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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论文

施工监理论文

施工监理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市政

1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期准备

1.1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1.2制定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成果报告、合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文件而制定。并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监督计划的编制,以事前控制为主,以监督各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为重点,来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以样板引路的工作方法,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2市政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2.1有关文件的核查

对施工前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有关文件审查的监督。根据建设单位办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经批准的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于工程开工前对建设单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的资质核查

(1)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有明确规定:1)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勘察、设计任务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所规定的有效期是否已过期,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2)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参与该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签字权的级别是否与该工程相符。

(2)施工单位的资质核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管理,保障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承包单位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且不得超范围经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资质升降及审查规定。

(3)监理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检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类别和等级及所规定的适用业务范围与拟建工程的类型、规模、地点、行业特性及要求的是否相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资质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对参与该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专业是否与该工程相配套。

(4)检测单位的资质核查。①核查检测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可证书》和《计量认可合格证书》。资质证书是否有效,其年检结论是否合格;②核查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重点是有效期和年检情况3)对检测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注册证书有效性。

3市政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

3.1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工程发包给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具备相应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该根据工程特点,以有利于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为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不得将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系统肢解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不得要求承包单位以垫支或带资为条件进行发包,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2)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特点,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并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图纸、文件、水源、电源等原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齐全。

(4)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供应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等的采购应进行招标。采购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合同及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或购买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

(5)工程竣工验收。收到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相应技术资料,合同等相关文件组织竣工验收。

(6)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2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设计单位是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主要实施者,其质量行为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的设计质量。

(1)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标准和其他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按照设计合同的要求进行设计。同时还应结合我国国情和工程实际,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在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中,遇到重大设计问题或国家标准尚无规定的问题,设计单位应进行方案比选,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在方案或者初步设计阶段提请建设单位向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组织技术专家论证;涉及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应当先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安全技术性能检测报告,再将设计文件报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技术专家论证。论证结论应当作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依据。

(2)设计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设计业务。从事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越业务范围承接业务,不得将承接的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3)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建立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查制度,并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复核后签字,加盖单位印章。设计单位应当指派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4)认真接受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审核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如因无证设计、出卖图签、越级设计,设计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设计不当造成重大工程事故,将视情节轻重,受到政府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监督管理机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分,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3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监理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设计图纸及文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监理单位应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

(3)监理单位不得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推荐或指定市政工程材料、构件或者产品、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擅自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的津贴、礼金和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3.4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承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业务范围承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将承接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2)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发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有差错时,应当及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3)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施工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抓好职工培训,确保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广泛积极的采用新技术,以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并对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4)依照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市政工程材料、构件和产品、设备,其性能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

(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对工程施工应当进行质量检查和记录;尤其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等隐蔽工程的施工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工程监理等单位检查签字确认。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施工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

(7)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竣工报告、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功能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和施工质量保修书等竣工资料。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未经政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验收备案或者经验收不许备案的,不得交工。

(8)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限为设计使用年限,保修期从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及时修复。

4市政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的内容有:完成这个项目制定的技术措施、操作工艺、配备的技术文件及其执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规范的程度;有关工程质量记录文件的完整情况,包括数据有效、及时、真实、完整等。

参考文献

[1]徐波.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施工监理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思考

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交往日益扩大的结果。自1998年开始试点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其在工程建设中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的效果日益显著,现在正在逐步在各行业推广开来。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体制。同时众多监理单位的建立,多家建立单位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与监理,使建设工程管理也引入了竞争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投资、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制度正在逐步由摸索、借鉴阶段向完善、成熟阶段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步晚,旧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并对束缚着监理制度的发展,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与质量监督的关系模糊,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制度不完善,监督引导机制不健全,对工程监理的作用、意义和监理人员的条件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提高对实施项目监理的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业主、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实行工程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缺乏认识,对监理的地位及与各方的关系认识模糊,业主认为监理人员是自己的雇员,必须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按自己的要求办,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利益的代表,是为业主服务与说话的,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独立的第三方看待,质量监督机构又认为监理人员代替了自己的职能,因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由于以上的模糊认识,使工程建设各方在关系的协调上不顺畅,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实施,监理人员的意见不能落实,监理效果不够理想,工程质量监督出现漏洞,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容易出现互相推委扯皮的现象。因此建设项目各方及质量监督机构必须认识到在我国过去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下,由于责、权、利不明确,投资失控、进度失控、质量失控的现象不断出现,造成了许多钓鱼工程、高投入低效益工程和只有开工、没有竣工的长尾巴工程,浪费了大量的建设资金,使建设项目丧失了许多发挥效益的好时机,造成了很大损失。通过十多年的监理实践,证明实施工程建设监理是降低工程造价、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减少投资浪费的有效措施。

二、正确理解与明确业主与监理、承包商与监理的关系

业主与监理之间是通过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建立起来的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双方都要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监理接受业主的委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理,但监理不是业主在项目上的利益代表,监理必须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设计文件、有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法律对项目实施独立、科学、公正的监理,业主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或解除监理合同,但不得干预和影响监理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监理人员的指令。监理人员接受业主的委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与管理,要对业主负责,监理的一切活动必须以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以实现三个控制为目的,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在业主与承包商之间要做到不偏不倚、独立、客观、公正。

监理与承包商都受聘于业主,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合同或协议关系,也不得签署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不得参与承包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任何活动,他们只是在双方各自与业主签署的合同、设计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约束下的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监理人员必须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权,认真维护业主与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承包商对监理人员的决定不能接受时,可以通过仲裁、申诉等方式解决。

三、要正确认识工程质量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

一项工程项目的实施,要经过地质勘探、测量、设计、施工等多道程序,每一道程序都与工程建设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把工程建设质量简单归结到设计、施工或监理任何一方的说法或结论都是片面的、不完整的。当一项工程立项以后,要从工程的勘探、测量、设计阶段抓起,直到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正常运行为止。在整个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造成工程质量的缺陷,甚至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要根据工程建设资料,认真分析产生事故的原因,找出责任方,以便追究其责任。

四、加大培训力度,严格培训措施,规范监理市场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技术服务性的工作,对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知识的广度、深度和监理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修养都有着较高的要求,还要求监理人员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足够的管理知识,要掌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要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要具有一定的经济方面的知识。建立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是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质量和监理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我国目前持有监理培训证的人员有一万多人,从绝对数字上看人数不少,应该基本能够满足我国建设市场的需要,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建设监理市场不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个人对监理工作的理解有偏差,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管理单位没有脱钩,许多持证的人员是各级领导干部或一些设计、施工、管理单位的骨干,有的甚至是单位的文秘、办公室工作人员等,他们有证但不能上岗监理,而另一些在岗的监理人员又无证,不具备监理资格。同时我们的培训工作有时又显得流于形式,没有严格的考试制度,许多人只报名,但不参加学习培训,应付了事,对我们的监理工作和监理队伍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监理质量没有保证。超级秘书网

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维护监理人员的公正、客观、科学性

施工监理论文范文第3篇

1.设计因素桥梁工程的施工离不开设计,对于工程的造价预算、质量安全、工期长短及施工的难易程度有直接的影响。可是,一方面因为初期的设计勘察工作的费用不足,使工程的规划仅仅停留在现有的资料分析上面,缺乏对施工环境、经济等多方面的分析,尤其是对全面的地质勘察资料以及涉及的要求严重缺乏,从而导致设计方案选择不当。严重缺少新型材料及新技术工艺的应用,对于初期的基础工作欠缺较多,对于桥梁工程的建设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另一方面,施工工期及设计周期比较短、低价中标,施工的质量安全很难得到保证。因为费用比较低且周期较短,创新思想及竞争激励的体制不强,设计也只是停留在符合单项技术规定的指标,因为不合理的设计而造成质量不安全以及各种浪费等问题,已经对桥梁工程的施工带来了不利的发展,严重影响了施工技术的进步。

2.人为要素影响施工质量控制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人为因素,造成这种影响因素的原因不仅仅包括管理者管理素质,还包括工程施工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我国桥梁工程因为质量原因引起事故多次发生的原因是领导者的素质偏低。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工程的质量安全。另外一方面,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也会对桥梁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及监理造成很大的影响。

3.施工及材料方面的要素建筑的材料是桥梁工程施工的物质性的基础,想要保障桥梁的质量,我们必须要选择质量好的建筑材料。如果施工材料有质量问题,那么会造成一个很大的问题工程,这个工程的质量也不会达到标准。目前,很多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很多建筑材料质量都没有达到相关质量标准,因此使得桥梁工程施工质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4.机械设备的因素机械设备是工程施工中不可缺少的必要工具,设备的状态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同时,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及时的维护保养也是保证其良好运行的关键。

5.环境的因素影响公路桥梁施工质量的环境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技术环境、劳动环境及管理环境,然而劳动环境对桥梁施工质量影响最为严重,比如气温、土质、空气湿度等都会对混凝土施工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6.工程进度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工期越长越有利于施工质量。如果一味的赶工期,会对桥梁施工质量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会成为劣质工程。最常见的情况即为混凝土浇筑后,需要一定的时间让其释放水泥遇水后产生的热量,如果为了赶工期,将大体积混凝土在很短时间内浇筑完成,会由于内部产生温度应力而造成混凝土开裂。

二、桥梁工程施工质量监控的措施

1.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在桥梁工程施工前,应首先对全员的质量意识进行培训教育,组织学习质量安全管理等知识。在施工中,应该对施工的人员定期进行质量安全考核,不仅对专业技术进行考核,还要对施工人员的相关质量安全的标准进行考核。

2.深入研究施工图纸,优化施工工序在施工之前,首先应该对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全面的分析,结合具体的工程情况如:自身的资源(材料、资金、施工队伍、设备等)制定相应的施工工序并最大化的去优化每一道施工工序,认真、合理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进行合理的工作分配,确保每一分项的工程都能在其承受能力之内,这样可以保证工程各个环节环环相扣,促进工程高效的进行。

3.完善监理组织,明确质量控制目标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起先要建立完善的建立组织单位,其中对于质量控制的关键性岗位,选择具备专业知识并且拥有相应的职称的人员担任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道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使监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理工作。

4.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开始,我们应该选用招标的形式对工程施工材料的厂商进行合理规范的选择,并且建立工程施工材料厂商的档案。在采购中,应当要求销售厂商出示产品的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等。然后,各工程单位应该进一步对所负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工作,以保障工程的材料、配件及半成品材料的质量。再次,建立并且完善材料的运输及存储管理的规章制度,防止出现工程材料的损坏情况。进场的材料等应当进行分类,并对来源、加工等进行标注说明。最后,应注意工程产品、成品及半成品的后期保护工作,通过各种措施对其进行合理妥善的保护。

5.合理的进行分工,制定明确的责任制健全的责任制有利于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生产过程中,把质量管理的每项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个工程小组甚至是个人,并明确个人应该担负的责任,尤其是要强调收料员、工人、主要及其操作员等直接控制工程质量的人员应担负的责任,他们应该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地汇报工作情况,不仅要保证自己的工作是严格按照各项要求进行的,还要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及时向上汇报,各级管理人员也要明确具体的分工和职责范围,这样在施工现场出现状况的时候有管理人员进行及时的指导和处理,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6.施工技术的控制措施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工程技术部应该编写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规划,经过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到监理的单位批准。项目的总工程师和相关技术人员注意做好图纸审查等工作,在施工前应该观察图纸是否有错误,将工程质量的隐患消灭在施工前。为确定施工的人员对图纸完全领会,工程技术部对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人员向施工班组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三、结语

施工监理论文范文第4篇

1.1监理市场的不规范

当前的监理业务中还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地方,例如监理业务的转包、监理证照的挂靠行为以及系统内搞同体监理等。这就使得整个监理市场的规范性以及开放性受到严重的影响。很多主管部门利用监理权力,对下属监理企业进行蓄意的保护。

1.2监理工作的不到位

社会的快速发展,是影响到监理工作高质量运作的重要因素。从90年代以来,我国建筑项目的急剧增长,我国现有的监理人员基本素质水平和数量都不能够更好的满足工程发展的实际需要。很多单位出现监理证的挂靠行为。这就使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工作的实施出现不倒位的情况。

1.3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偏低

监理人员的素质状况也会阻碍监理工作的实施,通过对各大企业的调查了解到。目前很多企业中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是涉及到工程设计、以及施工管理等技术方面的人员。而单位的监理人员也大多数是从这类技术人员中经过短期的培训就上岗作业的。实际情况是这些人员当中,不少人员对经济管理以及法律方面的知识都有待加强,这就导致监理人员的基本素质偏低。

2建筑工程监理的重要作用

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涉及到整个工程项目的很多环节,是一项系统化控制的操作方式,其主要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保证建设的合法规范运行

建筑工程的施工往往会牵涉到多方的利益,而监督部门往往都是通过合同的形式对工程的相关事项进行有效的规范,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监理部门的规范控制,不仅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是可以极大程度上的保证工程能够在施工周期较长的情况下合法规范运行。

2.2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的控制是工程监理的最主要职责之一,它是项目评价工程质量的基础参照之一。施工质量的控制主要可以包含全局控制、方案的审查、协调各部门关系、以及工程验收四个方面。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的质量在施工过程中都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而监理工程师的行为也会直接决定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以及价值的实现。例如对监理工程师对进场原材料的检验、对现场施工工艺的监控工作,都会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2.3工程进度控制

建筑工程的进度与施工单位的成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时它也设计到工程时间计划控制以及现场施工管理等多个方面。监理工作可以从工程的设计、项目的招标以及施工和竣工等多个不同阶段进行综合控制。可以有效的剪短投入时间。其次,监理过程中,工程信息的管理也能够对基础信息进行更加及时、准确的把握,提高工作效率。

2.4建筑工程监理能够有效的控制成本

成本的控制,一直以来都是各企业单位所要控制的重点工作,而在保证质量与进度的同时,通过一系列的监理工作,能够有效的实现对工程费用的控制,通过监理部门对每一项成本的统计核算,制定出合理的采购以及投资方案,避免造成更多的材料或者人力资源的投入,不仅可以提高工程效率,同时也是节约了成本。其次,对各项清单的认真审核,也可以减少工程中的附加费用。

3建筑工程监理的控制措施

3.1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作为监理工程师,必须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要有充足的学习能力以及扎实的监理工作经验,只有这样才能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情况能够做出合理到位的判断与处理。其次,思想道德的培训加强也尤为重要,通过相关内容的培训,使相关人员避免出现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市场竞争过程中适用合理的竞争手段,这也关系到人员自身的修养。

3.2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理体系

不同企业和单位的内部结构都会有所不同,企业管理部门应该针对自身的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监理体系。保证每项工作都能够全面的进行监管到位。同时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及条例,保证监理工作贯穿到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监管人员也应该积极配合,严厉执行。

3.3树立正确的工作原则

施工监理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园林工程;监理;存在问题;对策

监理的基本职责是“三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但在工作实践中也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我国园林工程监理制度落实不是很到位,主要是业主、施工方不够重视,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不高造成的,应注重提高行业自身人员职业素质和工程管理,确保监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此,笔者试对此问题作一分析和探讨。

1园林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1业主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

在工程施工中,业主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很多时候监理不能真正起到作用。有些业主单位觉得绿化工程就是种几株树、修几个亭子的小事,不会出人命关天的大事,监理实在是多此一举,对监理的意见往往也是不置可否,总是出了问题才想到监理。园林工程不可能像建筑工程一样随时开工。虽然现在反季节种植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但在非种植季节苗木的成活率依然偏低,成本偏高。而业主为了达到出效果、出政绩目的,很多时候都不考虑选择适宜的种植季节。

1.2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不够重视

有的园林施工企业规模较小,工程投资较低,人员素质较差,进驻现场的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不一致。监理提议更换管理人员,往往得不到回应。对于这种情况,监理只能发监理通知单和监理工作联系单。还有的施工单位往往直到申请拨付工程款时才意识到必须得到监理的签字认可,而在施工过程中却只唯业主马首是瞻。有些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凭自己喜好随意发号施令,不考虑后果。甲方领导往工地一站,就在那里“指点江山”:“这里建个亭子”,“那里栽棵树”,施工单位则惟命是从,完全不考虑当初的施工设计图纸和监理的意见。

1.3监理从业人员自身职业素质较低

园林工程与建筑工程不相同,一般工期较短,造价较低,现场监理人员较少,生活办公条件较差。在某些工地,监理人员的吃饭住宿问题都很难解决,只好吃住在施工单位,给正常的监理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有的监理公司为了中标,往往压低工程报价,恶性竞争,降低收入,投入也就不足,影响公司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有的监理公司为了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挂证(监理人员把自己的执业资格证给需要的单位注册,单位给予一定的报酬,但本人并不在这个单位工作,俗称挂证)及挂靠(企业和个人,挂靠有资质的企业,承接经营业务,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挂靠方向挂靠企业上交管理费的行为)问题严重,大肆压低普通监理人员的工资。较低的工资使从业人员门槛不断降低,最终导致行业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2对策

2.1注重与业主沟通

监理人员能否在工程监理中正常履行自己的职责,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获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如果业主能坚定地支持监理人员的工作,那么施工单位就不可能随心所欲地欺骗业主,就不敢对监理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置若罔闻。因此,监理人员就需要注重与业主的沟通,取得业主的信任和重视,让业主觉得自己确实是在设身处地地为他考虑,是在竭尽全力地维护业主的利益,使工程达到理想的效果。想做到这一点,就需要监理能深刻领会业主的需要,读懂工程的设计意图,从而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采取规范的措施,从而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工程的质量,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1]。

2.2注重工程的现场管理

施工设计图纸确定后,园林工程质量的高低和美化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现场的施工情况。因此,监理人员必须身临一线,注重工程的现场管理。管理中,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按照监理程序办事,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有关规范要求施工人员,做好进入工地各种苗木材料的质量把关,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2-3]。

2.3注重提高自身职业素质

监理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理人员必须重视自身的学习提高,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4]。不仅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知识,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艺术修养。熟悉法律法规,才能使工作有理有据。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取得业主和施工单位的信服,才能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良好的职业道德可以保证从业人员不会为了个人私利,随意给施工单位签字。有了一定的艺术修养,就可以做到胸中有丘壑。

参考文献

[1]林海森.园林行业全面实行监理制的几点思考[J].长春大学学报,2005(2):87-88.

[2]黄惠忠.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几点思考[J].湖北林业科技,2008(3):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