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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

校车安全

校车安全范文第1篇

2006年11月21日,在距离哈尔滨市50公里左右的双城市周家镇,一辆中型面包车在拉载几十名小学生上学途中,经过一座桥头时坠入桥下。造成8名学生死亡, 9人重伤。今年5月以来,安徽、山东、广东相继发生了3起幼儿闷死校车内案件,给校车安全再次敲响了警钟。

济南五岁男童闷死校车之内

今年8月8日,山东银座双语“阳光园”幼儿园发生一起惨剧。五岁的吴梓钰被遗忘在锁闭的校车内数小时后死亡。

回忆起失去儿子之事,吴梓钰的父亲吴雷忍不住哭了起来。据吴雷介绍,8月8日早晨7点20分,吴梓钰被保姆送上了幼儿园的班车。“可下午5点,我妻子去接孩子时却被老师告知,孩子一天都没来上学。我妻子十分奇怪,表示一大早就把孩子送上了校车,此时老师着了慌。快到6点时,我妻子找到了校车的停车场,一名校车司机告诉她,孩子被送到千佛山医院去抢救了。”

吴雷说,当他们赶到医院时,被告知孩子已死亡。“我们看到孩子的尸体时,他的双手手指已经骨折,应该是扒车门扒的。我和妻子一下就瘫在了地上。”据吴雷介绍,医生判断孩子的死亡时间在当天下午的3点左右。

吴雷说,当日济南气温为摄氏33度,门窗紧闭的校车密不透风。在阳光的直接照射下,车内的温度可想而知。

据介绍,惨剧发生后,当班的校车司机和一名随车老师已被当地警方刑拘。“让我们无法接受的是,幼儿园的管理层一直没有受到制裁。”吴雷说。

据吴雷介绍,他37岁的妻子患有严重的妇科病,医生表示她不可能再怀孕了。“现在孩子死了,我们也就没有了希望。”

采访结束时吴雷对记者说:“希望我儿子的死,能引起社会的关注和有关方面的警示。这也是我要讨个说法的原因。”

幼儿闷死校车之内敲响幼教监管警钟

8月20日,广东省佛山市一名不到2岁的男童,被老师遗忘在校车中长达3个多小时,最终因天气炎热窒息死亡。这起事件与今年5月29日和8月8日分别发生在安徽省肥东县、山东省济南市的两起事件如出一辙。3个幼小生命接连消逝令人震惊,更令人深思。

3家肇事幼儿园都是私立的幼儿教育机构,都缺乏相应的专业管理和培训。佛山市这家幼儿园今年2月才成立,正副园长各占50%的股份;山东的那家幼儿园是当地收费较高的商业性幼儿园,硬件固然好,但管理、服务却不过关;安徽的那家幼儿园则是一家无证办学的“夫妻店”,园长妻子负责开车接送孩子。看来,3起事件虽有偶然性,却暴露了当前幼儿教育监管薄弱的问题。

幼儿没有行为责任能力,是一个脆弱的群体,因此幼儿教育工作者必须担负特别的责任。当前,我国私立幼儿园的准入门槛较低,一些人把开办幼儿园当成摇钱树,却不肯在师资培养和管理上花工夫,普遍存在规模小、师资不合格等问题。况且私立幼儿园工作人员流动频繁,很难对幼儿进行专业管理、尽到专业责任。一些收费较高的私立幼儿园,尽管在硬件设施上肯花钱,但在管理、培训等“看不见”的投资上往往绕道而行。

接连发生的惨剧提醒我们,对关系到幼儿人身安全的每一个环节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确保规范化操作,杜绝因管理细节的失误危及幼儿安全。

新标准实施保障校车安全的重要举措

记者了解到,新的校车强制标准已于于9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9月1日之后不符合新标准的校车一律不准运行。

新标准明确规定,校车是指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并规定校车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两种。

新标准还对校车人数核定、校车标志、扶手、安全带等做了具体的规定。

新标准要求校车靠近通道的儿童座位必须设置座椅扶手。此外,专用校车的每一个儿童座位都应该配有安全带。

新标准规定,无论专用校车,还是非专用幼儿校车和非专用小学生校车,在运送学生时每个学生都必须有座位。

新标准要求,校车所有的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不小于50%,且不应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此外,新标准还规定,专用校车应喷涂有符合规定的外观标志,非专用校车运送学生时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各放置一块可以从车外清楚识别的标牌。

有关人士认为,校车新标准的实施和校车的全面排查将成为保障校车安全的重要举措。

三部门联合排查校车安全

新学期开学之前,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和安监部门将联合开展黑校车整治行动。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表示,“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专门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查部门采取措施来制止黑校车的泛滥,确保中小学生安全。”

据王旭明介绍,在开学前后将进行三项校车整治。首先是要全面排查。从今年秋季开学开始,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和租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驾驶人、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必须见车见人,不留死角,并登记造册。逐步建立学生上下学车辆动态监管机制。

校车安全范文第2篇

【关键词】校车;安全;思考

校车是指经过有关管理部门的许可,获得相关营运手续,用于接送学生的载客汽车。校车承载的是稚嫩的生命,牵动的是社会的神经。校车安全是生命工程,更是良心工程。将校车安全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是使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宿舍”和“安全无忧的绿色通道”的保障屏障。

1.加强宣传教育重视校车安全理念

安全靠人,只有增强责任心和安全意识,安全才有保障,生命才会美丽。安全宣传不到位,学校、家长缺乏责任心 ,学生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较差,部分学生甚至缺乏文明交通行为的养成。不论是学校的自备车还是学校租用客运公司的客车,不论单位自行开通的班车还是家长自行组合租用的客车,以及社会运营车辆,都存在安全隐患,其中没有原则、底线、制度的侥幸心理就是最大的隐患。这种侥幸心理从学校到家长再到司机都广泛存在着。结果就是各方都在心理上把校车安全运行的标准降低了,超员在原则面前放松了应有的警惕,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侥幸心理面前也显得苍白无力。虽然各方都期望不出事,但隐患就这么埋着。校车就是在这种多隐患状态下低质量运行,安全问题爆发是不可避免的。严格校车运行的安全标准,是规避侥幸心理的有效办法,比如设定校车的特殊警示标志、规定校车必须限速、不能超载、校车司机要有驾驶证、交通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等。学校应当对学生、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交通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演练。同时学校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时刻提醒驾驶人员遵守校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责任心。

2.加大对校车安全的监管

对于校车安全管理,最终要解决校车问题,关键还得靠政府介入。校车要实行公司化、集约化经营,成立专门的成建制运输企业,所有校车均实现公车公营模式。政府主管部门要严把准入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负责对全区的校车,检查营运者的营运手续,检查驾驶人的驾驶资质,登记校车的行驶路线,加强路面的监控,发现无营运手续的校车,一律取缔和停运。公安、交警和各乡镇派出所密切配合,加强对非法校车的查处力度。同时要深入学校,加强校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对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校车一律停运,待其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常营运。建立校车台账,进行不定期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的督导和管理,要把校车管理和学生交通安全当作头等大事常抓不懈。只要政府牵头,部门协调,并将发展校车纳入公共交通规划。严格路面安全管理,加大违法查纠力度。严格管理,是规范“良好行为”养成的有效措施,也是杜绝违法行为不再发生的有力保证。因此,交警执法部门要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强手联合,积极推行错时联勤制度,采取定点设卡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有意识地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与检查,加大对从业车辆违法的处罚力度,严格“扎口”管理,逐步使不安全的“危校车”与不规范的“黑校车”,主动退出正规校车的行列。净化校车市场,校车的交通安全才能得到保障。

3.切实做好校车安全的保障工作

《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从制度上赋予了校车特权,让校车享有优先权,校车都被涂成最醒目的明黄色,享有很多特权。在政府的主导下,公安、交通、教育、安监等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校车的安全有了保障。是我们对下一代、对未来生命的尊重与安全承诺。

校车安全范文第3篇

为认清校车安全管理形势,认真做好校车管理工作,山东省莘县交警大队出台了《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大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校车安全管理进行为期一周的排查、整治,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认清形势,正确看待县域条件与工作任务的关系

莘县位于鲁西北,地处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全县共有26个乡镇、办事处,1153个行政村,人口100万,其中农村人口达80万人,是一个经济贫困的农业大县。据摸底统计,莘县辖区共有中小学249处,其中高中6处,初中32处,小学211处,幼儿园238处,在校学生18万左右,学生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全县共有校车87辆,其中绝大部分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车主为个体户的),但仍有少数出租车和私家车“打游击”,充当校车,不定期、不定时接送学生,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二、全面排查,摸清校车运营现状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8月中旬以来,莘县交警大队以中队为单位,由分管中队的班子成员带队,成立了六个校车安全排查工作小组,赴全县所有公路沿线学校进行逐一排查。经过综合研判,目前在校车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令人担忧的安全隐患。

(一)车况良莠不齐。从走访排查情况看,接送学生车辆绝大部分是使用时间超过三年的中型客车和微型客车,也有个别车辆属于达到了报废期或者临近报废期的旧车。

(二)车辆违法行为突出。从走访排查情况看,有的驾驶员在驾车时,为了赶在幼儿家长上班之前将幼儿接出来,或早点将幼儿送回家,存在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个别车辆甚至存在交通违法近十次之多。

(三)安全意识不强。家长对超员、超速、违法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明知违法仍将幼儿或孩子送上车,尤其是对公安交警部门查扣此类车辆不理解,甚至群起阻扰查扣。

(四)黑校车屡见不鲜。从在农村排查走访问的情况看,有的群众反映,在农村的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自用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还时有发生,这些车安全性能差,又未年检和投保,一旦出事后患无穷。

(五)道路路况较差。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莘县近几年乡村公路有所改善,但有的乡村的公路路况仍然差,特别是王奉、大王寨、十八里等边远农村的村级公路不具备通客车的条件,许多地段路窄、坡陡、弯急,如遇冰、雨、雪、雾天,校车在此路上行驶,安全隐患较多,后果不堪设想。

三、六措并举,全面深化校车监管以期实现产业化发展

(一)加强校车车主、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在加强对校车所有人、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时,把讲法律、讲道理、讲案例、讲事实结合起来,扎扎实实,不走过场,不图形式搞好宣传教育。与此同时,针对一些学生家长不学法、不知法,也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侥幸心理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校车运行安全对于孩子安全保障的重大作用,教育自己的孩子不坐超员超速校车、主动举报超员超速违法校车,自觉与违法校车做斗争,形成一种管理部门与学生、学生家长三方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大队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行动,对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逐一审查车辆、逐一登记备案,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认真落实“四见面”、“两检查”措施(即见机动车、见驾驶人、见学校或幼儿园法人代表、见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人;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逐一检查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禁止接送学生;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对于临近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劝阻其从事校车运营;对于从事或者临时从事接送学生的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自用私家车等,严格按照要求,规劝其退出校车运营市场,讲清危害和处罚原则,牢牢抓住“校车安全运营从业关”。

(三)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大队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有效实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监管,明确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并组织督促学校或幼儿园与接送学生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使交通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车头、人头,从源头上杜绝超员、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问题,并监督检查学校或幼儿园认真做好车主或驾驶人接送学生车辆维护和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对驾驶人进行全面安全整顿。

(四)全面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和查处力度。由分管路面的副大队长负责,各中队、交管科配合,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采取错时工作制,在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期间深入各学校、幼儿园开展集中检查,现场监督校车按规定接送学生,在校车必经路段设点检查,在学校周边流动检查,在巡逻执勤中突击检查。对检查结果造册登记,及时向业务上级、教育部门、幼儿园负责人通报检查情况。对未办理校车通行证、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的校车签发整改通知书,并依法查扣,按程序从严从重处理,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乘坐校车的每一名学生的人身安全。

校车安全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园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王慧娟(园长)

副组长:王红利(副园长)

组 员:白洁(校车安保督察员)

吴宗发(校车司机)

张艳艳 (随车管理员)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园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

校车安保督察员: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随车管理员:测量幼儿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

办公室: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报告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校车安全范文第5篇

(一)校车运营存在安全隐患。

一是成本较高,运营困难。从经营现状看,接送学生运量低、运费少、加之油价和司机工资成本涨价,使运营的成本增加,大多数校车运营公司只能维持收支平衡,校车运营也只能保本运营,这种现状无法保持长效运营,亟待政府出台相应优惠政策予以扶持。二是运力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政府、社会投入少,导致规范化管理的校车运力无法满足中小学上下学要求,供需矛盾较突出,由此产生了学生家长与个体车主自发形成运营关系运送学生的“黑校车”问题。三是驾驶员的驾驶水平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欠缺等都给校车安全运营带来隐患。虽然《条例》明确规定了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应具备的6个条件,但往往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核不严,导致应具备条件部分或全部不符合《条例》要求。四是校车运行资质鱼龙混杂。目前,部分私人中型客车承租接送学生上下学有的接送学生车辆挂靠在客运企业下运营,有的非运输企业从事学生上下学交通运输,这部分运营主体从资质认定和日常管理方面都处于薄弱状态。

(二)校车技术标准明显缺乏。

目前,一些校车硬件设施达不到校车标准,主要表现在座位数不符合校车规定,使用性质与实车不符,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符合规定要求。有的是企业淘汰的车辆,有的接近报废年限,有的常年在农村地区运营,未及时年检且车况较差。国内市场上基本没有完全符合新标准的校车,贯彻执行新标准仍然任重而道远。

(三)校车市场亟待规范统一。

我国的校车供给结构呈现出差异性、多样化、不规范等特点,这给国家统一管理校车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目前运营的校车不仅数量严重不足而且符合标准的很少,导致很多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超载现象非常严重和普遍,所以保证孩子们的安全非常困难。大部分校车属于社会车辆,驾驶员缺少资质,责任意识差。有的为了节约学校开支,维护学校的经济利益,降低校车配备数量和标准,购买校车保险保额过低,留下了交通安全隐患。

(四)校车管理责任主体不明。

有的是教育部门与企业直接签订合同;有的是交警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扶持。有的是政府或学校投资购置校车。按照职责分工,县级教育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负责确认车辆是否属学校自备或学校法人代表自有,所有学校填报《校车标识申领表》后,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与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共同审核。但目前,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局在校车安全监管方面存在思想误区,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校车运营混乱、监管不力。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都具有共同管理和共同负责的责任。然而,名义上的共同管理、共同负责实质就变成了无人管理、无人负责,势必导致管理松散,推诿责任,管理效率低下、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

(五)车辆运营经费保障不足。

鉴于校车的较高的运营成本,缺少政府专门的对校车管理的补贴,而仅靠学生乘车付费不能维持运营经费,恶性循环导致不能及时维护车辆、校车驾驶人待遇不高、流动性大以及增加了校车安全隐患等问题发生。由于多为短途行驶,且时间、路线较为固定,易使管理者产生麻痹大意的思想,不舍得对车辆维护及驾驶人的资金投入。校车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成本较高,学校在长期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只能将费用转嫁到学生家长身上,这样又会催生黑校车的滋生,导致恶性循环,进一步加大了校车安全隐患问题。

二、实施校车安全工程的对策建议

校车安全管理是一项社会化的工程,无论是政府、教委、学校还是运管部门、交警部门,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加大整治力度,坚定不移的实施好校车安全工程。

(一)制定法律法规,完善安全标准。

一是从法规、制度层面,明确校车在道路行驶中的“特殊地位”,确保其安全行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配套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把对校车的管理提高到一个法律的范畴,把校车作为特殊车辆,严格与其他车辆区分管理。二是严格设定安全和技术方面的标准。对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严格限定车辆类型和安全技术标准,严格规定车辆在设计构造中的特殊安全要求,强制性规定所有运输学生车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方可上路行驶。三是严格校车标识申领发放和行车路线规划。要认真审查每一辆校车的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发放专用校车标识,确保校车标识发放严肃性和规范化。同时要严格合理地规划校车行驶路线,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将优化的行车路线规划制作成调查问卷交由家长,由家长讨论分析归类后,整理规划出最终路线上交政府部门仅供参考。四是要尽快统一规范校车车型和标识。由公安部、教育部联合设计全国统一的校车专用标志,包括图样、字体、颜色等,并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中小学校进行统一设置,进行使用。

(二)坚持政府主导,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将校车管理和学生安全问题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校车还有如消防、救护车等公益特种车辆,其社会属性决定其不能完全市场化,国家应通过财政部门提供一定得资金投入。要增加财政投入,并提高安全系数,必须由政府部门予以强制干预,将校车纳入一种新的管理体系即特种公交体系。二是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校车进行登记备案。督促学校履行校车安全防范责任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驾驶人或车辆,可视情况给予停运处理。三是交通运管部门实施校车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核发临时校车运营资质,全面加强对校车安全运营的监管工作。对非法运营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及时开展整顿,制止和纠正非法运营行为。四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符合运行资质和安全标准的车辆发放校车标牌,依法严格查处校车车辆和驾驶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落实财政责任,提供经费保障。

一是尽快实施免费校车制度。经过30多年的经济快速负责,当前,我国的综合实力也为免费校车制度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财政基础。各级政府应站在促进教育公平的战略高度,尽快将其纳入民生工程范畴,由政府公共财政为其“买单”,把“校车安全”作为一项重大工程来落实。二是各方对校车都要进行必要的补贴。公办学校、幼儿园专用校车和专用接送学生公交车辆日常运营费用以政府补贴为主。企业也要出资,要依托客运企业出资的方式,购置专用校车进行客运经营接送学生。要申请国家公交车燃油补贴。由交通部门对学生专用公交车申请享受国家公交车燃油补贴。家长要负担。对有乘坐专用校车和专用接送学生公交车辆需求的学生、在园幼儿,本着最大限度减轻家庭负担,最大限度优惠的原则,适当收取费用。

(四)创新运行方式,提高利用效率。

一是整合市场资源,强化运力保障。稳步推进农村学生接送车辆公司化经营,按照“自愿加入公司、产权权属不变、公司统一管理、车主自负盈亏”的原则,将符合营运标准的学生接送车辆全部纳入客运公司管理,由公司统一办理营运证照和保险,并享受农客运车辆同等优惠政策,所有学生接送车辆在公司的统一管理下,合理安排运营线路,保证学生上下学,运力不足部分从各辖区客运班线中选派车辆。二是提高运营标准,强化安全保障。实行户籍化管理,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并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状。提高车辆年限标准,严把驾驶员关,要求驾驶员必须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必须取得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三是合理确定票价,强化服务保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群众收入、交通基础条件、实际载客量等情况,综合掌握好各条线路的营运状况自主灵活制定票价,使价格水平趋于合理化,既兼顾经营者基本经济利益,又考虑广大农村学生家庭承受能力,明确规定农村学生接送车价格按客运价格的半价收取,确保把农村学生上下学接送做成一个民生项目。

(五)完善管理体制,落实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