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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总结

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总结

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同时,必须看到,自1993年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以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纪委、监察部门和驻在单位党组(党工委)双重领导体制,但实际上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业务指导方面,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如人员编制、负责人的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等,几乎是空白。所以,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管理工作是摆在我们各级纪委、监察部门面前的新课题。为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笔者只能就近几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有关思考。

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我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的工作看,客观地说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起了一定积极作用的,主要是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开展的纠风,源头治腐,查办案件,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工作。但是,他们独立的在驻在单位有效地开展各自的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是很不够的,很多市直单位违规违纪现象很大一部分由市纪委直接处理,正因为这样,牵扯了市纪委、监察局的很多精力,综合起来主要有“5个薄弱”:一是办案工作薄弱。1998年以来我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占全市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总数的一半以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总数为546。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办案总数不到10。而1998年至1993年中纪委二次全会期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办案数更是屈指可数。此处,从所办案件的性质看大多数是送上门户的“死老鼠”一般为违反计生政策、司法机关处理移送,市纪委责成立案的案件。二是监督检查工作薄弱。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有一项及真重要的职责,那就是监督检查驻在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党和政府决策情况,在和监察法规一定的范转围内,对驻在单位党组(党工委)及其成员和其它党员干部实行监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监督检查的职责发挥的作用甚微,我市纪委近几年查处的公车违规,手机费用违规、公款吃喝、私设小金库等现象有42,发生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驻在单位,这就很能说明其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三是纠风工作薄弱。市直单位的部门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实际上最快最有效的治理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况,因为他们应该对驻本单位的纠风问题最了解,处在最前沿,最能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订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95年我市卫生部门纪委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整顿取了了成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这种例子不多,相反的例子却有一些。四是党纪政纪教育工作薄弱。每年只有少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了一次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五是源头治理措施和建议薄弱。大多是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去做,创造性的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工委)研究,部署制订源头防腐机制制度不多,向市纪委提出有关建议意见更是很少。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驻在单位大多是重要的职能单位,他们的在源头防腐工作中作用应该是举足轻重。

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成因。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存在的以上五个方面的薄弱环节成因是交叉而复杂的,不能单就某个薄环节简而述之,应该辩证的,对立统一的看待,综合来说主要有6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上“怕”字作祟。一方面驻在单位党组(党工委)主要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发展和反腐的辩证关系,怕反腐败的辩证关系纪检监察工作会妨碍中心工作,束缚手脚,同时也怕本单位有了违规违纪现象会影响本单位争先创先,担心自己管辖的单位违规违纪曝光后受到追究,影响政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也怕驻在单位领导不高兴,除非市纪委有明确指示的工作,一段驻在单位领导不开口基本上无所作为,至使工作主动性不够。

2、领导关系“顺”字不够。由于种种原因,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不能很好的理顺,双重领导体制的关系,不能正确处理,既保证市纪委、监察局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又保证驻在单位业务中心的完成,没有字会“五指弹纲琴”的工夫,没有把纪检监察工作较好地溶入到驻在单位中心工作中去。

3、工作职责“偏”字当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兼职过多,或兼分管其它职能,或大部分时间从事驻在单位业务中心工作,和我市一段时间蹲点扶贫成了纪检组长的专利,以至出现“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

4、考核考察“真”字不够。由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福利待遇在驻在单位。尤其考察测评都是驻在单位领导和党员干部参加,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负责人政治命运和前途,由很大程度受他们的影响,市纪委、监察局的业务考核真正对其职务变动起作用微乎其微,从而造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开展本职工作存在不敢、不能、不会的现象,这方面体现在办案工作中尤为明显。

5、岗位配备“虚”字,作怪。近几年我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很多是光杆司令,而且变动较快,且有时只有纪检组长,其中有些是为了解决级别待遇的此处办公条件,尤其是办案条件,大都不尽人意,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干部配备不强,纪检监察业务不熟。素质不高的状况。

三、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对策。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成因是造成目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现状的主要瓶颈,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关健是加强和改善对其管理工作。

1、立足长远,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进一步发挥中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中纪委监察部根据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于20__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的意见》,之后历次全会以及,中纪委向党的十六大工作报告中也再次强调要改革现行的纪检监察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省纪委、景市纪委,我市纪委也相继出台了《关于(省)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意见》,为加强和改善对派驻纪检监察提供了 依据和前提,当前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为此契机,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进行下去。一方面,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把学习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任务之一,做到报刊上有字、电台有声、电视上有像,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随着政治经济体制不断深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逐步实现,纪检监察体制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新形势。另一方面,不但在纪检监察干部中,还要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当前的重点是派驻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问题。切实做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2、脚踏实地,理顺关系,完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

各级纪委《关于市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意见》都是在上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下出台的,必须进一步下大力气,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的支持,理顺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以纪委、监察部门领导为主的关系,市纪委与驻在单位多通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多请示、多汇报、多协调,切实做到把纪检监察工作溶入到派驻单位的业务工作中去,既完成纪委、监察部门交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的工作任务,又较好地配合支持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为他们保驾护航,切实理顺编制由市纪委单列和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条件为驻在单位负责的关系。要达到这些的目的当务之急,是各级纪委如何建立完善《关于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笔者认为一是要做到大量的调查研究,征求市委、市政府和驻在单位领导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广泛开展脚实地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并争取上级纪委对此项工作的指导,二是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的配套措施。如《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述职的暂行办法》,《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定期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的规定》,《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责任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关于局(办)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岗位目标考核评分标准》。三是严把“三关”。即:严把考核关,狠抓年终考核,季度考核与平时动态考核。严把考察关,结合客观实际,努力把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能力如何考察出来。并把考察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让考察组和被考察人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把任免关,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任免条例》用作风好的人,用好作风选人,做到两个坚决,坚决提拔年轻有为,有开拓创新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免去庸庸禄禄,无所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

3、开拓创新,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水平,走出一条有纪检监察特色的干部管理之路

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在区委和市纪委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统一管理体制的优势,切实加强对所驻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促进区直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总体要求:将原分单位派驻改为重点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原双派驻的纪检组、监察室作为重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继续保留;区直行政系统原未设纪检监察机构的单位实行归口派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业务工作、人事编制和部分人员后勤保障等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统一管理。区直各党委纪委(区经委、区教体局、区卫生局、区建委、区交通局、区农委、区林业局、区供销社)、区直纪工委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纪检组暂按原体制运行。通过改革,加强工作力量,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

二、机构设置和所驻单位

(一)重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管理。区纪委、区监察局在原派驻的区政府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劳保局、区人事局、区文广局、区人口计生委、区审计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粮食局等17个单位继续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仍实行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每个派驻机构2人,其中纪检组长(副科级)兼监察室主任1人,助理纪检监察员1人(兼职)。

重点派驻纪检组长继续担任驻在单位党组成员,可分管与纪检监察相关的工作。

重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业务工作和干部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统一管理,人员编制、职数在驻在单位单列。后勤保障仍由驻在单位负责。

(二)归口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名称和编制。区纪委、区监察局在区直行政系统原未设纪检监察机构的9个单位归口派驻2个纪检监察组,名称分别为:中共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区监察局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中共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区监察局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每个纪检监察组编制2名(从区纪委机关内部调剂解决1名),其中组长1名,纪检监察员1名。组长按副科级领导职务配备(也可高配为正科级。

(三)归口派驻纪检监察组所驻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所驻单位的划分:

第一纪检监察组驻4个单位:区水产局、区民宗局、区档案局(档案馆、史志办、区委党校。

第二纪检监察组驻5个单位:区物价局、区科技局(科协、区政务中心(区投资服务中心、区国资公司、振宣担保公司。

三、工作职责和工作关系

(一)派驻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驻在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决策部署的情况。

2、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尤其是重要决策制定、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

3、督促检查和指导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4、督促检查驻在单位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自我约束机制,健全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监督措施和制度等情况。

5、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问题;参与调查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政纪的案件;查处驻在单位党员、行政监察对象违纪政纪的案件。

6、受理对驻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所驻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7、承办区纪委、区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派驻机构相关工作关系:

派驻机构按照区纪委、区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对区纪委、区监察局全面负责。派驻机构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直接受区纪委、区监察局领导,对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区纪委、区监察局报告。为便于履行职责,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驻在单位党政领导会议。

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单位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驻在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驻在单位涉及重要决策制定、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应向纪检监察组备案。派驻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予以协助配合,有关情况及时与驻在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沟通。

四、干部人事管理

(一)重点派驻单位的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和归口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任免,由区纪委商区委组织部提名并考察,按程序报区委研究决定。其他派驻纪检监察人员的任免,由区纪委、区监察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派驻机构负责人因工作需要或在同一派驻机构工作时间较长的,应当有计划地进行交流。科级干部交流由区纪委商区委组织部提出,按程序报区委研究决定;科员级干部交流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商各有关单位按规定办理。

(三)派驻机构负责人向区纪委、区监察局述职述廉,年度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共同负责。

(四)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录用、奖励、培训等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共同负责。

五、后勤保障及其他事项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享受区纪委、区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

(二)归口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的工资关系、办公经费、工作用车等后勤保障由区纪委、区监察局统一管理,所需经费由区纪委、区监察局单独列入部门预算报区财政统一安排。办公用房由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调剂解决;开办费、办公设备等由区财政统一解决。

(三)归口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区纪委管理,并参加区纪委机关党团组织活动。

(四)归口派驻纪检监察组所驻单位要及时将省市区有关文件、材料等转送纪检监察组传阅,按要求通知纪检监察组参加相关会议;所驻单位上报、下发的有关文件、材料,应及时送纪检监察组。

六、组织领导

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成立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二)所驻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积极配合做好统一管理工作,大力支持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并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对市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召开这个专门会议,把大家请来,讲清楚改革的背景、干部安排的考虑、职责定位和工作要求,讲清楚纪律和规矩,目的就是要积极稳妥推进全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X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对标看齐,聚焦主责主业,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重拳整治“中梗阻”,深入推行“禁酒令”,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特别是在今年全市村(社区)换届和防汛抗灾“两场大考”中,全市纪检系统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严明纪律,严肃执纪,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既保证了村(社区)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又为夺取防汛抗灾胜利作出了特殊贡献。市委对此予以充分肯定,对纪检干部努力工作、作出贡献是充分认可的。

刚才,XXX同志宣布了有关人事安排方案,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市直机关纪工委进行了授牌,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组长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希望同志们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忠诚履职,把派驻监督改革的各项工作做得扎实有效。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派驻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

推动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要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纪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全面增强做好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改革全面到位。

(一)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大硬性任务。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部分,主要内容是“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其中一个全覆盖就是纪委派驻全覆盖,对所有党和国家机关都由纪委直接派驻纪检组进行全覆盖监督。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准则条例0,进一步对派驻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中央部署,中央纪委、省纪委分别于2015年底和2016年底完成了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任务,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示范。今年初,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强调,要稳步推进地市一级纪委派驻全覆盖;省委、省纪委明确要求,全省市县纪委派驻全覆盖工作今年要全面完成。党中央的要求是定音鼓,省委的部署是时间表,要求派驻纪检到位。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纪委部署要求,对标看齐,抓紧抓实,不折不扣完成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任务。

(二)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强化党内监督的一大创新抓手。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党章明确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这个制度从1982年实施以来,已经30多年了,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存在一些问题。从反腐形势看,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全国、全省一样,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艰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些年,从信访、巡察、执纪审查发现的问题可以看出,有“雁过拔毛”的,有不作为、乱作为的,有政商关系不清不楚的,有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有单位政治生态出问题的,还有“四风”问题树倒根未除,新形式、新变种时有出现,等等。从纪检现实看,纪检组是单位的内设机构,纪检干部“端单位的碗、吃单位的饭”,受单位管,监督的底气、勇气明显不足,不少单位的纪检组几年不办案子。即便是在一些案件查办过程中,有的成了请托说情人,有的成了协调了难者,站到了纪委的对立面;有的纪检组职责发散,“干了别人的事,荒了自家的田”。还有不少基层单位没有纪检组织,党内监督有空白等。出现这些问题,根子在于主体责任有缺失,监督责任有空白。指出,“实现派驻全覆盖,就是要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推动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就是要通过组织和制度创新,重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派驻机构的独立性,把“同级监督”变为“上级监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派驻监督作用。这样一来,通过实行派驻监督全覆盖,有利于推动党组(党委)把主体责任真正扛在肩上,纪检组把监督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全面提升党内监督实效。

第三,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是推动科学跨越发展的一大坚实保障。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建设“五个益阳”,需要全市上下戮力同心干事创业,需要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既要对那些不守纪律规矩、不勤政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予以惩戒,又要对那些大胆作为、又没有明显过错的干部予以保护,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能够更好地实现“贴身监督”,及时有效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情,从而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优化干事创业生态环境,确保“五个益阳”建设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合力

派驻机构全覆盖不只是机构设起来,人员到位,它本身不是目的,是一个过程,目的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制改革,要看开工、看内容,更要看效果。希望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各派驻纪检组都跟上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转变观念,把准要求,强化担当,大胆工作,不断增强整体合力,提升工作实效。

(一)坚决服从大局。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我市纳入派驻机构全覆盖的单位共80家,各涉改领导干部要坚决服从改革大局。一是尽快到位履职。我们采取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以综合派驻为主的方式,共设派驻纪检组25家,也就是今天集中授牌的25家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考察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派驻机构其他干部的选调、使用、交流、培训由市纪委统筹安排。原则要求这25名派驻纪检组长明天要全部到岗到位,并迅速履职,原相关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要配合尽快做好工作交接,做到无缝对接、平稳过渡。要严明交接纪律,不准迎来送往,不准请客送礼,不准铺张浪费,严格按制度办事,切实做到廉洁交接。干部调动交接要简简单单、清清爽爽,纪检干部更要严守规定,廉洁从简,高效务实,不要担心没有面子、人际关系不好等问题。这次纪检干部交接,要成为全市干部廉洁交接的示范。市纪委要会同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做好机构撤并、人员调配、编制划转、后勤保障等后续工作,尽快把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开展起来。二是正确对待安排。市委对这次派驻机构改革非常重视,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安排问题。根据工作实际,涉改市管干部分两批安置到位,本批次已安排25名派驻纪检组组长。下一批次,将统筹使用空缺市管职位,对其他涉改市管干部作出妥善安置。希望涉改的各位领导干部服从改革大局,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这次需要安置的涉改市管干部63人,需要刚性消化38人,尽管市委在人事安排上做了大量工作,作了最大努力,但现在职位资源管理越来越严,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越是这种情况,越要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坚决服从组织安排,这是要求,也是纪律。大家都是受党培养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相信都有这个政治觉悟和全局观念。也请大家相信市委会对大家做出妥善安排。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各派驻纪检组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狠抓自身建设,做严格自律的标杆。市纪委要全面加强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和监督,坚持用铁的纪律领班子、带队伍,坚持“刀刃向内”,严管才是厚爱,才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

(二)明晰职责定位。

指出,“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明确了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一是派驻监督就是上级监督。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这两个身份,要把纪检组长的身份摆在第一位,要把向市委及市纪委负责摆在第一位。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而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是上级纪委向部门单位派出的“哨兵”,设置的“探头”,是“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二是派驻纪检组就抓主责主业。派驻机构不再承担监督之外的工作,党组(党委)也不要再安排其他工作。纪检组的主业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责就是监督执纪问责,要让他们专责监督,真正专起来。三是抓主责主业就要从严从实。各派驻纪检组代表市委、代表市纪委行使监督责任,必须专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紧跟市委和市纪委的部署要求,牢记“纪委干什么,派驻机构就干什么”,坚决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对照“六项工作职责、八项监督权限”的要求,把党章对纪委的要求在派驻监督中充分体现出来,特别要履行好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职责,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是渎职,都要严肃问责。

(三)促进内涵发展。

改革后,各派驻纪检组监督对象线长面广,特别是综合派驻纪检组,不仅单位多,各单位性质和职能又不相同,如何搞好监督,需要大家开动脑筋,主动出击,在工作方法上多作考虑。一是积极创新方法。尤其是要尽快与被监督单位对接,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在工作中,基本原则是要践行“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驻在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二是加强组织协调。既要经常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交换意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问题,协助、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又要保持派驻监督的相对独立性,不能与驻在部门搞成“命运共同体”,不能把自己当成驻在部门的内设机构。各市直机关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把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作为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要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爱、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促进、监督就是保障的意识,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主动征求纪检组意见,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纪检组通报,充分保障纪检组的知情权、监督权,不得对纪检组的工作设置障碍、干扰阻挠;对纪检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要认真研究处理,及时整改纠偏,要善于运用纪检组的力量和工作成果,把党组织管理好、建设好。三是推动干事创业。各派驻纪检组要提高政治和思想站位,动真格、出实招、下功夫,强化改革担当,守住管党治党底线,促进全市党员干部强信心、提素质、优作风、敢担当、勇争先。要严格执行市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若干意见》《党政干部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立好用人风向标,撑好人文关怀伞,用好容错免责牌,努力营造全市上下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持续掀起创新开放新高潮。

三、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进党风政风民风的持续优化

今年年初召开的市委经济工作会和最近召开的市委六届三次全会,都要求全市上下投身于干事创业的热潮,推动益阳科学跨越发展。在7.26讲话中,要求全党要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的姿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大家要保持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民风,为我们干事创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大家要看到,好风气就如好空气,洁净清新,惠风和畅,所处其间自然心情舒畅、精神抖擞。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成功举办一节一会,在创新开放上实现了一系列新的突破;通过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在发展基础上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通过成功抗御特大洪灾,在精神斗志上树起了一座新的丰碑,彰显了党委政府的优良形象,凝聚了上下同欲的益阳力量。只有驰而不息地优化党风政风民风,益阳才会处处和暖,事业常青。因此,纪委派出机构对所监管单位的干部作风一定要做到抓早抓小、抓细抓常,真正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以良好的干部作风来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真正做到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社会生态要向上向善,政治生态更要风清气正。

(一)以典型案例为警示,守住廉洁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8月1日,省纪委公示,省统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跃涛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消息公布后,在全市干部群众中产生了一定反响,主要关注这一案件要牵扯多少干部进去。对此,省纪委主要领导同志明确指出,杨跃涛涉嫌违纪的问题主要发生在益阳,益阳的干部要切实警醒,坚决守住清廉底线。市委对这个案件的态度十分明确:第一,坚决拥护省委、省纪委审查杨跃涛的决定。第二,积极配合省纪委在益阳的办案工作,将杨跃涛在益阳涉嫌违纪违法的情况彻底查准查清。第三,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凡是自认与杨跃涛案件有关的人,要自觉向组织说明情况,不要抱侥幸心理,争取宽大处理。与杨跃涛有工作关系,交往中没有违纪违规的同志,应打消顾虑,相信组织,相信自己;对这些同志,不要贴标签,更不要随便划线。第四,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杨跃涛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进行自我剖析、自我反省,做到一心干事、一身干净、一腔赤诚。

(二)以提效为目标,建设智慧城市,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

干部作风的改进,党风政风的优化,最终要落到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上,双赢共赢的营商环境上。为此,要按照“善政、惠民、兴业”的理念,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进一步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网络化和群众办事便捷化、高效化、公开化,切实加快智慧益阳建设,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和先机。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出台了关于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其中特别要求推动政府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市委对此高度重视。一是要充分整合资源。所有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单位必须在政务中心开辟窗口,所有窗口必须授权到位,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在窗口能真正把事办成。纪委各派出机构要注意做好这方面的督导工作。二是要深度流程再造。合理压减流程,实施流程再造,强化流程服务,将审批服务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程序化、规范化。强化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推进不同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办理机制,采取“一门受理、分流承办、集中收费、限时办结”等方式,实现“进一家门、办多样事、解万千难”。三是要对标推进到位。力争在2018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具备益阳元素的“一单统表、一厅统管、一窗统受、一网统办、一号统揽”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初步建立标准统一、体验一致、跨界协同、运转高效的市县乡村四级无差异化的政务服务新格局,努力让益阳成为同类政务服务先进新标杆。

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xxxx年x月来,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党的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正确把握“四种形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线,坚持廉政提醒、动态监督、严肃执纪工作思路,全力开展派驻监督,推动各派驻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派驻部门的本职工作

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按照《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深入综合派驻部门了解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及领导班子分工、部门干部职工配置的情况,检查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一)切实抓好派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积极开展党纪党规和廉政教育,要梳理出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关键部门、重点岗位的廉政防控,提出防控措施,同时要按照时间进度要求,认真做好工作台帐,避免年底补台帐的现象发生。

(二)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督促派驻部门教育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意识,要求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要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必要时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或委托纪检组其他同志列席相关决策会议。

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综合派驻部门积极落实监督责任

为使综合派驻部门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努力做好我县的脱贫攻坚工作,县委办纪检组积极落实监督责任,采取日常监督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责任落实、工作措施、资金管理使用为监督内容,以x月至x月为重点时段,采取每周一督促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派驻部门每周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情况。通过对各综合派驻部门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我组认为各部门领导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按要求下派工作队员,并及时下拨人头经费,工作队员努力工作,工作中实事求是,杜绝了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了工作质量,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扶贫工作任务,各部门中未发现腐败及作风等扶贫领域中的突出问题。

三、积极完成县纪委县监察委领导安排的各项办案任务

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x月以来,全体人员在组长的带领下,认真学习案件办理的相关知识,积极向案审室、纪检室、案管室有办案经验的同志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全年共收到县纪委县监察委领导安排的案件xx件,目前办结xx件。

四、认真做好本纪检组脱贫攻坚的相关工作

今年x月以来,我县的脱贫攻坚进入关键阶段,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思想上和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办保持一致,认真学习有关扶贫知识,充分了解我县的扶贫政策,了解建档立卡户的情况,xx次深入农户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各位干部对自己挂联的贫困户给予了很大帮助。

五、认真做好信息工作

一年来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县纪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信息质量,报送信息x篇,完成信息选题xx个。

六、存在问题及xxxx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我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领导的要求和纪检工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如走访派驻部门还不够,纪检业务知识的学习主动性有待加强,查办案件的能力有待提高,鉴于存在的问题,xxxx年计划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工作落实:

(一)每个月走访派驻部门x次,严格督促派驻部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要求派驻部门认真报送“三重一大”工作情况,对不报或漏报的情况严肃处理,并积极主动参加“三重一大”的有关会议;

(三) 认真学习纪检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加快办案速度,积极查办派驻部门科级以下人员的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

(四)按要求认真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每个月完成信息x篇,每季度完成信息选题x个;

(五)认真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我组干部将继续深入农户,加强与贫困户的联系,做好贫困户的思想工作,鼓励贫困户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观念,同心协力完成工作任务;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委派驻机构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反腐‘二五规划’”预计将在一个多月后公之于众。多位反腐专家均表示,在反腐高压持续的背景下,新规划中有关“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提法,最为引人瞩目。

事实上,中央纪委的机构调整早就已经展开。十至今,已经公开的改革举措包括增设纪检监察室、裁减议事协调机构等。

种种迹象表明,十以来,新一届中央纪委正在全方位求新、求变。公众对反腐的新路向,对包括纪委在内的反腐机构的变革,亦充满期待。

高压反腐

8月26日,案一审庭审结束。同一天,中央纪委宣布,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总经理王永春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王永春是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次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出公告,中石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李华林、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长庆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冉新权、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总地质师兼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王道富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更令人震动的是,9月1日,中央纪委宣布,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反腐高压态势令人瞩目,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这体现了“敢于碰硬”的反腐新动向,其背后是高层的新思路。

在反腐新思路指导下,中央纪委进行了一系列内部工作机构改革,包括把原来具体负责案件查办的纪检监察室从八个增加到十个,增加的两个室均负责查办地方腐败案件,专责查处地方省部级官员贪腐案件的案件监察室达到六个。

7月16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刊发署名文章透露,中央纪委、监察部过去有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各种议事协调机构125个,今年以来,按照中央转变职能的要求,已经精简至39个;同时,内设机构也进行调整,减少了职能交叉,加强了监督和办案力量。

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表示,在此次机构改革中,纪委全系统的人员基本上没有增减,但在机构设置方面做了微调,政策向办案一线倾斜。以湖南省纪委为例,案件监察室由原来的四个增加到五个。

反腐理论专家、《求是》杂志研究员黄苇町说,十以来的反腐,从“八项规定”开始,接着是作风建设,以惩治“”(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主,然后到提出全面推进制度建设,通过改革防治腐败。新的反腐五年规划,实际上是对十尤其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以来反腐工作的一个总结。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才是我们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如果不能做到这点,那么总会有网开一面,总会有不同的尺度,腐败永远也消除不了。”

他认为,在受到严厉制裁时,落马贪官往往用制度漏洞来做自我辩护,“既然制度有问题,我们就以改革体制来挽救干部,这个逻辑是成立的。这样就容易在官场上形成一种共识,来推进制度改革。”

新规划亮点

“反腐‘二五规划’”的起草始自2011年5月,耗时两年余。

此前的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成完善的惩防体系。2008年,中国颁布了首个反腐五年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在反腐研究专家看来,建立一个反腐体系,如果仅仅在原有的权力结构和原有的体制下小修小补,与其说是在建体系,不如说是在“写文章”。

据新华社报道,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审议“反腐‘二五规划’”时强调,“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分析认为,“四个监督”和“三个机制”属于之前就有的提法,新规划中最大的亮点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原来的说法是完善、健全或者强化,这次则明确提出要改革(纪检体制)。”

纪检体制如何改

1949年以后,中国的纪检监察体制几经变革。1959年,监察部被撤销,1969年,中共九大撤销了中央监察委员会。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此前一年,中共十一大恢复了中设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条款,规定各级纪委由同级党委选举产生。1986年,监察部恢复重建。

1982年,中共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都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央纪委在中共中央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1993年,中央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一个班子,两块牌子”,履行党内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这一体制延续至今,监察部部长通常兼任中央纪委副书记。

马怀德指出,合署办公使得这一机构有了“双重身份”:从党内来讲,是党内纪律检查机构,但从行政监督来讲,依然是国务院行政部门,以监察部的身份出现。监察部以及整个监察体系行使职权,都是由《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来支持。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纪委既承受“权力过大”的质疑,又有“权力太小”的忧虑。

季卫东说,权力边界应该厘清,纪委管党内的纪律问题,一旦触犯法律就应该由司法来处理。当地方的党政权力过大,影响到司法的时候,纪委应该通过它的监督机制来确保司法不受干扰地处理案件。

“权力太小”的忧虑,则是指纪委的监督失效。特别是在地方,权力集中在党政“一把手”,纪委受同级党委领导,很难发挥监督作用。

一些观点认为,地方纪委应独立出来,纵向地接受上级纪委垂直领导,独立于地方同级党委。

“反腐‘二五规划’”中,纪检体制如何改革,备受关注。陆群认为,在体制机制的创新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关键是要找准自身定位,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和党政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不要大包大揽,以免“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据反腐研究专家分析,从近期中央纪委的内设机构调整来看,有逐步“缩小工作外延、扩大工作内涵”的趋向。

说,纪委的工作外延不断在泛化,“查处案件有困难,就变成了纠风部门;纠风也控制不了,就去做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也控制不了,就变成了效能监察。”过去纪委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情、管不了的事,因此,机构调整后,把这些职能部门合并了。

扩大的工作内涵之一是办案职能。过去中央纪委管地方的有四个案件监察室,现在增加到六个,增加了一半,这是考虑到这些年来,随着地方各级权力,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出问题比例更高,因此增加办案力量。

马怀德则分析了两种可能的路径。其一是“廉政大部制”,即把预防腐败局、检察院反贪局、纪委等多个机构的职能合并在一起,形成类似于香港“廉政公署”的体制。

事实上,一些地方的“廉政大部制”试点已经展开。

2012年9月8日,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挂牌成立。

广东省纪委称,这是中国第一个整合惩防腐败在相关职能的机构,集纪检、监察、检察、审计四大职能于一身。不过,这种特区模式能否推而广之,尚待观察。

但是,马怀德表示,“廉政大部制”是有必要的,也有希望建立的,前提是修改法律。因为这涉及检察机关的职能,涉及行政监督、党内监督的职能能否有效整合的问题,相应的有些法律必须做调整。

第二个方案是,纪委管辖权都上提一级,即地市纪委监督区县党政领导,省纪委监督地市党政领导,中央纪委监督省级党政领导。马怀德坦言,上提一级的监督模式相对而言比较现实可行。

而学者邓聿文认为,单从反腐机构来讲,可能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有中国这样多的反腐部门。在党内,有纪检;在政府,有监察和审计;在司法,有检察。这三家反腐主体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有序开展反腐工作。其中,纪委为主导,政府的行政监察、检察院系统的司法监督、审计系统的经济监督相配合。这套反腐机构也查出了一些大案要案,中石油和蒋洁敏的腐败窝案就是由审计审出来的。

然而,又必须承认,这套反腐机构及其相应的制度建设远不足以应对目前严峻的腐败形势,原因在于,它在突出党对反腐掌控的同时――其表现形式就是纪委居于反腐的主导地位――削弱了法治反腐的力度。另外,这套反腐体系将反腐力量分散在不同的部门,由不同部门行使和负责各自领域的反腐工作,这样虽有助于本部门和领域的反腐深入开展,但现在的腐败,形式多样,涉及的部门和领域众多,此种各守一摊的反腐模式其局限性就显露出来。当然,最重要的是,这套体系注重对腐败的打击和惩治,而相对忽略了对腐败的预防。

有鉴于此,要想在反腐败上赢得民心,牢牢遏制住腐败的高增长态势,就必须同时在三方面展开――加大对腐败的打击力度,整合分布于党政系统内的诸多反腐力量,发挥反腐合力;通过法治反腐,将反腐嵌入到法治轨道上来;以同腐败赛跑的紧迫感,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形成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

完善派驻机构与巡视制度

“反腐‘二五规划’”规划指出,“要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有专家表示,这表明在未来纪检体制改革中,将会强化纪委的垂直化管理。

此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在2004年和2005年,对派驻中央国家机关56个部门的纪检组和监察局全面实行了统一管理,将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派驻机构干部的考察考核、提拔任用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负责。

据当时的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统一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为了便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派驻监察局局长列席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

但反腐研究专家分析,2005年开始的统一管理,并没有真正实现异体监督。虽然要求纪委派驻机构只对上级纪委负责,但实际上,派驻的纪检组长是同级党组成员之一,不得不受同级党组书记的领导,再加上其工资福利都在驻在单位,“屁股指挥脑袋”,为所在的单位“遮遮盖盖,避实就虚,评功摆好”,也就在所难免了。

“下一步完善肯定要从这一步突破。不然的话,就无法完成十报告中提到的对驻在机构的领导班子进行有效的监督。”说。

作为地方纪委的一名官员,陆群则以湖南为例分析称,湖南省纪委对省直重要单位都派驻了纪检组,但这种派驻仅有名分,派驻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工资福利等全部在驻在单位,他们开展监督的难度很大。一些派驻机构的纪检干部在工作中如果太“认真”,就会得罪人,至少不讨人喜欢,遭遇“逆淘汰”的概率很高。

在巡视制度方面,2013年上半年,有十个中央巡视组对内蒙古、江西、湖北、重庆、贵州,以及水利部、中储粮、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版集团、中国人民大学开展巡视,并对外公布联系信息。对于这次大规模的巡视行动能揪出什么样的“老虎”和“苍蝇”,公众正拭目以待。

巡视制度从1996年开始试点,2003年8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正式成立。当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将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之一,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2009年7月,又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2010年初,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

本届中央的首次巡视组,体现了不同于以往的特点。

2013年5月17日,在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上,亲自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强调,中央巡视组要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

在工作方法上,要求,要关口前移,“下沉一级”了解干部情况。这使得主要督查省部级干部问题的中央巡视组,调查覆盖面将扩大到地市一级。此外,还指出,巡视组组长不是“铁帽子”,要一次一授权。此举则是为了加强巡视组的独立性。

“巡视制度是这么多年来在监督体制方面效果较好的改革。”说,由于巡视组不归被巡视单位领导,也不是同级党委和党组织成员,能听到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听不到的问题,也敢于把听到看到的问题反映出来,“这就是异体监督的力量。”

他分析,未来巡视机构肯定会进一步完善。

其一,在空间上,地域的覆盖面会更大。现在的巡视组只是中央和省(区市)两级,如何有效地覆盖到市及县,特别是县这一级,是巡视组要破解的一个难题。

其二,在时间上,要把目前临时性的巡视和一些相对固定的、按大区或者按更广的区域开展的定点经常巡视结合起来,而不是过好几年才轮到一个省去巡视一次。

其三,在人员上,既有退下来或将要退下来的老领导担任正副巡视组长,也应有一些敢冲敢闯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担任中央和省委巡视组正副组长。

其四,在方法上,既要缩小巡视外延,以突出重点,又要改革并创新巡视的方式方法,还可通过测评并量化巡视的成效。

其五,也是最重要的,是在趋势上,异体监督亟须由巡视组这种点上的突破,转向整个纪检体制面上的推进。

建立巡视制度,是因为沿用于计划经济时代的纪检体制严重不适应时代的需要,于是通过巡视组进行异体监督的尝试。十年巡视,异体监督的功效得以显现,但成本之高,见效之缓也是明显的。因此,中央政治局明确指出要改革纪检体制,巡视制度的完善值得关注。

还应瞄准哪些主要目标

反腐专家、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认为,首先是完善财产申报制度。

鉴于目前我国制定财产申报法的条件还不具备最基本的条件(如尚未实行全民信用卡制度),在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申报法出台之前,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已有的制度资源,通过增加环节来完善现有的干部收入申报规定。

具体地说,申报对象可以逐步扩大到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就国家公职人员来讲,除了对他们进行任职、离任时的审计外,还应要求他们在任职前、任职期间、离任时对自己和家庭的财产进行如实申报,其申报范围可依具体申报对象的工作性质及其重要程度作不同的规定,其具体操作除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外,可逐步交由银行执行或监督。

其次,在现代国际社会,各国反腐败的方式形形,然而不管采用哪种方式,一部反腐败法的制定都被视为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