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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在厅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路政局xx年上半年紧紧围绕我局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以全局工作任务为大局,以加强和维护公路形象为目标,以抓好职责落实为重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针对性地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加强了政治学习、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廉政建设,xx年上半年在机关各专业局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一、统一思想,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

今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公路事业加快发展的一年。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我处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继续深入学习了《公路法》、交通部新的《路政管理规定》、《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学习贯彻了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省厅的相关文件,配合相关处室对全省超限运输专项治理工作作了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大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积极参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培训班、省工委安排的干部培训班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培训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和法律素质,适应依法治路的需要。

二、建章立制,从制度上保证执法规范

建章立制是路政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实现路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保障。根据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我处积极协调相关处室起草了《全省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讨论稿),并提交局办公会进行了讨论;起草了《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法》和《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初稿),并与省厅体改法规处、局办公室共同修改完善,于一月十八日出台试行;参与省厅关于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会签稿)与(会签修改稿)的修改意见征询工作;参与起草了省厅《关于车辆闯岗情况的报告》、《交通系统对恶意堵塞交通的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关于保留我省交通行业标志服装的报告》。

三、调查研究,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第一手资料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我局对全省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管理机构、收费站、服务区以及监控分中心和养护部门的设置等其他基本情况做了全面的实地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对下一步的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并整理出《公路系统高速公路管理处设置情况一览表》、《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情况一览表》、《公路系统高速公路监控分中心、养护处设置情况一览表》、《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置情况一览表》、《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一览表》。

四、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省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处作为行使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切实担负起了对全省高速公路路政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的责任。

按照省厅、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处加强了春运、元旦、春节期间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巡查力度,保障了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对三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组织了与省厅高速公路二期项目部就公路系统信息系统管理进行的座谈,下发了高速公路信息管理系统人员培训文件,协调组织有关市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处培训信息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共8期100人;

筹备并参与主办了“2004年全省公路路政工作会议”和“全省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暨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工作会议”,并组织与会人员到江苏就其高速公路管理处、收费站、路政支队、服务区、养护中心、排障中心、监控调度中心等进行了学习考察。印发了《高速公路管理文件汇编》(《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公路系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法》、《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促进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保障高速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维护高速公路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高速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自治区从政策、资金、土地利用等方面支持高速公路发展。

第五条 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高速公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区高速公路工作,其所属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行使高速公路行政管理职能。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人民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经营、管理和保护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八条 高速公路规划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公路路网规划和本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编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九条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高速公路按照规定实行特许经营。

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投标方式选定投资者,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第十条 高速公路建设按照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项目资本金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 高速公路建设应当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规范以及技术标准,保证合理的设计和施工周期,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评价。

第十三条 高速公路防护、排水、安全设施,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养护管理、路政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执勤执法营房、超限运输检测、交通量观测等专用场所、设施,以及经营服务设施,应当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使用。

已建成的高速公路未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建设前款规定的系统、场所和设施的,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负责补建。

第十四条 高速公路建设应当避免损坏其他公路和设施;确实无法避免的,应当按照不低于该公路和设施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高速公路建设需要使用其他公路用地的,其他公路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配合。

第十五条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管理档案,对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登记造册。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移交建设项目相关档案资料。

第三章 经营服务

第十六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依法从事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收费活动,完善服务区功能以及交通安全、环保、监控、收费等设施。

第十七条 经营管理者依法享有高速公路收费权、广告经营权和服务设施经营权。

高速公路权益的转让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单独转让高速公路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或者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的,应当报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收取车辆通行费。

载货类汽车应当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计重收费的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经营管理者用于计重收费的计量衡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检定合格,定期维护、校核,保证其计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九条 收费高速公路实行全区联网收费,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等智能收费系统。不联网不得收费。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条 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全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方案,报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联网收费方案的要求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通信、监控等设施,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测试合格后并入全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联网收费系统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统一组织调度联网系统中的路网通信资源。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路况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政执法管理以及有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需要调度使用路网通信资源的,经营管理者应当无偿提供。

第二十二条 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区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进行清分结算。

通行费清分结算所需经费由经营管理者共同承担,按照当年通行费清分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计提比例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协商确定,并由经营管理者拨付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经营管理者公开前款规定的经费收支和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第二十三条 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站时不得有妨碍高速公路交费通行秩序的下列行为:

(一)强行冲卡;

(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

(三)刁难、侮辱、威胁、殴打收费人员;

(四)其他妨碍高速公路交费通行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调换通行凭证或者使用伪造的通行凭证;

(二)以跳磅、冲磅、垫磅、绕磅等方式妨碍计量器具正常计重;

(三)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车辆交费优惠证明;

(四)假冒法定免费通行车辆;

(五)假冒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免费通行车辆;

(六)采用其他手段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

第二十五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车流量的需要开通足够数量的收费道口,必要时采取调整进出收费道口、启用便携式收费机等应急措施,对车辆进行疏导。

第二十六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持守法经营、诚实服务,公开服务标准和收费价格,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七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加强服务区、停车区等服务场所、设施的规范化管理,为司乘人员提供安全、便捷、文明的服务。

第二十八条 经营管理者不得随意关、停服务区、停车区等经营服务设施。因维修作业需要关闭服务区、停车区的,应当报告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并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九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处、服务区以及重要路段设置电子信息牌、公告栏或者以其他方式及时交通管制信息和交通运行信息。

第三十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对高速公路养护、收费等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从业知识,熟悉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

掌握岗位操作技能。

第三十一条 交通运输、公安、消防、商务、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环保等部门应当加强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自高速公路两侧用地外缘起向外80米范围内广告设施的设置,应当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规划。

设置高速公路广告设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不得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公路养护

第三十三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高速公路进行养护,并做好高速公路绿化、美化和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保证高速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高速公路养护状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经营管理者依法履行养护职责。

第三十四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养护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现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有坍塌、坑槽、水毁、隆起等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形,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组织力量修复;对三类以上桥梁、A 类隧道、危涵,应当及时采取维修加固、大修等措施排除险情,并报告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及时清理路面杂物等交通障碍,排除积水等行车不安全因素,保持高速公路路面整洁和畅通。

第三十五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设置和维护交通标志、标线,保持交通标志和标线清晰、准确、完好。因高速公路路网结构变化或者交通管理需要,经营管理者对标志、标线进行调整的,应当报告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第三十六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编制高速公路年度养护计划,并将养护计划报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十七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加强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管理,及时处理因养护施工作业造成的交通堵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高速公路养护作业路段加强监督检查,维护高速公路正常的养护施工秩序和交通安全。

养护施工作业应当注意保护环境,施工产生的垃圾、杂物等废弃物应当在路面以外统一堆置,并做好弃置场所的环保工作。

第三十八条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建立公路损毁、交通流量等互联互通养护信息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高速公路运行养护信息。

第三十九条 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实行养护保证金制度,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章 路政管理

第四十条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侵占、损坏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等行为,管理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保障高速公路正常通行,依法维护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专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在辖区高速公路上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统一标志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第四十二条 高速公路用地的范围,以征地界线为准。高速公路沿线人民政府应当对高速公路建设依法使用土地给予支持和协助,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开工前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竣工验收合格后核发土地使用证书。

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征地标准为:高速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以外不少于1米;高速公路两侧无边沟的,为高速公路缘石或者无截水沟上边坡坡顶以外不少于5米;高速公路桥梁垂直投影面外缘起不少于1米。

第四十三条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按照水平方向进行测算,其划定标准为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30米,属于互通立交或者特大型桥梁的,为其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

高速公路弯道内侧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满足行车视距的要求确定。

第四十四条 新建、改建高速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由高速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划定并公告。高速公路经营者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划定的建筑控制区范围设置界桩、标桩。

第四十五条 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其他设施,不得侵入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地面、上空或者地下的范围。

第四十六条 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规定在高速公路及其桥梁、隧道的入口以及相关跨越高速公路的设施设置车辆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超过标准的车辆,不得在高速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内行驶。

第四十七条 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自治区内高速公路的超限检测站点进行统一规划和设置。设置和撤销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在前款规定的固定治超检测站点实施车辆超限检测和处理。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情况下,也可以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停车区使用移动检测设备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和处理。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计重仪器、监控系统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超限超载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四十八条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完善监控、预警、救援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需的设备及物资,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十九条 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区高速公路车辆救援站点布局规划,指导高速公路经营者按照规划要求设置施救站点,并向社会公布救援服务站点、项目和价格等信息。

当事人可以选择经营管理者设置的施救站点实施救助,也可以选择其他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也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委托的救援机构进场服务。

车辆救援服务应当符合和遵守相关规定,按照核定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第五十条 遇有高速公路严重损毁、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情形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情况,依法采取限速通行、关闭高速公路等交通管制措施。自治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关闭高速公路的,应当征求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意见,经营管理者应当积极配合,及时将有关交通管制信息向社会公告,对通行车辆进行提示。关闭高速公路的情形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设置的广告设施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其他设施,侵入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地面、上空或者地下范围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 则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我国高速公路市场化经营通常采取3种模式:~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企业化管理的临时部门 二是成立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购买有限期的高速公路收费权:三是建立建设、经营一体化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上述形式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界满后,均由交通主管部门收回经营管理权。前 2种模式多变且不易界定,行为相对短期,而且不规范。第3种模式稳定而且经营期限长,有连续性,经营行为规范,便于在市场 经济 条件下理顺与各方面的关系,应是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的基本模式。

一、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类型

1.国有独资

目前我国的高速公路大部分是由国有独资企业或事业单位负责建设、运营其中相当部分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是由事业性质的高管局改造而来。高速公路市场化和项目法人责任制下,国有独资企业应与其他企业平等地参与竞争,而不是天生地占有某条甚至整个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建设、经营权。另外,政府应该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制度,彻底实行项 目法人责任制,落实国有独资企业建设自,而不是以“建设指挥部”的名义取而代之。随着高速公路市场化的 发展 及项 目融资的考虑,国有独资项目法人将会有一定程度的减少。

2.合营、合作

合营、合作是我国目前高速公路建设、经营中,利用外资最主要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吸引外方的投资,另一方面可以保持中方对建设、经营的适当控制权这2种方式中,合作方式显得比较灵活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共同点是一方为外方,一方为中方。其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合营方式不同,组织形式不同,利润分配及投资回收方式不同,经营管理机构不同。

3.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一般限制为 2—50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为 1人(非国有独资的 1人公司应该不适合于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不必公开,但应当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 会计 报告送交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股,不能发行股票。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人数不限,一般为5人以上,可以公开发行股票。为了筹集更多的高速公路建设资金,已有不少高速公路经营机构改为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并纷纷在国内外上市 ,如海南高速、粤高速、东北高速等。

5.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亦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是指外 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 中国 的 法律 和行政法规,经过中国政府批;隹,设在中国境内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的企业。但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目前有一部分建成后的高速公路,转让给了外资企业经营,如陕西省的西临高速公路。

二、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运作方式

按照投资主体与经营主体的所有制性质,高速公路公司的建设、运营方式主要分为国办公营式、私办私营式、公办公营式和国办私营式。在这 4种典型形式以外,实际运作中可能出现介于两者之间的混合形式。除了国防公路外,究竟采用哪种方式,应该由市场选择,而不应由政府主观臆断,也不应有任何偏向。私企或国企愿意全额投资的,政府就没有必要投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路或财政补助的公路,选择国企或私企时也应该通过公平的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1.国办公营式

即由政府投资,并通过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建设经营公路的方式,即经济学上所说的政府直接生产。对于国防公路,出于备战的需要可以考虑更多地采用这种形式。

2.私办私营式

即由私人资本投资,并建设经营高速公路的方式。私办私营的高速公路一般竞争性很强,其通行费收入完全可以弥补建设、经营成本并取得适当的利润。

3.公办公营式

即由国有企业自己积累的资金投资并建设、经营公路的方式,公办公营与私办私营的高速公路一样同为竞争性很强的高速公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分别隶属不同的部门和地方,而且随着 现代 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增强,公办公 营式 已成为我国特有的一种方式。如湖北的襄荆高速就是由葛洲坝 有限公司控 股的项 目公司投资运作的。

4.国办私营式

即由政府投资建设,由私企经营的方式。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 的公路。

三、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基本属性

1.行为主体的政府性

高速公路作为基础设施,其公共性决定了它是政府行为的产物。政府通过交通部门的规划、建设、管理,体现政府对交通统辖的意志。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从筹建、成立到工程实施,每一步都是在政府及交通部门的操作下进行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政府人员的参与,以利于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重大协调工作,争取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从而以较为优惠的价格完成工程建设的各项预算,减缓工程资金不足的压力,保证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否则,离开了政府的干预和政策保护,仅仅依靠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自身未协调公路建设中方方面面的问题,是极其困难的,也是不现实的。

2.行为主体的企业性

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行为主体的政府性,着重在争取企业外部宽松环境方面发挥作用,而企业的筹资及内部经营管理则着重突出行为主体的企业性。如发行股票、债券,与外商合资、合作,进行产权交易,在内部管理机制上实行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 ,公司化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一切行为规范受《公司法》约束。

3.管理中的交叉性

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行为主体的政府性和企业性,决定了其管理运作中的交叉性。这种交叉性主要体现在对公路管理上。公路建成后,高速公路将实施车辆收费、综合服务及沿线的综合开发等方面的管理 :国家政府部门将在公路路政、交通安全、公路运营等方面对公路实施管理。

四、高速公路经营 企业 发展 的制约因素

1.高速公路宏观社会效益与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微观 经济 效益的矛盾

政府的目标是社会福利最大化,站在整个社会的角度上要求效率最大化高速公路作为一种公共基础设施 ,其管理必然要受到政府的管制。而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是从企业自身的利益出发的,因此在这两者之间必然存在矛盾和冲突。当政府基于整个社会的利益对企业进行管制时,企业的利益会受损。如政府决定在某一地区修建一条高速公路,因为该路不仅可以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而且从长远看,会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对于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来讲,由于该地区经济不发达,因此修建高速公路短期内不仅没有任何效益,肯定会亏损。再如,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根据其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要求,会在一定范围内积极争取提高费率,以增加收入,而政府则从宏观上进行分析和判断,来决定是否提价等。

2.收费公路与不收费公路竞争的矛盾

不收费公路是由政府运用税收修建的,因为其不收费,所以对车辆有更大的吸引力。在不收费公路的行车成本小于高速公路的行车成本时就会产生分流问题,就会影响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效益但这不一定影响整个收费制度的效率这种竞争会促使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改善公路状况,有利于效率的提高。但问题是,有时候这种竞争体现的是政府对路网整体规划的失误,在尚未饱和的高速公路附近修建新路,不仅不利于效率的提高,本身也是一种浪费。并且还会打击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积极性,使其对政府失去信心。

3.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永续经营与收费期限有限性的矛盾

公司化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作为一个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是存在永续经营可能的法人实体。而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主要资产为其主营项目——高速公路形成的资产。从产权角度来看,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拥有的产权实质上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一定期限的高速公路收费权,根据《公路法》规定,高速公路的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30年,收费期满后高速公路无偿交还国家,这样对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而言,收费期满后该产权及受益权也随之消失。此外,由于国家目前规定公路收费权不得二次转让,使得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在经营期间对于该产权仅拥有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而无实际的处置权。这种矛盾体现了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特殊性,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以通过建设新路或受让其他高速公路收费权来维持,但高速公路总有经营期限的,一个地区的高速公路也是有限的,这就意味着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总有一天会没有高速公路可经营。

4.权利质押的隐患

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在涉及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存在着 法律 救济上的隐患。高速公路经营权作为~种无形资产,向银行融资时,涉及担保方式。无形资产的抵押,采用权利质押方式。而对于银行而言,公路的收费权和沿线房地产的经营权两者特性有所不同,统统采用质押方式,其风险在于 :一旦债权难以实现,由于收费权设定的时候,带有强烈的人身属性,银行不可能将公路经营权拍卖或变现。在 bot项目中外国银行普遍采用了浮动抵押,一旦经营不善或者不能归还贷款,浮动抵押变为固定抵押 ,银行可 以马上接管企业 或者派驻人员。这种方式比起 中国 的银行采用权利质押的方式严格并且安全得多。对于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而言,也不存在所谓的 “转移占有”问题。尽管目前地方尚未发现资不抵债或者难以归还贷款的现象,一旦出现,按照现行法律银行将不能得到补偿。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摘要】河北省高速公路在人力资源的培养使用、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创新方面,通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初步形成了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整体开发的管理体系,但也存在人力资源培养任务艰巨、人岗相适不到位、薪酬激励机制还不能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等问题, 其创新的方法和途径可以通过开展继续教育脱产培训、做好职称评定工作、修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来解决。

关键词 高速公路;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研究”(2013-1-35) 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张宏,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人力资源部主任;孙华,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级经济师;姜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 王建强,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

河北省高速公路是应现代高速公路快速发展需求而生,在原有的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办公室、道路开发中心和引资办4家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以省属高速公路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为己任的事业单位。目前管辖运营高速公路22条段2795.701公里、在建及新开工项目8条段967.18公里。除局内设8个机构外,有直属指挥调度中心、高速公路路政总队、服务管理中心3个事业单位,所属运营单位22个管理处、3个筹建处、1个筹备组,186个收费站,72个服务区,51个养护工区,16个路政支队,50个路政大队。另有河北冀星、保津、石青、保沧、唐津、京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6个合资合作公司、1个华北高速上市公司和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目前还与石家庄市合作管理西柏坡高速公路管理处,与廊坊市合作管理廊沧管理处、京台筹建处。河北省高速公路肩负着现代化建设中交通运输的重任,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趋势下显得尤为重要。人力资源作为生产第一要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显著,其开发和管理更加备受关注,而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管理机制的创新对于提升人力资源整体素质,调动人力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障人力资源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好的机制可以从根本上将人力资源从已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本身的才智,这也是现代社会人们高度重视机制创新的原因所在。河北省高速公路作为集众多职能于一身的管理部门,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基础,人员总量达28666人,如何有效对其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特别是在机制创新方面找到一种好的方法和途径,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一、河北省高速公路人力资源管理机制现状概述

新局成立以后,高速公路管理局为了加强对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创新方面多措并举,在人力资源的培养使用、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方面进行了总体部署和安排,不断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初步形成了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整体开发的管理体系。

1.建章立制,推陈出新。河北省高速公路通过听取和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在原有制度基础上,通过整合和不断修订完善适时建立新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如在人力资源培养方面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学位) 教育暂行规定》,对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目的、种类、办理程序、具体要求、奖惩资助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路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对路政执法人员具体培训情况进行规范。使用方面制定了《关于加强局属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评价发现方面有《高速公路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路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服务区绩效考核办法》《服务区员工星级考核管理办法》。在选拔任用方面有《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对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职数以及选拔任用的原则、资格条件、任用程序做了详细规定,并专门针对科级干部管理制定了规程。流动配置方面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实施意见(试行)》《借用人员管理规定》《合资合作企业派驻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激励保障方面有《休假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调整计划内招聘人员工资的通知》等。另外,根据高速公路本身的特点,对特殊人员专门做了规定,如《桥梁养护工程师管理办法》《路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这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高速公路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职能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求同存异,分类管理。河北省高速公路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项:一是负责省属高速公路的建设,承担项目法人和投资主体职责;二是负责省属高速公路的投融资工作,对省管收费公路实行统贷统还;三是负责省属高速公路的养护、通行费征收、服务设施管理、科技研发及智能交通建设;四是负责省管一般收费公路的管理;五是受交通厅委托负责省属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保护路产路权。以上职责的承担必然使得河北省高速公路的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丰富庞杂,从机构上说,既有内设机构,又有直属机构,还有合资合作公司;从体制上说,既有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还有(国有) 企业性质(上市) 公司;从对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状态情况看,既有管理处,又有筹建处,还有筹建组。在如此庞大的机构系统中,对人力资源的管理要求必然会产生巨大差异,如对路政人员的要求和对服务区人员的要求以及调度指挥中心的要求必然不同,对管理处和筹备处人员的要求必然不同,而且因其体制的不同,公司化管理方式和事业性质管理方式也不相同。这种情况下,河北省高速公路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了求同存异、分类管理的方法,其主要体现为不同体制下的管理方式方法不同,而相同体制下的管理方法大同小异,如在事业机构方面的编制要求、人员招聘、流动、干部选拔任用、工资待遇、人事档案管理、休假等方面与公司制管理有很大区别,而在事业机构和企业内部本身则管理方式大体相同,但它们都统归于河北省高速公路,都是河北省高速公路的重要组织机构,因此,其分类管理特征较为明显。

3.局部引领,整体开发。一是注重加强对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河北省高速公路十分重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管理处等部门根据各自实际和培训对象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岗位培训,如养护管理部对局属养护人员及桥梁工程师进行了公路桥梁检测与养护技术、桥梁养护管理基本知识与养护检查流程、绿化日常养护及专业工程管理培训;路政总队对新进人员进行了路政业务基础知识、路政执法技能、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的培训,对各单位信息技术人员进行了信息化系统操作培训,对各支队和各大队的业务骨干开展了高速公路知识、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知识培训等。二是形成了重能力、重业绩的职称评聘导向。职称工作是事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工作,是人才评价机制的重要体现,关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河北省高管局在坚持“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和重能力、重业绩、重创新的政策导向下,积极推进人才评价和岗位聘用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截至2012年底,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具备职称人员共2492人,其中具备正高级任职资格人员94人,具备副高级任职资格人员538人,具备中级任职资格人员616人,具备初级任职资格人员1244人。技能人员数量也有所提升,有技师351人,高级工601人,中级工797人,初级工2670人。三是畅通了人员内部流动配置渠道。由于河北省的高速公路建设正处于规模上升时期,其筹建需要大批人才,为了顺利完成筹建任务,一批技术精湛、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就会从现有管理处调往筹建处,待筹建处任务完成后,筹建处挂牌成立管理处,而新的筹建处又会成立,筹建处所需人才还会从管理处流出,任务完成后再成立管理处,如此循环,直到高速公路建设饱合为止。再如原来石安、京秦、京沪、青银、石黄、宣大、沿海和廊涿8个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职能剥离后,其人员队伍统一划入路政总队管理,同时派驻到合资合作公司的路政人员也由服务中心单列改为路政总队单列,另外还将上述8个管理处管理的33个服务区中的管理人员划出,统一由服务管理中心管理,并将派驻到合资合作公司的管理人员也划入到服务管理中心,这些人员的增编和流转具有整体性,都有省编办的正式批文,这样就保证了人才流动渠道的畅通性。另外,在激励保障机制方面也取得明显成效,如实行了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对于服务区管理人员和收费站人员实行了星级考核评定机制等。

二、河北省高速公路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中的主要问题分析

1.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偏低,培养任务艰巨。河北省高速公路人员总量为28666人,其士仅1人,约占全部人员总量的0.003%,硕士185人,约占全部人员总量的0.645%,本科6353人,约占全部人员总量的22.16%%,专科及以下22127人,约占全部人员总量的77.19%。从人员职称来看,正高职称94人,副高538人,中级616人,初级1244人,其他人员没有职称,有职称人员数只占到全部人数的8.69%。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特别是在道路和桥梁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另外,在人员培养方面,从近几年的情况看,人才的培养经费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甚至有些培训经费已经不再纳入预算,这对于提高人才整体素质和能力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2.人力资源需求量大,人岗相适还不到位。特别是在几个管理处,这种现象更为明显。如石黄管理处岗位总数为1606个,现聘人数仅为912个,其中管理岗位核准数量为321个,岗位聘用人数为100个,空缺岗位221个;专业技术岗位核准数量为321个,岗位聘用人数为145个,空缺岗位176个;工勤技能岗位核准数量为964个,岗位聘用人数为667个,空缺岗位297个。从河北省高管局内设机构看,管理岗位的核准职数为104人,聘用人员数为93人,空缺岗位数为11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核准数为51人,聘用人员25人,空缺岗位数为26人,见表1、表2。

3.薪酬激励机制还不能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河北省高速公路事业编制单位人员工资中的职务和职级工资有严格要求,尽管已经实行了所谓的“绩效工资”和“星级管理考核办法”等拉开收入差距的薪酬分配制度,但由于这部分的“绝对量小”,其实际收入总差距较小,所以基本上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往往与职称关系密切,但从实际情况看,河北省高速公路大多是无职称人员,这些人员的基本工薪总量较少,也起不到调动积极性的作用。

4.人力资源选拔任用机制方面还没有适应新的发展要求。目前,河北省高速公路所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是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主要依据的,2014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原有的基础上做了修订,某些条款和表述已有所变化,如果仍以原有《条例》为主则显然已经不合时宜。

5.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方面的后续程序较为复杂。尽管在河北省高速公路内部已经建立起了人才流动的畅通渠道,但由于主要是系统内部流动,且往往人员流动量极大,无论人员从一个管理处流向筹建处或者成批地由计划内招聘人员转为事业编制(这种情况比较普遍),都涉及到薪酬待遇及法人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事项,而这些事项的办理程序仍然较为复杂,办事效率较为低下,从一定程度上影响所涉人员的积极性。

三、河北省高速公路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创新的方法与途径

1.创新培养机制。以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现有人力资源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在实践中培养造就各类人才,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力资源培养开发机制。立足培养应用型人才,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在人力资源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分类制定现有人力资源定期培训办法,对人力资源的培养质量进行评估,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不断开发人才智力资源。要根据河北省高速公路分布点多、面广、线长的实际,做好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行教育资源共享,保证每人每年脱产参加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要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中长期进修与短期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高速公路各类人才分级分类实施培训,重点抓好科级以上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培训。针对内部员工要加强岗前培训和任职培训,深化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制定和完善人才培养计划,搞好以提高能力水平为重点的长期培训和各种短期专题培训。鼓励和支持高速公路内各部门单位履行职工培训义务。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和各类技能人才的继续教育,采取研究性学习、差别化学习等方式,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更新知识,提高创新能力。要将各类人才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或者设立专项人才培养资金,并逐年提高比例。将各类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教育作为提职、晋升的必要条件,并形成制度,严格把关,从制度上保证人员素质和能力的不断提升。

2.创新评价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一是要稳步推进职称工作。对职务与岗位关系密切,分开后不利于管理的系列(专业)和人员如处级、科级管理岗位人员,实行评聘结合;对流动性大、社会通用性强的系列(专业),把使用与评价彻底分开,实现评价、使用单位化。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竞聘上岗和聘期制,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流动制度,加快解决专业技术职务实际存在的“终身制”问题。二是突出专业特点,完善人才评价方法。探索建立以能力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以贡献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的科学合理、分类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如正在实行的星级考核办法,实际上就是一种评价办法。对科研创新人才,如对道路、桥梁、隧洞的维修、保养、护理等方面的人才,应以创新成果的产出为重点,注重从其实用性、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定量评价。对其中的领军人才,重点考察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学术水平、实际贡献及其在研究群体中发挥的作用等。

3.创新选拔任用机制。改革现有人力资源选拔任用方式,科学合理使用人力资源,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要以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重新制定省高速公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管理办法。办法要体现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争取在选拔任用方式上取得新突破。不断增强人才选拔任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把民主思想和作风贯穿于人才选拔聘任的全过程。尤其在民主推荐、考察和任前公示等关键环节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员工的意见。要继续改进委任制、考任制,完善选举制,试行聘任制等人才选拔任用制度。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扩大公开选拔的范围,提高公开选拔的比例,规范公开选拔的程序,发挥公开选拔的导向作用,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制度和任前公示制度,探索实行差额提名、差额表决、差额考察制度,以保证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的科学运行。二是在用人方式上取得新突破。要对不适宜的用人制度和用人方式进行改革和突破,逐步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鼓励创新、鼓励创业的人才使用机制。三是在人才使用方面要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要实行科学配置,因事择人,放手用人,把人才配置到最能发挥其作用的地方和岗位。要尽快补充实际中的短缺岗位人才,大胆起用年富力强的人员,使有能力、能干事的各类人才有发挥能力和水平的空间和舞台。

4.创新流动配置机制。进一步畅通现有人力资源流动渠道,在政府对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引导和监督下,促进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建立河北省高速公路整体宏观调控、各用人部门公平竞争、人力资源双向自主选择岗位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以促进人力资源的协调发展。一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打破人力资源条块分割、部门所有等壁垒,突破地域、身份的限制,促进市场主体到位;通过政府引导和调控,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导向机制,及时为政府决策、单位用人和个人择业提供准确快捷的信息反馈和指导;在人力资源招聘和引进上,特别是河北省交投集团要尽量突破以迁户口、转关系为特征的刚性引进的常规做法,对人力资源实行“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逐步完善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自由流动的人力资源柔性引进制度,变户籍管理为身份管理,变人力资源引进为智力引进,通过实行项目合作、短期工作、兼职、智力流动等方式实现人力资源共享。二是要强化管理部门的服务职能。管理部门要真正转变职能,改变以往直接的、具体的管理职能,强化对人力资源的服务意识,开展人力资源信息咨询、考试测评、价值评估、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业务,为配置人力资源服务。三是要完善人力资源流动制度体系。由于高速公路中的人员流动大部分都是在系统内部,所以要不断总结有利于人力资源合理流动的制度体系,用以规范流动的行为,切实保证人力资源在流动中的合法权益,使得人力资源流动呈现出一种良好的发展态势。要简化工资等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以保障人力资源在流动中的权益。四是要建立人力资源安全预测预警系统。要组织力量,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整合相关方面的专家成立专门机构,专门负责人力资源安全的预测预警,为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提供重要人力资源、部门关键核心人力资源等人力资源安全预测预警及相关咨询服务和保障,以维护人力资源的稳定,保证重要人力资源的有效供给。对关键领域、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关键人才,在其流动的全过程要建立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奖惩分明的责任制度,从而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和制约,防患于未然。

5.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力资源价值、有利于激发活力和维护人力资源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一是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使劳动报酬与所负职责、工作业绩结合起来,同时妥善处理地区间、部门间工资差距,既要承认合理差距,又要防止差距过大。进一步扩大路政中心、指挥调度中心、服务管理中心及各管理处、筹建处等各部门的分配自主权,做到重实绩、重贡献,加大对优秀人力资源和关键岗位工资政策的倾斜力度,实现一流人力资源、一流业绩得到一流报酬。积极探索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对于内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可鼓励他们通过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技术转让收入提成、技术成果转化利润分成、期权期股奖励等多种形式取得合法收入。把工资收入同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挂钩,逐步建立起经营者激励制度,更好地调动其积极性。在薪酬制度改革方面,要按照现有薪酬体系的总体安排,根据各类人员及其劳动特点,形成以业绩为核心的多元分配体系。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奖励制度。对有重大科技发明、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要根据相关规定,实行重奖。在星级考核制度基础上不断探索对突出贡献人才实行重奖的新方法、新形式,进一步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要大力宣传各类人才的突出业绩,使人才获得单位和社会的尊重。在单位内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使各类人才获得身心上的满足感。

参考文献

[1]李建国等.2009 年河北人才发展报告[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

[2]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314995[EB/OL].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根据鲁路政[~]31号和鲁路政[~]39号文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我处申报全省高速公路管理杯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年,日东高速公路菏泽管理处在省厅、省局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菏泽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任务,按照“标本兼治、远近结合、综合治理、狠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团结进取,奋力拼搏,实施了养护、收费、机关、服务区四大“窗口”形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突破、有亮点、有变化、有效果,取得了领导肯定、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的可喜成绩,为全省公路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求真务实,养护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

高速养护工作树立高度的交通服务意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预防性养护、机械化养护、防止中断交通”的原则,以路面养护为中心做好全面养护,逐步使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

----制定和完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和管理办法。我们认真总结几年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对养护决策的科学依据、养护质量的评定标准、养护定额的使用办法、养护工作的科技含量等进行统一标定和规范,从而为养护工作提供了各种技术参数和执行规范,制定适时的养护对策,保证了养护工作的顺利有效。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准。我们结合专业和学历分批次、有针对性的培训养护人员,重点学习养护作业操作规范、养护成本核算、养护质量评定、养护合同管理等专业知识,重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的教育,使养护队伍不断充实壮大。现拥有大专以上学历29人,高级工程师3名,工程师5名,这些都为养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技术后盾。

----逐步理顺外部关系,保证养护工作顺利进行。以往高速公路管理一直存在外部体制不顺的弊病,制约养护工作地健康发展,高管处党组一班人针对此课题认真研究,本着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共同管好用好高速公路的原则,求同存异,正确处理好与路政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必要的信息沟通渠道和程序,保证了高速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注重平时养护,抓好重点养护。养护人员定期检测路面平整度、整体强度、抗滑能力三大指标,建立路面评价系统;坚持巡查制度,了解路面状况,建立路面损毁档案;建立养护回访制度,定期对养护过的路面进行观测,不断提高养护方法和养护水平。对桥梁等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经常性地养护,定期对其强度进行检测,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对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正确处理,确定合理的维修加固方案。

----建立养护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全天候处理应急事件。在突发性事故和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养护管理,首先,提前准备各种材料物资和机械设备,随时备用;二是及时取得准确的气象信息,针对路况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工作;三是反应迅速、动作敏捷,以最快速度组织抢修和处理,保证通车;四是做好善后补救和完善工作。

----强调规范作业,走机械化养护之路。我们在养护工程施工中,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规范化交通安全控制,切实做到维持交通,保障安全。事先在作业现场设置“正在施工”,“减速慢行”等施工标志,夜间还应安装红色示警灯,经确认不会对正常作业人员或正常驾驶的车辆造成危险后再施工;作业人员统一穿着桔黄色反光安全标志服,养护维修车辆、机械必须涂成桔黄色并安装黄色示警灯;坚持质量“否决权”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我们结合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设备的经济性和实用性,按照“先小后大,先急后缓”的原则,逐步分期、分批合理配置养护机械,逐步完善和提高养护效能。同时,对已有设备进行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定期检查,保证正常使用,延长工作寿命。

----严格养护成本核算,保证养护资金有效使用。在今年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养护工作强化财务计划控制,严把计划审批关和开支审批关,严把材料出库,杜绝各种漏洞,实行跟踪审计,规范财务管理,保证养护资金有效使用,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确保了养护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二、蓬勃发展,服务区管理呈现人文化、多元化

在服务区管理中,我们坚持“在保证服务前提下讲效益,不在盈利前提下谈服务”的管理理念,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服务树品牌,向管理要效益,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努力实施“航空式”服务,处处彰显高速文化。菏泽、巨野两个服务区建设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经营方法、团队建设、企业文化构建新型服务区,实施一体化经营、全方位服务,为过往驾乘人员提供餐饮、购物、休憩茶座、住宿、加油、汽修等系列化服务;制定《服务区管理人员“五星级”百分制管理办法》,本着“服务高速、服务司乘”的宗旨,适时推出“流动服务车”、“雨天打伞”等人性化服务,让服务区成为进得来、留得住、走得不舍、再来光顾的宜人地方;让每一位进入服务区的客人真正感受到,一次服务区的感受就是星级服务的享受,也是一次人文精神的关怀,更是一次高速公路文化的熏陶和体验。

----注重抓好服务区的安全管理和卫生工作。加强预防和检查,排除各个部位的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毒等措施。我们请来消防人员讲解安全常识,现场演练灭火方法和逃身技巧,组织专业电工集中培训,实地观摩电力设施保养,并与负责人签订安全事故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服务区卫生严格执行《公共卫生管理条列》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所有从业人员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体检,坚决执行持“健康资格证”上岗制度,做到餐厅无蝇化,厕所无味化。

----拓宽服务区经济,实现多元化发展。服务在经营思路上有新见解、新方法、新突破,牢固树立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创新观念和发展观念,立足高起点、探索新路子、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大开发、寻求新项目。充分利用自身有利条件,加强与地方和专业经营者的合作,办起特色市场,把菏泽市的名特优产品带出去,把外省市的新奇鲜物品引进来,一批如矿泉水厂、恒温冷冻室等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也提上了议事议程。

三、多措并举,通行费征收管理推行系统

化、合理化

为确保收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通行费的稳步增长,我们制定多项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机关领导重心下移,加强对一线收费工作的管理。收费分管领导和收费科稽查队采取到站夜查、暗访等形式及时掌握一线动态,及时调整管理方式;处领导实行住站(区)帮助指导工作,每周到站(区)工作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及时发现问题、弥补管理漏洞上,具体帮助指导站(区)制订工作计划,研究落实措施,促进了收费站的各项工作。

----加强硬件建设,完善收费系统的配置和保养。针对部分收费设施出现的老化损坏现象,我们加大资金投入,对整个收费系统进行检查保养,及时更换受损部件,添加新型设备,完善信息监控系统,确保收费系统的正常运作。

----收费站工作各显特色。菏泽收费站运用“情绪过滤法”,调整收费员与司乘人员之间的位置,通过换位思考增加双方的理解和沟通,提高了文明服务水平;菏泽西收费站加强英汉双语联系,展现人文关怀;郓城南收费站做好高速宣传工作,降低附属设施的人为损坏,消除诸多不稳定因素;郓城收费站细化管理,将出勤进行量化考核,保证收费工作健康发展;东明收费站积极拓宽改造,提高通行能力,杜绝堵车现象,极大提高了收费额度。

----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树优质服务形象。我们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主线,以“文明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高速公路文明大通道”等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品位,创新创建机制,增强创建实效,逐步形成“点、线、面”梯次发展,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年我处荣获省交通厅全省高速公路管理杯,今年菏泽收费站又被评为部级“青年文明号”。

----规范制度,狠抓收费队伍建设。制定了《日东高速公路菏泽管理处纸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日东高速公路菏泽管理处公务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日东高速公路菏泽管理处信息管理分中心应急预案》、《星级收费员标准及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收费站星级标准及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等办法及措施,规范了收费队伍,使收费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由于制度落实,措施到位,在今年菏东路危桥修复、东明收费站车道拓宽等诸多不利因素条件下,通行费征收稳中有升,年终任务完成在即,截至目前,通行费收入2.53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84.3%,同比增长6个百分点。

四、转变作风,机关建设实现程序化、效能化

机关建设牢固树立主动服务基层的思想,突出办事程序化和工作效能化两个基本点,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强化机关工作纪律,严格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把为基层服务的工作落到实处。

----在“五星级”管理模式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工作的“三大亮点”,重点实施“三个评价体系”。以自我评价、行政评价和社会评价形式,通过客观、公平、高层次、广视角的科学评价,丰富评价模式,活跃评价的思想和理论,提高评价对实际工作的效能,推进管理与评价顺利发展,创建和运用管理全新的评价体系。通过转变评价主体和外部行政监管增强启动内因活力,使管理与评价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和拓宽菏泽高速公路的功能、职能和效能,从而实现对高速公路管理进行有效调控,创新和提升管理水平。

----推行首问责任制,强化工作程序。首问责任制强调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必须负责安排接待、解答、受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项。如属于指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予以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不知如何办理的,要告知程序,并解答对方询问,具体经办人不在时,要先接受下来,记下联系方式,转交具体经办人处理。如不属于指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领导或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的联系电话。如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指责范围的,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属于电话咨询、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具体事项记录在册,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实现制度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我们将办事程序、职责权限、学习制度、车辆管理和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公布于众,把人员的行为纳入制度约束的轨道,做到明确责任、量化标准、奖罚分明。同时加强了各项后勤工作,围绕领导、服务一线的各种保障性工作比较到位,建成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

结合我处实际,对照省厅局有关标准,我们经过认真细致地自查,认为已符合申报条件,请予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