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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地

饮用水源地

饮用水源地范文第1篇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把水源地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得力措施,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抓好水污染治理,较好地保护了水源地及其周边生态环境。

一是各级重视,保障有力。县政府高度重视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教育,积极营造保护好水源地的良好氛围。各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积极配合,认真抓好各自辖区内的污染治理,促进了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是强化措施,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围绕县城饮用水安全这一目标,县政府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坚持日常监察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污水、使用剧毒农药等违法行为,污染隐患得到有效控制;严格新上项目审批,要求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必须实行“三同时”制度,有效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加强水资源管理,严把新增取水许可审批关口,严格禁止在保护区内新设入河排污口,有效保障了水生态安全。对供水系统实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监测技术和水平,强化对水源水、出厂水的水质监测,促使供水企业规范运营,全力保障水质安全达标。

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效果明显。近期县政府组织水务系统对我县饮用水源井周边污染源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调查,调查结果为:

1、县城区。共有8眼水源井,井深450—500米,水质优良,在水源地设立了明显的保护区标志,周围100米以内均无污染源。县自来水公司制定了《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主管领导为水务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具体负责人为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2、镇区。共有3眼水源井,井深450—500米,水质优良,周围100米以内均无污染源。自来水公司制定了《供水应急预案》,主管领导为水务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刘凤军,具体负责人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李宗力。

3、县乡村供水管理站。共有18眼固定水源井,井深410—500米,水质优良,各供水站及水源井周围200米以内均无污染源。县乡村供水管理站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主管领导为水务局正科级干部,具体负责人为县乡村供水管理站站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水源地周边污染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调查发现,在我县水厂周边200米内有一养鸡场,对水源地造成了严重污染,建议县政府能协调解决此问题,尽快将养鸡场搬离,以切实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我县重点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尚未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水源地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各个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意识,甚至有的部门(单位)职能交叉,责任不清,水源地保护工作尚未形成合力。

三、几点建议

水是生命之源。县城饮用水安全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大事,也是全县人民高度关注的大事。县政府及各级各部门都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群众安全用水。

(一)进一步抓好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对《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按照要求在水源地设立明显的保护区标志和严禁事项告示牌等,进一步明确我县水源地保护的范围、保护措施和禁止事项等,使广大干部群众切实认识到破坏水环境的危害及后果和保护好水源地的迫切性。要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内企业法人、居民的宣传,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共同参与、积极行动、自觉保护水源地的良好氛围。

饮用水源地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地震灾害;受灾地区;饮用水源地;研究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3-0087-02

0 引言

在这次以保障灾区饮水安全为重点的环境应急监测中,重点对受地震影响特别严重灾区和重灾区的城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了应急监测,先后对灾区48个城镇、203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96个其它农户水井等分散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监测指标包含:PH、溶解氧、氨氮、电导率、氟化物、砷、汞、挥发酚、氰化物、六价铬、高锰酸盐指数,综合生物毒性指标及有机污染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3中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1 地震期间灾区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常规项目监测中,48个城区饮用水源地,有23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达标率90%以上的有20个,其余水源地水质的达标率均在50%以上,其中个别地区的饮用水源地的个别指标在某一时段出现超标现象。有机项目监测中,城区饮用水源地中除绵阳、广元的个别饮用水源地有个别指标超标外,其余城区饮用水源地的有机项目全部达标。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农户水井中除1.1-二氯乙烷和2.2-二氯丙烷在个别时段出现轻微超标外,其它饮用水源地的有机物指标均达标。

城区饮用水源地主要污染指标为: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硝酸盐、硫酸盐。主要表现在成都、德阳、绵阳、广元四个城区。乡镇、农村饮用水源地及农户水井等分散饮用水源地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氟化物、砷、高锰酸盐指数。出现的地区主要在德阳、绵阳、广元。

监测结果表明:地震期间灾区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灾区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没有受到急毒性物质的污染;但由于地震造成了灾区地质结构的变化和受地震次生灾害的影响,对部分饮用水源地造成了一定影响。地震发生后,为防止疫情,对灾区进行了消杀预防,大量的消杀剂的使用是造成部分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物超标的主要原因。

2地震灾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变化趋势

地震灾区饮用水源地平均达标率为98.4%,高于震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在个别地区个别时段出现异常的常规监测项目,在地震后均趋于正常;生物综合毒性监测表明,灾区所有饮用水源地水质均正常,说明灾区饮用水源地水质无毒性特征;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监测中,除个别指标在个别时段出现轻微超标而外,大多数指标均未有检出。

为进一步研究地震灾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受地震影响的变化情况,需要对地震灾区在地震前后的水质状况进行对比分析。为此,特在地震灾区选取较具代表性的区域、点位或断面、污染指标,通过对地震前(2007年7月~12月)和地震后(2008年7月~12月)的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进行同期对比分析,探索地震灾区因受地震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变化情况。选取的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选取的饮用水源地为:成都1#、绵阳1#、德阳1#。对比分析如下:

对比分析表明:开放式河流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震前后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比较明显,而相对封闭的饮用水源地(如地下水、水库)地震前后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相对较小。水体中的污染物浓度主要受到外界输入和本底状态影响,开放式河受外界的影响流相对较大,输入量大幅变化直接影响了水体中污染物浓度水平。地震发生后,大量工矿企业停产,造成生产性污染物大幅减少,因此,在地震后一段时间内开放式河流中污染物浓度普遍低于震前水平,而受外界输入影响相对较小的饮用水源地水体中污染物浓度变化不显著。说明突发自然灾害对饮用水源地水质影响具有冲击性,但显著影响持续的时间较短。而人类社会活动的影响是主要因素,随着灾区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正常,饮用水源地水质与震前的相关性也逐步趋同。

3 地震前后浓度变化较大的污染物分析

由于地震和地震次生灾害的影响,造成了个别地区饮用水源地水质中部分污染物与地震前相比变化较大,主要污染物有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砷、挥发酚等,主要分布区域集中在地震重灾区。

石油类:主要出现在成都紫平铺水库下游的饮用水源地,由于地震造成大量的汽车坠入水库及上游河流,以及上游加油站损毁和抢险时大量的冲锋艇使用,在地震初期对紫平铺水库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同时对饮用水源地成都水五厂的水质产生了短期影响。

高锰酸盐指数:地震前后变化较大的区域大多出现在河流型饮用水源地,主要受到入河量变化的影响。

其它主要污染指标氟化物、砷、挥发酚在个别地区出现异常,但均发生在地震初期,且持续时间较短,几天后均恢复正常水平。

4 结论

地震对灾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在总体上没有造成较大影响,灾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较震前还有一定提高,主要原因是地震造成灾区工矿企业大面积停产,在一段时期内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

局部地区的饮用水源地水质受到了较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直接影响,由于地震瞬间打破了原有的平衡,造成进入水环境的物质发生巨大变化,造成局部区域水体个别污染物浓度急剧上升;二是间接影响,由于地震对基础设施和工矿企业破坏性的影响,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化学原料库等损毁,致使大量污染物质进入,对局部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在地震发生后,出现了多起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就是由于地震破坏性影响引发的;灾区应急处置也对饮用水环境造成了影响,如为防止灾区疫情,在灾区大量使用消杀剂后,在部分灾区饮用水源中有检出现象。但局部的污染情况在随着地震影响的减弱而逐步恢复, 2008年底灾区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恢复正常,基本达到震前水平。

参考文献

[1]程两方,谭炳卿.水环境质量评价及存在问题浅析[J].水环境研究,2004,8:26-27.

饮用水源地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生物毒性;发光细菌;相关关系

1引言

引滦入津工程缓解了天津市的供水困难,改善了生活用水的水质。引滦天津段沿线水质保护措施相对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全长34km暗渠的设置彻底解决了利用天然河道输水带来的排沥和水质污染问题,架设的121km的封闭隔离网,实现了引滦输水封闭式管理,减少了人们的日常活动对工程设施和水资源的侵害,这些措施减轻了输水过程中的水体污染,对于引滦输水水质的保证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有研究表明,随着引滦沿线及上游地区工农业快速发展,特别是水源地潘家口和大黑汀水库网箱养鱼的发展,造成引滦入津工程水质日趋恶化,严重威胁天津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1-2],因此建立完善的饮用水源地预警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国内水环境及饮用水自动监测体系中,监测指标主要包括常规五参数(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TOC等常规参数和总氮、总磷等营养盐参数。水质自动监测工作的开展对于保护水环境状况,判断水体的污染程度发挥了巨大作用,但这些参数主要反映水质的基本状况,很多污染无法指示或者指示不明显,不能及时发现环境污染事故,为管理者做出决策提供及时完备的数据支持。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变化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安全以及水厂处理工艺。因此2012年天津监测部门在饮用水源地利用生物毒性测试方法弥补现有自动监测系统理化指标的局限性,提高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综合毒性监控能力。饮用水源地预警系统的研究应用对推进水源地水质预警建设,提升环境应急和监测预警能力发挥了重大作用。

2生物毒性监测方法介绍

生物毒性监测基于生物毒性快速检测分析方法,利用生物的组分、个体、种群或群落对环境污染或环境变化所产生的反应,来评价环境质量,能够连续地反映各种有毒污染物对环境产生的综合毒性。环境变化的效应从根本上是对以人为主体的生物系统的影响,因此生物毒性监测对环境质量的优劣具有更快速、更直接、更全面的指示作用。所以,利用生物效应的原理监测环境污染物的毒性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进行生物评价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生物毒性监测的常用方法主要有鱼类、蚤类、藻类、细菌、微生物电池等几种监测方法。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发光细菌毒性监测法与其它生物的监测法相比,具有快速、经济、可靠且节省空间等优点,因此成为科研和应用的热点。

在对包括氧化亚铁硫杆菌法、硝化细菌法和发光细菌法在内的多种细菌毒性监测方法反复比较后,发现发光细菌法在生物毒性监测中有着更明显的优势:首先,发光细菌法有国家标准(GB/T 15441-1995)和国际标准(ISO 11348-3-1998)的支持,评价方法和指标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性;其次,发光细菌法在国际国内已经广泛应用于饮用水安全、食品饮料安全、水质污染监测等领域,其高效、全面、直观、便捷的优点得到普遍认同;再次,发光细菌生物毒性监测方法已经比较完善,在线监测已经初步实现,监测技术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3监测结果

3.1水质状况

选取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13日数据进行分析。自动监测仪器监测的pH值、CODMn、DO和氨氮变化趋势如图1所示。根据4项监测指标得出水体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符合饮用水要求。

3.2数据判断

发光强度的自然变化对于参比水样和水样是同等的。修正系数是用来修正发光强度的自然漂移。因此参比水样发光强度发生变化时,修正系数是自动计算的。综合毒性监测仪如下情况为正常工作:修正系数在0.6~1.8之间(根据ISO11348);细菌的发光量必须大于 50000(当发光量低于此值时,误差会变大);控制样的毒性测试大于等于 60%;参比水样的毒性在-5% -5%。本次分析数据中细菌的发光量均大于 50000(图2),CF在 0.6 到 1.8之间,由此得到的毒性抑制率为有效数据。

3.3毒性实验

在系统运行初期,选用了几种毒性物质进行毒性敏感度测试,从毒性敏感度试验结果可以看出,预警系统所采用的生物综合毒性检测仪得出的抑制率均与污染物的浓度呈正相关关系,即污染物浓度增加,抑制率随之增加。其中氰化物(

3.4相关分析

对2013年1月~12月水源地pH值、DO、CODMn、氨氮与发光细菌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pH值、DO、CODMn与发光细菌的发光量之间无显著相关关系。在此期间,pH值数据在74~88之间,生物毒性所用发光细菌为费歇尔弧菌,有研究表明,pH值在5~9范围内,费歇尔弧菌生长良好,细菌培养9~14h时段其发光强度达到最佳,菌液能够在4~5h内保持较为稳定的发光强度,且它们的生长曲线没有显著差别,所以pH值在5~9是比较理想的生长环境[3]。IS011348有这样的要求,即测试前每个样品的DO要大于30mg/L。发光细菌本身为兼性厌氧的,在有氧和无氧的情况下都能生存,其发光过程是氧化呼吸链上的光呼吸过程,而这种过程必须要有氧分子的参与。在此期间监测得到的DO数据范围在373~1638mg/L之间,全部大于30mg/L,因此,满足费歇尔弧菌生长条件[4]。

发光细菌法在检测水样毒性时,水中的某些营养物质(NH4C1、NaNO3、NaNO2及NaH2PO4)会对测试结果产生影响,使发光抑制率为负值,即产生促进发光作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当水样的毒性较小或者水样中没有毒性物质,水样中的某些营养物质会使发光细菌的活性增强,发光性能增加,或者与有毒性物质产生了拮抗作用,从而使得样品对发光细菌的抑制率为负值[5]。本次分析结果也证明了氨氮浓度与发光细菌发光量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即氨氮浓度与生物毒性抑制率(TOX)呈显著负相关,图3很明显可以看出氨氮与TOX的负相关关系。

4结语

根据水质自动监测常规项目评价结果得出2013年引滦天津段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符合饮用水要求,综合生物毒性检测仪分析结果也显示水样无毒,两者结果一致。

2014年7月绿色科技第7期pH值、DO、CODMn与发光细菌的发光量无显著相关关系,氨氮与发光细菌呈显著正相关。

有研究表明,饮用水源地的生物综合毒性光抑制率多为负值,说明水源地的毒性效应低,处于无毒状态;出现负值与水体富营养化程度有关。天津饮用水源地水质近年来各项水质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符合饮用水要求,但是营养盐含量较高,水体富营养化态势较为明显。营养物质的存在为发光细菌的新陈代谢提供了充足的营养素,所以出现生物综合毒性测试中光抑制率为负值的现象。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13日期间生物毒性抑制率负值比例非常大,占68.2%(图4),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天

津引滦沿线水体富营养化状况。参考文献:

[1] 王新华,纪炳纯,李明德,等.引滦工程上游浮游植物及其水质评价[J].环境科学研究,2004,17(4):18~24.

[2] 季民,周菁,吴昌敏,等.天津引滦水的水质变化特征与生物预处理试验研究[J].给水排水,27(12):37~40.

[3] 马勇,黄燕,贾玉玲,等.发光细菌急性毒性测试方法的优化研究[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0,32(11):51-52.

[4] 朱丽娜.基于发光细菌法的水质综合毒性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2.

饮用水源地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村 饮用水源地 保护

中图分类号:TU99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4-0157-01

现阶段,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源问题作为影响农村建设的大问题,应该将其纳入到新农村体系的建设中。之所以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如此急迫,主要是因为现如今我国的农村饮用水源的确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而其中最为典型就是用水保证率比较低,而且有些地区的水质存在着超标的现象等,如果不加以解决,不仅影响水资源的应用,同时也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一、农村饮用水源存在的问题

农村饮用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水和水质污染程度严重,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面:

1、用水保证率问题。引起饮用水量不足的原因主要有:由于供水设施简陋或根本没有供水设施,直接从河道、坑塘、山泉、浅井取水饮用,水源保证率低,季节性缺水严重,干旱季节缺水时仍需远距离拉水或买水。

2、饮用水水质超标。大部分农村水源地没有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与水质预警实时监测体系,受到了生活污水、化肥、农药、养殖畜禽粪便、工业废水等的污染,水源水质越来越差,许多地区出现了水质性缺水。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水中致病微生物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严重超标,易导致疾病流行,有的地方还因此暴发伤寒、副伤寒以及霍乱等重大传染病,个别地区癌症发病率居高不下。

3、高氟水、高砷水和苦咸水。长期饮用高氟水,轻者形成氟斑牙,重者造成骨质疏松、骨变形,甚至瘫痪,丧失劳动能力;长期饮用砷超标的水,造成砷中毒,导致皮肤癌和多种内脏器官癌变;长期饮用苦咸水导致胃肠功能紊乱、免疫力低下,诱发和加重心脑血管疾病。

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保护农村饮用水源、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是农村水环境保护的首要任务。全国大多数城市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作了划分,建立了一大批水源保护区,并积极开展了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工作,制订了一系列饮用水源保护的法规和条例。虽有的地方在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法律法规中也涉及到部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内容,但对因农村饮用水源变化引起保护区范围变化的科学论证工作相对滞后;对饮用水源如何保护缺少相应的规划和科学研究;对水源地源头周围污染源情况掌握和管理有滞后现象,缺少水源地日常动态管理系统、污染源动态档案系统和应急处理系统。我国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对我国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而言难以发挥其优势。其弊端主要表现在法律调控中的三个方面:

1、立法现状。我国环境法律制度历来突出于对城镇居民有关的生态环境的保护,对农村地区关注较少。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在法律规范中一笔带过,其保护管理的控制体系,手段和形式在法律文件不仅不突出。

2、权力运行。我国对于农村地区水环境保护而言,存在政府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上的困境。农村水源主要为散置在村落或村落间的水体,而政府控制的组织依托在于行政机构,使得政府组织建构不符合农村饮用水源的自然属性,以至相关管理措施难以长期稳定的延伸到乡镇以下得农村地区,水源基层管理责任难以落实。

3、内容。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法律调控存在具体制度上的缺失。我国现行水源保护的三大主要制度为:水源保护区制度,水质标准制度和水质监测制度。我国许多农村地区居民无法享受到管网供水,只能直接从江河等地表水源取水或者依靠收集的雨水,井水为生。

三、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对策

水源地保护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所使用的水是否健康,从而直接影响到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为了能够保证农村饮用水健康无污染,需要地方政府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水源地进行保护,这才是治标又治本的方法。

首先,在选择水源地时,相关人员应该选择那些不容易造成污染的水源地,比如可以选择地下水作为水源地,因为与地上水相比较,地下水更容易保护,卫生条件也比较好,因此最好选择地下水作为饮用水;其次,做好水源工程的把关工作,质量监督人员应该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但是因为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因此需要质量监督人员依照具体情况来进行检查分析,一般情况下,为了直接污染,通常会建设水源构筑物,要求其全封闭;再次,注重卫生防护工作,因为水源地主要是作为生活用水,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为此,需要设计一个防护地带,将水源地分为不同的保护区进行保护,同时依据各个区域的情况,采取相对应的措施来进行保护;最后,注重水质监测工作,有关人员应该设置一个布点,定期对水源地进行监测。

上述几点措施注重的是细节方面,而实际上,大环境背景也十分重要,比如法律政策以及饮用水规划体系建设等,其具体的保护措施如下:

首先,建立健全有关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这方面我国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然后依据我国现有情况制定相关的条例,有关部门可以依据水源保护地之间存在的差异来进行详细的划分以及制定条款,同时建立信息制度,定期水源质量的相关信息,以便居民能够了解,水源地的情况;其次,制定保护计划,目前我国正全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水源地的保护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保护计划十分必要,这对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再次,构建生态体系,相关学者应该依据农村饮用水源地的具体情况来构建生态体系,以此避免水源地点源不会发生污染,一个良好的生态屏障对农村水源地的保护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是生态体系的构建需要做好很多准备性的工作,比如掌握生态防控机理,明确容易污染的地点等;第四,制定应急方案,无论哪种防护措施都有百密一疏的情况,为此相关人员需要制定应急预案,一旦水源地出现了污染,可以马上启动应急预案,避免污染扩大化,同时启动应急供水体系,以即使在水污染的情况下,农村居民也能够使用安全的水;第五,做好检测工作,每一个区域都应该按照级别来构建检测体系,同时建立监控系统以及监控网络,其中监控网络的建立十分重要,其主要涵盖了常规检测、移动监测等,这样相关负责人都能够及时的掌握水源地水质的变化情况;第六,编写技术规程,相关人员应该按照各个水源地之间的差别,来编写技术规程,以此为后续的水源地建设提供参考借鉴。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应该注意细节方面,也需要注重宏观方面,只有微观与宏观相结合,才能真正的做好这项工作,因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所以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能够完成体系的建设工作,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该大力支持,也可以联合当地的企业,获得企业的赞助,同时国家的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到法律体系中,从而工作的开展更有保证。

参考文献

[1] 侯俊,王超,兰林,万雷鸣.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规体系现状及建议[J].水资源保护. 2009(01)

[2] 董秋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的思考[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08(09)

[3] 李保刚,周克梅,林涛,陈卫.水源地保护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警应急的研究与实施进展[J].水资源保护.2008(01)

饮用水源地范文第5篇

关键词:饮用水水源地;单因子评价;类别因子评价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 业非点源污染以及水源保护区不合理开发活动等已经严重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作为人类生存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度重视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曾明确要求,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 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可以说,饮水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方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l.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方法现状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水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已经形成一些相对成熟的水质评价方法,按因子权重划分及评价过程的不同,可主要分为单因子评价法、污染指数评价法(常用的有综合污染指数法、内梅罗污染指数法)、灰色评价法、模糊评价法等[1],评价方法种类较多,各有特点。

现阶段,我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工作主要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 行)》,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的DI类水质标准或标准限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尚未形成专业性、针对性较强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办法》。

1.2 存在的问题

单因子评价法是以水质最差的单项指标所属类别来确定水体综合水质类别,即若有某一单项指标超标,则所属水域的饮用水水源地使用功能 便丧失或者不满足要求。该评价方法简单直观、 易于操作,但用单项指标最差项水质来判定饮用水水源地是否达标或满足使用功能,并不能保证 其科学性与合理性。如我国北方一些大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铁、锰超标问题,若按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水质已超过相应标准限值,即水体为超标水体,已无法满足饮用水水源地的使用 功能。但实际上通过自来水厂的深度处理工艺即能达到饮用水的标准,对人们身体健康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这类水体并未丧失饮用水水源地的使 用功能。同样,南方一些城市水源的粪大肠菌群超 标也同样面临这样一个问题。除此之外,水源地水体中存在的营养盐类物质总氮与总磷,其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农业面源,过量的氮、磷可能导致水体富营养化,但其本身对人体健康影响不大,在水质评价中将其列为主要关注因子略显不妥。

总之,我国现行的饮用水源地单因子评价法不完善,将现有标准体系中的理化指标、毒性指 标、卫生指标以及富营养化指标等均采用相同权重去评价,不利于客观反映水体功能是否满足使 用要求,科学合理性不够完善。

2 国外评价方法介绍

2.1 美国的河流功能可达性评价方法

美国在进行全国范围的水质评价时,主要依据《清洁水法》305(b)条款水质评价相关规定,统一考虑8类水域使用功能,类型划分主要依据该指标对目标水体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而定。 在识别水体受损的水质指标及对应的河段受损长度的基础上,将水体水质指标与水体受损成因关联,以定量明确水体受损的成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水污染治理措施。

2.2 欧盟饮用水源评价方法

欧盟制定的地表水体取水导则(The Surface Water Abstraction Directive)根据水体满足公众饮 用的处理水平及取水的适宜度将水体分为以下类别:A1类水体仅经过简单的物理处理和消毒就能 满足饮用要求;A2类水体需要经过常规的物理、化学处理、消毒以满足饮用要求;A3类水体需要 集约化的物理、化学处理,附加处理措施和消毒手段才能满足饮用要求[3]。

2.3 加拿大水源评价方法

加拿大饮用水水源地评价方法利用水质指数 法对水体进行评价,根据水质评价结果将水体划 分为极好、好、中等、及格和差等5个等级,同时, 对该5个等级的水体规定采取不同的水处理工艺或者放弃水源地的供水功能[4]。除此之外,加拿大的一些研究学者在水源水质评价的基础上,也在开展水源地风险评估方面的研究工作。

3 我国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原则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是对饮用水源地水体环境质量直接的、定量的描述,其准确程度直接影 响着饮用水源的安全性与可靠性。一个科学合理 的评价方法应具备以下特点:评价方法能科学、准 确地描述水源水质;应用简单,具有良好的可操作 性;综合考虑水厂常规处理工艺,做到安全预警。

4 结论

为了使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方法更为科学、合理,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建议在今后的水 源水质评价工作中,将水源水质状况评价体系分为水质达标、水质基本达标和水质不达标等3个 类别。在此框架下,考虑指标危害程度,进一步将标准体系中的指标分为理化指标、毒害指标和微 生物指标。若水源水质各项指标均满足标准限值 要求,则水质达标;若存在理化指标或微生物指标 超标情况,且监测结果未超过国标V类水体水质 标准要求的,则水质基本达标;若存在毒害指标超 标情况,或“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监测结果 超过国标V类水体水质标准要求的,则水质不达标。单项指标或多项指标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评价 需进一步开展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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