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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校各相关部门、各系部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爱心帮助下,学院在201X-201X学年中,进一步健全了管理机构,完善了规章制度,拓宽了资助渠道,加大了资助力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关注贫困学生心理状态,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不断完善以“奖、助、贷、勤、减、补”为主要方式的资助育人体系,树立 “经济资助、完善机制、文化培育、立德树人”的理念,将“经济扶困”与“德育扶志”相结合,全过程、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家庭困难学生进行有效帮扶,确保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现在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使命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每学年都组织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学习《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山东省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鲁财教[2007]18号)、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等系列文件及各级资助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明确了学生资助工作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和习同志系列讲话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一项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为维护高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因此,学院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规划,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提出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资助要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宗旨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逐步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为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健全组织、运行高效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院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随着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全面开展和不断规范,为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生处、财务处、各系部及其他相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从而实现了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织,并定期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会议,部署全院的学生资助工作.在学生处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公室设在学生处,中心配备学生资助专职人员3人,为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扶贫与励志、济困与发展工作力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员由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中心主任、两名副主任组成.各系部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组”,系主任任组长、团党总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各班辅导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系部的资助工作;各班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 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各级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合理,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我院的学生资助工作.学院通过院系班三级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保证了资助工作与教书育人的有机结合,使各项资助措施无缝联接,确保了各项资助措施落实到每位困难学生,保证了资助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场所固定,条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是做好资助工作的保证.我院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精神,将学生资助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内,统筹安排,根据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保障.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和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培训、学习,考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了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施,保证了学生资助工作的电子化,信息化.

(三)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几年来,结合学院实际,先后出台制定了《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体系的意见》、《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发放实施办法》、《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办法》、《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实施办法》、《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发放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实施办法,对国家、省市有关资助的政策及学院制定的资助管理文件进行了汇编,并且专门印制了《学生资助工作手册》.细化了工作分工,明确了规则职责,形成了议事制度,解决了实际问题,有效促进了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了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

三、科学认定、动态管理

由于我院面向全国十几个省市招生,各地的经济状况不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准确度是关键,关系着资助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我院制定了《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坚持一年级学生全面综合认定,采取问卷调查、电话访问、学生座谈、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对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追踪调查,二、三年级根据家庭条件变化适度调整,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程序认定与动态管理的有机结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针对以往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新制定了《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对原来定性的指标进行了细化、量化,完善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办法,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科学化、有效化.困难认定量化指标包括本人提交资料、家庭属性、本人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劳动力情况、家庭遭受灾难情况、家庭成员收入、家庭其他经济负担情况、参加勤工助学等方面,并且辅导员和班级同学根据学生日常消费表现进行了打分,最后将分值汇总、排名,根据学生的量化得分确定贫困生认定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坚持班级评议结果在系部公示和全院认定等级公示,保证学生困难认定准确、公正、公开和公平,实现了资助工作投诉少、意见少、反映问题渠道多、解决实际困难多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操作规程,落实责任追究,扎实有效的开展奖、助、贷工作

(一)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优质进行,将这件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广大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学院与各部门、各系部与各班级层层签定了责任书,建立责任追究制,谁出问题谁负责.

在实际工作中,将资助的具体工作落实到各个部门,并且责任到人.要求各系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掌握评审标准、规范操作,做到不漏报、不错报,整个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各系部结合学生平日表现、学习成绩、困难评定档次、综合素质测评等,经本班学生评议、系(部)审查确认后,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初步确定申请者名单及档次,并在系(部)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然后由学院党委会批准上报. 为确实做好奖助学金的评选,专门印发了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X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公正评审学生奖助学金,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此,本学期对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专门制定了院级操作方案,出台严格的操作规程,一切操作过程都在公开透明中进行,得到了全院师生的认可和好评.国家奖学金3人,发放金额2.4万元;山东省政府奖学金 4 人,发放金额2.4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155人,发放金额77.5万元;国家助学金714人,发放金额214.2万元;学院还专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投诉或咨询,整个评审程序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没有收到一起举报或异议,做到了零投诉.

(二)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上报、回执录入及资金到账确认等工作,该项工作于201X年9月20日按时完成.做好对申请贷款学生的指导工作,实现 “应贷尽贷,诚信贷款,助学成才”的资助目标,201X年我院共有347名同学办理了贷款手续,累计贷款金额196.53万元,有力的缓解了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为他们安心学业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三)根据潍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我院201X至201X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9月25日将材料审核后及时做了上报工作.201X年12月份前,做好了今年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和资金发放准确无误,办理大学生入伍退学费39人,涉及金额572400元.

(四)根据山东人事厅的通知精神,印制了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X年省内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按比例评出获得求职补贴的学生63名,共发放资金3.15万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6-0157-03

近几年来,我国贫困大学生的数量和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高校贫困生的总数已超过400万人,贫困生平均比例高达25%。当前,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成为国家、社会和高校共同关注的热点,如何保障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如何加强贫困生资助管理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央16号文件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以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同时,近年来,国家又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力度,从政策上、制度上都进一步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问题,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对他们受教育问题的重视[1]。但是,当前高校资助管理工作整体来看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比如,贫困生认定工作不规范、存在片面性和不合理性;对贫困学生的服务水平有待提升;资助管理育人效果不明显、资助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本文提出构建“一二三四”资助管理工作模式,即夯实一个基础,认真开展贫困生认定;加强两个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搭建三个平台,彰显资助育人效果;确保四个到位,为资助管理打下坚实基础,试图着手分析高校资助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以期待能够解决资助管理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一、夯实一个基础,认真开展贫困生认定

对于贫困生认定工作,高校要坚持“一动态、二分类、三公示、四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动态管理。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学校要结合学生提交的三级贫困证明及相关申请材料,按照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审核、学校审批、公示的程序对其进行认真审核。同时,进一步规范认定程序和时间。对于因家庭突发变故或遭遇自然灾害的特殊情况,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可即时对其进行认定,从而不断完善和补充贫困生数据库,达到认定工作的动态化管理。二是等级分类。结合高校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贫困认定等级。目前高校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类别。三是张榜公示。贫困生认定工作开始前,要求各院(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认定工作结束后,将相关认定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四是监督管理。辅导员要经常深入班级,了解掌握学生的实际困难,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并随机抽选一定比例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二、加强两个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

1.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是做好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保障,目前,高校均已建立起了以学生资助中心为纽带,以相关部门、机构为辅助,以基层院系资助工作办公室为基础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优化了学生资助运行机制,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更加坚实[2]。同时,部分高校还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生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学院主抓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各项资助工作;资助工作专职人员队伍主要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落实等,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2.加强制度建设。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要认真遵照国家、省资助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校办学实际,研究制定涵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管理、入学“绿色通道”等一系列落实资助政策的配套制度。比如,学校要依据上级部门的文件建立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管理办法”、“勤工助学实施办法”等,进一步明确资助条件,规范工作程序和实施办法,理顺资助工作的管理体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制度,确保各项资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搭建三个平台,彰显资助育人效果

1.搭建诚信教育平台。资助工作,核心在于育人。高校要以资助工作为平台,努力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打造诚信品牌,注重引导学生克难奋进、自强自立。一是通过讲座、交流、“感恩・诚信・励志”征文等“诚信校园行”活动鼓励贫困学生自立、自强,常怀感恩之心,改变他们对贫困的认识。资助工作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一定的物质保证,但资助是暂时的,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经济困难问题,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立意识,提高独立生活能力,树立面对困难的自信和吃苦耐劳精神,破除“一切靠父母供养”、“等、靠、要”的习惯思维模式,让自立自强成为当代大学生的自觉意识和行动。二是通过开展“诚信自强之星”和“十佳贫困大学生”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发挥示范效应,不断培养贫困学子的自立自强精神。

2.完善助学渠道平台。为了解决贫困生的生活费用等问题,学校要设立多层次勤工助学岗位,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学校规定校内非营利性部门如教研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活动场所等从事的勤工助学岗位,由用工部门提出申请,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设岗后由学校支付学生勤工助学劳务费。学校要提倡学生进行科技型、智能型服务,做到既在经济上帮助学生,在能力上锻炼学生,又在精神上培育学生,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能。同时,要不断拓宽助学渠道,吸引社会资助,让社会团体、个人捐赠介入到学校的资助工作中来,认真做好特殊困难补助工作。在广泛吸纳社会无偿资助的同时,要大力倡导社会的有偿助学,有针对性地将高校贫困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给各类企业,鼓励企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和就业的机会。

3.打造贫困生就业平台。高校要将资助与就业工作相结合,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及指导活动,派经验丰富的老师一对一辅导。采取专场招聘方式请用人单位“走进来”,采取“走出去”的形式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贫困大学生,搭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网上求职信息,广泛发动校内教职员工重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立“先就业、后择业”的基层就业理念,拓展毕业实习岗位并鼓励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假期开展与自身职业生涯规划相匹配的职场体验活动。高校要组织召开贫困学生就业座谈会,发放求职补贴,鼓励大学生通过自身努力,践行人生理想。

四、确保四个到位,为日常资助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1.政策宣传到位。一是在新生入校前,学校要将资助政策随录取通知书寄给学生,同时由辅导员通过查阅新生入学档案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新生有关情况,及时向家庭困难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助。二是及时公布、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学生及家长来电咨询的耐心解答,向他们宣传资助政策和具体措施,并详细做好记录,及时消除学生及家长的后顾之忧。三是入校开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安排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对贫困新生进行一对一的入学接待,引导他们办理入学手续,使他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四是在日常的资助管理中,通过网络、广播、资助工作QQ群、学生资助工作专题会、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渠道,有效传达国家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精神和相关知识。比如,高校可以充分利用诚信校园行资助政策相关知识大赛活动平台,对全校师生进行全面的普及教育。

2.流程规范到位。对于各项资助工作的评审,学校要严格制定相关制度,并规范其相关流程,使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从界定、上报到审批、发放的全过程都在“阳光”下进行。一是个人申请。首先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的学生必须来源于贫困生数据库)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资助申请审批表格。二是民主评议。组织召开班会,宣读评选条件和受助学生名单、等级,进行民主评议,要求民主投票和举手表决情况达到班级人数的半数以上才能通过评审,同时要求班会和表决情况在《班级工作手册》上记录详细。三是层层把关。学生材料上报学院后,由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对上报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通过打电话、与学生谈话等方法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进行摸底分析,对经济收入情况逐一核实后将名单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将对所上报的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行为表现、学习等情况进行耐心细致了解后汇总到评审组,最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四是张榜公示。评选学生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在学校网页、各学院范围内对受助学生名单、资助等级等进行张榜公示,并公示学校纪委、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3.监督管理到位。为加强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资金的管理,保证资助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充分发挥资助资金的助学效能,在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资助管理中心对受资助学生的经济消费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一是要求辅导员经常深入班级、宿舍和餐厅等场所,通过个别观察、民主评议、专项调查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受助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对发现有不合理开支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处理。二是院系资助工作组每学期对受助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对有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和其他违规行为的学生,经核实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准。三是学校纪委、资助管理中心和财务处三个部门结合,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对国家资助资金评审、发放工作的检查,并按学校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有效的监管措施可以使高校的各项资助工作实现了“零投诉”,有力地保证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真正地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4.考核机制到位。为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高校可以将其列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的重点主要包括资助政策宣传和落实情况、各项资助工作评审开展情况、资金管理、发放和监督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等几个方面。并对资助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基层院系提出整改意见,对工作开展较好、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影响[3]。资助管理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加强学校资助机构的专业化建设,强化理论研究,在研究中形成高校资助工作的特色。同时,要创新工作新思路,探求更专业的工作方法,促使高校资助工作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 梁作甲.帮困与育人相结合,健全高校资助工作体系[J].学理论,2010,(2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通过开展“圆梦行动”,大力宣传国家对贫困青少年群体的扶助政策,反映家庭困难大学新生尤其是低保边缘家庭大学新生的生存状态,展示他们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通过发动社会的力量为农村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提供从家门到校门的交通、生活费用资助,使他们顺利进入大学校门,圆梦大学,并教导他们懂得感恩,成材后回报社会,助力中国实现伟大的复兴之梦。积极宣传爱心捐赠典型,倡导助人为乐的风尚,营造相互关爱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名称

20xx慈善?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

三、活动时间

20xx年x月——x月

四、主办单位

共青团**市委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慈善总会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晚报社

**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

- 五、活动方式

——横向联合。市慈善总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市希望办结成战略伙伴,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进行倡导,在主流媒体进行一致宣传,不断扩大影响的同时,开展网络募捐、定向劝募等活动。

——纵向联动。区县团组织可以多方寻求合作。在践行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背景下,围绕团中央“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通过实施圆梦行动,探索希望工程新的助学模式,助力困难学子顺利实现大学梦想,从而推动中国梦的实现。

——强化服务。要服务于捐、受双方,开通在线捐款,实现网上申请、网上结对、网上查询,建立高效、便捷的捐赠通道、信息反馈通道,并邀请部分捐方代表到贫困生家里进行实地探访;要服务于相关媒体,提供线索,找准典型,为采访报道提供支持。

——突出管理。要汲取往年圆梦行动的经验,进一步改进、完善管理制度,在准确选择受助学生、组织志愿者家访、捐受双方联络互动以及资金、资助管理的公开透明等环节下大力气,确保管理的精准高效。

——体现特色,要遵循“救助——发展”的目标模式,在动员社会资金,给予贫困学生以资助的同时,探索新的资源配置和服务的内容与方式。对于受助生,要建立档案,加强联系,创造条件,帮助指导他们开展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要组织捐受双方,开展家庭回访等互动活动。六、活动步骤

六月份联系相关单位、媒体、捐方,下发活动通知,制定实施圆梦行动方案。高考结束后进行宣传发动,在市级媒体启动圆梦行动。

七月份,在媒体上刊登部分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考新生事迹,设立捐助热线,营造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广泛参与。七月底,确定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八月中旬,做到所有募集资金到位,发放助学金,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七、资助范围

对20xx年高考成绩优异、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录取、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籍大学生和进城务工子女大学生(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政府另行资助),给予一次性入学资助。具体条件如下:

1、城乡孤儿大学新生。

2、无固定经济来源的低保边缘家庭大学新生。

3、因重大疾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

八、资助标准

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按每人3000元人民币标准资助。资助资金来源,市慈善总会筹资15万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筹资12万元,其余资金由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通过社会捐赠、募集等方式解决。根据捐方的实际情况,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结对资助若干个困难学生,也可以是一个党(团)支部、一个集体、几个捐款人结对资助一名困难学生。

九、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高考录取结束后,各高中学校向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发放《20xx圆梦行动致申请资助学生的信》,学生同意后提出书面申请,由申请学生班主任签字,并由学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后,集中进行申报。上报形式分为分为书面上报和网站上报双重形式。网站上报地址为****,网站申报后,请及时通知市希望办,市希望办审核后,请及时将正式版表格上报。

2、资格审核:学校对受助生的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根据学生申请,在调查属实的基础上,提出资助学生初选名单,填写《20xx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一式四份,一份区县团委存档,一份市希望办存档,一份市慈善总会存档,一份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所属区县团委,各区县团委负责与区县民政局对接审核上报学生名单,经审核整理后统一报市希望办进一步审核。市希望办组织志愿者进行家访,对拟资助学生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3、资金发放: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受资助学生在领取助学金后填写希望工程专用收据和《20xx圆梦行动助学金签收单暨受助生承诺书》(一式三份),由所属区县团委汇总后分别报市希望办、市慈善总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十、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帮助困难学生圆梦大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求,是弘扬团结友爱、扶贫济弱、互助进步的中华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各区县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开展好圆梦行动,圆满完成任务。

2、精心策划,营造氛围。要以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弱的传统美德,增强社会的爱心意识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助学工作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扶贫助学方面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扶贫助学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都来关心贫困家庭学生的成长。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把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逐步推向高潮。

3、实事求是,严格审核。20xx圆梦行动的资助对象为20xx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一年级新生。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对待资助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核,按照要求上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 贫困学生 教育管理工作新模式 实施措施不力 实施成效 完善办法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2006年,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帮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的资助制度和扶持政策,保障人民享有受教育的机会。2007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落实好这个政策体系,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为国家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不断探索贫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一、高校贫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新模式的实施措施

1.成立学生资助中心,全面提升贫困学生的教育管理水平。为实现贫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于2008年5月成立了学生资助中心,建立了贫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门队伍,为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提供了人力和制度保障。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由一名教师负责,下设由学生组成的资助中心常务助理和年级负责人、班级负责人,具备完备的工作职责、管理条例、工作机制、工作计划等,是一个为贫困学生服务,对贫困学生管理的组织。学生资助中心的成立全面促进了全院贫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开展。

2.建立贫困学生评议体系,创建“量化评价、公开自评”的新模式。当前,贫困学生的教育及评价体系的建立已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对贫困学生评议体系的探索,目的是实现贫困学生评价体系的制度化、规范化。该评价体系改变了以往写实性评价或民主评议打分的做法,其核心为“量化评价、公开自评”。

每年国家和学校划拨给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贫困学生的奖助学金总额超过170万元,为了让国家和学校的资助资金奖励给最优秀的学生,资助最需要的学生,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建立了贫困学生评议体系,在全院范围内对贫困学生进行评定的考核,作为奖助学金评定的依据。以班级为单位对每一名贫困学生进行自评和民主评议。通过学年总结会的方式,让贫困学生总结自己的思想情况,个人家庭经济情况、消费情况、学习情况、违纪情况、参加公益活动情况等,然后进行自评,全班同学针对上述五个方面,从备选项中进行选择,对该名同学进行客观的评价。自评和民主评议结果将转化为分值的形式体现出来,在全班贫困学生中按分数高低排出名次,以此结果作为参考条件,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自强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规定进行奖助学金评定。此评议方法具有客观性、公平性、公开性、量化性等诸多优点,使评定依据有据可查,降低了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主观因素的影响,增强了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该评议方法实施两年来,全院无一名贫困学生对奖助学金评定结果产生异议,极大提高了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实效性。

3.开展贫困学生现状问卷调查,为制度制定提供依据。在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贫困学生中开展“贫困学生现状”问卷调查活动,调查内容主要分为学习、生活、思想三部分。分析调查结果表明,有47.6%贫困学生的课余时间用来学习,而其他同学或者打工,或者上网玩游戏;月生活费在300―500元的贫困学生占71.1%,相对于独立学院学生月消费千元左右的平均值来说,这部分学生的生活条件很差,由此而导致22.7%的学生心情压抑,对前途感觉一片迷茫;超过一半的贫困学生认为贫困学生的成长过程中自强自立的性格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是最重要的,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存在“等、靠、要”的思想。从问卷调查结果可以总结出对于贫困学生的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迫在眉睫,而建立更加完善的贫困学生评议体系是约束学生良性发展,保证资助政策实施的有效措施,因此贫困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必须探索新的模式。

4.评选“自强之星”,使榜样力量得以传扬。海南师范大学教育心理专家申自力说过,人的潜意识里总需要获得一种自我满足、自我价值的肯定。贫困生由于经济上得不到满足、得不到肯定。所以他们可以通过学习成绩、文体活动、组织能力等方面实现自我满足。为了鼓励贫困学生努力学习,帮助贫困学生建立信心,我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由学生自主报名,班级推荐,辅导员推荐,院资助中心评定审核在学习、文体、组织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在全院范围内宣传表彰。在表彰“自强之星”的同时为贫困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带动贫困生发掘潜力,发挥特长,使广大贫困学生发展有目标,前进有方向。

5.开展诚信教育,塑造学生诚信品质。为了积极响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系列活动的号召,加强贫困学生诚信教育,提升贫困学生道德修养,营造诚信环境,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才,在全院贫困学生范围内,举行以“诚信铸就品质,诚信决定未来”为主题的诚信征文活动。共计352名贫困学生参加了征文活动,学生在文章中纷纷表达了对诚信理念的深刻认识和理解,体现了“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中心思想。最后评选出5篇文章在学院范围内宣传报道。此次活动将对减少贫困学生考试作弊现象、减少贫困学生材料弄虚作假现象、减少贫困学生拖欠助学贷款等现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6.开展感恩教育,培育学生感恩回馈的思想。贫困学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极大关注,党中央、国务院以前所未有的资助力度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成长成才,社会各界也为资助贫困学生做出了相应的努力。为了培养贫困学生对国家、对社会、对资助他们的集体或个人心存感激,懂得回报,学院组织了以感恩教育为目的的“回馈社会,爱心捐助”活动,贫困学生捐出自己的钱或物品,捐助给更需要的人,将爱心传递,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温暖。通过此项活动,培养了贫困学生的感恩意识,激发了贫困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增强了贫困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二、高校贫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新模式的实施成效

1.贫困学生教育管理新模式的建立,为贫困学生评选规范化、科学化提供了依据和标准。实施两年来,已对1287人次贫困学生进行认定、评议,材料真实完备,评定各类奖助学金1234人次,无一名贫困学生对评定结果产生异议。

2.通过诚信和感恩教育活动,学生“诚信为荣,感恩回馈”的思想正在逐渐形成,各项志愿者活动参与踊跃,效果良好。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215名毕业生,目前银行反馈的还款记录均为良好。

3.通过“自强之星”的评选,使广大贫困学生发展有目标,前进有方向。贫困学生的获奖学金比例2009年较2008年提高2个百分点,违纪率降低1个百分点。实践证明,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实施的贫困学生教育管理新模式是切实可行,卓有成效的。

4.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贫困学生评议体系保证了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性,而且评议过程既给铺张浪费的贫困学生规范了约束条件,也为迷茫中的贫困学生指明了方向。贫困学生评议体系的建立对于做好贫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高校贫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新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办法

1.问卷调查分析结果反映的是贫困学生的普遍情况,不能反映出有特殊情况或家庭发生突变等个别学生的情况。因此还要深入了解贫困学生实际情况,及时发现他们在生活、学习和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安排工作,使资助工作有的放矢,增强工作有效性。

2.贫困学生评议体系中的民主评议部分是公开评议,这对很多性格内向、不能正确认识“贫困”问题的贫困学生是个挑战。因为贫困学生在心理上往往很脆弱,自卑感很强,因此一定要注意工作方法,在贫困学生认定过程和评议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维护贫困学生的尊严。

3.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容易流于形式,不能深入人心。因为大学生处于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逐渐发展成熟的阶段,难免会受到社会上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和消极言论的影响,拜金主义、攀比思想、读书无用论等无时无刻不在考验着他们的意志,使很多贫困大学生急于求成,误入歧途,所以对贫困学生的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更需要坚持连贯性、系统性,循序渐进地引导和教育学生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建立更加成熟的、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贫困学生成为国家和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1]金小平.独立学院贫困色工作的几个问题[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8):72-75.

[2]李林,周震.独立学院贫困生工作现状及助困体系研究[J].文教资料,2007,(6):19-21.

[3]李从松.我国大学生贫困的现状与趋势分析.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2,(2):96-102.

[4]薛浩.高校贫困生现行资助体系中亟待改善的几个问题研究.中国高教研究,2006,(7):65-6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加强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原则上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通知所指技工学校为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公办和民办技工学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每年年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份技工学校上一年度在校学生数及生源状况等,向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提出国家助学金预算申请。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审核后,于每年5月底前将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及预算下达省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并抄送省级教育部门。每年8月底前,省以下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将上级下达的经费预算和本级财政应分担的经费预算以及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下达到各技工学校。

四、技工学校要按照《管理办法》,受理学生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指南见附件2),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初审后,统一送同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汇总,并报同级财政、劳动保障、教育部门审批;同级财政、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要及时向技工学校批复审核意见。技工学校应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五、技工学校应按实际受助学生名单填报《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经劳动保障部门复核后送同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时逐级上报至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于12月底前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详见附件4)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财政部、劳动保障部、教育部备案,纳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

劳动保障部门对其管理的技工学校实行电子注册,其有关学生信息抄送同级财政、教育部门,按有关规定纳入全国学生信息系统。

六、各民办技工学校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每年9月底前,要将上一学年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和受助学生名单报所在地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