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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公司年终工作总结

国资公司年终工作总结

国资公司年终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合资经营合同

第一条总则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

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

简称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

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

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

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

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注册资本与资金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

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

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

亏损和风险。

4.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

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

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

由董事会决定。

4.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

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

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

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

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银行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

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

(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

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

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

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

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

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

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

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

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

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

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

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

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

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

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

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

的信息;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

务旅行方便;

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协助公司向中国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

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

技术责任;

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

定;

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

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

艺和专门技能;

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筹建工作

7.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

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

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

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

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

准。

7.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

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

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

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

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

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

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

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利润分配及税务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

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

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

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

专项资金数额。

8.2.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

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

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

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

得税。

第九条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

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

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

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

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

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

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汇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

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会计与审计

10.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

制度。

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

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

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

确无误的。

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

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

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中国政

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

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

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

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

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

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

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

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

准。

第十二条转让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

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

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

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

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

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

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

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终止和清算

13.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

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

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

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

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

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

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13.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

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

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

之。

13.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

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

14.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

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

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保险

15.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

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六条适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

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广东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

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

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经济特区

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7.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

好协商解决。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

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

方进行调解。

17.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甲、

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

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

斯德哥尔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

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8.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

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

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

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

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

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

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

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

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

同等效力。

19.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

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

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通知

22.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

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信箱: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

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立中外合资企业须遵照中国有关法律,按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批准的双

方签订的契约予以办理商业登记手续。合资企业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国资公司年终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有关法规,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国(或地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定合资经营合同,组成了______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资公司名称为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

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三条 合营各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别为:

甲方:中国______公司

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乙方: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资公司宗旨为: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达到××水平,获取合营各方满意的经济效益。(注:每个合资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特点写)

第七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以及提供技术服务。

第八条 合资公司生产规模为:

____年____。(表示量的单位)

____年____。

____年____。

第九条 合资公司向国内、国外市场销售其产品,国内、国外销售比例和数量。

____年:向国外和港澳地区销售百分之___,在国内销售百分之___。

____年:

〃___,

〃___。

销售渠道、方法、责任。(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元。(或另一种货币)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厂房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___。

其中: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营各方应按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合营各方缴足出资额后,经合资公司聘请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主要内容是:合资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资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以下同)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 董事会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一)决定和批准管理部门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供销等);

(二)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订立劳动合同;

(五)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六)讨论通过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讨论决定合资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八)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九)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十)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名董事,董事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条 合营各方在委派 和更换董事人选时,须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__天发出召集会议的书面通知,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人出席。

如届时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签字,人出席时,由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___文同时使用。该记录归档保存,并由董事会指定专人保管。在合资经营期限内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销毁。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过半数董事通过。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

第五章 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部门,(可根据该公司的具体情况)下设生产、技术、劳资、财务、行政等部门。

第三十三条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人,由董事会聘请。首届总经理由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方推荐。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直接向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的决定,须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兼任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四十条 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资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审计师负责合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资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四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的,应提前__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资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如他方提出要求,可加注______文。

第四十五条 合资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价计算。

第四十六条 合资公司应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

第四十七条 合资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四十八条 合资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一、合资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二、合资公司所有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四、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九条 合资公司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五十条 合资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资公司帐簿,查阅时,合资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条 合资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二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营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五十三条 合资公司按法律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十四条 合资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者除外。

第五十五条 合资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

第五十六条 合资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 职工

第五十七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办理。

第五十八条 合资公司招雇职工,由当地劳动部门推荐,或者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由合资公司自行招雇,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五十九条 合资公司有权对违犯合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对开除、处分的职工,须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十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特区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资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资公司应适当提高职工工资。

第六十一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资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九章 工会组织

第六十二条 合资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

三条 合资公司工会是职工的代表,它的任务是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商谈有关事项,团结教育职工,搞好生产,遵守纪律,执行劳动合同。

第六十四条 合资公司工会可指导、帮助职工同合资公司签订个人劳动合同,或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第六十五条 合资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职工工资、奖惩、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

第六十六条 合资公司工会参加调解职工和合资公司之间发生的争议。

第六十七条 合资公司每月按合资公司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合资公司工会经费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八条 合资公司合营期限为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九条 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并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十条 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资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第七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营一方有权终止合营。

(每个合资公司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第七十二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七十三条 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七十四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七十五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资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七十六条 清算时,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资产应根据帐面折旧程度,参考当时的价格重新估价。

第七十七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资公司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其剩余的财产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八条 清算结束后,合资公司应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报告,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九条 合资公司结业后,其各种帐册,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一章 规章制度

第八十条 合资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规程;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十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修改时。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于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省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公司

国资公司年终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开发公司为枢纽管理中心所属企业,主要负责小浪底和西霞院水利枢纽的运行管理。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开发任务以防洪、防凌、减淤为主,兼顾供水、灌溉、发电,除害兴利、综合利用。其中,防洪、防凌、减淤、供水、灌溉均为社会公益效益,发电为经济效益。

社会公益效益发挥只有成本费用发生而无相应收入来弥补,也就是说,小浪底水利枢纽部分经济效益收入要承担整个枢纽全部成本费用,收入和成本费用不配比。尽管如此,开发公司依然坚持水资源统一调度、公益效益优先、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在发挥社会公益效益的前提下,尽量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经营绩效评价过程

开发公司将经营绩效评价分为报送年度经营绩效评价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考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评价结果运用四个阶段。

(一)报送年度经营绩效评价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

每年8月,开发公司按照枢纽管理中心要求,报送年度经营绩效评价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目标建议值分为财务定量考核指标和管理定性考核指标两个部分。

1.财务定量考核指标。开发公司财务定量考核指标中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4个方面,具体8个基本指标和14个修正指标是按照上年度资产负债情况、当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公布的当年《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水力发电业全行业指标标准值,测算出各项指标得分。

按照设计,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各功能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金额为:防洪、防凌及减淤成本为161.35亿元,占总成本的53%;供水及灌溉成本为46.27亿元,占总成本的15%;发电成本为97亿元,占总成本的32%。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无论是在设计上,还是在实际运营上只有发电收入而无其他收入,使得发电收入要覆盖整个枢纽工程所有的成本费用,形成了收入和成本费用不配比的客观矛盾。

为解决上述矛盾,开发公司在报送财务定量考核指标时,没有照搬国资委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而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客观测算出财务定量考核指标的目标值,以完成目标值为基础,测算出当年度预计资产负债、预计利润和预计现金流量。以预计的资产负债、利润和现金流量数据为基础,依据国资委公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中水力发电业全行业指标标准值,测算出最终得分,以测算出的最终得分为财务定量考核指标的目标值。在绩效评价时,完成或超过此最终得分,该项指标考核得满分;完不成此最终得分,则按比例得分。

2.管理定性考核指标。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将与公司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项目作为管理定性指标报送。主要包括调度指令的执行、发电任务的完成情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枢纽运行安全管理情况等。

(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签订

枢纽管理中心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经营绩效评价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以审核后的目标值与开发公司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在责任书中明确约定开发公司考核目标及评分标准,作为次年进行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具体依据。

(三)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每年5月份,枢纽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开发公司上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工作,考核包括综合绩效评价和经营业绩考核两个阶段。其中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经营业绩考核由枢纽管理中心组织开展。

1.考核准备阶段。考核开始前,开发公司按照枢纽管理中心要求,由财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内容为依据,对各指标内容进行任务分解,逐一准备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好的材料由财务部门汇总、装订后报枢纽管理中心。

2.考核实施阶段。枢纽管理中心委托的中介机构对开发公司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和审核,并进入经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按照中介机构的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调查问卷工作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密切配合枢纽管理中心评价组对实际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对需要提请评价组特别注意事项进行重点沟通。在评价组组织召开的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专家会上,开发公司围绕管理绩效评中发展规划、企业制度执行、经营决策、风险控制、重大事项报告、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社会公益服务8个方面内容进行充分说明,接受管理绩效评价专家考评。

3.考核结果。考核结束后,枢纽管理中心向开发公司下达考核结果通知,列出考核得分和考核等级以及管理建议。

(四)评价结果运用

枢纽管理中心下达考核结果后,开发公司依据企业规模、经营成果、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等内容确定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向枢纽管理中心报送《水利部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审批备案表》确定企业负责人工资薪金收入,同时按照规定确定公司工资总额。

枢纽管理中心下达考核结果后,开发公司召开经营绩效考核结果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得分和扣分原因,查找经营管理中的缺点和不足,以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三、经营绩效评价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尽管经营绩效评价是在年度结束后开始,但从经营绩效评价过程我们不难看出经营绩效评价管理始终贯穿于企业经营过程,并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首先,有利于促进财务预算执行。年度经营绩效评价考核指标目标建议值的确定,取决于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目标建议值一旦确定,会促进企业严格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有利于发挥财务预算硬约束机制。

其次,有利于调动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经营管理积极性。由于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工资总额与经营绩效评价结果直接相关,有利于调动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在经营管理中的主观能动性,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最后,中介机构的引入有利于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缺点和不足。在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中引入的中介机构,采用现场实地调查、职工无记名填写绩效评价调查问卷和召开专家评议会等形式,能够更为客观的评价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发现缺点和不足,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

国资公司年终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成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超过××%)及相对控股子公司(总公司持股比例低于××%但对该子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

第三条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总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子公司可遵循本办法规定,制定符合自身行业特点及管理要求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报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备案后实施。子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层层负责”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以总公司财务融资部为中心,对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进行业务管理及指导,各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在本单位总经理领导下依法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进行有序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

第六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由总公司派驻管理,对其实行双重考核,即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考核其综合业务工作能力,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定期向子公司有关领导了解其工作表现,二者相结合得出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其具体考核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实行轮岗制,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轮岗意见。

第七条每月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子公司财务负责人需向总公司财务融资部经理述职,述职内容由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规定。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定期召开公司财务工作会议,以指导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三章会计制度

第八条公司统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九条库存现金管理

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日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坐支和以白条抵库。现金支取必须依照合法票据并通过公司审批程序,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应通过银行划转。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银行存款管理

(一)子公司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开设和使用,且仅供本公司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二)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开立与撤消必须经总公司批准,本办法执行前已经开立的需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资金计划管理

(一)公司实行资金使用计划管理,总公司根据各子公司具体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下达各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子公司预算内资金的使用由子公司总经理及财务经理签批,预算外开支及超出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的资金使用,须经过总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子公司月度资金使用计划须结合当月财务预算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按部门和项目编制,子公司财务部汇总平衡上报总公司审核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十二条应收款项管理

(一)各子公司需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财务特点及管理要求的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其报总公司备案。

(二)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账甚至造成损失的,应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筹资管理

第十三条总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筹资项目是年度资本项目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子公司年末在充分考虑自身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确定下年度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并编制下年度筹资预算及筹资方案(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还款来源等)上报总公司。总公司对各子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总体平衡后,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六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四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成都市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各项对外投资管理。

第十五条总公司实行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制度,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按照总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统一由总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对外投资必须事前进行可行性论证,投资申请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总公司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第七章对外担保行为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经总公司审查并报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贷款担保是企业的潜在负债,预期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风险,故各子公司不得擅自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

第十八条总公司财务融资部建立对外担保登记、跟踪检查制度,定期对子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核查,并跟踪其发展变化。各子公司财务部应建立本单位担保项目明细档案,并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九条财务预算管理体系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具体内容见总公司相关文件),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子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协调预算的执行、调整、检查、考核工作,总公司财务融资部负责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子公司财务部为本单位预算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子公司预算内容和编制要求

(一)子公司预算内容

子公司预算分年度、季度、月度,预算体系包括业务预算、筹资预算、资本预算及财务预算(利润预算、资产负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二)子公司年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

×、各子公司在每年××月底之前编报下一年度预算草案;

×、总公司在每年××月××日前,确定各子公司下一年度目标利润、资产负债率、资产回报率、坏账损失率和投资收益率等预算指标,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按照总公司批复的各项预算指标,对预算草案修订后,于××月××日前上报总公司。

(三)子公司月度预算编报时间要求

×、各子公司在预算月份前一月××日前,向总公司编报月份预算草案;

×、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在每月××日召开预算审核会议,确定各子公司预算月份指标,并在每月××日下达。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考核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子公司财务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按季度进行分析,对当期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数之间存在的差异,不论是有利还是不利,都要认真分析其成因,而且要写明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二)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总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包括预算完成情况、预算编制准确性与及时性等指标。具体考核办法总公司另行下发。

第九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每年应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财产清册和债权债务清单。总公司对子公司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的小额物资及办公用品在核定预算内自行购买,但必须双人经办。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必须办理出、入库手续,建立管理台账。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抵押)等损失,应及时予以核实,查清原因,分清责任,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工作,并报总公司备案。经政府有关部门及总公司审批的具备资产核销条件的资产,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章中介机构聘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根据经济活动的需要,聘用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提供咨询及法律服务等,统一按照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十一章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合并、分立、转让、注册资本变动、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固定资产处置、工资总量及分配原则、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报总公司审核确认后,再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批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由于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市场竞争性的自由交易条件,其交易可能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故各子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前须专项报告总公司,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章利润分配管理

第二十九条总公司依法审定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

第三十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各下属子公司须定期向总公司进行财务汇报,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编表说明。会计报表应包括:主表、附表、附注。编表说明应对表列项目显示的重要和重大变动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权益结构比例的主要项目做出明确注释。对于资产抵押、担保、诉讼、票据贴现等或有事项作表外事项随同会计报表一同报送。

(二)子公司会计报表应包括如下几种:

×、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利润表(年、季、月)

×、现金流量表(年度)

×、主要销售利润明细表(年、季,商业企业填报)

×、主要业务收支明细表(年度、工业及服务型企业填报)

×、企业资金运用月报表(年、季、月)

×、贷款偿还情况表(年、季、月)

(三)会计报表月报必须在月度终了××日内上报,季度终了后××日内上报,半年报、年报在半年度、年度终了后××日内上报。

(四)各子公司财务部在季度财务报表编制完成后,须编制相应的财务分析报总公司。季度财务分析应随同财务报表同时上报,半年度及年度财务分析在半年度或年度终了后××日内上报。

第十四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总公司对各子公司违反本办法的相关经营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罚则见总公司相关考评制度文件。涉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附则

国资公司年终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是按照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原六大国家专业投资公司投资形成的股权项目基础上组建的。公司成立十多年来,坚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国家投资控股公司的发展道路,20xx年,公司党组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明确提出了发展是公司工作的第一要务。五年来,我们在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国有经济发展方向,坚持改革创新,培育一流企业,建设一流项目,推行一流管理、培养一流团队,加速推进“二次创业”,形成了实业、金融服务、资产管理“三足鼎立”的业务布局。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提升,实力大幅增强,实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发展思路统一到创建一流投资控股公司上

发展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历史经验证明,国家不发展就没有人民的富裕,就不会有国际地位;企业不发展就不能存续,就会被市场所淘汰。科学发展观是汲取众多发展理论精华、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征和时代要求的发展观,是当代中国的科学发展理论。总书记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明确地告诉我们,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离开了发展就根本谈不上科学发展。因此,公司党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思考战略、谋求发展,把加快公司发展始终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着力转变不适应和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公司发展中的问题,确保公司始终保持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

为凝聚发展共识,把公司的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全公司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实际能力,切实促进公司科学健康快速发展。20xx年公司多次召开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全体员工围绕加快发展的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在总结公司九年发展历史,分析公司内外部条件的基础上,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统一全体员工认识,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发展是解决公司所有问题的关键。没有发展,公司就形不成规模优势,无法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没有发展,公司就没有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就永远没有地位;没有发展,员工看不到前途,公司就没有凝聚力;没有发展,公司的经营问题、员工的实际问题等都得不到妥善解决。发展决定着公司的生存,抓住了发展,就抓住了公司的命脉。公司党组集中全体员工的智慧,明确提出了发展是公司工作的第一要务,做出了“二次创业,振兴国投,加快公司发展”的决议,提出了国有投资控股公司要真正能够发挥国有经济的导向作用,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加速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五年内成为国内一流的国家投资控股公司,十年内成为世界一流的投资控股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制定了公司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和十年设想,开启了“二次创业”的历程。

为了科学地把握公司发展节奏,保证公司发展持续健康。20xx年,公司党组做出了《关于狠抓落实,严格管理,深化改革,将二次创业推向新阶段的决议》, 20xx年,公司党组又做出了《关于同心同德,创新发展,为全面实现二次创业第一步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决议》,推动了二次创业的进程,确保了二次创业第一阶段目标的全面实现。自此,公司的发展速度加快,盈利水平提高,经济实力增强,社会影响扩大,员工士气高涨,改革发展和经营取得了可喜成绩,在国民经济发展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我国目前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管理先进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20xx年,公司完成经营收入421亿元,同比增长41%;实现利润50亿元,扣除因电煤价格和售电价格倒挂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同比增长30%;年末资产规模达到1758亿元,增长10%;公司在国资委业绩考核中,连续四年进入a级企业,并成为任期考核“业绩优秀企业”。20xx年被和国资委评为全国国有企业典型。

二、投资建设“一流项目”,着力构建一流投资控股公司科学发展的业务架构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是国家的大公司,投资建设“一流项目”,构建一流投资控股公司科学发展的业务架构,是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国家投资控股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关键是要坚持大公司、大集团战略,要搞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大作用、重大影响的大项目,尤其是基础性、资源性、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项目;要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布局政策鼓励发展的大项目。因此,公司抓住机遇,突出主业,按照国家确定的国有经济发展方向,大力调整资产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投资建设国家关心的大项目,如大化肥、第三条 运煤通道、电力、煤炭和港口等公司主业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公司的资产结构,快速完成了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布局,形成了实业、金融服务业和国有资产经营“三足鼎立”的业务架构。

在实业投资领域,公司主要投资于电力、煤炭、港航、化肥等基础性、资源性产业及高科技产业,“二次创业”第一个五年规划的28个部级重点实业项目已全部核准开工建设。公司投资的电力企业投产装机容量2500万千瓦,核准、建设、投产15个项目,五年累计投产装机规模729万千瓦,投产和在建总规模达3173万千瓦,未来将形成5000万千瓦规模。以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为重点的电力规划装机容量3000万千瓦,二滩水电站工程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国家环境友好工程”,天津北疆电厂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靖远二电提高机组铭牌出力的增容项目,被亚洲能源协会评为“亚洲最佳机组增容改造电厂”,是唯一获得此奖项的亚洲电厂,荣获“第十二届部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煤炭走收购与开发并举的发展之路,五年累计新增煤炭生产能力710万吨,投产和在建总规模达3562万吨,获得以新集矿区为主的煤炭资源170亿吨,规划生产能力6000万吨,国投新集成功上市,刘庄矿建成了中国第一个数字化矿井,其首创的冻、注、凿主动三平行快速建井技术获得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专家和媒体誉为国内第一个科技创新型、生态友好型、人文和谐型的现代化数字煤矿;以煤炭下水码头为主的港航布局基本到位,建成和在建港口吞吐量总计18470万吨,获得环渤海地区和长江出海口等岸线的港口资源,规划吞吐量2.4亿吨,去年,总理亲临国投曹妃旬煤炭码头视察,要求公司建设好世界最大的煤炭下水码头,实现孙中山先生《建国方略》规划的东方大港的夙愿。公司控股建设的罗布泊120万吨钾肥工程被列为西部大开发十二项重点工程,拥有全国一半以上的钾肥资源,未来将形成300万吨的生产能力,成为全球最大的硫酸钾生产基地。这一系列一流项目、一流工程的开工、建设、投产,为公司发展创建国际一流的投资控股公司打下了坚实基础。

公司以金融为龙头的服务业,取得了多项重大突破。收购重组信托投资公司,与世界著名的瑞士银行集团(ubs)合资成立国投瑞银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组建瑞银证券公司,参与组建渤海银行等;担保业务向高端产品延伸,咨询业务从无到有。服务业已成为集团利润的重要来源,并在集团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资产管理发挥专业化优势,为集团资产结构调整提供了有力支持。资产管理发挥专业化优势,为集团资产结构调整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作为国资委批准的国有资产经营试点单位,成功托管了中包总公司,中国高新集团。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中国纺织物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先后划入国投,标志着国有资产经营业务迈出实质性步伐。在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和资本预算制度实施中,国有投资控股公司还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公司将自身的发展和国家的需要结合起来,以服务国家经济战略作为自身的职责。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公司的项目70%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公司从实业开发入手,有进有退,优化资源配置,调整资产结构,提升资产价值。在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经营宗旨下,以“一流”为标准,按照“阶段性持股”的经营理念,进行“股权投资—股权管理—股权经营”,获得投资分红和股权转让收益,使资本在不断循环往复中得到增值。公司实业、金融服务业和国有资产经营“三足鼎立”业务架构的形成,不仅明确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也完善了投资控股公司的理论基础,创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投资控股公司科学发展的业务架构。

三、充分发挥国有投资控股公司的独特作用,积极探索一流投资控股公司的科学发展模式

国有投资控股公司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推进而出现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既没有现成的发展模式可供借鉴,也没有现成的路可走。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胆创新,结合公司实践不断探索投资控股公司的运作模式、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从“阶段性持股”到一流企业长期持有;从“四位一体”到“三足鼎立”的业务架构;从股权管理到集团化、专业化管理的一系列经营方针和管理措施。形成了资产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相结合,战略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和管理体系,深化了对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发展规律的认识,丰富了发展内涵,有力地保证了公司始终沿着科学的发展方向前进。

1.投资导向作用。由于存在市场失灵情况,需要国有资金发挥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以长期收益为目标,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础性、资源性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国有投资控股公司的业务范围广泛、经营手段多样,可以充分发挥国有资金的投资导向作用,通过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成为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生力军。公司对电力企业的资本投入为55亿元,相应带动了860多亿元的其他社会资金进入电力行业;公司管理的国债高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235个,涉及20亿元的资本投入,引导和带动了203亿元的其他社会资金。公司用近200亿元的国有资本引导和带动超过20xx亿的资金进入国家鼓励发展的经济领域。目前公司近90%投资集中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资源性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近80%的投资集中在中西部地区。

2.结构调整作用。中国经济具有两个不平衡的特征:区域分布的不平衡,产业分布的不平衡。需要国有资金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企业之间的产业结构调整。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发挥着重要作用。投资控股公司便于实现跨行业、跨地区、跨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投资控股公司经营的是股权化的资本,可以通过国有股权的转让将国有资产变为国有资本,实现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或非重点企业中退出,回收资金再投入到国有经济需要进入的重要领域或重点企业。)投资控股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泛、经营手段多样:(投资控股公司善于运用市场力量,具有产业、金融等多样化的经营手段,又没有行业情结,能够比较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控股公司的资本经营具有灵活性:(投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资本经营,由于资本固有的流动性、灵活性,以资本形式退出或进入行业的转换速度较高、转换成本较低。)十年来,公司先后共退出项目540个,回收资金近53亿元,再投资于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目前,国司的项目主要集中在电力、煤炭、港口、化肥、高科技的实业投资和金融服务业、资产管理。

3.国有资产经营作用。在国有资本运营中,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可以作为从事资本经营的市场操作主体,发挥优势,成为国有资产再投资中心、大型企业航母孵化器和不良资产加工厂。通过将国有资产变为国有资本,实现跨行业、跨地区、跨企业之间的产业结构调整。公司作为国资委批准的国有资产经营试点单位,成功托管了中包总公司,中国高新集团。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中国纺织物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先后划入国投,标志着国有资产经营业务迈出实质性步伐。目前,国投旗下拥有5家控股上市公司。我们将分三步最终实现整体上市。第一步是各个业务板块的上市,第二步是相关的产业合并上市,最后一步是国投的整体上市。

四、以科学发展观引领管理创新,积极探索一流投资控股公司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公司积极探索具有投资控股公司特点科学管理方式,而且不断总结成功的管理经验,提升管理创新水平,引导投资企业争创一流。建立了母公司—子公司—投资企业三个层次的管理架构,形成了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建立了适应投资控股公司业务特点的经营机制,在实践中逐步明确了公司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流程清晰、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的管控体系,连续四年获得部级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标志着集团管理上了新台阶。20xx-20xx年,公司创造的《大型国有投资控股公司的资本经营》、《以流程控制为主的投资决策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员工职业生涯管理》,以及国投集团成员企业——甘肃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创造的《发电企业精细化管理》分别获得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这是近年来唯一连续四年获得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的中央企业集团。

在管理体制上,通过实施要素管理,明确了集团总部、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的管理责任,理顺了总部职能部门、子公司业务部门、项目经理和控股投资企业的工作关系。形成了以要素管理为龙头,对标管理、信息化管理、精细化管理为手段,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基本建设管理、产权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为主要内容、具有投资控股公司特色的集团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了以法律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为主体的监督约束机制。

在经营机制上,公司突出专业化经营的特点,追求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一是建立适应公司框架的决策机制,公司总部作为战略决策中心,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和评价体系,对公司所有业务的市场进入或退出做出判断;二是建立了适应公司框架的财务体系,公司总部作为财务控制中心,根据公司的业务选择,建立和完善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秩序,包括会计核算体系、财会政策体系、财务目标管理和控制体系、资金管理和监控体系等,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三是根据公司业务框架和组织结构的变化,建立了控股公司模式下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了包括财务监督、审计监督、法律监督和纪检监察,以及经营活动过程监控的监督约束机制,集团化、专业化管理步入轨道。

五、努力实现公司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确立一流投资控股公司可持续发展理念

企业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企业的依托,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企业只有推出有利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实际举措,被社会承认和接纳,才有足够的发展空间。作为中央企业,公司始终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主动承担央企应尽的社会责任,为建设和谐社会作贡献。公司坚持资源利用最优化、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作为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把节约资源、控制排放、保护生态贯穿到生产和发展的各个环节。

1. 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公司坚持科学发展观,把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减少环境污染作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全面加强环保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在煤炭企业发展中,公司规划对需要洗选的矿井均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选煤厂。“十一五”期间,规划新建和扩建选煤厂12座,原煤入选率将达80%;“十一五”期间将建设8座矿井水净化厂,预计矿井水的利用率将达90%以上;公司所属的煤炭企业资源回采率大多被评定为较好,成为唯一一家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央企所属煤矿资源回采率全部达标的企业;“十一五”期间,公司还规划新建10座煤矸石电厂,装机容量175万千瓦,年发电量98亿千瓦时,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80%。公司在电厂建设中,要求优选厂址,优化设计,以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公司一向重视并要求电厂做好环保工作,各电厂均安装高效静电除尘器和脱硫装置,污染物排放及废物处理均达到国家标准。在开发雅砻江流域水能资源的同时,为保护当地自然环境,不破坏景观或者世界自然遗产,公司没有单纯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确定大坝高程、水淹面积,而是从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发展出发,规划了总装机容量超过3000万千瓦的21级水电站,倾全力滚动科学开发。二滩水库建立起来以后,明显改善了当地的自然气候。特别是二滩水电站,在中国工程建设中率先推行环境监理,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最高荣誉奖——国家环境友好工程奖。公司控股投资的天津北疆发电厂是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采用发电、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循环经济模式,成为循环经济新型工业发展模式的典范。公司正在新疆罗布泊投资建设世界上最大的硫酸钾肥生产基地。由于罗布泊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公司最终选择了在远离罗布泊的区域建立基地生活区,以免大量生活垃圾污染环境,保护了当地独特的自然环境,同时,还通过高科技手段建立相对完善的硫酸钾生产和环保体系。

2.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合作共赢的外部环境。公司认为,国有企业应该做诚信守法的典范。公司在发展中始终把依法诚信经营作为最本质、最崇高的社会责任。近年来,公司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和谐共赢的原则,努力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了公司的健康发展。在合作投资项目中,按照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积极履行大股东的责任和义务,并在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下正确处理与股东、与员工、与政府及利益相关各方之间的关系,保证了投资项目建设、经营和管理的健康有序。公司被多家信用评级机构评为aaa企业;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中,公司坚持“一分不欠、一天不拖”的原则,获得了金融机构的信任,银行授信额度超过1800亿元;获得“中国企业纳税200佳”荣誉和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纳税信用a级企业称号。公司的依法诚信引来了国际投资者的青睐,国际著名的瑞士银行集团(ubs)与公司合资成立基金管理公司,澳大利亚矿业投资基金与公司合作开发了山西煤炭项目,并表示,“国投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

3. 把公司发展和国家的需要相结合,积报为“三农”发展服务。公司积极投资于农业项目,带动了投资当地经济的发展,降低了部分农业生产资料的支出,为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了力量。公司投资的国投中鲁公司作为世界最大的浓缩苹果汁生产企业,年加工苹果100万吨,涉及林地40万亩、农户20万户,带动了中西部100万林农走上致富之路。公司参股的四大磷肥企业共为市场提供600万吨以上的磷肥。公司控股投资的罗布泊钾盐项目,将缓解中国钾肥严重依靠进口的局面,为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减轻农民负担直接带来好处。

4.扶贫济困,体现中央企业的责任意识。公司认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注弱势群体,是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八七”扶贫攻坚期间,公司共投入资金3927万元,在定点帮扶的贵州省黔南州地区开发建设了信邦制药、雷公滩水电站等十个项目,实现了“面上脱贫”。同时还针对性地开拓了一条“滚动投资开发,增加财政收入;加强教育扶贫,提高人口素质。”的帮扶之路。援助400万元续建罗甸、平塘两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支持信邦制药公司技改项目。在援疆工作方面,出资500万元修建上色拉阿拉尔防洪坝5119米;出资320万元建设乌什县委党校,为阿合雅乡修建300套抗震安居房和支持三个村委会建设。在甘肃扶贫方面,出资200万元在天水、平凉、临夏、陇南四地市援建四个希望小学。在资助大学生方面,投入64万元继续在罗甸、平塘两县和新疆乌什县进行贫困大学生“全程”资助407人。作为中央大企业的代表,公司倡导设立了“新长城特困大学生自强项目”,自20xx至20xx年,每年资助60名大学生从入学到完成学业。公司成立以来各类捐赠(包括员工个人捐赠)累计折合人民币8000多万元。公司多次被中国扶贫基金会等单位评为“教育扶贫明星企业”、“慈善明星单位”。

六、建设一流团队,为一流投资控股公司注入永续发展动力

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企业是树,人才是根,根有多深,树有多盛”,人是支撑一流投资控股公司发展的动力源泉。公司认为,“员工是企业的黄金资本,提升员工人力资本的价值,就是增加企业的财富。”作为中央大型国有企业,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为国家(出资人)、为社会、为员工”的宗旨,妥善处理国家、社会、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依法保障和落实广大员工的各项权利,确保员工能够共享公司改革发展的成果,通过建立稳定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形成以公司发展为目标的集体合力,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20xx年,公司被中国企业联合会、国际劳工组织等评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优秀企业”。

1.建设“四好”班子,打造一流的领导集体。一流的企业需要一流的管理团队,国有投资控股公司肩负着党和国家赋予的特殊使命,要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各种困难情况下生存和发展,必须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用党建工作引领企业发展方向,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公司党组积极履行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的职责,致力于以“四好”班子建设为核心,着力塑造各部门、各业务单位领导班子的团结合作精神,提高班子的领导能力。以学习型班子建设为支撑,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使各级领导班子真正成为引领企业科学发展的主心骨和排头兵。公司先后组织了两期成员企业领导干部的高级研修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不仅确保了公司始终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锻炼出了善经营、会管理、精专业、守法规的员工队伍,培养和造就了一批善于把握时代要求,善于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具有战略思维能力的国有资本经营管理者队伍,涌现出了国投煤炭公司党支部、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集体,在公司经营工作中有力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2、开展员工职业生涯管理,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建设必须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机制:有位、有为、有利。公司为员工提供舞台,员工积极发挥才干并得到应得的报酬。公司针对投资控股公司的特点,开展了员工职业生涯管理。通过搭建员工职业平台、发展员工职业能力、改善员工职业待遇、推动员工职业发展等措施,使员工得发展、企业得效益,有力促进了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公司发展历程证明,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司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培养人才、造就人才的保证。近年来,公司在狠抓经营的同时,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公司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在安全管理理念、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流程、安全管理方法等方面探索了一套适合投资控股公司经营特点的高效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努力改善员工生产和生活环境,并增设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积极推动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建设。在公司经营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公司坚持“安全投入一分不少”的指导方针,杜绝了各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公司组织开展“国投集团300mw火电机组集控运行值班员技能大赛”预赛,并组团参加国资委组织的中央企业大赛。为进一步创建集团一流品牌营造了气氛。公司的法律、财务、监审、党群等职能部门,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了全面风险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两法”专题、反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各专业公司也从实际需要出发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办培训班,如资产管理公司举办了资产经营相关知识培训、国投信托举办了iso9000相关知识培训。

5、创造平等开放意识,塑造和谐劳动关系的软环境。公司认为员工是企业的主人,是企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企业的第一资源。所以,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至关重要,因此。公司始终把员工满意不满意、员工拥护不拥护、员工支持不支持作为评判工作的标准,积极创造发挥员工聪明才智的工作环境,营造开放式沟通的环境,为员工反映问题和建议提供方便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