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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督导工作经验总结

幼儿园督导工作经验总结

幼儿园督导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1篇

本学期以来,我严格遵守《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能够坚持督导标准。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做到定期到责任区幼儿园督导检查了解情况,查阅档案资料,并及时与幼儿园负责人交流意见。现将本学期督学工作汇报如下:

一、明确任务,认真履行职责

被聘为兼职责任督学以来,我认真学习《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中小学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等文件,详细了解贡任督学基本职贡及工作程序和方法,制度与要求等,明确自己的任务,根据幼教组《2020年度责任督学工作计划》每月至少到责任区幼儿园督导一次,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档案资料、谈话交流等多种方法,对责任区三所幼儿四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责任督学工作手册。

二、高度重视,加强沟通与交流

除每月到责任区幼儿园督导外,日常还与各幼儿园园长保持电话微信联系,反馈各类信息。如:六鳌美三好幼儿园的数名家长打询问开园事宜,我就与黄园长了解情况,给家长明的答复:六鳌双佳幼儿园部分家长打反映幼儿园不给孩子统一购买教材的问题,我向家长详细讲解国家政策,宣传幼教理念,取得家长的理解,并且将情况反惯给幼儿,提醒姓们做好家园沟通工作,以争取家长对幼儿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另外,资任区幼儿园咨询的任何事宜,坚待做到有问必答,或者一起商讨,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

三、认真学习,探索督学新方法

重新巩固学习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政性文件,在督学工作过程中通过集体督导,个别督导与随机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责任区的六鳌美三好幼儿园、六鳌怡欣幼儿园及六鳌双佳幼儿园等三所幼儿园的开学工作、园务管理、园所文化建设、幼儿园卫生保健及食品安全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家园沟通等工作进行了督导,保持与其他责任督学之间交流,学习督导工作先进经验。

四、发现问题,及时探讨整改

每个月,我开出专门安排时间对每一所幼儿园进行督导,按我组

幼儿园督导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学前教育;政府主导;教育体制改革

我国是农业和农村人口大国,农村学前教育是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体,其质量与水平关系全国学前教育发展大局。然而,我国农村学前教育底子薄,普及迟滞,教育总体质量不高,难以适应我国加快建设新农村和人力资源强国的需要。造成农村学前教育薄弱的根源在于政府主导责任缺位,因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十条明确提出政府在学前教育普及中的主导责任,但究竟如何落实政府主导职责、推进学前教育普及还有待学界加强研究。分析和借鉴已有成功经验不失为一条重要的研究途径。本文拟对山东省改革和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主要经验和特点进行研究,以期总结和概括对我国其他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具有重要启发与借鉴价值的成功经验与有效举措。

一、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明确政府主导发展思路,推进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有质量普及

首先,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的改革理念。公益性是学前教育的本质属性,主要体现为教育结果的正外部性、教育提供的非营利性和教育对象的广泛性。山东省政府不仅在认识上明确学前教育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而且通过一系列的政策举措来确保其公益性的实现,如明确普及农村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资助农村弱势儿童入园,通过扩大教育机会保障教育对象的广泛性,通过严格办园准入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督导评估确保教育质量和教育结果的正外部性。

其次,明确政府主导的改革思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民间资金有限,社会组织赢弱,将农村学前教育交由社会和市场主导难以有效保障公平。一些地方的经验教训也表明,政府放弃其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主导责任往往会导致普及率与教育质量的大幅下滑,学前教育公益性难以得到保障。基于此,山东省确立了政府主导的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思路。具体来说,即是要求各级政府在规划与政策制定、管理、督导评估方面承担全部责任;在投入、办园方面逐步承担主要责任,并通过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在教师编制核增及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方面承担全部责任,在教师社会保险及培训方面逐步承担更多责任。

第三,确立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有质量普及目标。一是明确要求各地基本普及农村学前三年教育,到2012年,保证农村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85%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入园率达到99%以上,从而为更多适龄农村幼儿提供方便就近的学前教育机会。二是明确要求各地努力提高农村办园水平和质量,不断促进农村学前教育的规范化和优质化发展。到2012年,每个乡镇至少要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所有村办幼儿园(班)达到《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到2015年,70%以上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标准并通过省级认定;到2018年,乡镇中心园全部达标并通过省级认定。与此同时,山东省还注重培养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农村幼儿教师,提出到2012年,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30%以上,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合格率达到80%以上,从而为有质量普及农村学前教育提供较好的师资保障。

二、制定政策规划,构建管理网络,提高政府主导强度

(一)召开高层级专门会议,形成政策规划保障体系

基于对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战略意义和政府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中作用定位的认识,山东省于1995、2001、2005、2008年先后共召开四次全省农村学前教育专门会议。2005年的全省农村学前教育专题研讨会提出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思路和政策举措;2008年全省农村学前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农村学前教育普及发展目标,并明确县乡政府在农村学前教育普及中的主导职责,包括规划与布局调整、投入、办园、监管等职责,构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省级农村学前教育专门会议强化并提高了全省对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战略意义的认识,加强了政府对农村学前教育的组织管理力度和主导强度。

山东省还将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纳入高层级规划,通过制定系统化政策提高政府对农村学前教育的规划力度和规范化管理强度。一方面,山东省将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化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另一方面,制定了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总体政策,并针对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制定专门政策,形成了从省到地方、层层配套落实的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政策体系。目前,从省到不少地方如青岛市、威海市、潍坊市、寿光市、利津县、泰安岱岳区等均有加强农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指导政策。同时,对于乡镇中心园建设、办园准入标准、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等影响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山东省也出台了专门有针对性的政策,以贯彻落实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总规划和总要求。

(二)构建“三级二线”管理机制,形成强有力的管理网络

山东省通过构建“三级二线”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管理职责,强调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并行,从而大大提高了政府的组织管理强度与力度。“三级”指县、乡、村三级政府。山东省明确规定:县(市、区)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领导,要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农村学前三年普及率、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和幼儿园教师待遇落实情况等列入发展目标,并将总体规划目标分解到乡镇;乡镇则要结合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实际,统筹规划辖区内的学前教育,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同时指导村民委员会办好村级幼儿园(班);村民委员会则要在乡政府的指导下办好村级幼儿园(班)。“二线”指行政管理与业务指导并行。山东省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前教育工作;乡镇设专职幼教辅导员,负责全乡镇学前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通过“三级两线”管理,山东省形成了强有力的管理网络,使农村学前教育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从而为农村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政府主导能力

(一)设专项纳预算,创新政府社会合作机制,扩大农村学前教育投入渠道和规模

确保教育事业经费投入充足、稳定是政府主导职责的重要体现。山东省政府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通过创新政府与社会合作机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办园,有效扩大了农村学前教育投入渠

道和规模。

首先,设立农村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山东省提出乡镇要安排学前教育发展经费,主要用于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和幼儿教师工资发放;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也由各级财政保障。东营市财政自1991年起坚持每年核拨1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奖励乡镇中心园建设,2004年更是划拨了450万元专款用于贫困乡镇中心园建设。枣庄市则要求地方财政安排占同期教育经费投人3%以上的学前教育经费,单列项目,专款专用,并做到与其他教育经费同步增长。

其次,创新政府与社会合作机制,吸引社会力量投入举办农村学前教育。山东省注重通过多种举措调动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投入办园的积极性。省教育厅明确规定:社会力量办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审、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民办幼儿园,各地要参照中小学校建设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规给予优惠和支持。一些地方还积极探索、创新政府与社会合作机制,如聊城市冠县是部级贫困县,当地政府财力有限,但他们创造性地提出了“你投资,我使用;我发展,你受益”的发展思路,即由政府租赁,在一定期限内按略高于银行利息的标准向社会投资者返还,最终教学设施归幼儿园所有。在此发展思路的支持下,2003―2004年间,冠县共吸引社会资金686万元,在农村建起了129处规范化高标准的乡镇中心幼儿园,使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和机会得到了明显增加。

(二)以公办乡镇中心园建设为突破口,推进以公办为主的办园体制改革

山东省以公办乡镇中心园建设为突破口,推进以公办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并通过乡镇中心园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整体质量。首先,明确乡镇中心园的公办性质和骨干示范、管理服务功能定位。山东省高度重视乡镇中心园建设,认为乡镇中心园是农村学前教育骨干力量,其质量与水平关系到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全局,因而明确要求乡镇中心园应是由乡镇政府筹资举办、教育部门主管、人事部门核定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由此明确了乡镇中心园的公办、公益性质,并进一步提出乡镇中心幼儿园应是所在乡镇的“学前教育行政管理中心、师资培训中心、教育教研中心、信息资源中心、家长服务中心和儿童活动基地”,在农村学前教育中承担着“承上启下、示范带动、发展导向、实践创新、管理指导等职能”。一些地市还探索出了“镇村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以更好地发挥乡镇中心园的骨干示范、管理服务功能,如日照市岚山区实行“母子”管理,即由乡镇中心园充当总园(母园)的角色,村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为分园(子园);莒南县实行“一镇一中心,辐射行政村”的管理模式。

其次,明确乡镇中心园建设责任主体,并通过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督导等制度保障,促进乡镇中心园规范化建设及其功能发挥。山东省明确指出,乡镇政府是中心园建设的责任主体,并进一步明确中心园建设中的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督导等关键问题都应由乡镇政府负责解决,从而极大地保障了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具体来讲:一是将乡镇中心园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同时提出乡镇中心园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二是明确县乡政府在乡镇中心园建设和发展中的经费保障责任。山东省规定,乡镇中心园建设经费由乡镇财政投入保障,并可在保证中心幼儿园公办性质、隶属权不变的前提下发动社会捐资拓展办园经费来源;乡镇中心园的教师工资、日常运转、师资培训等人员和公用经费由县(市、区)、乡两级财政投入解决。另外,各地要设立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扶持奖励乡镇中心园规范化建设及贫困薄弱地区乡镇中心园建设,如东营市政府安排450万元专款,用于扶持贫困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三是明确提出了有关教师编制结构及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如乡镇中心园要配备公办园长和不低于50%的公办教师,有条件的可以全部配备公办教师。公办幼儿教师与当地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聘任制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8倍,并要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四是将乡镇中心园建设及认定情况纳入各级政府政务督查和教育督导,并作为评定山东省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和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的重要依据,以此确保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三)建立健全农村幼儿教师编制待遇保障制度,创新教师管理体制

首先,核定编制,整合资源,提高农村公办幼儿教师比例。山东省提出两种思路逐步提高农村公办幼儿教师配备比例。其一,按比例核定编制。省政府明确要求乡镇中心园应配备公办园长和不低于50%的公办教师,有条件的可以全部配备公办教师,并将公办教师配备情况作为乡镇中心园认定的依据之一。其二,从现有或富余中小学公办教师中选配一定数额补充到幼儿教师队伍中。一方面鼓励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年龄在40岁以下的公办中小学教师到公办幼儿园任教;另一方面从中小学富余教师中选择符合幼儿园教师任职条件的人员,通过岗前培训,充实到公办幼儿园任教,并保证其公办教师身份和待遇不变。

其次,建立健全最低工资和社保制度,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待遇。工资待遇是影响幼儿教师职业吸引力和教师队伍稳定性的关键因素。为解决广大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待遇长期低下、无保障问题,山东省明确要求各地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努力维护幼儿教师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农村幼儿教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是劳动者的基本报酬权利,而山东省农村幼儿教师工资水平长期较低,直到2007年全省农村幼儿教师平均月工资仍仅为527元。因此,山东省教育厅近几年来多次要求各地加快制定农村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并明确要求应不低于当地农民上年人均收入的1.8倍。工资可从财政、幼儿园收费和村公益金中支付。青岛市黄岛区规定农村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应达到全区上一年农民人均收入的1.8倍以上,所需经费70%从街道办事处(镇)财政列支,其余30%从村(居)和幼儿园收入中列支。二是建立健全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社会保险制度。为让农村幼儿教师安心从教,山东省要求各地为农村在职幼儿教师办理基本保险,费用由幼儿园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负担。有的地方则由政府和园所承担,如利津县由乡镇政府和幼儿园按6:4比例共同承担非公办幼儿教师养老保险所需经费。

第三,创新农村幼儿教师管理体制。为调动农村幼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优化并稳定农村幼教队伍,烟台市福山区、安丘市凌河镇等地创造性地提出了“六统一”幼儿教师管理体制,即农村幼儿教师由各乡镇教办负责统一招聘、统一调用、统一考核、统一待遇、统一经费渠道和统一培训。基于对其成效的肯定,山东省教育厅于2008年在全省农村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推行这一管理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山东省农村幼儿教师队伍规范化建设力度和政府在其中的主导能力。

(四)创新并逐步健全督导评估体制,切实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督导力度

首先,建立、完善督导责任区制度,明确督导责任主体。为使教育督导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山东省确立了以市、县(市、区)两级为主的教育督导责任区。对学前教育的督导由县级督导责任区负责。

每个县根据需要设若干督导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负责的幼儿园数一般为20-30所。每个督导责任区至少配备两名督学。督学主要由教研人员、教育管理者和优秀校(园)长担任,一些地方如潍坊市还成立了专门的学前教育督导团,寿光市则由教育督导室牵头组建了“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小组”,以确保督导的专业性与科学性。

第二,启动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创新督导实施形式。为了加大对教育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的解决力度,山东省于2008年之后实行专项督导与综合督导相结合的督导实施形式,并于2010年启动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将其作为评选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的基本条件。农村学前教育是山东省学前教育发展与普及的重点与难点,因此省教育厅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保教质量、教师待遇等内容作为教育督导重点,在学前教育专项督导中赋予其更高的权重。一些地方如东营市在督导工作上走得更前、更深入,其于2003年实施的《东营市乡级政府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标准》即要求对农村学前教育有质量普及进行专项督导。

第三,建立并强化督导结果公示问责制,确保督导效果。一方面,强化督导问责机制,督促政府履行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主导职责。山东省将学前教育纳入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和“两基”巩固提高督导评估标准,并作为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如潍坊、滨州、寿光等市。同时,一些地市还明确提出将农村学前教育普及与发展状况列入干部政绩考核目标。如滨州市提出将农村学前三年教育的普及率、农村幼儿园建园率等列入年度地方考核目标;寿光市把村办幼儿园工作情况纳入对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的政绩考核标准。另一方面,实行督导结果公示制度。山东省要求各市县对农村学前教育普及和发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评估,并要求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

四、启发

山东省通过一系列改革探索,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学前教育的普及与发展,突出表现在农村学前儿童入园率持续提高,乡镇中心园建设率及质量不断提升,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及整体素质得到有效保障,其经验对我国其他地区普及农村学前教育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首先,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是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山东省通过新建改扩建、公民办并举等多种举措,有效扩大农村学前教育机会;通过严格办园准入制度、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督导评估等,确保学前教育目的、内容的公共性,体现了学前教育的公益性。

幼儿园督导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3篇

2014年2月,受聘于教育局督导室,担任体育、虹口艺术等10所幼儿园的责任区督学。首先,最想了解的是:什么是责任区督学?她和原来的督学有什么不同?我认为把这个问题搞清楚,是有利于自己和幼儿园双方明确关系、开展合作以及取得应有的效益的基础。通过参加区、市的培训,以及学习了《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中小学责任督导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育部),明确了责任区督学是国家教育督导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推动督学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因此,也初步理解了她和以前督导的不同,主要是过去式和进行式的区别。过去幼儿园三年一次验收督导,对学校的发展和成绩给予结果性的评价,是对已经过去的事进行督导;而现在责任区督学则是对正在进行中的学校发展规划、实施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是现在进行式。这样就提高了督学的时效性,为国家教育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教育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更为切实的支持和保障。这也是责任区督学“责任”两字的意义所在。近日,临近新学期开学,在广播中听到市教委几条措施,其中有“为每所学校提供一名督学”,说明了责任区督学也是政府办好教育的决心和对社会的承偌。

对责任区督学工作意义的理解,除了我们督学,幼儿园也是十分重要的主体。因此,我在督学的过程中,对责任区内的幼儿园开展了宣传工作。介绍了责任区督学工作的意义,也说明了是国家今后一直要贯彻实施的教育制度,并不是临时的任务,使幼儿园建立常态思想。其次,宣传了督学工作的原则和任务,即“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监督与指导并重”等五条原则(《教育督导条例》),使幼儿园了解:责任督学制度是对幼儿园发展的一种支持,也是一种资源,引导幼儿园建立起对督学资源的利用意识,变压力或麻烦思想为幼儿园发展的需要和动力。

本学期,在督导室领导下,我们将幼儿园新一轮五年发展规划的制定作为督学的重点,这既符合督学工作的原则和重点,也是幼儿园发展的需要。发展的规划,不仅体现了幼儿园按照规程、指南和课程标准办园的依法办园思想,也反映出幼儿园根据教育规律开展保教工作和教育研究的科学办园水平,一份真正有价值的规划,不仅是正确的方向,还能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因此,是督学的重点。“样本”,但是,对一些内部的结构不够清楚,依样画葫芦可以,但是,要根据内部的结构有层次地科学发展就困难了。如:在“课程建设”部分,课程发展目标、课程内容、具体方法、发展评价是内部的结构,对它们进行有层次、有关联的研究,是课程建设发展的科学方法。每个学校根据这个共性规律以及自己的不同积累等个性来设计规划,是科学有效的。但是现实规划中却比较欠缺,以致“课程建设”部分的五年规划停留在一个层面,缺乏科学的发展。其他部分也有类似的情况。于是,我在责任区内组织了一次“幼儿园五年规划制定”题讲座,从规划每个部分的内涵、结构、发展的阶段和规律等,进行具体的分析指导,并结合两所幼儿园的规划开展个性和共性结合的案例分析,园长们听了感到既有启发,又有挑战,都表示要利用假期好好思考和修改。

注重过程性是责任督学的职责,因此,对各园规划制定、执行和评估的过程也进行了关注。发现:规划制定和评估的机制不够健全,基本都是园长个人行为,骨干和教职工参与作用发挥不够。造成一方面园长苦思冥想负担很重,另一方面群众对规划的知晓、理解以及实施动力不足。这是民主管理的问题,民主管理也是有法规依据的方向性问题。于是,在督学中根据各园情况,开展了规划制定、实施、评估的机制建设的指导。帮助园长明确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既是关系到全体教工的事,也是依靠全体教工的事。和他们一起设计了规划评估的流程和表格,通过园长自评并向评估小组报告、评估小组评估、园长总结后向教工大会评估报告、全体教工评估等工作机制来开展规划评估,并为下一轮规划的制定提供民主的决策或建议,提高幼儿园民主管理水平。各园认为并不难,还有好处,表示将在新规划中建立发展规划的民主决策、实施、评估机制。

责任都学是国家教育督导制度一部分,反应了为人民办好教育的决心。责任督学的五大原则表明了督学工作性质是原则性、技术性并重,理论和实践结合,更重要的要在办学的实践过程中开展监督与指导,取得“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的督学效果。因此,光靠经验是不够的,我还要认真学习法规政策、课程标准,还要在督学过程中向第一线园长、老师们学习,提高自己承担责任都学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幼儿园督导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4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与市教委《*市学前教育纲要》精神,全面贯彻“二期课改”的课程理念和《*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要求,努力实施《指导意见》,增强我区幼儿园园长的课程管理意识,明确园长课程管理的基本职责,提升园长的课程管理能力,确保课程管理的实效性。

二、实施方针

园长负责,全员参与;研学引领,全面推动;基地表率,全力辐射。

三、实施目标

1、进一步增强幼儿园园长的课程管理意识,明确课程管理的基本职责,确立园长是课程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提高园长课程管理的能力,提升课程管理的实效。

3、总结和提炼基地园、示范园的经验,充分发挥其辐射、示范作用。

4、充分发挥教师在课程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教师的参与力和执行力。

四、实施策略

(一)注重管理,建立组织机构

1、成立区幼儿园园长课程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学前教育科、区督导室、区教研室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研究、指导与总结园长课程管理的推进,过程管理和监控,包括组织专题培训、聘请专家指导、开展交流研讨、组织督导评估等。

2、各幼儿园要建立幼儿园课程管理的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健全与完善课程管理的制度,形成适合本园和幼儿发展需要的课程运作流程和管理机制。领导小组要负责课程实施的组织管理,制定和完善幼儿园课程的实施方案,对幼儿园课程的实施进行指导与监控,保证课程的有效实施。

3、以课改园和示范性园为龙头,成立园长课程管理学习研讨基地。园长分别加入幼儿园所在区域的基地,形成课程管理能力学习与研究的共同体,定期开展活动,分享、沟通、交流各自在课程管理工作的经验、困惑和反思。共设立三个基地。

(二)强化培训,提升意识和理念

启动区幼儿园园长课程管理能力培养工程。组织全体园长培训,解读《指导意见》开展研讨活动,深刻理解《指导意见》等行动纲领的精神,使园长增强课程管理意识,明确职责,革新理念。培训形式包括组织专题讲座和报告,以及依托基地、渗透融合的日常研讨、反思等。

(三)明确任务,把握课程管理的要点

各园要从园情出发,组织编制课程实施方案,形成一个有完整结构体系、可操作的课程实施方案。加强对课程教材的管理,严格执行市教委课程教材管理的有关规定;特色课程教材的开发与选用,必须符合课程定位与办园理念,避免学科化、随意性。加强对保教计划和“一日活动”实施过程的管理及保教效果的分析与指导。

(四)发动全员,以园长成长促教师发展

保教人员是先进的教育理念化作具体的操作行为的实施者,要重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以确保教师的参与力和执行力。以提升园长课程管理水平为突破口,发动全体教师关注课程管理和建设,激发与调动教师参与课程管理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区教研室的作用,以提高教师的执行力为目的,加强对园所和基地的指导和帮助,带动园所主动实践,坚持以园本教研为抓手,进行听课、评课、研讨交流等,以课程管理深化园本教研,以园本教研提升课程管理水平。

(五)加强辐射,积累经验和资源

发挥课改园、示范园以及园长课程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幼儿园园长的辐射作用,将增加对其扶持力度,指导其在不同层面上总结经验和成果,并加以推广。

1、展示交流,宣传推广。由课程管理工作开展较好的园长及园所分阶段、分类型地进行展示交流。

2、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全体园长注意收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资料和案例,经筛选后整理成册,集成光盘资料等,分发给面上园所供广大园长参考、借鉴。

幼儿园督导工作经验总结范文第5篇

一、现象审视:多维视角看督评

(一)评估结果重功利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结果对于督导评估的主客体,在某种意义上,均有一定的功利性。评估强调的主要是收集、整理和分析幼儿园的相关信息,证明幼儿园是否达到了某种规定的标准或等级。这种评估过于强调结果鉴定,而弱化了评估在幼儿园发展中促建、促改的功能。对于评估主体,即学前教育督导的主管部门而言,获得了管理政绩,如地方优质园数量与比例的提升可直接提升地方形象,获得诸多荣誉称号,其实质是为了捍卫学前教育督导部门的自身利益。对于评估客体,即多种所有制的学前教育机构而言,可根据评估鉴定确定收费标准,故其接受评估多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此可以理解为,评估主客体对评估动机的理解、认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评估的实际效果。

(二)评估队伍显弊端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队伍的直接弊端,集中在实施评估人员的构成趋于行政化、临时化。行政化主要表现在评估人员总体结构及素质方面。我国多数地区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人员包括行政人员、幼儿园管理者、评估理论人员及其他评估人员,其中行政人员和幼儿园管理者为主体。从学前教育督导人员素质来看,我国许多地区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人员缺少学前教育评估的理论、技术方法,评估实践经验不足,同时对该领域新政策法规、统计测量技术等也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学习。临时化是由于各地区专职学前教育督导人员人数较少,为保障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不得不聘任兼职督导人员。兼职人员并未经过或只经过短期培训上岗,评估结果的一致性信度难以保障。

以上问题,导致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对象丧失话语权。孤芳自赏和主动放权都是幼儿教育机构丧失话语权的无奈之举。孤芳自赏指部分地区原本是教育质量及社会声誉评价甚好的示范园所,却在督导评估中受制于标准,处处被动,完全没有机会表现自己园所的优势,最终导致此类园所的积极性普遍较低,无奈之下,只是继续坚持自己的教育理念,自我安慰、自我欣赏。主动放权特指未被评为示范园却也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办园标准的普通幼儿园,由于评估的硬件及师资水平等标准所占权重较大,是此类幼儿园无论怎样努力都是望尘莫及的,在统一的督导评估中,它们丝毫不占优势,也是常被忽略的群体,长此以往便不再争取,听之任之。

而作为督导评估客体的幼儿教师,他们是督导评估中受害最大、最忙碌的群体。每次幼儿园督导评估,他们都是规定的忠实执行者。幼儿教师作为无权者或沉默者,他们也有自己的价值观,也想正确地做事,但在强大的行政权威面前,他们不得不放弃对评估的伦理和道德判断的责任,或人云亦云,放弃了本应坚守的伦理立场。

(三)评估过程欠规范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的发起者兼有运动员与裁判员的矛盾身份。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过程中,政府部门是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活动的发起者,开展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要求地方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因此政府为保障学前教育质量,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地区学前教育机构参加督导评估。实施评估中,多数地区的学前教育督导评估队伍由行政人员和管理者占主导,其具有绝对的行政权力。这样,评估人员既是评估标准制定的裁判员,同时又是参与评估的运动员,其矛盾性引发争议。

各地区采用统一的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并未考虑公办园与民办园之间的区别。同时,对优质园与一般园采用统一的评估标准,忽视优质园的办园特色和真正质量,使其在软件方面也毫无优势。不同性质幼儿园的办学条件不同、发展目标不同,多数省份的省级评估标准却没有差异对待,这种不公平使学前教育等级督导评估陷入绝对平均主义。政府在评估中不仅占主导地位,同时由于其权利身份,使其可以用经济杠杆制约和维护自身权力,即规定不同等级学前教育机构享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如某些地区将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简单等同于幼儿园等级评估,并进一步把等级评估庸俗化为划拨等级创建经费、升级奖励经费、确定改革示范区、提高幼儿园收费标准的依据。

二、源头之问:多元问责谈本质

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的现象可以呈现为多种样态,但评估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教育评估的本质是一种价值判断,对评估本质的认识不同,所形成的观念也不同,对于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的认识,主要集中于为什么评、谁来评、怎样评三个方面,即评估目的、评估主体及评估方式。

(一)评估目的显追求

评估目的主要是为政府管理活动服务、为幼儿园服务、为幼儿服务,如果心中只有标准,眼中没有儿童,或评估只为提高收费,评估只为提升政绩,那么,这样的评估进行得越多,毒害就会越深,消费色彩也会越浓。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应在质量、声誉、效益等方面有所侧重。

1. 学前教育质量追求

无论示范幼儿园评估、等级幼儿园评估、幼儿园准入或基本质量评估等何种形式评估,其目的都是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从宏观层面看,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目标。2010 年召开的首届世界学前教育大会,更是从筑建国家财富的高度来认识学前教育。在此背景下,以如何更有效地判断并提升学前教育质量为核心任务的学前教育质量督导评估,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教育研究者与实践者的高度关注与重视。我国各省份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目的在于规范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按质定级、按级收费,实行优质优价,从总体上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2. 社会声誉追求

声誉存在于社会生活实践和经济交往中,可具体表现为个体声誉和组织声誉两个方面。幼儿园同时承担着个体及组织声誉,其建立和维护的过程较为复杂和艰难。幼儿园作为一种公众的教育服务,就必然追求社会公众心中的认知度、可信度、美誉度。先进的办园理念、鲜明的园本特色、优质的保教工作、完善的家长服务、良好的园所形象、美好的文化价值等都为其所追求。评估结果优异的幼儿园无论对幼儿园所自身、幼儿及家长,还是在此工作的教师来说,都是一种光环与荣耀的象征,从这个意义上说公立幼儿园和私立幼儿园的追求是一样的。学前教育评估在一定层面上规范了办园行为,保障了学前教育质量,同时更在此过程中努力赢取社会声誉,创建自己的口碑。

3. 经济效益追求

经济效益虽然不能作为评估的主要追求,但鉴于我国对于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足的现状,也不得不将其列入评估追求的考虑因素之一。在学前教育等级评估过程中,公立园与私立园在经济效益追求上是不同的。公立园存在着不同形式的财政拨款,如财政全额拨款,收支两条线有编制员工工资财政拨款,聘用员工由幼儿园自行解决幼儿园建设财政投资,全部员工工资待遇及幼儿园运营自收自支等。但无论哪种形式的公立园,几乎都是评估等级越高,所得到的财政拨款也会越多。私立园的经费运作主要是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私立园评估等级越高,生源增多,相应的经费也会随之增加。所以经济效益也是在学前教育等级评估过程中公立及私立幼儿园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二)评估主体需审查

评估主体是决定评估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对其的关注也不容忽视。

1. 评估机构独立性审查

评估机构是整个评估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和管理者,因此它的主体地位应该具有独立性。然而各地差异较大,主要有三种督导机构设置模式。第一种为政府授权,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模式;第二种为完全隶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只能履行督学职能,无督政职能的模式;第三种为与教育行政部门平行设置的模式,此种设置易使监督机构的关系难以协调,常出现彼此矛盾和相互推诿的现象。由此可见,评估机构独立性是有效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保障之一。

2. 评估人员结构及素质审查

评估人员作为评估的重要主体,其结构及素质直接影响评估效果。我国暂未形成公民社会观念,缺乏公共意识,鲜有专业性的社会教育评估组织,教育利益相关者很难介入幼儿园评估,行使其监督权。因此,在评估人员的组成上要专兼职人员优化组合。评估人员同时要有专业知识、评估经验、政策理论水平。

(三)评估方式该追问

1. 评估标准追问

评估标准是否具有正确性、独立性、实用性及目的性是有效评估的前提。对一切教育活动质量(数量)要求的规定,称为教育评估标准,一般包括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指标体系是对评价内容的规定,即从哪些方面去评价某一教育现象。而评估标准是指根据指标体系,判断被评对象达到什么程度,才能获得相应的分数、等级或评语。对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追问,不是重新制定指标体系,而是要根据其正确性(完整反映评估目的,正确体现评估客体的本质与现实情况,单个指标正确地反映所要评估的分项目内容)、独立性(检验同一个指标集合中,两两指标间的相关性及程度)、实用性(有利于评估人员采集统计评估信息、做出价值判断,有效地体现评估对象需要)等质量标准,确保正在实施的评估指标体系的有效性。而评估标准主要是明确评估的目的性,不同类型的评估方案,目的不同,评估者的立场、观点也不同。

2. 评估流程追问

评估流程的合理性、便利性、通畅性与否是值得深思的。唯有将其流程化、规范化才能顺利实施,才可避免评估的随意性。在制度层面要逐步细化评估内容,如评估目标确定、主体选择、指标体系构建、方法运用、具体实施等。要明确各阶段任务和要求及所需要的各种资源,为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构建一个通用模型,使评估活动成为呈螺旋式上升的循环进程,提高评估的效率。此外,要利用政策法规保障评估流程的科学性,同时建立健全评估流程的各项制度,如评估流程运用方法、范围等,保证评估流程本身的高效。

三、误区逾越:多方行动促发展

(一)全面考虑评估对象:以实际保发展按多类型、多区域考虑评估对象,便于明确同类相关幼儿园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并正确地体现在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中。

1. 多种类型共兼顾

依据办园体制划分多种类型。办园体制不仅决定着办园的政治方向,而且决定了幼儿园的办园者、投资者与管理者的性质及其关系。目前我国存在九种不同办园体制的幼儿园:教育部门办园、其他政府机关办园、国有企业办园、集体或民营企业办园、事业单位办园、部队办园、居委会或村委会办园、社会团体或民间团体办园、公民个人办园。这九种幼儿园又可以划分为四种不同类型:教育部门办园、集体办园、民办园、其他部门办园。另外,集体办园与其他部门办园及教育部门办园,可以统称为公办园,这样便可将幼儿园划分为公办园与民办园两类。当然,无论怎样分类,都不能忽视本地学前教育的实际发展情况。基于分类,研究各类型幼儿园的属性、本质与现实情况,依据各地实际需要,分别制定相应的各类型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

2. 多个区域齐发展

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各地幼儿园差异性大,用同一指标评估,对欠发达地区园所来说不公平,所以,在教育部的统筹下,按地理位置或经济发展情况,将全国幼儿园进行划分,如西南地区,华东、华北、华中地区,中南、华南地区等。各地可联合成立评估中心或相关机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评估。因此不同类型、区域的幼儿园,制定、采用的评估指标体系(包括指标系统、权重系统、标准系统)也不同。随着多样化指标体系的出现,指标体系自身的正确性也随之提升。

(二)内修外练评估队伍:以专业保质量

1. 坚持内修提升评估人员专业能力

督导评估要求评估人员具备三方面专业能力。一方面,不仅要求其融会贯通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理论,了解学前教育改革中的新观点、新趋势,还需要具备如质性评估、与家长及园内成员的讨论沟通或工作汇报等能力。另一方面,要求其掌握经典及现代的测量与统计知识、技能,即需要掌握对评估内容进行细化、量化评估的能力。此外,还要求评估人员具有学前教育机构工作经验和教育机构外部评估经验,即较高的教育教学问题甄别能力。

2. 不断外练加强评估人员专业培训

加强评估人员专业培训是确保评估有效性必不可少的环节。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要求,学前教育部门需要建设一套完整的评估人员职初、职后培训系统。职初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熟悉学前教育评估政策、能够进行观察分析、跟随评估小组进行幼儿园不同专题实地评估;职后培训是请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在评估策略、如何聚焦问题等方面进行培训指导。此外,还可在评估后及时交流、反思,进修学前教育、统计测量等相关专业课程,参加国内、外会议交流学习等。

(三)持续优化评估程序:以科学保优质

1. 重视自评体现评估对象主动性

评估过程中要重视被评估机构在评估活动中的主动参与度,强调被评估者的自我评估,即幼儿园的自评。自我评估是学前教育机构自我发现、自我诊断和自我改进的过程,它不是政府或社会问责,而是学前教育质量的自我问责,是出于自我反思、改进和提高的内在需要。自愿是自评的前提,如美国的NAEYC 评价系统中规定,任何早期儿童教育机构,只要愿意利用自我检测工具改进工作,即使不打算完成其他步骤,也是可以的。因此,要使评估对象成为评估主体,在反思和研究中主动去寻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 纵横反馈促进评估结果切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