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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畜牧业信息工作,更好地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经研究,特制定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凡所写信息被中央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被自治区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被州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被县党委、政府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
二、凡所写调研文章被中央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被省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州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被县党委、政府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
三、关于兑现信息、调研奖励的汇总说明:
1、所有文稿须与作者岗位业务工作有一定联系;
2、与记者合作的作品按同类标准计奖;
3、凡内容失真、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发稿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撰稿人责任;
4、一文多发的只按最高标准计奖一次,不重复计奖;
5、文章发表后,请作者本人注意留存用稿通知单、稿费通知单、底稿、样刊等物证,每月底上报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以便年终兑奖。
6、局(站、所)办公室全年必须完成60篇信息、2篇调研文章后才可按上述标准兑现奖励。
四、此办法即日起执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畜牧业信息工作,更好地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服务,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经研究,特制定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一、凡所写信息被中央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被自治区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被州级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被县党委、政府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
二、凡所写调研文章被中央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被省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州级杂志、报刊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被县党委、政府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
三、关于兑现信息、调研奖励的汇总说明:
1、所有文稿须与作者岗位业务工作有一定联系;
2、与记者合作的作品按同类标准计奖;
3、凡内容失真、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发稿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撰稿人责任;
4、一文多发的只按最高标准计奖一次,不重复计奖;
5、文章发表后,请作者本人注意留存用稿通知单、稿费通知单、底稿、样刊等物证,每月底上报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以便年终兑奖。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现代企业管理实践证明,实施精细化管理是提高管理效益的必由之路。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构成内容之一,实施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不仅是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的需要,也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追求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方法。基于此,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体会,就企业会计核算精细化这一命题谈以下认识与思考:
一、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内涵的认识
现代企业管理理论提出的精细化管理,其实质就是一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降低管理成本为主要目标的管理方式。应用到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中,就是企业通过优化会计核算管理手段、深化会计核算管理内容、拓展会计核算管理领域,将会计核算工作融合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将会计职能从记账、算账、报账的核算职能向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决策支持职能转变,促进企业增加收益、有效降低成本费用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增长。
二、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及内容的分析
(一)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能否及时提供准确、完整、有用的会计信息是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好坏和工作效率高低的衡量标准。通过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会计核算工作程序和工作组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核算工作效率,降低财务风险,为全面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供保障。因此,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就是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全面预算管理为主线,以风险可控为前提,以效益最大为目标。把成本控制到最优,真正做到风险可控、成本最小,效益最大。
(二)企业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的内容
1.会计行为规范的精细化。会计核算工作中的每一个行为都有一定的规范和要求。每一个会计人员都应遵守这种规范,从而使会计行为更加职业化和标准化。同时,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包括会计核算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过程控制和会计核算工作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2.会计核算和控制精细化。一方面,企业应详细规定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各个环节工作内容和需注意问题,以便会计人员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规范的记录并最终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另一方面,企业必须抓住会计工作运行过程的关键点,将各关键点连接成一个控制网络,从而形成对企业经营控制全过程、全方位的一个监控系统。
3.会计分析精细化。会计精细化分析主要是将经营中的问题从多个角度去展现、从多个层次去跟踪,以发掘提高企业生产力和利润的方法。
4.会计考核精细化。建立精细化的会计考核制度,避免执行不力和制度虚设现象,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精细化的执行效果。
三、提高企业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的对策思考
基于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结合现代企业会计管理工作的实践,那么如何针对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的内容,提升管理效益,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从制度建设与管理层面保证核算工作有章可循
制度建设是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基础,推行精细化管理归根结底要用有型的管理制度规范核算、回避风险、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使每项具体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制度建设方面,应对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整合规范。首先应针对会计核算相关的预算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成本费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规范与修订;其次要依据推行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制定新的切合实际的规定和制度,包括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办法、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办法、会计委派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租赁会计核算办法等,使精细操作标准进一步细化,形成了一整套严密有效的会计核算基础工作标准。
(二)在实践中细化会计核算以保障会计信息质量
企业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其最基本的要求是保障会计信息质量。因此,在会计核算实践中,企业应建立顺畅有序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严格遵循企业会计核算相关管理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经济业务的特点,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及财务报告等进行了连续、全面、系统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为经营管理提供真实、完整、有用的财务信息,保障了会计信息质量。只有将这些工作做到位,才能使精细化管理产生应有的管理效益。
(三)通过量化考核以提升精细化管理执行效率
企业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的执行,需要有量化的考核标准与办法。为此,企业应当对会计系统实施量化考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会计质量达标工作。在具体的操作方法上,应本着积极主动、求真务实的原则,坚持制度健全、规范管理、素质强化、促进工作的思路,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体系中应建立惩罚分明,以激励为主的政策。通过这种严格量化的考核体系,形成长效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了财会队伍管理和会计业务工作的更好完成。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精细化管理是适应现代企业会计工作实践需要的有效管理方法。基于目前企业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尚未有一定的模式可遵循,因此这要求我们对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的内涵及内容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与办法,从而实现预期的目标。
参考文献:
办公设备有哪些办公设备,英文Office Equipments,泛指与办公室相关的设备。办公设备有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的区分。狭义概念指多用于办公室处理文件的设备。例如,人们熟悉的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等,还有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考勤机、装订机等。广义概念则泛指所有可以用于办公室工作的设备和器具,这些设备和器具在其他领域也被广泛应用。包括电话、程控交换机、小型服务器、计算器等。办公设备与办公耗材不同,可以说,买办公设备是购房,买办公耗材是装修。
大致可分为:文件输入及处理设备、文件输出设备、文件传输设备、文件整理设备等。每一类设备又都包括多种产品,以下列举的只是其中的主要设备或常用设备。
1.文件输入及处理设备:计算机、文件处理机、打字机、扫描仪等。
2.文件输出设备:可分为文件复制设备和文件打印设备,以及文件传送设备。
3.文件复制设备包括:制版印刷一体化速印机和油印机、小胶印机、重氮复印机(晒图机)、静电复印机、数字式多功能一体机、数字印刷机、轻印刷机、喷墨复印机等。
4.文件打印设备包括: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和绘图机等。
5.文件传输设备:传真机、计算机、电传机等。
6.文件储存设备:缩微设备、硬盘、云盘等。
7.文件整理设备:分页机、裁切机、装订机、打孔机、折页机、封装机等。
8.网络设备:网络适配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等。
9.沟通设备:座机电话、网络电视会议软件、电话会议等
随着技术进步和由于办公室工作细化而对产品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各类新型办公设备产品层出不穷,更新换代速度也越来越快。但是,大多数办公设备属于以机电为基础的耐用设备,所以在各类办公室中多种类型、多代设备同时服务于办公的现象比较常见。
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内容全文一、公用系统管理办法
(一)公用系统范畴
公用系统指全校师生共同使用的电子信息系统,包括以下系统:
1、通信网络系统:包括通信网络系统中的通信线路、网络通信设备以及公用终端设备等。目前具体包括光缆线路、铜缆线路、网络中心机房设备、校园各区域汇聚点设备、各办公场所接入设备等。
2、网络信息系统:公用服务器系统、存储系统、应用系统软件及数据等。目前包括学校网站、电子邮件、教学平台、教务管理、图书管理、流媒体、数据库、行政办公、用户认证、数据存储、数据备份、网络管理及域控制器、DHCP、DNS、网络防毒等服务器系统。
3、安防监控系统:包括监控中心设备及其软件和存储系统、摄像头和视频服务器等监控前端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线路等。
4、一卡通系统:包括一卡通网络服务器、一卡通管理工作站、一卡通终端设备、一卡通系统通信线路及其中继设备等。
5、闭路电视系统:包括校园电视台设备、闭路电视线路及其中继设备、闭路电视终端设备等。
6、有线广播系统:包括校园有线电台、广播系统线路及其中继设备、广播终端设备等。
7、无线广播系统:包括校园无线电台。
8、电子信息系统:包括教学楼、图书馆LED显示屏及其通信线路、TV显示屏及其通信线路等。
9、运动场音响系统:包括运动场音响系统播音设备、线路等。
10、报告厅及会议室音响设备:包括报告厅及会议室音响系统播音设备、投影设备及线路等。
(二)公用系统管理办法:
1、网络信息系统中的教务管理、图书管理、行政办公及学校网站等应用系统分别由教务处、图书馆、办公室通过远程管理方式负责使用管理;
2、安防监控系统监控中心设备由保卫处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3、一卡通网络服务器、一卡通管理工作站设备由财务室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4、一卡通终端设备(POS机)由各经营单位使用者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负责使用管理以及保修期外的维护维修;
5、校园电视台、有线电台、无线电台设备由学校电视台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6、运动场音响系统由体育教研室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7、报告厅及会议室音响由办公室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8、其它系统及设备由网络信息中心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9、公用系统及设备、线路的维护、维修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完成。
10、对于处于各部门及系部办公室内的网络终端设备和线路,由网络中心管理,但该办公室人员负有保管责任;
11、以后新增公用系统的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原则参照执行。
二、处室、部门使用设备管理办法
(一)处室、部门所使用的设备范畴
处室、部门所使用的设备包括: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外部电子设备。
(二)处室、部门所使用设备的管理办法:
1、处室、部门所使用的办公设备由处室、部门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简单软件维护,保持设备清洁;
2、处室、部门所使用办公设备的硬件维修、复杂软件维护等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三、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一)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范畴
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包括多媒体和语音教室内的所有设备及线路,办公用计算机及打印机、扫描仪等外部设备,系部内公用的录音机、CD机、扩音器等教学设备等。
(二)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1、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管理由系部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等工作。
2、多媒体及语音教室使用管理工作包括排课、调课管理,使用情况登记,门锁、柜锁管理,教师使用培训,授课软件安装,教室卫生保洁等。
3、多媒体及语音教室维护维修工作包括硬软件系统日常维护、维修或报修等。
4、系部的使用耗材(打印纸、墨、鼠标、电池、键盘等),由系部购买。
四、个人使用的电教、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管理办法
(一)个人使用的计算机、电教及其外部设备范畴
个人使用的计算机、电教及其外部设备包括:配发到个人的计算机、录音机、CD机、扩音器等电教办公设备。
(二)个人使用的电教、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管理办法:
1、个人支付或由学校支付部分费用,由个人自行购置的设备,其使用管理、维护维修等事宜完全由个人负责。
2、属于学校资产,但由个人使用的设备,须由使用者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维护维修等工作。
按照中央和市委、区委政府要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及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要求,昌平卫生健康监督所为全面推进“双随机”执法工作,将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和放射卫生等专业全面纳入“双随机”监管抽查内容。为进一步提高监督员对“双随机”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单位监督执法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2015〕58号)精神,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5〕58号)要求,推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随机抽查,落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执行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稳步推进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执法信息系统,立足卫生健康监督专业特点、执法队伍现状、区域实际等情况,分步实施,逐步推开,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二、工作职责
2021年将根据市卫生健康监督所针对国家2021年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及“市抽”设定“双随机”抽查规则及补充规则,使用北京市卫生监督平台,进行“双随机”工作。
昌平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规则制定、统一抽取,任务发放,工作协调,工作考核工作,各专业科室负责本专业“双随机”检查内容的指导及国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执法科队完成辖区范围、职责范围内的“双随机”检查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玉林
副组长:国民、崔宗强、胡帅
下设双随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胡帅,办公室设定为宣传信息科。全所各科室积极配合完成每年双随机工作。
三、国家双随机工作
国家双随机任务由卫生监督平台统一接收、分派工作。监督员使用手持机现场操作完成双随机监督任务。
(一)国抽人员安排
监督员共计:62名监督员,有执法证件人员:55人 无执法证新进人员5人 ,工勤2人。
参与双随机占比71.81%(国家要求70%以上)。
(二)国抽双随机工作总体要求
1、2人一组执法记录仪视频留存。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卫生视频移交一科整理收集,医疗卫生、传染病、放射卫生移交二科整理收集。2人一组执法记录留存(监督小条、采样记录等)。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卫生视频交一科整理收集,医疗卫生、传染病、放射卫生交二科整理收集。整理核对无误后统一移交档案室存档。
2、需要检测的单位(公共场所、饮用水、学校卫生),根据总体日程安排进行,如需要调整,由信息科总体调整安排,不得自行修改时间。
3、不需要检测的单位(医疗卫生、传染病、放射卫生),由抽到的监督员在科队内协调自行完成监督工作。
4、学校卫生需要检测教室环境等检测外还需要检测饮用水(有二次供水及集中式供水的单位)。
(四)国抽双随机职责分工
按时完成国家双随机工作,公共卫生监督科、医疗卫生健康监督科完成本专业双随机业务指导培训及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协查。
宣传信息科负责工作计划、任务下达、统筹协调、监测数据平台录入、质量控制和双随机信息公开工作。
各执法队负责双随机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测、处罚工作。监督信息平台录入率、及时率、正确率100%;行政处罚平台录入率、及时率、正确率100%;
四、北京双随机工作
(一)工作原则
1、地点分配原则。全区共分为9个区域进行双随机抽查:
第一区域:东小口分所管辖区域;
第二区域:回龙观分所管辖区域;
第三区域:执法一队管辖区域;
第四区域:兴寿延寿分所管辖区域。
第五区域:北七家小汤山分所
第六区域:沙河分所管辖区域。
第七区域:南口分所管辖区域。
第八区域:综合执法一科(专业职责工作)
第九区域:综合执法一科(专业职责工作)
人员分配原则
定期维护执法人员名录库信息,结合区域特点设置随机抽查基本单元,基本单元内人数不得低于4人。每月动态调整人员执业范围、在岗情况、管辖区域等。“北京卫生监督工作平台”的人员执业范围设置应与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保持一致。可多项选择人员执业范围。
所有监督员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双随机工作,不进行混编。在各自专业及辖区内,按时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
2、人员匹配
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及托幼机构,每月定时从随机抽查单位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分专业,随机抽取抽查对象和执法人员2人,随机进行匹配。
医疗机构检查实行分级分层随机抽查,一次抽查应覆盖该机构涉及到的全部专业内容。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从执业范围标记为医疗(含中医)、传染病、计生(含妇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2人,完成医疗机构、传染病、计生、放射有关的全部检查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执业范围标记为(含中医)、传染病、计生(含妇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2人,完成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计生有关的全部检查表。从执业范围标记为放射的人员中抽取2人,检查放射有关的廍检查表,二医疗机构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三级医疗机构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同一医疗机构有多个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以日常监督检查补充覆盖。
3、双随机处罚原则
双随机处罚工作依据谁发现谁监督谁处罚原则进行。处罚所得款项计入作出处罚的科队,不统计在管片科室中。每月法规科负责双随机处罚案件数及金额的核查及统计,宣传信息科负责将统计结果与本月其他处罚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及通报。
(二)抽取专业及比例。
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和放射卫生等专业抽查比例原则上为每月不低于5%。
学校卫生在每年的学校寒暑假停止抽取。
如遇大型活动保障或抽取单位已经完成100%覆盖等情况,视情况调整抽取比例。医疗机构完成全年100%抽取,公共场所力争全年完成100%抽取。
(三)动态维护单位库
按照确定的随机抽查事项,动态维护随机抽查单位库信息。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及托幼机构单位以“北京卫生监督工作平台”管理相对人数量为基础,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放射诊疗单位以“北京卫生监督平台”医疗机构数量为基础,每年12月底标记完成下一年度不列入随机抽查单位库的高风险单位。确定为高风险单位的,每年至少检查3次,三次均合格者取消风险等级标记。高风险单位情形包括:
1.投诉举报3次以上(不含控烟);
2.监督抽检检测不合格的;
3.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4.国家级、北京市级相关部门转办或督办的;
5.中央或本市新闻媒体曝光存在违法行为的;
6.列入医疗机构重点监督监测台账管理的;
7.各区结合区域特点确定的高危违法行为。
新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完成首次现场监督检查之后,自动进入随机抽查单位库。
2021年昌平卫生健康监督所已完成高风险单位的标记工作。
五、双随机工作信息公开
及时公示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宣传信息科负责双随机监督检查情况在区卫计委网站进行公示。法制稽查科负责将抽查结果处罚信息通过区卫计委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要求
充分利用现有执法信息系统平台(北京市卫生监督平台、国家监督中心平台),积极完成国家、市级各项“双随机”工作,坚持将“双随机”监管运用到日常监督工作中去,努力探索适合昌平区监督模式的工作特色,加强“双随机”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工作,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1
昌平区公共场所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随机抽查方式
抽查主体
实施日期
1
公共场所卫生抽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公共场所经营者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21.1.1
2
学校卫生监督抽查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管理规范》(GB31177-2014)、《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书写板安全卫生要求》、《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公共浴室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标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21.1.1
3
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抽查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幼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21.1.1
4
生活饮用水单位卫生情况抽查
《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单位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21.1.1
附件2
昌平区医疗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抽查方式
抽查主体
1
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
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修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第8号》、《卫生部关于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通知》、《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
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控制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设置指导原则(试行)》、《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4
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5982—2012)、《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02)、《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版)》、《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WS 310.1一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一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10.3一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一2009、《医院感染监测规范》WS/T 312一2009、《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1一2009、《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YY0572-2005、《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 368一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一2012、《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5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6
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室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7
母婴保健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8
婚检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9
产前诊断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各区卫生健康委
10
孕产期保健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
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1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的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证明监督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出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及人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内的医师和助理医师、中医医疗机构、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3
外国医师来华短暂行医;香港、澳门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依法执业抽查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在中国境内短期行医的外国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的香港、澳门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的台湾地区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外出会诊依法执业抽查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医疗机构内的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依法执业抽查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内的乡村医生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考核、依法注册、依法执业抽查
《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医疗机构内的护士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7
港澳药剂师、护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短期依法执业抽查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短期执业管理暂行规定》
在内地短期执业的港澳药剂师、护士、医务化验师、职业治疗师、视光师、放射技师、物理治疗师、脊医;澳门治疗师、按摩师、针灸师、诊疗辅助技术员。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核、依法注册抽查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医疗机构内的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9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抽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0
血站依法执业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
血站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各区卫生健康委
21
医疗机构开展精神卫生执业活动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2
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诊疗活动抽查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各区卫生健康委
23
医疗机构使用、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情况抽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4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况抽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5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抽查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暂行办法》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各区卫生健康委
26
医疗机构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情况抽查
《处方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7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情况抽查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8
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情况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9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抽查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0
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筛查情况抽查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1
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用血情况抽查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2
医疗机构开展性病诊疗活动抽查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3
开展院前急救情况抽查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4
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实验室检测情况抽查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5
医疗机构开展技术临床应用情况抽查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6
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7
发生医疗机构人员购置使用药品牟取利益的行为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8
医疗机构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情况的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39
放射诊疗机构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附件3
昌平区生活饮用水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最低
抽查周期
抽查方式
抽查主体
1
自备水源供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自备水源水单位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2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单位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二次供水单位
5%
每月
按主体随机
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一、公用系统管理办法
(一)公用系统范畴
公用系统指全校师生共同使用的电子信息系统,包括以下系统:
1、通信网络系统:包括通信网络系统中的通信线路、网络通信设备以及公用终端设备等。目前具体包括光缆线路、铜缆线路、网络中心机房设备、校园各区域汇聚点设备、各办公场所接入设备等。
2、网络信息系统:公用服务器系统、存储系统、应用系统软件及数据等。目前包括学校网站、电子邮件、教学平台、教务管理、图书管理、流媒体、数据库、行政办公、用户认证、数据存储、数据备份、网络管理及域控制器、DHCP、DNS、网络防毒等服务器系统。
3、安防监控系统:包括监控中心设备及其软件和存储系统、摄像头和视频服务器等监控前端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线路等。
4、一卡通系统:包括一卡通网络服务器、一卡通管理工作站、一卡通终端设备、一卡通系统通信线路及其中继设备等。
5、闭路电视系统:包括校园电视台设备、闭路电视线路及其中继设备、闭路电视终端设备等。
6、有线广播系统:包括校园有线电台、广播系统线路及其中继设备、广播终端设备等。
7、无线广播系统:包括校园无线电台。
8、电子信息系统:包括教学楼、图书馆LED显示屏及其通信线路、TV显示屏及其通信线路等。
9、运动场音响系统:包括运动场音响系统播音设备、线路等。
10、报告厅及会议室音响设备:包括报告厅及会议室音响系统播音设备、投影设备及线路等。
(二)公用系统管理办法:
1、网络信息系统中的教务管理、图书管理、行政办公及学校网站等应用系统分别由教务处、图书馆、办公室通过远程管理方式负责使用管理;
2、安防监控系统监控中心设备由保卫处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3、一卡通网络服务器、一卡通管理工作站设备由财务室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4、一卡通终端设备(POS机)由各经营单位使用者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负责使用管理以及保修期外的维护维修;
5、校园电视台、有线电台、无线电台设备由学校电视台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6、运动场音响系统由体育教研室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7、报告厅及会议室音响由办公室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8、其它系统及设备由网络信息中心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
9、公用系统及设备、线路的维护、维修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完成。
10、对于处于各部门及系部办公室内的网络终端设备和线路,由网络中心管理,但该办公室人员负有保管责任;
11、以后新增公用系统的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原则参照执行。
二、处室、部门使用设备管理办法
(一)处室、部门所使用的设备范畴
处室、部门所使用的设备包括:包括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外部电子设备。
(二)处室、部门所使用设备的管理办法:
1、处室、部门所使用的办公设备由处室、部门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简单软件维护,保持设备清洁;
2、处室、部门所使用办公设备的硬件维修、复杂软件维护等工作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三、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一)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范畴
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包括多媒体和语音教室内的所有设备及线路,办公用计算机及打印机、扫描仪等外部设备,系部内公用的录音机、CD机、扩音器等教学设备等。
(二)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1、系部所属电教及办公电子设备管理由系部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使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等工作。
2、多媒体及语音教室使用管理工作包括排课、调课管理,使用情况登记,门锁、柜锁管理,教师使用培训,授课软件安装,教室卫生保洁等。
3、多媒体及语音教室维护维修工作包括硬软件系统日常维护、维修或报修等。
4、系部的使用耗材(打印纸、墨、鼠标、电池、键盘等),由系部购买。
四、个人使用的电教、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管理办法
(一)个人使用的计算机、电教及其外部设备范畴
个人使用的计算机、电教及其外部设备包括:配发到个人的计算机、录音机、CD机、扩音器等电教办公设备。
(二)个人使用的电教、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管理办法:
1、个人支付或由学校支付部分费用,由个人自行购置的设备,其使用管理、维护维修等事宜完全由个人负责。
2、属于学校资产,但由个人使用的设备,须由使用者在学校保管室办理领出手续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维护维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