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生命的种子

生命的种子

生命的种子

生命的种子范文第1篇

种子的生命

一天,爸爸从市场回来,买了土豆,一进家就把土豆往家里专用的菜篮子里放。

过了几个星期,我去看看土豆有没有发霉时,土豆的样子让我大吃一惊,它有四五个绿油油的芽,它为什么会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地方生长呢?而不在有阳光的地方生长呢?是不是会给太阳给晒干呢,所不在太阳下生长,可惜,都不是,只是它要生长的时候,已经被了,它只有在这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地方生长了。

我惊奇地想:小小的土豆居然可以在这样的地方发芽,是为什么呢?我的心头砰然一震,这一震,使我明白了生命意味着什么,是----勇气!

生命的种子范文第2篇

关键词:独生子女;生命历程;家国同构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2)05009012

作者简介:包蕾萍,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副研究员 (上海 200020)

中国延续数千年的“家国同构”,以及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位制”,一度为中国社会建构出两种独特的社会治理和发展模式。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和经济社会快速转型的冲击下,“单位制”模式基本瓦解,家族力量的式微也使得家国同构模式受到一定冲击。有学者提出,跳过中间组织的“国家-社会”治理模式,构建某种意义上类似西方工业社会的现代社会结构模式,作为一种政治术,可能更具效率和谋略①。新模式充分释放了个人发展的自由空间,同时,也使家族或单位的影响力逐渐减小,国家与个人的关系也因此变得越来越密切。在这样的背景下,运用生命历程范式,讨论分析当代中国独生子群体,分析其背后隐含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模式,有着特别的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一)生育政策影响下的“家庭”

中国独生子女是生育政策影响下出现的一代人。20世纪70年代,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晚、稀、少”政策,倡议“只生一个好”,广大家庭积极响应,“1971年到1979年间……累计少生婴儿5600万”②。1980年《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下简称《公开信》)第一次向全国育龄家庭明确要求,“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中国家庭历来以重视子嗣传承和多子多福而闻名。以《公开信》为标志的独生子女政策得到上千万家庭的积极拥护,虽然或多或少遇到一些抵制和反抗梁中堂:《“一胎化”生育政策产生的背景研究》,(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2009年第2期。,但总体上来说,以生育政策形式表现的国家意志得到了完全实施和贯彻,这一结果有其历史必然性。

首先,独生子女政策执行三十余年来,对政策的绩效评估显示,该政策的实施的确促进了人口控制水平,30年间中国少出生上亿人口,节约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有效推动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同时也提高了家庭的生活水平王金营:《中国计划生育政策人口控制效果评估》,《中国人口科学》2006年第6期。。但另一方面,随着政策实施时间的不断延长,质疑声音也开始出现。如一些研究显示,通过对不同政策阶段的人口控制效果比较,广义计划生育阶段(1968-1979)要优于独生子女政策阶段(1980年以后),同时也更尊重家庭的生育选择权,而且在城市和农村地区都取得了成功包蕾萍:《中国计划生育政策50年评估及未来方向》,《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包蕾萍、陈建强:《中国“独生父母”婚育模式初探:以上海为例》,《人口研究》2005年第1期;高元祥:《我国七十、八十年代计划生育政策控制效果的比较与评估》,《人口与经济》1992年第5期。。一些研究提出,独生子女政策特别不利于农村家庭生产。因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弱化了集体经济生产和分配职能,强化了家庭经济生产和分配职能,而国家在宏观人口控制和微观生育政策上的“步步抽紧”,使得农村家庭无法解决家庭化经济生产模式与国家规定生育行为之间的矛盾,从而带来新的贫困问题,导致国家与家庭之间矛盾尖锐化冯立天、马瀛通、冷眸:《50年来中国生育政策演变之历史轨迹》,《人口与经济》1999年第2期;吴小英:《2010年社会学年会家庭论坛综述》,中国社会学网,wwwsociologycasscn;陈友华、沈晖:《独生子女政策与脱贫致富》,《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但由于跨城乡研究的缺乏,目前这些观点都还缺乏有力的量化研究数据的支持。

除了上述这些负面后果外,在《公开信》之初,政策制定者也认识到了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后可能面临的老龄化和男女性别比失调问题,并列举了一系列数据证明“晚、稀、少”政策的人口控制效果除前文提到的,《公开信》中列举的数据还有,“1979年以来,几百万对青年夫妇响应党的号召,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单是1979一年,就比1970年少生1000万人”。。显然,决策者并非像研究界认为的那样,对独生子女政策可能带来的负面问题一无所知。

既然明了独生子女政策可能产生不利后果,而且也充分意识到了“晚、稀、少”政策的有效性,那是什么因素使得政府克服阻力,决心用更为严格的独生子女政策取代“晚、稀、少”政策,并最终使其成为一种国家行为的呢?

《公开信》中反复提及:“在短时间内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省下钱来发展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直接影响现代化建设所需的资金的积累”。从这些字句中可以看出,最触动当时政策制定者的主要原因是,他们认为,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能够为改革开放打下坚实的基础。

正因为独生子女政策符合改革开放初对“效率”的追求,决策者希望尽快放下中国人口包袱,为经济发展松绑,才最终决定从已经生效的宽松式人口调控政策,转向更为严厉的生育控制政策。此外,刚性的一胎规定,和柔性的提倡一胎政策相比,能够跳过“家庭”等中间组织的干扰,通过制度直接改变个人生育行为,迅速放下人口包袱。而成千上万家庭选择放弃一胎以上的生育权利(Right),也正源于对于改革开放、国富民强这一公共善好(Good)的支持和期盼。

(二)生命历程范式中的“国家”

生命历程(Life Course)范式,自20世纪70年代由美国社会学家埃尔德(GHElder)提出以来,被广泛运用于社会、心理和人口学应用研究方面,并逐渐成为对当代西方社会科学领域影响最为深刻的一种范式。

德国马普研究所卡尔?梅耶等学者的探索,为生命历程范式应用到“国家-个人”关系研究上作出了贡献Mayer, Karl Ulrich and Walter Muller 1986 “The State and the Life Course” pp 217-245 in Human Development and the Life Course: Multidisciplinary Perspectives, edited by A Srensen, F E Weinert, and L R Sherrod Hilisdale, NJ: Erlbaum Mayer Karl Ulrich,Urs Schoepflin 1989 “The State and the Life Course”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Vol 15,pp187-209。他们开创性地提出,“国家”在生命历程中具有重要作用。福利国家正是借助各类社会政策及其机制,从而在工业化社会中,生产出一套制度化的生命历程,比如婚恋、生育、教育、就业、升职、退休等等,都有一整套的标准和规则。这种制度化的生命历程,不仅削弱了传统社会中原本由家庭和私领域决定的权力,还推动了不同个体按照同一的模式安排自己的生命历程。

而且,这种制度化的生命历程还具有全球化的特征。随着信息交流的可能性不断增加,为减少风险社会的不确定性,国家与国家之间政策借鉴性加强,这些借鉴也使得世界范围内的个人生命历程,开始表现出越来越多的顺序共性和速度共性。有学者用“公共生命历程”一词来称呼这些相同的社会路线:“社会机构扮演了一种分类者的角色,将个体的转折点标准化,把个人的生命阶段变为独断式的公共事件,成为一种‘公共生命历程’。”[美]埃尔德:《大萧条的孩子们》,田禾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版。

近些年来,不少国内学者们尝试运用生命历程范式,研究我国改革开放历程中的各个重大社会事件,如教育改革、下岗失业、三峡移民、社保改革,讨论这些政策变化或社会重大事件对特定人群、特定生活领域的影响参见李强等《生命的历程:重大社会事件与中国人的生命轨迹》,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但这些文献更多的兴趣集中在分层、流动等传统社会学概念的分析上,鲜有对国家行为影响机制的研究。

(三)本研究的目标

梅耶等人通过对生命历程文献的元分析,提出国家对个体产生影响主要通过三类政策机制:年龄线(如入学、婚育、退休的法定年龄)、资格线(如享受失业保险的前提是符合“失业”身份的界定)、碎片化的政策线(如社会政策由不同部门或地区制定,这些政策可能彼此对立或相互矛盾,要享受这些政策必须符合不同申请部门或地区的条件)。他们认为,福利国家正是借助此三大机制,引导个体不知不觉地按照政策规定的公共生命历程前行。

本研究想作的尝试是,分析中国本土文化环境下,国家政策对个体生命历程的影响方式,因此,除了国家行为及其机制外,还试图结合家庭、城乡等变量,分析这一过程中国家与个人发生互动的模式。因此,本研究确定了以下三个基本目标:

目标一,评估独生子女政策对家庭和个人的长期影响。即遵守国家政策与否对家庭和个体发展的影响:独生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女本人是否发展得更好?这种影响又是否存在城乡差异?

目标二,分析成年中国独生子女的公共生命历程。独生子女群体中是否存在理论学者们假设的公共生命历程?如果存在,这种公共生命历程又具有哪些特点?

目标三,研究国家行为对个体发展产生影响的机制。中国文化环境下,国家政策对生育选择产生影响的机制是什么?梅耶等人的“三种模式”假设(年龄线、资格线、碎片化政策线)是否成立?家庭变量在其中是否仍然发生作用?

二、调查数据

本研究基于2010年度全国80后大学毕业生大型抽样调查的数据和个案访谈数据。该调研由中国社科院发起,全国7家高校参与,数据收集委托麦可思教育咨询公司实施,对全国近8年的大学毕业生(即2003-2010年)实施调查。样本抽取在全国按地区选取7个省份 (江苏、广东、重庆、陕西、内蒙古、吉林、湖北),每个省份代表中国的一个地理区域,东南、华南、西南、西北、华北、东北和中部地区,从每个省份抽取1所,7所高校中包括6所“985高校”和1所普通高校。调查对象的选取基于各校提供的历届毕业生名单进行随机抽样,然后通过Email方式联系被选中的调查对象,要求调查对象登录网上调查系统接受调查,当各校毕业生调查回应率达到50%时停止调查。

问卷内容包括个案是否独生子女、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生育子女、工作、收入、特定生活事件发生的时间,以及家庭相关背景信息。样本中包括了70一代、80一代和少量90一代大学生。因为本研究主要对那些在改革开放前后出生的独生子女生命历程经历感兴趣,所以在分析中,只包括了70一代和80一代的被访者,删除了90一代和缺省项目严重的个案,共有5599个个案,其中2295个个案是独生子女,占比410%。样本基本情况如下:

访谈个案集中针对80后一代开展,共计访问11位,主要在上海各高校开展。其中独生子女3位,非独生子女8位;城镇户籍3位,农村户籍8位;被访问对象分别来自山东、河南、湖北、四川、山西和上海本地,学历均在大专以上,其中在读大学生5位(研究生4位,本科1位),参加工作6位。

三、研究结果

(一)国家政策影响下的家庭:选择独生子女的结果

前文提到,对独生子女政策最大的反对意见来自农村地区的实践,虽然农村普遍实行了“头胎是女童,可生育二胎”的宽松式政策,但计划生育仍旧使一部分家庭的利益受到了影响,近日,计生委的官员也公开在媒体上承认,“农村的老百姓实行计划生育要克服更多的困难”于学军:《国家不能让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吃亏》,人民网,politicspeoplecomcn/GB/1027/5970363html, 2007-07-10。。本次访谈中,来自农村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位,大部分家里都有2-3个兄弟姊妹,且反映自己身边的独生子女很少,3号访谈对象的看法比较有代表性,“父母对于计划生育较为保守,那是国家刚开始实施计划不久,他们在农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较深(希望多几个子女),一时间和大多农村家庭一样,对他们来说,还是一个震撼。”这种震撼不仅来自生育观念的变革,同时还有对农村家庭化生产模式对劳动力需求不能满足,从而降低家庭生活水平的担忧。

生命的种子范文第3篇

在澳大利亚,生命被视为高于一切,政府经常通过各种媒体告诫公民,要教育孩子对生命负责。在澳大利亚。对生命负责是公民的责任,一个人的生命不但属于自己,也属于家庭,属于国家。因此,澳大利亚的家长特别注重对孩子进行生命教育。

1、教孩子学会珍惜生命

澳大利亚的家长们会给孩子讲述“我是从哪里来的”,带孩子看出生不久的婴儿。老师会让孩子摸孕妇的肚子,给孩子讲生命的起源。通过这些,让孩子理解生命的来之不易,理解生命的意义,让孩子认识到生的可贵,从而珍惜生命。家长和老师也会借助动物、植物给孩子讲述死是怎么回事,让孩子感知死亡的含义,帮助孩子理解死亡的自然性,同时领悟生命的可贵。

2、教孩子学会保护生命

生命对于每个人都是重要的,同时也是脆弱的。澳大利亚的家长经常教给孩子各种保护自己的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如,如何在各种灾难中逃生,如何逃离暴力等。家长模拟各种情境和孩子进行演练,如发生火灾的情境,如在放学路上发现有人入室行窃等,家长先让孩子发表自己的看法。家长再做总结。在学校里,更是鼓励学生一旦有什么情况,哪怕只是受一点儿轻伤,都要向学校报告。

3、培养孩子承受挫折的能力

家长鼓励孩子在遇到困难时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困难。蹒跚学步的孩子摔倒了,家长不会马上去扶起来,而是让孩子自己起来;孩子吃饭时弄得到处都是汤汁,但还是让孩子自己吃;到了公共场合,绝大多数家长都能放手让孩子自由玩耍。家长还经常跟孩子一起看动画片或儿童故事节目的录像,让孩子讲述主人公是如何战胜困难的,并和孩子一起讨论战胜困难的办法,以此启发和巩固孩子战胜困难的思维基础。

4、培养孩子的同情心

生命的种子范文第4篇

【关 键 词】老子 哲学 生命精神 真 和 静 朴

老子哲学是一种生命智慧之学。老子五千言的主旨就在于从道的理论视角去认识生命、理解生命。道的流程即是生命的流程,生命源于道,又复归于道。在道的观照下,生命的内涵表现为自然生命、社会生命和超越生命的有机统一,生命的精神呈现为"真"的精神、"和"的精神、"静"和"朴"的精神。生命经由"和"到"真"到"静"和"朴"的精神境界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于对生命精神的持守和执着,不断地超越自身,从而实现生命的终极理想--道的超越境界。

关注道的生命内涵,关注生命是老子哲学的宗旨。生命是什么?在老子哲学里,生命是"道"大化流行的现实终结,是宇宙自然从无到有的必然演变: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1](《老子》第一章,以下凡引此书,仅注章数))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子无。(第四十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四十二章)

万物得一以生。(第三十九章)

这个化生万物的"道"就是"无",就是"一"。"道生一"即"道"自我生成自我决定,道蕴含着生命,是万物的母体。生命源于道,也就体现着道的法则和意志,生命从一开始便获得了本体的意义。道不仅自生,而且化生万物,世界也产生了,整个宇宙一片生机盎然,生命赋予了这个世界的意义,也为终极的道找到了它的现实支点。

道化生万物,并不居功自傲,并不主宰万物,而是听任自然,任由生命自由发展:

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第三十四章)

可见,生命的发生发展只是"道法自然"的一个体现。然而,就生命本身而言,生命成长的历程包含着四个发展阶段: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第五十一章)

在老子的视野里,生命的第一阶段是道的转化和生成,第二阶段是依靠自身本性即"德"来维持其存在,第三阶段就是凭借物质赋予生命以形体,最后再通过它所处的环境来完成生命,成就生命。在这里,作为灵与肉的结合,生命是形而上(道)与形而下(物)的统一,是有形(物、势)与无形(道、道)的统一,是现实(物、势、德)与超越(道)的统一。同样,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的生命也就因此获得了三重内涵:自然生命(物)、社会生命(势)和超越生命(道)。

所谓自然生命,是指生命的物质形态而言,是剔除了精神性生命和社会性生命的一种纯粹的生命形态,它无知无识,自得自足,代表着生命最原初的现实形态。身体是构成自然生命的物质载体,自然生命的满足主要是指人的自然属性和自然欲望的基本满足,它从不奢求过分的欲望,处于一种本真状态。老子认为,人的自然生命是非常脆弱的: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柔弱处上。(第七十六章)

柔弱是自然生命的基本特征。在自然界中,柔弱是生命力的象征,刚强则是死亡的先兆,柔弱能够战胜刚强。老子指出,天下最柔弱的莫过于水了,"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第七十八章)正因为如此,对自然生命的守护,必须坚守"柔弱处上"这一生命原则,保持了生命的这份柔弱,也就保持了生命的这份活力。最好是让生命回归到生命的最原初最柔弱的状态--无智无欲的"婴儿"状态,生命保持其原初的质朴与本真,而不要为外界的名利、色货等各种欲望所戕害:

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是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第四十四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第十二章)

只有生命才是最可爱最珍贵的,过度地追求名利和财富只会破坏生命的质朴与本真。而那些缤纷的色彩、铿锵的音乐和鲜美的滋味只会带来人的物欲膨胀,其结果必然导致"目盲"、"耳聋"、"口爽"、"发狂"、"行妨"的生活。"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智,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第三章)所以,圣人所要做到的就是,一方面要满足老百姓的自然生命的基本需求,填饱他们的肚子,"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第八十章);另一方面,还必须保持生命的本真,掏空他们的心思,削弱他们的意志,经常使人处于没有知识没有欲望的状态,以返朴归真,让生命回归到最原初的现实形态--自然生命中去。

人是社会的人,自然生命只是相对而言,社会生命才是人生的真正内涵和本质所在,这也是人与万物生命的根本分歧所在。所谓社会生命,顾名思义,是指个体走出自我限制的一种生命状态,它是个我生命和自然生命的必然延伸,具体表现为生命与生命之间相互交往的一个现实过程。一般观点认为,道家并不注重社会生命,在强调个体自由精神的庄子那儿尤为突出。其实,在老子眼里,生命的存在还必须以社会生命为依托,老子断言: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第五十四章)

在这里,老子强调道的原则是生命的首要原则。在道的指引下,个体生命伴随着"德"的扩充和完备而由身走向家、乡、国、天下,即由自然生命走向社会生命,与儒家的修齐治平的路径颇为相似。只不过老子的"德"与儒家的"德"有着根本的不同,老子的"德"是道所赋予事物的根本属性,是让事物成为事物本身的本质特征。正如张松如先生所云:"德者,道之功。体道之人,谓之有德。"[2]儒家的"德"是上天赋予的人伦之德。儒家的修身是为了成圣,道家则是为了成道。老子通过对道的修养和持守来完成生命的本体化过程,通过不断地突破自身,走向大我,走向大道的归依,道的功用也通过生命的扩充而得到显现。

人的社会生命往往表现为在某种特定关系中的存在。老子看到,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民"与"上"处于阶级对立的两级。"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是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第七十五章)如何调节"民"与"上"的紧张关系,保证社会生活的和谐,使每个人的社会生命不受伤害呢?老子把希望寄托在能"以百姓心为心"(第四十九章)的圣人身上,因为圣人有一种仁爱之心,他们"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第二十七章)正是有了这种无私的爱,圣人与百姓之间、人与人之间才能保证一种和谐的社会关系。同时这种无私的爱也是把个体生命扩充为社会生命的根本原则,故老子主张"爱民治国"(第十章),"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第十三章)

然而,自然生命和社会生命仅仅局限于生命的现实层面,人的生命还应有其超越性的一面。生命的那种超越时空和肉身的精神性的存在形态,我们称之为超越生命,它往往表现为一种心灵的境界,一种精神的超拔与解脱。老子认为,"道"是人走向超越的必然归宿: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命复命曰常。(第十六章)

"道"是生命之源,生命的流程就是道的流程。生命在道的作用下生生不息,但最终还必然回归道的本体,达到永恒的生命境界。由是观之,道是现实与超越的统一,生命回归于道,也就获得了它的超越性的生命形态。

生命源于道,仅仅意味着生命与生俱来便有了超越生命的潜质,但并非所有的生命都能实现自身的超越。老子清桓地认识到,"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第三十章)因此,只有守护着自然生命的柔性本质,守护着道,才能实现道的超越,才能进入那种永恒的超越生命状态。

这种超越的生命状态,就是道家所追求的永恒的、完美的"道"的境界。对生命的主体而言,"道的境界就是人与宇宙本体的合一"[3],它体现为现象世界和世俗智慧的超越,从而实现对本体世界的回归和对道的智慧的执着。这种得道体道的超越生命,其超越性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它能超越时间,能"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第十四章)这也是道的总的纲领。其二,它能超越空间,得道的圣人能"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他们"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第四十七章)与世俗的智慧相反,谁走得越远,谁就知道得越少。然而圣人何以能够足不出户便知晓天下呢?老子道出了其中的微妙:"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第五十四章)原来,老子是以修道之身、家、乡、国、天下来观察未修道的身、家、乡、国、天下,即以天地万物的根本原则--道来观察世界,故无所不知。其三,它能超越肉身,走向永恒。生命是时空的存在,超越生命既然能够超越时空,它就内蕴着超越肉身的可能。老子把肉身看成优患的根源,在《老子》第十三章中,他指出:"大患若身......及吾元身,吾有何患?"要使终生不受罪惩,只有执道才能久远,故老子又云:"道乃久,没身不殆。"(第十六章)然而,生命最终还会回归到本体之"道",所谓"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同上),就是说,万物最终回到了它的根本,这就是静,静就是回复本性,回复本性也就达到了永恒。

自然生命、社会生命、超越生命三者构成了生命的全部内涵。其中,自然生命代表着生命的原初形态,社会生命代表着生命的现实过程,超越生命代表着生命的理想归宿。生命由自然生命走向社会生命走向超越生命不仅完成了人生的全部过程,同时,道也完成了它作用于生命的全部过程。在道的观照下,不同的生命形态表现出各具特色的活泼泼的生命精神。

在生命的原初形态--自然生命那里,生命自由地展示着自己的本质,呈现出一种"真"的精神状态,也即老子所谓的"质真若渝"。(第四十一章)"质真",就是一切顺应自己的本性,不自夸,不压抑,不虚伪,尽情地袒露自己的真的生命,如同赤子一样质朴,如同婴儿一样纯真;"若渝",就是不执着,即依从生命的自性去发展,不是苦苦地去追求什么,而是知足知止,持柔守弱,因之,他能屈能伸,能大能小,像水那样很容易地改变自己,随物赋形。

自然生命的这种"真"的精神来自于"道"的灵感。作为化生万物的最高的本体的"道",其本身就蕴含着"真"的特质: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第二十一章)

正是因为道本身具备了"真"的精神,所以把道的原则贯彻到自然生命--身体上,他的德性就会纯真,这一思想在《老子》第五十四章中得到了明确的表述:"修之于身,其德乃真","真"便是"道"作用于自然生命的结果。

"婴儿"是自然生命的象征,它无知无识,自然纯真,朴实无华,没有欲望,但它蕴含着生命有无限发展的丰富性和可能性,人生的一切,将从这里起步。可以说,只有从婴儿身上,我们才能看到生命的源泉的完美,人类的真正美德,也将从这里产生。老子之所以认为"圣人皆孩之"(第四十九章),其深意也在于此。婴孩是没有受到任何污染的生命体,是最接近"道"的本体的生命状态,因而,在它身上体现出的"真"的精神,不仅代表着生命的本质,也代表着一种生命的理想,更代表着"道"的本体境界。

人的产生与社会的产生是同步的。生命一旦离开了它的母体--道,进入人的世界,自然生命便转化为社会生命。社会生命是人生的现实过程,在老子哲学里,社会生活的最高精神表现为"和"的精神。

对现实生活的深刻洞察和批判,是老子对现实生命的关切的一种表达方式。老子看到,现实生活中,人的生命受到种种诱惑,"五音"、"五色"、"五味"导致了人欲的膨胀,破坏了生命的纯真,人们在你争我斗、尔虞我诈中匆忙地赶路,贪婪地攫取,整个社会处于一种极不和谐的状态:

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第十八章)

世风日下,人们的行为彻底背离了"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道",而取而代之以"损不足以奉有余"(第七十七章)的"人道"原则。针对这一社会现实,老子提出"和"是世界的客观规律,他说:"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第五十五章),知道"和"的规律也就是明白事理。老子进一步指出,理想的社会原则应取法天道,天道又取法于"自然",这便是老子的"道法自然"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只要顺应天道,一切任其自然,清静无为,也就没有了纷争,整个社会一片圆融和乐。老子把这一状态描述为"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生活: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第八十章)

在这个理想社会里,生命呈现出一片和乐的气象。承继这一思想,庄子把天下和谐称为"与人和"、"人乐",他说:"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谐,谓之人乐。"[4]

"和"的精神充分体现了老子对现实生活的批判和对理想生命的向往。但"和"这一理念并非凭空产生,"和"是生命本身所固有的精神。老子认为,道在化生天地万物之后,"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二章)万物内涵着阴又包容着阳,阴阳相互激荡而为和,故万物都是在冲和中萌生,在和中长大。和是万物生衍的本性和依据,没有和就没有世界,没有万物,世界也无任何生机可言。"和"是生命和万物固有的精神,在人的原初形态--自然生命那里,"和"的生命精神发展到了极至:"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第五十五章)因此,社会生命的和谐就在于固守自己生命的本性,向着自然生命回归,只要每个人能保持自身生命的和谐,整个社会也会处于一种和谐的境地。

为了保持生命的和谐,老子告诫人们应当"知足"。他特别提醒世人: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第四十四章)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第四十六章)

在现实生活中,也只有常常保持"知足"的心境,不走极端,"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第十九章),守护着生命的本真,守护着"道",才能实现由社会生命到超越生命的飞跃。

超越生命是人与道同一的生命状态,它指称生命的最高境界--道的境界,故超越生命的精神也就是"道"的境界的精神特征。

超越生命首先表现为一种"静"的精神。老子认为,万物纷纷芸芸,最终都恢复到其本原,"归根曰静,是谓复命。"(第十六章)"静"就是万物回归其本体的一种精神状态。所谓复命即是对生命本体的回归,回到那种无知无欲,自然纯真的"婴儿"状态。当然,这里的"婴儿"只是一个比喻,说明超越的道的境界的本真状态。超越生命不可能是对自然生命简单的回归,而是一种超越的回归,是经历过一番道的修持后的超越的回归,重新回到那真实无妄的道的本体,而非生命的原初。

在自然生命层面,"静"意味着无知无欲,返朴归真。而在社会生命意义上,"静"则意味着"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第六十三章),意味着"功遂身退"(第九章),自然而然。"静"就是对自性的保持,自得自足,它是对流动不居的社会生命的超越。

超越生命还表现为"朴"的精神。"朴"本来是未加人工雕琢的木块,在老子哲学里则代表完整无缺的自然的本体存在,这是道的境界的重要特征。老子经常把"朴"作为"道"的代名词:"道常无名,朴。"(第三十二章)"朴散则为器","朴"的分解就变为诸多的器物,万物经过自身生命的流程,最终还得"复归于朴"(第二十八章),即恢复到最原初的质朴。就这样,万物从道的分化中产生,最终又复归于道的整体--"朴"的状态,它不可能仅仅是回到它原初的生命状态,更不会是对社会生命的回归,而是实现了它自身(包括自然生命和社会生命)的超越,从而实现整体和谐的心灵境界--道的境界。

其实,"静"与"朴"都是"道"的精神特质,但"静"是从生命的现实意义上说,"朴"是从生命的存在意义上说。老子认为:"通常无为而无不为。......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不欲以静。"(第三十七章)"朴"与"静"统一于道,共同构成人的超越生命精神。

那么,如何实现道的超越境界,领悟"道"的精神实质呢?对此,老子提出了"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第四十八章)的命题。与常识相反,老子认为,要实现道的境界,必须逐渐剥离不合于"道"的知识和欲望,以实现向本体世界的回归。在第五十六章,我们还可以看到现实生命向道回归的实践过程:"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分,和其光,同其尘,是谓元同。"老子认为,只要塞住人们的感官,关闭他的欲门,挫去他的锋芒,就能解脱人们的纷争,消除人我的固蔽,泯灭彼此的界限,就能超越尘世,实现与道同一的理想境界。可见,老子所遵循的不是知性的路径,而是一种神秘直觉的体悟之路,惟有体悟,才能真正领悟到道的境界,领略到道的超越生命精神。

老子沉思生命存在、提升生命精神的运思路径紧紧围绕着人与道的关系这条红线。以"道"为视角,老子对生命存在、生命精神、生命理想和超越进行了理性审视。沿着这一思维路径,老子追求的是生命与宇宙本体的统一,亦即使宇宙本体成为人的价值依据,使人的生命精神成为宇宙本体的显现。因而,在老子哲学体系中,生命承接着道的灵感和智慧,显现出"和"、"真"、"静"、"朴"的生命精神。在道的整体观照下,老子哲学的生命精神独具异彩,表现为如下特征:

第一,层次性。老子哲学以"道"为最高境界,以"道"为第一原理。就生命而言,与"道同一"的超越生命自然是生命的最高的理想形态,自然生命是与"道"较为接近的生命状态,最能体现"道"的精神气质而社会生命则处于最低层次,过多的物质欲求和外界诱惑使它远离了本体的道。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状况呢?《老子》第三十九章认为,生命一旦离开了它的母体--道,自然生命也好,社会生命也好都有将面临着破裂、残缺、枯竭,甚至毁灭的危险,王弼进一步指出:

昔,始也。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各是一,物之生,所以为主也。物皆各得此一以成。既成而舍,以居成居,成则失其母,故皆裂、发、歌、竭、灭、蹶也。(第三十九章)

万物生成了,也就离开了它的母体--"一"或"道",生命也无法再拥有"道"的完满自足的禀性而残缺破裂,甚至走向灭绝,因此,只有重新回归于"道",生命才是完整的,才是完美的。沿循这一逻辑进路,根据距离"道"的远近,生命也由低级到高级划分为三个层次:社会生命、自然生命和超越生命。

与生命的层次性相对应,生命精神根据其境界的高低也区分为三个层次。其中,"和"指称人生现实过程的精神特征,它仅指社会生命的和谐相处、自然和乐的一种现实生命境界。

从"和"走向超越性的"道"还需一个"日损"的修道为道的过程,在境界上仍属于较低的现实层次。在自然生命那里,"真"的精神属较高层次,"真"的自然生命内蕴着"和"的精神并把它发展到了极至,老子称"复归于婴儿"(第二十八章),借"婴儿"的纯真、本真比喻向"道"的回归,足见"真"也比"和"更为贴近"道"的精神。至于在超越生命层次,"静"指称"道"的现实精神特征,"朴"则是"道"的同义语,代表着"道"的最高精神境界。

生命经由"和"到"真"到"静"和"朴"的精神境界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从时间上看,生命从道中分化,紧接着便是自然生命和社会生命的获得,这是一个离"道"愈来愈远的过程,其生命精神也是一个逐步堕落的过程。因此,要提升生命的境界,必须完成一个复归于"道"的生命过程,生命精神的净化和提升不得不超越社会生命的"和"的境界,"复归于婴儿"(同上),"复归于朴"(同上),最终"各复归其根"(第十六章),以实现生命的超越。

第二,个体性。对个体生命精神的重视是老子哲学的一大特色。老子对个体精神的重视与他对"道"的规定性密切相关。老子指出,"道"是生命之源,并认为"道"只对生命起滋育、促进作用而不加任何干预和占有,这样一来,生命只能是一个自己生长、自为、自足、生生不息的发展系列。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中,"道"以自身的功用肯定了生命的个体精神。"道"不仅生物,还能自生,而且在现实世界里,遵循着"道"的"无为而无不为"的法则,"万物将自化"(第三十七章),"万物将自宾"(第三十二章),也就是说,只要遵循着"道"的法则,万物就能自为宾主,自我化育。在《老子》第二十章里,老子还有意向人们展示了那种"得道"的生命状态: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儽儽兮,若无所归。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我愚人之心也哉,沌沌兮。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澹兮,其若海;飂兮,若无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且鄙。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这种理想的生命状态是"得道"的生命状态,它与众人与俗人迥然有异,展现出独特的精神风貌,它有力地证实了道家对个体生命精神的肯定和推崇。

如果我们对老子哲学的生命精神进行具体分析,也不难发现,"真"的精神指的是一种纯粹的个我生命精神--生命的本真状态。"朴"则是指个体未经任何雕琢和加工的精神状态。虽然老子也讲"爱民治国"、社会和谐,也讲"修之于身"、"修之于家"、"修之于乡"、"修之于国"、"修之于天下",但其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却在于个体内在生命的扩展,在于个体生命精神的充分发挥。在老子的"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里,"和"的精神实现也必须建立在"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个体精神的基础之上,只要保证了单个生命的"和谐",整个社会便圆融和乐,一片和谐。

第三,本体性。注重生命的本体性并从本体的视角提示生命精神是老子哲学的又一特色。老子的"道"有生生之德,道不仅自生,而且化生了天地万物,生命由此诞生并获得了本体的意蕴。然而,人的生命在宇宙中的地位和价值如何呢?老子认为: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

老子把人纳入了宇宙本体"道"的系统,通过人与宇宙本体的相通、相类来肯定人的生命价值,生命也获得了它的尊严,获得了它与本体同样高贵的性质。

也正因为人的生命与"道"相类、相通,生命精神也不过是宇宙本体--"道"的精神的显现:在自然生命的意义上,道呈现出"真"的精神;在社会生命的意义上,道显现为"和"的精神;在超越生命意义上,生命向道的回归中呈现出"静"和"朴"的精神。"真"与"和"的精神只是"道"的分化和现实特征,"静"与"朴"则代表着一种整体的精神。可见,生命精神的本体性既蕴含了对终极存在的理解,又凝结着人对自身生存价值的确认,并寄托着人的现世理想。在现实生活中,"和"指社会生命的理想形态,"真"则指自然生命的理想状态。然而,生命精神与本体世界的紧密关联,使得生命的探求总是不断地超越现实世界,于是向本体世界--道的回归便成为生命的最高价值追求。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于对这种生命精神的持守和执着,从而实现生命的最高理想--道的超越。老子哲学的生命精神以其对现实生活的排拒、超越和对终极价值的追求与同期儒家文化大相异趣。先秦儒家文化缺乏本体论的建构,只注重关涉现实的社会人生,故儒家所倡的"和"、"中"、"刚"、"仁"的生命精神以适应现实为特征,儒家所推崇的"天人合一"的超越境界的实现也必须以对现实人生的肯定、认同为基础。在某种意义上说,生命精神经过历史与传统的积淀实际上已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文化也只有贯彻一种生命精神才能体现出对生命的提升和导引。因而,对生命及其精神的独特的价值取向和理论架构,构成了儒道两家文化的根本分歧所在。老子哲学也正是以其炽热而独特的生命精神与情怀赢得了它经久不衰的思想魅力。

【参考文献】

[1]老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2]张松如.老子说解[M].齐鲁书社,1987.250.

[3]蒙培元.心灵超越与境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201.

生命的种子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和谐社会必然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社会和谐的基础是一个个自身和谐的生命体。离开对尘世飘泊灵魂的安顿和终极关怀,离开对现实个体生存价值的卫护和关爱,离开对个体生命精神的激发和张扬,构建和谐社会就失去了目标和动力。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重要决策,是继建设小康社会之后的又一重大战略举措,目的是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和谐的基础是个体生命的内在和谐,没有个体生命的和谐,社会的和谐既不可能也不会长久。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在一个时期以来被忽略了,其带来的后果相当严重。本文试就个体生命的和谐与社会和谐问题谈些一己之见,以求教于同行方家。

一、重视个体生命和谐的老庄理论

重视个体生命和谐,是老庄道家思想的价值旨趣,它不同于儒家的道德本位,也不同于法家、墨家的功利本位,而是以个体生命为本位,以完善个人的自由无拘的自然天性为目标的人本主义,它所流露出来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所张扬的是人道主义精神。在老庄看来,整个宇宙生命大化流行,生生不息,机趣盎然。这种充塞于宇宙之间,贯注万物的力量,来自于生命本源的道。道孕育了天地万物,因而万物都秉道而赋有生命。而万物之所以有生命,在于万物皆不离道,因而道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万物的生机所体现的正是道的生命性。由此,老庄道家充分肯定了天地万物的生命价值。

老子认为,由道产生的宇宙大化中,要使个体生命有所依归,就必须体察“道法自然”的原则,用道的自然无为属性——节欲、守静、谦德与个体生命相贯通,完善个人的自由无拘的自然天性,希图达到圆融道的和谐境界。老子按照道的属性,把个体生命与道贯通为原则,要求用节欲来保持精神上的自由,通过守静来使身心达到统一或圆融于道境,还要求在与他人和社会互动中具有谦德。如此,老子在人与自然、人的身体与精神、人与社会方面达到了和谐统一,将生理——心理——社会三者联系起来,形成了完善个体生命的理论,其中以体道为基础,以用道为方法,以达道为目标。

庄子推崇个体生命的思想来源于老子,但他的思想却比老子的思想更进了一步,他把老子的自然无为发展为逍遥自在。这逍遥境界既是对个体生命自由精神的张扬,也是为个体生命提供一个安身立命之所,为飘泊的灵魂建构了一个精神家园。

人类个体生命的法则来自于宇宙生命的法则。庄子认为,构成宇宙本体的是阴阳之气,“两者交相成和”,生育万物,万物的生成,是阴阳之气的聚合,而万物的灭亡,则是阴阳之气的离散。如果“天气不合,地气郁结,六气不调,四时不节”(《庄子·在宥》),或者“阴阳不和,寒暑不时”,则“必伤庶物”(《庄子·渔夫》)。人的物质生命运动同自然天道规律是一样的,“人本无生无形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庄子·至乐》)。人之生,气之聚,“聚则为生,散则为死”(《庄子·知北游》)。因此,人类个体生命应以宇宙生命来滋养自己的精神。在这一意义上,人类个体生命精神与宇宙生命精神是合一的。人类个体生命精神得宇宙生命精神之精要,从而与宇宙生命浩然同流。中国人恰恰是在宇宙生命的意义上,领悟自己人生价值和意义,而人生之“道”恰恰是天地万物生命之“道”。人类个体生命是宇宙万物同体的生命,自然无为是天道和人道的共同规律,故人应顺应自然,合乎自然,人与天一。人类个体生命只有在这种最高存在的意义上,才可能获得永恒的终极价值。

庄子追求个体生命精神的自在逍遥,是以个体生命得以延续为前提,而使个体生命延续的方法就是养生。庄子的养生理论有养形和养神两个方面。养神是从心理上进行防护保健,以便从中产生出延缓衰老的积极成果;养形是在养神的基础上进行多层次的身体保健以求延缓衰老。通过养神与养形,人有了健康的心理和生理,就会有健康的生命,从而长寿。庄子是我国最早从形神两方面来描述概括人的生命活动的哲人。《庄子·徐无鬼》有“劳君之神与形”,《庄子·在宥》有“女神将守形”,“抱神以静,形将自正,必静必清,无劳女形,无摇女精,乃可长生”。在庄子看来,形是指人的生命存在的物质方面,神是指人的生命存在的精神方面,形与神作为人的生命存在的两方面互相区别又互相依赖、互相作用。庄子正是从人的形神两方面来探讨养生之道的。不过,就养神和养形两者相比较而言,庄子更注重养神,《庄子·天道》说:“形得仁义,神之末也。”《庄子·刻意》说:“纯素之道,唯神是守。”老庄注重个体生命的康健与和谐,是缔造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的基础和前提,是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可资借鉴的理论资源。

二、社会和谐的创造:需让个体生命回归自然宁静

老庄重视个体生命的自然属性,要求遵循自然之道养生,体悟道的精神,提升个体生命的精神境界。但是,我们长期坚持的唯物性的思想文化,却把所有追求心灵体验的东西都称为唯心主义加以排斥,只是认为人是一种能制造工具的动物,是一种根据需要实行以物易物的社会关系的人。在这种社会关系中,人与人的情感关系,人与人交往中所需要的那份心灵的相和等等都被淡化了。我们现行社会推行的文化教育,就忽视了人还有一种心灵的追求。失去对心灵的认识,人的生命就会躁动不安,人只能生存在碌碌的奔命之中。君不见,马路越修越宽,而车子越来越多,塞车现象越来越严重,行进速度越来越慢,路边行人吸入的空气越来越呛鼻;君不见,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工种越来越多,但就业压力越来越大,文凭要求越来越高,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心理负担越来越重。因此,不少人得了一种时髦病——“现代病”,又称为“心理应激反应综合症”。这病症表现为心身疲惫,神情倦怠,精力枯竭,从而导致失眠多梦,心情浮躁,神思恍惚,神情憔悴,似病非病,爱发脾气,对外界事物兴趣减退,对工作心生厌倦,下降,月经失调,产生无名低热等。有专家说,这种伴随着社会快速发展而出现的新病症,往往与人的工作和生活快节奏,及人长期、反复出现的心理紧张因素有关,如担心被淘汰、被轻视,不得不承受心理压力,及对自己期望值过高,都可能引发该病,它多发于白领人士、企业管理者及教师等岗位人员。为什么社会越发展,而人却越活越累了,难道能靠大小广告中宣称的补肾药来重振男士的雄风?或是用据称无所不能的减肥美容药来拯救女士的曼妙姿容?我们真应该问一问,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人到底需要什么?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社会文化积累不会停止,人类探究自然与社会问题的脚步不会停止。相对于这一切,一个人的生命却是有限的,每个人所能思考的问题也是有限的,生命的活力也是有限的。在这个有限的过程中,每个生命在追求中也需要一份宁静,需要一份寄托,需要一种认知上的归宿。但是,当今的文化建设不重视这些,社会也缺少这种认识上的道德崇尚。这样的结果,每一个人似乎都生存在物质的生产关系中,为食而累,为食而忙,为食而争,为食而亡。有一句俗话:拿起大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难道我们不应检讨这种种社会异象背后的文化状态吗?我们的个体生命需要多一份从容,躁动的灵魂需要回归自然宁静!个体心灵无法宁静,哪里会有社会的安宁!

三、社会和谐的真谛:重视个体生命的生存价值

老庄的生命哲学中,重视个体生命生存价值的观点也值得借鉴。其实,重视生命个体的生存价值,关心个体生命的生存过程是一个社会进步的表现。一个民族要善于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国民,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应当拥有现代化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这一切都是以高素质的国民为基础。国民只有珍惜自己的生命,科学地对待自己的生命过程,才能在不断的学习中表现出高度的生命理性,释放出人性中积淀的热情。如果漠视生命,就是漠视人性,没有人性的人,是对人类的最大威胁。人们不会忘记,以希特勒为首的纳粹分子,以东条英机为首的日本军国主义分子,他们是一群毫无人性的杀人疯子,由他们发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戕害和杀戮的无辜生命,数以几千万计,是人类历史上的空前浩劫;人们不会忘记,发生在美国的“911”恐怖袭击,三千多个生灵魂断纽约世贸大厦,尔后西班牙马德里的311,印度孟买的711,……现在世界上依然每天都几乎发生着类似的恐怖袭击,多少人死于非命;人们也不会忘记,上世纪发生在中国并延续十年之久的那场浩劫,堂堂共和国主席,不经任何法律程序即可关押,直至冤死牢狱之中。这些是尽人皆知的显例,而更多的则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有的人明知工业的废气、废水有毒却不经处理即随意排放,造成了水源、空气和环境的污染;有的人明知农药污染的粮食、果蔬,自己不愿吃,却卖给不知情的人吃;有的人搞食品加工,为使食品保鲜和好看,大量加入有毒添加剂,造成了食品污染等,这些漠视他人生命的行为,使各种疾病如癌症、艾滋病、肺病、心脏病、非典、禽流感等疾病得以增加和流行,对人造成的危害真可谓触目惊心。还有的人自暴自弃或图一时之快,酗酒吸毒,肆意妄为,试想这种种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的人,还希望他能珍惜世界上的任何其它生命吗?

重视个体生命生存价值,就必须重视生命个体的自强、自悟和自我完善。一个社会的文明建设,一个国家的法度实施,必须以国民的自强精神、自悟能力和自我完善的要求为基础,一个国家的国民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就不会在道德品质、社会正义等方面完善自己,一切法律制度、道德规范也就失去了效力。在现代社会中,不重视普通民众的人文情怀宣传,不重视富有者的道德规范的评价,法律就成为社会利益争夺中的游戏规则,成为权利和金钱的奴隶。这也是一种社会管理中的腐败现象,一种人性的败坏、民族的败坏。

重视个体生命生存价值,就必须重视个人生命过程的质量。生命质量首先表现在其与周围环境的融合程度。在这融合中丰富着自我感受,发展着自我体验,升华着生命意义,感悟着人与自然的亲密一体。提高个体生命的人文精神境界,重视用心灵感悟现有物质条件下所形成的人文价值和生命内涵。人是一种自然的产物,必须重视人的归属性,这种对自然的归属是不以人们的认知能力而有什么本质的变化,也不会因为人创造了多少文明而成为超自然的神灵。在宣传人的灵性和社会意义时,无视或淡薄人的自然性,是人的灵性发展中的一种错误结论。人的一切社会性都是人的自然性的变化、发展、延伸或退化的结果。长期以来,人们在“人是天下最贵者”、人是宇宙的统治者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下,对大自然进行无情的掠夺和残酷的破坏,出现了许多生态危机和自然灾害。人如何争取生存之道,人如何与大自然共处,老庄的养生理论也许有重大启示。

四、社会和谐的持续:张扬个体生命的自由精神

老庄重视个体生命的自然属性,要求遵循自然之道养生,体悟道的精神,让个体生命升华,达到与宇宙精神相往来的境界。这种重视个体生命的自由舒展,张扬个体生命的自由精神,对于创造具有蓝色生命意识的新的思想文化,培育具有蓝色生命意识的高素质国民,依然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