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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管论文

审计监管论文

审计监管论文范文第1篇

一、目前地方预算外资金审计中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部门和单位对预算外资金的财政性质认识不够到位,对财政专户管理理解配合不够。根据《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决定》明确规定,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必须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时至今日,审计发现,仍有少数部门和单位把预算外资金视为部门和单位自有资金,千方百计逃避财政监督,坐收坐支,造成一小部分预算外资金仍在体外循环,使“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未能完全落实到位。

(二)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不平衡,使用不规范。根据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中“两个三分一规”的目标要求,笔者认为,各地近几年对“收”这条线研究的多,制度规章也比较健全,但对“支”这条线,尤其是涉及到预算外资金开支范围、标准以及相关会计核算尚缺乏一整套完善的制度规范,存在着收紧、支松的现象,导致财政专户成了过路账户,部门和单位前收后支、收多少用多少的情况相当普遍。审计发现,有的单位将预算外资金视为单位建房、买房、购车、发放奖金福利的主要来源。甚至从事股票、期货交易活动,不仅造成预算外资金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而且使部门之间出现严重的分配不公。

(三)费税政策不完善,导致管理部门之间难以协调。审计发现,有些规定本身存在的自相矛盾,使得地方财政与地方税务部门在对某些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实行财政专户管理还是实行税务管理以及使用票据问题上增加了操作难度,甚至无所适从。

(四)收费审批权限分散,环节繁多。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财政部门会同计划物价部门审批,收费标准由计划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审计发现,这种一件事由政府两个部门管理的体制弊病很多。一方面,由于收费立项和标准的核定是一个整体,目前由两个部门管理,难以做到项目与标准的有效衔接。实际操作中,往往是项目已出台,但不知道标准,从而延误了执收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物价部门既管社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及标准,又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标准,具体工作中容易混淆政府性收费与经营性收费的界限,不利于根据不同性质的收费分别实行规范化管理。近些年,一些执收部门从其自身利益考虑,将本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作为经营服务性项目报批,擅自变更收费项目性质,不仅造成政府分配秩序混乱,导致财政职能虚位,财政资金流失,也助长了“三乱”问题的滋生。

(五)对垂直管理部门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不尽科学,存在较大漏洞。根据有关“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工作要求,目前省以下工商、交警、交通管理、技术监督等部门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实行上交省财政专户的管理办法,审计发现这种体制弊端很多,形成上级部门管得着看不见、地方财政看得见管不着的局面,使“收支两条线”流于形成,坐收坐支问题难以杜绝,也给地方其他部门“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实施带来不利影响。

(六)少数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对预算外资金的调控不规范,随意性大。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只能对专项资金以外的预算资金结余进行统筹调剂使用。但审计发现,有的地方不分资金性质,不按预算级次,对部门和单位收取各类预算外资金包括基金采取一刀切的比例调控方式,有的调控比例高达30%,不仅严重挫伤了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而且影响了事业的正常投入和发展,有的地方甚至将预算外资金调入金库作为预算内收入,造成预算收入虚增现象。

二、审计对深化完善地方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事权范围标准,创新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办法。

首先,要下决心治理整顿现有收费,对一些不符合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由地方或部门越权设立的收费项目;对属于政府一般性管理职能,依靠收费养人的项目以及地方不同部门间重复设置的项目等,都应结合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转变分别予以取消。对一些必要的收费,也要在认真清理的基础上根据补偿成本的要求降低收费标准。

其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一些原来由政府机关负责管理的事务逐步转由中介服务组织承担,相关的事业性收费应随着机构性质的转变剔除行政事业收费序列,转为经营性收费,并照章纳税。

第三,对那些体现政府职能,收入数额较大,具有税收特征,来源相对稳定的收费,如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市政配套费、排污费等分别以税收的形式取代。同时,对一部分附加在价格上难以实行“费改税的政府性基金,如电力建设基金、邮电附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可以考虑在条件成熟时,采取适当提高价格的办法,减少国家价格补贴,增加企业收入和有关税收。

第四,对保留的收费严格实行规范化的财政管理。(1)建立收费项目录管理制度。每年各级财政部门对当地执行的收费项目进行年度审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实行收费项目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2)严格实行预算外资金管理部门专管制度,近几年各地的实践证明,组建各级地方预算外资金专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确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专职机构管理预算外资金中的作用不容否定,而应该进一步充实加强,赋予应有的管理职责;(3)各地通过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仅规范了部门和单位执行执法行为,而且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因此,下一步,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巩固、完善、创新、发展上下狠工夫,把“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强化预算外资金审计,维护国家预算的完善统一。

要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支出监管。一是规范预算外资金支出去向管理。预算外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只能用于财政性支出,严禁用于其他支出;二是严格支出标准管理。结合实施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严格掌握并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执行规定的标准,禁止超标准支出;三是强化支出过程管理,按照《决定》规定,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支出范围、标准、内容实施跟踪监督,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预算外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要加强预算外资金预决算管理。根据规定所有执收执罚单位的财务应建立适应于统一管理要求的内部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并严格按照国家财政财务制度规定,认真编制年度预算外收支计划。同时,各单位应按规定按时向财政部门报送预算外资金月报表,年度终了要按规定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要强化预算外资金微机化管理。实施有时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后,各级地方财政部门的业务量大大增加,为适应管理需要,必须加大预算外资金电算化管理力度。建议国家财政部加快这方面会计软件研发步伐,大力推行微机开票,微机传递数据、凭证,财政银行联网对账,会计核算,生成报表等自动化程度,以便提高核算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

要加强垂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管理。建议对垂直管理部门收取的预算外资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放到地方直接管理,或采取目前统一实施的法院诉讼费管理方式,上部分需通过地方财政专户上划中央和省级专户,其它部分由地方财政监管理,相应地,这些部门使用票据直接到地方财政购领,接受地方财政监督检查。

(三)创新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加强财政部门管理预算外资金的审计帮促。

1.重新界定政府性收费审批管理权限。从目前国际通行做法看,政府性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它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因此应当将其从国家价格管理序列剥离出来,按照税收模式进行管理。鉴于目前我国税种、税目、税率等税政事项均由国家财政部负责,政府性收费项目、标准属于费政事项,理应按照税政事项做法,由财政部门负责。这是因为,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预算管理和单位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单位的财务状况了解较多,可以更好的负责费政事务,这是其他部门所无法替代的。根据规定,政府性收费管理应当与政府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相衔接。这样,政府性收费项目的设立和标准的确定,与各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有直接的联系,如果财政部门不负责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管理事务,就难以掌握收费政策的变化情况,无法编制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从而影响整个预算的执行。同时,由财政部门管理相关事项,也有利于更好地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从而推进预算外资金不断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政府收费事项从物价剥离后物价部门专司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审批核定工作,这样,不仅有利于政府部门根据不同性质的收费分别实行规范化管理,而且可以较好地解决目前我国各地收费过多过滥等问题。

2.立即停止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纳税的政策。笔者认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行政事业单位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一种行政手段。是政府财政非税收入,根本不存在纳税问题。反过来说,如果是应税项目,它本身就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而应划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范畴。为此,建议国家财政部费管理部门重新审视行政事业收费纳税问题,一是尽快出台政策文件,将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剔除行政事业收费序列,明确界定其经营服务性收费性质。实施税务管理,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使用税务发票并照章纳税;二是尽快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不纳税政策依据,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使用票据的政策规范。

3.积极推行各级地方人大审议预算内、预算外两部分财力的预算、决算制度。把预算外资金从整体上作为地方财政资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管理,使公共分配领域中体现政府职能的非税收入分配活动纳入财政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从项目设立到预算决算,全面接受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和监督。

4.进一步改革现行复式预算体系,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各级财政的政府公共预算,建立税收和非税收入于一体的地方税收体系,实现一个区域范围内预算内外财力的统筹使用和合理调配。

(四)加强预算外资金法制建设,净化财政收支环境。

应该由政府从财政收入中全额拨付,绝不能再允许由部门和单位自筹。对于那些承担社会公益责任的部门和单位,应在不影响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按照服务性收费标准略高于成本的原则,由其自筹资金解决经费来源。对那些纯经营性的单位,应通过机构改革,逐步推向社会,促其走向市场,以价代费,自行发展。

审计监管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治理功能; 实现机理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3-0078-04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极具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制度,是政府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具有推动完善政府治理的功能。国家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惩治和预防腐败等方面的治理作用。1989年,世界银行首次提出“治理危机”的概念以后,治理相关问题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政府治理问题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政府审计与政府治理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秘书长Moser在2008年举行的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会议上就指出,国家审计是良好国家治理的关键要素;2013年举办的世界审计组织第21届大会的两个主要议题之一就是“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我国亦有诸多学者曾在其文献中提出过“政府审计是政府治理的一种工具、手段或机制,政府审计能够促进政府治理完善”的观点,如张立民、赵彩霞(2009),尹平、戚振东(2010)等。

政府审计的治理功能可以体现在诸多方面。世界银行学者D. Kaufmann等(2008)认为治理功能体现在六个方面:话语权和问责制、政局不稳定和暴力、政府的效率、管制负担、法治、防治腐败。当前,我国学者对政府审计治理功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包括政府审计推进问责制的研究、政府审计提升行政效率的研究、政府审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研究以及政府审计防治腐败的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是政府审计的一种重要类型,是政府治理结构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国家对经济责任审计在监控权力运行、防治腐败、提升行政效率以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的治理功能寄予了厚望,急需学界进行系统、深入的探究。基于以上背景,本文拟以经济责任审计为切入点对政府审计的治理功能进行系统、深入的探讨,论证经济责任审计为何具有治理功能,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治理功能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揭示经济责任审计的治理功能是如何实现的。

一、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治理功能的理论与经验依据

(一)理论依据

根据契约理论,国家是人们相互之间或人民同统治者之间相互订立契约的产物;政府的合法性来源于社会契约,政府对公民负有责任并且必须达到契约的约定。政府治理过程是契约的签订和执行过程。政府的契约关系包括公众与立法机构之间的契约、立法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契约、政府部门与消费和供应商之间的契约(政府部门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与顾客、供应商之间的关系)、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的契约、政府部门与支出部门的契约以及政府部门与政府官员之间的契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确认和解除过程,就是契约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从契约论的角度来看,可以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政府官员履行一系列契约的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控制的过程。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的有效制度安排和监控手段,可以促进领导干部尽职尽责地履行经济责任,从而使得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之间的契约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也可以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角度来解释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治理功能的理论依据。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针对政府效率低下、政府运行成本过高、公共服务质量低劣的情况,兴起了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改变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管理应摒弃官僚制,重视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提倡改善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能力,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提供成本更低、质量更好的公共服务。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领导干部财政收支责任等情况的监控,可以促使领导干部有效地经管其受托的公共资源,有效率地提供公务服务,从而改善政府治理。

(二)经验证据

国内一些学者曾对政府审计与政府治理之间的关系进行过实证研究,董延安(2006,2007)从预算执行权、税收征管权两方面实证检验了经济权力的审计控制效果,结果表明:审计执行力度、审计任务强度、审计经济处罚力度、审计信息披露力度、经济发达程度对公共经济权力审计控制效果有显著影响;李江涛(2009)对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两个层级的经济权力审计监控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审计人员数量、被审单位数量、审计发现的违规金额对经济权力审计监控效果有显著影响;刘更新(2010)实证检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政府治理效率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数量、审计提交的信息报告数量、审计机构移交司法检察机关案件数量与政府治理效率显著正相关;韦德洪、覃智勇(2010)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政府审计效能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存在显著影响。上述实证研究都从一程度上验证了政府审计具有改善政府治理的功能。

二、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涵义及具体表现

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是指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完善组织治理的功能。在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治理功能可以体现在党的治理、政府治理、非盈利组织治理以及公司治理之中①。

世界银行D. Kaufmann & Aart Kraay(2005)认为治理包含三个“维度”,每个维度分别由两个综合指标来表示,综合指标下涵盖多个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表1中的综合指标反映了治理体现的六个方面:表达权和问责、政治稳定性、政府效能、监管质量、法治水平和腐败控制。以治理指标体系为参照,根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和一些实证研究的结果,经济责任审计的治理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通过对领导干部财政收支责任、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政府债务责任以及重大经济决策责任的审计可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2)提升政府效率。通过对领导干部财政收支责任、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责任、政府投资重要项目管理责任、对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责任、重大经济决策责任的审计,可以提升政府效率。(3)加强法治。通过对领导干部法律法规政策执行责任的审计可以加强法治。(4)防治腐败。通过对领导干部廉政责任的审计可以防治腐败。(5)强化问责。通过对领导应负经济责任的审计可以强化问责。

三、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要素

借鉴公司治理、财务治理等理论研究的要素框架,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要素框架可以从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载体以及治理环境四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一)经济责任审计治理主体

分析经济责任审计治理主体的内涵,要与经济责任审计主体进行区别。经济责任审计主体是指审计机构或审计工作人员,而经济责任审计治理主体是指拥有特定的审计委托权、实施权或监督权的机构、法人和自然人。具体包括:(1)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人。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为公共财产或资源的所有者;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权力,选举或任命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首长。审计关系人理论认为,审计委托人一般为财产或资源的所有者。结合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把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人在理论上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的审计委托人是全体人民,第二层级的审计委托人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层级的审计委托人是各级党委和政府(我们国家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党管干部的原则,因此,审计委托人包括党委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工作中,审计的具体委托权一般由党委部门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机构来行使,包括组织部门、纪委、审计部门、人事部门、国资委、监察部门等。(2)经济责任审计人。经济责任审计人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机构或人员,具体包括政府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国资委以及企业内审部门等。(3)其他拥有监督权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使用者。经济责任审计信息使用者一般都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利益相关者,他们需要通过审计报告,了解被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从而作出与之相关的决策。其他拥有监督权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使用者具体包括除审计委托人以外的上级部门、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等。

(二)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客体

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从具象的角度来分析,是对领导干部履责行为的治理,因此客体是领导干部及其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按照委托人特定的要求和原则(一般指合法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经营、管理受托的公共资金或资源,二是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经营、管理公共资金或资源的情况和结果。

(三)经济责任审计治理载体

经济责任审计治理载体是联系治理主体和治理客体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使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得以发挥并实现的各类信息、作用实现路径和机制等的总和。经济责任审计治理信息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履责报告和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作用实现路径和机制等本文将在后述部分进行详细探讨。

(四)经济责任审计治理环境

经济责任审计治理环境主要指政府治理状况。全面地看,政府审计既是内嵌于政府治理结构中的一个要素,也是政府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治理结构和状况是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发挥所依赖的重要环境。政府治理状况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实现,在良好的治理结构和治理状况下,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作用的机制就会比较完善,审计的独立性就会比较强,审计风险将更容易把控。反之,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发挥就会更多地受到机制体制方面的限制,独立性可能受到损害,审计风险也会更大。

四、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实现机理

(一)经济责任审计参与政府治理的方式(见图1)

政府治理的实现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治理制度,这些治理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参与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沟通机制(秦荣生,2007)。经济责任审计通过促进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治理,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运行,强化领导干部问责以及加强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交流等方式,可以有效参与政府治理,并推动政府治理的完善。

1.促进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治理。多元化的治理主体是现代政府治理的主要特征之一,良好的政府治理需要各类不同利益主体的广泛参与。通过文章前述分析可知,经济责任审计的终极委托权在人民代表大会,同时,政府审计部门的行政长官由人大选举产生,政府审计工作置于人民代表大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围的宽广性,对权力监督的普遍性,社会公众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注、支持,甚至是监督,本身就是间接对政府治理的参与。另外,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违法、违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政府部门权力运行的情况行使监督权和建议权,从而代表社会公众参与政府治理。

2.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运行。公共委托理论认为,政府的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垄断性,而且委托方和方在利益目标函数上是不一致的,在拥有的信息量上是不对称的,因此,需要建立内部、外部的监督机制,以对政府的权力形成制衡,保护委托人的利益。目前,我国设立有纪检部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机构,对政府部门的权力使用进行监督和制约。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侧重于从监督领导干部个人权力使用的角度,对财政收支责任、重大经济决策责任、法律法规执行责任和廉政责任等进行审计,通过发挥威慑预防作用、纠偏整改作用和揭露公开作用,加强对政府公共权力运行的监控。

3.强化领导干部问责。事前的制度体系规范、事中的监督检查和事后的责任追究,是规范权力运行、改善政府治理的一个全过程框架。如果仅有科学的治理制度安排,而不注重执行和问责,治理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国际经验也表明,审计是加强行政问责、完善现代政府治理的重要举措。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与一般类型的审计不同,是领导者个人,极具针对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结果可以直接为行政问责提供依据。

4.加强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交流。目前,全国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这为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一方面,通过事前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予以公告,可以让社会公众知晓审计工作的安排,同时可以为审计提供线索。另一方面,通过事后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予以公告,可以让社会公众知晓领导干部的权力使用情况和责任履行情况。

(二)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实现路径(见图2)

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实现包括4个环节:即审计监督、审计报告、审计问责、审计改善。审计机构接受审计委托人的委托,对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向审计委托人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托人通过审计报告,了解领导干部的履责能力、履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制度设计上的漏洞,据此选拔任用干部、实施审计问责,并采取措施改进政府治理制度安排,最终完善政府治理。各环节之间紧密联系,前一个环节是后一个环节的基础,后一环节是前一环节作用的深化,通过4个环节周而复始的循环,持续改善政府治理。

五、研究结论

本文从契约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视角阐述了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治理功能的理论依据,总结了相关实证研究文献的结论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治理功能的经验证据;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探讨了经济责任治理功能的涵义。并以此为基础,从经济责任审计治理主体、治理客体、治理载体、治理环境四个方面分析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治理功能要素,从经济责任审计参与政府治理的方式和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实现环节两个方面研究了经济责任审计治理功能的实现机理。

【主要参考文献】

[1] 蔡春.审计理论结构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4.

[2] 蔡春,朱荣,蔡利.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理论分析与实现路径探讨――基于受托经济责任观的视角[J].审计研究,2012(1).

[3] 刘更新.经济责任审计的运行机制及其治理效率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

[4] 刘更新,许富荣.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审计基本理论的四大创新[J].会计之友,2012(10).

[5] 李功耀,朱荣,李明,等.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理论创新研讨会综述[J].中国审计,2011(23).

审计监管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政府审计; 媒体监督; 保障性住房; 财政资金

中图分类号:F239.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9-0050-04

引 言

政府审计承担的是与政府职能密切联系的公共受托责任,是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相关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型等进行监督,从而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媒体监督的实质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一种监督。从理论上讲,政府审计和媒体监督都是为了寻求“公正”,两者的价值目标一致。

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除了具有传统媒体的所有功能外,还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形式多样、互动性强等自身独有的特点。典型的新媒体形式――网络――以其本身具有的开放性、交互性、即时性、匿名性,以及集大众传播、组织传播、个人传播等于一体的特点,为信息的传播和舆论的形成创造了极大的便利。网民不仅能够利用网络媒体浏览资讯,而且可以通过论坛、贴吧、博客、微博等方式发表自己的观点,这些观点和意见通过网络进行传播,形成社会舆论。随着网络舆情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互联网逐步成为民意表达的场所,也成为政府和有关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及传递信息的重要媒介形式。

国家投入民生项目的财政资金量大,这些项目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往往是大众关注的焦点。在对监督财政资金是否真实、合法、讲求效益地使用管理过程中,政府审计和媒体监督共同发挥了巨大作用,审计部门与大众的互动程度、信息的反馈速度等往往决定着审计工作的进展和审计质量的落实。

基于此,本文将以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管理为例,探讨政府审计在新媒体时代如何把握与媒体监督的关系。

一、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关系的研究基础

(一) 研究的实践需求

近年来,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在实践中越来越多地合作,由审计公告引发的“审计风暴”正是典型的事例。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我国手机网民增幅显著。这说明以互联网和手机为平台的新媒体已经渗透进我国百姓日常生活工作,推动着中国社会舆论生态的变革。新媒体不仅影响着我们日常的沟通交流,还势必影响着政治以及社会管理。

新媒体时代舆论空前活跃,公共项目的管理经常是讨论的热点,政府部门也往往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倒逼政务微博兴起的现象屡见不鲜,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的《2012年新浪政务微博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日,新浪微博注册用户突破4亿户,政务微博数量突破6万个,相比2011年同期,新浪政务微博数净增41 932个,增长率达231%。审计机关也不例外,目前各级审计机关的政务微博开通也越来越多,审计政务微博在普及审计知识、审计动态、吸收民间智慧、拉近公众距离、维护审计形象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审计机关开通微博作为其与民众对话沟通的新平台对提升社会管理价值、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效果、提升审计部门公众形象等具有绝对优势。但与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相比,审计政务微博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和级别较低等问题,如东中部发展较快,西部发展相对较慢,县、市级开通较多,省级以上开通较少等特点。

因此,认清新媒体时代下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的关系,促使审计机关摆正对新媒体下舆论浪潮的态度并利用新媒体监督的优势开展审计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二)研究的理论基础

关于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的关系以及在媒体监督下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审计职能的研究并不多。目前研究媒体在政府审计中的监督作用的文献很少。陈红艳(2005)从2004“审计风暴”报道看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在这场风暴中媒体的监督力量空前加强,有深度的调查报道和有力度的评论使事件的真相显露无遗。华金秋等(2009)认为,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均以寻求“公正”为价值目标,在抗震救灾资金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应协调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的关系。钱赛韵(2013)认为新媒体在提升审计机关公共形象上优势显著。

本文认为,政府审计和媒体监督价值目标趋同,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如果关系协调得不好媒体监督也会对政府审计工作带来妨碍和烦扰。新媒体给政府审计与媒体监督的关系增加了不能忽视的新的影响因素和效果,因此探讨新媒体时代的政府审计如何与协调媒体监督的关系具有理论意义。

二、新媒体对政府审计民生项目的启示

民生项目涉及大众利益,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并且每年的财政资金投入量都很大,因此是大众关注的焦点,但传统的媒体监督报道很难向受众传递及时、有效、专业的审计监督情况以及民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最新进展,审计机关更难利用媒体从受众处获得更多的审计证据线索。根据新媒体自身的特点,本文认为新媒体在提升审计机关公共形象、提高审计取证工作效率效果、督促审计整改落实等方面对完善民生项目的政府审计工作有其特有的积极效果见图1。

(一) 新媒体提升审计机关公共形象

新媒体因其具有强互动、及时反馈、形式多样等优势,能够有效提升审计工作在受众心中的公众形象,正确引导各界群众对审计规则的理解、对审计成果的心理期望和价值判断,为政府审计创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为了使审计部门取得公众对其更多的理解与支持,营造良性的审计工作氛围,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往往都需要借助多种社会媒体及时传达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如,李金华在2004年获得CCTV年度经济人物大奖的这一成就为政府审计工作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为政府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保障。再如,审计机关在救灾资金审计过程中,通过多种社会媒体及时传达了救灾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这使审计部门获得了公众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1.较强的参与互动性有助于民生审计工作得到大众了解

“微访谈”是建立在微博基础上的访谈类产品。“微访谈”的所有问题都来自于普通网友,访谈嘉宾选取感兴趣或有价值的问题直接作出回答,真正实现了嘉宾与网友之间的零距离交流。与传统访谈形式不同的是,“微访谈”中呈现了网民原生态的、未加任何修饰的提问,并有数万名网友进行现场“围观”,访谈过程公开、透明,使得访谈嘉宾、参与网友、围观人群都有强烈的现场感。普通网友通过向政府机关嘉宾提出问题而扮演了记者角色,“微访谈”的形式建立了网友与受访者的沟通平台,实现了政府与公众的直接交流。审计机关可以利用新媒体互动性强的特点推动民生项目审计实施阶段的取证进程。另外,审计作为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社会公众又不是很了解,“审计是会计的会计”这样的认知在公众中相当普遍。这就造成了审计机关通过传统媒体的信息有时会被社会舆论曲解甚至误读,而诸如网络提供的微博平台这一类的新媒体因其良好的互动参与性,恰可以及时修正这一点。

2.及时的参与并得到反馈有助于大众走近民生审计工作

传统媒体是以传播者为中心的单向、灌输式的传播,与受众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平等和信息不对称。在新媒体时代,传播者与受众之间不仅处于平等地位,而且可以任意进行角色互换互动,受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被空前地调动起来。审计机关利用新媒体可以宣传审计常识、传递审计工作成果信息等,反过来,受众也可以通过评论留言等方式向审计机关传递他们对审计工作以及具体审计项目的看法和建议。

3.活泼多样的信息传递形式有助于大众接纳并信赖民生审计工作

微博访谈、视频在线直播等方式都可以实现民众及时参与讨论并直接得到信息者反馈的作用。审计署党组中心组2012年11月18日集体学习了党的十精神,与以往“闭门开会”不同的是,这次学习会通过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进行了在线直播,不仅有图片和文字实录,还有实时视频,直播页面点击量达126万次。多种形式的信息传递让公众建立了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信心。信赖的前提是了解与尊重,新媒体多样的信息传递形式以及良好平等的互动平台有助于大众接纳并信赖审计。

(二) 新媒体提高审计取证工作效率效果

媒体监督为审计工作提供相关信息,从而大大节约成本。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舆论监督信息在新审计准则中被当作审计线索的来源之一,成为了政府审计的重要参与部分。不仅如此,这种舆论监督信息与政府审计线索之间的互动还提升了政府审计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推动作用。

在审计前期,媒体从公众那里汇集到广泛的审计线索,这些线索可能指向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重大问题,审计机关应以审慎性的职业视角从众多线索中进行筛选。及时处理这些举报线索,有助于了解公众的反映态度,更迅速、更准确地确定审计重点,这都利于审计机关更好地组织并开展工作。

此外,为了调动媒体及举报人的积极性,审计机关可建立完善的媒体及举报人奖惩保护制度。为了实现对审计线索的规范化管理,审计机关可采用舆论监督专报公开的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进审计工作的不断完善。

(三) 新媒体督促审计整改落实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审计都与媒体有着紧密的联系。国外的审计虽然没有处罚权,但是会把审计结果送往议会或者对外公开,通过媒体和社会对审计问题进行监督。媒体对审计工作的开展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近年来,我国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在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同时,将审计工作和被审单位纳入舆论监督的范围,这样做能对规范审计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起到积极作用。

三、新媒体下媒体监督在保障性住房财政审计中发挥作用现状(图2)

(一)审计工作面对更多舆论监督压力

网友通过新闻报道评论、微博回复等直接互动提出他们对审计工作成果的质疑,这种现象在新媒体背景下屡见不鲜。在南京审计局官方微博中近两年内有14条为保障性住房审计的专题内容,评论中有不少是财经评论员、新闻记者实名认证用户,他们直接而犀利地表达他们对审计工作的不满和失望,认为审计机关的工作成果并没有解决保障性住房挪用、挤占资金的问题。财经网官方微博一条题为“2011年全国32个市县的1.46万套保障房闲置超半年”的微博截至2013年6月18日转发215次,评论108条,评论中民声也集中表达审计过后问题该如何解决等。这些现象虽然存在部分网友一味表达对社会腐败不公现象的愤怒的原因,但这确实对审计工作施加了更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审计实务工作者以及理论研究者应该更多关注审计整改建议如何发挥作用,而百姓大众也应该冷静看待审计工作,了解审计监督和社会司法管理或其它机构的区别。

媒体监督形成舆论压力,对相关部门形成威慑,也促进审计结果的落实。在审计过程中,可跟踪重大审计项目,促使审计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力,防止腐败的滋生;在审计后期,可跟踪监督审计建议有无落实及提高整改效果。如,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实施以来,社会舆论对部门存在的问题施加了很大的压力。

(二)审计的历史成果要经受更多大众关注与媒体报道

如今,各省、市审计机关都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审计工作信息。随着搜索引擎的普及,凡是已经公布过的过去年度审计工作轨迹、审计结果都可以被网友查询、下载。由于公共网络的无界性使其还要面对国外媒体的评论观测。

(三)媒体监督是目前政府审计工作中的重要外部关系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实施后,审计工作得到了媒体和社会公众更广泛的参与和关注,媒体监督逐步成为政府审计工作的重要外部关系。媒体监督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因此政府审计对媒体监督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社会公众监督的关注。

比如最近两年开展了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政府专项跟踪审计工作,深入细致地反映出项目过程中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分配管理、管理制度与退出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审计工作开展的同时,国内各家媒体也对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了从政策、前期工作、筹资渠道、建设过程以及最终对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产生的影响等全方位的报道,披露了很多项目存在的问题。

四、新媒体背景下政府审计如何进一步协调好与媒体监督的关系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中国目前的媒体监督,代表了一定程度的民主监督,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一种行使方式。一方面,政府审计需要利用媒体提供的审计线索,减少审计工作的阻力,树立自身良好形象,推进审计工作开展。另一方面,政府审计也需要被纳入媒体监督的范围中,促使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协调好政府与媒体监督的关系,将会为信息化时代的政府审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由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历史诟病,我国政府关注的重点往往被当局者关注点或媒体报道与争论热点牵引,甚至媒体监督走在政府监督管理的前面。在此社会背景下,我们开展民生项目审计工作不能忽视新媒体平台的作用。能否协调好与媒体监督的关系,是政府审计工作应该高度关注的方面。

(一) 明确差异善加引导

虽然一直强调要利用媒体监督,但是媒体监督与政府审计之间存在的不可消减的差异是不容忽视的。媒体监督与审计工作在基本原则上有区别。如,新闻享有采集、、收受信息的自由,政府审计工作必须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则,它受到法律法规限制。再如,媒体可以快速形成舆论压力并产生社会效应,具有及时性,但政府审计工作则须坚持合法程序及客观谨慎的态度,这势必会降低及时效应。

然而,在当前新媒体的背景下,媒体信息的客观性、专业性和全面性并不能得到完全保证。随着媒体间的竞争加剧,部分媒体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进行以偏概全、夸张不实,甚至是无中生有的报道以争取更多的受众。对政府审计来说,结论客观和证据充分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因此在审计工作中需要对媒体信息进行充分的筛选。

缺乏正确引导的媒体监督还可能会对政府审计产生消极的影响。在新媒体时代,社会公众有越来越多的途径参与到舆论监督中,参与者的数量也日益增长。网络给了公众更多的自由发挥空间,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可能引起数十万人的网络围观,这就是网络的“蝴蝶效应”。政府审计工作的内容和结果通常较为敏感,如果有缺乏正确引导的舆论事件发生,会对被审单位、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造成巨大的压力。

(二)探索政府审计进一步引入舆论监督的方式

审计机关需要做好预案来应对可能出现的舆论危机。当面临舆论危机时,根据危机的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联合有关部门召开新闻会,树立透明的审计形象,防止舆论危机演化为。而对一些违背新闻法规、侵犯名誉权以及无中生有的新闻报道,审计机关需要积极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减少这些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此外,政府审计自身权力的特殊性可能会导致权力滥用情况的出现,仅通过内部制度设计的制衡是不够的。相对开放的舆论监督可以作为政府审计的重要补充手段。具体而言,为了形成对审计主、客体的有效监督与促进,可以从重点、大型和社会影响度广泛的项目入手,探索引入媒体跟踪采访的方法。

(三)要逐步形成政府审计与舆论监督的长期互信

在政府审计对新闻媒体等进行有效引导和监督的同时,需要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并充分关注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及结果的反映。审计部门应尊重新闻自由,重视媒体对审计机关的监督权力,借助媒体减少审计工作阻力,弥补公告制度不完善的缺憾。

最后,本文要强调媒体监督能为政府审计带来的一切促进作用能否发挥关键在于政府审计的实践举动,一切纸上谈兵都无法带来真实收益。

【主要参考文献】

[1] 钱塞韵.论新媒体语境下如何提升审计机关公共形象[J].审计研究,2013(1).

[2] 华金秋,刘传红.政府审计如何协调与媒体监督的关系[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

[3] 蒲丹琳,王善平.政府审计、媒体监督与财政安全[J].当代财经,2011(3).

审计监管论文范文第4篇

1 深入分析了医院监察审计的重要性

《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理论与实务》一书主要从完善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医院纪检、监察和提升内部实务管理水平等多个方面,阐述了提升医院内部控制监察管理水平的必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有关政府部门针对医疗卫生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改革的措施与规划意见,其内容涵盖了绩效考核、城乡医疗卫生保险、医院财务控制能多个方面,同时也向国内的医疗卫生部门提出了更为规范化、精细化以及科学化的医疗发展需求。在《医院纪检、监察、审计理论与实务》中,作者着重强调了国内医疗卫生部门对于下级医院的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医院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内容。书中提出的案例,包括经营自主、经济管理、人事管理、业务监督等各类侧重,从多个方面分析了当前国内医院审计管理的普遍性问题,并以此深化了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升级优化的重要价值。

2 全面阐述了医院内部控制工作的多元化发展

从内容上看,该书共计分为14 章,每个章节均涵盖了现代医院审计的一个专业性的发展领域。总览该书,作者基于当前医院内部审计监察的包括药品处理、药品价格超标、审计人员专业度不够等核心问题,分别从内部审计控制管理流程划分建设、风险制度控制与文化建设、医院项目招标、内部控制设计、控制监督评价、信息化发展等专业性角度,阐述了当前医院医疗管理与审计的多维性与复杂性,并阐明上述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相互影响。作者在书中特别提出了医院内部控制问题需要从医院单位层面以及医院业务层面分别挖掘,而且在论述医院财产和业务活动审计时,又通过财务和业务两个不同的视角进行阐述。整个论述过程无论是对医院内部问题的阐述还是对外政策分析均具有鲜明的层次感,具有非常重要的思想开拓价值。此外,作者摒弃了传统审计论述专注自下而上的论证方式,而是从细节出发,就医院内部控制管理理念、管理框架的特征为切入点,从现阶段医院审计管理的典型问题入手,详细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对应解决策略,既体现了整体性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兼具了实用性,对于医院管理人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作用。

审计监管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政府审计制度的发展历史,针对党和国家对政府审计工作指示的转变,总结政府审计的发展变化,分析了政府审计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发展战略,从而进一步研究我国政府审计职能的新思路。 

一、我国政府审计制度的历史沿革 

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83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暑正式成立的34年间,我国一直没有设立独立的政府审计机构,经济监督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政府审计实行财审合一体制,在财政部和其他中央部委的财会机构内设审计处,地方政府和各厅局在财会机构内设审计科。另外,建国初期,在政务院下设有人民监察委员会,负责行政、经济、党风党纪监督。1954年改为监察部,隶属国务院。20世纪50年代末期,监督被视为资本主义“管、卡、压”,各项监督均被很大地削弱。60年代初期,经济监督缓慢恢复。 

“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各项经济监督再次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长期以来,对国家的财政经济监督都是通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社会集团购买力的专控部门等专门机构来进行的,此外,财务大检查办公室这一临时性机构和主管部门的会计检查代替了专职的政府审计,并赋予会计人员以会计监督权。但以上种种只是财审合一制度和部门内的专业监督,监督的对象和范围都具有局限性。 

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审计制度,我国选择行政型审计模式主要是当时的实际情况和主观客观条件决定的。当时我们的迫切任务是要尽快建立审计机关,而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都是由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负责的,当时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尚未全面启动,政府职能改变的目标也未提出,政府依然是社会政治经济的中心,拥有大量社会资源,审计只有在政府的扶持和支持下才能得以迅速启动、快速成长。经过反复权衡,首选由政府领导的行政型审计模式,这有利于及时地、全面地组建政府审计机关。 

1982年12月,新的宪法修改草案公布,其中规定在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1983年9月13日,审计署正式成立,隶书国务院管理,同时在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下设立审计机关,这样,就形成了统一领导、分级审计的行政型审计体制。 

二、我国现行审计体制的产生背景及主要特征 

现行审计领导体制是我国审计发展的“初始模式”或“启动状态”,充分考虑了该体制的奠基作用和“驱动效果”,考虑了审计的创建和早期发展的基本需要,保证了审计工作“按时进入预定轨道”。 

现行审计体制与我国国情具有良好的相容行和适应性。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刚刚起步,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当时,立法型、司法型和独立型的审计模式在我国尚缺乏生存环境,与国情存在明显的距离,甚至人们对其理解和认识尚有诸多不清,行政型体制的设计是唯一现实的选择。 

审计属于上层建筑,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基础。我国国有经济占据国民经济主导地位,是经济基础的主体,而这些国有企业是在政府指导和监督下从事经济活动的,同时也是国家审计的重要对象,国家审计体制的行政模式符合现行经济体制的运行状态。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方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发展极不平衡,审计需求各异,人们对审计的认知程度不一。在“大政府、小社会”的体制下,行政型审计模式具有较好的社会基础,适应范围广泛,符合人们的行为习惯和思维习惯,容易为人们接受和认同,其运行具有良好的社会基础。 

可见,现行审计体制是基于20世纪80年代初时我国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科技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教育环境的最优选择,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有客观必然性和现实可行性。也正是因为国家审计体制“符合当时国家政治经济环境特点”,该体制20余年来运行的结果是良好的,促进了我国审计事业迅速发展。 

三、我国当前政府审计模式及职能定位 

为实现政府审计的职能,需要建立一种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因此,近年来审计界对审计制度也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1、审计模式理论进一步研究 

一个国家的审计模式怎样设置,不能割断与本国政治经济发展以及文化环境的联系,而是要根据本国情况,在国家审计现代化的进程中加以总结,吸收借鉴不同模式的成功经验,走出一条适合本国审计发展的道路。近年来,审计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对审计模式进行了大量探讨,初步形成两种方案:一是立法型模式,采取此种观点的论述较多;二是独立型模式,近期比较流行。但我们认为需要对一些问题进行说明:一是模式论是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如前文所述,答案是否定的,第一,一个国家采取何种模式是与该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相适应的; 第二,哪一种模式都不是审计终极形式,立法型审计也并不是完美的和终极的,从政治学角度分析,在“当议会的地位逐渐从消极的控制转变为积极的权力时”,“控制权力的问题就由控制国王的权力的问题转变为控制立法者的问题”;第三,各种类型的审计都有执行中的问题,都有冲突和阻力;第四,最重要的是问题关键不在于隶属于哪个部门,而是在于独立性与协调性的统一。因此,模式的设计思路在于,在保持独立性的前提下,既注重与管理体制协调,又保证审计结果传导机制与政府权力运行机制协调。如立法审计的向议会报告及预算的否决权,司法型审计的司法权,独立型审计的建议权等制度设计都体现了这一思路。实际上,由于各国审计互相借鉴经验,各种模式之间的实质区别其实很小,立法型审计也可能处于既不隶属行政,又由于带有行政职能而不完全属于议会的“独立”状态(如美国) 二是审计模式是一个不断发展和自然演变的过程。首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最初形式,都是行政模式,虽然美国建国之初,就是三权分立,但直到1964年,才通过立法重组案,从隶属于行政,开始进入国会系统;其次,由于审计是一种消极权力,正如前文关于政体与政策的论述,决定了这种发展是一个自然演变的过程,只有权力部门的要求和审计职能变化达到统一时,才会变革。 

2、当前政府审计职能定位下新的工作思路 

在业已出版的各类审计论著中,几乎所有关于审计职能的表述,都将政府审计的职能定位为经济监督。职能是指人、事物、机构应有的作用,且随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根据宪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党的十六大的要求,我们应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行政管理体制尚不完善的特殊历史时期的政府审计职能定位为:以经济监督为主体,在法律的框架内,参与必要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根据新的审计职能定位,我们应明确政府审计的主要任务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的全面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关注政府的行政效率,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我们应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审计理念应着眼宏观性。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是新形势赋予审计监督的新使命。审计工作要体现新要求、履行新使命,就必须树立新的审计理念,在依法履行职责中着眼宏观性,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治文明的高度统揽审计工作,以民主与法制的工具找准审计工作的位置,用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服务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审计工作贴近贴紧党和政府的工作中心,关注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等,从宏观上研究、分析问题,防止行政权力的市场化行为和暗箱操作,以适应党和政府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 

(2)、审计方法应把握规律性。审计方法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之中,审计方法运用是否得当,不仅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且直接影响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被审计单位的性质与产生问题的环节是有规律可寻的,要注意把握资金运行、行政权力运用的规律,善于将计算机审计和内部控制测评、抽样审计等先进的方法结合起来,逐步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查清被审计单位的问题。因为查清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行政权力运用的真实情况,既是审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又是提高审计质量的重要环节。  

(3)、审计手段应体现科学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正一步步地向我们走来。特别是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不仅对审计的技术装备提出了挑战,而且对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的管理方式提出了挑战,同时经济犯罪分子和不法人员也可能利用高新技术手段进行智能犯罪。审计工作要跟上时展的步伐,就必须使审计手段体现科学性,逐步实现审计技术、审计行为、审计管理的科学化,提高审计工作的科技含量。

(4)、审计内容应注重实践性。政府审计在国家机器中所处的地位和它的法定职责,决定了审计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凡使用国家财政资金的领域,都应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凡涉及财权的行政权力,都应进入审计监督的视野,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审计监督的神圣职责,也是党和人民对审计监督的基本要求,更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审计实践中的体现。当前促进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和完善行政管理机制是审计监督面临的新任务,财政审计应以预算支出为主线,金融审计应以国有商业银行为重点,企业审计应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中心,经济责任审计应以加强法规建设为目标,加大对行政权力监督的力度,增加效益审计的比重,使审计工作踏准社会经济发展的节奏。

(5)、审计成果应富于创造性。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不断进步。审计成果是对审计过程的提炼、归纳、汇总,审计成果的运用是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最终体现。从创造性角度而言,审计成果要有新意、有影响、有震动,要能超前指导实践。审计成果质量不高,审计的职能作用就无法发挥;审计成果不能被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采用,审计的劳动价值就无法得到体现。因此,我们应通过对审计结果的深加工、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宣传和向社会公布等,千方百计地提高审计结果的使用价值,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法制建设提供实证,为政权建设提供保障,为理论研究提供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 [m] ,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13.

[2] 严俊芳:二十一世纪中国审计走向,经济研究参考,2000.1

[3] 高存弟、史维:政府审计的发展趋势研究.审计研究,2003.4

[4] 冯均科:论审计体系的目标设定,经济科学,1999.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