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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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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化范文第1篇

工业生产之所以效率惊人,是因为采用了流程化操作的生产方式,学习可否借鉴工业生产的经验,也实行流程化管理呢?江苏一位中学老师决定就此做一个教学实验。按照现代流程学的要求,他把学习这件事当成一项工程,并且将学习的全过程分割为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四个基本程序。学生的学习顺着学习流程图的导向进行,就是操作知识生产的流水线。大的设计框架已经出来了,那么,具体如何让这一流程设计运转起来呢?

大多数学生,面对繁重的学业压力,毫无科学方法可言,只是一味地拼精力耗时间,在题海中挣扎,不仅学习效率低下,还使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作为一线的教师,我一直在注意和思考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近年来,我对中学生学习方法的研究有了新的认识和做法:模拟工业化生产工艺,使学生的学习程序化。学生只要按照“学习流程图”操作,学习就变得简单,不仅学习过程轻松快乐,而且学习效率还可以大幅提高。

学习流程设想

关于学习有许多定义,为了实现学习的程序化操作,我使用的学习定义是:“学习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这个定义既和我国古代学者关于“疑与学”的观念一致,也符合新课程标准提倡的主动学习和探究学习的要求。

按照现代流程学的要求,把学习这件事当成一项工程,并且分割为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四个基本程序。这四个基本的学习程序是寻疑、解疑、暂存和巩固。

工厂有不同车间,学习有不同程序。工厂把不同的工序分给不同的工人,学习流程是把不同的学习程序分配到同一个学习者的不同状态的时间里去完成。不同的身体状况,不同的情绪状态,不同条件下都可以选择到合适的学习程序。学习流程极其人性化的设计,保证了各种状态下的学习者,都能够畅游流程,各有所得。

比如,寻疑和解疑这两个程序相比较,自行解决问题比寻找问题,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所以在体力不佳、精力不充沛、思维不活跃的时候,宜寻找问题。积累的问题,留给精力充沛、思维活跃、具备解决问题条件的时候处理。这样安排,就可以做到量力而行,时尽其效,使凡是学习的时间皆有效果。

在解疑程序里,可以选择即时解疑也可以选择暂存后解疑。在暂存后解疑里还可以有下面的四个子程序可供选择。保证在学习者的身心健康得到完全保证的情况下,轻松解决学习者存在的问题。

学习流程图

学习流程图,与工厂的工艺流程图相似。问题相当于工厂的原料。知识相当于工厂的产品。

使用学习流程学习与工厂生产不同,工厂的原料可以购买,学习过程的问题必须由学习者自己主动寻疑获得。

学习的首要程序是寻疑,学习流程的后续程序也都是对问题进行加工,直到问题变成学习者牢固掌握的知识为止。

问题是学习的核心,暂存是问题的载体。学习必须时刻与问题打交道,有了暂存,能确保学习者时刻以问题为中心。

学生的学习活动顺着学习流程图的导向进行,就是操作知识生产的流水线。

寻疑程序:

使用电脑的第一个程序是开机,用学习流程学习的第一个程序是寻疑。在寻疑程序里,目标和任务就是发现问题、收集问题。问题多、问题大,就是学习收获多、进步大。用学习流程学习的人,总是乐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不再害怕问题。

在学习流程里,问题是可以加工成知识的唯一原料,没有问题的学习过程,学习者当然是一无所获。

寻疑的子程序有:看、听、读、写、背、想、做、用等。

解疑程序:

学习中对遇到的问题,明白道理、理解过程、求得答案的过程叫解疑。解疑是学习流程中寻疑之后的又一个程序。解疑在学习流程中分为即时解疑和暂存后解疑。解疑程序设有四个子程序,分别为悟、手脑、借物和借人。不能即时解决的问题,学习者在暂存后的72小时内,运用解疑程序中的四个子程序轻松解决。

一般学习者习惯于即时解决而忽略暂存后解疑,这是学习低效的一个根本原因。因为在学习量已经非常大的今天,靠即时解决学习中发现的所有问题,显然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可能的。研究还认为,缺少暂存后解疑,也是大部分学生学习上没有兴趣、信心不足、感到压力大,甚至焦虑、厌学的根本原因之一。

暂存程序:

暂存是学习流程中寻疑之后解疑又出现困难时实施的一个学习程序。问题是学习的核心,暂存是问题的载体。有了暂存,能确保学习者时刻以问题为核心。

在学习流程里,视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为学习的半成品,视已经被解决且掌握牢固的知识为学习的成品。

暂存是学习半成品的集中营,处于寻疑的终结部分,是上一工序的产品,又是解疑和巩固的开始部分,是下一工序的原料库。学习的效果,表现为暂存吞吐的多少。

暂存后解疑,时间是充分的,资源是丰富的,方法是多样的,体现了对学习者人性的尊重,体现了新课程标准以人为本的思想。

巩固程序:

程序化范文第2篇

关键词:宪法;宪法程序;国家权力运行程序;合宪性监督程序

一、宪法实效与宪法程序

宪法实效是宪法实施的问题,它涉及的是如何把纸上的宪法变成现实的宪法。自1982年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宪法实施成为我国宪法学理论的热点或焦点。开始是宪法的“实施保障”、“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问题,后来是宪法的“法律性”、“规范性”和“适用性”问题,再后来就是宪法解释、宪法判例以及宪法惯例的问题。根据我们的理解和归纳,这些讨论都是基于这样一种忧虑,即如果没有宪法程序,没有宪法的具体实施途径和方法,宪法将被束之高阁。也就是说,宪法是否被实施,最关键的问题是看宪法有无相应的程序。“从中国现行宪法条文上看……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原则性宣言倒未见得与西方的章句相去多远。问题是,这些权利义务根据什么标准和由谁来确定、对于侵权行为在什么场合以及按照什么方式进行追究等程序性前提的规定却一直残缺不全。……对于宪法精神以及权利的实现和保障来说,程序问题确系致命的所在。”[1]

宪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制约国家政治系统的行为,因此宪法实施监督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政治系统的行为是否合乎宪法,而不是以某宪法实施机关进行具体的决策来取代国家政治系统。因此,宪法实施制度应当是通过某种常设的程序进行合宪性监督,这也就是一种发现并排除违宪行为或状态的机制。合宪性监督程序已成为20世纪民主政治的重点,并有迹象表明,它会在21世纪得到更大的发展。

要使宪法有实效,还应当从宪法文本本身说起。就宪法的实体内容而言,它不必规定细枝末节,不必规定政府空想的承诺,因为这反而会影响宪法的合法性和权威;它需要把重点放在“制度的设计与一般原则的陈述”[2](P100)上,特别是法律程序的规定上。美国学者奥德舒克认为:宪法所确定的规则及程序必须足够明确;一部宪法要想成为实质意义上的法律文件,那么它首先就必须包括这样的条款———法院可以予以实施并且这种实施并不打乱政府各部门之间的适当的权力平衡,也无需使法院扮演地位更高的立法者角色[2](P102-103)。这样的宪法就是有程序设计的宪法。

根据各国宪法实践,我们把“宪法程序”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作为宪法原则的“正当程序”,不妨称之为正当程序原则;二是作为国家各机关行为的法律程序;三是关于宪法自身的程序,如合宪性监督程序,宪法制定、修改和废止的程序。当然其中更为重要的应当是合宪性监督程序。上述三方面的程序都是宪法所不可或缺的。

不能把宪法内容重点主要放在关于权力与权利的过细的实体内容上,这是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它更是创制与执行法律这一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协调社会的最高机制”[2](P130)。西方已有的经验告诉我们,宪法“创立制度并循此建立对合法程序的稳定期望”[2](P130)。社会生活中纠纷与冲突不可避免,政治生活中的政治纠纷与冲突也时常发生。宪法应当为冲突提供什么?是为解决冲突提供实际的方案还是提供其他什么?显而易见,宪法只“为冲突的解决提供制度性框架”[2](P108)。

是否重视宪法的程序性内容的规定,与宪法传统以及制定背景有着密切的联系。比较美国与法、德两国宪法,我们会发现美国宪法将权力控制的程序制度设计在首位,而法、德两国宪法更侧重于对公民权利的宣示。法国《人权宣言》产生于革命胜利中,其重视权利宣示的特点一直影响到法国现行宪法;德国“魏玛宪法”产生于战败反省中,因此侧重于公民权利的确认和宣示。而美国宪法产生于13个州之间的磋商以及联邦派与反联邦派之间的论辩中,当时的焦点问题并不涉及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之间的关系问题,而是把权力的分配与制约看做是宪法的关键,所以必然会侧重于宪法的程序方面的规定。①

经过数十年革命斗争取得胜利后建立了人民共和国,代表这个新政权的宪法是在胜利的喜悦中和对旧制度的抨击中制定的,它是“胜利果实的记载”②,因此它必然重视人民的权利宣示。至于新政权中的权力与权力的关系,反正都是人民赋予并为人民服务的,因此也就不需要作什么限制。这种观念一直影响着我们数十年,直到对现行宪法的影响。这种形态的宪法与中国法形式化因素的缺乏有着直接的关系。注重宪法的实质和目标,而轻视宪法的形式和手段;有了民主和自由的目的与标准,就可以不要实现民主与自由的过程与方法。这样一来,民主与自由难以按宪法预定的内容来实现,宪法上的民主与自由之内容形同虚设。宪法固然可以保持现在关于基本权利规定的规模,但是宪法程序性内容的缺乏是不可不引起高度重视的。

宪法的程序需要宪法予以确认,而宪法的实体内容,其实可以通过不断的宪法演变③而得到发展和细化。这种宪法演变,应当是在宪法规定的程序与原则的框架中像社会生活规范一样得以自然地生成和发展。其演变形式有三种:一是“因立法导致宪法演变”;二是“因宪法解释导致宪法演变”;三是“宪政实务运作,形成宪政惯例”。④从它们的特点来看,应该称之为宪法的“正式演变”或称宪法的“制度内演变”。郭教授所讲的“宪法解释”其实不限于解释机关对宪法条文所作的解释,还包括宪法实施监督程序或违宪审查程序中所产生的关于宪法的解释和判例。

重视程序设定的宪法,其实施状况总会相对较好,也更能保持宪法稳定;不重视程序设定的宪法,其实施状况总是不那么令人满意,且宪法不稳定,修改频繁,甚至实施效果很糟糕。从我国现实看,许多社会问题包括政治问题通过程序解决会带来全新的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香港终审法院对于内地子女居港权问题所作的判断与香港政府的意见相左,特区政府请求中央给予解决。最后的解决办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基本法解释程序来缓解这个矛盾冲突。⑤

二、宪法中的权力程序

各国宪法都会规定国家各机关行为的基本程序以及涉及各机关权力关系的程序。前者包括立法机关的程序、行政机关的程序、司法机关的程序等。其中立法机关的程序种类较多,包括选举程序、立法程序、质询程序、罢免程序、弹劾程序、议事程序、监督程序,等等。后者主要是处理国家各机关权力关系的程序,当然前述有关程序也会同此种程序存在交叉关系。比如弹劾程序本身就是议会对行政官员进行制衡的程序。我们把上述两方面的法律程序称为宪法中的权力程序。

有人说“谨慎,在所有事物中堪称美德,在政治领域中则是首要美德”①,那么如何保证权力行使者谨慎行事呢?恐怕离不开程序的作用。我们知道,公民个人的权利法律确认并不必然与权利的程序发生关系。这是因为公民的私权利通常不与他人权利或权力发生联系。只要他人不干涉,他就能够依实体法规则而实现自己的权利。而国家权力则不同。它必然与另一种公权力或与私权利发生关系。国家权力与权力之间的关系的界定和运行只能依靠并通过法律程序。美国宪法互相监督制衡的分权体制上,各种权力之间的关系的处理与协调主要是通过程序进行的。比如美国宪法第1条第7款规定:“凡众议院及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应于成为法律之前,呈递合众国总统;总统如果批准该项法案,即应签署,否则应予退回。退回时应附异议书,退交提出该法案的议院。该院应将异议书详载于该院议事录,然后复议。如经复议后,该院议员以2/3多数同意通过该项法案,应将该法案并异议书送交另一议院,该院亦应复议;如经该院2/3议员认可,该项法案即为法律。”这个条款反映了总统对议会的监督与制约关系,虽然包含着签署权、否决权等属于实体性的总统权力,但是,这些权力显然都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的。没有程序的国家行为不仅在法律上行不通,而且是危险的。没有程序意味着没有对立观点的反诘、质疑、约束,没有理性反思,因而权力行为就会变得随意和随机。

宪法上的国家权力运行程序能够促进民主的发展,进而增进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感,并对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以政府与税收为例,什么样的政府最可能从社会中汲取足够的财政收入呢?实证研究表明,情况并不像通常的概念化理解———政府越弱,人民越自由,人民越自由,税赋越低。以15—18世纪的欧洲为例,在专制政体的西班牙和法国,税收相对于实行代议制的荷兰和英国实际上要少得多。这种差别不能仅仅用经济水平来解释。荷兰和英国给人们参与决策的机会,人们相信由代议机构作出的决定具有合法性,因此更愿意依法纳税。反之,在专制王权下,征多少税,征什么税,向谁征税,征收的税款如何使用都是王室说了算。因此,人们千方百计地逃税,致使政府税收工作代价高而成效低。此外,专制政体下的王权常常拖欠应付债款的本息,代议制政体下议会可以迫使王室按期偿还债款的本息[3]。

我国中央与地方各国家机关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开始重视法律程序的作用,从立法机关来看,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省级人大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的规定都有了相应的程序依据。从行政机关来看,我国行政处罚法就是一部关于行政处罚程序的法律,也是我国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第一部程序性法律。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也有了一些程序性的规定,比如政府规章备案程序等,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长期以来国家公权力行为轻视程序的状况。但是立法机关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程序一直没有设计出来,有些省市尝试过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但是实际上没有对政府的监督程序,只有对两院的监督程序,但不少规定已不符合司法机关性质的要求。

三、合宪性监督程序

宪法自身的程序,包括合宪性监督程序,宪法制定、修改和废止的程序。关于修宪,在历史上存在过能否修改宪法的争论:有的注重宪法的灵活性,说可以修宪;有的注重宪法的稳定性,说宪法不能修改。②这本身就说明宪法修改程序的重要性。通过对修宪程序的设计,是可以缓和宪法稳定性与灵活性之间的矛盾的。当然其中更为重要的应当是合宪性监督程序,又称违宪审查程序或宪法解释程序。

司法审查同宪法本身一样古老,缺了它,宪法制度就绝不会实现[4](P286)。如果说美国1787年宪法代表着现代成文宪法的产生的话,那么,现代宪法的历史就是合宪性监督的历史。在美国宪法的违宪审查制度的示范作用下,欧洲各国宪法的违宪审查制度也发展起来了。欧美两种违宪审查模式虽有明显区别(参见图表),但有人认为它们殊途而同归:第一,两者目的相同,即都是为了保证基本人权免受政府机关尤其是立法机关的侵犯;第二,两者都试图在国家和其组成实体之间保持平衡;第三,两者在保障权力分立方面也有相同的任务;第四,两者都对国家最高职务的选举争议进行裁决,或对向最高统治当局的控告进行裁决;第五,两者都被赋予了重要而又棘手的使命———用法律措辞处理政治问题,在欧美都有惹恼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危险;第六,在两种制度中,法院都遭到这样的批评———要么太懦弱,要么是太“能动”、太大胆[5]。

许多问题,包括某些政治冲突问题①能够通过正当程序获得成功解决,这在美国宪政体制中是最典型的。两个世纪前,1800年的总统大选中联邦党人惨败,三年后引发的联邦党人法官之一马伯里诉新总统的国务卿麦迪逊案件,揭开了美国司法审查史的第一页。这是一个十足的政治性纠纷。②20世纪30年代,最高法院与罗斯福“顶牛”,法院作为保守势力与总统形成了制衡关系。罗斯福总统所坚持的“只要目的可取,几乎任何手段都被视为正当的这种态度不可避免地导致同最高法院的一场冲突,因为最高法院一个世纪以来已习惯于依立法的合理与否进行裁判”。最高法院最后推翻了政府的全国复兴法案,这不仅是在其宪法权力范围之内的,而且“从一个设计不周的措施中拯救了全国”[4](P293)。可见,司法审查程序可以避免非程序的政治纷争中的难题。托克维尔分析美国宪法时说,允许私人弹劾法律,使对法律的审判与对人的审判紧紧地结合起来,还会保证法制不轻易地受到攻击。由于采用这种办法,法制才不再天天受到政党的侵扰。所以,这样的程序有利于公共秩序,而且有利于自由[6](P114)。

当然,司法审查在国外也颇受指责。我们并不认为违宪审查权惟有交给法院行使才是最理想的,但是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对于政府以及地方立法的合宪性审查必须有完整的制度,它应当具备这样三个要件:其一,必须设立一个权威的机构,超越于除议会之外的一切机关之上;其二,该机构的成员必须有类似于职业法官的专业素养并具有政治与物质利益的保障,不受任何法律之外的意志左右;其三,它的程序必须有对立面的设置,而且须在正当处理证据与信息的前提下做出最后的裁决。

人们或许会为违宪审查机构(不一定是法院)审查政府行为所造成的效率问题、政见统一问题担忧。其实,这个机构保持这种谨慎和保守的立场是必要的,它与政府间的这种关系从根本上是保证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安全,保障了人民的自由和权利。“司法审核并非阻挡变革的绝对障碍,它大不了只能将过程加以拖延,并使得制宪机构必须对有关的原则加以否定或加以重申”[4](P296)。从另一方面来看,违宪审查的结果避免了某项法律给公民可能造成的损害。以美国为例,虽然只是导致该违宪的法律对于个案丧失效力,但是,“利益受到损害的人就会找到方法不去履行该项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以致此类诉讼案件开始增加,而该项法律也将变得无力。不是人民修改宪法,就是立法机构宣布废除该项法律,结果两者必择其一”[6](P113)。

综上所述,宪法应当确立正当程序原则,并将它落实到制度上。比如现行宪法实际上已经赋予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进行解释的权力,但是由于没有审查程序的规定,因此这项重要的权力基本没有得到行使。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正当程序原则的条款,这固然与中国缺乏程序法观念和传统有关。如果在适当的时机以修正案形式规定这样一条原则,将有助于增进对法律程序的重视,有助于尊重和保护公民权利(正当程序原则与公民权利保障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也有助于对国家权力进行必要的控制,更有助于宪法的真正实施。事实上,正当程序的规定遍及我国现行的许多法律之中,以宪法原则的形式加以概括性地规定只会加强各部门法之间在这个问题上的统一化。 参考文献

[1] 季卫东.法律程序的意义[A].法治秩序的建构[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8.

[2] 奥德舒克PC.立宪原则的比较研究[A].公共论丛———市场社会与公共秩序(第2卷)[C].北京:三联书店,1996.

[3] 王绍光.分权的底限[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134.

[4] 哈耶克.自由宪章[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5] 法沃勒路.欧洲的违宪审查[A].亨金路,等.宪政与权利[C].郑戈,等.北京:三联书店,1996.32.

[6]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上卷)[M].董果良.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注释:

①这里用“某些政治冲突问题”,是为了与真正的“政治性问题”相区别。美国1962年“贝克诉卡尔案件”中曾界定过司法性和政治性问题,认为只有司法性问题才可以提起诉讼。所谓“政治性问题”是指联邦宪法直接规定由国会和总统加以解决的问题;在司法上无法找到解决标准的问题;不经非司法的政策决定就无法决定的问题;由法院来处理可能导致对国会或总统不尊重的问题;涉及毫无疑问须遵守既定政策的不寻常需要的问题;或者可能陷入国会、总统和法院宣布的决定互相冲突的困境的问题。参见[美]卡尔威因等《美国宪法释义》,徐卫东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35页。

②选举败北后即将卸任的联邦党人总统亚当斯在下台前任命了42名联邦党人法官,参议院已经批准并签署了委任状盖印生效,但没有全部发出。新总统杰弗逊命令其国务卿麦迪逊不许向马伯里等17位颁发委任状。于是马伯里决定起诉,要求最高法院向国务卿一道命令状,命令他发放委任状。首席大法官马歇尔以马伯里起诉的法律依据与宪法相抵触而拒绝受理。那么,最高法院否定这一法律依据的权力是从哪里产生的呢?马歇尔认为宪法是法律,为了根据法律判决案件,法院有权也有义务解释宪法。从此美国确立起一项基本制度,这就是违宪审查制度。参见[美]卡尔威因等《美国宪法释义》,徐卫东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35页。

③柏克致Mons.Dupont(1789)信,转引自贺照田《学术思想评论》(第3辑),辽宁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393页。

④早在18世纪时有人主张宪法不能修改,如瑞士法学家瓦特尔和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政治家西耶士就持这种观点。但也有思想家认为宪法是可以修改的,如洛克在《政府论》中有类似表述。托马斯杰弗逊则认为后人没有遵守前人制定的宪法的义务,宪法应当修改,他甚至提出每20年修改一次。参见徐秀义《宪法修改的比较研究》,载《宪法比较研究文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88页。

⑤浙江大学法学院的吕尚敏先生曾对这个问题有专门的研究并撰文加以论述,笔者受到了他的启发。

⑥这个提法源自于斯大林。他在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讲话中曾说道,“现在我们高兴地得到了这一个说明我们胜利果实的宪法。”参见《斯大林文选》,111页。

⑦“宪法演变”是指未经修宪程序,对宪法未作任何文字变动,只是基于社会实践的发展变化而实际运作宪政实务,突破了现行宪法的局限,导致宪法内容的变迁。它属于“默示变动”,有的学者称之为“无形修改”。参见郭道晖《宪法的演变与修改》,载《宪法比较研究文集》(第2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3年版,76页。

程序化范文第3篇

1、个人参与。有两层含义:作为阅读主体—学生要使其心智全方位参与;作为实施教学的教师要设法让每一个学生都作为主体参与阅读活动。

2、自我发起。就课堂上某一次阅读活动而言,学生可以借助外部的推动或刺激使其转化为自我阅读的需求,才能变“要我读”为“我要读”,才能使学生的阅读活动从形式化的表面上升为阅读的本质—理解内容并伴随着各种阅读能力的有效提高及阅读情感的实际体验与交流。

3、自我评价。积极的阅读体验和自我评价是阅读主体不断进行阅读活动并获得更多实践的心理基础,也是阅读主体不断调整和完美自己阅读行为的动力源。因此,阅读体验的强烈程度和评价能力的高低,是学生参与阅读活动的具体体现。

当前,初中学生英语阅读能力不尽如人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生未能真正参与课堂阅读教学过程,从而缺乏相应的、及时的课堂教学环节评价,即形成性评价。阅读课上仍以教师讲解、学生记笔记为主,即使有检测阅读理解效果的提问或讨论,也往往流于形式,或局限于教师与个别学生的相互“应和”上,而大多数学生更多的只是充当“听众”的角色,因此,初中阅读教学的方法必须加以改进。教师在阅读教学中要做的不仅仅是语篇内容的知识的传播,更重要的是积极创设学生参与阅读活动的条件和氛围,使教、学和课堂评价一位一体;课堂评价应成为教师和学生教学与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课堂评价始终贯穿于教与学的整个过程,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认为:将课堂教学程序评价化是进行阅读教学行之有效的一条途径。

一、课堂教学程序评价化实施的理论依据—形成性评价

《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7月)明确规定:“在各类评价活动中,学生都应是积极的参与者和合作者。”还提出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并重的评价思想,既关注结果,又关注过程。形成性评价是学生学习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推动因素。如果形成性评价使用恰当,就可以使学生意识到自己在学习过程中的成功之处,并得到激励,建立自信心和成就感,从而形成继续进步的动力;也可以让学生反省和反思自己的欠缺之处,调整学习策略,并对自己的学习进行适当监控,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二、将课堂教学程序评价化的阅读教学的具体操作

(一)实施前

以卡片的形式出示给学生阅读的具体目标及策略。学生在阅读中检验自己是否达到了这些目标、运用了这些策略,这是教师进行阅读教学的过程,同时也是学生自我进行评价的过程。

李静纯先生的“阅读的具体目标”具有极大的参照性,见下列卡片:

卡片

一、阅读过程

1、Consideringthepurposeforreading.

在接触文本之前的几秒钟内对阅读目的进行定位。

2、Identifyingthetypeofthetext.

确认文本的体裁

3、Predictingwhatmassagemightfollow.

随着视觉扫描进程不断地对接踵而来的信息进行预测。

4、Controllingthespeed.

依据阅读过程的实际需要把握阅读速度。

5、Scanning

跳读

6、Skimming

略读

7、Decidingwhattheactivewordsshouldbeinthetext.

根据阅读目的确定文本中起作用的积极词汇。

8、Decidingwhatthereceptivewordsshouldbeinthetext.

根据阅读目的,确定文本中需要暂时接受的词汇。

9、Decidingwhatthrow—awaywordsshouldbeinthetext.

根据阅读目的,确定文本中可以忽略的词汇。

10、Storingimportantinformation.

为了后续的需要,把扫描过程中的有用信息暂时存储在头脑中。

11、Recognizingthepresuppositionsunderlyingthetext.

确认作者根据接受对象而预先略去的信息表述。

12、Recognizingimplicationandmakinginference.

确认隐藏在文本“深层”的因素,并据此进行意义上的猜测。

卡片

二、阅读策略

1、Keepingupconfidenceincomprehension.

自始至终保持进行理解的信心。

2、Usingcues,cluesandhintstodetectthehiddenrelationships.

运用各种暗示点对隐藏的事理逻辑线索进行探查。

3、Mappingideasintomeaningclusters.

在头脑中汇合并合乎逻辑的重新组织意思。

4、Jumpingoverdifficultiestofollowalineofthought.

排除语言困难,跟踪全篇思路。

5、Referringtolifeexperiences.

能够恰当的参照生活经验。

程序化范文第4篇

关键词:算法程序 数据结构

随着世界步入信息化和网络化,以及计算机的普及,计算机教育随即也变得异常重要,如何让中国培养出更多的IT人才,让中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电子信息化与网络一体化的国家,这也成为我们国家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因此对广大学生的计算机教育也必须更加重视起来,计算机教育应该逐渐面向大众化,不断提高计算机在我国的普及程度,也是我们强国的必经之路。

程序设计教学长期以来一直是中职计算机教学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如何学好程序设计成为广大学生最为关心的问题,如何教好程序设计也成为广大老师长期不断探讨的问题,现在我已自身的学习经验和体会浅谈一下学习的方法。

实际上如果我们要学好程序设计,算法,数据结构,程序设计方法和语言这四个方面是一个程序设计人员必备的知识,很多人在学习程序设计的过程中很茫然,不知道怎么进行或者说不知道怎么去写语句,其实我们出现的问题无非就是没掌握上面四个必备的知识,现在我的提议是以算法,数据结构,程序设计方法和语言这四个方面板块为基础,分块教学,各个击破,这样也就能够很好的学好程序设计了。

算法:算法可以说是程序的灵魂,广义地说,算法是为解决一个问题而采取的方法和步骤。设计出高质量的算法,并研究算法所耗费的计算资源与问题规模之间的函数关系。算法设计与算法分析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按照算法所处理的对象进行分类,算法设计与分析主要有数值算法和非数值算法两大领域。按照计算方式进行分类,则可分为串行算法和并行算法。算法设计的任务是对各类具体的问题设计高质量的算法,以及研究设计算法的一般规律和方法。

数据结构:数据结构是指相互之间存在着一种或多种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和该集合中数据元素之间的关系组成。在许多类型的程序的设计中,数据结构的选择是一个基本的设计考虑因素。许多大型系统的构造经验表明,系统实现的困难程度和系统构造的质量都严重的依赖于是否选择了最优的数据结构。许多时候,确定了数据结构后,算法就容易得到了。有些时候事情也会反过来,我们根据特定算法来选择数据结构与之适应。不论哪种情况,选择合适的数据结构都是非常重要的。选择了数据结构,算法也随之确定,是数据而不是算法是系统构造的关键因素。这种洞见导致了许多种软件设计方法和程序设计语言的出现,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就是其中之一。

程序设计方法: 程序设计方法学是讨论程序的性质以及程序设计的理论和方法的一门学科[1], 是研究和构造程序的过程的学问,是研究关于问题的分析,环境的模拟,概念的获取,需求定义的描述, 以及把这种描述变换细化和编码成机器可以接受的表示的一般的方法。

用以指导程序设计各阶段工作的原理和原则,以及依此提出的设计技术。有时也指研究这些原理、原则和技术的学科。程序设计方法学的目标是能设计出可靠、易读而且代价合理的程序。程序设计方法学包括程序理论、研制技术、支援环境、工程规范和自动程序设计等课题,使程序设计更加科学化和工程化。其基本内容是:结构程序设计;程序理论在程序设计技术中的应用,以及规格说明和变换技术。程序理论与程序设计方法学的发展密切相关,它丰富了程序人员的思维方法,促进了程序设计技术的发展。其研究的主要内容为结构化程序设计,数据抽象与模块化程序设计,程序正确性证明,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方法等。

语言:程序设计语言,用于书写计算机程序的语言。语言的基础是一组记号和一组规则。根据规则由记号构成的记号串的总体就是语言。在程序设计语言中,这些记号串就是程序。程序设计语言有3个方面的因素,即语法、语义和语用。语法表示程序的结构或形式,亦即表示构成语言的各个记号之间的组合规律,但不涉及这些记号的特定含义,也不涉及使用者。程序设计语言是人们指挥计算机的工具。它是一种工程语言,由字,词,语法规则构成的指令系统,高级语言提供了常用的数据描述核对数据操作规则的描述,程序设计就是根据特定的问题,使用某种程序设计语言,设计出计算机执行的指令序列。发展趋势

程序设计语言是软件的重要方面。它的发展趋势是模块化、简明性和形式化。

①模块化。不仅语言具有模块成分,程序由模块组成,而且语言本身的结构也是模块化的。

②简明性。涉及的基本概念不多,成分简单,结构清晰,易学易用。

程序化范文第5篇

关键词:程序化交易;交易哲学;半自动交易系统

程序化交易产生于美国,早期的程序化交易分为程序化买入和程序化卖出两种,用于纽约股票交易所同时买卖15支以上的股票组合的交易。因此,有时也被称为篮子交易。

随着投资管理业的资金管理规模扩大,投资经理和基金经理们发现凭经验和手工操作无法应对市场风险加大、价格变动频繁等挑战,程序化交易刚好可以解决这些难题,因为它具有速度快、避免个人情绪干扰、量化等优势,投资机构纷纷投入重金研发自动交易模型,其在提高投资决策质量和速度、交易辅助等方面大展身手。

时至今日,西方发达国家已经研发出不少成熟的自动化交易系统,譬如美国有70%的交易是由程序化交易完成的,而且交易量占比连年来还有不断上升的趋势,交易模型的功能也日趋强大和完善。量化投资及程序化交易大师西蒙斯默默无闻地在十几年间大量使用量化系统的交易方法,取得了比巴菲特、索罗斯等市场传奇更高的年收益率。譬如海龟交易创始人丹尼斯不断通过自动化交易实现其从400美金到2亿美金的个人传奇,还培训出一支海龟投资团队(现在还活跃在各大投资机构),他们为早期大胆吃螃蟹者的投资客无声无息地带来了可观的投资回报。

我国的程序化交易起步较晚,发展缓慢,开发出来的比较成熟的交易系统也相对缺乏,但最近几年发展也很迅猛,这得益于新的投资理念的导入、应用平台开发迅速成熟,如tb(交易开拓者)、文化财经、金字塔等平台已经深受广大自动交易者所喜爱和认同。由于程序化交易规避了人性中的贪婪和恐惧等弱点,交易速度快、系统性强,国内自动化交易量占比最近几年也在快速上升。据统计,我国当前金融产品的程序化交易占比为20%~30%,程序化交易的发展空间将会越来越广阔。

一、程序化交易策略为什么要创新

(一)策略效用的边际递减

使用策略的人多了效果就会越来越差。细心的投资者会发现,国内的股指期货越来越难做。在2010年国内刚推出股指期货时就有人使用台湾的一些比较成熟的程序化交易策略而大赚其钱,但在最近两年却发现不容易赚钱了,甚至遭到了比较大的回撤。这是什么原因呢?金融市场本身就是一个众多策略博弈的一个场所,某个策略一旦成功并被多人使用了,其有效性就会越来越低,而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市场上会出现针对某种策略的猎杀者。从技术指标层面看,例如20年前,通过一条20天均线的交易策略是有利可图的,紧接着,越来越多人开始使用均线来做投资决策。但是,每个交易策略和买卖机会都是有容量限制的,这使得策略使用的人越多,单个K线的波动则越大,例如突破20天均线的当根K线的波动极大,这使得中间的利润空间迅速收缩,最终使得策略失效。也可以理解成,当一个策略使用的人越多,知道的人越多,它的盈利能力则越低,最终变得无利可图。在基本面分析上,同样存在自毁性,例如20年前,只要买账面有利润的公司都能赚钱,紧接着所有人都认准了公司账面利润进行投资,这使得所有账面有利润的公司股价都很高,这时候,人们只能通过预测未来利润获得投资回报了。而随着越来越多人熟知各种预测利润的方法,导致价值被低估的公司越来越难找了,最终变成了一个均衡市场。笔者认为,这可以认为是交易策略效用的边际递减。

(二)行情特点发生变化

金融市场的复杂性表现在行情的多变性。还是以国内的股指期货为例,在2010年是一个双边大震荡的行情,2011年单边下跌,2012年、2013年宽幅震荡,2014年上半年窄幅震荡,可以看出无论是单边行情还是震荡行情,由于国内A股的市场容量越来越大,股指期货的日内变动幅度呈现出越来越小的特点,这就给日内趋势易策略带来不小的挑战。

知名投资人、“悍马理论”的创始人冯正平表示:世界上没有交易圣杯,这是他的悍马定律里的第一条。他说2008年前的市场特征与之后的就很不一样,一些原来赚钱的模型后来都赔钱了,而有一些原来赔钱的反倒变成赚钱了。他打了个比方很生动:“就像我们造一个工具,是拿来切菜的还是砍骨头的,还是拿来修指甲的,这个要想清楚。”意思是设计模型时要清楚自己设计出来的交易模型适用于哪种市场环境,要考虑模型的针对性、适应性。

基于多年期货量化交易的经验,上海泛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国强认为,程序化的本质是给自己的交易列出一系列规矩,让自己的交易更有规则,并利用计算机提高交易速度,其中成败的关键在于对细节的处理。“利用程序界定、评价和预测未来的收益,建立有效的评估体系,不断适应市场的变化,才是程序化交易的灵魂”。

普天投资机构创始人吴转普也认为:自动化交易不存在永远的圣杯,不可能做出一个类似印钞机一样让交易者获利的程序化交易模型,自动化交易更多地被看成是一种管理控制系统,要加入对基本面和技术面的理解,要考虑市场参与者结构的变化,交易程序要不断优化和创新。

在国外,一些成熟的投资公司配备了众多数学和计算机专业人才,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针对市场的变化不断完善模型,这正体现了金融机构存在的必要性与重要性。80%~90%的工作人员是在做量化模型的建模、数据处理工作,交易执行人员比较少。由于要处理庞杂的数据,在量化交易中,团队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每隔一段时间他们就会开发出新的交易模型。

即使在高性能硬件与软件结合的高频交易领域,也不存在可以长久不变的“交易圣杯”。高频交易策略对技术要求比较高,在网络速度、硬件反应速度及网络监测等方面都有近乎苛刻的要求。作为高频程序化交易者,Cyc partner公司创始人柳峰介绍说,高频交易者对市场的监测,以及对策略的修改一直不曾停止,“只有不断发现并保持自己的比较优势,才可能在变化的市场中保持盈利”。而高频交易背后的逻辑结构相对来说是简单的,盈利率比较高,有些策略在三年之内运行会比较适用。但是,在市场中采用同种高频交易策略的数量增加之后,交易者必须对策略加以改进。

二、程序化交易策略创新的思路

(一)交易哲学的革新

程序化交易本质上是交易者交易思想的体现,程序化是一种控制手段。有什么样的交易哲学就有什么样的程序化交易策略,所以审视自己的交易哲学的逻辑性就显得尤为重要。策略的优劣对比实际上是背后交易哲学的较量。优秀的交易策略创新来自于交易哲学的突破与革新,而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需要交易者对世界、对自然、对市场有一种深邃的洞察力并能理解转换成为市场语言,物化为交易指标体系。笔者几年来一直致力于对市场背后推动力的研究,市场的上涨和下跌并非随机和无序。比如说,我们可以把市场按照形态分为单边和震荡,在单边市中趋势性模型就能大显身手,而趋势性模型在震荡市中由于来回止损会产生比较大的回撤。而震荡模型策略的表现刚好相反,所以用什么模型不是关键,判断对时段性的单边行情还是震荡行情成为交易策略提高胜率和盈亏比的关键。至于用什么模型来判断单边和震荡是笔者多年研究的成果,有比较高的准确性。

(二)从全自动到半自动的尝试

笔者认为,交易策略不易过于死板。众多程序化交易策略坚持不下去的原因是全自动带来的众多劣质交易,频繁止损。其实法无定法,笔者认为可以半自动化交易提高胜率和盈亏比,至于何时开启程序化何时关闭程序化背后的规则和逻辑也必须是严密的、一贯的,譬如在背后规则市场进入单边市时开启程序,市场重归震荡市时关闭程序,需要一切有章可循。正如世上没有永动机一样,没有一个自动化交易策略能一如既往地战胜市场,能够在资本市场有骄人业绩的一定是半自动交易程序策略。

(三)交易周期、参数的调整

可以针对不同金融市场的特点,变革不同的交易周期,充分认识到金融市场博弈的本质。当多数人使用某个交易周期的时候,我们可以回避它改变交易周期,比如在股指期货中大家常用1分钟图、10秒钟图,笔者觉得不烦尝试15秒图,既保持了一定的反应速度,又能减少频繁交易的问题,对于大家在交易中常用的macd指标、dmi指标、均线指标,我们可以通过测试调整其参数设置以达到阶段性优化交易的目的,更重要的是避开了大众常用参数,可以避开程序化交易猎杀者的屠刀。建议策略框架的核心参数不要超过三个,超过三个以上的参数有拟合历史行情的嫌疑。著名的海龟策略创始人也曾在海龟策略遭受比较大的亏损时修改技术参数才渡过难关的。

(四)创新交易技术指标

使用独创的交易技术指标来设计交易系统能在金融市场上提高交易胜率和盈亏比,其原因在于创新的交易技术指标相对保密,不具有从众性,相反具有出其不意的优势。比如在趋势交易系统里面大家认为均线是一个很好的趋势跟踪指标,但它的缺点也很突出,除具有其他趋势跟踪指标一样的滞后性外,对付慢涨急跌或者慢跌急涨的行情是一个弱项,所以有人创造了自适应均线来对付这种行情,这就是创新交易指标的做法。笔者举出这个例子意在抛砖引玉,创新和改良指标的方法和技术有赖于开发者的细心、耐心和汗水。

三、程序化交易策略创新后测试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避免对交易策略的参数过度优化。过度优化是以拟合历史取得比较高的胜率和盈亏比的,这种过度优化的策略对付现实或者未来变化的行情反倒会产生比较大的回撤甚至亏损,这是由于形态的周期性反复原理产生的。

其次,核心框架策略可以试着应用于其他金融交易品种,观察其表现。

再次,某一参数取值的盈利远远高于或低于附近的参数值就要引起高度警惕。

最后,不要对一两次巨亏或比较长的连续亏损单独做优化,否则即使减小了最大回撤也是不可靠的。

参考文献:

[1](美)里什q纳兰.打开量化投资的黑箱[M].郭剑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