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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精选

促进农业发展的建议

促进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第1篇

一是要充分利用好、保护好江西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江西省素有“六山一水两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之称,全省有林地面积1036.66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2.90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0.05%;全省淡水已养殖面积33.72万公顷,淡水鱼类170多种,产量较多、经济价值较高的有鲤、鲫、青、鲢等30多种。农业一直是江西的优势产业,在过去的岁月里为国家提供商品粮、商品肉、农副产品出口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随着农业科技推广和产业化经营步伐的加快,传统农业正迅速向现代农业转变、生态农业前景可喜,绿色农产品正成为重要增长点。

二是要走农业特色化道路。就是要根据各地市的气候、土壤、温度等地理自然特点,按照比较优势重点发展既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又有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的符合地方特色的产业,形成“一市一品”或“一县一品”的产业格局。集中扶持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并以高标准设施化栽培和工厂化生产,大力发展资本、技术密集与劳动密集相结合的农产品,扩大优质高档产品出口。围绕绿色化和特色化的要求,以现有区域性蔬菜产区为基础,在城市形成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竞争能力强、市场潜力大、规模化生产的优质高效蔬菜和奶业生产基地。粮食、油料、生猪、花卉等要主攻品种优化、品质优化和品牌优化,提升良种化率和产品优质率。以南丰蜜桔和赣南脐橙为重点的水果,要选育推广优良品种,提高产品保鲜、储藏和分级、包装等商品化处理程度,培育和发展水果优势产区。以全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养殖淡水鱼为主的养殖业,要逐步形成若干个鱼类、蟹类、虾类的繁殖养殖基地,有目的地遴选几个繁殖点予以扶持,实行集约化经营,实行生物链的分层养殖和立体养殖,提高单产和养殖密度,形成产业化规模。

三是要走农业科技化道路。就是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技术密集型的高效农业。深化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推进一批以智能型为方向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加强先进设施的完善配套,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之成为良种、良苗生产和高新农业科技的孵化器,提高其示范、辐射能力,为区域优势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继续大力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围绕优势主导产品,有重点地选择建设一批专用农产品和特色产品良种繁育和引繁中心。建设一批示范性项目,积极推广新型绿色肥料、新型高效低度农药、病虫害综防、新型农业机械、保鲜储藏设施、先进仪器设备配套及有关成套实用技术,发挥各项技术的综合运用效果。继续推进和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创建一批以专业性区域农技站、农业科技示范场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农技推广形式。培育适应专业化生产需要的各种民营科研推广企业,促使科研与生产、推广紧密结合,为农业发展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巩固提高现有森林覆盖水平,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和观光林业,推进林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促进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第2篇

农经发[200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单列市农业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精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意义

通过发展合作与联合,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是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普遍做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广大农户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组织起来、自主兴办了各种专业合作组织,这是中国特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新形式,是新时期农民群众的创造和选择,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组织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有利于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是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互助合作,提高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有利于形成群体规模,获得更高的规模经济效益,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由之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以自身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成为农民与科研机构、技术推广部门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和机制,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按照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思路,大力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着力引导其增强自身活力和服务功能,努力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把握的基本条件是: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为主体,建立了民主管理机制,有成员自主制定的章程,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符合上述条件的,都应从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要正确把握以下基本原则: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不动摇,不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的财产所有权。

坚持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民办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群众基础和生命力所在。要坚持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农民为主体,由农民自愿自主地参加劳动合作、技术合作、营销合作和资本合作。民管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制度保障和凝聚力所在。要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充分保障成员对组织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参与权。民受益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吸引力所在。要通过合作经营和服务获取更高经济效益,按照惠顾返还原则,增加成员收入,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坚持多种形式发展的原则。要尊重群众的创造,鼓励多种形式发展,积极引导成员以入股形式开展紧密的合作,也可以采取入会形式松散半松散的合作。既可以开展单项的技术、信息合作,也可以兴办加工、流通实体,开展产加销一体化的经济合作与贸易服务;既可以在本地、本专业范围内开展合作与联合,也可以跨地域、跨所有制开展合作与联合。要积极发挥农村能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乡镇基层农业技术经济推广服务部门和推广服务人员、农业科研院所等在资金、技术、信息、流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鼓励支持他们发起或参与兴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把加快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与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示范引导的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项新生事物,其发展有一个过程,要充分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和农民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揠苗助长、急于求成。要把功夫下在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生产和经营上,有条件的可以自下而上自愿地联合,但不能靠行政手段,强行推进。要通过试点示范,不断增强专业合作组织对农民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正确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三、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推动落实各项政策。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要求:“从2004年起,中央和地方要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有关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运销设备,财政可适当给予贴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指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也专门制定了鼓励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意见,明确了有关税费减免、绿色通道、农资供应、用地、用电、注册登记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抓好典型示范引导。要扎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发挥示范效应,引导面上发展。要加强示范项目跟踪指导,深入项目单位,认真解剖典型,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对国家扶持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平调。省、市、县也可以开展试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扶持规模,扩大扶持试点范围,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增强为成员服务的功能,引导更多的农户参与和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三)农业项目积极支持。要注意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载体和示范作用,形成全方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合力。牢固树立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就是扶持和服务农民的观念,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超级稻标准化示范区、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农业财政扶持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经评审合格的项目可优先纳入扶持范围统筹予以安排。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四)构建良好服务平台。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政府网站,实现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网,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和网络营销平台。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采收、加工、分级、贮藏、运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自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树立品牌意识,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维护其经济利益。

(五)加强规范化建设。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帮助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制订好章程。章程主要应当载明组织的宗旨和原则;名称和住所;业务活动内容;成员资格、加入和退出的条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等事项。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建设,坚持召开一年一度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要向成员(代表)大会书面报告当年度组织发展、业务经营、财务收支、盈余分配和监督审计等情况。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独立核算,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做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会计业务辅导,加强审计监督,切实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不受侵犯。要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和业务经营状况等统计报表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发展动态,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资料,及时报送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年度报告。

四、大力开展培训教育和宣传活动

在基层干部和农民中普及合作经济基本知识,增强合作意识,是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要制定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力争用3年时间培训1万名农民合作经济事业的业务指导骨干和能手。农业部重点对省级业务骨干和示范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地的县、乡基层业务辅导员进行培训,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对市、县业务指导人员进行培训,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对乡村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教育,使各级业务指导骨干熟悉合作理论、合作政策和合作实践,提高正确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工作的水平,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增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普及合作经济的基本知识,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成功典型以及优秀带头人热心为民、乐于奉献、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加并共同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促进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第3篇

食用植物油是城乡居民重要的生活必需品。抓好油料生产,对于稳定食用植物油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油料生产效益偏低,农民种植积极性下降,全国油料种植面积持续下滑,产量徘徊不前,国内食用植物油产需缺口不断扩大。当前,加快恢复发展油料生产、保障市场供给任务十分紧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油料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综合有效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油料生产迅速恢复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促进油料生产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油料生产发展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油料生产和供给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同时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满足需求的不断增长。发展油料生产要避免与粮食、棉花争地,把重点放在主攻单产上,同时要调整品质结构和区域布局,着力培育东北及内蒙古高油大豆、长江流域“双低”(低芥酸、低硫苷)油菜、黄淮海榨油花生以及特色油料等优势产业带。力争到2010年,我国油料种植面积比*年扩大6%左右,总产量增长14%左右。

(二)主要任务。一是适当恢复种植面积。长江流域扩大冬闲田油菜种植面积,东北及内蒙古地区通过合理轮作等适当恢复大豆面积。二是努力提高单产。通过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到“*”期末,油料单产比*年提高6%左右。三是大力改善品质。要加强新品种选育,大力推广高产高油新品种,到“*”期末,使油料含油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四是积极开发特种油料。因地制宜,大力发展芝麻、胡麻、油葵、油茶、油橄榄等作物生产,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单产水平。

二、加大油料生产扶持力度

(一)扩大大豆良种补贴规模。继续对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种植高油大豆实行良种补贴,补贴规模由目前的1000万亩扩大到4000万亩。同时,要完善操作办法,提高良种覆盖率和种植水平。

(二)设立油菜良种补贴项目。从*年起,在长江流域“双低”油菜优势区(包括四川、贵州、重庆、云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江苏、浙江),实施油菜良种补贴,中央财政对农民种植油菜给予每亩10元补贴,鼓励农民利用冬闲田扩大“双低”油菜种植面积。各地在实施油菜良种补贴时,要注意避免粮油争地,影响粮食生产。

(三)建立对油料生产大县的奖励政策。为调动主产区发展油料生产的积极性,从*年开始,中央财政将综合考虑粮油生产情况,统筹研究对油料生产大县与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

(四)加快油料生产基地建设。为促进我国油料生产发展,“*”期间国家将增加油料生产基地建设投资规模,在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大豆产区、长江流域油菜产区建设一批生产基地,重点改善良种繁育和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提高油料综合生产能力。

(五)开展油料作物保险试点工作。为降低油料生产风险,稳定农民种植收益,国家逐步将油料作物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并给予保费补贴。各地要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油料作物保险业务,鼓励和引导农户投保。

(六)促进油料产业化经营。积极引导一批生产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油脂加工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与农户签订产销订单,开发低芥酸菜籽油、优质豆油、花生油及其他精深加工产品。积极支持“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继续扶持各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活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努力提高油料生产组织化程度。

三、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一)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增加油料作物“种子工程”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国家油料作物改良中心建设。加快大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择优支持油料品种培育与产业化,推动优质油料新品种繁育及其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加快高产、优质、高效、多抗的新品种培育,加强相关配套技术集成创新,加快建设油料作物育种技术平台和新品种产业化基地。

(二)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加大农业科技入户项目对油料主产区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油料重大技术和优良新品种。重点推广高油大豆、“双低”油菜、高产花生新品种,加快普及大豆密植、油菜轻简栽培、花生地膜覆盖等技术,分品种建立高产示范展示区,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各级农业部门要制订工作方案,加强技术培训,组织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指导,帮助农民加强田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

(三)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积极支持油料播种、收获机械研究和开发,结合机械作业调整油料品种选育目标,推进油料生产机械化,切实解决油料生产劳动强度大、费工费时问题。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资金规模,支持发展油料生产机械化,抓紧启动重点油菜产区全程机械化工作试点。

四、完善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市场调控

(一)健全大豆和食用植物油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大豆及食用植物油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体系,适当扩大大豆和食用植物油的中央储备规模,并择机分步充实储备库存,充分发挥储备吞吐作用,以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大豆油料生产能力,保证国内市场供应。鼓励大型国有粮油加工企业适当增加商业周转储备,由国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具体承储企业和承储数量,政府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支持。

(二)建立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销预警体系。加强油料及食用植物油信息分析和预警,建立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采集系统,及时生产、进口、流通等信息,引导生产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各地要强化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产销形势分析,开展定点跟踪调查,准确上报生产、购销、库存等相关数据,搞好信息引导工作。

(三)培育油脂、油料期货市场。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功能,稳定企业和农民生产收益,促进油料产业健康发展。在已有大豆、豆油、菜籽油品种的基础上,增加棕榈油期货交易品种,尽快挂牌上市,支持国内油脂和油料生产、加工、贸易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交易。支持有关期货交易所在产区和物流集散地设立期货交割仓库,面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运销大户和农民开展期货知识宣传和培训,引导企业和农民利用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

(四)控制油料转化项目。进一步制定扶持国内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相关产业政策,坚持食用优先,严格控制油菜转化生物柴油项目。从紧控制油料和食用植物油出口。

五、科学引导社会消费

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统一大豆产品标识,要求列入标识目录内的大豆产品必须按照规定在醒目位置显著标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采取多种途径,引导市场消费行为,实现优质优价,促进国内油料生产。加强宣传引导,合理食油、用油,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浪费。

促进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第4篇

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是: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带有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大事来抓,带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农产品加工大市建设的新跨越。**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力争突破300亿元,为实现“一年净增100亿元、三年突破500亿元”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1、扩大农业招商引资。抓住台湾、广州、上海等东南沿海企业向内地转移的机遇,加大招商力度,积极主动承接,吸纳更多外资,增强襄樊农业发展活力。瞄准全国乃至全球食品工业的领军企业,精心组织一批具有科技优势、资源优势和产品优势的项目进行对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点起步、突破性发展。落实引资政策,市财政继续安排资金对农业招商进行奖励;优化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地为外资企业提供全程式、保姆式服务。力争全年合同引资40亿元,到位资金8亿元以上,投资过千万元项目有8个以上建成投产。

2、做大做强产业龙头。实施“抓大带小、扶优培壮”战略,重点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改造升级、技术引进、打造品牌、建立基地、节能降耗等;对万宝、奥星、梅园、金华等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实行“一企一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做大做强。突出有比较优势的小麦、稻米、油料、畜禽、棉花、蔬菜、水果、林产品、食用菌、水产品等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着力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终端产品。今年力争市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60家,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超过8家,过亿元的企业达到70家。

3、加快建设食品园区。各地要整合和集约利用资源,走集群化发展道路,集中力量办好农产品(食品)加工园区。以市级食品工业园为平台,召开园区建设现场会,组建工作专班,抓好园区“七通一平”,对园区功能进行合理规划,做好项目和政策汇编,力争3-5家企业入驻。

4、提升农产品品牌。开展自主创新,加强品牌培育,力争经过一至两年努力,我市有更多农产品进入“湖北十大名牌”和“中国名牌”产品行列。整合资源、品牌、龙头,争取在大米、麦面、茶叶等品牌建设上取得突破。抓紧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规范,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扩大农产品和食品例行监测范围。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力争全市新增“三品”标识30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面积达到500万亩。

5、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积极培育发展1家省级以上农产品标准化市场。积极培育多种流通主体,支持各种市场主体参与农产品推介活动,组织农产品展销暨超市对接活动,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各级各类农业会展。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开拓农村市场,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二、建设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

6、稳定粮食生产。认真落实粮食补贴、良种补贴、种粮大县奖励等惠农政策,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通过改善灌溉条件、开展高产攻关及开发冬闲田、撂荒地等措施,深挖粮食增产潜力,全市优质小麦稳定在400万亩左右,优质稻发展到200万亩以上,力争两年内新增1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围绕龙头建基地,优化品种结构,扩大板块规模,促进龙头和基地对接,满足企业加工原料需求,提高优势产业效益。

7、扩大油料块板。按照国发[**]36号文件要求,从战略高度重视食用植物油产业发展。统筹粮油生产,在避免与粮食争地的前提下,适当扩大油菜种植面积。用足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油料大县奖励等政策,组织群众在荒坡地发展油茶、核桃、油桐等木本油料,挖掘花生、向日葵等油料生产潜力,全市优质油菜达到100万亩以上,优质花生达到120万亩,芝麻面积保持在20万亩左右。加强食用植物油应急网络建设,保证供需平衡。强化对各类农产品市场的监管,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8、提升畜牧水产业。大力推进畜牧业“三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加快标准化小区建设,加强良种繁育和疫病防控,促进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力争畜牧业产值占大农业的比重达到42%。引进和推广名特优水产新品种,重点抓好“一冷一热”和“一鱼二虾”,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方式,着力发展水产品加工,鼓励、支持休闲渔业发展,力争水产品产量达到22万吨。市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养殖小区建设、良种繁育和畜牧大县、水产大镇创建工作。

9、发展特色农业。巩固发展优质水果板块,加快建设城郊蔬菜板块,发展壮大食用菌、麦冬、山药、茶叶、烟叶、核桃、大头菜、柳编等地方特色板块,新增特色农业基地面积10万亩,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区一品”格局,培植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切实办好现代烟草农业试点,市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烟叶“专业新村”工程建设。

三、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

10、加强水利基础建设。全面开展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工作,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年内完成病险水库整治40座。围绕防汛抗旱工作,继续开展“一江两河”堤防标准化整治,在主汛期以前完成南渠防洪应急和大李沟防洪治理三期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修复水毁工程2000处,清淤治理灌溉渠道2000公里,硬化末级渠系200公里,新增蓄引提水能力1500万立方米,恢复扩大灌溉面积45万亩,完成三道河、引丹和大岗坡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认真组织“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11、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加大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力争农机总动力达到450万千瓦以上;加强示范基地、机耕道和安全监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机推广服务水平。普及主要粮油作物播种、收获等环节机械化,全市农机综合作业水平达到70%以上,水稻机插面积突破80万亩。推进平安创建活动,保证农机安全生产。加快与先进农机制造企业的引进和合作,推进我市农机工业技术改造升级。对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给予信贷支持。

12、实施重点生态工程。继续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巩固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成果,积极创建“绿色家园”,完成植树造林21.4万亩、中幼林抚育75万亩、四旁植树1530万株。壮大林特板块,加快速生丰产林、木本粮油和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林产加工。开展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工作,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60公顷。继续抓好南漳、保康、谷城3县**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

13、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抓好“鄂西北农业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尽快引进培育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的动植物新品种。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引导农村各类“土专家”、“田秀才”钻研农业技术,并带领农民推广和应用新品种、新技术。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植保综合防治、标准化饲养模式等新优农业技术,深入推进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办好小麦、水稻、油菜、马铃薯、花生等高产示范样板。开展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等奖补试点。在全市积极开展科普服务站、科普工作队活动,抓好农业科技培训,加快培育新型农民。

四、创新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

14、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通过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县(市)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中心,村组配备土地流转信息员,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信息指导、价格评估、合同鉴证、规范管理等服务。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对流转程序、流转合同进行规范管理,对流转纠纷进行调处解决。大力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植经营主体,激活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5、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争今年全市基本完成确权发证任务;建立林业要素市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森林资源流转、交易、评估、抵押贷款以及森林保险等配套改革,做好林权纠纷的调处工作。扩大“三村”(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完善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开展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选择基础较好的县(市)区或乡镇,开展包括解冻清收农民历年农业税费尾欠在内的化解村级债务试点,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新途径,坚决制止新的债务发生。

16、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健全考核制度,保障经费投入,改善人员待遇,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经营实体为农民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

17、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实施“示范社工程”,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从今年开始,市里每年直接抓10个以上示范社,各县(市)区每年办2—3个示范社,各乡镇每年办1个示范社,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00家,新增100家以上。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合作社管理水平。

五、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8、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把农村学校、国有农(林)场纳入建设范围,解决4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今年新建通村水泥路540公里,**末基本实现行政村全部通水泥(油)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把1万余公里的农村公路纳入养护范围。大力推广“社车入户、三业循环”服务模式,加快“一建三改”进度,开展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试点,全市新增户用沼气4万户。实施“百镇千村”工程,加大乡村环境整治力度,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信息化工程建设,发挥信息化支农服务的作用。健全农村公共设施维护机制,提高综合利用效能。

19、实施富民“双向”工程。扎实开展“阳光工程”、“雨露工程”等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谋职和就业本领;优化政策环境,引导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推动劳务经济开发由单一外转向外转、回归“双向流动”转变。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加强劳务市场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解决好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入学、社保关系转接、土地承包权益等实际问题。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支持企业发展生产,引导企业多留用农民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组织劳务招聘,开展用工对接,引导农民就地转移就业。力争全市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新增和再转农民工10万人,劳务输出为农民人平增收200元以上。

20、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室以及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和家庭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改善农村教师待遇。**年,全市免除近4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资助6.6万名农村寄宿贫困生,全面完成“普九”化债工作。巩固和发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高财政补助水平和参合率,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万人;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解决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21、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抓住省里出台多项扶持政策的机遇,支持保康县开展省级“贫困山区新农村示范县”建设。继续办好7个市级和160个县级新农村建设试点。以县(市)区为主体,率先在南漳九集、谷城石花、宜城小河、枣阳兴隆、襄阳双沟、襄城尹集等重点乡镇以及樊城牛首、太平店沿线开展试点,抓好村庄整治,实行整乡推进。继续组织市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对南漳、保康、谷城等山区县进行驻点帮扶,采取政府协调、部门参与、企业院校共建、招商引资等办法,办好新农村示范试点,加快点片连接,扩大试点范围。以县为单位,每年突出一至两个方面的建设重点,三年完成所有行政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由点到面、深入推进。

22、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大力推进“一主三化”,强力培育市场主体,发挥技术、资源、区位等优势,培育机电、纺织、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支柱产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扩大开放引进,千方百计吸引投资,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创新工作思路,坚持扬长避短、以长补短,突破土地、资金、人才等发展“瓶颈”。加强小集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增强对农村人口的吸纳力和对农民创业的吸引力。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职能定位,理顺乡镇直单位管理体制,健全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的运转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

23、进一步抓好扶贫开发工作。落实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力争完成2.56万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着力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整村推进力度,抓好111个村的整村推进启动和实施工作,认真筛选开发项目,提高扶贫开发效益。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积极争取省级扶贫贷款,用好小额贴息资金,扶持贫困村发展种养业、加工业等小型产业项目;办好保康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继续实施扶贫搬迁工程,提高对搬迁户补贴标准,争取每年解决300户,确保搬一户脱贫一户。对革命老区建设实行倾斜支持,切实解决老区贫困村的突出困难。深入开展社会扶贫,动员市直部门驻点帮扶,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开发,形成扶贫工作整体合力。

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

24、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落实中央加大投入、拉动内需的方针,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规划和基础建设。市级财政加大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新增回乡创业和专业合作社扶持、农民工伤残返乡基金等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设施建设,争取立项12个,改造中低产田14.5万亩。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发挥资本放大功能,为龙头企业融资4亿元以上。树立项目兴市理念,加大项目策划、包装和争取力度,力争今年争取省以上支农项目资金超过25亿元。严格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5、全面落实惠农政策。继续加强农民补贴网建设,采取“一折通”、“一卡通”等形式,切实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水稻、小麦、油菜)、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同时对农村低保、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惠农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农民负担监管,防止搭车收费和负担反弹。

促进农业发展的建议范文第5篇

一、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应围绕“立支柱、调结构、改传统、上规模、抓创新、出名牌、立标准、保质量、建基地、扶龙头、拓市场、争第一”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我市农产品资源丰富,区位和口岸条件好的优势,按照原料生产基地化,产品加工规模化,产品质量标准化,市场销售网络化,厂区建设园林化,企业组织“产加销”一体化的要求,重点培育若干个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一体化基地示范工程,发展百家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的省、市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千家具有发展潜力的小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到201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率达62%,每年提升3.5个百分点;总产值力争达到210亿元,平均年递增17%以上,实现比2005年翻一番的目标;与农业总产值的比例由目前的0.61:1,上升到1.2:1;农产品加工增值率由目前的44%上升到94%。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主要原则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原则

1、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重点发展有市场潜力的优质、安全、卫生、方便、营养、保健类的农产品加工制品,以适应、满足市场需要。不断巩固和扩大国内城乡市场,开拓国际市场。

2、坚持优势发展的原则。结合区域农产品生产资源比较优势,规划好区域产业产品发展布局,充分发挥本地资源、经济、市场和技术等优势,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着力培植区域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并逐步形成优势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产业带,实现农产品加工与原料基地有机结合。

3、坚持科技创新原则。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要坚持保护和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与国内外现代技术、装备、先进生产工艺相结合,引导选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实现传统产业生产现代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开发新技术,引导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立科技研发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

4、坚持发展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实施国际、国内先进生产加工品检验检测标准,推行清洁生产,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可续性发展,不上危害生态环境的项目。

5、加强宏观指导的原则。通过制定和实施各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防止肓目辅摊子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新上项目一定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现代水平。

(二)重点领域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市发展的重点产业及产品是:

1、茶叶及饮料类加工业:提高茶叶内在品质和包装质量,集中力量打造“绿雪芽”品牌,争取创立一两个部级品牌,大幅度提高茶叶的附加值。发展花茶绿茶速溶、保健茶、茶饮料、果汁饮料、矿泉水、太空水。

2、水产品加工业:紫菜、海带即食品及黄色深加工品,烤鱼虾、鱼罐头、鱼松、海洋保健食品。

3、果蔬加工业:槟榔芋、榨菜、绿笋、葡萄、草莓、龙眼、魔芋、马铃署、生姜、油奈等特色产品深加工,果蔬保鲜储藏运输。

4、食用菌加工业:食用菌保鲜储藏运输,食用菌烘干品精包装,食用菌生物制品。

5、林产品加工业: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竹胶板、竹木漆器具、竹木藤草工艺品、玩具、竹木日用品及家具。

6、粮食、饲料加工业:精制大米、精制粉干、系列饼干、混合饲料。

7、肉蛋乳加工业:肉制品系列生熟加工食品、烤鸭、咸蛋、松花蛋系列,牛羊鲜乳、酸乳、学生饮用奶,禽蛋孵化。

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点工作

(一)制定发展规划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域资源优势,选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尽快编制出本级政府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防止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二)建设原料生产基地

在现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优势农产品良种繁育、引进、试种、技术推广工作,强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工作。要根据我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并与当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相配套,形成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稳定的优势农产品原料生产、加工一体化基地。

(三)建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产业化运行机制

在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中积极引导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通过定单、合同、土地入股等形式,与更多的农户建立有效利益联结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形成市场引导企业,企业带动基地,基地连结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机制,使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与农户之间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

(四)重点建设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和扶持培育龙头企业

围绕我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发展规划,按照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思路,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产业特色,依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着力建设粮油食品、果蔬、食用菌、茶饮料、畜禽、水产品、竹木工艺等一批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区,促进全市初步形成若干个大的特色经济带、经济区,实现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协调发展。以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为重点,在全市建立一批农产品加工一体化示范工程。积极鼓励支持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实行优质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科研开发、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一体化经营。择优扶持培育100家省市级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和一批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使其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具有“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专”产品的企业。引导支持企业加快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

(五)强化农产品科技创新体系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组织企业参加全省项目成果交易会,鼓励农产品加工骨干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所联合组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帮助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骨干龙头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各类人员培训,帮助企业引进各类专业人才。

参照国际标准,抓紧制订和健全我市地方特色农产品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创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重点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收集整理国内外主要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标准并公布和组织实施;建立动植物检疫,农药、鱼药残留检测,环境质量检测,出口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并与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形成良好服务网络;抓好质量认证工作,加强对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测和检查,完善有关法规并严格执法。

(六)扶持和发展中介组织

加强农产品加工业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等中介组织建设。发挥各种专业化中介组织在提供社会化服务、开展行业自律、防止无序竞争、打击假冒产品、协助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向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

(一)给予有力的金融、财政支持

1、金融部门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重点优先的保障。各级商业银行要将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为信贷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满足农产品加工企业合理的资金要求。尤其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农户收购农产品和为完成国内外定单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关银行应给予重点保障。

2、放宽农产品加工企业基本建设项目贷款抵押条件,确定合理贷款期限。对农产品加工业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属于创新研发新产品项目、出口创汇项目、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及装备的项目都应视为可信项目,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各级金融部门要积极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取贷款,当年新增加贷款中,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努力达到30%以上,其中,农村信用社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要占新增贷款的60%。

3、地方财政要积极扶持成立农产品加工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财政要从预算中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扶持成立农产品加工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各家商业银行应大力支持成立农产品加工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成为信用担保公司的协作银行。

(二)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国内、外资投向农产品加工业及其产业化经营示范基地建设。由外商提供技术的,允许外商控股,并可以技术入股,最高可达35%。

2、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到境外创办企业、设立营销网点、建立市场营销网络。对企业作为实物投资的出境设备、器材、原材料等,凭有关证件享受国家出口退税和资金、外汇管理等支持政策。允许境外带料加工装备企业将获利后五年内所获利润充实资本金。企业境外投资返回利润享受所得税“二免三减半”政策。

3、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对农产品加工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所发生的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扣除。

4、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科研所、大专院校实行产学研结合,进行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立科研机构或技术研发中心,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研发资金应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事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和建立研发中心、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检验检测中心所需费用可以在税前列支。

5、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国内没有的技术和设备,要落实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6、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要落实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7、要落实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率由10%提高到13%的政策。

(四)其它配套措施

1、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用地问题。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时,在占补平衡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城镇和工业建设农用地转用指标。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利用调剂、整理和置换等办法,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及产品市场潜力大、带动力强、出口创汇企业的发展建设用地,简化土地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做到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对成片开发“五荒”山地面积达100亩以上的用地,按所在地段使用权出让地价标准减征60%,五年内免征城镇建设配套费。对村镇和旧城改造中盘活存量的土地,可按盘整出来的面积置换建设用地。其盘活存量的土地和新征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收入,要用于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和工业园区的开发和建设。土地使用权在规定使用年限和用途范围内,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后,可转让抵押和继承。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法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兴办农产品加工示范区、产业化经营基地和企业。探索农产品加工企业以银行按揭方式向工业园区购买土地。

2、电力部门要优先保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供电。农产品加工企业享受农业用电优惠价格。

3、市经贸委、计委、科技局、农办应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研发的技改项目、五新项目、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农业新技术推广等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立项和经费。

(五)切实加强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组织领导