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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论文范文精选

国家安全论文

国家安全论文范文第1篇

1.1国内煤炭生产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状况煤炭生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我国的经济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能源紧缺,对煤炭的需求量逐渐增加,不少煤矿为乞求利益忽视安全生产,以致发生多起瓦斯爆炸,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事故。国家虽然对煤炭企业采取了整合治理、加大监管、完善法律法规等多项措施,但有些煤矿生产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在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比较中,在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事故、伴发事故的发生频率与伤亡人数仍然惊人,因此,如何保障煤炭安全生产仍是一个需要长久挑战与研究的课题。

1.2煤炭安全事故诱发因素分析根据历年来所发生的事故率与危害程度,煤炭生产管理部门与安监部门通过对我国多年来煤炭生产企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成因分析,发现人因导致的事故占比高达90%。也就是说,参与生产活动的人员所表现出来的个别的或者一系列的不安全行为是引起煤炭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人在从事生产过程中,往往是处于一个“人—机—环境”的复杂系统中,科技的进步也推动着可靠性技术的进一步提升,作业环境的改善,而对于这个环境与生产过程中的人由于心理、生理、精神和精力等原因,存在着较大的不可控性与随机性,所以由人而造成煤炭安全事故频发。

1)煤炭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可知,我国国家标准中规定了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如何控制出现的一些不安全行为,这些通过研究所能解决的不安全行为对于煤炭安全生产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2)煤矿工人不安全行为影响因素。煤矿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分别从个体因素、组织管理因素与“人—机—环境”因素等3个方面来考虑。一是个体因素:一般根据煤矿工人的心理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单体素质条件,在结合日常生活和工作习惯。二是组织管理因素:煤矿的组织管理系统的失误主要指煤矿安全管理体系失误、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培训教育体系的缺陷及安全管理体系的失误,职业健康体系的不完整、激励体系的不科学、安全质量标准不健全以及员工思想和心理需求得不到保障等失误。三是“人—机—环境”因素: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有一部分是在“人—机—环境”工作过程中相互作用的协同失误,包括机器设备的不安全、人员的误操作以及综合环境引起的不安全等。

2如何构建煤炭安全行为作业体系

2.1行为分析既然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人因”是事故产生的主要原因,人的行为是可以进行观察和记录的,是有迹可寻的,所以可以通过对行为的诱导和刺激进行管理和控制。主次因行为分析法运用到不安全行为的致因分析中,并以此来进行煤矿工人的行为管理,将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行为的发生,促进“以人为本”安全行为作业体系的形成。

2.2作业现场观察及沟通搜集行为数据到作业现场观察和收集数据是主次因行为分析的开始,为准确而全面的安全行为分析提供原始资料和数据。制定合理的行为观察程序,结合行为观察进行必要的交流和讨论,得到原始的煤矿生产现场的工人行为数据。观察与沟通过程体现在对煤矿生产活动中的重点行为进行仔细观察,渗透到煤矿生产的每个环节,能客观地反映实际生产情况,有重点地选择可能对安全产生影响的行为进行研究、评价和分析。安全行为观察者要对正在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时间进行观察,保证观察数据准确可靠。通过这个过程,找出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并在交流和沟通的过程中探索出不安全行为的根源所在,做出详细的记录、整理、分类。

2.3整理填写不安全行为记录通过观察与沟通,行为观察员在现场观察和交流过程中所积累的原始数据进行整理记录,为后期分析提供依据。

2.4分析不安全为的原因并进行归类运用主次因行为分析方法,对观察收集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同时结合与现场作业人员沟通得到的数据,发现最原始的不安全诱导因素,得出不安全行为的具体原因。

2.5建立不安全行为改善模型结合主次因行为分析法,通过对煤矿工人作业现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找出不安全行为的最终诱发因素,并以此为基础对不安全行为的诱导因素进行循环控制管理,彻底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构建一个具有闭合回路系统的不安全行为改善模型,提高煤矿生产作业水平,减少由于“人因”产生煤矿安全事故的概率。

3结束语

国家安全论文范文第2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安全生产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在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思考研究安全生产若干重要问题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总体工作部署,深刻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形势新任务、新矛盾新课题,通过开展深入研究,理性思考,把握特点,探索规律,推动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建立安全监管监察长效机制,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论文选题的参考范围

1.巩固发展百日安全督查工作成效。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哪些特点;取得哪些切实成效;还存在着哪些问题,如何改进提高;今后的督查工作如何进行。

2.深入持久抓好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途径,也是加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措施。如何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如何使这项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3.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如何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通过什么方法和途径,才能保持高压态势,并使安全生产工作常抓常新;北京奥运会之后以及下一阶段,如何有效防止事故反弹。

4.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怎样形成强大的舆论环境,凝聚全党全社会共识,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5.抓好煤矿这个重中之重。如何贯彻落实太原“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和辽宁“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继续整顿关闭不合法、不合格的小煤矿,深化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

6.抓好各行业(领域)重点工作。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的基本思路和要点是什么;当前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7.探索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监管。如何通过普查、评估、会诊等方法,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科学分类,明确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监管监察工作重点;如何强化责任,逐级落实责任,确保监管监察到位。

8.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近年来队伍建设的基本经验、最大教训是什么;采取哪些得力措施,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这个“龙头”摆起来;如何提高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

9.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如何才能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10.加强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如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体系,当前的薄弱环节是什么;如何建立健全与安全监管监察繁重任务相适应的执法队伍。

11.完善执法手段和途径。现阶段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有哪些手段和途径,如何用好这些手段和途径。

12.加强和改进联合执法。采取哪些办法,才能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提高联合执法的效率效能。

13.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目前存在的突出矛盾、主要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如何建立促使“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的工作机制。

14.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从生产三要素(劳动场所、劳动工具、劳动者)分析,目前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15.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治标包括哪些内容;治本包括哪些内容;如何才能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16.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如何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采取哪些行之有效措施,推动指标体系落实,确保目标实现。

17.建立长效机制。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从哪些环节着手建立长效机制。

18.支撑体系的构成。支撑体系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由哪些子体系构成;支撑体系建设的现状,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当前要突出抓好的工作是什么。

19.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的职能任务是什么;如何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发挥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作用;如何建立强大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发挥专家的作用;安全生产科研攻关的主攻方向和技术进步的重点是什么,*年和今后两年要在哪些重点课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20.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救援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应着力抓好哪些环节的工作。

21.发挥协会和事业单位的作用。协会和事业单位如何服从服务于安全生产这个中心,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的总体部署和阶段性任务开展工作;采取什么办法措施,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在督查检查、评估评价、普查调查、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22.利用好外部资源。如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三、论文的基本要求

1.以上所列22个论文选题为参考范围,可在此范围内根据研讨需要自定题目,但要紧紧围绕所列研讨方向。

2.论文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体现一定的思想深度和理论水平,又要理论联系实际,回答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增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3.论文要紧扣主题,观点正确,思路和逻辑关系比较清晰,语言比较精炼,力求数据准确,列举事例具体,分析问题深入,善于抓住本质,把握规律性。

4.论文个人或集体署名均可,字数在3000字左右,请于*年8月底前,将论文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来稿请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

四、论文的组织与评选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总局办公厅、政法司、协调司、监管一司、监管二司、危化司、人事培训司、直属机关党委和煤矿安监局综合司、安全监察司,应急指挥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由政法司负责。

2.论文的组织、推荐工作,分别由各单位负责。征文期间,各单位推荐稿数不限。

3.奖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获奖论文将汇集成册,编印《安全生产优秀论文集》,并予以奖励。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发动,积极参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积极参与论文征集活动,为搞好安全生产献计献策。

国家安全论文范文第3篇

为了深入分析我国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现状与安全生产状况,探索实现安全发展的途径与方法,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科技与管理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快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步伐,不断提高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年6月下旬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论坛(以下简称论坛)。为做好论坛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和专题

(一)论坛主要内容

深入探讨有关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方面的重点问题,研讨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技术研发、规范化管理等问题,学习和交流国内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等。

1.深入分析我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现状,研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方法,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2.研讨进一步推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化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3.研讨烟花爆竹产品、生产设备和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工作,促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4.研讨在烟花爆竹造粒、结鞭、制引、插引等工序实现机械化的途径和方法,提高行业机械化水平;

5.研讨安全型烟火药、安全型产品、生产工艺的研发和推广问题,提升行业科技化水平;

6.研讨烟花爆竹生产集约化发展的途径和措施;

7.研讨烟花爆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问题,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二)论坛专题

围绕论坛的主要内容,设以下5个专题:

1.我国烟花爆竹行业发展现状与安全生产对策;

2.提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平;

3.积极推进烟花爆竹行业的科技创新和集约化生产;

4.培养高素质的烟花爆竹专业人才;

5.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二、代表名额及组织报名

论坛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名额中包括论文主讲人)。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按照分配名额积极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报名,并以省级为单位统一将参加论坛代表名单(报名表见附件2)于*年5月31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

三、论文征集

国家安全论文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年培训班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两期煤矿安全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未取得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行政执法法律基础

2.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相关法律法规

3.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

4.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5.煤矿灾害防治与监察

6.矿井安全监测监控

7.煤矿安全监察信息处理

8.安全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9.应急救援与抢险救灾

10.公务员法及实施条例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第十五期培训班:8月21日至9月3日(20日报到);

第十六期培训班:10月15日至28日(14日报到)。

2.培训地点

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地址:**科技学院兴安苑交流中心)。

四、具体要求

1.本次培训班由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承办。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并于开班之日前7天将回执表(见附件)传真至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人:**,联系电话:**

2.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食宿费自理。

国家安全论文范文第5篇

根据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外事工作的意见,为加强和规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外事管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外事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的外事工作由总局党组统一领导,总局办公厅(国际合作司)(以下简称国际司)归口管理,建立健全外事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各单位要根据职能和授权组织、开展或参与相关涉外活动。对外交流与合作过程中,要优化外事资源,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关外事工作要向国际司报告。

二、实行因公出国(境)活动和举办国际会议计划管理制度。各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和拟召开的国际会议计划。出国(境)计划应当详细说明出国(境)的任务(目的)、拟出访的国别(地区)、团组人数、在外时间以及经费来源等情况。出访人员身份要与出访任务相符,不得出国(境)执行与本人负责工作无关的出访任务。年度出国(境)计划由国际司负责审核编制并报请总局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下达。计划外项目一般不予安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公务,特殊情况,可由派人单位提出专门申请,说明理由,报请总局领导审批。同一个单位的负责人不得同团出访或同时分别率团出访同一个国家或地区。要避免出访团组过于集中在少数热点国家或地区。

国际会议的主办和承办单位要加强会议前期调研,根据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提出拟召开的国际会议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申办、承办和举办国际会议的必要性,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名称,会议主题和主要内容,举办时间、会期、地点,与会人员范围、总数及外宾人数,是否邀请总局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经费来源,有无涉台问题和其他敏感政治问题,活动期间安全和应急预案,有关国际组织情况等。国际司审核后报请总局主管副局长和局长审批。

三、实行因公出国(境)团组审批制度。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正副司局级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直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因公出国(境),由所在单位书面报告国际司。国际司审核立项后,由总局人事培训司、机关党委和驻总局监察局对出国(境)人员进行初审,报请总局有关领导审核后,由总局主管副局长和局长审批。

应急指挥中心各部门正副主任、直属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党政副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党政副职因公出国(境),由所在单位书面报告国际司。国际司审核立项后,由总局人事培训司、机关党委和驻总局监察局对出国(境)人员进行审核,报请总局主管副局长审批。处级以下人员(含处级)因公出国(境),由所在单位书面报告国际司审批。

参加其他部委或地方组织的出国(境)团组,也必须事前按上述程序办理。

凡出访任务涉及应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批的项目,总局批准前,须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如出国(境)培训、出国(境)文艺演出等。

四、实行举办国际会议审批制度。国际会议是指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内容涉及安全监管监察、职业健康以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专业会议或学术性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国际会议的类型主要包括由总局及其所属有关单位主办,或与国际组织、外国有关团体(机构)共同举办,或受其委托由总局或所属有关单位承办的会议,以及国际组织或外国有关团体、机构单独举办的各类会议。未经总局批准,所属单位不得擅自举办各种类型的国际会议,也不得对外申办或承诺举办;不得以已与外方商妥为由要求认可和批准;不得为取得外方赞助而同意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批准同意申办的国际会议,主办或承办单位在对外申办过程中,不得作出超出授权范围的承诺或承担额外的义务。外宾人数在100人以内,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内的一般性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内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内的安全生产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由总局审批。超出上述规模的国际会议由总局报请国务院审批。

五、实行对外合作项目和对外提交论文审批制度。各单位对外开展合作,由项目单位向国际司报送合作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合作依据、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项目实施地点、外方合作对象及其背景情况、资金来源等。国际司审核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报总局领导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对外签约和承诺。

应邀为国(境)外媒体撰稿或向国(境)外举办的国际会议或研讨会提交论文,需经作者所在单位同意并书面报告国际司,国际司审核并报总局保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对外提交。

六、实行参加涉外活动报告备案制度。总局和煤矿安监局、应急指挥中心人员参加外国驻华使馆、驻华代表机构和境外团体、机构单独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及活动,由国际司按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人员参加上述活动,事先报国际司备案。各单位的重要涉外活动需请总局领导出席的,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告国际司,由国际司请示总局局长协调安排。

七、执行因公出访任务要严格控制在外时间,增强出访效果。除培训项目和特殊情况外,出访1个国家(或地区),在外停留不超过6天;出访2个国家(或地区),不超过10天;出访3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超过12天。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延长在境外停留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不得取得1国签证而走访多国,原则上不得跨洲出访。出访任务结束后,出访人员须在回国(入境)15天内将所持护照(通行证)交国际司集中管理。出访团组须在2个月内向国际司提交出访报告,由国际司视情况报送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审阅,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成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