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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

中医药法

中医药法范文第1篇

2017年7月1日,中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中医药法》正式实施。该法将中医药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将各级政府发展中医药的职责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中医药法》新亮点

在《中医药法》正式实施之前,中国中医药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中医药进行管理,相比之下,《中医药法》作为法律,位阶要高于《条例》这个行政法规,效力更强。其次,《中医药法》的调整范围涉及中医药工作的方方面面,比《条例》要宽泛得多。再有,《中医药法》在中医诊所、中医医师准入、中药管理等多个方面对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创新,更加符合中医药的特点和规律。

《中医药法》的最大亮点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中医药法规定中医药事业是中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第二,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中医药是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具有区别于西医的鲜明特色,其管理制度需符合中医药特点。《中医药法》在医疗机构管理、医师执业管理、中药管理、人才培养等很多方面都体现了这一指导思想。

第三,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这其中包括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项目分别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和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此外,还明确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

第四,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对中医药的监管。《中医药法》明确规定,开展中医药服务应当符合中医药服务基本要求,加强对中医医疗广告管理;明确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测,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医药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

第五,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中医药法》针对中医诊所和中医医师非法执业、医疗机构违法炮制中药饮片、违法配制中药制剂、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以加大对危害中药材质量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中医药“走出去”迎来机遇

《中医药法》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推动中国中医药发展、促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升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具有重大意义。

2017年1月18日,中国国家主席在瑞士日内瓦会见了时任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并共同见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一带一路”卫生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协议的签署,还出席了中国向世卫组织赠送针灸铜人雕塑仪式。主席在致辞中指出,我们要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传统医学,用开放包容的心态促进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更好融合。当前,中医药在国际范围面临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国际医疗保健市场存在巨大需求。进入21世纪,人类的生存环境、生活方式、人口结构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各国民众在确保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对多元化医疗保障体系有着迫切需求,健康产业正日益成为炙手可热的细分市场,具备巨大发展潜力。

其次,医疗体系的可持续发展是国际社会普遍面临的难题。当前,无论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深受医疗费用不断上涨的困扰。如何在提供多元化医疗保障体系的同时,减少政府巨额的医疗开支,是每个国家都需要解决的问题。陈冯富珍曾指出,1/4的现代医药研发来源于天然植物,其中许多是传统医药,传统医学贴近人们生活,容易获得,负担得起,因此“毫无疑问,传统医学会满足人们解决上述问题的需求。”

医药研究院的墙上摆满各种中药标本

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学在国际社会迎来前所未有的认同与重视。世界卫生组织不断呼吁和敦促各成员国将传统医学纳入国家医疗卫生体系,同时,外国政府也通过各种渠道要求与中国开展中医药合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法国、马来西亚、俄罗斯、意大利、澳大利亚等数十个国家,提出与中国合作在境外建设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合作的需求。

中医药“走出去”在迎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很大挑战。

中医药事业走向世界的国际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走出去”的基础有待加强。并且,由于文化背景和理论体系的差异,国际卫生管理模式大部分建立在现代医学体系上,中医药“走出去”面临着政策和技术等方面的诸多壁垒,发展环境不容乐观。同时,现有外向型合作机制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团队尚未形成,中医药海外发展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即便如此,中医药走向国际仍然取得了不俗成绩。

首先,推动了中医药全球发展。中国中医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103个会员国认可使用针灸,其中29个国家设立了传统医学的法律法规,18个国家将针灸纳入医疗保险体系;中药逐步进入国际医药体系,已在俄罗斯、古巴、越南、新加坡和阿联酋等国以药品形式注册;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办了数百所中医药院校,培养本土化中医药人才;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有55个国家和地区的201个会员团体,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有67个国家和地区的253个会员团体。

中医药已成为中国与东盟、欧盟、非洲、中东欧等地区和组织卫生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与世界各国开展人文交流、促进东西方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与各国共同维护世界和平、增进人类福祉、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载体。

二是支持国际传统医药发展。中国政府致力于推动国际传统医药发展,与世界卫生组织保持密切合作,为全球传统医学发展作出了贡献。中国总结发展中医药的实践经验,为世界卫生组织于2008年在中国北京成功举办首届传统医学大会并形成《北京宣言》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政府的倡议下,第62届、67届世界卫生大会两次通过《传统医学决议》,并敦促成员国实施《世卫组织传统医学战略(2014-2023年)》。

目前,中国政府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签订中医药合作协议86个,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支持在海外建立了17个中医药中心。比如,南京中医药大学承担建设的中国-澳大利亚中医中心通过办学、培训、展览及演出等项目进一步扩大了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中华文化在海外的影响力;广州中医药大学在非洲马拉维设立中医药海外中心,开展青蒿素抗疟中心项目,收治当地疟疾患者,培训当地防治人员,援助复方青蒿素和诊疗设备,中医药抗疟的优质诊疗效果还获得了总统勋章,中医药在中马民众中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

中医药法范文第2篇

1949年以来,我国中医药在医疗、科技、社会等领域中已有的和潜在的价值受到高度重视,国家制订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保护、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为了让中医药发展有一个更好的法律政策环境,从根本上解决中医药在新世纪面临发展中的问题,国家正着手制订中医药法以协调中医医疗服务、教育、科研、生产等方面的工作。其中,中医师作为中医药知识的主要传承者、中医医疗的执行者以及中药新药创新主体,在中医事业中的地位不可替代,所以,明确其在医疗活动中的责权问题非常重要。

1 有关中医师责权的法律法规现状

1.1 与中医药相关的法律法规现状

我国《宪法》(1981年)明确规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并且政府将“大力发展中医药”列入“十五”计划纲要,还在2006年下发了《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目前,与中医药有关的法律法规还有《职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中医师执业要符合《职业医师法》规定,中药生产、流通要符合《药品管理法》规范,这与对西医师以及西药的管理没有区别,中、西医药由统一法律管理。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法律来管理、保护中医中药。

与中医药有关的行政法规有《中医药条例》(2003年)、《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地方性中医立法工作也取得了较大进展,自1990年第一部中医地方性法规《湖南省中医管理条例》出台,全国迄今已有23个省市出台了中医药条例。中医药虽然有以上多种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但尚没有达到促进与保护中医药发展的目的。

1.2 现行中医药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

1.2.1 《中医药条例》过于粗泛

《中医药条例》是目前专门针对中医药管理的法规,但其内容不够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太差,也缺乏法律的权威性,在法规原文中甚至连执行主体都没有明确指出。值得借鉴的是,香港《中医药条例》(1999年)的内容非常详尽,甚至连广告牌的大小、广告词的描写都有具体规定。该条例中也没有空话、套话,一开始就是相关的名词释义,以及监管香港中医药的执行组织如中医药管委会等人员职能、组成、代替、丧失资格等情况的规定,可操作性强。这样,在香港作为一个注册中医师,法律保证了他行医时防治疾病的正当权利,但他又不能有不实的宣传和有悖医德的行为,从而让中医师发挥最大的保障民众健康的作用而限制其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才可能树立中医良好的形象和患者对中医的信心。

1.2.2 中医中药分开管理破坏了中医与中药的完整性

中医和中药在中医学成形时就是血肉相连、难以分割的,一名合格的中医师应精通中药知识,对药物形色、性味、配伍、功效、毒性了然于心,治起病来才能得心应手。许多中医师还根据自己的治病经验、用药喜好,自采、自制中成药,这也是古代许多名方如六味地黄丸的来由。但按现有的法规与行政制度,中医与中药分属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导致医不管药、药不管医局面。研制一个新中成药,不是出自临床疗效总结,而是在药品管理部门的法律条文要求下严格按创制西药的规范(如药物毒理、药理等动物实验)产生。更严重的是,根据现有的医药分管制度,医不懂药,药不懂医,许多中医师连自己开的中药都没见过,处方中经常出现几克磁石、十几克灯心草的情况,疗效难以保障;而且医也不得制药,按规定制药企业均需达到gmp标准,许多临床有特效的民间小验方自此消失。在现行法律法规制度下,中医师与医院很难生产中药制剂,难以体现中医的治疗特色和中医特有的治疗效果。

然而,在英国,虽然以前倾向于将中医学中的针灸、中药、太极、按摩、气功等分类管理,如将中药放在草药类管理、针灸放在针灸类管理,但通过英国中医师和中医药协会的多方解释沟通后,英国政府已接受将中医药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管理,将成立传统医药管理局,以对中医(包括中药和针灸等所有中医药的防治措施)、针灸(多为西医师注册)、草药(包括印度和欧洲草药等)三大体系进行管理。这种重视医药传统与客观现状,并根据实际需求来制订法律法规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1.2.3 《职业医师法》对中西医师行医范围、权利限定不清,亦未保障民间中医的权利

根据《职业医师法》,经过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经注册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从考试类别可以看出,国家已将有权利从事临床医疗活动的人员区分为(西医)临床和中医(临床)两大类。但目前的现实情况是,不论注册为西医还是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行医范围没有区别,西药、中药、中成药或针灸等治疗手段都能使用。也就是说,职业医师法所规定的考试、注册范围在我国目前的实际行医过程中没有意义,因为获得其中任一种资格就能够进行所有类型的医疗活动。

由于目前《职业医师法》没有对各类注册医师的行医范围进行明确界定,鼓励或要求中医师用中医药进行疾病防治,而现代医学手段如外科治疗、高昂化学药物具有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力,中医院以及中医师不再愿意使用简单、价廉、有效的中医治疗方法,如中药汤剂、治疗骨折用的小夹板复位等,许多中医院变成低水平的西医院;同时,由于用进废退,中医临床使用的萎缩,导致中医临床水平以及疗效的下降,又进一步导致中医的信用度下降。因此,现有法规限制了中医师自采、自制中药为民众提供医疗服务的权利,但却没有限制其使用注册范围以外的西药看病。其实,许多西医师在对治疗效果不佳时也会使用中医药治疗,但由于他们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培训,导致中医药疗效欠佳在所难免。

再者,基层一些民间医师根据现有法规不能获得行医执照,不是因为他们的中医药理论与实践能力不够,而是管理部门拿西医师的标准来要求和考核他们。这样,一方面浪费了医疗人力资源,对解决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就医难问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一部分人只能非法行医。其实,所谓“民间中医素质参差不齐”,不是民间中医本身的问题,而是管理者没有采取有效办法真正鉴别、保护那些具备行医资格的人。

1.2.4 现有法规没能保障中药材的质量和民众选择中医治疗的权利

现行《药品管理法》限制了中医师自采、自制中药的权利,却没有管制全国滥种中药材,无序施肥、撒药所导致的中药质量下降、药性改变的严重现状。如在伦敦能够买到12种赤芍样本,芍药苷含量从0.01%~4.5%不等(相差450倍)[1]。同时,管制药厂在中药中掺杂西药等对中医药发展极其不利的行业操作规范也没有出台,象出口到英国的治疗儿童皮肤病的软膏名为纯中药制剂,却被查出含有高含量激素类药物而被清除出英国国家处方药名单[2]。这类非法行为在中国更是常见,但现有法规缺乏明确规定。

另外,由于许多中医院没有进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范围,或者规定对患者就诊中医限制很多。这样,由于医疗费用的原因,限制了患者便捷地寻求所信任的中医师看病的权利。

2 建议

2.1 以《中医药(包括民族医药)法》命名,而非《传统医药法》

由于中医药在国家医疗保健体系的突出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及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药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瞩目的趋势,我国政府也将制订中医药专门法律并提上日程。有人认为与现代医学相对,应将这部法律称为《传统医药法》,这实属不必。1978年版《现代汉语词典》对“中医”释为“中国固有的医学”,可以看出这是清末西方医学传入中国后,为区别中国本土医学起见才启用之名。这种以发源地命名的方法无可厚非。而“传统医学”(traditional medicine)在许多发达国家却表示常规医学(conventional medicine)或对抗医学(allopathic medicine),即中国所谓之西医学,并将非常规医学称为补充替代医学(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cam)。所以《中医药法》比《传统医药法》的提法更明晰、准确。象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bc)省、澳洲维省等许多国家地区在多种cam并存情况下,都明确为中医药立法,而不是统称为替代医学法或传统医药法,作为中医药发源地的中国更应如此。

再者,中国本土医药比较精纯,理论与实践自成体系,这与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国际社会所认可的cam有本质区别。cam所涵盖的内容庞杂,包括药物疗法和非药物疗法,中医药、印度医药、欧洲草药、印地安人传统医药、瑜珈、催眠、顺势疗法等尽在其中,即使是零碎经验也为cam所括[3]。中医药虽然属于世界非正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中国,中医学与西医学一样处于主导医学地位,属于国家医疗保健体系的一部分,其理论一脉相承,内容精粹互通,并不处于补充或替代医学的从属地位,也不需要使用传统医药之名来包容防治内容、理念、实践迥异的各种非对抗医学类别。

2.2 尊重中医历史和现状,对中医师进行分层、分流管理

中医学历史悠久,再加上目前传统与现代教育途径共存,现实情况较西医学更为复杂,政府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细化管理、监督。首先有关职业医师行医范围的明确。凡要使用中医药防治手段者,应考核其中医理论与实践知识,进行中医师注册(但应允许中医师借鉴现代的检查诊断方法,这也是中医借助现代科技进行自我完善发展的途径之一,自我封闭与排斥于现代医学之外并不是保持中医特色的办法);凡中医和西医都使用者,则应分别参加两种执业考试、分别注册,而不是混合成中西医结合考试(否则对于中医师和西医师都有失公允)。

关于民间中医的考核、行医资格和监督问题。民间中医是指中医院校教育以外途径如师徒传承、祖传家授等方式培养的中医师。管理机构只能尊重中医历史,以事实为依据,以民间中医的中医诊治能力为考核核心,如果确实能治病救人,特别是以农村为主要工作阵线者,应发给中医执照,限制其只能使用中药或(自制)中成药。同时,要求其有完备的临床记录,建立规范的制度,管理机构不定时回访患者,有投诉或查出有违纪行为者,课以重罚,甚至永久性吊销执照。由于民间中医的准入门槛较院校毕业生为低,所以相应的权利也小些,象香港的表列中医没有强制要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如果已在香港连续作中医执业最少达15年就可获得进行中医诊疗的权利[4],但他们没有病假条签发权等权利。大陆可借鉴香港对表列中医的管理办法,并在其成为表列中医之前的15年年限内,考虑使用医疗责任连带制,让已有行医资格的人负责监督其医疗行为,负其所有民事、刑事责任。

关于对单个秘方持有者的管理。许多人因为祖传或其它原因,留下行之有效的成药处方,治疗专病有特效,如云南白药。这种情况在中医界并不少见,留下的配方其实是中国医药的瑰宝,管理部门应根据该方治病的原始资料,发给单病种治疗执照,并对其治疗范围进行严格界定。如专治慢性咽炎的吹用散剂,注册及行医执照均清楚限定为慢性咽炎,治疗其它疾病均为非法。对他们的监督执法,一方面要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另一方面,要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鼓励投诉和奖励举报。

2.3 重新给予中医师制药的权利

中医学的特色决定了中医师给每个患者开出的处方不尽相同,而每个处方甚至都可以看作是一个新药。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中医师针对单个病例无疑具有制药的权利,这也是其治病的主要手段。其实,当类似个案累积到一定的数量就完全能够说明药物治疗的普遍性,管理部门根据详尽的患者病案记录,而批准该中药制剂的生产注册,特别是对于绝大多数没有包括毒性中药的处方完全可以免做毒理实验。这种从临床实践出发,又以临床疗效为目的的中医药管理方法才是中医理论发展、中药新药产生的源泉。这与从药物化学成分分析出发,以动物实验为疗效检验方法,再过渡到临床的西医药研究截然不同,这是由两种医学的特性所决定的,因为化学新药的产生主要是发现具有新的化学结构的新物质,而中药新药多为已知中药的重新组合。

确保用药安全是国家医药管理机构重要职能之一,但应针对学科的不同属性对中医药和西医药进行分门管理,改变目前采用管理西药生产的办法来管理中药的现状。与许多国家相比,中国反而对中药生产缺乏宽松环境。在韩国,根据11种古典医籍(其中4种是中国古典医籍)上的古方制作的药剂不用做临床以及药理实验就可以直接获得批准;在日本,经方免做临床验证就可以制成成药在市场流通,目前已批准生产210个经方,其中147个为“医疗用医药品”,63个为一般用医药品;中国产的中成药进入美国市场,只要通过fda申报(约半年时间)即可按保健食品在市场上流通,而我国即使申报一个保健食品也要1~1.5年的时间,并且经费昂贵。

2.4 培养中医师的院校教育应更多体现中医药特色

中医院校教育已经成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但目前的教育现状并不乐观。毕业生基础理论薄弱,实践能力差,成为难以就业的主要原因之一。许多毕业生改行,而留在医疗一线的新一代中医师不会运用中医药治病。这与中医院校课程设置、实习安排、学风树立等存在的问题密切相关。根据现代社会对中医师的要求,中医院校应全面调整现有的中医专业的课程设置,突出中医学的重心地位,促进中医与中药知识的融合,拉长中医临床实习时间和增加对中医内容的实践。同时,中医院校教育应根据目前中医盲目扩招后毕业生趋于饱和,4年时间内中医、西医以及英语、计算机、政治等课程全学但全未学精,临床缺乏真正掌握中医药技能的高水平中医师的现状,借鉴国际医学精英教育的办学思路,实行严进严出、高淘汰率、长学制的高学历医学教育,以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为培养的主要目标。而且,尊重现实,对现代医学采取理性、积极的态度,借鉴现代医学的内容,并非一定会导致中医的西医化,主要是如何教育问题,可采用先中医、后西医的模式。

3 结语

现行中医药管理体制带有太多西医药管理模式的痕迹,如不进行修正,不仅不能适应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甚至可能导致绵延数千年的中医药在现代社会中逐渐萎缩。目前正在制订的中医药法应协调好中医师这一中医学主体的责任与权利关系,真正促进中医药的完好继承、健康发展,并探索出一套操作性强、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保护中医药优势与特色的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 j harper.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for eczema[j].bmj,1994, 308:489-490.

[2] allen br,parkinson r.chinese herbs for eczema[j].lancet,1990, 336:177.

[3] 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卫生组织2002-2005年传统医学战略[j].日内瓦:世界卫生组织,2002.

中医药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保健 长寿 方法

中图分类号:R2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5-347-02

健康与长寿是人类的共同愿望,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精神生活的日益丰富,人们越来越祈盼健康、长寿。WHO(世界卫生组织)给健康的定义是: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而且是“个体在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完好的状态”。但是怎样才能健康、长寿?其方法又是如何?重要的方法就是遵循养生、益寿之道。所谓生,即生命、生存、生长之意;所谓养,即保养、调养、补养之意。益寿就是延长生命。中医药学中蕴藏着大量的养生保健理论、经验、方法,对延缓衰老,延长寿命,都有特别卓越的作用。

1 中医药养生的方法

1.1 饮食养生

“民以食为天”,说明饮食是生命活动的体现,是健康长寿的保证。因此,饮食不仅维持着个体的生命,而且关系到种族的延续、国家的昌盛、社会的繁荣、人类的文明。由饮食引起的疾病包括营养失调和营养过剩。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持的2002年广东居民营养调查的情况表明,在饮食中,热量提取虽然达到供给数量的标准,但是蛋白质的人均日摄入量却只有69g,处于供给标准的低水平。摄入的钙、核黄素、维生素A则明显低于供给标准。据有关部门对全国21个省市11万婴儿调查,佝偻病发病率达29%以上,其中有些省达到47%以上。对农村儿童调查表明,缺铁性贫血患儿达32%。营养过剩同样引起疾病,特别是当今社会,物质生活的多样化,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营养过多的膳食,对健康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如高血压、冠心病的发病率高等等。我国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父母舍得在孩子身上花钱,结果使孩子摄入过量的蛋白、脂肪和糖分,造成体内蛋白质、脂肪过剩,出现了许多体重超标的小胖子。据统计,2002年广东省儿童中体重超标准的小胖子就已占儿童总数4.5%。所有这一切都表明我们必须重视饮食养生。

1.2 运动养生

运动养生是指运用传统的体育运动或文娱活动等方式进行身体的锻炼。生命在于运动,我们的祖先很早就认识到人类的生命活动具有运动的特征,因而积极提倡运动养生。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体育运动就已经被作为健身、防病、延年益寿的重要手段,如《庄子・刻意》云:“吹煦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伸,为寿而已矣。此导引之士,养形之人,彭祖寿考者之所好也。”《吕氏春秋》更明确指出了运动养生的意义:“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动也。形气亦然,形不动则精不流,精不流则气郁。”用流水和户枢为例说明运动的益处,并从形、气的关系上,明确指出了不运动的危害。后汉三国时期,名医华佗创编了“五禽戏”,模仿虎、鹿、熊、猿、鸟五种动物的动作做体操,使中医健身术发展到了一个崭新阶段。唐代名医孙思邈、宋代蒲虔贯、明代著名养生学家冷谦、王蔡传均提倡用导引来锻炼身体。

1.3 环境养生

环境包括地理环境、气候环境、社会环境和个人居住环境。《黄帝内经》里就有明确的记载:“高下之理,地势使然也。崇高则阴气治之,污下则阳气治之,阳胜者先天,阴胜者后天,此地理之常,生化之道也……,高者其气寿,下者其气夭,地之大小异也,小者小异,大者大异。”非常清楚地指出居住在空气清新、气候寒冷、高山地区的人多长寿,居住在空气污浊、气候炎热、低洼地区的人多短寿。现代研究认为,海拔1500-2000米之间的山区,阴离子密集,是长寿的理想地理环境。相反,恶劣环境是最重要的致病原因。早在100多年前,有英国医生就发现生活在粘土、砖土和河谷冲积土分布的居民,癌症死亡率很高,而生活在古老、坚硬的岩层区和排水良好地区的居民,癌症发病率则很低。美国学者也发现,美国的癌症高发区集中在东北部、五大湖周围以及西部沿岸地区。在我国,癌症分布在大的范围里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不但自然环境与人类健康息息相关,社会环境同样和人的身体状况紧密关联。《黄帝内经》指出:“凡欲诊病者,必问饮食起居处,爆乐暴苦,始乐后苦,皆伤精气,精气竭绝,形体毁沮。”明确阐明了诊治疾病要注意地理环境及社会心理因素的影响。

1.4 心理养生

人的心理活动,中医药将其统称为情志,是人在接触和认识客观事物时人体本能的综合反映,合理的心理保健是人体健康是重要环节。早在春秋战国乃至更早以前,诸子百家对情志养生就有精辟的论述。《管子・内业》篇可以说是最早论述心里作为最理想的心里状态,以此作为内心修养的标准。《黄帝内经》对身心疾病的社会心理致病因素、发病机制、诊断防治等方面都有许多精辟的论述,对心理与生理、个性心理特征、心理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中的地位、心理治疗等,均作了原则性的总结,提出了很多颇有价值的见解,并形成了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如在形神关系方面,《内经》已认识到形生神而寓神,形神统一,才能身心健康。唐代名医孙思邈、金元医家张子和等都对情志养生提出了许多独特的见解,由精神因素引起的心身疾患已是当代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多发病和流行病,如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已经构成对人类健康和生命的主要威胁,这些疾病的产生与社会心理因素有着密切关系,可见现代疾病谱的改变充分说明精神致病的广泛性,因此情志养生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1.5 药物养生

中医药养生具有悠久历史。几千年来,不仅有各种各样的保健药物,而且创造出不少行之有效的延年益寿方药。我国现存最早的药物学专著《神农本草经》,系统总结了汉代以前我国的药物理论和治病用药经验。全书共收载药物365种,分上、中、下三品。据《本草经・序录》记载:“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可知列为上品者,为延年益寿之品。在365种药物中,记述有延年、不老、耐老、益气、轻身、增寿等药物共165种。汉代著名医学家张仲景《伤寒杂病论》中黄芪建中汤、薯丸、肾气丸等著名的补养抗衰老方剂,时至今日仍在反复使用。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提出:“药能怡神养性,以资四气”,并记载了不少延寿中药方剂,如地黄丸、乌麻散、琥珀散、熟地膏、孔子枕中丹等。宋、金元时期以《圣济总录》、《太平圣惠方》、《妇人大全良方》等为代表的住著名方剂学著作中亦收集了许多延寿方药,如“巴戟丸”、“神仙服鹿角法”、“二精丸”、“益寿地仙丸”、“枸杞子丸”等,为后世抗衰老方药的研究留下了宝贵遗产。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所记载的1892种药物中,具有抗衰老延年作用的药物有253种,并选录延寿方剂89首。

此外,中医药养生保健还有推拿养生、针灸养生、气功养生及睡眠养生等辅佐手段。

2 新时期健康面临的问题

当进入21世纪,人类在享受社会高速发展,科技日新月异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也饱尝社会飞速发展带来的种种困扰。人类健康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①人类的适应能力越来越差。由于自然生活条件大大改善,居有冷暖空调,行有飞机、汽车,人类锻炼的机会越来越少,出现越来越多的肥胖、动脉硬化和心脑血管疾病。②免疫力和抗病能力下降。过分讲究舒适、生活中过度自我保护,使人类的免疫力和抗病能力下降。稍有风吹、日晒、雨林便会出现头昏、发热、鼻塞等不适。③新的病种不断出现。居住环境遭受严重污染,生态平衡被破坏,生物基因受到重创,通过食物链不断积累最终进入人体的各种毒素等,使人类基因畸形恶变的比率和速度都在不断扩增,其中最为突出就是各种癌症发病率的上升以及人类数量锐减、畸形比例增加等。同时由于交通便捷,使疾病扩散机会明显增大,新的病原菌不断出现,近20年就有军团病、肝炎、埃博拉、艾滋病等30余种,其中许多新病种,迄今为止尚无有效治疗手段。④心理疾患。现代社会发展的快节奏、商品经济的功利性使人们的交流越来越贫乏,越来越多的人遭受孤独、忧郁的困扰。世界卫生组织近日公布的一项统计结果表明,世界范围内抑郁症将成为人类仅次于癌症的第二杀手。

3 长寿保健的前景

人类祈盼健康、长寿。现代医学界重视对疾病的预防,从而达到健康长寿之目的。《素问・上古天真论篇》就提出了预防疾病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方法。一是防止体外致病因素的侵袭,指出“虚邪贼风,避之有时”:二是保养正气,以增强对致病因素的防御和抵抗能力,即“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强调了正气在维护健康和预防疾病中的主导地位及其重要性,体现了内因为主的中医学防病治病特色。《素问・四气调神大论篇》云:“圣人不治已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提出了预防为主的观点,随着人类对自身健康的日益关注,回归自然已成为一种时尚。人们对健康的要求不再停留在原来的“补救性”手段上,而是希望用有专业知识的医生帮助自己和家人预防疾病。因此,家庭医生的兴起是新世纪人们健康投资的必然,此外,数千年中医药学的积累,成千上万医家的探索,为中医保健品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改革开放后高薪技术的逐渐融入,工业化加工,标准化生产,使中医保健品如虎添翼。以天然成分制成的保健食品,既有整体调节作用,又有激活机体防御系统的功能,还可避免化学药品的毒副作用,现在上市的保健食品绝大多数是传统中医食疗的发展与创新,其根基是中医的食疗养生学说,其内容是药食同源的“食补”、“食养”、“食治”的滋补保健品,不仅适合中国人一贯的健康理念,而且顺应世界回归自然的新趋向。

综上所述,源远流长的中医药学蕴含着丰富的养生、保健、长寿理论与实践,必将对人类的养生、保健、长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传统中医药学理论与现代高新技术的结合,也将使健康、长寿这一人类企盼的目标得以实现。

中医药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中医学;西医学;中西医结合

中医学在发展中,就一直不断融合其他的医学实践,至今仍是如此,中医临床直接面对大量的西方医学的数理检查及疾病诊断,在工作中已不能回避,甚至已紧密联系。为此,对传统中医学的一些工作准则及工作的程序,应结合西方医学的认识,重新加以思考,现举例之,以抛砖引玉。

一、中医药治疗西医疾病时的靶点如何认识

重症急性胰腺炎表现为中医的阳明腑实证,痞满燥实,此时患者腹痛腹胀、恶心呕吐、大便秘结、腹中切痛甚至拒按。中医药采用通腑导滞的方法进行治疗,代表方如大承气汤、大陷胸汤,张仲景在《伤寒论》中指出对这种情况中病即止、得快利即止,即在临床症状缓解后,停止通腑导滞,以免伤正气。这种指导思想如是针对单纯性肠梗阻,还是合适,但对于重症急性胰腺炎就未必恰当。重症急性胰腺炎临床分三期,即急性炎症反应期、继发全身感染期、残余感染期,提示患者在急性炎症反应期痞满燥实的症状缓解后,有可能进入感染期,使病情反复,重入凶险。出现这种变化,与重症急性胰腺炎时肠黏膜屏障受损、肠道细菌移位、造成对靶器官的“二次打击”是密切相关的。已有的研究已提示通腑导滞法能保护受损的肠黏膜、促进肠蠕动、拮抗肠道细菌移位,因此,对重症急性胰腺炎在急性炎症反应期的痞满燥实症状缓解后,不仅不能停止通腑导滞,反而要继续给予通腑导滞,那么这种通腑导滞的靶点在哪呢,应该结合胰腺CT、血CRP、血Ca2+、血气分析等,进行综合评估,比如胰腺CT的分级应该恢复在C级以上等,通过这种靶点设立,进行相应的治疗评估,来决定通腑导滞中病即止的时刻,是符合重症急性胰腺炎的病理生理过程的,才能降低感染期的出现,降低死亡率,对此已有多项报道,开展中医通腑导滞治疗重症胰腺炎能明显降低死亡率。因此,对重症急性胰腺炎的治疗靶点的设立不能仅局限于急性炎症反应期,而是要放眼于防止可能出现的感染期,不能局限痞满燥实的临床外在症状的改善,还应关注内在的实验数据的改变,只有这样,才能较完善地处理好重症急性胰腺炎。

二、对一些西医疾病的中医药治疗,应结合西医的研究认识

如胆石症,其属中医胁痛、腹痛、黄疸范畴,中医采用疏肝利胆的方法,其具有溶石、排石,促使胆汁分泌,促使胆囊收缩,松弛奥迪氏括约肌的作用,但是,在具体的临床工作中,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从临床的实际情况看,并非所有的胆结石都要采纳中医药治疗。如对胆总管的结石,术前中药排石处理未必是适宜的,因为有可能会使结石移行嵌顿在胆总管下端或排石中损伤肌,导致胆胰管压力增高,发生阻塞性黄疸、胰腺炎等,加重病情,诱导并发症,从而使病情复杂化。对这种情况,应在EST后,考虑中药应用,以促进残余结石的排放,即中药的应用应放在术后考虑;对胆囊结石,如为静止结石,特别是大的结石,溶石周期长,成功概率低,远期疗效不确切,开展中药溶石并非是必要的选择,除非患者知情,且溶石意愿坚定,经济条件可,可考虑中药溶石;对发作性胆囊结石应首先考虑手术,除非患者年龄,身体基础条件不佳,可有选择地开展中药治疗;而胆泥患者,临床上也可引起胆道系统炎症、胰腺炎等,且这类患者胆囊收缩功能常不佳,又未有胆石的形成,则应首先开展中药治疗。

三、利用中西医各自的优势来处理相关的问题

如针对胃癌前病变合并HP感染,应用健脾益气、清热解毒、活血化瘀的方法来处理癌前病变,用三联一周疗法根治HP;如肝硬化患者,疏肝理气、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的方法有助于控制肝硬化的发展、改善生存质量、降低并发症,如出现SBP,则用西药抗感染;对腹泻型IBS合并GERD的患者,可以用健脾温肾、疏肝升清等方法治疗IBS,用西药PPI制剂处理GERD的症状。

对不同的西医疾病,根据中医药处理的优势所在,疾病的不同时期对中医处理的要求会有所不同,有些疾病要求全程的中医药治疗,如前述的重症急性胰腺炎通腑导滞的中医药治疗应涵盖病期全程,不仅缓解急性炎症反应期,还要防治继发的感染期;有些可能仅需处理某个时期,如不全性肠梗阻,先期给予通腑导滞的中医药缓解肠梗阻,然后根据不同的病因,采用不同的病因治疗,如为肠肿瘤,则行手术治疗。

对一些西医疾病,根据其病理生理特点整个病程中分不同的时期,中医药的治疗原则也应产生相应的变应,如溃疡性结肠炎在疾病活动期,清热利湿为主法,以控制症状,而进入缓解期,则健脾补肾为主法,以防止复发;有些西医疾病,不同的时期,病理特点不同,如对急性胰腺炎,中药在治疗原则相同的情况下,在不同时期,给药的途径就不同,初起时,恶心呕吐、腹部疼痛、大便秘结,肠蠕动减慢甚至肠麻痹,此时给予中药口服以通腑导滞,往往因胃气上逆,口服不下,格药于外,影响疗效。因此,此阶段中药的给药途径以灌肠给予为宜,使中药从直肠内吸收,发挥通腑导滞的作用。腑气通畅,阳明腑实证缓解,此时再给予口服,胃气顺降,药达病所,发挥疗效。:

综上,中医药对西医疾病的处理,涉及到治疗靶点的确立;疾病不同时期对中医药处理的不同要求,这种要求,可以是同一治则下的疾病全过程治疗,也可是某一阶段或时期的治疗;或者根据疾病不同时期的病理生理特点,不同时期中医药的治则也作相应改变;在同一病人身上,用中医药、西医药的方法处理疾病不同的面等等。而这些认识,应是中西医结合临床的内涵所在,根据这种内涵的存在,针对西医疾病的中医药治疗,应在传统理论认识的基础上制定出新的标准与指南,中医界应就一些西医疾病的中医药治疗达成一些共识意见,促进中医药的发展,更好地指导中医药临床。

【参考文献】

[1]范永生.金匮要略[M].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37.

[2]胡仕祥.下法在重症急性胰腺炎治疗中的应用体会[J].辽宁中医杂志,2009,29(8):472.

中医药法范文第5篇

2011年,甘肃成为首个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目前,甘肃省正在努力争取建设中医药产业发展国家试验区。

刘维忠2012年因“任督二脉”事件知名度飙升。西医出身的他,骨子里相信中医。2008年主政甘肃省卫生行政工作之初,就提出“走中医特色的医改之路”,推行“西学中”,要“扩大中医阵地”。

中医药要从殿堂走到百姓中去

《t望东方周刊》:你的微博、微信基本都是与中医药有关的内容,这是在传递一个什么样的取向或者态度呢?

刘维忠:我的微博、微信里面90%以上都是关于工作的内容,而且都是在空余时间发的。我就是想普及这些有用的知识,让老百姓掌握更多中医药知识。

甘肃发展中医,就是要让中医从殿堂走到老百姓中间去。如果总是掌握在少数几个专家手里,中医就永远发展不起来。而老百姓掌握这个武器之后,就可能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会威力无穷。

这实际上就是“中国式办法”的一种,而“美国式办法”是对高新技术的无限追求,对昂贵药物、尖端检查的无限追求。

《t望东方周刊》:怎样理解这个“中国式办法”?

刘维忠:“中国式办法”一定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办法。中国国情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钱少,必须用尽可能少的医疗费用解决老百姓的看病问题。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就是一种“中国式办法”。

现在我们是中医药、西医药两条腿走路。有一年禽流感期间达菲被限量供应,我们就用中医药。中医药产业链在中国,关系到药品安全、医疗安全。医疗安全本来关乎国家安全。

中医和西医就是人的两条腿,两条腿走路才能平衡、可持续。现在国家的投资结构不合理,各种政策都倾向于西医药。

把西药变成中药的一种

《t望东方周刊》:有一些网友称你是中医药的救星、靠山,说你让中医药重焕生机。

刘维忠:我肯定不是什么救星。这几年,国家出台了很多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我们甘肃是在落实国家政策。西医发展这么好,不喊照样发展,中医不支持不行。

要让中医药发挥更大的作用,行政部门不采取强力措施不行。因为这里面牵扯很多问题,包括专业问题、利益问题。有些“反中医”的人爱走极端,啥都反对。

《t望东方周刊》:中医药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种境地?

刘维忠:中医发展大概会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中医自身发展提高水平;第二阶段是中医向西医靠拢,西医也在发展;第三阶段是以中医为主的中西医结合。

患者具体情况不一,同一种疾病,不同患者服用同一种西药,结果可能迥异。我们都在研究,强调个体化辨证地服用西药,提高西药用药水平,这就是以中医为主的中西医结合。

我们的思路是把西药变成中药的一种。现在中药有植物药、矿物药、动物药,为什么将来就不能有化学药呢?这是出于战略考虑,也是“中国式办法”的一种。

8%的疾病要花100%精力解决吗

《t望东方周刊》:据说,甘肃这两年又推出了“村级三件事”这项新举措,具体有哪些内容,想达到什么目的?

刘维忠: 2013年我们组织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人口学家等调查了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肾病、白血病五种大病,显示这五种大病涉及1200万人次,每年花费大量医疗费。

所谓“村级三件事”就是刷写健康文化墙、开展村民健康沙龙和开展中医适宜技术进家庭三件事。目标之一是提高农民的健康素养,掌握保健技术和知识,减少疾病发生。

这都是基本不花钱、少花钱就能解决的事情。我们还有监督落实体系。“中国式办法”就是有人干,还得有人监督落实。

卫生工作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在当今就是要让老百姓拿起卫生防疫的武器。医生能看好的疾病大概只占人类疾病的8%,8%的病要用100%精力解决吗?

中国症结在于“看病难、看病贵”,而瓶颈在于病人太多。怎么减少病人?就是要提高健康素养,减少疾病发生。如果总是纠结于医院规模、技术设备等问题,病人不减少,投入无边际,医改就很难展开。

《t望东方周刊》:2012年我在甘肃采访的时候,很多医生对你大力推广中医药的做法表示不解,现在情况怎样?

刘维忠:虽然我以前是卫生厅厅长,主张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但一些西医从心底是不认同的。现在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我感觉最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比如,以前甘肃省人民医院部分西医对中医不够理解。有一次我的一个老同学突然脑梗进了ICU,医生说“今天或明天脑死亡”。后来我请著名中医联合治疗,患者康复后上班。这件事后,这家医院主动落实中西医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