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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森林城市

创建森林城市

创建森林城市范文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和谐”的理念,以推进“国家生态县”建设为契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大大弘扬生态文明,提高全民的生态意识,提升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努力把建设成为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现代森林城市。

二、创建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原则。创建森林城市事关每个城镇居民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2、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与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制定科学可行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总体规划,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根据创建的不同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制订详尽的工作进度安排表,合理有序安排创建工作,严格检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3、坚持生态优先,适地适树原则。以造林绿化为主,栽大树、栽全冠树,在城市建成区多栽胸径15cm以上的大树。在树种选择上以本地乡土树种为主,实行乔灌结合、常绿与落叶结合、林相与季相结合、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结合,注重生物多样性。

4、坚持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原则。重点加强县城出入口、主干公路和城区空闲地段的造林绿化。加大对县城周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相改造,建设森林公园和郊野公园,大力开展营造青年林、结婚林、成长林、“三八”林等义务植树活动,全面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在各项指标达标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工程,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村庄绿化、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庭院绿化水平,全面提升森林的质量和效益,加大宣传力度,在2012年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同时,通过创建森林城市,进一步弘扬我县红色文化、禅宗文化、民俗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生态绿化系统,形成独特的绿色景观文化,构筑“城在园中、园在林中、山水环绕、城乡一体、碧水蓝天”的绿化格局,把我县建设成为山青水秀、鸟语花香的国家森林城市和旅游度假天堂。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委书记为政委、县长为指挥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高规格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简称“创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创森办”),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推进全县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创森办”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统筹协调全县创建工作,“创森办”下设三个小组:

1、工作督查组:负责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负责创建任务和目标的分解;负责创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全县指导督查工作。

2、综合服务组:负责创建资料的申报、整理、综合、归档工作;负责日常接待和会务工作。

3、宣传文秘组:负责制定创森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新闻媒体的日常宣传和宣传片、大型宣传画册、光盘等宣传专题的编辑和制作。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实施步骤

按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分为三个阶段:

(一)创建准备阶段

1、成立创建组织机构,按照市“创森”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创建经费。

2、分解工作任务,按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中下达的我县创森任务及县“创森”指挥部制定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二)贯彻落实阶段

各责任单位按照县“创森”指挥部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创森办”全面协调全县的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创建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邀请市“创森办”领导及专家来我县指导工作,到2012年6月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

(三)创建验收阶段

各责任单位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创建工作自查活动,认真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积极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县“创森办”将对照标准全面开展核查,迎接国家创建森林城市评审专家组的考核验收。

六、创建资金

按照以政府投入和单位自筹相结合,大力吸纳民间资本的原则,多渠道、全方位筹集创建资金,保障创建工程建设的需要。

(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根据工作任务足额筹集创建资金。

(二)县及乡镇财政要保障前期申报、规划设计和必需的工作经费。

(三)根据创森规划,我县在创森过程中要重点抓好林业“四大基地”、城市绿地、绿色长廊、环城林带、城镇和村庄绿化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要整合项目资源,拼盘各类项目资金。县财政要加大对重点工程的扶持力度,全力推进我县森林城市建设进程。

七、总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生态立县”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提高对创建森林城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全面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明确任务,强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制定创建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建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建机构、创建方案、创建指标、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和创建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

(三)突出重点,提升水平。各乡镇和各单位要把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及绿化美化作为重点,建设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绿地景观。

创建森林城市范文第2篇

1、创建“省建森林城市”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依据,以“森林浙江”建设为指导,以建设“圣境仙居”为目标,以永安溪为主轴,突显滩地生态、滩地文化、滩地经济,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质量为核心的森林城市建设,以“城市绿屏”建设为重点,坚持保护自然森林群落与建设绿地并重,扩大森林总量,增加科技含量,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以及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1.2总目标

“森林仙居”建设以满足人们对森林的多功能需求为核心,通过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优化森林布局、提高森林质量、拓展森林经营、开发利用森林功能、弘扬森林文化等措施,逐步建立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森林产业体系和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实现山川秀美、林兴民富的目标。

2、创建“省建森林城市”建设对策

2.1城市生态屏障建设

自然山体森林屏障,是城市最有效的生态保护伞,它包括着生态公益林、商品林等,保护人民的饮用水,调节气候,不仅为人类提供木材等直接林产品,而且提供生态安全、美化环境等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科学构建森林生态体系,对城市的整个生态环境起到良好的保护屏障作用。

2.1.1坚持森林可持续经营和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一般区域通过合理经营和非木质资源的利用,在不破坏原有生态群落的前提下,达到生态和经济双赢;重点区域,深化保护措施、加强森林抚育、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2.1.2在确保林下的植被不受破坏的前提下,适当进行抚育、更新性质的采伐,并通过保留阔叶树种、补造优良乡土树种和珍贵阔叶树种(如红豆树、楠木、青冈、苦槠、木荷、榉树、蓝果树、光皮桦等),引导形成复层混交林,以提高其生态功能,从而达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给合。

2.2.城市建成区绿地建设

遵循“城市与自然共存”的原则,维护城市的生态平衡。以永安溪为县域的生态走廊,将县域内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交通走廊防护绿带、基本农田等与县城城区的绿地系统连为一体,构成县域绿色开敞空间背景大框架。

2.

2.1充分考虑仙居县自然山水、人文历史和绿地现状,努力打造多层次、多功能,体现仙居自然、人文和风貌特色的城市和城镇绿地森林生态系统。重点突出公园、街头小游园和盂溪绿地三个区块的绿化美化。大力推进城市功能区块、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等绿化建设,着力构筑城区绿化新格局。有条件的区域要推广珍贵树种,特别是公共绿地改造、盂溪两侧的绿地建设中要尽可能多地采用珍贵树种,形成珍贵树种群落,永安公园等要适当补植珍贵树种。

2.2.2大力开展公共、道路、单位附属、居住区、生产防护及临时绿地的建设,增加阔叶乔木树种,多种乡土树种,减少草坪灌木,形成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生态良好的森林群落。全面开展“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拆旧建绿、拆违还绿”等多种形式的绿化建设,实现零星地块的全面绿化。积极开展增植补种乔木行动,充分发挥绿地效能,提高单位面积绿量。

2.3.森林村庄绿化

为加快推进森林仙居建设,努力把仙居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宜居城市,仙居县围绕“清洁优美家园、文明和谐乡村”的目标,在全县大力开展森林村庄建设,着力改造提升现有村庄绿化水平,努力营造村庄“白天看不见村庄、晚上看不见灯光”的生态效果,让森林走进村庄,让森林环抱仙居,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3.1科学合理规划:以“清洁优美家园,文明和谐乡村”活动为契机,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做好各村的绿化规划,在行政村的规划中要有村庄绿化的内容,实行分级规划。在建设内容上,包括街道、街头绿地、公园、进村道路和“四旁”及闲散地、民宅庭院、古树名木保护等方面内容。根据经济实力和基础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对经济条件较好、管理水平和文化层次较高的村庄,可以考虑增建标准较高的休闲性村民健身小游园或中心公园等;对经济状况一般的村庄,应把工作重点放在绿化整治上,补足绿量,提升环境质量;对经济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的村庄,应结合绿化整治,适当增加经济片林的种植和林业相关产业的扶持,这样既能改善生态环境,又能提高农民收入。

2.3.2强化主体意识:创建“森林村庄”的主体是广大村民,村“两委”班子要带领村民实现村庄绿化。村民是创建“绿色村庄”的参与者,也是直接受益者。“森林村庄”建设必须激发广大村民的内在动力,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建设自己的家园。各级政府要抓好典型示范、宣传引导工作,提高村民的绿化意识,使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认识到村庄绿化是一项改善家居环境和村庄面貌,提高生活品位的工程,是一项造福自己、造福后代的工程,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2.3.3改变扶持方式:政府对村庄绿化的扶持政策,要围绕有利于激发村庄绿化建设主体的积极性来制定。改变无偿供应苗木的扶持方式,实行“以奖代扶”政策。解决村庄绿化中苗木供应的随意性大、政府采购程序复杂且时间跨度长、绿化树种价格变动较大以及受季节限制难以把握等问题。制定村庄绿化分类标准及奖励办法,以分类标准提出详细规划,报村庄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验收合格后根据村庄绿化分类标准给予奖励。

创建森林城市范文第3篇

近日,国家林业局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同意2010年上半年在武汉市举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这意味着我市具备了国家森林城市条件,明年将承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实现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目标。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创森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前段创森工作,通报考察评估意见,全面部署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筹备工作。等一会,涂书记、张市长还要作重要指示,提具体要求。根据会议安排,我先就前段全市创森工作情况、落实考察评估意见及全力做好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筹备工作做个简要汇报。

一、回顾前段创森工作,充分肯定创建成效

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制定方案,强化工作责任,注重宣传发动,扎实有效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剔除水面后,我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56%,城市森林建设38项指标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自2008年初全市创森动员会议后,各区、市直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一是全面动员发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区、各部门及时召开常委会、办公会和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二是责任目标落实。市目标办将全市创森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制定了目标责任状,确保了创森工作责任落实。三是保障措施到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加大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力度,确保了创森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加大生态建设资金预算,多次协调解决创森规划、建设资金以及工作经费等问题,全力支持创建活动。

(二)三镇绿岛景观提升。中心城区按照见逢插针、增加绿量、完善层次、丰富景观的要求,加大公共休闲绿地和小森林建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4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21平方米。一是城镇绿量质量提高。市园林局大力实施“三小”绿地建设,改造提升道路和社区绿化,开展了送万盆鲜花进社区活动。汉阳区充分利用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契机,加大拆迁建绿力度。青山区调动辖区单位参与绿化建设,提高绿化档次和规模。二是立体绿化加快推进。江岸、江汉、硚口、武昌等区大力开展立交桥、屋顶、墙面、阳台等立体绿化,目前完成垂直绿化1万米长,屋顶绿化近3万平方米。三是湿地水网建设加强。市水务局大力实施江河堤防绿化,提升江滩绿化档次,着力构建生态水网,水岸绿化率达85%。市政府已将《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审议,年内有望颁布实施。

(三)城乡绿化整体推进。远城区以森林生态、林业产业、绿色通道和绿色家园工程建设为载体,大力实施植树造林,有力推动了城乡绿化建设。一是生态工程全面完成。结合实施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碳汇造林、低产林改造等国家、省重点生态项目,共完成人工造林12.8万亩。蔡甸、洪山等区完成山体复绿面积约100万平方米。二是绿色家园稳步推进。全面完成2008年度500个建制村村湾绿化任务,植树460多万株。江夏区积极发展花卉苗木产业,重点实施以107国道沿线村湾庭院绿化建设。三是林业产业发展迅猛。全市新建林果茶产业基地5.62万亩,完成低产林改造工程任务3万亩。四是绿色通道进展顺利。已完成绿色通道绿化里程121.1公里,完成主要国省干线行道树的绿化补植长度195公里。

(四)生态文化丰富繁荣。近年来,围绕“创森为了人民、创森依靠人民、创森成果人民共享”的指导思想,广泛深入开展生态文化活动。一是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全市共开辟了17个义务植树点,近400万人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江岸区组织开展市民“三自”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认建认养树木和绿地。硚口区组织全省500名“1+8”城市圈共青团干部和青年,种植“城市圈青年友谊林”。二是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武昌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花园家庭、森林单位、生态社区评选等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活动。蔡甸区结合义务植树,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纪念公园建设。东西湖区联合武汉晚报在四季吉祥景区,举办“读者林”义务植树活动,在湖北经济电视台制作播放题为《打造生态人文社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专题片。三是深入开展科普教育。全市建立森林或湿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15处,开展了“茶文化节”、“梅花节”、“爱鸟周”等生态科普活动62场,参与活动人数14.3万人次,调动了广大市民参与创森的热情。团市委积极组建“绿色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创森知识竞赛等活动。市气象局启动实施负氧离子监测工作。市科协在市科普馆组织开展生态文化图片展览。市创森办组织开展摄影大赛、征集创森主题歌曲等活动,生态文化不断得到繁荣发展。

(五)宣传造势氛围浓厚。各区、各部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全社会参与创森的浓厚氛围。一是宣传组织有力。市委宣传部成立了创森宣传领导小组,专项制定细化宣传方案,组织市属媒体开辟创森专栏,在武汉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制作播放创森专题片等。二是社会宣传到位。市城管局积极协调户外广告宣传,落实市容环境保洁措施。市教育局以生态文化教育为重点,在中小学广泛开展爱绿植绿护绿宣传活动。市创森办在市交委支持下启动了1.5万台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播发创森公益广告。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江汉、武昌、东西湖、江夏、黄陂、新洲等区在重要路段安装了一批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牌,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三是媒体宣传深入。省、市新闻媒体在总体规划评审、专家考察评估等活动期间,对我市创森工作作了大量深度报道,有效扩大了创森社会影响,提高了创森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全面落实评估意见,纵深推进创森工作

全市上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动员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家考评组的评估工作,考评工作进展顺利。

(一)考察评估情况。6月9日至12日,国家林业局派出综合考察组对我市举办第七届中国城市论坛的综合条件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考察评估。考察组一行先后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抽查了我市湖泊湿地及其沿岸绿化、河流水岸整治与绿化、透绿建绿、森林公园建设、通道绿化,以及城市街道、居民小区、郊区农村的绿化情况,查阅了相关文件、图片、数据资料,对市民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考察组各位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市大手笔建设森林生态工程,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等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武汉市成为我国森林城市建设的一个样板。考察期间,考察沿线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汉、武昌、汉阳、东西湖区以及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接待办等单位为顺利完成考察评估工作做了大量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落实评估意见。考察组在充分肯定我市创森工作成效的同时,对下步创森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森林的健康经营。要按照近自然理念来经营道路林带,对已建成的188公里环城林带,在树种选择、配置上,不仅要考虑人的需求,还要考虑鸟类等动物的需求,鸟类及各种生物的丰富,更能体现森林的健康程度。同时还要提前考虑间伐更新的问题,提高森林质量。

二是要进一步注重城市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增加建设更多的森林廊道,满足市民休闲、出行的需要,让森林更好的为市民服务;在六湖连通等湿地水网和湿地公园建设过程中要注意防止血吸虫问题,避免血吸虫进入湖区;对道路林带的树种组成、空间配置要兼顾考虑行车安全和景观效果。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乡村绿化的指导和提高投资比重。要加强对乡村、镇的绿化规划,进一步加大乡村绿化投入,大力推进村湾绿化。同时要多发展林业与果、菜、瓜、药等混作的,具有多种价值的树种。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水体、山体治理。要加大水岸绿化力度,多应用去污能力强的树种,提高水岸林带质量,充分发挥森林对水质的净化作用。同时要加强市域范围内山体森林资源的保护与恢复,特别是采石场和公路沿线的第一重山体保护和复绿。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城乡绿化管理。森林城市创建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林业、环保、城建、园林、水务、交通、旅游、农业等多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作推动。同时,要从管理机构、绿化规划上进行统筹,改变城乡绿化建设的二元结构,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三)考察评估结果。考察评估结束后,考察组在向国家林业局的专题汇报中,明确表示:武汉市具备承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条件,城市森林建设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建议在今年底前正式复函,同意湖北省人民政府的申请,2010年上半年在武汉市举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并授予武汉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7月15日,国家林业局主要领导在“武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考察报告”上作出明确批示:“同意2010年上半年武汉市承办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同时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近日,阮成发市长、涂勇副书记、张学忙常委副市长均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创森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跟踪落实。

三、全力筹备森林论坛,体现特色办出水平

今天市委、市政府创森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创森工作重点已经从前期创建阶段转移到论坛筹备阶段,标志着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筹备工作正式启动。举办好论坛既是对我市创森成果的一次检验,也是充分展示武汉形象的机会。按照市领导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的要求,现就论坛前期筹备有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确立论坛主题。目前结合我市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初步拟定了5个备选论坛主题,即:

1、城市森林•两型社会;

2、森林•城市•湿地;

3、城市森林•城市综合竞争力;

4、城市森林•生态文明•科学发展;

5、水乡林城•统筹城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意见,商国家林业局正式确定论坛主题。

(二)论坛时间地点。拟定于2010年4月下旬在香格里拉大酒店举办论坛。

(三)拟邀参会人员。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参照历届论坛惯例,论坛参会人员总规模约500人。拟邀参会人员有:国家领导人和主办、承办单位领导;各省(区、市)林业厅(局)长与代表;国内外城市市长及专家、学者代表;企业家、绿色志愿者和市民代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记者。

(四)论坛组织机构。成立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组织委员会和组委会执行委员会。组委会执行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办公,内设综合协调组、接待组、会务组、材料组、宣传组、线路组、外事组和安全保卫组。各组办公地点设在组长所在单位,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五)论坛日程安排。初步拟定日程安排如下:第一天,参会代表报到,下午召开论坛新闻会。第二天,上午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开幕式,下午实地参观考察。第三天,上午召开市长论坛,下午召开专家论坛和闭幕式。第四天,外地代表离汉。

(六)工作进度安排。按照“抓早、抓细、抓实”的要求,我们初步列出了筹备工作时间表,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2009年7月份:下旬召开全市论坛筹备工作第一次会议,部署启动论坛筹备工作,讨论、修改论坛工作方案。

2、2009年8月份:制定《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总体工作方案》,商国家林业局确定第七届城市森林论坛主题。

3、2009年9月份:《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总体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及国家、省相关部门审批。

4、2009年10月份:召开论坛筹备工作第二次会议,成立综合协调、接待、会务、材料、宣传、线路、外事、安全保卫等8个工作专班,开始运行。

5、2009年11月份:市主要领导在《人民日报》或中央电视台相关栏目发表森林城市建设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文章或主题节目。编制2010年论坛专项资金预算。

6、2009年12月份:协调国家林业局对省人民政府正式复函,在武汉承办第七届中国森林论坛活动。召开论坛筹备工作第三次会议,全面部署启动论坛会务筹备工作。

7、2010年1至2月:召开论坛筹备工作第四次会议,全面启动论坛对口接待及培训工作。按照一个成员单位对口接待一个省代表团的原则,落实对口接待工作。

8、2010年3月:国家林业局和市政府在京召开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新闻会,启动论坛宣传工作。

9、2010年4月:论坛期间在中央主要媒体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行大篇幅深度报道。

(七)责任分工建议。为了切实做好论坛筹备工作,按照市领导的要求,结合各区、各部门职能,现就有关责任分工提出如下初步建议:

一是关于会务工作安排。由会务组负责。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综合协调,具体负责审定市领导论坛讲话稿、演讲稿、致辞等,组织召开协调会,督促协调论坛各项筹备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论坛专项经费落实。

二是关于参会人员的邀请。由综合协调组和外事组负责邀请落实。其中国家领导人、国家部委领导,省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省、副省级城市林业部门主要领导由国家、省林业局负责邀请。市领导、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相关地级市、武汉城市圈城市市长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邀请。市民代表由市林业局负责邀请。有关国外城市市长、领事馆官员、国际组织和国外专家代表由市外事办负责邀请。

三是关于参观活动安排。由线路组负责。市交委负责论坛参观考察用车。市建委负责相关地段市政基础设施维修、临街建筑立面整治等工作。市城管局负责论坛期间夜景灯光照明和户外广告协调等工作。市水务局负责参会代表游览江滩公园的接待等工作。市环保局负责论坛期间环境质量监测和噪音、尾气等污染源的管理。市旅游局负责落实参观讲解员及培训工作,联系接洽与会代表会后参观考察。市园林局负责城区绿化改造、补植等工作。

四是关于会务接待工作。由接待组负责。市卫生局负责卫生防疫、医疗保障工作。市外事办负责落实同声传译和翻译人员等相关外事工作。市文化局负责论坛期间文化活动的组织落实。团市委负责落实绿色志愿者,参与论坛志愿服务工作。

五是关于宣传报道工作。由宣传组和材料组负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做好市主要领导在中央媒体有关文章的发表。负责做好论坛新闻会,邀请落实省市新闻媒体,落实中央媒体记者在汉活动。市广电局负责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滚动播放电视公益广告,录制、播放创森专题片。

创建森林城市范文第4篇

今天的会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同志亲自主持,各区、各部门负责人都到得很齐,刚才的表态也很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明确会议主题

今天会议的主题就是扎实推进创森工作,强化责任,强化目标,乘势而上,达到三个促进: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武汉“两型”社会建设;促进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两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武汉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是老百姓提高生活品质的需要;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实践特色的重要内容。我们这座城市越来越需要这种部级的大牌子、好牌子、金牌子。

三、充分肯定迎检工作

6月份,国家林业局综合考察组对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评估的结果非常振奋人心,这是各区、各部门、全市上下前一段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这里充分肯定同志们的工作,我也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创森办的同志们、向各区的负责同志、向各部门的同志为前一段为迎接国家林业局综合考察组所做的工作表示深深的谢意。下一步,我们要做到思想不松、创建不停、力度不减、班子不散、氛围不弱,保持连续性,再重视、再抓紧、再合力、再落实。

四、落实专家意见

要围绕创建目标,查漏补缺、自我加压,特别是根据专家组的意见,逐项整改落实,增加绿量、提升水平,要让人民群众更多的享受创建带来的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更多的共创共享城市森林带来的创建成果。希望各区、各部门回去后迅速制定计划、落实整改,把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创建的水平大大提高一步。

五、抓紧启动筹备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

要把第七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办成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论坛。论坛的筹备方案还要全面的、逐项的细化。目前来看,方案还有一些漏洞,比如创森主题歌,现在就要发动、邀请有关艺术家创作,要形成氛围,达到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效果,不仅仅只是演员和少数人会唱;另外,关于参观考察线路的问题,要尽快预选几个点,让今天来参会的各位先了解掌握,从现在就开始不断的呵护、培育、建设、完善。要想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论坛,就要充分的展示武汉的创建成果、展示武汉的绿化成果、展示武汉的生态文明成果、展示武汉的城市文明成果。不能总认为还有时间,能干大事的人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所以,方案从现在开始还要继续细化。

六、健全工作机制

创建森林城市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措施;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 F73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6-0225-01

森林是以乔木树种为主的具有一定面积和密度的木本植物群落,受环境的制约又影响环境,形成独特、完整的生态系统。森林对于人类来讲是一种关系非常密切的自然资源和绿色财富,不仅可以满足人类的生产、生活需要,而且具有维持生态平衡、固碳释氧、调节气候、涵养水源、消除污染、杀菌滞尘、降低噪音、吸收紫外线、防灾减灾和美化环境的特殊功能,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城市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是孕育人类文明的摇篮。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系统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标准,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

1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必要性

随着现代化城市的不断推进,城市生态问题已日益突出,解决污染与环保问题,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环境、营造良好的人居和投资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建设和发展森林城市成为当今世界城市建设的新潮流。城市绿化和森林建设事关一个城市的民生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用战略的眼光来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森林,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1]。

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在100多年前就是一个国际招标规划的城市,整座城市都处在森林环抱之中,各组团之间都由森林相隔,可以说是“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典范。在美国旧金山城区就可观赏到古木参天的原始森林公园,法国巴黎的2片大森林就象二个“肺”,赐予巴黎清新空气和优美的景色。在中国,2004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评定程序,制定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办法》,同时每年举办一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截至2011年6月,中国已有30个城市获“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这些森林城市不仅给当地居民创建了绿色家园、生态居所和幸福港湾,而且打造了绿色文明、生态环保名片,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形象,增强了城市综合竞争力。

因此,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社会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城市居民民生的需要,更是当今信息和碳汇经济时代的必然选择。“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营造绿色宜居家园”已成为当今社会绿色文明、生态安全、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

2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措施

城市森林建设是城市有生命的基础设施建设。创建森林城市就是要强壮城市的“肺”和“肾”,让市民呼吸上清新的空气,喝上纯净的水,吃上绿色食品,拥有健康优美的自然景观和人居环境,要实现这一目标要需要强化以下几项措施。

(1)科学规划。确定政府主导、城乡统筹、生态优先、崇尚自然、山水相依、乡土树种为主、人与自然和谐的规划原则,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体系纳入城市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

(2)重在自然。创建森林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必须体现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实施过程中要实现3个转变:一是要从过去注重美化效果为主向美化和生态功能兼顾转变。在绿化植物的配置上要突出乡土乔、灌木为主体,花草点缀,分布合理,景观优美,管理相对粗放,形成低成本、低维护、节水型的绿地类型;二是从过去的注重绿地面积的扩大、平直向提高土地空间利用和追求近自然的地形地貌、水岸、道路转变。发展城市森林需要一定面积的用地,为了节约城市宝贵的土地,可采取建小森林的方式,按适地适树的原则选种树体高大、冠形良好的乔木树种,使其向空间延伸。草本花卉占地面积大且生长量小,而乔木每年的生长可以使有限的绿地逐年产生更高的生态效益。有研究资料称,通常1 hm2森林每天吸收的二氧化碳相当于20 hm2草地所吸收的数量。同时,改变传统的枯枝落叶和杂草野花管理方式,维护生物的多样性和野趣性。城市森林建设要求尽可能维护区域山水格局和大地的连续性、完整性。地形地貌也属城市不可多得的自然资源,可以调剂人工道路的平滞和呆板。山清水秀是人们对大自然的共同向往,很多缺山缺水的城市不惜花巨资人工造山、造湖来塑造形象,而我国许多城市目前的现状是有些水面被填埋,有些不是非搬不可的山头却被夷为平地或在山上建房开发。即使是紫页岩山头也可象过去那样,采取爆破分化若干年后进行绿化,使山真正和林、水在一起。三是从重视城区绿化美化向建立城乡一体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转变。长期以来,大多数城市政府主要将资金投在建成注重视觉效果的园林绿化工程上,而林业生态建设的重点则基本在山区农村,要充分利用附近小城镇既有秀美的山水、田园、农舍、乡间小路,又有原生植被资源,这些都是不可分割的资源和基础。因此,城乡同步发展城市森林是大势所趋,也有助于推进森林城市和新农村建设共同发展[1-2]。

(3)适应市场。随着城市基础设施逐步推向市场,城市绿化也实行了建、管分离,工程项目招投标,目的就是创造

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以达到减少投资、提高质量、加快进度、满足需求的目的。建设森林城市具有长期稳定,管理粗放,节约用地、用水、用工的特点,要通过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投资最少,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4)注重协调。一方面,发展森林城市不仅是绿地面积和树木数量的扩张,更重要的是森林与园林、水系、道路、建筑、人居、环境的协调,注重格调的一致性和相互的包容性。同时,缩小城乡造林、绿化、美化的差距,形成各具特色、遥相呼应、协调发展的生态圈。另一方面,各部门、单位之间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齐心协力抓好城市绿化和建设森林城市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创建森林城市,同时精心培育亮点,打造景观林精品,达到城市园林化、小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努力实现一路一特色、一街一景观、季相常变化、四时景不同的效果[3-4]。

3 参考文献

[1] 金志勇.丽水创建森林城市的必要性及实施策略[J].丽水学院学报,2010(2):38-41.

[2] 方小宁.宣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刍议[J].安徽林业科技,2011,37(3):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