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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在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发放和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着提前退休、冒领保险金、养老保险覆盖面窄、少缴漏缴、欠缴以及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险基金的升值等问题。可通过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力度;尽快出台《养老保险法》;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养老金发放体系;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扩面工作;加大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退休审批和退休金调整制度;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保值和升值。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发展、尤其是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影响。随着人口老龄化,我国养老保险面临严峻挑战,而养老保险基金是养老保险赖以生存的根本。因此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特别是严防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更加保险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一、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有关问题

养老保险事业虽取得重大进展,但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正常运行的因素不少,笔者通过实践和调查认为,可以从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管理和征收三个方面去分析:

(一)、在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过程中,主要存在下几个的问题:

1、想方设法“提前退休”。根据现有的养老金计算办法,无论缴费年限长短,其基础养老金都是一样的,因此有些参保人员在自身条件不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况下,还是千方百计地提前退休。这样做,一方面缩短了这些职工的缴费年限,降低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另一方面,提前了这批职工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增大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

2、起“死”回“生”冒领保险金。在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过程中,由于有不少退休人频繁更换居住场所,管理部门对他们的生存状况难以掌握,因此在养老金的发放过程中,有些实际已经死亡的退休人员,其亲属仍在冒名顶替死者领取养老金,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无谓流失。

3、确定和调整养老保险待遇的标准不统一,制度不规范。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或调整养老金时,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制度不规范的问题,造成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水平有较大差距等问题。退休人员的年龄、工龄等基础信息的确认标准也存在着差异,导致退休金核算的不准确。

4、重复享受养老待遇。由于养老保险是由各统筹地区分别征收、支付和管理的,而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手续繁琐,这就造成部分跨地区调动的人员可在两个统筹地区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当在两个统筹地区参保均15年以上时,就可在两地同时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造成了养老基金的流失。

(二)、在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的问题:

1、养老保险覆盖面窄。既然是社会保险,就必须充分体现其“社会性”,而“社会性”又以广泛性为基础,但我国养老保险的现状是,国有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集体企业覆盖率为75.39%,但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仅为17%。这显然谈不上广泛。

2、少缴漏缴养老保险基金。一些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便以种种理由来降低员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或剥夺部分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少缴漏缴养老保险基金。这样不仅严重侵害员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也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3、养老保险基金缴纳的比例和时间问题。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起始时间和比例等因素都直接影响着养老保险基金缴纳的多少。而企业整体参保时间有早有晚,缴纳比例又有高有低,这将影响部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也不能充分体现养老保险的和谐与公平。

4、养老保险基金的欠缴问题。产生欠缴的原因: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只考虑眼前的经济利益,对缴纳养老保险基金不积极、不主动;二是部分事业单位经费紧张或企业效益不佳,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三是社会保险机构执行力度不到位。欠缴养老保险基金直接影响退休金的正常发放和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升值。

(三)、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下几个的问题:

1、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问题。养老保险基金既是参保人员的“血汗钱”,更是退休人员的“活命钱”,国务院明确规定,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而最近一段时间,社保基金大案迭起。先是上海社保基金弊案,紧接着浙江又爆社保大案,涉资数亿。所有这些,都说明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2、养老保险基金的升值问题。要想在不增加或少增加参保人负担的情况下,持久地维持养老金的支付承诺,就必须提高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效率,实现其持续的保值增值。而保险基金靠什么去保值增值,又迫切需要研究。

二、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对策和建议

从以上分析的问题来看,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内部审计、外部监管和考核机制,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放在首位。

笔者认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对基金的运行实现全过程的监管。二是建立相应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专司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工作。只有如此,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只有如此,才能针对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情况进行相关的处理。

2、尽快出台《养老保险法》,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发放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不能对缴费单位采取查封银行帐户、拍卖资产等强制措施,社会保险费征缴也缺乏法律手段。国家应尽早出台《养老保险法》,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发放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3、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养老金发放体系。

健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实行退休人员登记卡制度,将每名退休人员都纳入到街道保障机构的社会化管理中去。通过这些机构社会化、精细化的管理工作,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也能杜绝养老保险金的冒领、重发和漏发。

4、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扩面工作。

一是做到养老保险基金的足额、及时征收。对于故意拖延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企业,决不姑息,坚决加收滞纳金。二是核准缴费信息,从基础工作入手,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应收尽收。当前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向非公有经济延伸,有效满足非公有经济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

5、加大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信息化系统,尽快完善省级养老保险的信息化系统。二是不断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职能。三是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化的优势,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发放和管理水平。

6、逐步完善退休审批和退休金调整制度。

制定标准统一、信息准确、制度严密的退休审批程序,在办理过程中,增加透明度,加大公示力度,疏通信息交流渠道,确保退休审批的公平、公共。退休金调整的水平,要根据工资增长、物价、养老保险基金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以当地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7、社会保险靠社会,争取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养老保险范文第2篇

目前,人们口中提及最频繁的养老险是指“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实,在我国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模式虽然各不同,但是三类养老保险的基本功能是一样的,可以使消费者得到经济上的保障。年轻时一点一滴节约闲散资金,缴纳保费,到年老之后,就可以按一定周期领取固定数额的保险金,使晚年生活安定祥和。

相比商业保险来说,很多人可能更关心的是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目前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公式,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五部分之和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加发金额。总的说,养老金高低,取决于消费者的缴费基数、缴费时间、退休年龄。缴费基数越高、缴费时间越长、退休年龄越大,到退休时得到的养老金就会越多。

当前我国城市家庭主要模式是:四个老人+一对夫妇+一个孩子,也就是“4:2:1”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尽早做好筹划,随着岁月的流逝,本来幸福富裕的生活会慢慢变得拮据起来,特别是单位上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比较低的情况下,购买商业保险进行养老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用当下流行的话说就是,在相对宽裕的收入中“挤”出一部分,量力而行,为自己购买一份养老险作为日后养老的经济补充。

目前,很多有经济能力的消费者已不仅仅满足于基本养老保险带来的利益,纷纷另外购买一份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近日,民生人寿推出了其首款分红型个人养老保险产品―“民生长瑞年金保险”。这样,包括长瑞年金在内,保险市场已有多款分红型年金保险,其产品定位便是投资型养老:既有固定收益的部分,又有分红功能,可有效抵御利率风险。如不提前退保,资金绝对保值增值,投资风险极小。年金领取前,身故金为已缴保费按高达2.5%的复利累计加上红利部分,开始领取年金后,通过年金、祝寿金、身故金责任的巧妙组合,使得任何情况下的总收益固定不变。

养老保险范文第3篇

一、现阶段养老保险的制度缺陷

养老保险制度的现行模式是“统账结合”。制度设计的目标是把现收现付制的社会统筹与储备积累制的个人账户结合起来,既体现社会共济,又体现自我保障。这样设计主要出于两个考虑:一是为了应付预计在2025年前后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高峰;二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配合国企改革,在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形成合理的责任分担格局,但是,这种制度设计存在着误区。

1.为了推行“统账结合”,中国实行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已退休的老职工,仍沿用现收现付的办法给付养老金,并且保持原来的水平不变;对尚在劳动年龄的职工则要建立个人账户。这就使正在工作的这一代,不仅要为已经退休的上一代人缴费,还要为自己未来的养老金向“个人账户”缴费。

2.中国企业养老全的平均工资替代率目前高达80%以上,几乎是世界上最高的。追根溯源,是因为中国的退休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镇职工的工资只够吃饭穿衣。到退休时,仅维持本来就很低的生活水平。

表面看来,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在向“三良柱”的方向努力。其实不然。一是我国政府承诺的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过高,包揽过多,责任过大,甚至引发了兑现承诺的危机。另外职业退休金和个人养老储蓄缺乏立法保障,无法规范操作。归根结底,中国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还是一个支柱———政府保险。

在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仍然只有政府一家有积极性,企业和个人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引导,都还没有找到自己的位置,社会团体更是要耐心等待政府的号令。但是,如果没有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保障的社会化就不可能形成,所谓社会保障最终也只能是政府保障。

二、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对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有多种解释。具有普遍意义的解释来自世界银行专家,即三个支柱的设计。第一支柱是由国家依法强制建立,通过税收或缴费筹资的,现收现付确定给付的,广覆盖(全体就业人员或全体公民)、低水平(工资的15%-25%)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是国家依法强制推行,依靠企业和个人缴费筹资,通过个人帐户管理的,养老金待遇与缴费挂钩的(工资的40%-50%)完全积累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三支柱是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性的养老保险,用以改善老年生活。

从目前国家改革的方向来看,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和趋势均是以企业为载体推动和发展第二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

1.改进现行的现收现付制度。通过降低支付标准,取消过度保障,增加各种税收,以维持现行体制的运转。

2.从“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模式转变。尽量在人口深度老年化阶段到来之前,保持养老基金的盈余状态,并通过投资使之不断增值。

3.从社会统筹向“个人帐户”模式转变,减少政府在养老保险基金上的财务责任,最终建立一个多支柱的养老保障制度。

企业退休金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采取非强制方式,缴费与给付计划由雇主和雇员共同商定。政府退休金采取强制方式,由政府确定交费与给付比例。与基础养老金不同的是,这部分的资金储蓄采用完全积累制记到每个人的账上。总体而言,这部分在退休后的所得大约占到社会平均工资的40%,要高于基础养老金的总水平,是支持退休后老年生活的第二根支柱,也是最重要的支柱。它的目的是为在职职工退休时,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不至于因为不能工作而降低得太多。这项制度目前被称为补充养老保险。不过,对基本养老而言,它是补充,对保障个人老年生活水平而言,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政府在第二支柱中的作用与第一支柱不同。政府的责任是制定整个制度运营的基本框架。这个框架应该包括资本运营服务的需求者———企业和职工,资本运营服务的提供者———信托公司、基金投资公司、中介咨询服务公司,资本运营服务的监督者———信托公司及基金投资公司的行业工会、证券监察委员会,以及专门为职业退休金计划成立的监管机构。

三、以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推动个人帐户的发展

庞大的、需要中国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债务直接制约了以个人帐户制为主导的社会保障模式的实施。因此从当前一些企业集团着手,以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推进以个人帐户制为主导的社会保障模式是比较适当的改革思路。

之所以选择一些大型的企业集团,是基于以下一些理由:

(1)政府对于政府机关、不同形式的企业、城市和农村等不同单位的职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承诺本来就存在差别。从政府对于社会保障的承诺强度看,可以说是从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依次减弱的,企业集团作为国有经济的主导性力量,在我国经济运行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对企业集团的承诺是较强的;从企业集团着手推进个人帐户制,能够获得各个方面的认同。

(2)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将“减人增效”作为一个重要的措施;在实施“减人增效”的改革中,国有企业为安置下岗人员已经承担了不少成本,这些成本中可以说主要就是社会保障成本;从企业出发建立个人帐户制,可以说是对这些支出的规范化。

养老保险范文第4篇

教师这一社会群体有着自身的特点:第一,长时间的繁重与高压力的工作使教师们的身体状况普遍较差。慢性咽炎,静脉曲张,各种眼部疾病甚至于恶性肿瘤都是教师的高发病种。第二,教师工资稳定,退休后基本没有其他收入,因而休后的生活待遇问题值得关注。第三,教师长时间从事教育工作,较常人更注重对子女的教育,因而对这方面的投资比重往往要比其他行业要高。第四,工作在农村基础教育一线的中小学教师,至今还有不少人未能走出令人尴尬的低谷,甚至有5%的教师还生活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因而,切实解决农村教师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提高农村教育水平的当务之急。针对教师的种种特点,我们都可以巧妙的利用保险,发挥其损失补偿、社会管理等功能,在保障教师利益的同时,促进保险业的发展。

一、教师与医疗保险

由于教师的工作属于高强度脑力工作,精神上要面对教育科研双重压力,在平日生活中又缺少锻炼,从而造成身体免疫系统失常,处于亚健康状态,因而在教师的医疗待遇问题上,应给予更多的关注。事实上,国家一直很重视对教师的医疗保健工作。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公费医疗制度,并且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的医疗与当地的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这一系列措施都使教师的就医问题有了比较可靠的保障。或许正是国家政策的原因,使教师们在选择医疗保险是存在着两大误区:一是认为医疗费用单位会实报实销。根据调查,实际上对于住院费用,均按各级医院的等级设定费用报销起付线,起付线下需自己负担。另外,还有重大疾病共付部分个人也要支付一部分费用。一般而言,目前每年打入职工的医保卡内的款项是很少的。统计显示,广州市区35周岁至45周岁有广州户口的职工医保卡每年仅有约800-900元的费用。教师们应明确认识到,由于自己属于多病种人群,单靠学校办置的医疗保险,很多时候是不能满足自身的医疗需求的。然而,教师收入稳定有限,一旦遇到重大疾病需要大而开支时,自身的经济状况是很难维持的。因而,教室在购买保险时,应该考虑购买的险种能够与单位的社会保险形成互补关系,计算好可能出现的缺口问题,达到全方位的保险作用。二是认为小毛病不需要买保险。由于教师是脑力劳动者,平时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状态都相对单一,不少教师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职业病的症状,如:静脉曲张、肺部或气管炎症、咽喉炎等。尽管这些职业病看起来并不很严重,但若不加重视,往往会导致恶劣的后果。从这两点误区我们应看到,教师十分有必要根据自身健康状况为自己额外办置若干份健康保险和一定的普通住院险,降低风险的同时也减少了重大疾病带来的损失。例如,重大疾病保险中有一种类型始终身分红型,由于此种保险因分红不断提高大病的保障额度,既保障了社保范围以外的疾病,也可通过退保得到治疗金。事实上,这一部分的市场需求是比较大的,因而各个保险公司也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医疗保险的缺口,针对教师这一特殊群体,开发出适合其购买的健康保险类型。

二、教师与养老保险

教师平常收入稳定,很难有大额储蓄,退休后除了退休金基本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因而对于教师休后的生活保障问题,我们也应该给予关注。

我国《教育法》规定:教师退休或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率。教师作为一种高尚的职业,其养老保险应当实行社会优待。

尽管国家及社会在教师养老金问题上给予如此多的关注与优待,但有一个明显的变化不容忽视,就是退休金的相对购买力减少。据调查显示,十年前,一位退休老教师的退休金虽然不多,但是基本与退休前工资持平,甚至略高。但如今,退休教师的退休金基本是退休前工资的40%-50%。并且,当今的物价指数不断上涨,仅仅退休金是无法满足来教师的生活需要的。据保险专业人士介绍:我国目前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得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因而,购买一定的商业养老保险,是对老年生活的有益的补充,不失为日后老有所养,满足自己的休闲需求,减轻子女负担的好方法。在众多养老保险种类中,分红保险是一种很适合教师的一个险种。此险种不但免去个人所得税,被保险人还可以每期以红利的形式分享保险人的盈利。由于大部分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较于其他职业对风险有抵触情绪,不愿意把多余的钱进行股票债券等投资,分红保险恰恰弥补了这一缺口。当然,这种方式也会产生风险,同样属于一种投机,但被保险人可以采用更高的预定死亡率、更低的预定利率及更高的预定费用率来降低风险。在将来有一份养老保障的同时,也预防了物价上涨带来的实际消费能力的下降。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也应开发出更多使用的险种,供教师选择。

三、教师与子女教育险

作为从业教育者,教师们深知教育对一个人发展的重要性,教育意识也更强,因而相对于其他父母,他们更愿意对孩子进行教育投资。加之教师作为知识分子群体,受教育程度较高,相对于其他人,他们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更高,观念更新也比较快。对于子女教育保险,他们接受程度也是相对比较高的,并较少发生退保情况。

虽然中国当前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并且尽量减少对学生的各种收费,但是,随着人们对教育重视程度的增加和教育方式的多元化,教育费用在不断增长。横向来看,几十年前,大部分人学历仅为高中毕业,大学生很少。而现在,人们学历普遍提高,大学读完还要继续念研究生,有的人则出国。工作年龄越来越滞后,教育费用也要求更高。总向来看,一个孩子教育费用的支出往往从他们进入幼儿园就开始了,从小学到中学,从中学到大学,各种书本费、补课费,课外特长学习费用层出不穷。据统计,在广州这样较为发达的城市,孩子从出生到大学这二十几年中,教育费用高达30多万。如果将来还有出国等的打算,那么费用将更高。这种高额的教育费用会占一个家庭支出相当大的部分,以常规的储蓄方式来积累这笔费用往往比想象中困难,毕竟还可能存在很多以外的支出。因而,重视子女教育的教师父母就会选择购买子女的教育保险,从而达到了强制性储蓄的效果。一般来说,一个孩子在小学及中学阶段,教育支出相对整个过程来说所占比重较少,并且此时,他们的教师父母正处壮年,收入相对较高。随着孩子学历的提高,进入大学后,教育支出开始增加。甚至于就业后,可能会涉及到创业初识资金问题,这些费用可能都需要父母来承担。而此时,他们的父母也慢慢进入老年时期,收入减少的同时,自身医疗费用也会增加,这都对教育费用的支出产生不良影响。而子女教育保险证弥补了这一不平衡。它一般是在孩子成长期的前十几年进行投保,当孩子到大学甚至开始创业的时期就能够得到资金的返还,既保证了子女能够拥有完整的教育过程,又对家庭其他成员的正常生活不产生影响。

四、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社会保障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而言,农村教育的重要性可想而知。然而当今许多农村基础教育教师还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他们在传播知识、驱逐贫困的同时,确时时被贫困所困扰。在许多边远山区,医疗条件很差,看病吃药也很很成问题。教师们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到医院进行治疗的。现如今,不少农村教师仍未实行医疗保险,没有医疗费用。小病就挺着,一旦患大病,只好举债。与此同时,许多农村教师的工资问题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不但没有如国家政策中所说的工资掉整,许多地区甚至还在拖欠,使教师们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至于养老保险,则更是不可能实现的了。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导致了教师的外流,从而引起师资不足,进而恶化了农村的教育状况。

面对这一严重状况,我们因该重视起来,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在我看来,国家应该加大对医保的投入,完善教师医疗保障制度。使农村教师能与城市教师一样,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同时,也要确保对农村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经费的投入。目前,农村教师的工资水平比较低,短时期内只能保障其基本生活,因而,商业保险似乎还不太适合这一群体,因而,避免教师医保商业化运作也是十分重要的。还有一方面应该切实解决,就是政府对待农村教师的态度上,应该真正做到与城市教师“一视同仁”。农村教学环境恶劣,那里的教师往往付出了更多的汗水与努力。如若在社会保障问题上再忽视了他们,那么农村教师的“出走”也是情有可原的。因此,同样面对农村教师和城市教师,政策适当的倾向于前者是很有必要的。只有切实解决了农村教师的切身利益问题,使其生活无后顾之忧,他们才能更好的投身于教育事业。也只有这样,我国农村教育水平才能有所提高。

人们常用“春蚕到死丝方尽”来形容教师这一高尚的行业。正是教师的付出才培养出了一批批优秀的人才,促进社会的极大发展。因而,应积极将保险与教师结合起来,发挥这一经济行为的特殊作用,保障教师切身利益。同时,也通过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带动保险业——21世纪朝阳产业的新的进步。

养老保险范文第5篇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结合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01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深化,尽可能的保障了最广泛民众的利益,但是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也存在多种问题,国家所支持的社会养老保险无法有效的满足实际民众多样化的养老保险需求,因此加强商业养老保险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进行双方面的融合可以有效的促进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保险需求,同时这种协调融合发展的观念促进了我国商业保险的健康发展。

一、当下社会养老保险现存问题

(一)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不平衡

在目前情况下,我国政府所支持的社会养老保险在保险基金的收支上产生较大的逆差,其中保险缴费水平偏低是影响保险待遇状况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基金的收入比例呈现缓慢下滑的趋势,但是保险基金支出的费用相对较大,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数量逐年增多,这种收支不平衡的状态严重的影响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化运作。正由于收入少于支出,从而也导致人们保险待遇无法有效提升,影响了保险待遇享受着的实际生活品质。

(二)人口老龄化加剧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压力

我国现在人口老龄化情况严重,老年群体比例逐步增大,但是缴纳保险费用的年轻群体比例相对缩小,出生率呈现下滑趋势。在我国范围内65岁上以上无法从事正常劳动的老年群体数量在2012年已经1.2亿之上,并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占据了总人口数量的10%,因此老龄化是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逐步提升的重要原因。

(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债务问题

在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作存在较大的历史性问题,当下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较大部分民众是没有缴纳过的保险费用,但是却享受着保险待遇,对于保险个人账户而言属于一种空账运作的状态,国家需要运用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收入来援助养老保险制度运作,但是运作成本较大,社会统筹账户也无法有效满足实际运作费用所需,难以有效支撑当下的退休金支付状况,因此需要通过个人账户的保险费用来补助养老待遇的支付,这种情况运作会导致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存在较大的资金渠口,相关的压力也会逐年增长。同时由于养老待遇并不能达到民众的理想预期,以及人口的频繁流动,无法适应当下养老保险制度,因此对于新一代的年轻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动力不足。

二、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结合运作问题

(一)民众选择商业养老保险的意识较弱

当下的商业保险投保更多的属于一种非强制性的自由选择,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强制性与广泛性具有一定差异。当下商业养老保险投保与投保人自身经济状况直接相关。如果投保人自身需要更优质的养老金待遇,就需要投入更高的养老保险费用,但是高昂的商业养老保险费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具有可以承担的实际经济情况,特别是部分人员在参与了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下,没有更多的经济能力承担商业养老保险费用,从而也较大程度的制约了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虽然近年来商业保险不断的宣传其具有的养老保障功能,但是对于大多数而言,尤其是中老年群体而言,是一项较为新鲜的保险类别。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更追求养儿防老与以房养老等形式。商业养老保险在我国历史时间较短,缺乏让民众完全信任的养老保险机构与制度,民众担忧养老保险保障在数十年后无法有效兑现。

(二)商业保险无法满足老年群体的多样化需求

在商业养老保险情况上无法有效的满足实际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一般情况多以支付固定数额的养老金保险兑现方式,但是对于老年群体而言,单纯的资金保障并不能完全的保障老年群体养老所需,更需要有日航生活上的陪伴、照料、医疗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服务,例如当下的养老院与老年活动中心中的服务是老年群体所需要,但是在商业养老保险中较为忽视相关服务的投入,进而导致养老保险无法满足民众所需。尤其是部分商业养老保险通过20年左右的养老金缴纳,然后在60岁一次性支付养老金,支付的金额并不能让老年群体相信可以很好的完成自身的日常所需,资金的贬值、物价的上涨以及长时间投资兑现时间等因素都会让人们担忧商业养老金保障的实际价值。

三、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结合建议

(一)促进人均收入水平提升

政府要需要加大各项保障力度与推动作用来促使民众收入水平提升,这样民众才能有能力去支付更多的商业养老保险费用,从而达到商业养老保险弥补社会养老保险的缺口,确保民众养老保障。例如对于流动人口而言,可以保障其稳定收入后推崇其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从而有效的弥补社会养老保险目前无法弥补的养老群体缺口。

(二)政府加强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结合的观念宣传

商业养老保险作用的发挥需要得到民众的支持才能得以实现,因此,政府需要加大对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结合观念的宣传,让人们相信商业养老保险的作用与安全性,完善对商业养老保险的有关监督体系,促使商业养老保险的健康化运作。让民众充分的意识到两种养老保险制度的优势,有效的为自身养老保障做出选择。

(三)促M商业养老保险险种与保障范围的丰富化

在商业养老保险的完善上需要扩展其险种与保障范围,能有效的保障民众实际所需的养老服务需求,而不仅仅停留在养老金的变化上。有效的吸引更广范围的民众参与到商业养老保险中,提升商业养老保险逐步壮大与健康可持续运作的基础条件。

四、结束语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虽然覆盖了较广人群的基本养老保障,但是对于人们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上仍旧存在局限性,需要通过商业养老保险来有效的弥补完善,从而提升民众养老保障的全面化建设。

参考文献:

[1]李静萍.区域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分析[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12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