去年同期80.77分,标准作业操作程序推行有力;

第三,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力度加大,今年将场站管理人员纳入技能考核,对26名干部进行了考试,平均成绩87分,促进了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

亮点六:特色突出,培训方式灵活多样。

基层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围绕“一周一课、一月一考”的日常培训要求,拓展渠道、创新方法、加大力度,全方位落实培训工作。

一是推动多元化培训。生产保障大队集中学与业余学并举、考核与激励同步,效果好;**输油站“站干部—技术骨干—岗位员工”连动培训,见效快;沿河湾集输站干部带头分岗位、小范围、短课时、多方式培训,力度大;杨山输油站新、老员工分层培训,针对性强;**输油站以班组为核心建立“班班对比”、“班员竞争”平台,氛围浓;**输油站“小教员”培训,突出员工互教互学,兴趣高;耀县输油站“点课单”培训,突出员工“缺什么、补什么”,时效性强;**输油站采用交接班前后20分钟,针对生产现状开展培训,渗透性好。培训方式的创新与应用,改变了“干部授课、员工听课”的单一性,推动了培训的多元化,进一步提高了员工学习、思考的积极性,从而促进了培训效果的提升。

二是发扬传帮带培训。各场站针对新员工及技术层次的高低开展了“师带徒”、“技术尖子帮带末位员工”等帮带培训,采取师傅负责、领导跟踪、随时抽查、定期考核等方式,缩小差距,拉近距离,提高员工整体技能。

三是营造自主学习氛围。**输油站、杨山输油站、**输油站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和班组内部互动学习,沿河湾集输站结合“我的场站我介绍”活动发动员工自行讲解,**输油站结合QC活动发动员工动手能力,耀县输油站建立“个人培训生涯设计”、推行“金牌讲师”评比制度,生产保障大队引导员工建立共同愿景,多举措营造了自主学习氛围,调动了员工学习、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上半年,全处员工人均参训25次,累计技术课培训9000余人次,培训工作组织到位、落实有力。

亮点七:活化载体,岗位练兵力促培训。

岗位练兵作为培训工作的一项有力载体,我处引导员工立足本职学练技能、勇于创新争当能手,掀起“赶、学、超”热潮,力促培训上水平。

2010年11月至2011年5月,我处组织开展了“我要安全、我能安全”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按照分专业组织、共同考核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加强组织管理、强化过程督导;各基层单位结合日常培训、HSE活动、预案演练,组织开展技能比赛、安全演讲、事故分析、警示教育、学习交流等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练本领、学技术、赛水平,强化安全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落实了练兵任务。5月份,通过查看资料、理论与实践考试、效果评价等方式进行了练兵考核,对涌现出的优秀组织、优胜集体和技术能手予以表彰奖励,形成了练兵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激励的良好格局,提升了员工技能素质。

通过对上半年培训工作问题进行分析,主要表现在两个“慢”字:

一是培训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培训效率有待提高。基层各单位的培训虽按要求开展了,形式上也有所创新了,但抓月度考核力度不够,奖罚激励措施力度小,没能全面有效调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致使在培训质量的提高上“打折扣”,员工技能水平提高较慢。二是学习氛围的营造不够浓厚。一些员工虽然参加了技能培训学习,但都是迫于场站的集体学习,还没有真正静下心来学习和熟练掌握技能知识,主动学习意识不强,还有一些员工存在“吃老本”的现象,对新知识、新要求学习兴趣不浓厚,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较慢。

下半年培训工作八点要求:

一要深化“1232”培训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职能与考核奖惩细则,建立员工培训长效机制。

二要加大督促考核力度,确保各职能部门按照处年度培训计划有序开展各级培训。同时,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好主管业务内新技术、新工艺、新制度、新规程等培训普及,对场站管理人员的学习与执行加强检查、督促。做实做细基础工作检查,认真组织好员工技能考核,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推进。

三要加强基层单位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进一步明确场站主管培训工作干部的责任,按照年度培训计划与临时性培训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好培训活动。基层单位要坚持实行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做到有学有考,有考有奖罚,全面加大考核管理力度,有效落实激励措施,积极调动员工学习热情,提高培训工作质量;要通过强化日常宣传教育和形势目标分析、建立个人学习目标及管理人员以身带动、兼职培训师技能带动等方法,引导班组小范围学、员工个人学,增强员工的学习意识,为员工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员工静下心、沉住气学习,切实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

四要全力创建好培训平台,进一步加强教材的核稿把关,全面完成编印工作,下发各部门及基层单位,为培训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保障;完成在线考核题库的创建,丰富培训资料,灵活考核应用。

五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出台《第一输油处兼职培训师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兼职培训师队伍管理,提升综合技能水平。并将从兼职培训师队伍中选拔人员,推荐参加10月油田公司组织举办的兼职培训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壮大我处师资队伍水平和力量。

六要配合处工会开展好“强技能、提素质”岗位大练兵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组织考核评估,奖励激励给力,调动员工学技能、练操作的热情,使练兵活动切实成为员工技能素质提升的平台。

七要协助处工会组织好2011年油田公司职业技能大赛的参赛工作,抓好20名技能骨干在**倒班点的集训工作,力争在大赛中取得好成绩。

八要进一步强化工作量承包单位员工的培训,**输油站以北各场站要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实行“定主管人员、定任务、定师傅、定内容、定期限”,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严格考核,确保工作量承包人员的培训落实到位,达到岗位技能操作水平要求。

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范文第4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奖励与惩处等。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消防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140 医用高压氧仓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

GA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JGJ49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医院

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3.2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消防组织机构和人员

4.1 医院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2 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 消防安全职责

5.1 一般规定

5.1.1 医院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5.1.2 医院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1.3 医院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医疗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1.4 住院病床数大于50张的医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1.5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1.6 医院在与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单位或个人订立的合同中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租赁、承包、合作、委托管理(经营)方应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为本医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b)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医疗、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c)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d)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e)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f)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医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3 消防安全管理人

5.3.1 医院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f)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医院,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

5.4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医院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中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了解消防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c)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相关记录;

d)熟悉本医院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医院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

e)编制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演练;

f)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g)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医院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5 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

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病区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并掌握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本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

b)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导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

c)加强用电、用热、用气设备、设施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特殊工种岗位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d)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e)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重大情况应立即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f)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g)完成医院确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5.6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医院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a) 熟练掌握本单位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逐级上报;

c)正确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及时排除误报;

d)发生火灾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e)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系统运行等记录。

5.7 义务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队员从医院员工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配备,并应履行如下职责:

a)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c)协助本部门、本岗位负责人做好部门、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5.8 员工

a)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c)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生火灾时,应及时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d)指导、督促病人及病人家属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6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6.1 一般规定

医院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修订以适应医院的需要。

6.2 消防安全制度

6.2.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6.2.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要点。

6.2.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6.2.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6.2.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包括值班人员配置、值班纪律、交接-班要求、报警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6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设施器材损坏或失效的处理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2.7 燃气(油)、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管理部门、管理范围、设备登记、管理、检查与维修、故障处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6.2.8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动火审批程序、动火现场管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包括用电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临时用电审批、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值班及交接-班、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等内容。

6.2.9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包括义务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6.2.10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包括危险物品入库、仓储、领付、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等内容。

6.2.11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包括预案制定、责任部门、演练频次、范围、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有关内容。

6.2.12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包括考评工作责任部门和考评对象、依据、标准、办法以及奖惩措施情况记录等有关内容。

6.2.14 其他

医院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3 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医院应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a)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包括总配电间、分配电间);

c)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d)各类医用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f) 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g) 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 场所设置要求

7.1 一般规定

医院的总平面布局、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必须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JGJ49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7.2 总平面布局

医院应合理规划消防通道,病房楼、危险品仓库应相对独立,建筑间及建筑与液氧、液氯储罐等设施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合理确定消防水源的位置。

液氧储罐不应设在地下室内,当其总容量不超过3m3、设置在独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专用建筑物内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但当其面向使用建筑物一侧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储罐间可单面贴邻建筑外墙建造。在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禁止明火、杜绝一切火源,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7.3 耐火等级

7.3.1 医院应采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当为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不应超过三层。病房的建筑构件不得采用可燃夹芯钢板。

7.3.2 住院部不应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三层及三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室内。

7.4 建筑平面布局及防火分隔

7.4.1 多幢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宜集中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7.4.2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其房间门高层建筑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多层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4.3 燃油(气)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内。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外,当必须附设在建筑物内时,不应设置在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同时应符合GB50016、GB50045的有关要求。

7.4.4 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术室、精密贵重医疗设备用房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非燃烧体与其他部位隔开。

7.4.5 洁净手术室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墙体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并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1

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2

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4

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5

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6

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7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8

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10

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四)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五)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六)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七)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范文第5篇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制度创新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两支骨干队伍,他们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将两支队伍有效整合,更大程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教育部推动实施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工作。在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受到,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在制度创新中实现两者的科学结合和效益最大化。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制度建设理念的创新

教师相互兼职比较常见,然而,推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不是一般意义的兼职问题,它有其深层含义和内在必然性。如果我们以旧的理念理解并加以实施,就不能深刻把握问题的实质,从根本上推进这项工作。因此,我们必须创新理念,以“大思想政治教育”(以下称“大思政”)理念进行制度的顶层设计。

所谓“大思政”,就是“相对于传统狭隘的思想政治教育观而言的,它是指从全局上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总的看法,是从根本上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总的方法。”[1]“大思政”理念强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本化、系统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本身是个系统工程,但是,在传统狭隘理念支配下,往往形成职能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不能产生强大的系统合力。就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为例,两者都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队伍,前者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主渠道,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教育,后者以课外校园文化建设为主阵地,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基于学科差异和岗位分工,大多数高校把他们作为各自独立的队伍,隶属于教学和行政管理两大系统。这种制度设计存在三个显著的问题:一是教育目标不一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注重思想理论素质培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注重行为培养,两种教育的目标各有侧重,不能够形成整体推进教育的良好局面。二是教育教学活动不协调。课堂教学不能有效借助于课外校园文化建设的资源开展教学活动,同样,课外校园文化建设也不能有效借助于课堂理论教学资源开展活动。导致理论教学脱离学生实际,无的放矢,言之无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缺少有力的理论指导,校园文化活动缺乏理论自觉。两种教育有时在活动主题、任务、时间、空间等方面也存在冲突。三是力量分散。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配备的编制是1∶400和1∶200。在实践中,许多学校不能实现这一要求,两支队伍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编现象。

国外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一般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实施,他们注重环境、社会、家庭系统育人,通过日常管理、宗教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活动、素质拓展等方式进行隐形的思想教育。[2]我国高校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因而开展自成体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有其必然性,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完全合并的模式并不适合我国国情。但是,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合理分工和紧密合作。

基于这种思考,我们以“大思政”理念进行制度的顶层设计。一方面,切实改变理论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囿于各自学科的片面现象,打破学科界限,立足于大学生成才的内在要求这一人才培养的全局开展工作。另一方面,切实改变原有的各自为政的现象,打破部门界限,把两支队伍整合起来,互为兼用,发挥整体力量,弥补各自资源的不足。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制度建设内容的创新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

将两支队伍分属于不同部门,多头管理,不利于统一行动。需要在学校层面建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职能部门纳入其中。由学校统一制定教育教学目标、工作计划和任务,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形成全校统一领导、整体谋划,各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领导体制。

建立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不能自扫门前雪,而是分工不分家,将学校统一的工作要求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具体需要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和日常管理之中,与其他部门精诚合作,主动配合和参与相关活动,全校一盘棋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的创新

纳入专兼结合范畴的教师和辅导员实现双重管理。作为教师,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管理,作为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门管理,做到统筹使用,交叉管理。

为了避免两种岗位职责的矛盾冲突,需要进行精心的制度安排。一是打通两种岗位隔阂,实行岗位互通,即辅导员可以转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晋升相应职称。教师当然也可以转为辅导员岗位。二是确定合理的工作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辅导员工作任务都很繁重,如果不能确定合理的工作量,大量的教学工作和繁杂的辅导员工作会使他们疲于应付,不能够潜心搞好工作。因此,要把专兼结合的教师和辅导员与一般的教师和辅导员区别开来,对于专兼结合的教师和辅导员的工作量进行特别规定。至于如何确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简明的方法,就是直接规定承担一定比例的教学时数和辅导员工作任务,使工作总量保持平衡。需要指出的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不同的工作规律,要搞好两种工作,需要分别投入大量的劳动。因此,我们不能把专兼结合工作量简单地看做两种工作的简单相加,规定的工作量要适当小于两种工作之和的平均值。考虑到辅导员工作的复杂性,可以将它项目化,并且确定项目的工作量。专兼结合的教师和辅导员根据自己实际,自主选择教学工作和辅导员工作项目。三是明确岗位职责。专兼结合的教师和辅导员既然是双重身份,就要既进行理论教学,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且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而不能只抓其中一个方面而不及其余。考虑专兼结合的特点和特殊要求,建议辅导员工作的岗位职责侧重于校园文化建设、社团建设、理论学习、组织发展、社会实践、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方面,便于优化理论教学与思想政治工作的对接,从而使教师避免陷于辅导员工作的繁琐事务之中。

3.工作管理的创新

专兼结合的教师和辅导员由教学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共同管理,两部门搞好协调工作,分别对教学工作和辅导员工作进行教学安排、质量跟踪,提供教育教学保障。教学任务与辅导员工作尽量保持一致,即将辅导员工作所面对的学生的教学工作尽量安排给该辅导员,便于两种工作的全面对接。评价由两部门在衡量“结合”成效的基础上作出,而不是只看其中的一个方面。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制度建设形式的创新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的形式多样,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种形态:

1.教师与辅导员互为兼职制度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可以是教师兼职辅导员,也可以是辅导员兼职教师,两支队伍之间可以实现互为兼职。这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的基本形态,通常在教师和辅导员基本素质足够胜任两种岗位职责的情况下采用。其特点是集教师和辅导员两种岗位职能于一身,便于主体自主开展工作。

2.教师与辅导员主辅结合制度

这种形态有两种情形,一是教师主导辅导员辅助型,另一种是辅导员主导教师辅助型。两支队伍之间通过一对一合作互助,共同完成工作。其特点是两种岗位职能由一主一辅两人共同完成。这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的一种特殊形态,通常是教师或辅导员一方在素质、能力、经验等方面有明显优势、另一方则相对不足的情形下采用,由强势一方主导,弱势一方辅助配合。

3.教师与辅导员项目团队结合制度

这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的一种特殊形态。它不是宽泛地互为兼职,而是以特定项目为载体,由教师与辅导员组成团队,共同完成工作。这种情形通常是教师与辅导员在精力、能力、经验、特长等方面存在各具特点、各有所需的特殊情况,不便于个体独自专兼结合,从优势互补、发挥团队作用的愿望出发,围绕一个或多个项目(可以是某教学专题、某专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成团队,自主灵活地分工合作。其特点是两种岗位职责由团队共同完成。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专兼结合制度的实施,不仅仅是两种岗位职责互为兼职的事情,它必然引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机制的变革,引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念、模式、价值观的变革,也必然引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关系和方式的重构。这是基于我国国情的有别于西方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有益探索,必将有利于促进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