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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

医药卫生

医药卫生范文第1篇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福祉,是重要的国计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其发展,适应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伐,是我院应对激烈市场竞争、谋求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更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广大老百姓的迫切愿望。在新一轮更加激烈的竞争中,竞争的焦点已经转移到人才、技术、信息以及由此派生出的更加广阔的领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日益受到重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可以说,一个守旧的、没有持续改革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可能在未来的竞争中找到生存的空间和发展的支点。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当今以改革创新为载体,以发展为主题的时代,我们在发展,别人也在进步,医疗机构的竞争力不仅体现在是否具有改革的勇气和能力,更取决于改革创新的效率和结果。如果我们不正视自身在诸多方面的巨大差距,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奋起直追,保持比竞争对手更强的改革意识,努力缩小与先进医疗机构的差距,我们同样不能掌握竞争的主动。

二、深刻认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所面临的挑战

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所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们与社会医院争夺病员的挑战。二是我院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挑战。北皋中心卫生院是一所县级医院,受条件所限,其各个方面的提高受到一定的制约,技术水平、服务水平业绩平平,没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使得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还不能充分适应社会的需要。三是保障医院正常运行的挑战。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我们应该采取的对策

对策之一:抓好全院医务人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观念能够引导人们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想方设法采取有效的方式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教育,正确看待我们所面临的形势,以正确的态度来看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抛弃各种思想杂念和不切实际的幻想,牢牢地树立起社会效益观、经济效益观、服务质量观、市场竞争观和紧迫危机观,为我院以后的持续稳步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

对策之二:走内涵发展之路,提高我院的竞争力。在现有基础上努力提高医院的整体学术水平,特别是医疗技术水平。坚持院有重点项目、科有特色项目、人有各自专长的学科发展方向,从而形成多专业、多系统的优势科群。因此,医院应该抓好三个关键的环节:一是人才环节,这是医院建设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院在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这与当前形势还远远不相适应,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引进来、送出去、请进来的各项举措。“引进来”,就是从各高等院校选进一部分优秀的毕业生,充实到医务护理、医院管理队伍中去。“送出去”,就是要把那些基础好、技术精湛、工作认真的医务工作者,有针对性地送到上级对口医院进行培养。“请进来”,就是把专家、名医请到我院,作指导教学和学术交流。二是设备环节,这是医院开设新的医疗项目所必须的硬件基础。医院应当有计划地、实事求是地更新换代和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和仪器。三是医疗成果和技术环节,这是医院取胜于市场最具有说服力的广告。医院应该特别注意医疗成果的发展,在现有专科的基础上努力培养出县级、市级乃至省级以上具有影响力的专家或学科带头人。不断有目标、有计划地进行医疗专题研究,提高治疗有效率、手术成功率、诊断符合率等等,初步形成具有北皋中心卫生院特色的医疗诊断技术体系。

对策之三:强化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机制。首先,要禁止人员使用上的论资排辈,破除关系网,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重医德、重医技,不重阅历;重实绩,不重年纪,量才使用、破格提拔那些在医疗技术和理论功底上突出的医护人员,为有才华的人创造更加公平和更能施展才华的大舞台。其次,要进一步破除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对医术精湛、成绩突出的医护人员给予更高的收入,真正建立起按劳、按效双重结合的分配制度。第三,实行扁平化管理,压缩非医务工作人员,实现人员优化组合。

医药卫生范文第2篇

一、围绕总体目标,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

围绕基本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重点任务的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16号)精神,按照市政府与我区签订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的具体要求,突出“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力争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各项主要工作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中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7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8.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多渠道筹集资金,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逐步将省管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纳入属地职工医保统筹范围。促进失业人员参保,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政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2)进一步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5%以上。(区卫生局负责)

2、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保障能力。

(1)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其中区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82元、70.36元。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新农合个人缴费提高到50元以上。(区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积极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3)明显提高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提高待遇水平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参合)人员倾斜,引导参保(参合)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确保所有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4)积极开展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在总结评估基础上扩大试点病种和地区范围。研究制定从医保、救助等方面对艾滋病病人机会性感染治疗给予必要支持的政策措施。(区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负责)

(5)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资助困难人群参保,将资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门诊救助,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探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向医疗救助机构慈善捐赠,拓宽筹资渠道。(区民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水平,方便群众就医结算。

(1)继续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或结报,下同)。加强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开展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探索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即时结算。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即时结报。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一步完善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办法,鼓励居民连续参保缴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2)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控制基金结余,提高使用效率。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在医保支付比例上给予倾斜。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大力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物价局负责)

(4)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保险诚信等级评价制度,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研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5)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稳步推进经办管理资源整合。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参保。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积极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负责)

(6)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7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62号文件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12号),按照全覆盖、建机制的要求,建立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现新旧机制平稳转换。

1、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基层全覆盖。

(1)巩固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落实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区卫生局、发改委、物价局负责)

(2)同步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支付政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两镇卫生院新农合基本药物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5%,进一步提高医保乙类药品中的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支付水平。(区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建立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重塑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全部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区卫生局、物价局负责)

(2)在首次支付基本药物货款前,向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预付一次性基本药物周转资金,周转资金按当年基本药物采购额的10%确定。(区卫生局负责)

(3)完善基本药物货款收缴及支付制度。设立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基本药物货款结算,并按规定时间将基本药物货款足额汇缴至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专用账户。(区卫生局负责)

(4)制定完善基本药物基层配备使用政策,确保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进一步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区卫生局负责)

(5)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监测机制,加强督导调研。(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卫生局负责)

3、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

(1)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合理制定调整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并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区物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2)完善编制管理。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以区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区编办、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规定,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竞聘上岗和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完成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实行合同管理。对未聘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妥善安置,确保社会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进人员,按照政策规定一律实行公开招聘。积极探索实行院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

(4)在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补助,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区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5)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区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6)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负责)

(7)逐步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合理补偿。落实对村医的补助和扶持政策。(区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继续做好中央投资卫生项目建设工作,全面完成省规划村卫生室建设任务,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服务覆盖每个行政村。(区发改委、卫生局负责)

(2)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区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适宜人才。

(1)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完善和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努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足的问题。(区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安排1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加大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力度。分别为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7人次和38人次;继续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人员培训。(区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3、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1)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积极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区卫生局负责)

(2)大力推行院长(主任)负责制,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率。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运用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基层用药和医疗行为,控制基层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使用。(区卫生局负责)

(3)明显提高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区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全面开展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健康素质。

(1)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服务人群,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区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2)完善并严格执行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21883人、5166人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区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开设网络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进一步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区卫生局负责)

2、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预防为主方针。

(1)全面完成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任务。(区卫生局负责)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工作。(区卫生局负责)

(3)为2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区卫生局负责)

(4)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区卫生局负责)

3、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

(1)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按照国家下达的投资计划,实施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区发改委、卫生局负责)

(2)落实全省急救中心(站、点)设置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120”急救网络建设。(区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3)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医疗机构合作的激励机制,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加强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探索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组建医疗小分队,为城郊地区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区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以病人为中心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就医。

(1)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规范服务、院务公开、绩效考核、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志愿者服务、出院病人随访、临床路径实施、新农合病人优惠治疗、远程医疗会诊等10项惠民便民措施。(区卫生局负责)

(2)制定并落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跟踪监管,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降低检查费用;逐步推开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对开“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开展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开展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明显降低参保病人预交金额,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向医院拨付一定数额的周转金,并及时足额结算医疗保障费用。(区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试点。推行电子病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行为管理。(区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4)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机制。发挥卫生行政部门全行业监管职能,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坚决治理商业贿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多方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区卫生局、监察局负责)

3、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卫生技术人才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合理待遇。(区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

(2)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合理待遇,建立和推行改善执业环境的长效机制。根据医院的功能定位、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等因素,合理确定医务人员编制,研究解决护士不足和支援农村、基层人员编制问题。(区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4、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1)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区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制定和完善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普通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机构,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的比例。(区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物价局负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011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1年2月到2012年2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检查,将医改实施情况纳入政绩考核,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医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亲自抓,2011年5月底前要完成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和工作部署。要建立包干负责制,按“一人一院(中心)”的要求派出干部包干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二)强化财力保障。根据2011年医改任务,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建立政府投入长效机制,落实3年新增投入计划的承诺。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顺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要按确定的任务和进度尽早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政府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安排挂钩。

医药卫生范文第3篇

No.1

“新医改”将使医药经济顺势上扬

2007年是我国医疗卫生政策新一轮改革的启动年。2007年12月26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受国务院委托,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了题为《国务院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出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

可以预见,2008年,试点工作也将随之展开。而此后推出的医改具体方案应会遵循报告精神;尤其是报告确定的近期医改工作重点,将是医改方案的参考指标。在医疗改革的推动下,行业集中度提升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新医改对医疗市场的扩容和对医药行业的净化作用也是毋庸置疑的。因而,新一轮的医改方案的全面实施,将使2008年的医药经济顺势上扬,并更为健康地发展。

No.2

“以药养医”退出机制着手建立

实行了几十年的医院“以药养医”制度,使医疗机构逐渐成为逐利机构。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某些医疗机构过度医疗现象屡见不鲜。

陈竺在2007年年末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代表国务院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报告时明确表示,未来将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切断医院运行与药品销售的利益联系,降低药品价格。同时,采取增加财政补助、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规范收支,加强财务监管。与此同时,还将同时配套改革医疗机构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陈竺说,今后,我国将拥有一个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该目录将由中央政府制定,并建立起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体系,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等方式,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规范基本药物的使用。同时还将对药品储备制度进行完善,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卫生部门还将对价格上涨比较明显的市场调节价药品和高端医疗器械,依法进行价格干预。

那么,此前在关于医改意见的争议的核心问题――医疗费用从哪里来?陈竺在报告中给出了明确答案:“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中央和地方都要大幅度增加卫生投入,政府投入兼顾医疗服务供方和需方。”

医改的上述方向意味着,实行数十年的“以药养医”现行体制将从2008年开始,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No.3

我国医疗体系向“公益性”回归

陈竺部长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介绍说,新医改的总体目标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陈竺进一步阐述说,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分两步走。到2010年,在全国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努力缓解城乡、地区、不同收入群众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效缓解民众看病就医中的突出问题。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多元办医格局,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陈竺在报告中明确表示,医改必须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同时,坚持以预防为主、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由此看来,在新医改的指导思想中,“公益性”是一个关键词。而在2008年1月7日召开的2008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其工作报告中表示,2008年将稳步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任务是选择部分地区,围绕改革重点内容开展试点,为在全国范围深化改革探索经验。

No.4

药价下降将成为大趋势

去年8月,国家监察部公告,2007年以来有802种药品价格得到调整,其中降价品种占70%,最大降幅达85%;其余30%的廉价药品维持原价。国家发改委在2007年年底的一份调研报告中,探讨了对现行药价管理模式做出大幅调整的改革思路。政府有关部门对药价的控制可能逐渐由单纯的行政控制手段,转向从扩大定价范围、制定合理差比价、划分中央和省级定价权限、限制流通环节加价等十个方面对现行药品定价和管理机制进行调整。

同时,据业内人士预测,与中国医改的整体方案相配套,目前酝酿中的药价改革将有几大看点。

首先,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将会增加。据了解,根据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和终端市场竞争垄断程度,今后所有处方药、医保目录内非处方药、还有品的原料药等有可能全部纳入政府定价的管理范围,其他药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其次,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在医院补偿机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的前提下,单纯降价对中间环节的作用有限,因此控制流通环节加价率将成为今后药价改革的另一个重点。政府要顾及企业对降价的承受能力,可能会允许企业获利高于工业平均利润;可能会鼓励生产企业直接将药品销售到医院和零售药店,并抑制商包销,籍此来控制药品生产之后的出厂价和销售价之间的价格差,但这将会对药品流通环节产生较大影响。伴随“医药分家”的推进,国家在提高医疗价格和财政补偿幅度以后,可能对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还要进一步压缩。

再次,有关部门有意利用价格政策鼓励创新,抑制企业重复建设和药品的不合理替代,由此对保护期内的专利药品、新上市的仿制药、首仿药实施的有区别的定价机制都可能列入药价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当中。

总之,中国的药价改革是渐进性的,过去的一年相对没有大动作,但是新的药价改革政策已是“山雨欲来”。

No.5

医药自主创新将迈开大步伐

自主创新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核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措施出台,将在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十个方面对创新研发产业进行支持。医药行业中生物制药是创新研发的主要领域。重大新药创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成为专项之一。

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医药产业一直处于仿制药大国水平。过去,国家的投入费用大部分在研究层面上,研发和生产脱节,对产业发展没有太大的促进作用。因而,上述《纲要》提出,要以企业为创新的主体,这是我们国家20多年科技改革重要的转折点。为推动《纲要》的落实,国家启动16个科技专项,专项投资超过170亿元,还要拉动地方政府和企业各数百亿元的资金,总共预计达千亿元。与此相呼应的是,2007年10月1日实施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更加鼓励创新,注重新药的科技含量。可以预计,新《办法》压缩了无科技含量仿制药的空间,新药门槛的提高将大大限制新药的审批速度和数量,这将有利于两类药企――一类是已经拥有多个新药证书的企业,另一类则是有自主创新实力的企业。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医药自主创新的冲锋号已经吹响,这对我国创新型药企来说有重大意义。从2008年起,企业投入新药研发的信心将更加充足,资金投入力度也将加大。

No.6

药品行业将群雄逐鹿 OTC市场

2007年,我国药店数量有32万多家,其中连锁药店企业有1 600家,门店已经超过6 800家。多数省会城市的连锁率已超过50%。百强连锁药店2006年的营业额为450多亿元。2007年上半年,前10强的销售规模增长仍较快,平均为15%左右;前100强有望达到18%~20%,营业额超过530亿元。

2008年医药行业将持续发展。在良好的大环境下,医药零售终端将高速发展,3年内将有近10家“20亿”药店;同时,零售网络将广受厂家青睐,OTC市场扩容,层级分销模式将逐渐成为主流。因此,对于国内95%的药企而言,OTC是非做不可的,建立零售网络将是OTC市场的趋势之一。产生这种趋势的原因主要包括:市场环境的规范使得仿制药医院市场越来越窄、OTC产品更容易产生规模效应、OTC市场直接面对消费者更加稳定、OTC的成功运作更有价值感及成就感、国内企业的产品更适合OTC的运作模式。

此外,随着OTC市场的扩容,层级分销模式将逐渐成主流。对于已有一定规模的OTC产品,要想再上一层楼,分销是最适用的一种武器。分销可使产品在渠道更充盈、在终端更饱满。

No.7

新农合将全面覆盖我国农村地区

1月7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2008年全国卫生工作会上指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试点顺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目前已有20个省份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截至2007年9月底,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有2 448个,占全国总数的85.5%,参加农民近7.3亿人,参合率达到8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四年来,制度运行进一步规范,统筹补偿模式逐步完善,受益面不断扩大,受益程度进一步提高。”陈竺说,今年这一制度将在全国农村全面实行。

陈竺还指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要组织、引导、动员农民群众参合,确保全国农村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让更多的农民群众受益。同时落实新农合的医疗补助、缴费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人均40元提高到80元,农民缴费也相应提高。卫生部门要主动与民政等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好困难群众缴费问题。

陈竺还强调,在筹资额度增加的情况下,应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让农民群众更多受益,增加新农合制度的吸引力。

陈竺部长的报告基本确定了一个可以预见的事实:2008年,我国将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

No.8

药品监管将“紧箍”越勒越紧

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是2008年的一大政策看点。新《办法》对新药概念作出重新界定,即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或增加新适应症,将不能再按照新药管理,不再视为新药注册审批。这使得原先部分企业依靠简单改剂型、改包装、改规格等途径获取新药资格,进而谋取单独定价的急功近利的做法遇到了障碍,同时还将严格控制仿制药审批。新药注册的“两级审批”模式,也使审批过程更加透明化。

另外,2007年10月24日,《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亮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并已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从行业的角度看,今后通过GMP的门槛是提高了,企业一次性通过认证的比率会有所下降,一批具备严格的质控体系的药企将在新一轮的GMP认证中获益。新《标准》还要求原料药和制剂必须按照注册批准的工艺生产,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这对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十分重要。可以预见,修订后的GMP法规的有效实施有望推进医药行业产品结构调整、新产品研发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养。

这些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药监政策的陆续出台,需要医药企业理性地面对严格的监管政策环境,规范发展将是我国医药经济未来发展的主旋律。

No.9

原料药企业赶考“排污新标准”

国家环保总局目前正在征求《制药行业水污染排放标准》的意见,并将于年内生效。与此同时,该局政策法规司编制的制药行业的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名录也在筹备当中。

2007年11月,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环境标准处处长周凤保在化学工业制药协会就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所作的报告上表示,依照新标准,新建(改/扩建)制药企业或制药设备将于2008年7月开始强制执行新标准,而现有企业或设备也必须于2010年7月1日起,向新建(改/扩建)标准看齐。

由于制药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7%,而污水排放量却占到2%,制药行业成为国家环保规划重点治理的12个行业之一。在节能减排上,国家对制药企业的要求日趋严格,企业唯有从根本上以技术创新解决环保难题,方能继续生存。

据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分析,明年整顿与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对促进市场有序公平的积极作用将进一步显现。《标准》中关于生物和化学合成药(原料药)的标准将高于国际、世界银行和美国标准。照此要求,目前多数企业的现有排污装置难以达标,会直接抬高青霉素等原料生产企业的生存门槛,可能会造成青霉素企业的新一轮洗牌。因环保成本增长已经导致了部分生产企业停产或竞争参与者出局,《标准》的出台将会对整个医药行业产生很大的影响,由于需要向污水治理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不可避免。不过对于生物制药公司来说,由于其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污染较小,受到的影响不会太大,而对于一些污水排放已经达标的公司,则是一个好的发展机会。《标准》的出台给医药行业所带来的不仅仅是挑战,还有机遇。

No.10

本土医药卫生行业将经受奥运考验

进入2008年,北京奥运日益临近的步点敲击着每个中国人的心,更敲击着我国医药卫生行业的神经。

在公共卫生方面,北京奥组委医疗卫生部官员甄小珍认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在医疗卫生方面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卫生安全,二是奥运会医务志愿者组织和培训。据了解,面对公共卫生的挑战,组委会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如提前成立医疗卫生服务部、启动公共卫生风险研究项目等。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宇表示,我国将在2008年奥运会举办前和举办期间,通过高覆盖的以特定症状为主的监测网络,及时发现、捕捉各种传染病疫情苗头,迅速做出早期预警和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以维护奥运会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与此同时,北京市已经准备补充应急储备货值3 500万元的药品,充分保障奥运期间游客与市民的用药需求。同时,在参与奥运的各个城市里,“定点药店”和“人文药店”也在此时成为了奥运前沿药店的新名词。据了解,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落实零售药店发展的长期目标,日前北京市药品监管局某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增加了规范药店形象的内容。

医药卫生范文第4篇

国务院总理向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今年政府工作基本思路和任务时指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代表国务院向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六个部分:一、2006年工作回顾;二、2007年工作总体部署;三、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五、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六、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

指出,要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着眼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今年重点抓好四件事。

这四件事是:一是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搞得更快一些。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01亿元,比去年增加58亿元。落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每个乡镇由政府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卫生室,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努力让广大农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是加快建设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城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重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落实经费保障措施,方便群众防病治病。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三是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政府对困难群众给予必要的资助。

四是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今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将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在免费救治艾滋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患者的基础上,扩大免费救治病种。为此,中央财政增加支出28亿元。说,要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充分发挥祖国传统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

说,为了更好地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发展,国务院已经组织力量抓紧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努力解决好广大群众关心的看病就医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高强3月4日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小组讨论后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有可能建立“全民医保”制度,但需要通过不同形式和不同渠道,最终目标是实现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全国。

他表示,目前要实现“全民医保”还有难度,因为各地、各方面的水平不同。比如,现在城镇职工年平均医保缴费为1100元,而农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每年平均才缴纳50元。这些差距表明,全民医保要逐步、分渠道实现。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轻易制定改革方案。

虽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案还未出台,但业界认为此前召开的全国卫生T作会议提出的四项基本制度为未来的医改方案描画了蓝图。这四项基本制度是: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在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高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医疗体制方面的改革要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但是更要符合我国的国情,要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着眼于缩小医疗卫生服务差距,着力于建设让群众能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服务体系,“探索中国特色的卫生发展道路”。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制度就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高强认为,这个制度的实质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农村卫生体系和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并健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和城乡基层卫生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

在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之外,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老百姓如果生了重病、大病到医院治疗,超出了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框架,就需要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来抵御经济风险。这也是“中国模式”的第二个重要内容。

由于我国城市化水平低、居民收入差距大、农业人口和非正规就业人口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全国难以建立起统一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只能根据城乡实际情况和不同人群的收入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混合型医疗保险制度。

具体地讲,城市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乡村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些制度汇合在一起,将构成我国比较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相衔接,将构成覆盖城乡居民、比较完整、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保障体系。”高强说。

不过。这个健康保障体系要想顺利运转,还必须配有药物制度的改革。高强提出,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政府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高强认为,“这是治理我国医药秩序混乱、价格虚高、不公平交易、商业贿赂严重等问题的一项根本制度。”

同时,要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改变目前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监管难的状况。严格企业和药品准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在医院管理方面,高强提出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建立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为此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以及“医药分开”。

医药卫生范文第5篇

一是要落实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在深化改革和推进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积极的姿态和更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第一,必须发挥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第二,努力建设好“国家队”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好、发展好公立医疗卫生队伍。第三,较大幅度地增加卫生投入,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遏制住医疗机构的创收倾向。第四,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在近两、三年内,可以先从城乡基层卫生机构做起,实行药品零加成销售,政府对这些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给予保障。同时,也要选择部分城市,开展改革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的试点,并与改革医院人事分配制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卫生投入等措施同步推行,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第五,加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第六,严格医疗卫生监管。

二是要调动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调动医药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必须认真研究探索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把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引导到为人民健康服务上来。第一,调动卫生管理人员积极性。要落实管理工作责任制,解决责任不清、职能不明、激励不足、约束不力等问题,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管理机制,做到职责明确,奖惩分明,激励有据,约束有力。要建立管理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将社会效益作为根本标准。第二,调动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努力恢复医疗卫生人员的尊严;合理调整医疗技术价格;改革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收入分配制度;改善卫生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实行科学的职称评聘制度。

三是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上发挥积极作用。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作出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在卫生领域,国家要扩大投资,加强城乡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快推进医药卫生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对此,各级卫生部门要深刻认识面临的机遇,清醒分析可能遇到的困难,全力做好各方面工作。第一,加快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第二,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第三,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