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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培训个人总结

职业卫生培训个人总结

职业卫生培训个人总结范文第1篇

第一条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报告中提出的“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升我省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健康。

第二条加强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和重培训轻考评现象,提高现有培训资源的效率和效益,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三条推进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和规范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依据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和省卫生厅、省人事厅《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等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归口管理、统分结合。在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上做到“三统三分”,“三统”即统一归口、统一规划、统一考评。“三分”即分类指导、分别实施、分级负责。

(二)坚持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根据卫生工作需要,结合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需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培养卫生人员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考核评估、保证质量。不断完善教育培训考核和评估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教育培训评估制度,对每一培训项目执行情况都必须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四)坚持开拓创新、提高效益。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形式,发展远程教育,整合教育培训资源,优化教育培训师资,努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是以省卫生厅名义,由厅机关各业务处室承办的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及受卫生部或卫生厅委托,由厅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承办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项目管理。

第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对象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在岗的卫生人员,包括临床医疗技术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社区卫生人员、农村卫生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省卫生厅成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由厅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室组成,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科技教育处,负责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联系工作。

第七条厅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制定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全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

(三)审批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及工作情况报告。

第八条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统一收集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二)整合、统筹和调配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预算等);

(三)编制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四)论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方案;

(五)监督检查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六)制定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评估标准;

(七)考核评估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效果;

(八)统计汇总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内容、培训对象、经费决算等),编写《卫生人员培训工作信息》;

(九)向厅领导小组报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总结;

(十)负责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日常工作及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职责

(一)制定本处室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二)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处室年度计划,协助编制全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三)组织实施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

(四)教育培训项目结束后,向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培训工作总结;

(五)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质量监控,并协助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六)完成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制度。厅领导小组每年底召开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和部署下年度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必要时,厅领导小组可临时召开会议,研究有关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各业务处室协调,厅科技教育处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负责相关教育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审批制度。每年12月30日前,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将下一年的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厅领导小组审批后,于次年初统一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临时性教育培训项目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省卫生厅委托医疗卫生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项目,由承办单位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报厅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评价报告制度。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教育培训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信息报送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完成后均必须请学员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效果评价调查表》(表2),统一汇总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执行情况报表》(表3),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证书管理制度。按照《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和省卫生厅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把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和相关岗位培训管理,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颁发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等。

第四章计划与实施

第十四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要求不同,分类别、分层次编制科学、合理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申报表》(表1),由厅领导小组审批后,厅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年度厅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并交由成员处室实施。

第十五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计划、社区卫生人员培训计划、乡镇卫生院卫技术人员培训计划、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计划、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等。

第十六条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类教育培训项目。由中央、省财政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编制印发的全省卫生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要求,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按照项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

卫生人员的全员性教育培训、公共科目培训和在职在岗人员的医学学历教育由厅科技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内容与形式

第十七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应根据卫生工作重点,围绕岗位职责,满足岗位需求,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强调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十八条全员性培训以公共性、基础性、综合性知识为主,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卫生行风、医学伦理、卫生法律法规、面向全体卫生人员的医学综合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十九条专项性教育培训以专业性、专科性、专题性医学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医学、药学、卫生管理、面向专业卫生人员的医学学科知识和技术等方面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形式应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不同,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短期培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远程教育等多种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发展远程教育,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及网络技术开展卫生人员教育培训,以解决“工学矛盾”问题,使基层卫生人员充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全员性教育培训可利用卫星卫生科技教育网(简称“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有条件的专项性教育培训也可利用“双卫网”开展培训工作。

第六章基地、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二条建立省、市、县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教育培训项目。应根据各类教育培训内容和要求,确定一批相关培训基地,如省级进修基地、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和农村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等。各级培训机构和各类培训基地要做好服务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和设施,保证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十三条从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要配备有与教育培训内容相一致的教材、讲义和教学辅导资料。

第二十五条各类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基地须报厅领导小组备案,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组织开展的每个教育培训项目师资情况和教材、讲义等须在培训结束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七章经费与使用

第二十六条由中央和省财政专项经费补助的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经费要按照项目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其他教育培训项目的收费须根据物价部门有关教育培训的规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十八条要规范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要确定经费使用范围,以保证培训经费用于师资培训、教材建设、远程教育、光盘制作、教学条件、教学设施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第八章监督与考评

第二十九条建立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监督和质量考核评估制度,考核情况作为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条对参加教育培训的卫生人员进行监督与考评。每个培训项目要根据培训要求对学员进行理论考试或技能操作考试,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

第三十一条对组织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与考评。每年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本年度教育培训情况报各相关业务处室,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各教育培训项目后填写《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汇总表》(表4)并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二条对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要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考评,确保教育培训质量,每年底将承办卫生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报相关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由厅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汇总后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厅领导小组对承办教育培训的医疗卫生单位和培训基地进行监督与考评。

第三十三条对卫生人员教育培训质量进行监督与考评。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江西省卫生人员教育培训项目评估表》(表5),组织专家对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并每年通报评估结果。

职业卫生培训个人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存在问题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3 — 0093 — 02

本课题组于2011年8月对齐齐哈尔市七区九县的56个乡镇卫生院及其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了抽样调查,了解了齐齐哈尔乡镇卫生院的工作状况、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知识结构及需求现状,现将调查结果总结如下:

1 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构成

1.1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齐齐哈尔乡镇卫生院平均职工36.21人,但卫生服务人员分布不均衡,其中工作人员最多的乡镇卫生院有职工120多人,最少的仅有5名工作工作人员。其中医师(医士)、护师(护士)、药剂师(士)、其他工作人员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5.15%、35.18%、7.41%、11.64%。

与一级医院卫技人员配置标准(医师、护士、药剂师、其他工作人员分别占38%、38%、8%、8%)比较,医生和护士比例偏高,药剂师比例相当,其他工作人员比例不足,而且在乡镇卫生院中还有一部分非在编人员,这就导致乡镇卫生院医护比例明显低于国家卫生部标准。

1.2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

性别结构:本次调查结果表明,乡镇卫生院中,女性占26.41%,男性占73.59%,男性明显多于女性。医生本身也是男性多于女性,乡镇卫生院中男女比例明显失衡。这种比例失衡也间接导致在乡镇卫生院中,从事妇产工作人员比例极低。

年龄结构:被调查的561名乡镇卫生工作人员中,50岁以上25名,占4.46%; 40~50岁之间的223人,占39.75%;30~40岁之间的295人,占52.58%;30岁以下18人,占3.21%。综上可以得出,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年龄主要在30~50岁之间。

1.3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称结构

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技术职称中,医师高级职称仅占0.07%,中级职称占23.42%,初级职称占76.51%,所有工作人员的高级、中级、初级的职称构成比为1:33.5:109.3。综上可以得出,乡镇卫生院的人才主要还停留在初级层面上。乡镇卫生院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偏低,将直接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1.4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学历结构

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接受中专教育程度的各类人员占绝大多数,在被调查的725人中,本科生58人(占8.00%),大专生76人(占10.48%),中专生568人(占78.34%),无学历人员24人(占3.18%)。由此可见,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学历偏低。

1.5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专业结构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接受医学教育的,临床医学专业所占的比例最大,约占86%,而且大多数所学的为内科和外科;妇产和儿科占小部分比例,约占10%;影像、检验等从业人员所占比例较小,约占4%。目前,现有的乡村医生大多接受教育的年限比较早,接受的又都是早期的医学教育,导致其知识面较窄,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他们的服务方式,不利于维护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

2 齐齐哈尔市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状况存在的问题

调查资料显示,我市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如下:

2.1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相对于城市医疗机构高层次人才高度集中、设施设备先进而言,乡镇卫生院承担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和社会卫生管理等多项功能,业务多样、工作繁杂、任务量大,基础设施设备落后。相关资料显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不到30%,接受了70%以上的资源配置,而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在70%以上,资源配置不足30%。城乡之间工作生活环境的巨大差别,致使本地的人才留不住,上面的人才引进难,绝大多数卫生优秀人才不愿到基层,而集中到城市医疗卫生机构。

2.2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学历偏低

研究表明,在卫生技术队伍中,尤其是在农村基层卫生机构中,低学历和无学历从事卫生技术岗位工作的,要占卫技人员总数的10%以上,有的地区达20%以上;无专业学历从事卫生技术人员要占到总卫生技术人员数的10%以上。此外,乡镇卫生院医生进修机会不多,再加上业务不饱和、设施陈旧,实践机会也有限,不仅难以接受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而且原有的技能和知识、方法也得不到巩固提高,知识较陈旧。工作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制约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质量和卫生事业发展的关键。

我市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从学历结构来看,无学历、中专、大专、本科的比例分别是:3.18%、78.34%、10.48%、8%;从职称结构来看,初级、中级、高级的比例分别是:76.51%、23.42%、0.07%。高学历、高职称的工作人员短缺,初级人才偏过剩,这些因素导致老百姓对乡镇卫生院不信任。高学历、高职称人员比例过低,而低职称、低学历的比例过大,无法更好地满足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的需要。学历层次偏低,制约着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的深入发展,这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今后发展中面临的挑战。

2.3乡镇卫生院存在缺编现象

一些乡镇卫生院的少数工作人员没有正式编制,属于合同制或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低,没有其他福利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服务质量,同时,也加大了人才的流动性。

2.4性别比例失调,年龄分布不合理

调查显示,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性别比例不合理,女性占26.41%,男性占73.59%;年龄结构上,一般来说,人员年龄结构适宜呈橄榄型,从中心向两边逐渐减少;从我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总体上来看,存在年龄老化现象,中年人居多、年轻人缺乏。所以,基层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都有待调整。

3 对策与建议

目前,齐齐哈尔市针对乡镇卫生院的培训工作已初具规模,但提高其全科诊疗能力的培训,即全科医学培训仍处于探索阶段,为了能更有效地解决目前我市乡村医生培训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乡村医生培训的质量,本课题组通过调研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3.1乡村医生培训的基本要求

3.1.1乡村医生培训应体现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乡村医生本质上属于全科医生的范畴, 应用适宜技术在农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因此,乡村医生培训应符合这一特点,立足于缺什么补什么,更新知识,提高使用操作技能,遴选培训课程。通过培训,培养具有综合执业能力,适应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1〕通过培训使乡村医生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掌握乡村医生所需的基本医学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实心实意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 熟悉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树立依法行医的观念;具有在农村基层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 具有开展健康教育、卫生宣传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医患关系。

3.1.2乡村医生培训应逐步实现制度化

为了适应医学科技的发展,在岗乡村医生必须终生接受培训。《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这一规定为建立乡村医生培训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这一规定,一方面乡村医生接受培训不仅是提高业务水平的需要,而且还是作为乡村医生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为保证乡村培训的制度化,《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还明确规定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要承担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并组织考核的职责。〔2〕

要坚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培训的激励机制,鼓励乡村医生积极参与培训,把乡村医生的培训情况列入对他们的年度综合考核,并将乡村医生参加培训作为乡村医生定职晋升的必要条件,实行职称与聘用、报酬相挂钩。对业务素质低下、责任心不强、参加培训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乡村医生,要予以强制淘汰。

3.1.3乡村医生培训的形式应做到多样化

由于乡村医生队伍人员素质层次不齐,需要提高的侧重点各异。以山东省为例,目前在岗乡村医生中,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仅占 2%,50 岁以上且接受正规学历教育的少之又少,各个学历层次和年龄的人员自学能力和培训提高的重点有很大差异。因此,适应乡村医生的培训需求,应当尽可能多设计几种培训渠道和培训方式,可综合采取集中培训、外出进修、面授、远程教育、脱产学习、学历教育、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3〕

3.2开展符合乡村医生需要的培训,以提高乡村医生自觉参加在岗培训的积极性

乡村医生在岗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培训形式应以集中学习为主,根据培训对象、条件和内容的不同,采用培训班、讲座、进修、远程医学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自学可作为培训的补充形式之一。培训内容主要进行全科培训,重在提高临床“急救”能力和普及中医适宜技术,如农药中毒抢救技术、酒精中毒抢救技术、外科创伤处置技术、休克抢救技术、外科无菌技术等以及中医验方、偏方、针灸、推拿等方法。可以结合临床实际情况,把常见病、多发病、危重病的抢救方法、用药转诊、护送的基本知识和技术编成小册子,并对他们进行现场模拟指导和强化训练。要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卫生例会,结合季节防治疾病需要,重点辅导,突出主体,有的放矢。

3.3建立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在岗培训取得实效

要根据基层卫生服务实际需求,建立乡村医生考核管理机制,如建立在岗培训制度、岗位准入制度、继教学分制度等,将乡村医生培训考核与执业资格审核及注册挂钩。建立乡村医生考核和职称评聘制度,通过量化指标的考核,可以衡量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者,应限期提高或予以解聘;考核成绩优秀者,应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续聘和职称晋升的主要依据。

〔参 考 文 献〕

〔1〕雷鸣,贺加.我国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力资源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云南电大学报,2006,(08):39-41.

职业卫生培训个人总结范文第3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10号),加快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讲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重要环节,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2、目标任务。大力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聘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组织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逐步在社区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学为主体,包括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社区卫生管理人员的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

二、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

3、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建设。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整合教学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人员编制、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高水平临床教师和临床专家承担全科医学教学任务,参与社区卫生人才培训。支持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学科建设与发展,有条件的医学院校要成立全科医学/家庭医学系、社区护理学系,将该类学科纳入学校重点建设学科整体规划之中。加强医学生的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将医学生的全科医学知识教育与技能培养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在向医学类专业开设全科医学概论必修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将全科医学基本理论教育和技能培养融入教学全过程之中。护理学本、专科专业教育要开设社区护理学课程。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材建设,进一步完善临床教学和社区实习的配套教材。组织医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见习或实习。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在修订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对全科医学的学科定位和人才培养给予专门研究和重点支持。高等医学院校要创造条件积极探索全科医学研究生教育,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举办全科医学研究生学位教育,培养全科医学师资和学科带头人。

4、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对已经从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和由其他医疗机构转入社区开展卫生服务工作的有关专业人员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符合社区卫生服务要求的岗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并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确保在2010年前基本实现所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执业要求。要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内容,注意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各省(区、市)都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培训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5、积极开展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工作。要探索相关配套政策和培养模式,稳妥地推进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承担培训任务。到2010年各省(区、市)都要开展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健全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制度。

6、完善继续教育。进一步明确对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求,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与使用管理紧密结合。大力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教育活动,采用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继续教育。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供更多的继续教育机会。

7、推进培养能力建设。采用多种途径和手段,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培养。教育、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将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师资培养列入教师培训计划。加快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临床和社区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一批能体现全科医疗服务模式以及防治结合特点的示范性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临床和社区基地,发挥其对社区卫生人才培养的示范作用。到2010年在全国每个地级市遴选建设至少1-2个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加强教材建设,组织编制一批高质量的适合不同层次人才培养需要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等教育培训教材。

8、提高社区卫生人才队伍职业道德。要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的医德医风教育,使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确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加强职业技能和医患沟通技能的训练,为社区居民提供及时、便捷、人性化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

9、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全科医学为主体,包括中医、西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晋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对在社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医师,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执业。凡符合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考试,取得相应类别的全科主治医师资格。非全科医学专业的主治、副主任及主任医师经过有针对性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并由卫生、中医药、人事部门认定后,可转为相应资格的全科医师,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变更执业范围后,在社区从事全科医学工作。在晋升上一级资格时,其转前与转后年限合并计算。卫生部、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建全科医学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全国全科医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11、完善在社区从事护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社区护理人员的初级任职资格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护理学专业考试获得;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理中级资格专业中增设面向社区护理的专业;在护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的有关政策规定中进一步体现社区护理的要求和特点。

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制度

12、实行岗位管理制度。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岗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工作任务、工作标准、职责范围和任职条件。

13、完善人员聘用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实行择优聘用,合同管理。聘用的各类人员都要签定聘用合同,有法定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受聘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14、建立健全岗位考核制度,加强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核,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岗位考核以专业水平、工作绩效和接受服务居民的满意度为主要标准,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聘期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

15、探索建立人员退出机制,完善辞聘、解聘制度。对于符合辞聘、解聘条件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受聘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调整其岗位,并对聘用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对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者虽然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无法胜任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与之解除聘用关系。

五、吸引和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16、吸引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到艰苦边远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支持毕业生参加规范化培训,为毕业生在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实习、进修创造条件。

17、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各地要制定配套政策,积极吸引医院中的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在社区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给予适当倾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五年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参加相应的培训或业务进修。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使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联系起来,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各省(区、市)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18、加强人员和技术交流。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组织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的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要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要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他们开展服务提供便利,享受相应待遇。

六、切实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职业卫生培训个人总结范文第4篇

**年工作回顾

**年是“**”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并取得重大成绩的一年。一年来,在厅党组和厅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全省卫生科教系统围绕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卫生科教工作的全局,上下齐心,努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及全省卫生科教工作会议精神,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确定“**”卫生科教工作方向

**年3月,召开了全省卫生科教工作会议,姚志彬厅长做了重要讲话,黄小玲书记作了《树立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和教育,推动我省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的工作报告。会议总结了“**”期间我省卫生科教工作,部署了“**”卫生科教工作,制定了《**省“**”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省“**”医学专科建设计划》和《**省“**”继续医学教育规划》。会议确定我省在“**”期间卫生科教工作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统筹区域发展,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加强基础研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关键技术攻关,提高重大疾病防治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提高医学科技竞争力;加强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坚持科教工作与疾病预防控制相结合,坚持科教工作与临床相结合,坚持科教工作与推广适宜技术相结合。

一是以加强专科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医学技术整体水平。通过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多层共建,加大投入,重点建设30个左右重点专科,50个左右特色专科。

二是以加快科技创新为突破口,集中力量组织重大项目攻关。重点加强重点领域研究,包括重点传染性疾病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预测和应急能力研究,重大慢性疾病的基础、防治与控制研究,社区卫生服务及健康促进模式研究,农村适宜技术研究,老年性疾病防治的研究,环境、职业危害和伤害防治技术研究,出生缺陷防治研究以及注重现代科技在医疗卫生领域应用。

三是以实施“**”卫生人才规划为动力,加快卫生人才培养。以项目为龙头,以学科为依托,力争培养全国著名专家(医学院士)2-3人,培养各类学科带头人500名,逐步建立学科、年龄结构合理的卫生科技人才队伍;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全科医学人才、农村卫生人才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提供技术保障。

四是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的,大力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教育。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以及健全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网络建设。

二、加强医学科研课题管理,提高卫生科研质量

组织**年度**省医学科研基金的申报、评审及**/**年度课题的后期管理工作。**年共受理课题申报938项,按专业分为15个学科组进行评审,经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及查新结果,总立项487项(占总申报数51.92%),其中立项资助课题289项(占总申报数30.81%),立项非资助管理课题198项(占总申报数21.11%),资助总额为260万元。立项课题坚持择优扶持的原则,主要资助应用型研究,兼顾地区(单位)与专业分布。

贯彻落实我厅《关于加强**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后期管理的通知》(粤卫〔2004〕69号),对科研课题的结题、延期严格把关,督促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对所属单位立项课题的管理,对不按要求完成课题的个人或单位实行暂停受理或限额受理的措施,该项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的成效。据对已到期结题的**/**年度基金课题结题统计,两年的申报结题率分别为82.09%、86.84%。批准结题率分别为64.37%、70.04%。

三、卫生科研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年以中山大学眼科中心杨培增教授等完成的《葡萄膜炎发生及慢性化机制、诊断和治疗的研究》、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余学清教授等完成的《肾小球疾病免疫发病机制及治疗干预系列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同年,医学专业获**省科技奖拟奖项目共86项,占总拟奖项目的29.66%,其中一等奖8项,二等奖32项,三等奖46项。中山大学获得各类科研基金近1亿元,其中国家863计划6项。申请“**”国家支撑计划有了新突破,省人民医院以牵头单位获得“**”国家支撑计划资助项目3项,其中2项为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共获得院外资助额为1411万元,同时获得**年度**省科技奖拟奖项目一、二、三等奖各一项,这也是省人民医院近15年来首次有可能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科技奖一等奖。

四、依法规范生物安全管理

一是认真贯彻实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24号令),加强我省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是加强卫生系统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实行材、统一师资、统一授课内容和要求,对全省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至**年底,完成了全省21个地级市1369名技术骨干的培训。三是开展申报实验室,积极督促各列入国家计划内的实验室进行申报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3)工作,并做好临时启动省CDC的BSL-3实验室的监督和管理。四是向卫生部推荐生物安全评审专家。根据《卫生部科教司关于推荐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格评审专家的通知》(卫科教实验室便函〔**〕123号)要求,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申报,共向卫生部推荐专家19人。五是依法做好禽流感死者尸解标本的管理;布置落实了全省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调查工作;加强我省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没有发生生物安全事故。

五、依法规范辅助生殖技术管理

一是认真组织申报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培训基地。为进一步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人类库培训基地认可标准及管理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发人类辅生殖技术与人类库校验实施细则的通知》,做好省内培训基地的申报。目前我省有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两家机构获批准为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培训基地,**省计划生育专科医院获批准为卫生部人类库培训基地。

二是组织受理医疗机构申报开展辅助生殖技术。**年受理5家单位申报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我厅组织专家对5个单位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后,上报卫生部,卫生部组织对这5个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其中3家机构获准试运行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

三是严格把关,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年组织有关专家,严格按照标准,对第三批申报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的25所医疗机构进行评审,除2个单位因故申请取消评审外,共有9所单位获准正式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试运行一年的3所,校验基本合格1所,未通过10所。

六、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

为了贯彻落实张德江书记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训的指示精神,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组织实施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天大药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资助我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项目,资助总额达800万元。根据资助项目要求制定了《**省部分农村卫生人才培训试点实施方案》。该培训项目简称“6161”工程,培训全省卫生管理干部600名,清远、揭阳、云浮三市卫生院业务骨干1000名,乡村医生6000名,受益人口超过1000万。该项目于**年11月11日全面启动,并顺利举办了农村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清远、揭阳、云浮三市和全省70个经济欠发达县(区)卫生局局长、医院院长(包括人民医院院长、中医院院长和妇幼保健院院长),以及清远、揭阳、云浮三市乡镇卫生院院长等培训及内儿科业务骨干、预防保健业务骨干培训班。通过加强农村卫生管理干部的培训,提高基层卫生管理干部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更好的为广大农村居民服务。

七、开展农村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的督导

为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的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和专项经费的落实,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省农村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督导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05〕43号)要求,我处委托**省卫生职业教育协会于**年11月份组织专家对承担我省农村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的19所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实地督导,重点督查经费落实情况及培训质量。通过督导,及时发现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我省农村基层在职卫技人员培训质量,推动我省卫生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八、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评估认定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全科医学教育理论教学培训基地及社区培训基地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卫办〔2005〕58号)要求,我厅于**年5月下旬组织专家分3组分别对我省21个市申报的29个全科医学教育理论教学培训基地、80个临床实践基地和109个社区培训基地进行了系统的评估。通过评估,全省认定全科医学教育理论教学培训基地25个、临床实践基地76及社区培训基地88个,初步建立了**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网络。到目前为止,培训全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师资626人。

九、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基地评审工作

为推动我省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建设,转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1**号),并向卫生部申请作为全国专科医师培训试点省。根据卫生部《通知》精神,认真组织我省符合条件的医院申报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共申报447个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其中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231个,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216个。向卫生部推荐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专家436名。**年11月,卫生部组织全国90多名专家,对省人民医院等9所医院153个专科、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进行了评审。通过卫生部评审成为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的普通专科71个,亚专科66个,通过率89.5%,其中省人民医院普通专科15个、亚专科16个,中山大学附属一院普通专科13个、亚专科15个,附属二院普通专科11个,亚专科8个,附属三院普通专科9个,亚专科6个,附属五院普通专科1个亚专科2个,光华口腔医院口腔科和眼科医院眼科,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普通专科11个,亚专科14个,珠江医院普通专科9个、亚专科5个。通过评审,使我们初步掌握了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的程序、方法和重点,锻炼了我省的专家队伍,为我省进一步做好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鉴于我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取得的经验以及在专科医师基地评审中取得的成绩,卫生部批准我省成为全国专科医师培训试点省。

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继续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定了《**省“**”继续医学教育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认真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审批、立项及后期管理工作。**年获批部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62项,公布省级项目504项。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得到了卫生部的充分肯定,**年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被卫生部评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并在全国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积极组织编写继续医学教育教材。我处与厅应急办共同组织专家编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9个分册,该系列教材纳入省人事厅全省继续教育教材,作为全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

根据卫生部进一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筛查培训工作的要求,举办了全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筛查师资骨干培训班,共230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规范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诊断、报告、采样送检工作,提高我省医疗卫生队伍防治不明原因肺炎的能力和水平。

此外,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卫生保健专业学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妥善处理部分中职毕业生参加医护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粤教职〔**〕70号)。根据此文件精神,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9月会同教育厅和中医药局主持召开了卫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通报会,并下发了会议纪要,解决了近两万名学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问题。

组织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估认定,目前全省共有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166个,其中高校直属附属医院2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49所,教学医院90所。继续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年全省认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个,组织5134名住院医师参加全省统考,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415个,合格率为43.8%。

**年卫生科教主要工作

**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是我省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十分关键的一年,也是推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分重要的一年。根据全省卫生工作会议部署,今年我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卫生工作会议重点部署,加强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着力抓好农村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医院管理,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纵深发展,坚持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确保卫生事业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取得更大的进展和成效,为促进和谐**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卫生科教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今年全省卫生工作重点,坚持卫生科教工作为卫生事业服务的方向,突出技术创新与体制改革两条主线,围绕知识更新、技术流动、成果转化三个中心环节,构建卫生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支撑、成果推广应用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四个体系。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训、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继续完善和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及远程医学教育的规范管理。

一、开展“**”期间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的验收工作

为培育**省医学专科优势,提高我省医学科技竞争能力,**年省卫生厅开展了省医学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工作,经过单位申报和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心内科等18个医学重点专科,**省人民医院血液科等29个特色专科,经过4年的建设,我省医学专科水平明显提高。根据《**省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方案》的要求,今年将对“**”期间**省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省卫生厅将下发有关验收的《通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重点专科”、“特色专科”进行检查验收,将验收情况作为评选“**”**省重点专科、特色专科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年全面启动“**”**省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工作,发挥医学专科在重大疾病、疑难病防治的中流砥柱作用,重点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使我省的总体临床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增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后劲。通过优化布局与结构,多层共建,加大投入,重点建设30个重点专科,50个特色专科,在全省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优势(特色)的专科点群,扩大覆盖面,缩短服务半径,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的优质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同时发挥专科示范作用。

三、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突破口,加强医学重点领域的研究

卫生科技工作的重点在于建立创新的体制和机制,树立创新的意识和精神,优化创新的政策与环境,提升创新的能力和水平。要根据卫生科技发展的规律,紧密围绕我省卫生实际需要,抓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这一关键环节,在明确我国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构建创新体制和长效机制。以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身体素质的重大疾病为工作重点,以影响广泛、缺乏有效防治手段的重大疾病为突破口,重点加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的研究、常见恶性肿瘤预防、早期诊断及综合治疗的研究、重大出生缺陷和遗传病防治的研究,职业病、地方病的防治研究,老年相关疾病的干预控制研究、重大精神疾病和行为障碍的识别技术与干预措施研究、社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研究、农村适宜技术及产品研究与应用,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防治研究等,认真组织科技力量攻关,努力降低重大疾病的发病率、致残率、病死率,降低出生缺陷和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率,提高人均期望寿命,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健康保障。

四、认真组织“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基金的申报工作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支持开展公益性行业科研工作,中央财政设立了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

卫生部从**年开始设立“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基金,重点开展卫生行业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要求体现行业科研的特点与重点,与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合理区分层次,做好衔接,避免重复交叉。专项只设项目层次,不分解。项目采取招标或择优委托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要求:以需求为基础,以任务为导向,以科技为手段,面向健康共性问题、解决行业实用技术、促进卫生科技发展。国家已立项的支撑项目、863、973、重大专项等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重点加强流行病学研究,公共卫生研究、相关医学类研究,临床诊断治疗应用技术、循证医学、医学伦理学等方面的研究,也可申请培育性的项目为973项目打基础。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组织申报,将申报材料于**年6月20日前报卫生厅,由卫生厅汇总后,统一向卫生部申报。

五、进一步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和卫生工作者健康的大事,各级卫生科技主管部门必须认真负责。要从强化人员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分工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做好硬件建设、加强审批和监督管理、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等方面入手,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我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机制。

(一)加强BSL-3实验室管理:继续抓好我省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敦促我省列入国家发改委规划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申报及监管工作。根据卫生部**年第50号令《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做好实验室活动的审批申报管理工作。

(二)做好自查和督查工作:今年全省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工作,同时,为配合卫生部每年两次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自查的情况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督导方案,对全省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做好BSL-2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第424号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市级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我省将启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地级市卫生局负责辖区内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备案工作,省卫生厅统一备案格式及数据管理。

六、进一步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

目前,我省共有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衍生技术医疗机构11所(其中4所试运行),开展供精人工授精技术医疗机构1所,设置人类库1所,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医疗机构29所(其中5所试运行)。

为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人类库的管理,一是制定规划,根据卫生部的要求,**年制订**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库规划,严格申报、审批管理。二是规范夫精人工授精技术的申请、校验、变更、注销等管理,从**年8月起,凡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的申请、校验、变更、注销的医疗机构,按照行政许可要求,进入**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由**省卫生监督所受理大厅统一受理、发证。三是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和体系。**年起试行启用夫精人工授精年度报表软件,辅助生殖技术及库均实行年报制,使该项工作的管理步入科学化、程序化、动态化、规范化的管理渠道。

七、开展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适宜技术的推广工作

加强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是发展农村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完善我省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适宜技术推广体系与模式,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探索面向农村和社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的新途径和新模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对促进卫生服务协调发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供技术支撑,方便群众就医,增进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年起,卫生部将在北京、河北、辽宁、**、广西、宁夏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适宜卫生技术进社区工程”试点活动,我省将在广州市、深圳市六个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中选择2个示范区作为全国的试点单位,重点加强高血压防治技术、规范用药技术、冠心病防治技术、血栓防治技术、心脑血管病社区管理技术、以及心脑血管病引起的焦虑、抑郁症干预技术的推广,请广州、深圳市各选择1个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开展试点工作。

同时,省卫生厅将从卫生部“十年百项”计划项目及部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选取优秀的适合基层推广的项目在全省推广。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大对技术引进、推广和应用工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采取有效方式,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和参与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卫生科学普及工作,把防病治病的科技知识送入千家万户。

八、继续加强农村在职卫生技术人才培训

继续组织实施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天大药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资助我省的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合作项目,完成清远、揭阳、云浮三个试点市的农村卫生技术人才培训任务,并在项目完成后组织督导组进行评估,保证该项目做好做实,取得良好效益。同时,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培训全省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管理干部以及粤东、粤西、粤北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和乡村医生。通过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干部和农村在职卫生技术人才的培训,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提高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和乡村医生的基本急诊急救、传染病防治、健康促进、保健康复等技术水平,努力改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医疗救治条件,以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

九、加强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

为加强我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教委(现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2年下发《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工作的通知》(卫科教高发[1996]第116号)精神,1996年成立“**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评审委员会,开展临床教学基地的评审工作,为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和毕业实习创造了良好条件。为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保证高等医学教育质量,20**年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附属医院设置、教学医院设置和毕业生毕业实习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

经过10多年的建设,全省拥有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2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49所、教学医院90所,基本满足我省高等医学院校,特别是高校扩招后的临床教学和毕业实习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拟与省教育厅、中医药局联合召开**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工作会议。总结10多年来我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工作经验,规范临床教学基地工作管理工作,修订临床教学基地的评审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制订预防医学教学基地标准,加强教学基地建设,提高教学基地带教老师的教学能力和带教水平,提高临床教学质量。

十、进一步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落实国家和省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划》,重点建设2~4个部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5~6个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在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预防保健等领域遴选一批有学科优势、内容好、质量高的项目,重点扶持。定期对各地、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评估。编写出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业必修科目系列教材,重点抓好卫生系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全员培训。研究和探讨面向农村基层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有计划地组织一批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专题讲座到农村基层举办。

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今年组织对各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督导。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认定,组织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必修课统考,提高住院医师培训质量。加强卫生科教管理人员培养,提高卫生科教队伍管理水平。

十一、大力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的意见,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岗位培训,加大社区卫生人才岗位培训力度,鼓励经济欠发达地区积极开展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社区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鼓励珠江三角洲地市积极探索规范化培训模式。继续健全全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网络,积极探索社区卫生人才培训新方法、新途径。举办全科医学教育师资培训班,提高全科医学教育师资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十二、开展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试点的工作

职业卫生培训个人总结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重大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实现这个目标,关键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农村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农村人才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特别是近年来,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对推进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省农业人口比重大,农村人才资源匮乏、总量不足、结构分布不合理、农民整体素质不高,劳动者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适应现代市场的能力还比较低,缺乏就业和创业的本领,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因素。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就是要通过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大规模培养培训农村人才,大幅度提高广大农民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直接服务于“三农”的各级各类人才的作用,以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使农村人才队伍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阶段性任务相适应,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协调。

二、“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我省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农村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培育现代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加强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着力点,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优化环境,努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和分布合理的农村人才队伍,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涵盖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素质提高等各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八项子工程:

(一)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程。加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养培训力度,深入推进“双培双带”工程,继续实施“万名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程”,每年培训20万名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分期分批对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轮训,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省内高校开展学历教育。改进农村基层干部选拔方式,积极推行“公推直选”和“两推一选”,做好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后进村和贫困村担任村支部书记试点工作。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加大在农牧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着力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素质,使广大党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农村基层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积极开展试点,区别不同情况,逐步提高村干部的报酬。(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二)农村教育基础工程。全面推行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保证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小学、初中45岁以下教师5年内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学历,高中教师的合格率提高到80%以上。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农村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完善农村教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农村教师基本编制,各市县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的需要。建立城市学校教师到农村基层服务制度,逐步将支教经历作为高级职称续聘和考核评优、奖励的基本条件。鼓励各市州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骨干教师和紧缺专业教师到农村学校巡回授课,流动教学。根据建立高校毕业生贷款政府代偿机制的精神,每年与5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毕业生签订协议,安排到乡镇学校工作5-6年。(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三)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农村卫生人才执业资质制度,到2010年,使全省60%以上的农村卫生人员取得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学历教育,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大中专毕业生进农村计划”,依托省内大中专医学院校,对取得资质在乡村和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农村卫生人员进行中专以上学历教育,利用5年时间,定向培养在职本科、专科学历人员1万名,中专学历人员2万名。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人才管理制度,推行以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合同管理。逐步清退乡镇卫生院非专业技术人员,所需人员从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为中专以上)的人员中有计划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充。乡镇卫生院负责人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绩效挂钩,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省乡镇卫生院卫生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组织实施好评审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担”的原则,建立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现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由财政全额供给。落实乡村医生劳务补助,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每行政村一人),经考核合格后,按人均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定额劳务补助。(牵头单位:省卫生厅;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四)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智力援助工程。到2010年,农业科技人才的总量达到3.2万人,农业技术研发领域的高层次人才达到全省高层次人才队伍总量的15%,农村一线技术人员达到农业技术人才队伍总量的60%以上,实现每个行政村有1-2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每个乡镇有一支比较健全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省内农业院校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求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加大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在农村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定时,免外语、计算机考试。在各类科技人才的评优评奖及申报项目工作中,扩大农村一线科技人才的比例。建立省内高级专家对口帮扶制度,探索鼓励各类人才到农村基层服务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城市各类人才到农村基层服务办法。建立选派科技副职制度,每两年选派一批科技人才到县、乡(镇)两级担任科技副职或助理。推行科技特派员工作,每年从涉农部门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选派技术人员到农村开展技术指导服务。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今后省级部门招考公务员原则上从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录用。每年招募12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为期两年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活动,到2010年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达到6000名。实施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服务计划,每年选拔2000名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加大国内外人才智力引进力度,“十一五”期间,聘请国内外专家举办农业技术培训班150期,培训农村各类人才2万人次。(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人事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农牧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科协)

(五)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及劳动力培训工程。每年组织160万人次农民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到2010年,实现农村实用人才达到全省农村劳动力总数6%以上的目标,农村种养加能手达到50万人,农村技能型人才达到10万人,农村经营能人达到10万人,每户掌握一两项实用技术,每位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妇女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术。重点抓好农村经营能人的培养,结合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扶持农村经合组织。完善农村人才评价机制,研究制定种植、养殖、加工、建筑、经营、经纪人才等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办法,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对取得职称的中高级农村实用人才,由政府每年发给一定的工作补贴。制定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奖励办法,加大农村实用人才的奖励力度。把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十一五”期间,全省劳动力的输转量比“十五”期间有较大幅度增长。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输出前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促进劳务输出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由季节型短期输出向常年稳定型输出转变。“十一五”期间有组织地培训农民工100万人次以上,经培训鉴定考核合格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有资质的培训、鉴定机构直接发放“培训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推广发放“培训券”、政府购买培训名额等方式,将培训费用直接拨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适度减免鉴定费用。(牵头单位:省农牧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扶贫办、省商务厅、省乡镇企业局、省供销社、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局、省财政厅)

(六)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农村文化人才的教育培训,“十一五”期间对乡镇文化专干轮训一遍,加强对“村村通”技术人员的培训。到2010年,实现全省乡乡有文化专干,全省所有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或农牧村书屋。面向社会招募文化志愿者,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库,定期选派志愿者下乡开展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文化人才职称评定工作,乡镇文化站负责人在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公开竞争上岗,聘任使用。建立文化帮扶活动奖励激励机制,把下基层帮扶活动与文化专业人员的职称评定结合起来,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成绩优异者可破格晋升职称。(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人事厅、省财政厅)

(七)农村政法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整合政法系统各部门的资源,加大农村政法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农村政法人才队伍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上级政法机关和基层政法单位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省、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每年选派1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级及其以下基层政法单位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或帮助工作,全省县级及其以下基层政法单位每年选派100名干部到省、市两级政法机关挂职锻炼。每年培训基层派出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各100名,每年对全省所有乡镇派出所民警进行不少于15天的集中培训,5年内对现有司法助理员轮训一遍。全面推行司法任职资格制度,加大司法考试辅导培训力度。加大对民族地区基层政法干警的培训力度,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基层法官、检察官断档的问题,每年举办一期甘南藏族政法干警藏汉双语法律培训班。(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责任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八)少数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在各类人才培养培训计划中,对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确定相应比例。制定鼓励各类人才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特别是长期工作的优惠政策。依托省内高校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在职干部本科和大专学历教育,每年选拔150人,5年内培养750人。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及各类“双语”人才的培训力度。根据民族地区重点行业、支柱产业的人才需求,每年有针对性地举办3个短期培训班,每期各30-50人,5年培训450-750人。在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中,逐年扩大少数民族选调生的比例,增加向少数民族地区分配选调生的比例。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优惠政策。(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民委、省人事厅、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

三、加强领导,确保“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中的责任。“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由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牵头抓总,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分级推进。省委组织部是“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牵头抓总单位,要加强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省直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对每一项子工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市县两级也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建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每半年召集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宣传部门要通过各种有效载体,积极宣传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农村优秀人才的事迹和各地各部门的先进经验,重点围绕各项子工程的实施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形成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实施的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每年要制定“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每年年底对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验收,结合人才工作报告制度,将本地本部门实施“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的情况于12月中旬上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力量对各地各部门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及时了解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通报情况。各地各部门也要建立督查机制,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