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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地保护

饮用水源地保护

饮用水源地保护范文第1篇

为确保饮用水安全,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按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指标要求,根据《××市城市地表集中式寅用水源地水质标工喻方案》(××(20__)39号)和《××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__)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__)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7%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标志设置工程参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__),进一步完善水源地保护区各类标志牌和界碑、界桩的设置,20__年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水源地管理部门责任人:各水源地管理部门负责人

配合单位:各水源地所在地政府

(二)隔离防护工程

1.石佛沉沙池物理隔离工程。在石佛沉沙池周边建设围网,20__年9月底前完成。

2.花园口水源厂沉沙池物理隔离工程。两级沉沙池周边围网建设,总长6.68千米,20__年9月底前完成。

3.邙山提灌站物理隔离工程。包括建设防护隔离网、邙山干渠市区段改成涵洞,20__年12月底前完成。

4.邙山—枯河输水明渠防护工程。邙山—枯河输水明渠两侧围网建设,总长12千米,20__年6月底前丸成。

5.备用水源输水管道建设工程。建设尖岗水库、常庄水库至柿园水厂的输水暗管,20__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责任人: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局长配合单位:各水源地所在地政府

6.尖岗水库防护工程。修建2千米长的隔离围网,种植50米宽18千米长的库岸生态防护林,20__年6月底前完成。

7.常庄水库防护工程。修建3千米长的隔离围网,种植50米宽7千米长的库岸生态防护林,20__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人:市水利局局长配合单位:各水源地所在地政府

(三)污染治理工程

1.西流湖截污工程。完善西流湖周边市政管网建设,对西流湖周边村庄生活污水进行截污,经市政管网引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处理,20__年9月底前完成。

2.邙山景区污水治理工程。工程包括铺设污水管道、修建污水处理池等,年处理污水15000吨,用于集中收集、处理景区各种生活污水,减少对黄河水体的影响,20__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20__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责任人: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局长

3本文来源:文秘站 .马寨镇截污工程。完善马寨镇市政管网建设,重点解决河道以南污水的截污、收集问题,将马寨镇污水全部收集进入市政管网,20__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二七区政府责任人:二七区政区长配蚕单位:市市政管执法局

(四)饮用水源保护歉综合整治袱程

1.对黄河源保护区内农乐、渔船等污染源进行喳治。主要内容为拆除或关闭一炊保护区内的叐家乐、渔船等污源,对二级保护区内的农家乐、渔船等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操,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并在附近安装谢传警示牌等,20__年9月底前完成。

2.对北郊水源地保护区内的鱼塘进行整治。拆除或关闭一级保护区内的鱼塘,对二级保护区内的鱼塘进行集中整治,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20__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惠济区人民政府责任人:惠济区人民政府区长3.尖岗水库、常庄水库至西流湖明渠综合整治工程。对尖岗水库、常庄水库至西流湖的河道进行疏浚,对设置的排污口进行整治,20__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人:市水利局局长

(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清理工程

1.一级保护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对尖岗水库、常庄水库和西流湖一级保护区内的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和处置,20__年9月底前完成。

2.对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单位进行搬迁。根据《××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__)6号)中污染源调查情况,对位于尖岗水库、常庄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单位实施搬迁,20__年12月底前完成。

3.对一级保护区内的村庄进行搬迁。对位于尖岗水库、常庄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村庄搬迁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2013年12月底前完成搬迁。责任单位:二七区政府、中原区政府

责任人:二七区政府区长、中原区政府区长

(六)饮勇十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建设和预警监控啼系建辱

1.加强饮用水十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分别建愧应急机制和制度、编制应急预案、组建薛急队伍、配备应急装备,建立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体系,20__年9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水源地管理部门责任人:各水源地管理部门负责人

2.建立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在石佛沉沙池、黄河水源厂沉沙池各建一套多参数水质自动监测站,以监视饮用水水质的变化情况,对危险的水质变化信息及时处理、及时预警,应对突发饮用水污染情况,并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20__年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责任人: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局长

3.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对市环境自动监控平台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系统,20__年10月底前完成。

4.加强监管,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市环保局局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责任怠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认真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 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设立专门机垢,制川各自的工作方案,锹真功夫,采取硬措施,切实把饮勇水水写地保护堡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执法力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各部门要硬起手腕,严格执法。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市政和水利部门要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规划部门要结合“规划执法年”,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村庄城乡规划的执法力度;各水源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对查处的超出本部门执法权限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上报,杜绝执法空档;各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源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饮用水源地保护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 饮用水源地 保护

中图分类号:TU99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4-0157-01

现阶段,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源问题作为影响农村建设的大问题,应该将其纳入到新农村体系的建设中。之所以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如此急迫,主要是因为现如今我国的农村饮用水源的确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而其中最为典型就是用水保证率比较低,而且有些地区的水质存在着超标的现象等,如果不加以解决,不仅影响水资源的应用,同时也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一、农村饮用水源存在的问题

农村饮用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水和水质污染程度严重,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面:

1、用水保证率问题。引起饮用水量不足的原因主要有:由于供水设施简陋或根本没有供水设施,直接从河道、坑塘、山泉、浅井取水饮用,水源保证率低,季节性缺水严重,干旱季节缺水时仍需远距离拉水或买水。

2、饮用水水质超标。大部分农村水源地没有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与水质预警实时监测体系,受到了生活污水、化肥、农药、养殖畜禽粪便、工业废水等的污染,水源水质越来越差,许多地区出现了水质性缺水。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水中致病微生物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严重超标,易导致疾病流行,有的地方还因此暴发伤寒、副伤寒以及霍乱等重大传染病,个别地区癌症发病率居高不下。

3、高氟水、高砷水和苦咸水。长期饮用高氟水,轻者形成氟斑牙,重者造成骨质疏松、骨变形,甚至瘫痪,丧失劳动能力;长期饮用砷超标的水,造成砷中毒,导致皮肤癌和多种内脏器官癌变;长期饮用苦咸水导致胃肠功能紊乱、免疫力低下,诱发和加重心脑血管疾病。

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保护农村饮用水源、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是农村水环境保护的首要任务。全国大多数城市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作了划分,建立了一大批水源保护区,并积极开展了水源地的污染防治工作,制订了一系列饮用水源保护的法规和条例。虽有的地方在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法律法规中也涉及到部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内容,但对因农村饮用水源变化引起保护区范围变化的科学论证工作相对滞后;对饮用水源如何保护缺少相应的规划和科学研究;对水源地源头周围污染源情况掌握和管理有滞后现象,缺少水源地日常动态管理系统、污染源动态档案系统和应急处理系统。我国现行环境法律制度对我国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而言难以发挥其优势。其弊端主要表现在法律调控中的三个方面:

1、立法现状。我国环境法律制度历来突出于对城镇居民有关的生态环境的保护,对农村地区关注较少。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在法律规范中一笔带过,其保护管理的控制体系,手段和形式在法律文件不仅不突出。

2、权力运行。我国对于农村地区水环境保护而言,存在政府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上的困境。农村水源主要为散置在村落或村落间的水体,而政府控制的组织依托在于行政机构,使得政府组织建构不符合农村饮用水源的自然属性,以至相关管理措施难以长期稳定的延伸到乡镇以下得农村地区,水源基层管理责任难以落实。

3、内容。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法律调控存在具体制度上的缺失。我国现行水源保护的三大主要制度为:水源保护区制度,水质标准制度和水质监测制度。我国许多农村地区居民无法享受到管网供水,只能直接从江河等地表水源取水或者依靠收集的雨水,井水为生。

三、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对策

水源地保护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所使用的水是否健康,从而直接影响到农村居民的生命健康,为了能够保证农村饮用水健康无污染,需要地方政府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水源地进行保护,这才是治标又治本的方法。

首先,在选择水源地时,相关人员应该选择那些不容易造成污染的水源地,比如可以选择地下水作为水源地,因为与地上水相比较,地下水更容易保护,卫生条件也比较好,因此最好选择地下水作为饮用水;其次,做好水源工程的把关工作,质量监督人员应该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但是因为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因此需要质量监督人员依照具体情况来进行检查分析,一般情况下,为了直接污染,通常会建设水源构筑物,要求其全封闭;再次,注重卫生防护工作,因为水源地主要是作为生活用水,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为此,需要设计一个防护地带,将水源地分为不同的保护区进行保护,同时依据各个区域的情况,采取相对应的措施来进行保护;最后,注重水质监测工作,有关人员应该设置一个布点,定期对水源地进行监测。

上述几点措施注重的是细节方面,而实际上,大环境背景也十分重要,比如法律政策以及饮用水规划体系建设等,其具体的保护措施如下:

首先,建立健全有关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这方面我国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然后依据我国现有情况制定相关的条例,有关部门可以依据水源保护地之间存在的差异来进行详细的划分以及制定条款,同时建立信息制度,定期水源质量的相关信息,以便居民能够了解,水源地的情况;其次,制定保护计划,目前我国正全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水源地的保护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保护计划十分必要,这对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再次,构建生态体系,相关学者应该依据农村饮用水源地的具体情况来构建生态体系,以此避免水源地点源不会发生污染,一个良好的生态屏障对农村水源地的保护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是生态体系的构建需要做好很多准备性的工作,比如掌握生态防控机理,明确容易污染的地点等;第四,制定应急方案,无论哪种防护措施都有百密一疏的情况,为此相关人员需要制定应急预案,一旦水源地出现了污染,可以马上启动应急预案,避免污染扩大化,同时启动应急供水体系,以即使在水污染的情况下,农村居民也能够使用安全的水;第五,做好检测工作,每一个区域都应该按照级别来构建检测体系,同时建立监控系统以及监控网络,其中监控网络的建立十分重要,其主要涵盖了常规检测、移动监测等,这样相关负责人都能够及时的掌握水源地水质的变化情况;第六,编写技术规程,相关人员应该按照各个水源地之间的差别,来编写技术规程,以此为后续的水源地建设提供参考借鉴。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应该注意细节方面,也需要注重宏观方面,只有微观与宏观相结合,才能真正的做好这项工作,因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所以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能够完成体系的建设工作,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该大力支持,也可以联合当地的企业,获得企业的赞助,同时国家的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纳入到法律体系中,从而工作的开展更有保证。

参考文献

[1] 侯俊,王超,兰林,万雷鸣.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规体系现状及建议[J].水资源保护. 2009(01)

[2] 董秋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的思考[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08(09)

[3] 李保刚,周克梅,林涛,陈卫.水源地保护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警应急的研究与实施进展[J].水资源保护.2008(01)

饮用水源地保护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对策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rural areas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Ni Yanfang ,Zhang Li

( Heilongjiang Research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Harbin 150056,China )

Abstract: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rur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armers and the safety of drinking water and health.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Heilongjiang province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oundation, summed up the "12th Five-Year" period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project and rural water remediation contiguous, summari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rural water sources, from two aspects of water quality and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given t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ater conservancy, health and epidemic prevention departments share advice in the data, as the province's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work to provide decision support.

Key words: countryside;drinking water source;water quality;countermeasure

1、黑龙江省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现状

1.1工作基础

饮水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2013年3月,总理在会见记者时提出要“对于水污染、土地污染的状况,要摸清底数,进行坚决的整治……把让人民群众呼吸洁净空气、喝干净水、吃安全食品作为发展的重要内容”。2015年7月,黑龙江省政府办公d印发了《黑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综〔2015〕17号),要求各地于2016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由所在地政府自行确定保护范围。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计生委及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省环保厅与水利厅密切联系和配合,加强农村供水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2016年1月,省政府下发了《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2016年3月,省环保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通知》,督促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保护区划分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目前,省水利厅按照水利部、省政府的要求,已起草完成《黑龙江省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指导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从2006年6月开始部署和落实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调查、评估和规划工作。先后完成了《黑龙江省饮用水水源地现状调查报告》(地级市和县级市)、《黑龙江省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以及《黑龙江省2014年度典型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等。2015年,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省开展典型农村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工作,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按照要求,分别编制完成了《2014年度黑龙江省典型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和《2015年度黑龙江省典型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我院在多年调查评估全省饮用水水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资料汇编》,为全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与管理提供依据。

1.2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情况

黑龙江省符合国家农村饮水安全政策的受益人口2218万。2005年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黑龙江省累计完成建设投资7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9亿元,省级配套20亿元,地方自筹10亿元。建设集中供水工程19691处,解决了22812个村屯饮水安全问题,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为群众身体健康提供保障。2011-2015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总计投入建设资金52.3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4.68亿元,省级配套投入15.24亿元,市县和农民自筹资金2.42亿元。新建农村供水工程11464处,解决了800.59万农村居民和1557所学校、40.4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问题,“十二五”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达标率达到100%,广大农村妇女儿童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了解决,取得了明显成效。

1.3农村水源地连片整治情况

2012-2014年,黑龙江省实施农村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5项,受益人口7.57万人,资金总计294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1420万,省级专项790万,县级630万,自筹资金105万元。整治工程主要包括: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拆除、污染源清理、植被绿化以及围栏建设等;二级保护区污染源治理(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新建卫生厕所)、界标界牌设置等。

2、黑龙江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农村水源地特点

黑龙江省农村饮用水源地类型以地下水型为主。抽样调查的191个农村饮用水源地中,河流型水源地为6个,水库型水源地为1个,地下水型水源地为184个,占参评水源地总数的96.34%,抽样调查的农村水源地的水源类型数量、供水量见图1。

2.2水质问题

天然背景值超标。抽样调查的水源地中有29个水源地水质超标是由于原生地质环境造成的。包括24个地下水源地铁、锰超标;2个地下水源地氟超标;2个地下水源地pH超标水质偏碱性;1个河流型水源地锰超标。河流型水源地锰超标是由于含锰的岩石地在融雪期和汛期随着水流冲刷进入河道,导致地表水源地锰含量超标;其他水源地的铁、锰超标或伴有浑浊度超标的原因是地下水取水层处于含铁离子较高的岩层,由于铁、锰多为伴生矿,含铁离子高的岩层也会存在一定数量的锰,使得地下水中铁、锰的天然背景值就较高,加之水源井一в捎诘叵滤的集中开采,加速了含铁、锰物质的溶滤,地下水中铁、锰逐渐富集。

人为污染造成的超标。出于成本的考虑,农村大部分水源地位于居民生活区内,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产生的粪便和尿液不经处理随意倾倒,耕地施用农药、化肥等均不同程度的污染水源地水质。此外,部分水源地周边还存在农家乐、排污口等容易对水源地造成污染的风险源。

2.3环境管理问题及成因分析

通过抽样调查发现,相对于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分率、保护区标志设置完成率、具有应急水源比率等均不高,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和保护工作相对滞后。

2.3.1农村水源地管理部门职责不清

根据调查,目前黑龙江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存在多头管理及无人管理的现象,基层政府、水利部门及环保部门之间对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职责不清,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基层环保部门技术力量薄弱,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2.3.2农村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工作滞后

目前,我省参与调查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大部分仍未划定保护区范围、没有设置隔离设施及标志标识,基础设施不完善,水源地基本处于敞开式的无保护状态或开放式管理状态。水源地周边存在的违章建筑、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及畜禽养殖污染等,威胁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由于地方资金短缺,规范化建设实施难度大。

2.3.3整治工作实施难度大

黑龙江省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类型以地下水为主,具有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受人类活动影响大的特点,保护区内违章建筑整治难度大,污染隐患短期内难以根治。水利部门建井时和环保部门前期沟通较少,为了取水方便和降低供水成本,农村水源地多位于民宅附近或农田内,导致保护区划分完成后,后期整治工作征地拆迁实施困难。另外,粮食生产中化肥、农药以及新的化学品使用量居高不下,对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农村生活污水大多直接排放,生活垃圾大部分随意倾倒,极易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随着我省畜牧业快速发展,畜禽粪便和养殖业废水大量增加,成为影响水环境质量进而影响饮水安全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

2.3.4农村水源地监测体系不健全

目前,地方环保部门的监测技术水平普遍偏低,绝大部分县级监测站不能正常发挥监测职能,具备常规水质监测能力的较少,监测条件较差。即使部分水源地开展了水质常规监测,其监测项目、监测频次也没有作明确规定,水质监测项目少,不能满足水源地监测的需要,不能及时、全面反映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状况,且缺乏应急监测的能力。另外,水源地监测数据未能与防疫部门及水利部门联网共享,一方面各口径存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另一方面重复监测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量。

2.3.5饮用水保护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饮水安全管理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规体系和制度不完善,执法难管理难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相关法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部分条款需要修改,已不能满足现阶段对饮用水管理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的需要。

3、对策与建议

3.1明确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主体

黑龙江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归属单位不一,尚没有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议政府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和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尽快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及相关违法行为监管的责任主体,以立法、制定法规或者多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进一步确定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让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和管理制度化。

3.2摸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底数

全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具体数量和基本状况还需要做更进一步的调查,并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置保护标志,明确保护措施。所以建议对全省范围内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要开展进一步调查,摸清全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数量、水质及周围环境等基本情况,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及有效保护提供详实的依据。

3.3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

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对保护区内及其上游环境监管和风险源排查,对上游存在的工业园区及风险源企业要求开展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并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对水源地周边的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治理,对农田采用测土配方等科学施肥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农田化肥的用量和流失;合理改变农业施肥方式,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减少农业面源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消除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随意排放及堆放对保护区水体水质的影响;针对畜禽养殖污染,因地制宜建立户用沼气池等污染治理措施,推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养殖业和种植业的良性循环。

3.4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能力建设

提高农村水质监测能力,加大对市级及县级环境监测能力的投入以及人才的培养,迅速提高各级环保部门的监测能力,为广大农村的饮水安全提供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点多面广,情况复杂,传统的管理方式效率和实效性均较低,应建立农村水源地电子档案,实现农村水源地的信息化管理,方便管理部门实时掌控水源地的基本信息,提高管理效率。全省大部分农村饮用水水源还没有完成保护区划分,配备净水设施和消毒设施的水源地数量也较少,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行基础能力建设。

3.5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

饮用水源地保护范文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风走了”为你整理了这篇人大关于饮用水源地实施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人大关于饮用水源地实施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近期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汇同生态环保、水利等部门相关人员,通过现场调研、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及思考建议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直坚持把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整体规划、项目设施建设、监控管理和综合整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1、精心编制规划。

根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湖南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划分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思想,通过按规定分级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有效推动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全县共设立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1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9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0个。我县还划定了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个(蔚竹口乡、大锡乡、大石桥乡)、村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个,正在划定村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5个。目前,还有湘江乡、界牌乡、桥市乡等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供水人口或规模未达到“千吨万人”或“千人以上”要求,暂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近三年的水质监测结果,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县境内的涔天河水库上游1000米、东西河汇合处2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标准,水质状况稳定、良好。农村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乡镇8个“千吨万人”(除桥头铺外)饮用水取水点从2019年开始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8个取水点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标准。

2、加快设施建设。一是完成县城鱼塘坡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增设点位牌1处,区界牌6处,宣传警示牌31处;在一级保护区内修建河提护坡70米,修建沿河围挡2600米;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鱼塘坡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威胁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高环保工作人员因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二是对乡镇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标志牌统一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圩壮族乡、白芒营镇重新按照标准制作标识标牌;对人为活动较频繁的白芒营镇饮用水水源地设置围栏围挡四百多米。

3、强化排查整治。在2019年问题排查的基础设上,为有效防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污染,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特制定了《江华县2020年集中式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水上餐饮;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洗衣等影响水质的人为活动;排污口、畜禽养殖场、工业企业;有无水源保护宣传牌,一级保护区是否需要围挡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排查。经排查,完成白芒营镇、小圩壮族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标识标牌不完善,白芒营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要隔离围挡等方面的整改工作;另外,对大路铺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渔船,沱江镇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洗衣洗菜等现象进行了交办,要求乡镇立行立改,强化监督;对沱江镇鱼塘坡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一个小型养鸭场,进行拆除整改。

3、做实日常保护。一是开展日常巡河。大力推行河长制,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饮用水源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严格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执法,及时发现、清除饮水安全隐患,严肃处理威胁饮水安全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水质监测。按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并对枯水期及丰水期实施加密监测,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上报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开。三是开展日常保洁。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保洁工作,清扫周边垃圾,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注重宣传教育。以贯彻落实《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条例》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开展入户宣传。在县城饮用水取水点沱江镇鱼塘坡和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涔天河镇聂家寨村召开饮用水源保护座谈会,入户发放《湖南省饮用水水源条例》等宣传资料2500余本;二是下乡镇开展专项宣传。在沱江镇、涛圩镇、水口镇、码市镇宣传《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由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联合县科协、县检察院、涔天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等单位走进沱江镇、水口镇、涛圩镇、码市镇等四个乡镇开展专项宣传,重点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知识,提升公民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意识。三是开展执法案卷比赛和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贯彻落实执法案卷比赛和《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知识竞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提升保护生态环境的力度。

5、强化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公开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清单、整治进展情况,并公示水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整体来看,我县饮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保障了大部分群众的饮水安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存在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个别饮用水水源源保护区周边有农田和耕地,存在农业面源污染隐患。少数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生活源污染隐患。如大路铺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有下车村、隔河村等3个自然村落。自然村落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可能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影响水源水质。

2、存在供水安全隐患。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界桩、界牌以及隔离防护设施有缺失现象。部分乡镇供水点水源地地理位置较为偏僻,缺乏监控设备设施以及专门管理人员,供水安全存在漏洞。

3、少数水源点水量不足。调研发现,白芒营、大石桥等乡镇供水水量已不能满足供水要求。如白芒营镇设计取水规模为3000吨/天,实际每小时需供水200吨,即日需水量已达4800吨,超采严重,秋冬干旱季节几乎断流,水量严重不足,导致饮用水源地取水量不能满足居民用水要求。如码市雷公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量也无法满足供水需要。如水口新镇水源地保护范围樟佑冲河段有龙潭电站 ,电站发电期间影响水厂供水量。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尚不完全。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困难,尤其是部分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类型为地下水,覆盖面大,划分难度大。同时,划分方案编制以及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资金不足。

三、对策建议

饮用水安全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人民健康和乡镇发展的关键。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提出以下建议。

1、增强各级各部门水源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水源保护氛围。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电视等新闻媒介进行《水法》、《湖南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强化公众的资源、环境、生态意识,提高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让人民群众懂得保护水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2、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

按照“一地一策”“一厂一策”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对水源地周围零散生活污染源进行治理,禁止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治理农业源污染,强化农药化肥使用管理,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炸鱼、毒鱼、游泳;对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养殖场、水电站进行清理退出(如水口龙潭电站要尽快达成协议、收购清理),以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强水源地保护区及其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建设一级、二级保护区标识牌、警示牌、界桩、界牌,一级保护区建设隔离防护设施等。乡镇要加强自来水厂的运行监督管理,保证广大群众饮水安全。

3、加强饮用水源地属地日常监管。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各乡镇需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监管。强化重点项目的施工管理以及林业、水土保持等生态工程建设,抓好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和小流域治理等工程,禁止乱砍滥伐、河道乱采乱挖等行为,增加水源涵养量,对影响水质安全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4、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划定乡镇及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善水源地保护的基础设施。一是对千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点全面实施水源保护区划定,为饮用水源点保护工作提供依据。二是进一步科学规划、调整优化饮用水源地的划定,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饮用水源地保护范文第5篇

【关键词】饮用水;主要问题;研究展望

中图分类号: TU991.25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企业的高速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业废水、废渣的大量排放,农业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加之环保措施跟不上,饮用水水源已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因此,如何保护好饮用水水源,不仅是保障饮水安全和健康生活质量的关键,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1.我国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排污口众多,污水排放量大

河流、湖泊是我国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同时也是城市的主要排水通道,水源地常受到城市排水口、排污口干扰,影响供水水质。长期以来,我国工矿企业粗放式发展,水消耗量大,单位产值污水排放量大。而且我国的污水处理率一直很低,不少地区的水源地呈缩减趋势。

1.2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

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农药、化肥等施用量不断增加,农村养殖业数量的增加,养殖污水的随意排放,造成环境水污染不断加剧。不少地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甚至饮用水源附近村镇的生活污染水、养殖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中,严重影响饮用水源的水质;大量生活垃圾和养殖废物随意堆放,严重污染周围地下水和地面水。;2、由于地质结构、雨量的影响,农药、生活污水等随雨水渗入浅层地下水,造成污染;3、水源地保护力度不够,尚未明确划分水源地保护区;4、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意识薄弱,生活污水处理不当,基本无消毒措施。

1.3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不够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法律和规章对饮用水源的保护作了规定,为我国饮用水源地保护奠定了法律基础,成为我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的基本依据。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规定内容己不能满足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需要,尚需要完善和补充。例如,缺少跨界水源地的管理、水源地污染处罚措施和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的规定等。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标准体系不健全,由于缺少内分泌干扰物质和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对人体健康危害性大的指标,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与饮用水的水质实际状况不相符。

尽管大部分省市都颁布了饮用水保护相关的法规性文件,但由于地方法规性文件的大部分内容是引用了国家相关法律的条文,作为污染防治条例比较完善,但在水源保护区内这一特殊区域的执法措施仍然不够详细,没有针对各地水源地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因此,针对性并不强,可操作性差,加上执法不严、地方保护主义等诸多原因,导致多数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形同虚设。截止2005年底,只有少部分省市颁布实施的饮用水水源环保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数据可统计的只有394份,这些已颁布的法规性文件主要是从保护饮用水水质出发,规定了饮用水源保护的要求及污染防治措施等相关内容。

2.我国水源地保护研究展望

2.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抓紧修订《水污染防治法》方面的工作,明确规定各级环保部门按照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重点强化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统一监管。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等方面规定上升至法律层面。加快研究制定《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水质要求、污染防治要求及各项管理任务、罚则等都进行详细的规定,作为制定水源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法律依据: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2.2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机制

明确各级政府与部门明确相关职责。为加强管理,改变各部门“谁都管、又谁都不管“的局面,应建立专门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该机构主要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及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对水源地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并定期水源地水质及环境质量状况信息。负责协调解决跨界用水纠纷等问题。与保护区内有关部门或者是与其他饮用水环境管理相关部门(诸如水利、城建、卫生防疫)等部门建立联系配合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共同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在明确权力和责任,加大考核力度的基础上,实施严格管理,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

2.3落实流域水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措施

督促各地尽快开展划分或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作,并依法清拆水源保护区的违章建筑及排污口,对无法清拆或搬迁的建筑物提出污染防治要求,落实二级及准保护区的容量总量控制制度,保证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此外,应根据水源地水质要求,对保护区上游提出保护区边界来水的水质要求,制定流域与区域的容量总量控制计划,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协调、督促上游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控制断面的水质达标,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

2.4加强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要切实保证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还必须有切实有效的监督制度、监督手段和监督队伍,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针对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能力薄弱的现状,构建不同级别的水质监测体系;通过完善设备、加强技术人员培训等措施,提升县级水源水质常规指标监测能力、地级特定有毒有机污染物监测能力,形成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监测网络,为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持。水源地水质监测方法,应根据饮用水源水质的要求,划分不同类型的水域,对采样布点、采样时段、采样频率等,应科学地加以确定。

2.5加强污染源治理工作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治理,必须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治理工业污染源,农村面源和生活污染源。要改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根本的出路在于控制和治理污染源。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未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排污单位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排污单位拟定限期治理名单,由同级人民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对于这些单位,确有规模、有前景的应优先安排资金,结合技术改造给予治理。目前技术力量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实行关、停、并、转、迁。

面源是导致湖库型水源地总氮、总磷超标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加大面源治理力度,提高农药化肥的施用效率,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监管,进一步做好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防治水土流失。减少面源污染给饮用水源地带来的污染。

工业污染源和农业面源逐步得到控制和治理的同时,必须重视城市生活污水、粪便、垃圾的治理,目前,生活污染源治理已成为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的主要问题。因此,各城市应积极筹措资金,兴建、扩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垃圾处理站,以减轻生活污染源对饮用水源水质的影响。

3.结论

提供安全饮用水是世界正面临着的四大水资源问题之一。保障饮用水安全,关键在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自2005年底松花江水污染造成城市停止供水事件以来,水源地污染和饮用水安全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我们应加快完善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参考文献:

【1】 洪阳,栾胜基. 跨世纪的水资源管理[J]. 世界环境,199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