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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总承包

中图分类号:F40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基础内容。由于工程建设项目中无论是采购环节还是工程分包环节,单纯的口头协议都不能作为履行契约的法律依据,只有签订正规的合同,才能有效保证投资方和建设方的整体利益。因此,做好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既是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促进工程建设管理发展的必要措施。基于这一分析,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促进工程建设管理发展,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特点

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施工管理的主体,合同管理需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规模、工期、合同价款、质量、安全文明等要求对工程全过程实施全面负责,亦建立总承包驻地机构对工程计量、工程变更、重要工序、特殊工序、成品、半成品及工程验收等进行初审和签认。还需根据工程承包范围对各专业承包人进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控制、协调、监督和服务。对单独招标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同时还须组织材料、设备随工程进度进场、报验、使用、安装、调试、试运行等。所以,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具有管理范围广,牵涉单位多,日常事务杂,履约深度大,实现目标细的特点。如何有效应对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是保证工程项目各个环节良好有序运行的关键之一。

二、施工总承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惯性,真正体现市场交易精神和实质的合同并没有被引入交易过程。目前就业主及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情况,还普遍存在着合同管理意识薄弱,主要是领导说了算。然而有的领导法律观念不强,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没有按指定的规范,导致经常签订了不平等、不诚信的合同条款。如为早日完成形象政绩工程,对工期的约束过大,按定额规定工期需要600d的,为了提前工期不顾一切地缩短为500d,且除不可抗力之外的各种情况均不予顺延,最终因盲目缩短工期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返工问题。领导合同管理意识薄弱,部属则管理不完善、不细致,以至于出现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给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带来损失。

2、职能安排不切实际,办事效率低

因前期基本条件不具备,业主只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工程实际需要,临时聘用或增加相关工程师。施工企业虽然可以提前防范风险,在合同中对施工方案的审批、现场签证的办理、工程款的审批与支付、索赔程序等进行了相关约定,但合同签订后,业主因职能部门组建不及时,专业工程师不到位,签批程序较多等原因,使合同难以按照正常约定履行。而合同中“超出多少天,视为对方默认”的约定,多数情况下也在对方回复、不满意、再回复、再不满意中变成了“拉锯战”,最后施工单位疲于折腾,施工过程中又不宜把关系搞僵,只好被动认可了业主的办事程序和效率。业主有时会在施工单位的强烈要求下,迅速配备专业工程师,但临时聘用人员具有不稳定或无法胜任的特点,所以正在商谈过程中的事务和已签认的技术、经济资料,可能会因人员突然更换而中断,或后续接任人员情况不明,对已签认的资料重新审定或否决,造成工程技术、经济资料与施工不同步。

3、过程资料收集欠缺,签认不及时、不全面

边设计边施工的大型重点工程,工程变更较多,涉及材料、设备、做法、工艺、功能、美观等方面。同时因工程政治影响较大,导致业主朝令夕改,有些技术或经济资料总承包单位直接报送,但多数情况下需要各承包人配合收集、筛选、整理、计算。有时选定的材料设备厂家、价格刚报至业主,还未批复下来,又被否决重新确定,资料还得重新咨询收集报送。某些部位的做法是口头指令一天一变,书面资料需经正式签批手续,往往滞后于实际施工。如此往复,时间一长,从专业承包人到总承包单位、监理、业主,均本着重点工程不容忽视的原则,先干活,后算账,最后结算时才发现因书面变更资料滞后,现场签证不及时或只签认量未确认价、工程技术人员调动或调整等情况,而使过程资料欠缺,结算依据不足。因时间已过,背景不清或证据难以收集,导致部分经济文件被拒签或大打折扣。

三、加强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对策

1、尽量采用示范文本。

为了避免合同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减少合同争议,所以,与工程管理相关的各类合同应尽量采用示范文本。同时,发生合同纠纷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仲裁、裁判等。笔者所参与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的签订历时半年,双方将当时所能考虑到的问题均写入了合同,示范文本上未包含的特殊情况,也均在“补充条款”中注明,不能明示的条款,也有框架式的约定,后续施工管理遇到问题,就有了指导性的方向。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最好从工程招投标阶段就参与进来,工程中标后,对前期投标报价和后期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更全面、切实,具有预见性。

2、抓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点工作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所谓的抓重点,就是要在第一时间内明确哪一份才是重要的合同,哪一项内容是合同的重点。要能够根据重要程度,按主次顺序挑出重要合同以及风险较大的合同,并做好标记,降低管理风险;第二点是要加强对一些重要合同的管理部门及单位的管理,如工程承包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物资部门以及印信管理部门等,提高其整体管理水平;第三点就是要加强对合同成立阶段的重点研究和分析,因为这一阶段是整个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以确保合同签订的整体质量。

3、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评审工作

首先,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各个阶段的评审。这一阶段的评审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一个是工程投标阶段对招标文件的评审工作,一个是合同签署阶段的合同文本的评审,另一部分是对施工合同的全面评审。其次,积极建立相关的合同评审大纲。评审大纲的建立,可以让评审工作更加顺利,且有章可循,能保障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此外,企业要加强对建筑合同履行阶段的监督审核工作。这一阶段的工作目的主要是及时发现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纠正。

4、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管理人员发挥着极其重又不可替代的作用,其管理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质量的好坏。目前许多企业管理中或多或少都存在缺乏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人员这样的现象。为了能够使企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建筑企业不仅要积极引进专业技术能力强、文化素质高的优秀管理人才,还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积极打造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以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整体水准。

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基础的工作内容,不但关系到投资方和施工方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安全、进度和有效性。因此,我们应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全面推进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合同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满足工程建设管理实际,为工程建设管理提供有力手段。

参考文献

[1]陈志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发生纠纷的案例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2011(14).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Abstract: By summing up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ntract models and combining with Chinese national conditions. 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basic concept、contract and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general contract.It also summarized advantages of the mode of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general contracting, and proposed the model of project responsibilities management.

关键词:施工总承包模式;组织结构;项目责任制

Key words: construction general contract;organizational structure;project responsibilities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8-0073-02

0引言

2003年,建设部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委[2003]30号),使得施工管理总承包模式成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研究重点,也是建设工程项目参与各方关注的重点之一。我国工程技术人员一直密切关注国际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模式的研究进展,长期致力于引进、消化和吸收国际先进的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模式,并结合我国国情积极实践探索,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施工管理总承包模式。

1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的发展背景

目前,我国的项目管理模式可谓琳琅满目、百花齐放,在范围上、侧重点上均有所不同。管理模式不仅包括传统的DBB模式、DM模式、DB模式、CM模式、EPC/Tumkey模式、PMC模式,还有BOT及其衍生模式(BOO、BTO、BLT、BOOT、BOOST、BT等)、Partnering模式、PFI模式、代建制模式等。DBB模式、DM模式、DB模式、CM模式、EPC/Turnkey模式仅限于施工阶段,侧重于建设项目的承发包方式;BOT模式、PFI模式、代建制模式除了施工阶段,还包括前期的融资和后期的运营。而Partnering模式,它是一种完全不同于设计――招投标――施工的管理模式,最近几年,内地将该模式引入工程建筑行业的研究,提出了诸如面向工程项目生命周期进行资源整合、完善合作伙伴之间的协议机制以及如何进行合作伙伴选择等一系列重要理论和工具。EPC/Turnkey、BOT、Partnering、PFI等模式,体现了高度综合性的发展方向和建筑一体化的发展趋势。CM、PM管理模式可加快施工进度,使设计和施工在项目前期相结合,减少变更和索赔等费用,从而降低总交易费用。

2施工管理总承包模式

2.1 基本概念。工程总承包是指总承包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对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根据建设部有关工程总承包文件的指导意见,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Turnkey)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施工管理总承包模式是业主委托施工管理承包单位负责与设计协调,采取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 即Fast-Track的组织方式进行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设计活动的总承包管理模式。在施工管理总承包模式下,项目设计过程被分解成若干部分,每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随即开始该部分的施工招标工作。整个项目的施工不再由一家单位单独承担,而是被分解成若干部分,按施工图完成的先后顺序分别进行招标,由多家单位承担。因此,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招标、施工三者可充分搭接,施工方可以在总体设计工作尚未完全结束时即展开施工组织。

2.2 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合约管理和合同结构。合约管理,在效率提升和成本控制方面的一个全新模式。它不同于传统的建筑工程,“合约管理”在为客户提供建筑方案和建造工程管理服务的同时,结合设计构想和施工细节,协助客户进一步选择和制定“合约”和“分包方案”。该模式第一次应用在新加坡的STMicroelectronics建筑工程中实施,并取得极大成功。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合约管理不同于传统施工管理,它在提供建筑方案和建筑工程管理服务的同时,结合设计构想和施工细节,协助客户进一步选择和制定“合约”和“分包方案”,通过统筹的方法,减少多余的步骤,缩短工期,减低总成本。

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合同结构主要有两种基本类型:型施工总承包模式合同结构和非型施工总承包模式合同结构。型施工总承包模式合同结构是指总承包单位仅以“业主”的身份参与施工管理工作,不负责分包的发包,与分包商的合同由业主直接签订。非型施工总承包模式合同结构是指总承包单位以承包商的身份参与施工管理工作,可以直接进行分包的发包,并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2.3 施工管理总承包模式的组织结构。按合同结构的类型分类,施工总承包模式的组织结构主要也有两种基本类型:型施工总承包模式组织结构和非型施工总承包模式组织结构。

型施工总承包模式组织结构其主要特点是:凡与业主签约的分包商和供货商,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管理,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指令关系,一般不直接指挥分包商和供货商;业主可以向设计方发指令,施工总承包单位则不能向设计发指令,只能向设计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与设计单位是协调关系。非型施工总承包模式组织结构其主要特点:业主主要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指令,一般不直接指挥分包商和供货商,由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商和供货商发指令。施工总承包单位向业主负责,而各分包商和供货商向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助业主进行分包商和供货商选择。由业主自行签约的分包商和供货商可由业主直接指挥,也可以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指挥。

3推行建筑工程项目责任制管理模式

鉴于目前存在的管理模式的特征和优劣性,建议在选择实施各管理模式时,同时在建筑企业工程项目上实施项目责任制,将有利于施工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建筑工程项目通常规模比较大、分项工程或单项工程多,涉及的工艺、技术、原材料也不断更新和进步,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难度大。在精干主体的基础上,还必须进一步减化生产关系,减少管理层次,变金字塔式的管理为扁平式管理。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有多方面的管理要素,不同的工程项目又有不同的管理重点,但项目管理的核心始终都是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也决定着项目管理的效果与成败。建筑企业内部要用完善的市场经济机制、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服务机制和监督机制等有效机制来保证项目经理责任制的有效落实。有效灵活的组织体系是实现工程项目的四控制(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四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管理),保证工程项目三大目标实现的必要条件。

4施工管理总承包的优势

4.1 施工管理总承包模式能够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使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有机地组织在一起,进行整体统筹安排、系统优化设计方案,能有效地对工程质量、成本和进度进行综合控制,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最大可能地缩短建设周期、总工期,降低投资、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管理早期介入,密切设计与施工的联系,可优化设计,有效减少设计变更,降低建设成本;此外,可以分解招标工作,施工组织分阶段展开,使得合同报价依据性高。

4.2 建设单位将工程的设计、施工全部承包给一家承包商,减少了管理和协调的工作,并有利于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控制,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国外经验证明,采用总承包的模式可以降低造价10%左右,也有利于充分利用总承包企业的管理资源,最大限度地减低项目风险,符合国际惯例和国际承包市场的运行规则。

4.3 承包商一开始就参与设计,这样有利于建筑材料、施工方法、结构形式、价格和市场等方面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充分地融于设计中,从而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性产生积极的影响;而且还可以促进承包企业自身的发展,促进建筑工业化,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建筑企业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4.4 总承包商由过去分阶段分别管理变为各阶段通盘考虑,相互衔接的系统化管理,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更加符合建设规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促进了我国建筑市场的完善。

5结论

施工管理总承包模式既满足了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前期设计优化对施工技术的需求,又减轻了建工程项目建设中后期施工管理压力,克服了传统承发包模式存在的设计、采购、施工相互脱离和相互制约而造成的建设工期长、投资难以控制的缺陷,有利于承包商为发包方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商品化的服务,有利于统筹安排、节省投资、提高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在大型工程建设中较传统的施工管理模式更具优势。

建设行业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在施工管理总承包模式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在大型工程建设中用施工管理总承包模式已经成为项目建设有关各方的共识,逐步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完整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并符合国际惯例的项目管理责任体系与规章制度约束体系,预示着施工管理总承包模式将在我国未来的大型工程建设中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王秀芹,陈勇强,汪智慧.项目管理承包模式在大型工程项目中的应用[J].天津大学学报,2006,8(3):187-190.

[2]王显星,孙九春.代建制及其在铁路南站工程中的应用[J].上海建设科技,2004(1):51-52.

[3]周红,成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研究[J].施工技术,2004(12):4-6.

[4]王志强,刘松.Project软件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J].管理科学,2005.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民用建筑;建设模式;工程总承包

1 民用建筑的建设模式

当今我国民用建筑建设模式主要有传统建设模式、代建制、项目管理、BOT及其衍生模式以及工程总承包模式。

1.1传统建设模式

即设计―招投标―建造(DBB)模式,将设计、施工分别委托不同单位承担。传统模式要求工程项目的建设需按照设计―招标―建造的顺序依次进行,各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传统建设模式下,建设单位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各方工作内容专一。由于应用时间较长,管理思想深入人心,组织模式、方法和技术都比较成熟。建设单位可以自由选择设计单位、采购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但由于设计、采购、施工分段进行,各自为政,项目建设缺乏一个统一、有力的单位进行统筹协调管理,易出现因设计、采购、施工各方利益不一致而导致的窝工、返工、投资超额、工期延长等现象,一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容易因责任不明确导致各方相互推诿责任。此外,建设单位既要一手抓本职工作,又要一手抓项目建设,管理协调工作复杂,工作量大,承担风险高,效率低。

1.2 代建制模式

“代建制”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管理公司,由其建设单位组织和管理项目,待竣工后交付建设单位的管理行为。目前,“代建制”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委托合同”模式,即由建设单位选定工程管理单位作为“代建单位”,由其代行建设单位职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手续,自主选择承包商,最后协助委托人组织项目验收;二是“以常设性事业单位为主,实行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即成立政府项目管理机构,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实施,建成后将其移交使用单位。例如深圳市工务局,代表政府行使建设单位的职能。“代建制”做到了使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四分开”,建立投资责任管理机制,提高项目实施情况细分度,规范了建设管理程序。

1.3 项目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模式通常分为项目管理服务(PM)模式和项目管理承包(PMC)模式。PM模式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PMC模式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

1.4BOT及其衍生模式

BOT模式主要应用在政府投资项目,具体是指政府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特许经营企业作为投资者、建设者、经营者承担相应的投资、建设、经营风险,并有权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益,最终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移交给政府。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标准模式BOT下,又衍生出如建设―移交(BT)、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移交(BOOT)、建设―移交―经营(BTO)等模式,大大提高了工程建设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5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工程总承包(EPC)即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投标,选定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委托其对工程建设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进行承包。工程总承包(EPC)自身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定总承包单位后,设计、采购、施工直接由总承包单位来全权管理。建设单位由原来的组织者、指挥者、协调者、决策者等多重身份转变为决策者的单一身份。二是有效减轻建设单位工作量。采用传统建设模式时,建设单位要面对不同的设计方、施工方、设备供应商、监理方和政府部门进行协调管理,势必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至于要专门招兵买马组建工程指挥部来运作。这种临时性建设班子存在诸多先天缺陷,管理效率相对较低。采用EPC模式时,建设单位只需面对总承包方,程序简单、便捷,易于进行有效的项目管理。三是有效控制成本、进度,保证了质量。工程总承包(EPC)实现了设计、采购、施工的有机合理交叉,让技术、人力、资本、资源等因素高效组合,克服了传统模式各阶段分散管理的弊端,提高了设计和施工的结合度,减少了设计调整和施工返工的现象,利用控制投资与工期,最终保证了工程顺利进行,保证了工程质量。

2 民用建筑建设模式分析

2.1 传统模式与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分析

具体来说,传统模式与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有以下区别:

(1)招标方式不同。传统模式下,设计在施工招标投标阶段之前,在招标投标时,建设单位可提供详细的设计资料,供施工投标商参考,由于准备充分,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会比较多,竞争充分;EPC模式下,只有一次招标投标,设计在招标投标之后,建设单位只能向投标单位提供预期目标、功能要求、设计标准。资料较少,信息量不足,再加上总承包项目通常规模大、技术要求高,如果投标单位实力不强,没有一定的中标把握,一般会放弃投标,参与投标的单位数量较少,竞争不充分。

(2)承担风险不同。传统模式下,风险分块分段由合同各方独自承担;EPC模式下,总承包单位承担设计、采购、施工的风险,风险高,对总承包单位抗风险能力要求高。

(3)管理方式不同。传统模式下,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全权管理,由于不专业,管理效果往往不好;EPC模式下,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建设全权管理,建设单位只需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付款计划表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工作量大大减轻。

2.2 BOT及其衍生模式与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分析

(1)适用范围不同。BOT及其衍生模式一般适用于政府的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和非财政资金项目;EPC模式的适用范围很广,非政府项目也可以采用。

(2)资金来源不同。BOT及其衍生模式的资金全部由特许经营企业自行解决,政府不投入资金参与项目建设;EPC模式下的工程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支付,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总承包单位不再参与项目的后续运作。

(3)作用效果不同。BOT及其衍生模式能够有效解决政府资金困难而无力参与项目建设的问题,BOT及其衍生模式既是一种建设模式,又是一种融资模式;EPC模式能够有效解决传统模式下设计、采购、施工各自为政、相互脱节的问题,它是一种建设模式。

2.3 代建制与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分析

代建单位主要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代建单位并不承担任何工程实体的建设任务。相对于代建合同而言,EPC总承包合同是比较复杂的。总承包商的工程应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合同规定的目的。总承包商的工程范围应包括为满足业主要求,并为承包商的建议书及资料表所必需的,或合同隐含,或由承包商的义务而产生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中虽未提及但按照推论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简单的说,总承包商需要对工程设计、采购与施51232作负责和对工程负有保修责任,以及包括工程建设中的多数项目管理工作。所以从合同内容分析看,EPC总承包合同的工作范围要比代建制大得多。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大型工程项目;合同结构模式;总包+指定分包模式;总包+内部分包模式

大型工程项目通常具有建设周期长、标底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子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合同结构就是是指建设单位和各个项目参与单位如设计单位、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物资供应单位等之间的合同关系, 以及这些单位相互之间的合同关系(如总包与分包、联合体成员与成员之间的合同关系)。许多大型项目的管理实践证明, 一个项目建设能否成功能否进行有效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的合同结构模式, 即承发包模式的选择。我国目前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应用较多的承发包模式主要有总包+指定分包模式、总包+内部分包模式(即一包到底模式)、交钥匙模式(即包设计包施工模式)、全独立合同模式等。

1.总包+指定分包模式

总包+指定分包模式指总包由建设单位直接选定,各专业分包人及供应商由建设单位主导选定。总包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建设单位选定的分包人。从合同关系上来说,建设单位与总包之间直接签署总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由总承包人同由建设单位指定的各专业分包人及供应商签订。采用此模式时,由总包承担包括工期、质量等除价格以外(但总包有责任协助建设单位控制各专业分包人及供应商的价格)所有分包的合同责任。

总包+指定分包模式特点-招标要求方面:在扩初阶段,结构及建筑的设计已初步完成,即可招标总承包工程;各专业分包工程,包括幕墙、机电、电梯、弱电、精装修、景观绿化等工程,可按估算的指定金额放入总承包合同中,待专业工程设计完成后再进行指定分包工程的招投标。可缩短开工前招投标准备工作的时间。优缺点方面:由建设单位直接选定施工总包和各专业分包。有较大的自,也有利于分包工程造价的控制;建设单位无需亲自对各分包进行管理而是通过总包对各分包进行管理。可充分发挥总包的管理能力及动员的能力。建设单位无需直接面对各指定分包,减少管理上的繁琐工作。但总包将收取分包工程造价约为2%(具体费用由待竞标后决定)的照管、配合及协调费用;由于总包已经承担主要的土建工作,对现场资源的分配及各分包的管理、协调较为有效;在指定分包招投标阶段由建设单位直接控制各专业分包的品质等级及价格。责任及风险方面:由总包承担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责任;建设单位直接选定专业分包,故专业分包与总包工作界面由建设单位划分,可能存在界面风险。通过大量的合同实例,有经验的合同管理者可以减少此等情况的发生;各专业分包由建设单位主导选定,若出现重大的问题。建设单位往往需牵涉入总包对指定分包的管理;专业分包合同金额不构成总包直接合同金额的一部分,故若从总包合同金额中扣除全部或部分,总包不会提出利润的索赔。

2.总包+内部分包模式

总包+内部分包模式指总承包人由建设单位选定,各专业分包人及供应商作为总包的内部分包一起参与总包的投标,具体的分包单位由总包主导选定。从合同关系上来说,建设单位与总包之间直接签署总包合同,总承包人同各专业分包人及供应商签订内部分包合同。采用此模式时,建设单位只需选定总包,由总包承担所有分包的合同风险,建设单位可参与选定各分包。

总包+内部分包模式特点:招标要求方面:工程包括结构、建筑及所有各专业工程,如幕墙、机电、电梯、弱电、精装修、景观绿化等工程的设计完成后方可进行招投标。开工前招投标准备工作的时间较长;总包自行选定各专业内部分包后参与总包的投标。优缺点方面:由总包选定各专业分包,建设单位可参与选定各分包。管理简单但自不足,不利于分包工程造价的控制;建设单位仅对总包进行管理,不面对各内部分包,管理简单。但总包对内部分包的照管、配合及协调费用不透明;由于总包承担所有工作,对现场资源的分配、管理、协调更为有效;各专业分包的由总包主导选定,建设单位无法控制专业分包的优劣,分包工程价格亦不透明。责任及风险方面:由总包承担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责任;专业分包由总包直接选定,故专业分包与总包工作界面由其自行划分。建设单位无界面风险;各专业分包由总包主导选定,若出现重大的问题。建设单位无需牵涉入总包对内部分包的管理;专业分包合同金额构成总包直接合同金额的一部分,故若从总包合同金额中扣除全部或部分,总包将提出利润的索赔。

3.交钥匙模式

交钥匙模式指建设单位选定一家承包人,该承包人一揽子承担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全过程的合同模式。采用此模式对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要求最低,但它仅适用于设计要求不高、规模较小、功能单一的项目,例如厂房、仓库等。

4.全独立合同模式

全独立合同模式指所有合同均由建设单位直接同承包人签署。各承包人之间合约关系平行,由建设单位承担各承包人之间的协调、照管工作。采用此模式对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的资源配备要求相当高,所以它在较小规模、功能单一的项目,例如住宅项目上采用较多。

5.结论和建议

在目前的大型工程开发项目中, 应用的较多的就是以上四种合同结构模式, 在选择具体的模式时, 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实施战略、项目目标等, 同时, 融资情况、工期、不明确的问题、业主方技术及管理能力, 特别是管理模式对项目的适应性, 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完善, 我国建筑市场将更加国际化, 项目采购方式单一、合同条件单一的局面必将被打破, 并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项目采购方式与管理模式。国际市场条件下, 建设市场要求工程建设总承包化, 工程项目管理的范围和难度将会加大, 合同是项目管理的约束条件, 同时又是项目管理的目标来源, 建立一种市场条件下的专业服务体系, 并且建立与之配套的合同模式, 改变我国项目管理大而全的格局, 使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完善化, 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化的需要。通过努力, 形成建设总承包化、项目管理多元化市场机制。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管理;信息化管理;组织机构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3-0173-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33.085

1 建筑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概念

1.1 工程项目总承包的含义

所谓工程项目总承包,主要指的是从事工程总承包的相关企业受业主的委托,并根据相关合同的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全过程或者部分阶段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承包过程。它是一项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和服务为宗旨,并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思路、整体安排以及全面协调衔接工作模式。在这个过程中,工程总承包企业需要依据相关合同的约定向业主负责项目质量、工期、成本等工作,同时工程总承包企业也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将所承包工程中的一些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此外,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宗旨是在节省造价成本以及满足业主对产品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在规定工期内,凭借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和技术能力,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

1.2 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特点

1.2.1 尽管业主招标环节是发生在项目立项之后,但是总承包企业一般都会在工程项目的立项前,就开始给业主做详细的项目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工作。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使总承包企业与业主建立良好关系,同时还便于总承包企业更好掌握业主的意图,进而在项目投标过程中开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报价来中标。

1.2.2 由于总承包的项目往往都是工程量非常庞大的,往往不是一个企业就可以独立完成,因此就必须考虑加强资源的优化组合,综合各个承包企业的核心能力,进而有效地形成横向和纵向的供应链,只有这样才可以形成有竞争力的投标和报价,进而实现工程项目的效益最大化。

1.2.3 在总承包项目中,业主更多的是关注工程需要达到的目标,而对于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只从总宏观的角度进行一定控制,进而使得承包企业能够更加自主地进行项目实施,尽管可能会面临着更大的风险,但也能够最大限度地锻炼在设计、采购、施工、项目管理等环节的创新能力。

1.2.4 总承包企业拥有完整的责任体系。总承包企业对项目设计、施工以及运营的协调责任是一体化的,这也就使得在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各专业工程之间的责任都非常的明确,不存在责任的盲区。

1.2.5 由于总承包企业不仅需要负责项目整个生命期,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各个专业工程在工作中的协调,进而全面分析、研究和处理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 工程项目总承包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总承包方式是现阶段国内外建设过程中使用广泛的发承包方式,这种承包方式对于处理工程建设中业主与承包商、设计企业与业主、总包与分包、执法机构与市场主体等各种复杂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1 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工程项目总承包不仅降低建设过程中资源占用和管理成本,同时也使得业主避免了各项繁杂事务的困恼,使得人力资源以及成本的合理化利用。此外,承包企业也减少了因变更、纠纷以及索赔的繁琐,使得成本、技术和管理的各个环节更加紧密。

2.2 利于提升履约的执行力,确保工期和质量

由于采取项目总承包,可以让承包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力量、管理能力以及丰富经验的优势。而且在总承包企业的指挥下,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综合协调都得到了一定的提升,进而促进项目建设的整体质量和进度。

2.3 利于政府部门打破行业垄断

不仅可以集中力量去处理激烈的建筑市场当中突出的各项难题,同时还可以加强风险保障制度的落实。

2.4 便于加强工程造价的控制,提升招标的档次

在落实工程设计责任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通过概念设计和成本的双重竞标,把“投资无底洞”的现象扼杀在工程发包当中。

2.5 利于组织结构的优化

首先,实现了组织形式从单一的形式转变为综合的形式,进而有效地整合成资金、技术、管理的大型企业;其次,建立了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分包三大梯度塔式结构形态;最后,不仅扩大行业市场的份额,同时还提升了参与BOT的实力。

2.6 利于促进管理的现代化

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作为建设协调中枢进行项目建设,就需要建立计算机系统,进而确保建设施工的各项工作能够实现信息化、自动化、规范化,进而有效地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3 建筑施工项目总承包管理的现状

3.1 相关法规不健全

首先,根据当前国家在工程总承包方面颁发的法规和资质体系来分析,现阶段我国在建设行业中的各项法律法规都还不够完善健全,尽管在《建筑法》当中提倡加强建筑工程实施项目总承包模式,但却没有明文规定该怎么样进行总承包工作的开展,也没有颁发相应的法规文件;其次,在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法当中,都有详细地对项目的施工、设计以及监理等分别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但对于项目总承包的招标投标方面没有做出相关的条文规定,并且还没有相关的总承包招标文件、合同的范本;最后,在项目监理、咨询、设计以及施工单位资质的分割方面,依然存在着政策性的问题,进而导致项目总承包还处于提倡阶段,没有实际的应用,从而游走在项目承包市场的边缘。

3.2 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现阶段,在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当中,专业的管理人员比较缺乏,尤其是在当前先进的科技、管理技术等多重基础素质的要求下,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人才就十分的缺乏,并且能够熟练掌握各项新技术、与国际交流的管理型复合人才也非常的少,进而导致管理人才在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上存在问题,无法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工作的要求。

3.3 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组织结构不合理

在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过程中,由于受到建筑行业传统机制的影响,导致建筑企业存在着部门分割和行业分割的各项问题,使得一个施工企业的内部无法有效地进行协作,更无法以专业化的方式来促进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提升,因此这种组织结构的不合理的情况,导致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3.4 工程项目管理技术有待提升

在实践中,跟一些国际型的建筑公司合作后,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的许多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在项目管理技术方面与国际上相比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国内的许多地方,还没有意识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也没有有效地采用信息管理进行工程建设的沟通交流,比如采用互联网利用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工程管理。

3.5 技术创新与管理责任的落实工作有待加强

部分国内的大型工程企业虽然学习了总承包管理模式,但是缺乏相应的实践经验,同时还没有有效地重视总承包的管理,不仅对WTO的相关资讯不了解,同时还对国际承包企业的条例不了解,进而导致对总包和分包的责权管理混乱。此外,还有许多的建筑企业在技术创新和项目管理的学习流于形式化,导致企业当中缺乏有效的竞争和创新机制,在技术创新方面严重不足,进而使得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当中处于不利地位。

4 改进建筑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措施

4.1 提升项目信息化管理,加强总承包管理

在项目总承包管理工作中,加强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实现项目网络化和虚拟化的管理,同时还可以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在一些管理软件的基础上开发出符合本工程的软件及管理方案,进而起到充分发挥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总承包管理的水平的作用,最终实现与国际接轨的目标。

4.2 调整项目总承包管理的组织结构

对于调整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组织结构,我们可以采取提升总承包施工资质的标准,进而降低符合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数量,并对一些大型施工企业提供优惠的政策措施,进而有效地培养出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企业集团,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在国内外与国际承包商抗衡。

4.3 明确承包责任和质量责任

对于承包责任,首先,在项目实施前期,要保障社会及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协助业主完成规划、设计、报批等手续,做好拆迁工作;其次,要协调设计环节,主要是在施工图的设计阶段,要加强协调结构与建筑设计,在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的专业系统的设计工作;最后,要加强采购设备的协调,其内容主要是一些设备的外贸、报关、开箱、索赔等。

对于质量责任,主要是要明确各级质量责任制及岗位责任制,以《工作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为主要依据,加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质量目标设计,对技术、质量管理的权威和责任,并根据ISO9000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各分包单位的技术方案、质量设计方案、重点设备材料供应方案进行严格审批,进而保障总承包实施的整体质量。

4.4 加强复合型人才综合技能素质的培养

当前,我国存在复合型人才的匮乏,各项人才综合技能和素质普遍不高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充分学习一些发达国家在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方面的经验,并结合当前我们国家的实际国情来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制度等,同时从政府着重培养建筑公共管理人才,企业着重培养建筑工商管理人才,项目部着重培养项目管理人才等方面来培养复合型人才,使之既拥有坚实专业技术知识,同时还拥有较强法律知识、外语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等复合型管理人才。

5 结语

总之,在我国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制度实施已经有20年左右的历史了,在努力实施建筑行业的改革条件下,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其经营的质量,是当前每个建筑施工单位需要认真探索的课题。伴随着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经验的不断积累,需要不断把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重点放在强化组织结构、落实承包责任、质量责任、理赔管理等重要工作中,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建筑行业特色的总承包体系,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